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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大學生吃什麼,決定大學生是什麼

作者:徐銘謙/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英諺有云:「我們是我們所吃下的」,的確每日下肚的食物都在更新我們每日的樣貌,然而近來包括老字號「金墩米」爆發農藥殘留超標疑雲、韓國「辛拉麵」被驗出致癌物苯芘超標,食物安全狀況頻頻,令人擔憂。在此情況下,清大針對學生飲食與校園餐廳現況進行了問卷調查,並於日前舉辦校園綠食育論壇,將呈現的問題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診斷與行動建議。今日作為未來國家支柱的大學生,究竟吃得健不健康,正決定著明日整個社會的發展,而依賴外食的大學生飲食習慣,反映出整體飲食環境,值得認真關注。

從學生填答的717份問卷中看出,大學生蔬菜攝取量嚴重不足、選擇食物以價格便宜及口味好吃為優先考量,基本符合一般對大學餐廳「便宜才是王道」的印象,而在飲食資訊揭露方面,學生最在意的是營養與熱量,對於食材產地、是否當季以及生產者資訊多數並不關心,也因此當學生認知選用在地食材、公平貿易等可能增加售價的情況下,有41%的學生不支持;校方的觀點,也停留在強調安全、衛生基本要件,以及速食店、便利商店與美食街這類看似滿足多數選擇權的迷思,然而卻有不少學生在開放題中提及素食、綠色食材、公平貿易等選擇太少。因而提昇校園師生食農教育,關注食物生產與生存環境、公平正義與動物福利的整體關聯,方能建立學生真正的食物自主權。

在飲食的廢棄物部份,超過九成的學生並不清楚學校如何處理廚餘、廢水、廢油,有些學生甚至在開放題反映,校方沒有確實作好垃圾分類、廚餘回收。校園餐廳則觀察到約有七成的同學習慣使用免洗餐具;在餐廳提供的餐盤方面,竟仍有高達31%的店家提供會溶出三聚氰胺的美耐皿,使用可清洗的不鏽鋼僅有16%。經提示選項詢問餐廳是否願意給予使用環保餐具的學生折扣,多數餐廳表達了支持的態度。顯然校園在食器的材質、免洗餐具的使用乃至垃圾回收尚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56%的清大學生習慣自己去外面吃,或買回宿舍吃,即有日本最近關注的「獨食」問題。飲食與人際網絡的關聯近來受到重視,清大學生團隊進而提出,準備號召開辦「校園伙食團」的計畫,形成選用在地食材的共食群體,在聚會時進行共學。另一方面,有超過75%的學生有在校園自行煮食的需求,卻礙於校方擔心煮食的危險與管理問題,宿舍缺乏煮食空間的規劃,學生團體正積極向校方爭取安全煮食空間。

鼓勵學生拿回鍋鏟的權利,是大學生真正擁有食物自主權的第一步,藉由烹調連結食材銷售與生產環節,大學生才有可能決定自己將成為什麼樣的人,整個社會應該朝向什麼樣的未來發展。

⊙本文簡版刊載於11月19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中科四期開發正當性說不清楚,縱勝訴又如何!?

作者: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10月1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中科四期一案,作成撤銷內政部對本案核發之開發許可的判決。對此一判決,該開發案之籌設機關國科會及開發許可之作成機關內政部除表示驚訝外,亦表示將提起上訴,並對未來上訴後之結果深感信心。本件判決毋寧已成一個訴訟爭議的開始。

本件判決當中以約2萬餘字之篇幅,鉅細靡遺地透過數據與質性分析方式,分就「區位條件」、「土地取得」、「基地規模」及「水源供應」等10個項目進行檢視,並得出中科四期無法符合區域計畫法第15-2條當中「國土利用係屬適當而合理」要求之心證,其論證方式及用心程度,實值令人由衷讚佩。惟國科會副主委卻認為司法單位若未提出法律事實,僅憑主觀認定,中科二林園區案恐將面臨司法纏訟。然凡細讀過本件判決書之人,豈能苟同前述所謂「司法單位僅憑主觀認定」之不當指摘;相對於司法單位,行政機關掌握著豐沛之資源與專業,對於本件開發究否屬適當且合理之國土利用,國科會卻未能提出詳盡且合理之說明,而職司國土及天 然資源保育利用之守門人角色的內政部,卻又如何被說服的?反倒不無可議之處。

實則,與其將關注重點放在勝訴與否上,還不如從較宏觀的視角,藉由此一判決去思索中科四期開發正當性的問題,尤其本件開發案是否真如相關政府機關所宣稱係屬適當且合理之國土利用?為何捨閒置多年的彰濱工業區不用,而執意另耗費520.6億元並變更600餘公頃農地為工業用途,甚至強徵人民土地?自從2009年初本件開發提出以來,這些問題不僅飽受各方質疑,在今日亦未能說服本案法官,而構成了開發許可被撤銷 的主要原因。大型工業區之開發規劃,或可帶動產業進駐及增加就業人口,然單此無法完全支撐開發案的正當性;其更應清楚說明的是,除了當地既有居民與產業所 可能承受之衝擊外,尚須合理說明是否為適當且合理之國土利用。此對於土地資源有限及糧食自給率極度偏低的台灣而言,是涉及數百公頃優質農地工業化一去不復返的嚴肅問題;不應簡化為幾公頃甘蔗田的消失而已。

本案提起上訴後,前述開發正當性的質疑是否會進入司法審查範圍及訴訟結果為何,實難逆料;然須認清的是,鑑於訴訟制度之侷限,責任政治的課責性並非僅建立在司法審查之上,換言之,中科四期開發正當性的基礎係在於決策透明以及與民眾對話。倘無法清楚說明中科四期是否為適當且合理之國土利用,縱使獲得了第11次勝訴又如何!?(按:中科四期相關訴訟,至今官方已獲10次勝訴判決)。

⊙本文簡版刊載於10月15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