2005年12月19日 星期一

清潔生產應從源頭把關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近日環保署公佈戴奧辛鴨蛋事件的調查報告,除了黃奇文養鴨場明顯受到台灣鋼聯影響外,其餘的五個養鴨場則受到多重的污染來源,包括:落塵、集塵灰非法棄置、土壤、植物及餵食材料等,且個別鴨場之各項來源貢獻比例亦不同。這表示可能尚有不是在當地的污染源,顯見戴奧辛污染的無遠弗屆,也顯示戴奧辛會透過許多途徑危害到我們的健康,而當我們受到危害時,我們不見得找得到誰是元兇,以及各個兇手的貢獻比例。因此,唯有從源頭避免戴奧辛的產生,才可避免危害的發生與找不到兇手的無奈,這也顯示清潔生產的重要性。

在政府的分工上,推廣清潔生產是經濟部工業局的責任。然而就目前的產業結構與污染情況來看,經濟部在推廣清潔生產的成果實在有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經濟部只著重在既有工廠之製程改善的管末輔導,卻未從投資階段起即引導資金導向清潔生產,反而是看到有廠商願意投入大筆資金到國內市場時,即大表歡迎,極力護航,從未好好思考其投資內容對環境有什麼危害,有沒有什麼替代方案可達到雙贏的目標,好讓廠商的大筆資金轉而投入對我們環境與社會經濟均有利的產業,從而刺激產業的轉型。

近來經濟部這種見錢眼開而不惜犧牲環境的例子信手拈來,就有台塑六輕四期擴建案、台塑大煉鋼廠、以及中油八輕等。其實環保人士並沒有一味地反對投資,而是反對破壞環境的投資;如果經濟部可以花點心思,好好輔導廠商投資,而非替廠商打通關,或許可以減少日後許多的環境成本。以台塑六輕四期擴建案為例,在台塑預計擴建的十數家工廠中,其中與戴奧辛或者PVC(整個生命週期都有害,且燃燒後會產生戴奧辛)有關的工廠就有環氧氯丙烷廠、鄰苯二甲酐廠、可塑劑廠、以及後來又提出的安定劑廠。前者是在生產的過程中會產生戴奧辛等有機氯化物,後三者則做為PVC的添加劑或添加劑之原料。

因此一個真正以清潔生產為重要目標的經濟部(以及為環境把關的環保署),至少會要台塑不要興建上述的後三個廠,因為這只會強化應要淘汰的PVC產業,並會增加戴奧辛與重金屬的污染。至於環氧氯丙烷為環氧樹脂的重要原料,然而據研究,有15%的環氧樹脂用途可被和氯無關的酚醛樹脂(phenolic resins)所取代,因此是否有必要擴建尚待考量;若有必要,也應以最佳可得技術為之。然而,台塑尚使用傳統製程,而非可大量減少氯氣使用的製程(如Showa-Denko製程),可是經濟部與環保署(於92年時環評)均未察覺,實讓人為其等之專業感到遺憾,也為我國的經濟發展感到遺憾。也難怪經濟部當初會發許可給沒有戴奧辛污染防制設施的台灣鋼聯【註】,而環保署會通過其環境影響評估了。

【註】:台灣鋼聯為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依廢清法由「由事業(台灣鋼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申請許可設立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共同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2005年12月12日 星期一

減少紙張所帶來的危害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在資訊爆炸的時代,現代人每天承受著由各種不同管道來的資訊,如網路、電視、報紙、廣告文宣等。儘管我們可以很快得到我們所 需要的資料,但是在這個行銷大行其道的資本主義社會中,相信有許多人對於毫無限制的廣告資訊感到疲乏厭煩。尤其每天打開信箱一看,必須將許許多多連看都不看的廣告文宣當作廢紙處理,更令人心疼每天因為這些無謂的廣告,不知道有多少樹被砍掉,有多少森林因此而消失。然而,紙張所帶來的環境影響可不僅於此。

由於出版業者與廣告業者對紙張潔白的高度要求,致使造紙業者在紙漿製造的過程中投入了許多的化學物質,以將紙漿漂白。在以往,紙漿漂白使用的主要漂白劑是氯氣、次氯酸、二氧化氯等,但在1980年代,美國發現紙漿廠下游水域的沈積污泥內具有相當量的戴奧辛,因此,在環保的要求下,現在大部分的紙漿廠已不再使用氯氣當漂白劑,以減少戴奧辛的形成。然而,為了節省漂白的成本,他們有許多仍繼續使用二氧化氯等含氯物質,且需要多段的漂白,以符合市場對潔白的要求,因此不僅仍有戴奧辛產生的可能,漂白後所產生的有機氯化物,為疑似致癌物,以及生殖、神經、與免疫系統的毒素,因此若隨著廢水排放到河川中,對河海生態將有很大的影響。而且,他們也不免要電解海水來產生這些含氯漂白劑以及其他含氯物質,而為市場生產更多不必要的、有害的含氯製品。

除了製紙過程的污染外,印刷產業的污染也是不容忽視的。首先,油墨的顏料可能含有重金屬與有機致癌物質,而造成紙張使用與廢棄處理時的健康與環境風險,比如上次消基會就發現有糖果包裝的油墨含有鉛;其次,由於大部分顏料溶於有機溶劑,因此印刷過程中會產生許多有機揮發物(VOCs),而造成溫室效應與光煙霧效應。另外,現在有許多業者為了講求亮麗與防水,而在紙張上塗上一層PVC膜,除了徒增廢紙回收的困難外,也會讓紙張在焚化時排放戴奧辛。而台灣市場講求出版品的艷麗,比起國外來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其實,要減少上述的污染危害,並不是沒有辦法。國外早已經有完全無氯漂白的紙張,但在國內目前還很難買到這種紙張。如果我們消費者能要求這些出版業者與廣告業者,不要使用氯漂白,且紙張的潔白度不用那麼高,那麼造紙業者與紙張進口業者才會改弦更張。另外,目前也已有不含重金屬、且印刷過程不會產生VOCs的水性油墨。而PVC膜根本是一個不必要的行為,不需考慮其替代品。是以若我們消費者意識夠高,當能掀起造紙業、印刷業、與出版廣告業的改革,達到紙張用量減到最少、造紙印刷無污染的目標。當然,這也應是有心改革的政府所應採納的施政目標吧!

2005年12月5日 星期一

行政院應儘速宣佈停建竹南、竹北焚化廠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雖然目前環保署之廢棄物政策方向已由先前的「焚化為主、掩埋為輔」轉向為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堆肥為主的零廢棄政策,然而由於過往興建了太多的大型焚化廠,其不僅阻礙了零廢棄政策的大力推動,更無時無刻不在製造大量的問題,而這實可歸因於之前政策檢討修正的腳步太慢所致。鑑往知來,行政院實不應再拖延己力可為之的改革了。

目前全國營運中的大型家戶垃圾焚化廠共有20座,且基隆、宜蘭等兩座焚化廠也即將加入運轉行列。然而光是這20座運轉中的焚化廠,其設計處理容量(21,600噸/日),就遠遠超過了實際處理量(約15517.5噸/日),而這之中還包括了22.5%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的餘裕量過高,使得縣市政府或操作廠商,不得不處心積慮地到處找垃圾,如掩埋場的舊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以餵飽飢渴的焚化爐。舉其甚者,高市南區焚化廠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場比率達64.2%,幾乎可改稱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矣;其他如仁武廠為52.6%、岡山廠為40.6%、烏日廠為39.5%、新竹市廠為33.1%、內湖廠為29.9%,均為令人印象深刻者。

這些以納稅人的稅金興建、原本設計用來處理家戶垃圾的焚化廠,卻混燒事業廢棄物,先不論公平正義的問題,其對焚化廠本身的營運就造成了很大的挑戰。首先,一般事業廢棄物的熱值多較高,因此在垃圾貯坑中若沒有與家戶垃圾攪拌均勻,常會造成爐溫的極大波動;次之,其硫、氯含量亦較高,燃燒後產生的廢氣對爐管的腐蝕較嚴重,加上有些焚化廠為了多處理一些垃圾而不願降載,常常將爐溫操作在偏高的溫度,使得國內焚化廠發生爐管破裂而緊急停爐的事件甚多。原本一年到頭應連續運轉、只停爐歲修一次的焚化廠,卻因為這些非計畫性停爐事件而開開停停,不僅提高的操作維修費用,對環境的污染危害也比連續運轉者為大。

據統計,這20座焚化廠因為沒有垃圾燒而輪流停爐或者因設備損壞而停爐的時數,於去年10月至今年7月間共達72,406小時,以這20座焚化廠所擁有的53座爐子計,則這10個月間平均每座爐子停爐時數達1,366小時,即將近兩個月。換句話說,這些焚化廠每年有五分之一的時間在休息,這麼沒有效率的焚化廠營運,恐怕舉世罕見,而行政院竟然還在猶豫要不要把興建中的竹南竹北焚化廠停掉。難道其只考慮這兩座焚化廠停建、續建的成本效益,而未考量若讓這兩座焚化廠也加入營運,未來的灰渣問題只會更棘手,全國焚化廠的營運效率也會更低,這種種的環境負擔與經濟成本,還不夠行政院快刀斬亂麻,立即宣布竹南竹北焚化廠停建嗎?

2005年11月22日 星期二

管制DEHP 更要淘汰PVC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環保署於日前舉行公聽會,意欲對數種毒性化學物質進行管制,這當然是令人肯定的方向,然而細看環保署規劃之管制方式,腳步卻仍稍嫌緩慢。以DEHP(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為例,環保署僅欲將其由幾無管制之第四類毒化物(疑似毒化物),修正為需要許可、登記備查、及核可之第一類毒化物(慢毒性物質)。可以想見,這除了增加廠商之書面資料與一點點行政成本外,對DEHP之市場,幾無多大影響。

DEHP主要做為PVC之塑化劑,是鄰苯二甲酸酯類的一種,具生殖毒性,且在國內各河川底泥中都可檢出。在國際許多環保團體的努力與民眾意識的抬頭下,歐盟將於2006年起禁止DEHP等三種用量最大的鄰苯二甲酸酯類用於玩具;日本也已禁止DEHP用於玩具及與食物接觸的手套。因此,DEHP等鄰苯二甲酸酯類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已逐漸不再是個爭議性的問題,且也存在著一些比較安全的替代品。

然而,這些替代品的用途並不如DEHP來得廣泛,且價格亦較昂貴,因此儘管國際間已有一些國家對DEHP的部分用途採取禁令,但DEHP等鄰苯二甲酸酯類的需求量仍隨著軟質PVC市場的成長而成長,尤其是在開發中國家的PVC市場成長快速,而這些國家對DEHP與PVC並沒有什麼樣的禁令,民眾對其等的危害亦沒有太大的警覺。故若沒有法令禁止DEHP的使用時,大部分的廠商在成本考量及市場仍在成長的情況下,是不會主動去開發測試其替代品的。

故我們呼籲,為能真正降低DEHP對人體健康之危害,環保署不僅應將DEHP改列第一類毒化物,更要禁止其高健康風險之用途,比如玩具、食品包裝、血袋、塑膠袋、化妝品、指甲油、頭髮噴霧劑、香皂、洗髮液等直接會和人體或食品接觸之用途,迫使產品廠商採用其他較安全的材質。

另外,為釜底抽薪,最好能淘汰PVC的使用,以避免如DEHP、鉛、鎘、戴奧辛等與PVC有關的毒性物質散佈到環境中。況且PVC在許多用途上的替代品,其技術與經濟可行性或許比DEHP的替代品更為成熟,如PE與PP。事實上,雖然全球的PVC市場仍在成長,但軟質PVC的成長速度已小於PE的成長速度,顯見在環保意識抬頭與PE等替代材質確實具有競爭力的情況下,直接淘汰PVC可能是一個更為可行的方案。望環保署能以戴奧辛減量作為訴求,以經濟工具或直接禁令,從PVC的軟質用途開始淘汰,以早日讓這毒塑膠從世上消失。

2005年11月14日 星期一

正視鉛的危害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在高級汽油為汽機車主要燃料的年代長大的人,大多聞過它那燃燒過後的味道,似甜非甜,或許會令無知的孩童回味再三;卻不知這高級汽油其實是「高級有害」的汽油,其添加四乙基鉛用以提高辛烷值,因而直接將鉛藉由汽機車的排氣而直接釋放至環境中,並大量進入人體,尤其對於正值腦部發育的孩童危害最大。美國是在1996年才完全禁止於汽油添加鉛,而我國則是遲至2000年初才完全禁用。

根據研究,「血鉛濃度每增加100微克/升,孩子的智商會下降6-8分,身高少長1-3公分,體重少長2-3公斤。」鉛中毒不僅會影響智商,造成記憶力下降,還會導致孩童注意力不集中、好動、暴躁、衝動、孤僻、甚至有暴力傾向。因此,這看似細微的危害,卻正影響整個國家的人民素質、心靈狀態。而這樣的影響,並沒有隨著高級汽油的淘汰而消失,至今,鉛仍無所不在!

鉛仍廣泛用於印刷油墨、油漆顏料、塑膠添加劑、甚至化妝品等等用途。近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即公佈調查報告指稱,糖果紙、免洗筷外包裝、玩具、紋身貼紙等都可能含有鉛。而根據報導,國內五年前一份針對935名國小三年級學童所做的調查研究也指出,這些學童的血鉛含量平均達55微克/升,為美國兩倍,更有一成超過100微克/升的危險標準。

這些存在於商品中的鉛,當然也會隨著產品廢棄,而流向廢棄物處理場所。根據北部某焚化廠的底渣採樣分析報告,其底渣的鉛含量(共有10個數據)介於800-12,000 mg/kg之間,且有一半是超過3,500mg/kg,比綠色和平組織所調查的2,090-2,860 mg/kg為高,更遠遠高於無污染土壤的鉛含量10mg/kg。

而這些重金屬含量極高的底渣,只因一季才檢測一次的溶出試驗沒有超過管制標準,就被當作一般廢棄物棄置於掩埋場中。在這過程中,所採的底渣樣本是否具代表性、掩埋場的操作是否合乎規定、不透水布若是破掉後對土壤與地下水的污染風險如何,更是令人質疑。而其由焚化爐爐底出灰時的塵埃飛揚,更令人擔憂其對焚化廠員工的健康影響。

因此,唯有從源頭淘汰鉛的使用,才有辦法避免產品使用與廢棄處理時的風險。而淘汰鉛的使用,可行的策略包括尋找替代物,以及避免使用沒有必要的產品如免洗筷與紋身貼紙。歐盟RoHS指令已要求,自2006 年 7 月 1 日起,市場上的新電子電器設備不得含鉛,而使電子業致力於研發無鉛銲錫;望我國在鉛的淘汰上也能有積極的作為。同時,在未達到零焚化前,對焚化底渣的掌控應更嚴謹,避免鉛因為底渣草率的處理而散布在環境中。

2005年11月1日 星期二

讓該死的公司自然死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前幾天參加一個研討會,會中一名受邀演講的某成衣公司代表,談及他們如何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負起企業社會責任。他說,成衣的市場早已供過於求,因此為求生存,只能往勞動成本低的地方遷移,以降低成本,期能以低廉的物價刺激消費,提高競爭力。同時由於市場上競爭者眾,因此為了搶奪訂單,常需以低廉的報價,並配合客戶的急需,逼迫員工加班趕工。為了追求微薄的利潤,而犧牲了勞工的人性尊嚴與生活品質。基於同樣的邏輯,我們可以想見,許許多多的環境成本外部化,也是為了以低廉商品刺激消費,為了追求微薄的利潤。

這樣的運作邏輯,是我們現今許多問題的根源之一,也是我們急需改革的課題。全球化、中印的崛起,都是為同樣的邏輯所驅使。這樣的邏輯,將使得工業化國家失業率提高,勞動條件降低;發展中國家環境惡化、傳統產業式微,並使許多人無法再直接依靠土地或傳統產業維生,而釋出更多廉價勞力,進一步加強企業跨國流動的動力,擴大全球各地的貧富差距。而那些在宛如戰場的市場上稱霸的財團,則擁有了睥睨國家的財力與影響力;只是,在社會中低階層、及環境與生態上,早已哀鴻遍野。

當供給已遠遠超過需求,當賣場上與商家倉庫裡的成衣,早可以讓所有人一輩子都穿用不完時,是否我們還必須製造那麼多的成衣?顯然答案是否定的,只是現行各國的差距,以及無所不用其極的行銷所刺激起來的不必要消費,讓這些公司們得以茍延殘喘,甚至壯大。原本也有生老病死的產業界,正無所不用其極地拒絕休業、抗拒死亡。而代價是,整個星球正加速地邁向死亡。

而公司拒絕死亡,一大部分的理由是公司員工害怕失業,更害怕無法再過物質豐碩的生活。對於一個大財團而言,其員工均是以萬計,員工與公司之間的依賴關係,有時更使得公司老闆在行悖理之事時,能夠「心安理得」。而國家也是基於類似的思考,而放鬆了對公司的管制。

因此,如何建立一個體制,讓公司在市場飽和時轉向或退場歇業,而能同時在不以社會福利照顧下讓失業員工得無所憂,是我們急需思考的。我們若能建立一個以服務為目的、而不以逐利為目的的經濟體,則公司將有如古時的軍隊般,當公司的任務告一段落,員工們可解甲歸田,躬耕自足,當市場有需求時,再返回公司,如此,人人不僅是自己的主人,當社會有需要時,人人也會竭心盡力地奉獻自己的能力,這將是一個互依互助的社會,而不是競爭的社會;且金錢將不再是重要的評價標準,但每個人將過得更充實快樂。

2005年10月25日 星期二

選擇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年底地方選舉將屆,搬上媒體的照例是兩大陣營的惡鬥。許多民眾對政治人物這種只關心權利名位、甚至搬上全武行的戲碼,感到厭惡不已;看到國家機器的空轉、國家願景的缺乏,更是大罵政府無能。然而,就如俗諺所云,當我們一隻手指指著別人的時候,也有四隻手指正指著自己。有時,我們更應該反躬自省一下。

這個國家的環境、社會、經濟狀態,是全民各自選擇所得的總合,就好比佛經所言的共業,我們每個人都對這因果關係有一份貢獻。當我們想要轉變這共業,常常必須從改變自身的選擇開始。然而,人們總是習慣於長久養成的習性。常想起以前職場的同事,總是私下對公司大發牢騷,常想辭職一走了之,但是卻放不下優渥的薪資與別人欽羨的眼光、或者家庭對物質的需求,以致年復一年、日復一日在不長進的公司發牢騷中渡過大半生。真是世人都曉神仙好,唯有功名利祿忘不了!

現今的台灣,不是如同一家不長進的公司嗎?而我們可曾做了什麼,來改變這處境?這國家機器,原是由中央政府領導,擬定大政方向,並落實至法律,再由地方政府依法執行,並由地方議會予以監督。然而現今的地方議會,不但沒有盡到把關之責,反而假民意之名,要工程、要建設,而行圖利自己之實;而地方政府首長,大多屈從這些民意代表,更有甚者,以同樣的思維,力推工程建設,大行政策買票,以堆砌華麗不實政績;而原本應盡的責任,諸如廢棄物管理、污染取締等攸關民眾生活品質之事,則淪為其雞肋政策,甚者為討好不肖廠商,而阻止底下公務員之稽查取締。而中央政府政策要其配合執行的,若無利誘者則不予理睬。若此,即使公務員有心,豈能不懷憂喪志?而我們如何能期望國家有真正的變革呢?

而這些佔地為王、横行霸道的一大群人,豈非我們用選票選出來的?我們可曾仔細觀察候選人政見、言行是否實在,還是單憑我們的第一印象?而那些原本應提供我們這些正確的資訊、並為我們監督中央與地方政府施政與民意代表言行的媒體們,現在許多卻一起加入這場惡鬥,甚者為自己意識形態,散發不實報導,或炒作新聞,煽動民眾情緒,引起社會對立,讓理性論辯成為難以迄求的夢想;對於這些無冕王,我們是否選擇隨之起舞,還是選擇關掉電視,丟掉報紙,踏入有較客觀正確資訊的非政府組織,或多參與公共事務,並藉此看清政治人物的言行,提供自己與親友做選擇的依據呢?

其實這社會上,應有百分之九十左右是好人,可是卻放任那百分之十的人興風作浪,然後讓千分之一不到的人與之對抗。如此的結果,是我們手中這一票想要投給一個真正要為公益服務的人,卻遍尋不著。不過,總是要有個起頭,我們應發出訊息讓各候選人與媒體知道,我們不投給任何以工程建設為政見的候選人;因為這已不是建設的時代,而是管理的時代!

2005年10月17日 星期一

新世紀的環境衛生問題:挑戰與其解決之道

作者:吳新評﹝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九月底因有鴨蛋戴奧辛含量超過歐盟管制標準,引起各界對污染源究竟為何的探討;再經由電視與平面媒體大幅報導,民眾也看的霧煞煞。某晚報更有社評以各部會都抱鴨蛋為題,批評相關部會怎麼會不知道由「陸海空」著手詳細查分析養鴨場的土壤、空氣與其附近溪流中戴奧辛濃度,就可以馬上得到答案。其實,早在線西戴奧辛鴨蛋發生時,養鴨場附近各種介質包含飼料、空氣、土壤、樹葉等都已採樣分析戴奧辛,但是鴨蛋中戴奧辛的污染源還是無法確認。這並不是罵各部會就可解決問題,找出答案。

這是科技進步,伴隨著分析儀器與分析方法革命性的躍進所帶來的結果。也是世界先進國家早已面臨,而台灣正在步其後塵,未來台灣必須嚴肅面對的新環境衛生問題。自1990年代,質譜儀技術逐漸普及,並被應運用於環境污染物的分析所延伸的新問題:早期在食物、農作物、畜牧與水產品中,濃度非常低而無法偵測的有害物質,現在都變成可以量得到,並發現在它們生活環境中無所不在,甚至胎兒在母親的腹中時便與它們共存。究竟在體內的這些毒物,加上在每天生活中陸續攝取低量的毒物對人體健康會造成什麼影響?為了維護國人身體健康,究竟要如何來管制這些濃度非常低的毒物呢?這是新的環境衛生問題,這個問題無法藉由單一專長的公共衛生、食品衛生、環境衛生、環境工程科學、流行病學、或毒物學方法解決。

這個新環境衛生問題的特性包含:環境毒物濃度極低,普遍存在我們生活環境中,需要仰賴昂貴的分析儀器與方法;問題複雜,可能有多種污染源,主要污染源確認困難;對人體健康影響鑑定困難,尤其是毒物暴露與致病的因果關係;非一個人或單一專長所能解決,往往需要跨學門訓練的專才或是整合不同專長的團隊才能探其究竟。而就政府部門事務而言,單一部會可能無法妥善解決,需要跨部會合作整合才可能得到圓滿的答案。

以戴奧辛鴨蛋為例,在分析養鴨場附近各種介質後,有人就簡單假設鴨子的飲食習慣93%吃飼料、2%吃土壤、加上每天吃0.1克的黃槿樹葉,根據計算結果而歸納出主要來自某一污染源的貢獻。但是到當地養鴨場實地調查,小場約養兩千多至三千隻,大場養約八千隻鴨子,有些鴨場已舖水泥或是磚塊,黃槿樹每個場只有少數幾棵,鴨子養約六個月後開始下蛋,養到兩年半左右會被淘汰而賣出。因此根據2%的土壤攝取量計算之,在兩年半內每個鴨場的鴨子至少要吃好幾公頓的土壤,接著計算鴨子吃黃槿樹葉的量也是好幾百公斤到上頓,可能將每個鴨場的黃槿樹砍下磨成粉餵鴨都不夠好幾百公斤。因此土壤或是樹葉是否為主要污染源值得存疑。

而在餵食實驗方面,荷蘭曾經養雞作過實驗,使用含0.75皮克等戴奧辛毒性當量/克的飼料餵食,約兩個月後,雞蛋的戴奧辛含量就會超過歐盟管制標準(3 皮克皮克等戴奧辛毒性當量/克)。另外使用含10%的含戴奧辛5皮克等戴奧辛毒性當量/克土壤與不加戴奧辛的飼料餵食,約兩個月後雞蛋戴奧辛含量也超過歐盟管制標準。戴奧辛生物累積性非常高,不易代謝,因此養兩年半後,雞蛋的戴奧辛含量應該會更高。因此這個報告建議歐盟飼料戴奧辛的管制標準要加嚴,以維護消費者的健康。由此來看,為維護國人健康,管制鴨蛋中的戴奧辛需要跨部會系統性的檢討飼料與土壤的戴奧辛管制標準。否則既使符合飼料與土壤的管制標準,也難保鴨蛋中戴奧辛含量不會超過歐盟管制標準。

以戴奧辛鴨蛋為例提供一個國人思考如何來面對新環境衛生的問題,尤其早期台灣為經濟發展,而忽略了環境污染物的處理。隨意掩埋的污染物中,有許多低濃度的毒物可能會經由各種途徑進入人體,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潛在威脅。建議行政院應思考建立一跨部會與專長領域的團隊,系統性來規劃建構國人身體健康的防衛系統,以面對新世紀環境衛生的挑戰。

2005年10月3日 星期一

預防勝於治療

六月間曾成為媒體焦點的戴奧辛鴨蛋事件,近來又有發展。由於彰縣環保局為追查戴奧辛鴨蛋污染源,而於8月18、19日在2家鴨飼料廠進行飼料原料樣品採樣,並在伸港鄉張金字養鴨場採取土壤、鴨蛋、鴨飼料,送環保署檢驗所分析。由於戴奧辛樣品檢驗費時,因此環檢所於一個月後方才提出正式的檢驗報告送交彰縣環保局,檢驗結果發現又有鴨蛋戴奧辛含量高過歐 盟最大限值(3 pg/g)。由於環保署未即時通知農委會與衛生署等相關部會採取將可疑鴨蛋、蛋鴨收購銷毀與告知民眾的緊急動作,即被立委搶先公佈,在媒體上又引起喧然大波。

從這事件中,我們樂見政治人物開始重視民眾的食品安全,讓相關權責機關必須比以往更上緊發條,而且也不能再輕意隱瞞任何資訊。唯有資訊的公開,大眾才得以清楚我們所面對的環境與健康風險,從而對目前的行為以及未來的決策採取必要的改善與預防措施。

事實上,食品受到嚴重污染非始自今日,只是以往這些資訊常被當作最密件而已;若有學者基於良知公佈資料,往往立即遭到相關食品生產者的抗議,也讓官員因此投鼠忌器而更不敢輕易公佈。其實我們不知早已吃下多少含有過多戴奧辛的鴨蛋、魚與牛奶,很有可能我們的身體健康也已受到了傷害。因此一味的恐慌,於事無補,而是應儘速督促政府查出污染源,並消除、減少或整治之,才是面對食品安全事件的積極態度。

然而,我們看到環保署與農委會直到現在對污染源到底是飼料還是環境介質,仍有不同的看法。由於這牽涉到專業的暴露調查評估,故暫且不論誰是誰非,但顯然我們需要一個獨立、專業的真相調查機構,避免各部會因為本位主義或智識上的不足,而淪為各說各話;我們需要加強食品與環境品質檢驗的能力(包括充足的人力與設備),以能迅速有效地為食品安全與環境品質來把關;我們需要一個行政院層級的食品安全統籌管理機構,來強化各權責機關(包括地方政府)的橫向聯繫與垂直溝通,並釐清確定彼此的責任義務;但我們也必須追問一個基本的問題:為何在一個食品生產地區,附近有這麼多的固定污染源?

顯然當初環評並未能確實考量到食品安全與民眾健康的風險,對於工業區或工廠的設置皆假設其操作不會逾越法規,而環評過後又缺乏監督執行的能力。無法以環評達到預防污染、清潔生產的目的,而致有今日繁瑣的末端管制工作。這浩大的行政成本,遠大於廠商成本外部化所得的利益;而一直以經濟發展為優先的朝野黨派,何時才能對這簡單的道理有清楚的認知與共識呢?

2005年9月20日 星期二

降低養豬的環境傷害

作者:謝和霖

豬肉是國人的主食之一,目前國內約有七百萬頭豬隻,市場龐大,因此養豬是一個收入穩定的行業。然而養豬廢水卻也對河川水質與生態產生很大的影響。根據調查,在1998年,以養豬廢水為主的畜牧廢水之COD(化學需氧量)污染排放量,佔COD污染總排放量的36.03%,僅次於有兩千多萬人口的民生廢水(46.8%),並高於工業廢水的COD污染排放量。因此,除了必須面對工業廢水與民生廢水對河川的污染外,如何降低養豬廢水對河川的傷害,也是國人必須正視的課題。

然而,在去年的一個公聽會上,我們發現部分養豬業者竟夥同部分立委向環保署施壓,要求放寬養豬業的放流水標準。從公聽會的資料裡,才知道原來這套遊說方式已行之有年,原本養豬放流水的COD標準從82年的400 mg/L加嚴到87年的250 mg/L,卻因為這股遊說力量而被放寬至92年的600 mg/L,比82年的標準還要倒退。在技術的日新月異下,從來只聽說污染排放標準愈訂愈嚴,卻沒有見過有如此這般的大倒退。利之所趨,我國公民社會的參與能量在這方面倒是很發達。

在去年,養豬業者甚至進一步要求不要管制COD,並將BOD(生化需氧量)的標準由87年的80mg/L放寬為300 mg/L(比82年的100 mg/L還要寬鬆三倍),COD剔除管制,幸好在環保團體與學者的反對下,而未放寬標準。但近來聽說他們今年又要捲土重來,故特此向國人提出警告。

根據了解,目前大部分養豬業者採用的三段式廢水處理,在正常的操作維護下,要達到87年養豬業放流水的COD與BOD標準,並不困難。而國外標準比國內87年標準嚴格者也所在多有,如義大利COD標準為100 mg/L,BOD為40 mg/L,而美國甚至不准養豬廢水排入河川水體。

其實會有困難的多為中小型養豬戶,而其原因主要為操作技術不足、或設備欠維修所致。加上小型的廢水處理設施較沒有經濟效益,因此其替代方案應是將這些中小型養豬戶的廢水收集起來,送到由專業人士管理的廢水處理場,而養豬戶只要負擔廢水處理費即可,或者輔導其改用乾式養豬法,如此不僅節省廢水處理成本,對河川更不會有任何污染。

農委會與環保署應儘速調查這些中小型養豬戶的分布狀況,並輔導其設置聯合的廢水處理場或改用乾式養豬法等等改善方式,位於水源區等根本不該養豬之環境敏感地區的養豬場,則加以取締,而不是在放流水標準上節節敗退,鬧國際笑話。而養豬業若不能體認自己的社會責任,我們將呼籲國人拒吃豬肉,以還我們乾淨的河川與健康。

2005年9月7日 星期三

全球向毒物與廢棄物說不

環保團體要求停建竹南竹北焚化廠 全速推行零廢棄

今天(9月7日)是反廢棄物與焚化的全球行動日,從今天開始的這個星期,全球各地有超過200個公民團體與社區組織,一起站出來要求各國政府淘汰焚化爐,並尋求零廢棄的解決之道。台灣忝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當然也要為保護本土與全球的環境,盡一份心力。因此,由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陣線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美濃愛鄉協進會、美濃環保聯盟、台灣環保聯盟、以及台灣反焚化爐聯盟下來自全國各地的環保團體、社區組織、與個人,於今日共同發表嚴正聲明,呼應全球社群的行動,要求各級政府與民眾嚴肅面對廢棄物的問題,並以源頭減量減毒、分類回收、再使用與再利用的方式,來達到零廢棄以及資源的永續循環,以期未來世代能享有好山好水,以讓台灣的狹小土地免於廢棄物與毒物的沉重負擔。

這個全球行動日是由全球反焚化爐聯盟(或稱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簡稱GAIA)所發起,今年已是第四年舉辦。GAIA是由來自全球77個國家的500個非營利組織與個人所組成。GAIA成員有鑒於污染與沒有效率的生產過程以及不當的廢棄物處置方式,對有限的地球資源、脆弱的生態系、以及人類與其他萬物健康的威脅,而於2000年在南非約翰尼斯堡組成這個國際聯盟,誓言推行零廢棄,淘汰焚化與掩埋的行為。

GAIA的共同召集人Manny Calonzo說:「如果我們要回復這個柔弱地球以及生於斯的所有人們的健康,減少廢棄物與毒物必須是在地與全球的首要任務。提倡零廢棄的永續方案,其好處很多,不僅可以保護母乳免受毒性物質的污染,亦可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事實上,焚化爐是癌症的製造工廠,其排放了數百種的污染物,包括戴奧辛與重金屬,而導致癌症、生殖與發育異常、免疫系統異常等。在已生效的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中,已確認焚化爐是戴奧辛的主要來源,並要求各國政府擬定對策,使戴奧辛與其他也是由焚化所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能夠持續減量以至於完全消除。」

國內環保團體認為:「今日油價高漲,讓大家感受到地球的資源確實是有限的。尤其現在許多產品都是來自石油,這個經過千百萬年才形成的不可再生資源,被我們製造成產品後,沒有多久就被廢棄燒掉,實在是非常不永續的做法。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可以看出這是個不合理的愚行。」「不管產品所用的是可再生或不可再生資源,我們都應先思考其必要性。若沒有必要,則避免使用,如此就可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這是解決廢棄物問題的最重要方法。因此,我們應該儘量避免使用免洗餐具、儘量避免向商家拿塑膠袋或紙袋、儘量減少罐裝飲料的購買,若要買則以玻璃與金屬罐裝為優先。」

另外,由於焚化爐需要一定量以上的垃圾,才能維持正常的運轉,因此只要有焚化爐,一定會戕害到各級政府推行廢棄物減量的意願。而我國目前既有焚化爐的處理容量已遠遠超過廢棄物清運量,卻還有竹南、竹北兩座焚化廠在繼續興建,且場址所在地的生態環境均是十分寶貴。比如竹北廠附近有全國唯二的平地原生林,以及北台最大的烏魚養殖場;竹南廠位在河海交會的溼地上,並且是紫斑蝶最大的棲息地。

在這麼美麗的濱海環境裡,在民意強烈的反彈下,卻要蓋兩座焚化爐,真是「利令智昏。」由於造價動輒二、三十億的焚化爐,涉及龐大的工程利益,而成為罪惡的淵藪。目前已有林內廠與台東廠等以BOO模式推動、由達和子公司負責興建的焚化廠,因涉及賄賂貪污,而正由檢察官調查或起訴中。環保團體認為,竹南與竹北廠可能也有問題。翻開竹南廠的報價書,我們發現廠商中鼎對於每公噸售電收入明顯低估,只有130元,而同樣由其興建營運的台中縣烏日廠,每公噸售電收入報價更只有100元,實際的營運資料卻顯示,烏日廠每公噸售電收入高達七百多元,「明顯報價不實」,這使得政府(也就是我們納稅人)每公噸垃圾必須多付出400元-600元以上。而同意這種價碼的縣政府不是有虧職守,就是故意圖利廠商。竹北廠也有類似的問題,每公噸售電收入僅報價250元,但是營運中的焚化廠的售電收入一般每公噸都有500元以上。檢調單位應該針對這兩廠深入追查是否有不法事實。

因此,環保團體呼籲,行政院與環保署,應該儘速宣布停止竹南與竹北廠的興建,避免未來必須為這種報價不實、環評草率的焚化廠,付出更大的代價。如此不但可迫使當地往零廢棄社區邁進,更可因此保有西部所剩不多的美麗濱海地區,免於受到掩埋與焚化的雙重危害;加上兩地的人文特色,有條件發展成零廢棄的生態觀光勝地,讓生態、環境、社會、人文與經濟多方皆贏。

環保團體認為,只要能掌握原則,零廢棄並不難,且零廢棄應該是一個大家一起腦力激盪、共同參與的全民運動,其可增進政府、人民、產業等各個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互動,有助於達成社會共識,促進社會和諧,並降低失業率。零廢棄不應只是環保署的口號,更應化為各級政府的具體行動。

目前回收率超過50%以上的城市比比皆是,更有接近90%者,其實務上已可稱為零廢棄社區,比如開羅與紐西蘭的奧波提基區。這兩個不同文化、不同經濟發展水準的城市,各有不同的手段來達成零廢棄。其實只要下定決心,政府與人民互相合作,零廢棄並不遙遠。比如印度德里南部一個人口稠密的社區Sarita Vihar,在詳實的規劃後,只花半年就達成零廢棄的目標,並將做法持續擴散出去。我國的各級政府應該也能!今年六月,全球有62個城市的市長齊聚舊金山,簽署了「舊金山城市環境議定書」,其中設定了包括能源、廢棄物減量、都市設計、交通、環境健康、水、自然都市等七類的政策目標。其中要求於2040年前達成零掩埋與零焚化的零廢棄目標,這應是全球各城市妥協下的最低標準。希望國內各縣市能以2012年為目標,努力完成此任務。而民眾在年底的縣市長選舉時,亦能選出一個真正關注我們生存環境,提出如何保護生態環境對策與設定政策目標的縣市長,而不是滿口建設、拼經濟的「破壞者」。唯有當中央能夠確立永續發展的政策方向,地方政府能夠盡責地執法施政,人民能夠配合並強力監督政府做為,我們的環境才有希望。

2005年9月5日 星期一

非自然災害:卡崔娜的教訓

【看守世界研究中心新聞稿】

【華盛頓特區】根據美國看守世界研究中心今日所發表的評估報告指出:卡崔娜颶風對人類與財務所帶來的的巨大影響,強烈證明了美國與其他國家所做的政治與經濟決策,未能闡明我們對健康的自然生態系(資源的基礎)的依賴。

對密西西比河的改變與對河口溼地的破壞,造成紐奧良附近地區在面對自然力時異常地脆弱。根據許多科學家的看法,全球暖化的效應:墨西哥灣海水溫度高達90℉(32.2℃),以及海平面上升,可能使得卡崔娜的破壞力更加強大。

「現在墨西哥沿岸所呈現的大災難景象,是全球決策者的暮鼓晨鐘。」看守世界研究中心董事長Christopher Flavin說:「如果這世界繼續往目前的道路前進,即大幅改變大自然並進一步增加化石燃料的消耗量,則未來的世代將面臨一連串的災變,而使得卡崔娜級的災害成為二十一世紀的家常便飯。」

Christopher Flavin說:「來自紐奧良的可怕景象,證明了即使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也必須尊重大自然,並對保護大自然加以投資。」「這可能是世界有史以來最貴的天氣災難。」

根據看守世界研究員的評估,卡崔娜所帶來的長期教訓包括:

1. 維持自然生態系統的完整應是最為優先:任意的經濟發展與破壞生態的政策,造成許多社區在面對災難時,其承受能力比他們所自認的更加脆弱。加上脆弱地區的人口快速成長,使得全世界因為天氣災難所導致的損失,在過去十年間達到5,670億美元,超過1950年至1989年期間的總損失。單在2004年,損失就超過了1,000億美元,是有史以來的第二次,而今年我們幾乎可以確定將再創新紀錄,只要卡崔娜颶風的破壞情形統計出來。

2. 短期思考對決策是危險的:過去幾年來,美國政府將災難預備金轉移至伊拉克戰爭,並減少對溼地的保護以促進經濟發展。這兩個決策現在所付出的代價,遠高於省下來的經費。自然生態系統如溼地與森林,在維持其完整性以保護大眾免於洪水、山崩、乾旱以及其他自然事件時,更顯得其價值。去年橫掃印度洋的海嘯所造成的大量生命損失,以及1998年米奇颶風造成中美洲一萬人死亡,皆與破壞生態系有關。

3. 決策者必須面對氣候變遷與天氣災難間的關聯性:雖然沒有哪個風暴可以確定其與氣候變遷的關係,但科學家同意溫暖的海水會助長此種風暴的強度,而在過去一世紀來,熱帶海洋的水溫已上升了2℉(1.1℃)。(卡崔娜在由大西洋移動到更暖的墨西哥灣時,快速地由一級進階至五級颶風。)在未來的數十年間,海水溫度與海平面將持續上升,將使許多社區變得更加脆弱。全球暖化及其對水循環的預期效應,將使得某些地區更加脆弱,同時風暴、洪水與乾旱的頻度與強度卻增加。

4. 應儘速將能源供應多元化:今天卡崔娜颶風對全球的經濟影響正在增加,全世界的消費者購買能源的花費比起一星期前高出許多。數十年來未能投注於新能源,已使得世界依賴那些集中在世界最脆弱地區(美國墨西哥灣、波斯灣、非洲尼日三角洲)所生產的石油與天然氣。現在生質燃料與其他再生資源已是化石燃料的可行替代方案,而化石燃料不僅無力面對自然災害,也會對未來災害的嚴重性造成很大的影響。

2005年8月31日 星期三

失職的地方政府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根據報載,由台泥集團子公司達和大豐所得標興建的台東焚化廠,日前傳出弊案,案情與雲林林內廠案如初一轍。廠商涉嫌浮報用地相關成本,並涉嫌以這些浮報的費用來打點官員,然後讓大眾來承擔這筆貪污賄賂的金額。根據了解,位在台東市郊區的台東焚化廠,場址偏僻且海風強勁,然而這種條件下的農地(38,770平方公尺)卻被廠商報價1億2千萬元,每坪約1萬餘元,有違市場行情(郊區農地一般每坪約1500-3000元左右)。檢調單位發現,其實土地交易價只有5千萬,其餘的6千多萬的「土地佣金」則可能隱藏貪瀆弊情。

其實人口稀少、聚落分散的農業觀光大縣台東,若地方政府能積極任事,要達到零廢棄並非難事;然而卻在當初中央地方交相賊的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下,興建了一座昂貴的焚化爐。這座以BOO模式發包興建的焚化廠,由廠商先出資興建,再由政府分二十年攤還,且由中央地方各負擔一半;攤還的利息(稱內部報酬率或折現率)高達14.03%,僅次於林內廠的17.79%,遠遠高出民眾買房子的貸款利息。由於廠商有政府協助辦理優惠貸款,資金成本並不高,且又有垃圾保證量,沒有多大營運風險,卻向國庫求取如此的高利,顯然並非有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善財團;而負責審查廠商報價的台東縣政府卻也接受這不合理的報價,若非失職就是有貪瀆之嫌。

今日弊情爆發,且面臨垃圾不夠燒的窘境,台東縣政府才在抱怨無力負擔焚化廠的運轉成本,要中央(也就是全民)概括承受終止合約的違約賠償金約二十多億元。其實台東焚化廠的造價也不過13.8億元,廠商簡直獅子大開口,縣政府竟也照單全收,這也難怪,他們所花的錢從來不是從他們自己口袋掏出來的。若是有責任的地方政府,他們一定會發現,台東焚化廠並沒有灰渣貯坑,違反建廠技術條款第4.5條的要求:灰渣應「貯存於室內型的貯坑及塔槽內」,也沒有移出灰渣的吊車或抓斗,違反法規「垃圾焚化處理設施設置規範」,嚴重威脅勞工安全。這已違反合約第6.1.4條:廠商應依「本契約、建廠技術條款、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及要求完成本焚化廠之一切興建工作。」根據第6.1.5條的設計責任之負擔,儘管縣府可能又「不察」而核准設計,但並不能免除廠商遵守合約所規定的責任義務。

然而縣府不僅不察於先,卻又要全民買單於後,從不思考廠商是否已經觸犯了重大違約事由的條款,而得以終止合約不用賠錢;或者即使只是一般違約事由,仍得據以為跟廠商討價還價的籌碼,而非輕易放棄人民的利益。今日其之所為,正有如做錯事情的小孩卻不必負任何責任,這樣的地方政府還不如廢了吧。

2005年8月20日 星期六

如何讓石門水庫長治久安

【 2005/8/17記者會新聞稿】如何讓石門水庫長治久安
以下是我們與其他環保團體於8月17日合辦的記者會新聞稿,可能在媒體上不很顯著,故僅此供各位讀者參考!文章中有底線者請用滑鼠點擊,可連結到我們到大漢溪流域探勘 的相關照片。

這幾年來,石門水庫每遇大雨原水濁度就飆高,造成新竹、桃園、台北縣民在下大雨時反而無水可用。桃園縣政府每每將問題推給九二一大地震造成的土石鬆軟,或者推給新竹縣,但到底問題的根源是什麼?環保團體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綠色陣線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看守台灣協會於今天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其實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的山坡地超限利用、不當的道路開發與維護、不必要且施作方式錯誤的生態工法整治工程,都是造成石門水庫泥沙淤積的禍首。而石門大壩下游至板新水廠間的大漢溪河段,兩岸河川地遭砂石廠霸佔,並被盜採砂石,偷倒廢土及廢棄物,則是造成板新水廠原水濁度反較石門水庫還高的原因。環保團體呼籲政府應根據問題根源提出治本之道,並追究權責機關負起應有責任。

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林長茂表示,位於大溪復興里及新峰里的湳仔溝,為石門水庫集水區內之野溪,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以「其所流經之區域,上游段部分陡峭,中、下游較緩,不僅河道淤積大量之泥砂,且兩岸雜草、竹木叢生,加諸下游坡度平緩,遇雨即積水成災」為由,而撥款進行生態工法整治。然當地根本很少發生過水災,根本不用整治,可是還在進行中的整治工程於湳仔溝溪邊堆積許多土石,又把原有自然堤岸上的植披去除,而造成大雨來時將這些土石沖刷到水庫,水庫當然會混濁。

另外,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的天然林已所剩無幾,放眼望去,滿山竹林、高冷蔬菜與果樹,超限利用的情形相當嚴重,其中許多是平地漢人巧取豪奪的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會造成地表逕流增加,沖刷更多的表土,也會造成更多的崩塌。因此不能單純用天然林崩塌的空照圖來推諉卸責說這是九二一所造成的土石鬆軟,是天災而非人禍。

此外,不當的道路開發、拓寬與維護,也是造成已經水土保持不良的山坡地崩塌之原因。沿著大漢溪上游流域蜿蜒的北橫公路,有許多路段因為政府鼓勵高山農業與觀光,造成假日塞車,而正在進行拓寬。這些拓寬工程原本應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卻被公路局分成好幾段小工程來規避環評。然而道路拓寬造成邊坡安息角被破壞而易遇雨崩塌,又因為道路搶修工程不當,將崩塌後的土石倒在路凹處的河谷地,這些都是石門水庫淤積土石的來源。由於以上種種原因,目前榮華壩已經積滿土石,若是來一次大型土石流,恐怕不保,石門水庫也將跟著完蛋。然地方政府顯然並沒有學到教訓,又打算在石秀灣開發150公頃的遊樂區、大飯店、以及連通道路,難道石門水庫的水還不夠濁嗎?

至於石門大壩下游的大漢溪,河岸兩旁(均是公有地)處處可見砂石廠。這些砂石廠將砂石淘洗後的廢土堆積在河岸,大雨一來就沖刷至河道,造成河水混濁;又河床與河岸原本覆滿鵝卵石(過濾河水的天然濾材),卻大量遭到盜採,鵝卵石下的泥岩與頁岩為之裸露,由於泥岩與頁岩遇水成泥,易遭河水淘刷,大雨一來時不但造成河水混濁,高速的水流更會切割加深河床,使得大漢溪兩旁的洪泛平原失去滯洪功能,並成為地方政府與部分民眾鯨吞蠶食河川地的目標。另外,在鳶山堰上游三公里處,為較大的緩流區,平時許多泥沙就淤積在這裡,卻沒有清除,豪雨一來時即沖刷至板新水廠;因此位在下游的板新水廠原水濁度反較石門水庫為高,以上三點均是主因。

那是否有需要再找一塊地來興建大型淨水廠?石門水庫上游是否需要再興建新的攔砂壩?環保團體認為不用。在石門大壩下方不遠的右岸,就有一塊由北區水資源局、國有財產局、桃園縣政府共同管理的公有地,其原本就設有好幾個沉沙池,面積足以處理數百萬噸的濁水,只要加以整理就是個超大型淨水廠,管理單位卻任由荒廢,成為營建廢土的棄土廠。環保團體認為管理單位嚴重失職,政府除應嚴加究責,並清查到底有多少公有地受到濫用外,並應儘速整理這幾個被荒廢的沉沙池,以應燃眉之急。

另外,應在大壩下游的大漢溪河床上以蛇籠包覆當地富產的鵝卵石,將混濁的河水減速並導流至兩旁的洪泛平原,讓水中泥沙沉降下來,再回到河道,如此只要經過幾段的過濾,板新淨水廠的原水濁度將大幅降低。若在大壩上游設置攔砂壩,則是錯誤的做法。上游集水區要做的應是降低人為的干擾,易崩塌的路段就不要再修復,並不要再拓寬道路,同時嚴加取締超限利用者。

環保團體呼籲,整個大漢溪流域的管理,為跨縣市、跨部會的工作,應有一單位負責統籌,而不是讓各單位如瞎子摸象般提出一些無法解決根本問題的治水方案,或者互踢皮球,推諉責任,對未來卻無任何助益。若政府再不改變目前的處理方式,保證未來原水濁度情形只有更嚴重,國人將面臨日益嚴峻的水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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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塌地大多是出現在道路切過的山坡地】如雪霧鬧、高義、三光。在三光,我們停下來了解現況時,剛好碰到兩輛滿載著大白菜的卡車。這令人不禁起疑,搶修這些每下大雨就崩塌的路段,是否主要是為了高冷蔬菜的運送?

※【石門大霸下方左岸大漢溪奇景,盜採砂石的證據】溪中溝:原本此處的大漢溪河岸比河床高兩三公尺,河岸與河床間有一灌溉溝渠,但河岸卻因為被盜採鵝卵石而被挖深至比河床還低,而成為大漢溪河床的一部分,只剩下原來的水泥溝渠突兀地立在溪中央。

2005年8月9日 星期二

莫當冤大頭的環境難民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馬莎颱風過後,有媒體以「每次下大雨就停水,難道我們是次等公民嗎?」為題,報導停水地區的民怨。雖然政府施政服務的對象確實有大小眼之別,但倒不至於整個停水地區的居民都是次等公民,而應該稱之為「環境難民」。短短不到三個星期,台灣就有兩個颱風來襲,而帶來的雨量與隨之產生的災害,規模均相當九年前令大家驚愕的賀伯颱風。在氣候變遷的影響下,這種動輒帶來豪大雨的颱風已是常態,而台灣生態環境在數十年來的破壞蹂躪下,已十分脆弱,以致這種土石流、淹水、停水等環境災難,也已成為常態。

每次下大雨就停水,對於已習慣水龍頭打開就有水的現代人而言,確實十分不便。就有民眾抱怨,都有繳水費,為什麼還停水?這樣的民怨或許會迫使中央政府趕緊補助地方政府,以治標的方法趕緊解決表象問題;然而,這補助款源自何處?誰是造成環境災難的元兇?若不細究問題根源,並督促政府面對問題根源提出整體的解決方案,恐怕到時候是我們民眾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石門水庫為例,長年來桃園縣政府縱容甚至鼓勵業者在石門水庫的集水區種植水蜜桃、水梨、綠竹筍,這些非法的超限利用行為破壞了水土保持,甚至威脅著石門水庫的使用壽命。生態環境的健康關係著每個生於斯、長於斯的國民之安全與健康,因此破壞生態環境,廣義而言,可視之為破壞我們國土安全、侵犯國人環境權的敵人。這些業者以破壞國土安全的行為得利,當國土因此脆弱至無法承受任何激烈氣候時,卻是由全國納稅人來買單,這公平嗎?當敵人如此侵犯國土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善待敵人至斯?完全不要求任何賠償,並自掏腰包為其善後?

至於那些未能維護國土安全,甚至「通敵」的地方政府,是否因此而得到懲罰?倘若民意未能要求負起責任,而只是要求趕緊解決停水問題的話,那地方政府可能會順水推舟而取得一筆補助款,趕緊發包施工讓地方樁腳或利益共生團體雨露均沾。如此,未能盡責的政府團隊不僅沒有下台的壓力,反而能得到獎賞,有大筆「獎金」得以運用牟利,如此他們會盡心盡力去做好該做的工作嗎?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制度中,應該要能權責分明,並讓納稅人明瞭所繳的每一分錢是用在哪裡,如此方不會有如此違反邏輯的混水摸魚之事發生。這些人為造成的環境災難,其善後費用應要求權責機關自負,中央政府只能給予緊急借貸;當然若能確認出元兇,更應要求其付出代價。而必須先行付出善後費用的權責機關,可能因此必須對當地民眾徵稅,如此當地民眾才能醒覺該權責機關的失職,而用選票予以撤換。

以此觀點看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是不是又一筆獎勵「通敵叛將」的賞金呢?如此混仗亂打一通,這也難怪對於這些為非作歹的人,台灣可真是個寶島啊!

2005年8月2日 星期二

零廢棄,解救中毒的大地!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有媒體推 出『中毒的大地』系列報導,說明掩埋場的危害;同時環保團體也偕同一些反對掩埋場興建的社區居民們,向環署陳情,並致贈一瓶烏黑的掩埋場滲出水,希望全面體檢掩埋場,並要求掩埋場退出山坡地,掩埋場不論面積大小一律均需環坪;而環保署長也當場予以正面回應。其實掩埋場對土地的傷害早已不是新聞,否則當初環署也不會去大力推動焚化爐的興建;然而焚化爐仍不能免除於掩埋場的需求以及如戴奧辛等二次污染的問題,尤其是劇毒灰渣不當處置或再利用所造成的危害,不下於掩埋場。因此在焚化與掩埋之外,我國應儘早邁向第三條路:零廢棄,方是正途。

然而,或有人質疑零廢棄的可能性;而環署也很心虛地設定於2020年時才要將垃圾減量75%;更有不少地方政府仍相當依賴焚化與掩埋來處理廢棄物,對零廢棄政策持觀望態度,遑論積極規劃零廢棄的行動方案。在全國大部分人仍消極面對這迫切問題的此時,不妨讓我們來看看印度最近的一篇報導。

2003年時,印度最高法院下令要求執行「都市固態廢棄物管理與清理條例2000」(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nd Handling) Rules 2000)中的條款,以確保該國城市成為零廢棄的城市。因此,在每天垃圾產生量幾乎等於兩個台北縣的德里省,他們於2003年底開始規劃一個零廢棄社區,並得到市政當局、民眾、與公民團體熱烈的積極參與,同時他們也鼓勵清除業者及家庭雇傭的參與。終於他們選擇了德里南部一個人口稠密的社區Sarita Vihar,實施零廢棄策略。

他們先以60戶的示範區開始,示範分類回收與有機質堆肥的做法。他們堆肥的方法很簡單,用不著像台塑所標榜的先進設備,而是找一個凹坑(台灣各地的掩埋場可以很容易轉變成堆肥場)倒入廚餘等有機質,然後灑上牛糞尿與含有微生物的生化除臭劑,再蓋上麻布(Jute sheet)即可。一個月後,該示範區的成效卓然,不僅當地的居民希望繼續執行計畫,該示範區的做法也成功地複製到其他社區,六個月後,Sarita Vihar就成為德里的第一個零廢棄社區。

類似的故事也在印度的其他地方發生了,而他們達到零廢棄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要求民眾務必把廚餘等生物可分解的有機質與其他垃圾分開,如此其他垃圾就不會有發臭以及因髒汙而無法回收的問題。因此基本上每戶只要兩個桶子,一個放可堆肥物,另一個放可回收物(不可堆肥的垃圾大多是可以回收的),再配合後續進一步的分類,如此就可以很容易達到零廢棄的目標。

因此,能不能達成零廢棄,決定於是否即知即行(當然也要有正確的原則與策略,如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污染者付費等)。零廢棄絕對是個全民運動,政府要有決心,民眾要能配合。別忘了,焚化廠與掩埋場周邊居民的痛苦不安,每個丟棄垃圾的民眾都負擔了部份責任;而要徹底救贖他們的痛苦,則在政府與民間具體的零廢棄行動上。

2005年7月25日 星期一

與大自然和好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強烈颱風海棠來襲的那兩天,只見天空的厚厚烏雲在強風吹襲下,宛若天兵天將在行軍,所到之處,狂風暴雨若萬劍齊發,只聞屋頂叮噹作響,有欲飛之勢;窗外樹影枝搖葉舞,有腰折之憂。豪雨過後,台北污濁的空氣也被洗淨了,不禁深呼幾口氣,心神為之一振。雖因高樓大廈阻擋視野之故,見不得遠山,但想起一個月前在大雨過後從南部坐火車北上之時,只見那中央山脈,近的翠綠,遠的蒼鬱,想必此時那山河也必定如此嫵媚。而這一切必須感謝那磅礡大雨,世上可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天降甘露的福氣啊!

然而,令人憂心的是,我們並未能消受這樣的福氣。在這樣的雨量下,員山子分洪道照例啟動,沿基隆河而下的滾滾洪流、這得來不易的水資源就此直奔大海;全台多處因原水濁度增高而停止供水,石門水庫原水濁度甚至高達一萬度,水土保持的不良造成這得來不易的水資源混濁無法立即使用,又有一部分的雨水因此無法留住使用就先入海;部分的地區雖然淹水,但由於地層下陷之故其地下水的補注效果有限,且淹水過後的滿地泥濘不知又要消耗多少水資源來洗淨;而像台北這樣的都市雖然沒有淹水,但由於遍地不透水的柏油、水泥舖面,多數降下的雨水只是成為地表徑流直入大海,並未能儲藏在地下含水層中。

雖然海棠颱風帶來的雨量又打破百年紀錄,在屏東山地門尾寮山測站之累積雨量高達2346毫米,但是我們更要知道的是,到底我們因此留下多少水呢?另外,土石流所造成的屋毀、橋斷、路基掏空,類似的場景年年重複,上天的好意卻演變成台灣短期內無法揮之而去的惡夢,而這又要怪誰呢?

千百萬年來,大自然在寶島台灣所孕育的鬰鬰山林,卻在一世紀內因不當的開發變得如此不堪一擊,而成為洪禍土石流的淵藪;而千百萬年來無數場大雨所累積於地下的甘露更因發展高耗水、高污染的產業以及不當的水資源管理,而漸漸枯竭。往昔,一場豪雨帶來的是大地無限生機;如今,卻是哀鴻遍野!

台灣早已是個缺水國家。雖然我們的民生用水看來不虞匱乏,但那是因為許多農業與養殖漁業的用水是取自補注不及而漸漸枯竭中的地下水所致。在此情境下,朝野所必須致力的,應是如何回復台灣環境承受天雨的能力,而不是繼續以發展高耗水產業如台塑大煉鋼廠、中油八輕,以及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來戕害這厭厭一息的國土。唯有讓我們的經濟發展政策,從傷害大自然轉為與大自然和好,否則一場大雨過後,我們沒有留下多少水,卻將流失許多國土、生態、與人命!

2005年7月19日 星期二

失落的環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環保署發布消息指出,根據其對市面上乾電池的抽驗結果,發現約有一成的乾電池汞含量超過管制基準值5ppm,其中甚至有高達4,240ppm者,為基準值的848倍。這不禁令人憂心,這些高汞含量的電池,在廢棄後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管道,而進入焚化廠、掩埋場或是僅設計用來處理低汞含量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將使汞這神經毒素釋放到環境中,危害生態與人體的健康。何況,除了汞之外,一般乾電池亦含有鎘、鉛、錳、鋅等重金屬,亦須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與處置,始能減少其對環境的風險。然而,廢乾電池的回收率有多高?現行的回收制度是否可以刺激廢乾電池的回收?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1997年的65噸、1999年的322噸、2001年的926噸、上升至2004年的1363噸,顯示環署自1999年起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後(之前僅公告回收含汞電池與鎳鎘電池),回收量確有增加;然而電池的申報產生量,每年約有10,000噸左右,因此2001年至今的廢乾電池回收率,也不過在10%左右徘徊,年平均成長率1.5 %不到。也就是說,自1990年環署公告回收含汞電池以來,至今每年仍有將近90%的廢乾電池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這對環署自豪舉世無雙的四合一制度,確實是一個難堪的成績。

問題出在哪?就是這四合一制度。廢棄產品的回收,除了要靠民眾的環境意識外,也需要有健全的回收管道,以及有效的回收策略。在許多國家,他們實施所謂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要求生產者負起回收的財務與實際責任,並課予一定的回收目標,如歐盟的WEEE制度。在這種情況下,責任業者為了達到其年度回收目標,就必須想法提昇民眾的環境意識,健全回收管道,並提供民眾回收的誘因,否則達不到回收目標將繳交比回收成本更多的罰款。同時,業者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包裝,減少使用不易回收的材質,以降低回收成本,提昇產品競爭力。

然而,在我們的四合一制度下,責任業者只要依政府公佈的費率以及產品產量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即可免除其他一切責任,而由環署的基管會代為扛起。沒有法定回收目標的要求,業者當然不會想到電池廢棄後會流落何方,回收率自然低落;甚至,回收率的低落,在基管會只考慮基金收支平衡的情況下,將使得回收費率不能完全反映實際回收處理成本(比如日光燈業者所繳交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公斤25.48元,但是基管會補貼給回收處理商的成本為每公斤40元),如此以利益為導向的業者何苦為之?又何必傷腦筋將產品重新綠色設計,降低回收成本?

在廢乾電池回收率低落的情況下,目前一顆三號電池所繳交的費率僅0.4元,即使環署為懲罰那些高汞電池的業者而調高4倍收費,也僅不過1.6元,這對原本就低價的高汞電池而言,簡直不痛不癢。建議環署儘速調整這四不像的回收制度,與國際潮流接軌,以使回收制度能真正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讓業者能真正以產品生命週期來考量設計其產品,以期達到源頭減廢、資源再利用的目的。

2005年7月13日 星期三

民眾有權知道所處環境的風險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台中欣晃化工廠大火,令許多週遭的市民感到震驚、恐慌。欣晃化工廠裡存放的亞硝酸鈉,在超過其燃點的火舌高溫下,串串引爆。廠裡還存放了什麼其他有害物質,除了市民不知道,就是前來救火的消防隊,也必須仰賴勞委會、環保署、或工業局等相關單位提供資料,更不用說急著報導的媒體了。這是在大火的威脅下,人們方才意識到資訊的不足,但平常當我們經過類似欣晃公司的工廠,除了會耳聞機械運轉的吵雜聲外,偶而也會聞到一股或淡或濃的異味。那時我們除了快步走開外,會不會想知道那味道對我們有什麼危害?從哪裡可以取得這樣的資料?

在國土規劃不良、環評沒有把關、許多工廠不遵守環保法規的情況下,其實許多民眾生活週遭存在著類似欣晃公司這樣的未爆彈,這些工廠使用著有毒與危險物質,甚至偷偷地將含有這些有害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棄物任意排放或棄置。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民眾即使看到河川變色、聞到異味,仍無由判斷是那家工廠所作所為;即使知道,也無由了解自己或環境正遭到那些化學物質的危害,危害的等級如何?更可怕的是有些有毒物質是無色無味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身處高度風險中,比如這次戴奧辛鴨蛋事件中的台灣鋼聯公司所排放的世紀劇毒戴奧辛,就是無色無味,要不是衛生署檢驗到那些鴨蛋含有過高的戴奧辛,台灣鋼聯的污染排放可能還會持續幾年。

其實翻開台灣鋼聯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我們會發現台灣鋼聯還有許多污染排放的資料並未曝光。台灣鋼聯所處理的電弧爐集塵灰,是含有許多重金屬的有害廢棄物,包括鋅、鉛、鎘、鉻等,然而其所謂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只是用來回收顆粒狀的氧化鋅,並沒有辦法阻擋重金屬與戴奧辛的排放,甚至連一般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硫氧化物、與懸浮微粒等,都沒有辦法防制。而環署至今只透露了戴奧辛排放濃度,那其他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呢?

線西鄉民除了有人養鴨外,也有許多人種田。那些農地的土壤與作物是否也受到含有重金屬的廢水與廢氣的污染呢?環署至今所公佈的資料顯然不能回答民眾心中的疑問。我們在此嚴正呼籲,環署應公佈台灣鋼聯的廢氣與廢水排放的資料,若有超標造成污染環境的疑慮,則儘速做更詳細的污染流佈調查;同時,請環保署整合各單位所掌握的各廠商申報資料,包括有害物質的使用,廢氣、廢水的排放,廢棄物的產生量及其成份等,公開上網,讓民眾可以從網路上了解居家附近工廠所造成的環境風險,從而採取必要的監督行動,讓民眾可以更有知識與力量來保護我們共同的環境。也唯有如此,才能彰顯這個月來連串發生的環境事件的深層意義,不致讓其成為茶餘飯後的新聞話題而已。

2005年7月4日 星期一

為廠商量身訂製的電弧爐戴奧辛管制標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謝揆自上任以來,展現了與以往政治人物不同的思維,令人耳目一新。包括暫緩蘇花高的興建、宣稱放棄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以及最近捨西裝就高屏裝以提倡能源節約,均是解決問題根源的確實做法(但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除外),而不是為了討好地方政治勢力,濫花人民的納稅錢於許多不必要的工程建設,而為我國帶來永無止盡的禍害。然我國沉疴眾多,要將邁往永續發展道路上的石頭一一搬走,並非易事,尤其是扭轉龐大官僚的不當思維。

就以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為例,其訂定應以健康風險評估為基礎。不管什麼爐子,其戴奧辛排放均以同樣的機制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並不會有差別待遇;而且不管什麼爐子,其用來減少戴奧辛排放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也是大同小異,不會有那種爐子在防制戴奧辛排放上有特別的困難,因此法規的訂定就不應有差別待遇,一般的垃圾焚化爐可以達得到的標準,電弧爐、燒結爐、集塵灰冶鍊回收爐也應該達得到。

但讓我們來看看焚化爐與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根據環署90年「建立台灣地區戴奧辛排放清冊及排放資料庫計畫」的資料,運轉中的幾座大型垃圾焚化爐的排氣量為797-3,319 Nm3/min不等,其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是0.1ng/Nm3;而電弧爐的排氣量為2,904-21,539 Nm3/min不等,排氣的規模比大型焚化爐還要大,亦即在同樣的戴奧辛濃度下,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量會比焚化爐高,也就是會有較高的健康風險,因此理應訂定更嚴謹的管制標準。然而,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卻是較為寬鬆。

再者,根據環保署於90年的檢測資料,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濃度為0.091-3.19 ng/Nm3不等。因此,若要訂定一個有效的管制標準,應該訂定一個可以讓廠商感受得到改善壓力的標準。然而,彼時環保署空保處對既設電弧爐所訂定的短期管制標準(90年底公佈)卻是5 ng/Nm3,且生效時間是93年1月1日;而長期管制標準為0.5 ng/Nm3,96年1月1日起方生效。

也就是說,在管制標準公佈後到95年底的這五年期間,電弧爐廠商根本可以不用改善,以既有的操作條件就可以符合短期管制標準,那這短期管制標準的訂定有何意義?這也難怪部分電弧爐於93年時的戴奧辛檢測資料反較90年時為高!為何環署空保處要給廠商五年的緩衝期?這段期間的民眾健康誰來保障?環保官員這種廠商利益高於民眾健康福祉的思維,這也難怪由這些電弧爐業者所組成的台灣鋼聯公司,根本不把戴奧辛排放防制當一回事,整個工廠根本沒有考慮到戴奧辛與重金屬的空氣污染防制,而致有今日的戴奧辛鴨蛋事件!

2005年6月28日 星期二

台灣鋼聯戴奧辛排放 環署無法可管?

重大污染場址台鹼安順廠的已知污染範圍,進一步擴大,安順廠外圍的竹筏港溪、漁塭等都被證實遭到戴奧辛與汞的污染。當地居民的漁獲已沒有人敢買,而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與當地漁民的生計,政府也將收購銷毀周邊的水產漁獲。另外,長期居住在附近地區的居民有許多都因污染而罹病在床,甚至蒙主寵召;各類癌症、糖尿病、失明、截肢,令人不忍卒睹。這些直接依賴大地維生的善良弱勢族群們,成了短視近利的經濟發展的犧牲品;而負有納稅責任的一般民眾們,也多多少少付出財務與健康的代價。但當年縱容污染的經濟部與中油,則仍對高污染產業摩拳擦掌;不僅未對當年的錯誤行為公開道歉,更拒絕承擔污染行為人的責任。

鏡頭轉回因戴奧辛鴨蛋事件而被發現排放大量戴奧辛的台灣鋼聯公司。由處理廢鐵的電弧爐業者所共同成立的台灣鋼聯公司,是處理電弧爐所產生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根據環保署的說法,不僅電弧爐高居我國戴奧辛排放量的首位(焚化爐次之),台灣鋼聯公司這單一污染源的戴奧辛排放量,更佔全國戴奧辛排放總量的13%,其對周遭居民健康與食品安全的影響,令人憂心。雖然環保署空保處在兩年前即檢測發現台灣鋼聯的高額戴奧辛排放量,卻以無法可管為由,遲至近日才欲以一較寬鬆的排放標準(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倍),要公告管制。雖在環保團體與立法院永續會要求比照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下,暫緩公告,但業者與環保署空保處以廠商利益而抗拒較嚴格管制標準、無視戴奧辛排放風險的反應,卻令人不禁聯想到台鹼安順廠的周邊居民,或許他們今日的慘狀會是將來大部分台灣人的縮影。

戴奧辛是空污法法定的空氣污染物,台灣鋼聯未經許可排放戴奧辛而排放,如此明顯違法事實,如何說無法可管?台灣鋼聯將電弧爐集塵灰混合矽砂與焦炭,送入旋轉窯(焚化爐的一種)燃燒處理,整個過程完全符合焚化的定義:「利用高溫燃燒,將事業廢棄物轉變為安定之氣體或物質之處理方法」,本就該符合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如何說無法可管?難道只要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擋下的顆粒(氧化鋅)回收,就可以說這不是焚化設備,而須另立標準?

根據廢清法,廢棄產品的生產者與事業廢棄物的產生者,須負起廢棄物的回收責任。身為回收業者的電弧爐與台灣鋼聯公司,只要將妥善回收所需的成本,向廢鐵產生源索取必要的費用,不致影響其成品的市場競爭力;又何必要以內部成本外部化的不道德方式(包括將未經適當前處理、帶有大量塑膠與油漆等雜質的廢鐵送入電弧爐,讓熔煉廢鐵的電弧爐成了燃燒塑膠油漆的焚化爐;又將因此產生的劇毒集塵灰,以回收有價金屬、卻不顧其他有毒物質排放的粗糙方式來處理),讓環境生態與無辜民眾來承受污染惡果?而環保署空保處又何必以只顧經濟可行性而漠視環境健康風險的狹隘眼光來另訂寬鬆標準?

2005年6月22日 星期三

從台灣鋼聯看焚化的迷思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提倡廢棄物焚化(包括飛灰熔融)的人通常會告知民眾,在焚化爐800℃以上的高溫下,戴奧辛幾乎完全被破壞,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不應是民眾該憂心的事情。而否認PVC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業者也說,PVC在焚化爐的高溫下,即使產生的戴奧辛也會被破壞,因此PVC的焚化處理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這些說法剛好在這次鴨蛋事件獲得檢驗。

這次彰化線西戴奧辛鴨蛋的最大可能污染源為台灣鋼聯廠,根據環保署的檢測資料,其煙道的戴奧辛排放值高達210 ng/Nm3(編註: ng=奈克=十億分之一克;Nm3=標準立方米),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0.1 ng/Nm3)的2,100倍,戴奧辛排放量之高,令人咂舌。為何台灣鋼聯廠會產生如此大量的戴奧辛呢?

首先其所處理的為電弧爐的集塵灰,也就是電弧爐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從電弧爐廢氣中所擋下來的污染微粒,相當於垃圾焚化爐的劇毒飛灰。由於我國的電弧爐在融煉廢鐵時,並未先將廢鐵上的油漆去掉,也未將廢鐵所夾帶的塑膠(許多為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去掉,因此會產生戴奧辛。這些戴奧辛有許多就吸附在煙塵微粒上,然後被電弧爐集塵設備抓下來。因此電弧爐集塵灰被環保署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除了含有戴奧辛外,還含有鉛、鎘等有毒重金屬。

而處理這劇毒集塵灰的台灣鋼聯廠,其所採用的設備為溫度高達1100-1200℃的旋轉窯,集塵灰停留在爐內的時間約為數小時之久。以如此優越的條件,按提倡廢棄物焚化者的說法,戴奧辛應該已被破壞無餘,因此台灣鋼聯的集塵設備,是用來回收有價的氧化鋅顆粒而設計,卻阻擋不了戴奧辛的排放。因此,我們才得以藉由這慘痛的事件,證明高溫熱處理設施(包括電弧爐與焚化爐等),並沒有辦法完全破壞戴奧辛,因此只要這些熱處理設施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失效,我們就必須承受極高的污染風險。

當然,這不表示戴奧辛可以耐受800-1200℃的高溫;在此高溫下,戴奧辛雖會分解,但在廢氣經過冷卻設備降溫的過程中,戴奧辛的前趨物質會重新再合成戴奧辛,因此這些熱處理設備並無法解決戴奧辛的問題,更無法解決永遠不會被破壞分解的重金屬問題;而這是提倡廢棄物焚化者閉口不提的。

此次環保署雖已要求台灣鋼聯停廠加裝活性碳噴注設備,但是因此降低的戴奧辛排放量預計仍高達10ng/Nm3,為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0倍,若是以此讓其運轉一年,對當地居民與環境所造成的風險仍居高不下。站在民眾健康福祉的立場上,是要求其必須改善至符合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時,方得以開工運轉;同時要求電弧爐業者,在融煉廢鐵前,先將廢鐵的雜質去除,從源頭降低集塵灰的毒性,莫使業者為了方便、節省成本,而讓惡果由全民承擔。

2005年6月6日 星期一

何謂無悔?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在即,經濟部的會議結論草案也大概草擬完成。令人不平的是,這個掛名「全國」的能源會議的會議結論草案,竟是由經濟部所主導的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關起門來完成的,之前經濟部在北中南所舉辦的三場分區會議,與這份會議結論草案,竟無多大瓜葛。這在已號稱民主的台灣,實是相當反諷。

雖然我們至今無法了解這份草案的詳細內容究竟如何,但由相關報導來看,經濟部將把2025年之前訂為「減緩期」,在這期間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不考慮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這樣子的設計,是比照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公約之所以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寬容的前提,是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都遠低於OECD國家。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2002年時全球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含其他溫室氣體)為4公噸CO2/人,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當低於此值;而2002年時OECD等已發展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平均約為11公噸CO2/人,我國則為10.6公噸CO2/人。以如此高的人均排放量,去比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真是忝不知恥!

這個地球上60億的人口中約有12億左右的人口每日所得低於1美元,生活在極為困苦的環境中,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而我國絕大多數的人民的收入是排名在全球人口的前20%以內,是個相當富有的國家。而我們今日之所以如此富裕,是擷取了這個地球上多少有限的非自產資源,包括石油、煤炭、與鋼鐵等等,才得以至此,我們當知足感恩。在現今全球面臨氣候危機之時,我們更應只取現有一瓢飲,同時思考如何減少浪費,並往不增加環境負荷、不戕害環境的方向來發展,以協助全球文明共渡此難關;然我們的經濟部,竟不考慮就此設限,還考慮在未來二十年內持續與發展中國家比競爭力、拼經濟成長率,爭奪有限的資源,還妄稱這種短視近利的政策是「無悔政策」!

也就是為此,經濟部不但不打算在這減緩期中課徵碳稅,更想以補貼的方式,來輔導廠商進行減量,並只管制排放密集度,而不是排放總量。換句話說,這些廠商可以持續去爭奪更多的資源,掠奪窮國與我們子孫的未來,並排放廢氣與溫室氣體來威脅我們這一代的生存,而我們的政府還要補貼他們,只要他們能改善掠奪資源的效率即可!若我們人民真讓經濟部訂出這樣子的政策,這就是我們國家與人民的恥辱,且將來一定會後悔!

2005年5月30日 星期一

全球黯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今年初英國BBC電台的「地平線」(Horizon)節目曾製作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報導,大意是說燃煤發電等燃燒製程,除了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外,也排放了許多污染微粒。這些微粒跑到大氣中後,不但會危害人體的呼吸系統,更會反射太陽光,同時也會改變雲的光學性質,讓雲變成一個巨大的反射鏡,反射更多的太陽光回外太空。因此科學家在比對1950年代與1990年代的氣象資料後發現,這四十年間全球各地的太陽光入射量,竟然減少了9%-30%不等,令人震驚;此種現象因此被稱為全球黯化(Global Dimming)。

理論上全球黯化會讓地球變得更冷,但是其冷卻效應卻被溫室效應抵銷,而使得地表年均溫仍呈持續上升的現象,因此之前許多科學家並未注意到全球黯化。然而,在911事件發生後三天,美國各地飛機全部停飛,一位美國科學家在比對了911前後全美各地的氣象資料後發現,911後三天的日夜溫差,竟比911前的日夜溫差高了1℃,為「過去30年來最大的溫度震盪」。

僅僅少了飛機的污染排放,就讓日夜溫差有這麼大的變化,這表示全球黯化的冷卻效應是很強的,換言之,溫室效應的實際威力遠比科學家所想像的還要強大。而且,在污染防治技術的進步下,污染微粒的排放只會愈來愈少,但溫室氣體卻仍持續增加,因此,如果我們對溫室氣體減量繼續無動於衷的話,到2100年,全球氣溫很可能會增加10℃以上,屆時儲存在海底冰晶中的甲烷(即甲烷水合物),將大量釋出,而地球的溫度也將就此失控。

這對人類生存是個非常重大的威脅,更是每個國家應列為最首要的國家安全課題。然而,儘管這警訊伴隨著京都議定書生效而來,但我國經濟部對此卻置若罔聞,依然於年初核准了台塑大煉鋼廠與中油八輕等高耗能投資案;最近,更有消息指出,經濟部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所擬的策略規劃,於現階段對溫室氣體的排放,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也不考慮課徵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並建議在2030年,只採取「減緩成長」的策略,2030年後,再實施強制減量要求。這種觀望猶疑、能不做就不做、頂多「大家一起沉船」的態度,實在令人髮指。

相對於經濟部只知盯著經濟成長率的短視心態而言,產業界與許多民眾不也是只知盯著股價看板,卻不知危機早已四伏?是該全民覺醒,徹底改變經濟發展方向的時候了。奉勸產業界早日調整體質,不要一受到管制,就跑到中國,須知中國的急遽興起,將使末日提早來臨。

2005年5月23日 星期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在環保署所發行的本期《環保政策月刊》中,專題報導了環保署打算提倡油電混合車來因應京都議定書的計畫。環保署認為,藉由提高汽機車的燃油效率,以及清潔交通工具的普及,可有效減少運輸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而油電混合車,由於技術已成熟,而成為環保署短期之內打算積極推廣的主要清潔交通工具。

根據環保署的報告,油電混合車一公升的汽油可跑35公里,而一般汽車一公升的汽油只能跑12-15公里,油電混合車的燃油效率顯然較高;若能普及,確實可以大幅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然而也由於價格較昂貴,一輛約130萬元,因此如何普及,成為環保署這個計畫的重點。

在參考國外政策後,環保署打算從貨物稅減半、關稅降低,先降低油電混合車約10%的售價,然後再以每輛3-5萬元來補助購車者(屈指算算每輛補助後也還要百餘萬元)。如此,根據國外的銷售情形,環保署設定五年後的油電混合車數量將可達13,100輛,也就是在2010年時,油電混合車將可降低0.11百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相當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的0.2-0.3%),每噸二氧化碳減量成本約為台幣4,420元(根據日學者的研究,以此減量成本,在日本已可減少約9%的溫室氣體排放)。

看到這個五年約需投入5億的計畫,卻只能達到這樣杯水車薪的成果,令人心裡不禁涼了個半截,憂心未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這種沒有整體思考的政策下,恐將持續急遽增加;更何況環保署的二氧化碳減量估算,可能有問題。

根據統計,2003年時自用小客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13.64百萬噸,自用小客車的登記數量約為5百萬輛左右,相當於每輛小客車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約為2.78噸;以油電混合車的燃油效率而言,則每輛每年可減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僅為1.57噸左右,而環保署卻以平均每年每輛可減少8.6噸二氧化碳來計算,明顯高估;除非環保署所推廣的對象是每年可跑10萬公里不為過的計程車司機,否則對一般人而言,則此項方案的二氧化碳減量成本將高達每噸2.4萬元。

以這麼沒有成本效益的方案而言,環保署所投入的資金,將難以看到成果,好好思考一下,為什麼小小的台灣,有那麼多人需要開車?是不是交通部的政策出了問題,讓很多人沒車不方便,並讓車價太便宜?近來又傳出交通部預估十年後北宜高速公路將面臨飽和,因此打算斥資300億,打兩條比雪山隧道更長的隧道;顯然一點也沒有思考如何減少私車的使用。是該要求交通部提出政策環評的時候了,這才是環保署應扮演的角色,以政策環評的過程矯正交通 運輸政策,就可自然地孕育出有利於油電混合車的使用環境。而油電混合車的推廣工作,就留給業者自行努力吧!

2005年5月11日 星期三

一般就是無害?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我國目前將事業廢棄物分成兩大類,一類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另一類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即有害事業廢棄物以外之事業廢棄物。然而一般事業廢棄物不見得就是無害,只是其有害程度尚未達到「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而已。因此,對於一般事業廢棄物的處理或再利用,仍要審慎小心,不是「一般」就可以隨意處置,胡作非為。

然觀諸經濟部公告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中,許多種污泥均可再利用於土壤改良或有機質肥料,包括石材污泥、製糖濾泥、食品加工污泥、釀酒污泥、漿紙污泥、紡織殘料污泥。這其中有些污泥是真的無害,但漿紙污泥與紡織污泥,雖也是一般事業廢棄物,卻可能含有戴奧辛(漿紙污泥)與重金屬(紡織污泥)等有害物質,儘管經濟部有要求再利用前要經當地農業主管機關同意,但基於預警原則,將這兩類可能含有有害物質疑慮的污泥再利用於土壤改良或有機質肥料,並不妥當。

91年於台南縣發生一件農地污染事件,事件緣由即某廢棄物處理廠商將所收受之紡織業、造紙業、與食品加工業之污泥,乾燥後以「土壤改良劑」的名義售給農人所致。在事件被舉發後,廠商不服台南縣政府之處分,而上訴行政法院,並出示一封環保署於89年回覆其洽詢的函文。由此函文中,我們發現,該廠商將所收受的污泥以「無害性有機污泥」及「無害性無機污泥」稱之。而環保署竟也不察,到底這些有機污泥與無機污泥的來源為何,到底有沒有害,而逕予回覆:對已有廢棄物處理機構操作許可者,若欲將「無害性有機污泥」及「無害性無機污泥」製成土壤改良劑,毋需另提再利用計畫申請。

如果連專業的環保署對如此含混不清的「無害性污泥」都不去分辨其來源與成份的話,那沒有專業背景的司法官,就更不用提了。他們竟然認為這些污泥,在經過乾燥後,就是產品「土壤改良劑」,而非廢棄物,因此販售使用於農地,不用經當地農業主管機關的同意。

由此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經濟部的再利用規範太過寬鬆,對於如土壤改良等會讓廢棄物與環境媒介直接接觸的再利用用途,應該更加審慎才是。而環保署對廢棄物的分類與判定準則,應該更加明確,抽查檢驗,應該更加頻繁;否則以營利為目的的廠商,將趁此混水摸魚,把「有害」謊報為「一般」,然後再將一般事業廢棄物,逕以視為廢清法並沒有定義的「無害」廢棄物來處理。根據環保署的申報統計,被歸類為D類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排名前五名的竟有四類是屬於沒有明確定義的污泥與灰渣,這難道不是個警訊嗎?

2005年5月2日 星期一

環評 夢魘?投資 回饋?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近來兩則關於中油八輕與台塑大煉鋼廠投資案的新聞映入眼簾,相當刺眼。一則標題為「環評 石化業夢魘」,是以開發單位的立場寫的,另一則標題為「中油台塑擬赴雲林設廠 縣府要求敲定回饋內容」,則是報導縣府對這兩個開發案的心態。

任何的開發案,如果是對環境有影響之虞的,按理均需經過環境影響評估,「以減輕對環境造成不良之影響,藉以達到環境保護之目的。」任何投資開發行為對經濟體固然會帶來利益,然而這利益可能是短暫的,尤其當其以犧牲環境來換取開發利益時。而環境是生存的根本,當生態環境失去其維持人類生存的功能後,再繁榮的經濟體也將毀於一旦。因此環評實是民主社會能夠永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濾網,透過此過濾掉對環境不利的開發案,同時可讓業者不浪擲手上資金,這是對所有利益相關者皆有利的程序,為何視之為夢壓呢?若所有業者皆如中油台塑為了追逐短暫利益而規避環評,那才是全民的夢魘!

逐利的業者將環評視為夢魘不稀奇,可悲的是連媒體、政府都跟著起舞。中油與台塑的這兩個開發案,規模龐大,需要耗費相當的能源、水資源,同時將產生大量的廢棄物、廢氣與廢水,更需要大量的土地而破壞沿海的寶貴生態環境。然而當廠商拜會政府時,卻只見縣長談的是要求廠商做好回饋,縣議員要求談清楚稅收分配,對於縣內環境是否能夠負荷如此龐大的投資案,卻毫無言及。這些政府首長與民代,已經淪為販土求榮者的幫兇。

業者、媒體、官員、與民代勾結在一起並不稀奇,最可悲的是當民眾為了回饋金或回饋設施而放棄了自己的環境權,也可說是生存權。如果一件開發案對當地的經濟、社會、與環境是有利的,就是最好的回饋,何必還要業者給當地民眾回饋金?何必還要業者出錢去設置回饋設施?

當初台塑於麥寮六輕建廠時,為了擴寬道路以利大卡車等進入廠區,而砍伐了多少的防風林,讓多少棲息於此的鳥類就此滅絕?填海造陸時,在強風下揚起多少風砂,讓台西的沿海養殖遭受多少損失?大量的工程人員進駐,為淳樸的鄉間帶來大量的交通運輸,造成了多少交通事故?而當六輕工業區內的工廠一個一個完工運轉時,為天邊製造了多少朵雲?嶄新的設備管線在腐蝕性強的海風吹撫下,又漏出多少毒性物質,讓海風不再只是鹹鹹?

如果民眾無法從一次又一次的開發破壞案學習到教訓,無法為愈來愈稀少的環境資源站出來捍衛,而只為了一點點的回饋金與用不到的回饋設施而放棄自己的立足之地,或者以為不關己事而默然以對,那台灣在還沒被中國併吞之前,國土早已沉淪!

2005年4月25日 星期一

生態系破壞後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協會執行長﹞

夜深人靜時,若靜下心來仔細思考一下,人類文明發展的功過,或許會得到功過參半的結論。不可諱言的是,人類文明發展至今,在物質與某些精神生活的層面,確實大幅提昇了不少;然而同樣不可諱言的是,這些成就付出了極大的代價,甚至危害到我們子子孫孫賴以生存的基礎:健全的生態和環境。難怪日本公共電視台(NHK)數年前製作了一部「地球生命史」的影片,沉痛地下了一個結論:人類文明的發展是建立在生態、環境的破壞上。

我們再來看看,世界各國政府的決策中,總是把經濟發展列為首選,生態、環境注定被當成次要的問題來看待。舉凡美國政府一直延滯簽署「京都議定書」,以及我國政府面對快速增加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不僅沒有具體的因應政策方案,還執意推動高耗能高排放的台塑大煉鋼廠與中油八輕,都是活生生的例證。

目前,全球面對的生存問題: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人口膨脹與糧食短缺、資源與能源耗竭、廢棄物氾濫、永續發展受阻,已到了世人不能再以鴕鳥心態而足以解決的地步。相信唯有世人共同面對,一起思考解決的方案,坦誠合作執行,才能在這緊要的轉捩點,導正人類文明的軌跡,朝向永續發展的方向繼續前進。

人類的努力,似乎是亡羊補牢。聯合國為了因應2000年制定向貧窮宣戰的「千禧年發展目標 」(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 ):於2015年前消除每天生活費低於US$1的赤貧人口的一半,及半數挨餓的人口,集合了95個國家的1,360位頂尖的科學家,在4年的時間裡花了2,400萬美元進行「千禧年生態系評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tment),詳細評估出新千禧年的世界現況,得到的結論是「地球處於災難的尖峰期, 人們不應理所當然地認為,其子孫在21世紀環境惡化的情形下仍能生存。」,「學術界發現其研究的微妙平衡的生態系中,在過去的50年裡,已被人類嚴重地破壞了。」

這更點出我們要化解人類可能面對的浩劫該有的認識與行動:首先,我們一直消耗地球的自然資本,給地球的自然功能施加如此的重擔,以至於要供養未來世代的地球生態系功能,不再是毫無問題了。同時,千禧年生態系評估顯示,未來確實掌握在我們手上;在未來的50年裡,我們能夠逆轉許多生態系服務的惡化,但是必須在政策和實務上有所改變,而不能依然故我。

現在輪到大家登場了,責任與義務大家都有份。

2005年4月18日 星期一

國工局該廢了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在蘇花高是否應停建的爭論還未落幕之際,最近交通部國工局又展開了「中橫高速公路」的規劃,以因應中部橫貫公路自谷關以上因政策決定海拔1500公尺的毀損道路不予修復而交通中斷的情況。原來,中部橫貫公路的柔腸寸斷給國工局的教訓,竟然是再蓋一條高速公路來取代!這樣的政策規劃不禁令人搖頭嘆息,而這些只知道興建道路的瘋狂官員,更是令人義憤填膺。

在今年初,行政院經建會出版了一本「傷心月曆」,原因是去年的幾個颱風帶來的超大雨量,暴露了我國山林長期遭到濫墾、濫伐、濫建,而使水土資源受到嚴重破壞的問題;這些山崩、土石流、河床淤積等景象,從空中下望令人慘不忍睹,故其利用國家資源一一拍下,希望國人一起來珍愛國土。其中大多照片,正是攝自創傷最為嚴重的中部山區。

中部山區地質原本就較脆弱,加上長期以來人為的蹂躪以及九二一大地震與敏督利颱風等天災的肆虐下,早已奄奄一息。行政院之所以做出封山封路的決策,主要就是要讓大地休養生息。在這本難得一見的政府自省的「傷心月曆」中,有一張「中橫神話,安全財政無底洞」的照片,其照片說明中坦言:「中橫公路横切中央山脈,建造過程中212人殉難,可說是人定勝天思維下的產物。然而中橫不但將完整的生態系切割,更成為民眾安全及政府財政的無底洞。」

這個被天災人禍搓破的中橫神話,說明了這些山區不是人們可以隨意冒犯的;然而以工程掛帥的國工局,卻企圖於此再造另一個愚蠢神話。與蘇花高一般,這條「預計穿越中央山脈超過3000公尺的能高山,路線的海拔高度將達1200公尺,需闢建超長隧道」的中橫高速公路,不論是從經濟面或環境生態面來看,均沒有任何效益,除了可以因此編列大筆國家預算,來讓顧問公司與工程承包商大發利市外;這是連村夫愚婦均可一目了然的事實。然而我們的國工局卻一再低估我國民眾的智商,意欲以「促進東部交通區域發展」的國王新衣,掩飾其掏空國庫、以饗豺狼的惡行。

在台灣這個彈丸之地,既有的道路已密密麻麻地切割每個縣市,連接每個城鎮,而我們的私車數量更已超過環境的負荷,我們實在不需要再建任何道路,來破壞所剩無幾的生態環境,以鼓勵私車的駕駛。尤其京都議定書生效後,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佔全國總排放量15%的運輸部門,更應積極思索如何加強大眾交通來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這已是交通管理的時代,而非交通建設的時代,如果國工局不能體認到此點,而只知繼續規劃一條又一條的道路的話,僅在此建議行政院於政府組織再造時,將國工局廢了吧!

2005年4月13日 星期三

快樂與希望?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桃園平鎮市公所的掩埋場,二十餘年來操作不善,而長期侵害附近一戶離掩埋場一百公尺不到的鍾姓人家。先是掩埋場未按照規定消毒與覆土,導致臭味四逸、蚊蟲飛舞;後又於年限已到的早期掩埋區(甲區)上設立一小型焚化廠,臭氣沖天,斷斷續續操作近十年;在焚化廠因操作不善被環署要求關廠後不久,位於內壢的桃南焚化廠也開始營運,桃園縣政府要求各鄉鎮依其垃圾量攤回一定比例的灰渣,平鎮市公所於是將灰渣棄置在最新的掩埋區(丙區)上,且堆置成山,微細的灰渣隨風飄散,造成鍾家家中經常灰塵遍佈;而丙區也是租用農地的非法掩埋場。以上幾項操作不善所造成的臭氣與灰塵,均對鍾家的呼吸器官有相當不良的影響,且因屢屢陳情卻得不到改善,而於近年罹患憂鬱症。

鍾家曾於88年8月12日依公害糾紛處理法申請調處,調處不成後送至環署裁決,而被環署認定平鎮市公所垃圾處理行為確有不當,並已造成鍾家精神上的損害,而裁決平鎮市公所應賠償鍾姓人家精神損失。然平鎮市公所不僅不反省自己身為地方父母官,對百姓權益有照顧之責,反而循公害糾紛處理法第三十九條,對鍾家提起告訴,要求確認環署所裁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存在。該案一審雖遭地方法院駁回,然二審與三審時,卻被高等法院與最高法院判定,平鎮市公所垃圾處理所造成的公害,雖然導致鍾家在精神上受有損害,然86年前的部分亦已罹於時效而消滅,致使長年受害的鍾家只能領取14%不到的賠償金。

鍾家所遭受的憂鬱症等精神損害,是長期在生活在臭氣四溢而呼吸道不適、與平鎮市公所不予解決污染問題等等原因所累積造成的結果,當其知有精神損害之時,亦已約88年之時(有醫師診斷證明),且其損害程度亦尚難估計,依民法第197條之規定:「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鍾家於88年提起,自當無時效之問題;然平鎮市公所與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的法官認定其有時效問題的理由,竟然是其曾於86年8月12日要求補助防臭隔離設施費用,將這種要求改善環境品質的事實當成是知悉有「精神損害」的時點,從而起算兩年的時效,而其所認定時效消滅日剛好與鍾家提起損害賠償請求日僅相隔一天。

看到這樣的判決,我們不知今日的司法體系怎麼了?看到平鎮市公所如此的行徑,我們不知天下怎麼有那麼厚顏無恥的政府機關,而且竟然還存在號稱民主的台灣?當政府機關漠視民眾疾苦,當行政體系與司法體系竟不能維護弱勢的受害者時,人民的快樂與希望,究竟在哪裡?

2005年4月8日 星期五

焚化幽靈RDF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雖然環保署於去年宣布停建花蓮、南投、澎湖等三座焚化廠,並喊出了「零廢棄、全回收」的口號,然而根據了解,環保署在花蓮與澎湖等地,又規劃了RDF(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設施,以取代焚化爐的興建。

所謂的RDF設施,是以破碎、分選等設備將垃圾中的金屬等不可燃物分選出來後,再經過乾燥、混合添加劑及成型等程序,將垃圾中的可燃物如紙與塑膠等製成錠型燃料。其主要的著眼點,是要「回收」這些可燃物的熱能,講白一點,就是垃圾焚化。

積極推廣RDF設施的官員或廠商(包括工研院),宣稱這些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具有高熱值、可儲存、易輸送、性質均勻、燃燒穩定以及低污染等諸多優點,並可取代燃煤;然而,由於這些燃料並沒有完全排除垃圾中的有害物質,尤其是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與所有塑膠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的添加劑,因此其燃燒後產生的污染,與一般的垃圾焚化,其實相差無幾。再者,以RDF取代部分燃煤的燃燒設施,如發電廠與水泥窯,並沒有因此而加強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因此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將更甚於未燒RDF時。

從環保署在沒有焚化廠的縣市規劃RDF設施,在有焚化廠的縣市推動垃圾全分類廠的作為來看,我們可以了解,環保署一直未忘情於垃圾焚化,一直鍾情於以工程技術來面對廢棄物的處理。濫花人民的納稅錢,補助地方蓋了一個又一個大而無當的設施,卻又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蓋焚化爐時,說要解決掩埋場不足的問題;要蓋掩埋場時,說原來焚化還是有灰渣要掩埋;要蓋RDF廠時,說要以RDF來取代燃煤,可是卻未說RDF取代了燃煤後,二氧化碳的排放並未減少,戴奧辛與重金屬的污染排放反而增多,而且RDF燃燒後還會有比煤灰更毒的灰渣問題。這就是環保署的把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讓風險由一處轉移到另一處,然後他們就有源源不絕的環保工程可以進行。

其實,只要要求民眾將廚餘與其他垃圾分開來,不讓廚餘玷汙紙類與塑膠等這些原本就可以回收的「可燃物」,就可發現哪有什麼垃圾是需要焚化的,RDF等焚化設施自無必要。要達到零廢棄,需要的是整體的思考規劃,並運用適當的政策工具,如污染者付費、生產者延伸責任制等。環保署捨此正途不為,卻以一連串的口號來掩護其毫無節制的設施興建,讓焚化幽靈持續盤據我國的廢棄物政策,若說沒有圖利廠商之謀,何人信之?

2005年3月27日 星期日

早該淘汰的PVC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近日環保署宣布將分階段禁用PVC,立刻引來國內PVC生產者台塑、華夏、大洋的抗議。從這裡,我們再次看到台塑等財團唯利是圖的嘴臉,所謂的企業社會責任對他們來說,僅是當有利於己的時候,才會去做,就好比興建醫院,投入廚餘堆肥與有機農業,主要目的不是為了救人與環保,而是利字當頭。

PVC是最早使用的塑膠之一,也是五大泛用塑膠之一,生產量僅次於PE(聚乙烯),台灣的PVC產量排名亞洲第三,僅次於中國與日本;而台塑集團則不僅擁有產量排名世界前茅的PVC工廠,其也是因投入PVC事業而崛起成為今日的石化王國。

然而PVC從原料開採到使用、廢棄的整個生命週期,都與毒性物質有關,對環境與人體健康危害甚鉅,許多學者專家、政府、廠商老早就知道,早該限用淘汰,但卻在政府缺乏管制與經濟手段的情況下,而使這種材質製的產品在社會中根深蒂固、盤根錯節。加上塑膠無法由外觀分辨其是那種材質,於是沒有清楚標示的PVC產品遍布各處,不僅妨礙了塑膠的回收,更造成塑膠廢棄處理的危害。(由於PVC相較其他塑膠產品而言,添加了太多的塑化劑,並不容易回收,且回收再製後的品質很容易劣化降級。根據統計,只有1%的PVC製品有被回收。)

塑膠產品有另一種特性,就是不一定非得用哪種材質來製造,因此PVC製品大部分都有其他對環境較友善的替代材質(如PP、PE)可以取代。在此情況下,一個有社會責任的企業,應該主動去淘汰PVC的生產製造,以較好的材質來開發產品。

然而,PVC的危害,台塑集團不是不知,只要問待過VCM(PVC的單體)廠的人,都知道VCM廠中洋溢的古怪味道,可能會致癌,因此要常喝牛奶;另外台塑的汞污泥事件,其實也是為製造PVC的原料氯氣所產生的;而PVC的替代材質,如PP、PE,台塑本身也都有生產;可是,我們卻看到台塑當初在規劃六輕時,依然增設PVC廠;我們看到南亞生產的保鮮膜,同時有PE製與PVC製;顯然,在消費者未了解、未有意識之前,台塑集團本身是不會自行了斷的。我們不禁懷疑,到底台塑等財團有多少有害產品,在民眾不知不覺下,流入市場?PVC只是市面上數萬種化學品中的一種!

最近,在美國環保團體與民眾的強大壓力下,Microsoft已經承諾不再使用PVC作為其產品的包裝;而許多業者,如IKEA、Sony、福特汽車等也不再使用PVC製造產品;PVC的淘汰已漸成為世界潮流,建議台塑等集團,不要再做困獸鬥,早 日擬定PVC廠關廠計畫吧!

也建議消費者,莫輕信業者讒言,更要讓親朋好友來了解認識PVC的危害,一起來淘汰PVC。

2005年3月21日 星期一

以再利用之名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目前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刻正由環保署整併立法,立法方向是要以「資源管理角度」及「零廢棄」的思維來建立新法,新法名稱暫定為「廢棄資源管理法」。檢視環保署所提供的立法研商會會議資料,其文字用語已摒棄以往廢清法的「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的末端管理思維,言必稱「零廢棄」,然而其中仍透露著詭異。

首先,新法將「對任何經廢棄之物質均優先以資源視之,尋求資源化、再利用之管道,其資源再利用價值逐漸遞減,遞減至零時,才視為廢棄物,採取妥善處理之方式,但亦應先經能源回收後,再做最終處置。」這句話雖然定義了再利用與處理處置的先後順序,但問題就在其將「任何」經廢棄之物均優先視為資源,而不是優先思考其危害性及必要性,如此恐將造成許多有害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而將有害物質散佈於環境中。其次,其仍難逃以焚化(即能源回收)作為妥善處理的主要方式,而忽略了其他對環境較友善的物理或化學處理方式。

審視環保署目前對焚化灰渣與一些事業所產生的爐渣的處理態度,即讓人印證了這個懷疑。環保署一直對外宣傳焚化產生的底渣可以在篩分出金屬與未燃物後,再利用於路基級配等用途,飛灰亦可在熔融後再利用,卻不考慮將這些含有許多有害物質的灰渣散佈在環境中的風險。對於灰渣這種有害廢棄物,我們持有的態度應是優先思考如何避免其產生,一時無法避免的話,也要訂定其淘汰時程,並思考如何減少其產生時的毒性與數量,然後才是如何以對環境友善的方式來處理處置之,而不是一味地尋求資源化或再利用的管道。

這種以再利用之名,行棄置之實的作為,亦可由現行法規對再利用(或再生利用)的定義看出。根據經濟部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的定義為供作原料、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新生地、填土地等的用途行為。這些用途中不乏會造成廢棄物與環境介質直接接觸的行為,卻未禁止有害廢棄物及那些會產生或使用毒性物質的製程之廢棄物在這方面的應用。這其中甚至有些用途(如新生地、填土地)與掩埋無異,這也難怪之前有些廠商急著要把爐渣定義為再生資源,如此雖然一樣是掩埋,卻不用付出掩埋的成本。

對於這些存在於現行體制的漏洞,尤其是對那些由製造過程產生的廢棄物之管理,環保署於新法中應以更嚴謹的態度來補足加強。另外,不論是再利用或者是處理處置,其管制方式(流向追蹤、稽查考核)應該同樣嚴謹,而不是再利用者就可以放寬,如此才可迫使廠商真正走向清潔生產之路。

2005年3月14日 星期一

為虎做倀的公僕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身為環保團體的一員,有時會接到民眾的陳情電話。他們的抱怨,無外乎是空污、水污與噪音等等污染問題。而之所以會找上民間團體,是因為無法由公部門獲得有效解決。他們說,他們有向環保機關檢舉,但稽查人員常常是珊珊來遲,或者來的時候,污染現象就已停止,彷彿有通風報信一般,卻苦無證據。

污染,是一種傷害行為,因此刻意的污染排放,形同謀財害命,更是不應容忍。然而,部分的環保官員,卻常常對此視而不見,甚至刻意袒護。可憐的是那些求助無門的小老百姓,有錢納稅養一群人去通風報信,卻無能求取證據!

2002年底,我們接觸到一件已拖延二十年的公害事件。這次污染行為人不是民間企業,而是公家機關的平鎮市公所。污染緣由是其租用農地的非法掩埋場操作不善,垃圾露天堆置,並常因攪動而臭味四溢;更可怕的是,其把從桃南焚化廠攤提回來的灰渣堆積成山,造成有毒的微粒四處飛揚,危害人體健康甚鉅。

該案後經公害糾紛處理程序,於近日裁決下來。檢閱裁決書內容,這才發現上述嚴重污染事實,從2002年至2004年期間,僅遭到桃園環保局3次、環保署4次的罰款,其中除了一次以水污法罰款12萬元、另一次以空污法罰款5千元外,其餘的罰款金額均不到5千元,且其中有3次僅1,200元,相當於一般民眾因輕微交通違規所遭受的罰款。

這幾次不到5千元的罰款所依據的罰則,是援引廢清法第50條,是針對類似隨地大小便、以及鄉鎮公所清除處理垃圾未符合中央所訂標準時的污染行為,罰款金額從1,200元至6,000元。從此罰款金額可知,這罰則是針對輕微的污染行為,對於上述嚴重污染行為卻只援引此罰則,顯有不當;即使只援引此條款,對平鎮市公所這樣一個公家機關而言,6,000元已是不痛不癢,為何才罰他們最低的金額1,200元?這也難怪平鎮市公所與其他許多污染行為者,長期以來可以如此胡作非為,因為他們寧可受罰而不願有所改善。這些為虎作倀的部分環保官員,可說已成為污染的共犯結構。

在今年初,由世界經濟論壇所發表的環境永續性指數排行評比中,發現我國雖然有良好的社會與機構的能力,但是環境品質卻排名全球倒數,究其中緣由,實乃部分公務人員心態偏差,社會價值觀錯亂所致。在此建議環保署除須針對上述平鎮市公所一案中之稽查單位進行檢討外,亦須將這些民眾檢舉案件的檢舉內容(包括檢舉時間)、調查事實(包括到場時間)、處理結果(如罰款金額、限期改善期限、援引罰責)等資訊上網公開,以受公評。同時應建立機制,讓民眾來評比案件處理的滿意度,以淘汰不適任的官員。

2005年2月28日 星期一

不告不理 告了還是不理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日前向環保署一位掌管環境影響評估的科長洽詢,如果經地方政府通過環評的開發案,後來發現開發單位所提供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中有諉造文件,且嚴重影響環境影響評估的基礎,該環評是否還有效?對於此種有問題的環評,環保署是否可撤銷其效力?該科長以環保署只負責監督地方政府環境影響評估的程序,不管其環評內容為由,言明環保署不介入地方政府的環評,同時遞給我一份民眾要求撤銷新店安康掩埋場環評之審查結論的訴願案之決定書。

該決定書概謂,根據環評法,有關縣市層級的開發案環評之審查事項及審查結論,為縣市政府的權限,且已通過之環評,非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申請內容。且環評審查委員會之環評會議辦理開發案件之審查事項、審查程序及審查結論等權責,為具「專業性、技術性及獨立性之特性,遍查環境影響評估法之條文並無上級機關介入變更之規定」,所以該案遭到環署的駁回。

如此的說明,除了讓我們認知到原來環保署並不具專業性、技術性及獨立性之外,其餘實在難令人茍同!環境影響評估為一決定開發案件是否可以進行的行政處分,而環評法只是針對這行政程序應如何進行做一特別的規範,如開發單位應繳交哪些文件;開發案是由誰負責審查;以及開發單位如事後要變更環評申請內容,又要經過誰的核准…等等。這些條文是規範此環境影響評估從開始到完成的流程,但並不涉及若利益相關者認為該環評過程與結果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而提起的訴願以及之後的訴願審議過程。這個訴願過程應依訴願法而為。

依照訴願法,不服縣巿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起訴願。且在訴願審議過程中,受理訴願機關得視情況囑託有關機關或人員,實施調查、檢驗或勘驗,以及囑託有專門知識者進行鑑定,因此斷無理由以「專業性、技術性及獨立性」來迴避對環評審查過程與結論是否合理合法的審議。而且,訴願法本就賦予受理訴願機關針對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處分予以撤銷或變更的權利,否則,又何必訂定訴願法?然我們的環保署卻以「遍查環境影響評估法」為由,來推諉責任,討好地方。

我們可以了解,在沒人告知的情況下,環保署只負責監督地方政府環評的程序,而不管其環評內容,畢竟「不告不理」,以環保署的人力,並無法去深入了解每一個環評。但如果說,在民眾訴願陳情的情況下,環保署還是只管橡皮圖章有沒有,而不管環評內容合不合理與法,「告了還是不理」,徒然浪費民眾寶貴時間,那我們要這樣的環保署做什麼?

2005年2月21日 星期一

環保署玩弄金權濫發回饋金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2月15日中國時報報導:「十四日新春上班第一天,林內鄉公所就接獲好消息,第一筆林內焚化爐回饋金近五千萬元進庫」,關心林內焚化爐的民眾錯愕不已。林內焚化爐興建案自開始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之結論,因涉有多項違法不當之處,已提起行政訴訟,正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案號:九十二年度訴更字第三五號);且依1月18日中國時報報載『林內焚化爐弊案由檢察官起訴書可以發現,業者為了得標必須打通層層關節,政商關係可謂內幕重重。』足見該焚化爐興建案涉及官商集體舞弊重嫌,相關縣府公務員、廠商及土地仲介業者,均陸續遭雲林地方法院法官裁定收押,雲林縣縣長張榮味亦於日前遭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林內鄉長陳河山被求處徒刑15年、禠奪公權10年,全案並移送法院審理中。

而立法院於1月21日三讀通過「凍結環保署94年度補助林內焚化爐工程案之主決議,」內容為:『鑑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興建之林內焚化爐工程案,因傳出貪污弊案,並有廠商及官員坦承行賄收賄情事,在本件刑事司法程序(含偵察及審判)尚未終局確定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不得補助任何經費!』更何況『環保署政風室在去年九間比對桃園、烏日、竹南等三座焚化爐價格標投標資料,發現林內廠營運期間每年應攤提建設費高出其他廠甚多,廿年下來將圖利達和十二億多元,且又浮報土地成本。』(2005.01.18 中國時報),難道環保署還要睜眼說瞎話「一切合法」嗎?

我們質疑環保署在這風雨飄搖的節骨眼,大無畏的扮演散財童子,是否有難言之疾?或是繼續製造該座焚化爐決策合法性和正當性的煙霧,以掩飾環保署的失職?我們在2004,12,13的專欄『焚化廠民有民營(BOO)案形同錢坑』中指出,該座焚化爐『廠商所要求的建設攤還金額高出了29億4,816.5萬元』,再參照上述媒體報導環保署政風室的說法,還不該質疑該座焚化爐BOO案契約是以不法的手段取得?以違法手段取得的契約,自當無效。若司法判決確定該契約是以不法手段取得,那麼不管該座焚化爐是否已完工,當然是違法興建了,就應該拆除還原,還給社會及民眾清淨的環境;同時相關官員也該負起應付的職責,不應「好官自我為之」。

2005年2月14日 星期一

民眾監督的必要性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世界經濟論壇公佈了全球146個國家的環境永續指標(ESI)評比,我國「有幸」以得分32.7名列倒數第二名, 僅高於敬陪末座的北韓。這報告真的令我們啼笑皆非,我們慶幸沒有獲得倒數第一名,悲的是我們的經濟奇蹟竟然是以犧牲環境所換來的「不義之財」。讓我們看看亞洲鄰國的排名,日本30、馬來西亞38、泰國73、印尼75、斯里蘭卡79、印度101、孟加拉114、南韓122、菲律賓126、越南127、巴基斯坦131、中國133,難道不令我們汗顏?

其實在五類指標中,我國在「社會和機構性能力」上還得分69.4名列前25名,成績傲人;然而在「環境系統」(得分17.5,排名146)及「減低環境負荷」(得分24.9,排名144)兩項,敬陪末座,而「降低人類負荷」(得分24.4,排名124),也吊車尾。從類別的得分和排名上,我們可以看出其實我國是有能力做好,只是人謀不臧。再者也突顯了民間力量的不足,無以導正和監督施政方向和品質,也有待民間力量的整合和強化。值此內閣更替,政務官人事的安排,籲請新閣揆深思。

在我國推動資訊公開真是難如登天,不說立法院在各方利益的角力下,讓「資訊公開法」難產;就是環保署所推動的「民眾參與監督焚化爐營運」,在署內各方勢力的角力下,也只聞樓梯響,或許已經夭折了。這些在民主國家看似天經地義的事,何以在我國就受到各種利益糾葛,以至於胎死腹中?就是以後「出生」,相信也是奇形怪狀的「畸型」,難以符合社會的需要,而聊表ㄧ格。

在國內焚化爐搶垃圾之際,經濟部於去年8月核准國外財團『Quanta Environmental Energy Technology Ltd.』投資興建焚化爐,消息在國外曝光後,我們行文經濟部查詢,屢遭否認;最後出示取得的經濟部核准函副本,才不得不承認;經濟部核准投資案也以機密處理,難道是有利益牽扯?另外,我們行文台南縣環保局,請求提供該局已核發許可的開發案件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一個多月仍無下文。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我國是不是民主國家?民眾是否有權利要求了解決策的過程和內容?民眾連要知道都那麼困難,如何談到監督?當然就得自力救濟了,難道這不是「官逼民反」?

2005年2月2日 星期三

該拼環境了!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在內閣重組之際,位於瑞士日內瓦的「世紀經濟論壇」公佈了其委由「耶魯大學環境法律與政策中心」執行的2005年「環境永續性指數」(ESI)排行評比,台灣在146個參與評比的國家中,名列倒數第二。消息傳來,只見經建會忙著出面消毒,認為「ESI發佈時間不固定,且台灣因為國際現實處境,有關對國際公約簽署及國際參與部分,得不到分數,對台灣嚴重不公平。」將台灣環境品質的低劣一句話就推給國際處境的艱難,官方這種推委卸責、缺乏自省的制約性表現,著實令人感到遺憾。

在這份厚達408頁的評估報告中,蒐集了146個國家的76種參數,並將之分類衍化成21種指標,然後再將這21種指標歸納成5個環境永續性的構成要素,分別是:環境系統(的健康程度)、降低環境壓力、降低人類脆弱性、社會與機構的能力、以及全球的環境管理。構成要素的分數從0到100分,台灣除了在「社會與機構的能力」一項及格,其餘均不及格,其中在攸關環境品質的前三項中排名均為倒數,且「環境系統」為最後一名。

而指標的分數以0分代表其組成參數之評分恰為各國分數的中間值,然後以正、負分代表組成參數之評分偏離中間值的程度。台灣在21項指標中,有5項為倒數前3名,包括土地(受人類衝擊的程度)、水質、降低空氣污染、降低水資源壓力、降低與環境有關的自然災害脆弱性;另有4項排名120餘名,分別是水量、減少廢棄與消費的壓力、自然資源管理、與生態效益(如能源效率、水力與再生能源的使用率)。

雖然要蒐集到146個國家的所有資料並不容易,難免會有缺漏,因此評估團隊也針對這個問題所造成的不確定性做了考量,並盡量推估無法取得的資料。而台灣的官方資料尚稱完整,僅有7種資料無法取得,與他國相比情況算是良好;而官方所指稱的國際參與部分僅為76種指標中的一種,影響亦不大,因此台灣的環境永續性,在全球各國中為後段班,應是不容否認的事實。而這些排名落後的指標也確實反映了我國環境目前所面臨的困境,值得我國警惕。

另外,從這些指標中,可發現我國有良好的社會與機構能力,其中科學與技術一項更排名全球第9;然而猶如在該報告的摘要中所提及的,「經濟發展的程度並不能保證環境的命運」,我國在朝野一片拼經濟之聲中,這有良好能力的社會與機構,並沒有為環境生態盡多少心力。希望這份評比能使新內閣充分自省,並轉而將心力用在拼環境;畢竟沒有了環境,經濟的成長將是短暫虛無的!


台灣的環境永續性指數

分數

排名

ESI(環境永續性指數)

32.7

145

ESI構成要素

 

 

 環境系統(的健康程度)

17.5

146

 減少環境的壓力

24.9

144

 減少人類的脆弱性

24.4

124

 社會與機構的能力

69.4

25

 全球環境管理

41.5

95

ESI指標

 

 

 空氣品質

0.18

59

 生物多樣性

-0.05

87

 土地

-2.31

145

 水質

-1.57

144

 水量

-0.91

129

 減少空氣污染

-2.49

146

 減少生態系統的壓力

0.45

24

 減少人口的壓力

1.02

24

 減少廢棄與消費的壓力

-0.43

126

 減少水資源的壓力

-2.16

145

 自然資源管理

-0.46

122

 與環境有關的(人類)健康

0.51

54

 人類生存基本需求

0.59

50

 減少環境相關的天然災害之脆弱性

-3.19

146

 環境管理(的能力)

0.39

37

 生態效益

-0.56

124

 私部門的熱誠度

0.66

21

 科學與技術

1.54

9

 參與國際合作

-0.3

99

 溫室氣體排放

-0.07

76

 減少跨界環境的壓力

-0.28

99

2005年1月24日 星期一

寒心雪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來,新竹的朋友傳來一則消息,位於竹科污泥焚化廠旁的龍山國小下「雪」了。近日雖然天冷,但平地尚不至於下雪,然沒見過雪的孩童們,看到天空飄下灰灰的粉塵,還以為下雪了。掃地的阿嫂說:「她每天都會到教室的屋頂去巡,一星期會掃一次,近來屋頂上都會有黑黑灰灰的灰燼,一次可以掃一大袋。」

這種冬日飄白雪的浪漫景象,或許會令天真的孩童興奮不已,但卻令師長們擔憂不止。這令人不得不聯想到曾經是霧茫茫的倫敦,乍看雖然有種朦朧美,但居住其中的人們卻深受空氣污染之苦。這些粉塵微粒,通常都附著著戴奧辛與重金屬等毒性物質,即使沒有這些毒性物質,其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不容小覤。尤其是來自於燃燒程序所排放的微粒,顆粒大小可小至2.5微米以下,可深入肺部而難以排出,促使肺泡之巨噬細胞明顯增加,形成肺氣腫並破壞肺泡;而稍大之顆粒則會導致主支氣管的發炎或其他病變。

這些粉塵雖然還不能完全確定是來自竹科污泥焚化廠的排放,但已可確定是來自新竹科學園區。一個堂堂的科技重鎮,竟然任令這種污染事件再三地發生,實在是管理當局之恥。近日閱讀新竹科管局長於15年前所出版的「還我自然」一書裡面提到:台灣的官僚「不管自然資源的被掠奪、生態被破壞、環境的品質日差」,為了經濟發展而犧牲環境的「這種『殺雞取卵』式的政策,不知何時能被糾正改過?」整本書中對環境惡化的憂心,溢於言表,相信卻是當時由衷之言!

但今日其人已進入體制內多年,在科學園區污染並未有多大改善之際,卻又容許一座燃燒廢溶劑的污泥焚化廠坐落在人口稠密之區,相較其以往言行風範,直令人悵然若失。或許其仍受限於體制、權責,而無法即刻履行其往日之志,畢竟在眾人皆「罪」的官僚體制中進行改革,並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們仍深深期許,希望管理局長在此刻民怨沸騰之際,能順勢而為,拿出早該拿出的魄力,對該座有違法設立之實的污泥焚化廠,立即予以停爐!

切莫像其下屬之所言所為,即在許多民眾見到該座焚化廠冒出黑煙,且被檢驗出砷排放量為排放標準的兩倍後,依然大辣辣地表示,這座焚化爐「很乾淨,應該繼續運轉,並且照原訂設計,處理廢溶劑。」如是行徑,不僅令人不齒,更如那令人感受不到涼意的灰「雪」,教人心寒!

2005年1月18日 星期二

見樹不見林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在內閣即將總辭之際,一些傳統官僚蠢蠢欲動,希望能藉著這個渾沌不明的時刻,將幾個攸關特定產業利益的案子翻盤,於是我們看到國工局搬出了國防部,宣稱蘇花高有戰略價值;我們又看到台電請出李遠哲,宣稱核電廠是必要之惡,且應該將既有核電廠延役。這些長久以來一直以特定財團利益為施政導向的官僚,實是我國邁向永續發展最大的路障!

以繁榮的西部為戰場,並以有二十餘座橋樑的蘇花高為馳援要道,而完全沒有考量若其中有一座橋被炸斷時要怎麼辦的這種國防計畫,真是令人笑掉大牙,讓中國額手稱慶,實令人不屑批評。而將京都議定書的二氧化碳排放限制與核電廠扣在一起,並宣稱核電廠是必要之惡的說法,相較之下,雖然高明點,但仍令人為這些專家的狹隘眼光憂心忡忡。

不可否認的,燃煤火力發電廠的確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且釋出了不少的汞,造成了相當的環境污染。但這並不表示為了避免這樣的惡,就正當化了核電廠的惡。其實,這種要人民在兩「惡」之中選其一、而避談第三條路的策略,已成為全球核電產業的翻身陽謀。只是,曾是諾貝爾獎得主的李遠哲,竟也會中了這種陽謀,真是令人相當意外。

在由全球環保界賣力提倡的「清潔生產」中,有一項重要的原則,就是「整體原則」,即要決策者做全方位的考量,避免將風險由一處移到另一處。如果我們能做這樣全方位的思考,才能避掉所有不該有的惡,並找到一條對大家都好的路。

以能源政策而言,首先我們應該要體認到,不論是能源還是資源,都是有限的,所以不可能有無限的經濟成長,也不可能無限地擴充電廠,否則必然出現風險無法避免的狀況。因此,決策者應該思考的是,在有限的能源供應下,如何維持這一代與往後世世代代子孫的生存。在這樣的原則下,能源管理就不是依照能源的需求來調 整供應量,而是在固定且可能逐漸減少的能源供應量下,去管理其需求面,這就是所謂的「需求端管理」,考量的是如何減少能源的需求。

因此,要減少能源的需求,首先就是要調整產業結構,我們不應再發展高耗能的產業,如台塑大煉鋼廠與中油八輕;縱使其可提高國家競爭力,但提高競爭力也還有其他方法,並非一定要依賴這種高耗能產業。其次,要提高能源效率,也就是節能,這是非常有潛力的策略,因為不論是發電還是用電(油),我們都浪費太多的能源了,況且在國內政局如此激烈對立不理性的態勢下,這是非常有意義的腦力激盪,非常值得提倡的政策。比如說,如何減少冷氣使用量、如何減少交通流量等等,這不僅可節省能源,更可提高我們的生活品質。

根據美國學者Robert U Ayres的研究,美國經濟體的能源效率僅為個位數,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能源都被浪費掉了(參見《看守台灣季刊》第五卷第四期),想必台灣也好不到哪裡去。如果我們能把這個位數的能源效率提高到百分之五十,那麼不僅可以關掉所有核電廠,更可使許多燃煤火力發電廠除役。

在努力減少能源需求的同時,是儘速發展再生能源。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已是相當成熟的產業,不知歐陽敏盛為何會睜眼說瞎話,指稱其仍無突破性技術出現?在歐洲已如火如荼地發展風力發電的情形下,擁有許多良好風場與太陽能的我國,再生能源卻只佔能源供應的百分之一不到,真是令人情何以堪?

2005年1月13日 星期四

執行力軼聞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獃灣國環資部張部長昨天突然將吳處長調離剛接任不久的工程處,聚集的媒體記者和民間團體人士丈二摸金剛地猜測,到底吳處長調動到部長室的實際理由,是積極處理長久累積的垃圾焚化政策產生的問題而明升?亦或是由於預算執行達不到部長的要求而暗降?或者又是官場內鬥文化的結果?眾說紛紜。

獃灣國向來的廢棄物處理政策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擦屁股方法,從早期把都市垃圾趕到鄉村偏遠地區起,到現在的放把火燒了的資源回收場,總是把看得見的垃圾,從丟到看不見的地方,到「高科技」的火燒,以「固有文化」中「眼不見為淨」的阿Q心態來處理。至於是否會發生二次污染公害的問題,那是很久以後別人要處理的事,與「我」何關?又不會在「我」任內發生。所以該國總是有很多前人留下的「遺產」,必須由「坐享其成」的後代子孫來蓋括承受。二十年前每次颱風過後,水過之處都會帶來大批垃圾的流竄,其來源無非是過去「隱藏」起來的前人「遺產」;所以該國政府耗費了巨額預算,清除過去丟棄在行水區或附近的垃圾。又由於為了經濟發展,所以過去會有經濟利益的生產事業所產生的廢棄物,當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看不見」就好了。於是在十年前發現了到處都有當時為換取利益而產生的副產品,在水源區、果園下、或荒郊野外;當然又得耗費巨額的百姓納稅錢來清理,還為了計畫將挖除的「陳年老酒」輸出到第三國家,因此差點造成國際的抵制。現在,又因為分贓式的焚化廠興建工程,造成焚化廠處理容量比垃圾量還大的糗事,因此很多地方以整治掩埋場為理由,把過去「藏」起來的垃圾挖出來,送到處理量過剩的焚化廠燒掉,替前人把屁股擦乾淨。

向來跟官方有所接觸的鄧先生語出驚人的說,最近首都獃柏市計劃清除最早期垃圾山的垃圾,於是以此計畫向環資部申請設置全分類場,來篩分挖出來的垃圾,然後把每天高達1,500噸篩分出的可燃物送到該市因垃圾不夠而輪流停爐的三座焚化廠去燒。該項業務正好是吳處長處理,於是原為環資部高級官員的該市環資局陳局長,與吳處長接洽。吳處長明示如果該項設施是篩分舊垃圾山挖出來的垃圾,就不予補助。殊不知陳局長能上達天聽,經常陪張部長打網球。鄧先生猜測可能吳處長得罪了陳局長因此而調職;路上的石頭搬走了,相信該筆補助款可能很快就會核准。

話說回來,獃灣國的垃圾焚化政策也只不過是以「高科技」為幌子的「眼不見為淨」的處理方式。大型焚化廠運轉至今,有數百萬噸可能有害的底灰和飛灰,被丟棄在可能發生二次污染的掩埋場;就是後來要求飛灰經過固化處理後才能掩埋的規定,也因各種因素而可能造成必須以後再次處理的困境。吳處長上任後,看似想面對錯綜複雜的焚化問題,採取有效的對策來解決;而不以執行張部長偏好的焚化相關設施的推動,所有可能有很多相關的預算也就不予積極執行了。再者,有可能為了了解過去執行焚化廠興建相關的審核作業,而要求該處同仁提供有關資料;然而因人事更迭,現任經辦「莫宰羊」,亦或過去向來是「存查」了事,經常無法提供所需資料,而對同仁的態度不同於過去的主管。可能由於這些「外患」和「內憂」,造成被調職。

這兩種可能的緣由,都牽涉到獃灣國最近企管界一窩風流行的「執行力」:經理人對達成營運目標的執行能力。該國政府檢驗單位主管能力的一項績效指標是預算執行率,也就是每年通過的預算是否如期執行完成。一來是評估主管的執行力,二來是影響來年編列預算的額度。所以不管是否把預算用在刀口上,或是正經八百地努力達成目標,若是不把經費用掉,所呈現的預算執行率就不彰。

以常識來講,該國財政拮据,理該要求各政府單位撙節支出,把錢用在必要的地方;若能以更少的經費達成目標,該給予獎勵才對。執行力不是只把事情做完,更重要的是用對的方法做對的事情。但是長久以來的官場文化,反正錢又不是從官員的口袋來的,而且若問題發生,也是以後的事,輪不到自己來面對。難怪國際組織對該國的政治清廉評價不高。

當然吳處長突然調職的事件,目前局外人無法知道內幕實情。然而從該國因為新國會即將就任,內閣即將改組,當然環資部也可能受到影響,各部會此時應該不會有人事異動來看,此事件不平常。但願張部長是賞識吳處長的作對事的執行力而給予「明升」,否則更凸顯了既使是清新學術形象的張部長,也融入了獃灣國官場的明爭暗鬥及利益糾葛,更可讓該國百姓體會政府的「改革、創新、興利、貫徹」(該國游閣揆於就職一週年的宣示),也只不過是個漂亮的口號,百姓還是得自力救濟了。(2004,02,29)

2005年1月10日 星期一

如此的粗糙決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中油八輕與台塑大煉鋼廠 競相看中雲林離島工業區,且兩大投資案均高達數千億元,這讓經濟部長樂不可支,強調要整合兩案,並「全力協調各相關部會解決交通、環保、漁民轉業等問題」,以讓兩案都能落腳雲林,使台塑、中油、中鋼進行良性競爭,帶動我國基礎工業競爭力。

在經濟部長的滿口答應下,彷彿這兩大投資案都已快要塵埃落定。然而身為一國之經濟部長,其所考慮的層面卻有如財團執行長,看中的是每年可創造1兆元的產值,不僅未考量我們將付出多少環境與社會的成本,也未考量國家的整體政策與法規要求。看來,我國雖號稱民主法制國家,雖已揭櫫永續發展,但早已為財團所統治,且仍不脫以犧牲環境與社會正義的傳統經濟發展路線,實是可悲。

這兩個投資案,雖然共可創造1兆元的產值,是國內基礎產業年產值的1/10;但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也將是全國總排放量的1/10左右。在去年末因為蘇聯的簽署而使得京都議定書將於今年初生效後,行政院長已指示成立「行政院全球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並承諾要擔任召集人。這表示二氧化碳的減量,不但是國際關注的焦點,也成了國內的重要政策。然而,經濟部卻未能體察於此,不僅未能調整產業結構,反而讓財團牽著鼻子走,並增加了以行政院長為首的因應小組之政策負擔,實有違行政倫理。

另外,在用水方面,這兩大投資案恐也將使全國工業用水需求增加1/10左右。根據水利署的統計,2002年時的工業用水為每日483.83萬噸,而與這兩大投資案同等規模的台塑六輕與中鋼之用水量分別約為每日30萬噸與15萬噸。掌管水利的經濟部不是不知,目前集集攔河堰所能提供的工業用水在六輕大量的耗水下已捉襟見肘,實已無法再提供這兩個龐然怪物的用水需求,將來是否要調度弱勢農民之灌溉用水,或者於脆弱的山林間再蓋個水庫,以供這兩大怪物豪飲?由此可見經濟部並非全民的經濟部,而只是財團的經濟部而已。

這兩大投資案,光在用水與二氧化碳排放這兩方面,就已對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理應先經過嚴謹的環境影響評估後,再下決策不遲。然經濟部卻在未提供環保署任何相關資料時,即率先迎合廠商之「不必再做環評」說,繼之又說要協調相關部會解決如環保等問題(應是指要排除環保法規障礙),身為國家重要部會卻視環保法規如無物,難怪我國環境問題會惡化至如此地步!

2005年1月4日 星期二

黑心焚化廠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貨比三家不吃虧是一般人採購商品的基本常識,遇到單價高的商品更是要錙銖必較,原因無他,只因這是我們的血汗錢!然而,一些動輒數十億的民有垃圾焚化廠(BOO/BOT),採購過程卻相當草率,顯然這些代替人民與廠商簽約的縣市政府,並不愛惜人民的血汗錢;或者說,他們太愛這些錢了,而不得不肆意揮霍?

以竹北廠為例,在該廠合約的價格投標書中,廠商申報之每公噸售電收入為250元;然而在該合約的財務計畫書中,明明就寫著「每年估計所產生之電力為56.064 仟萬(註:應為「百萬」之誤,由此亦可見合約簽訂之草率)kwh,並假設電價每度為新台幣1.19元」;以此計算,其每年的售電收益為66,168,760元,再除以年保證交付噸數93,075噸,則每噸售電收入應有711元。另外,在該財務計畫書中所附的SPC損益表中,則列著每年售電收入為87,251,002元,以此換算每噸售電收入高達937元,相當於價格投標書中之售電收入抵費前每公噸操作維護費942元(若以SPC損益表中所列的操作維護項目加上價格投標書中的合理利潤,來計算其售電收入抵費前每公噸操作維護費,則為1,090元)。

合約中的價格投標書是縣市政府與廠商議價後的數據,而財務計畫書中的價格應比較接近議價前的原始數據。按常理,議價過程應是愈殺愈便宜,然而此案卻是愈喊愈貴,原本的每公噸操作維護費在扣抵售電收入後僅約5 (=942-937)~379元(=1090-711)之譜,議價後卻變成692元;難道有人在跟新竹縣政府搶著買焚化廠?

再以攸關建設費成本高低的土地取得成本為例,竹北廠的報價為2.4億元,然審視當時土地公告現值,其27公頃用地僅值0.35億元,兩者相差達2.05億元,即每年為此差額所需付出的攤提金額為0.241億元,等於納稅人二十年須為此草率的審查過程多付出2.41億元。

奇怪的是,政府身為國土的管理者,對每一分地的價值應瞭若指掌,怎麼會讓廠商以高出土地公告現值達7倍的金額來報價,而且分文未砍?而有弊端疑雲的雲林廠更是離譜,廠商報價金額為土地公告現值的22倍之多!這些縣市政府與環保署,當初以「一縣市一焚化廠」為由,執意要興建焚化廠,結果卻給了人民如此昂貴的焚化廠;以補助方式來鼓勵縣市政府興建焚化廠的環保署,亦難卸其責。在政府現在不得不承認全國焚化廠之餘裕量已過多、不再堅持「一縣市一焚化廠」的情況下,這些浮濫的、沒有必要的焚化廠是不是應停建,其理自明;否則將來環保署如何面對地方政府的無理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