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25日 星期五

日本Nose的戴奧辛抗爭

Naoki Ikeda 和 Osamu Yagi 著
鄭益明 譯

1、日本的焚化政策和戴奧辛污染

根據聯合國環境計畫署的資料,1995年日本廢棄物焚化所產生的戴奧辛,約佔全球排放量的百分之四十。日本廢棄物處理政策依重於焚化方式,而不重視減量、重複使用、及資源回收。

1997年,厚生省終於把控制戴奧辛排放的規定加嚴。由於這項新的規定,厚生省的報告說戴奧辛排放的總量已降低百分之五十四,由1997年的5,945~5,965公克降到1998年的2,625~ 2,645公克。

然而,以焚化為主的政策仍未改變。新政策的方向是所謂的高科技焚化。由於未同時要求產業界減少有害廢棄物和使用化學物質,我們惟恐這個政策會引發化學污染的危機。

換言之,由於關心民眾的行動和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所採取的科學調查,最近日本到處都有很多未被發現的、潛伏的污染地點被發掘出來。

Nose的戴奧辛污染,是日本政府長期來忽視科學家及民眾對袋奧辛有關的危險所提出的警告,而因一座運轉了9年的焚化設施,所累積而得的最嚴重的土壤污染。

2、Nose的焚化設施及污染原因概述

Nose鄉位於大阪郊區,人口15,000,鄰接27,000人的豐野鄉。通勤到大阪上班的年輕人逐漸移入這個地區,但是傳統的農耕仍是Nose的主要產業。

1988年Nose 和豐野聯合興建了豐野清除中心,有兩座准連續式焚化爐,每日十六小時的處理量為53噸。其系統圖附於此報告。豐野清除中心與當地民眾協議承諾不會造成任何污染,包括戴奧辛在內。建造者和實際運轉者為三井造船株式會社和其子公司(三井)。

豐野清除中心在1988年開始營運。當厚生省於1990年發佈舊的戴奧辛管制規定時,豐野清除中心和三井知道此設施無法符合規定。由於政府並未認真的執行規定,雖然他們討論了改善的計畫,但是決定照舊繼續運轉。

然而,在國內外的壓力下,1997年厚生省終於採用了更嚴格的戴奧辛管制辦法。三井和豐野清除中心做了幾次檢測,得知戴奧辛排放資料較新規定的最高排放量高出許多,而隱藏檢測的結果。後來資料被公佈後,豐野清除中心被強制停止運轉。

為平息當地民眾的憤怒,豐野清除中心決定檢驗該焚化爐附近的土壤。檢驗的結果正和他們的想像相反,發現很嚴重的戴奧辛污染,於是在焚化廠區內和週圍進行一系列的特別調查。

廠區內戴奧辛污染最嚴重的地區,位於廠房屋頂的冷卻塔下面,每公克52,000奈克-毒性當量。污染集中於離廠區100公尺以內。特別嚴重的污染在廢氣洗淨塔的循環水中;每公升3,000,000 奈克-毒性當量。

1999年6月,厚生省的專家委員會結論說估計戴奧辛污染的原因如下:
1)、不完全燃燒產生戴奧辛:燃燒溫度經常低於800度,估計是不完全燃燒產生戴奧辛。
2)、廢氣處理的過程產生戴奧辛:靜電集塵器(煙塵過濾器)入口的溫度約在320~330度,這個溫度估計為重新產生戴奧辛。
3)、戴奧辛混入廢氣洗淨塔的循環水中: 這套系統有廢氣洗淨塔來去除廢氣中的氯化氫。在焚化爐和靜電集塵器產生的戴奧辛,混入用來清洗廢氣的水中,而水在廢氣清洗系統中循環,因此濃度很高。
4)、自廠房屋頂的空氣冷卻水塔散佈出來:該報告同時也估計了該設施從1988年到1997年的戴奧辛總排放量如下:
自煙囪的排放量:114公克
自冷卻塔水霧的排放量:110公克
掉落在半徑1公里以內的土壤上的戴奧辛:40公克

3、對廠內工作人員健康的威脅

有146人經確認在該廠從事有關焚化的工作,而勞工省做了96人的健康檢查。檢查結果對工作人員和當地居民都產生很大的震驚。血液中戴奧辛濃度最高者為每公克脂肪中有805.8批克-毒性當量,此資料是一位清理廢氣洗淨塔和冷卻塔的工人的。12個樣本的血液中戴奧辛高於每公克脂肪中100批克-毒性當量。

勞工省的結論認為,這些工作人員現在的健康情況和高濃度的戴奧辛沒有關係,然而有些資料顯示對工作人員的免疫系統有可能會產生負作用。

2000年7月,勞工省突然宣佈,過去9個月中有35名和清理及拆除該污染設施的工作有關的人員,他們的血液中戴奧辛的濃度出奇的高,數據如下:
最高:每公克脂肪中5,360.6 批克-毒性當量,
平均:每公克脂肪中 680.5 批克-毒性當量,
最低:每公克脂肪中 52.4 批克-毒性當量。
這些工人當時應該有戴口罩、穿防護衣、經過空氣浴、以及其他防護措施等完善的保護。現在勞工省正進行緊急調查,以確認這種二次污染的原因。

4、Nose和豐野的民眾運動

揭發豐野清除中心違造排放資料和隱藏實際資料是第一次小小的勝利。Yagi和其他當地居民對此的功勞是向法院提出要求公正獨立的稽核和公開資訊,豐野清除中心由於要進行改善計畫,被強制要求做土壤檢測,結果發現嚴重的戴奧辛污染。

1998年9月, 864位Nose和豐野的居民向法院提出對厚生省、大阪縣政府、Nose和豐野地方政府、豐野清除中心、以及三井造船和其子公司的環境仲裁。縣政府委任三名仲裁人來進行仲裁。最後參與仲裁的居民人數提高到1,155人。申告者所要求的補償包括清除受污染的土壤及其他殘留物、豐野清除中心關廠、對當地居民和工作人員做健康檢查、更深入的環境調查、公開相關資訊、由污染者支付費用和賠償。

經過27次的公聽會和會議,仲裁委員會於2000年6月做成解決草案,申告者和包括Nose、 豐野、豐野清除中心及三井等有關人士於2000年7月都接受此協議。此協議的條款包括下列項目:
(1)、2006年以前,Nose,豐野、和豐野清除中心必須安全地移除和處理高污染的土壤及其殘
留物;
(2)、Nose,豐野、和豐野清除中心必須對週圍環境和當地居民的健康做為期20年的監測和追
蹤檢查;
(3)、Nose, 豐野、和豐野清除中心必須提供當地社區特定的服務,和支援社區的重建;包括
提供瓶裝的水、和建一座安全的孩童遊玩公園;
(4)、當地居民、Nose、豐野、和豐野清除中心必須聯合成立新委員會,以民主的方式討論戴
奧辛的測量方式;
(5)、三井必須支付總額七億五千萬日元(約等於七百萬美元),以做為Nose、豐野、以及當
地社區的費用;
(6)、Nose和豐野必須在五年內達成其都會垃圾減量百分之五十。

實際上該地的清除總經費估計超過五十億日元,三井所負擔的部份還不夠。由於並沒有像超級基金的法律,和中央政府長期以來忽視戴奧辛的管制,居民無法得到其要求的百分之一百的補償。然而,這是第一次在日本境內由焚化廠來清除戴奧辛污染的重大勝利,而且相對於以前的案例,創下了很嚴格的標準。

還留下一個難題須得公開討論,就是選擇污染物質處理的地點和技術。豐野清除中心要引進地熱熔化技術,可是當地民眾的意見非常分歧。

5、抗爭仍持續中

和清除現場來比,很顯然地忽視了對承受高度健康危險的工作人員應有的措施。如上所述,他們一直被認為是安全的,而勞工部一年提供一次免費的健康檢查。那些就是對工人的所有措施。

Mitsuo Takeoka在該廠內工作了八年後得到結腸癌、直腸癌及肺癌。Katsuo Hatanaka得到氯痤瘡(類似於皮膚病)。1999年兩人都申請工作人員的賠償,然而在今年(2000年)春天都被駁回,理由是他們受到四氯對二聯苯(2-3-7-8-TCDD)的污染很低。他們所受污染的戴奧辛種類和累積在他們體內的大部分為夫喃(furans)。勞工省只採用四氯對二聯苯案例的科學資料,而出奇地忽視或低估夫喃的危險性。

和其他四名工人共同對厚生省、勞工省、大阪縣政府、Nose、豐野、及三井和其子公司提出賠償五億三千萬日元的訴訟。主要訴求包括:
(1)、厚生省忽視戴奧辛和焚化爐的危害;
(2)、勞工省忽視焚化爐工人的危險;
(3)、不論Takaoka 和 Hatanaka是否有任何症狀和戴奧辛有關;
(4)、這些症狀都和戴奧辛污染之間有所關聯;
(5)、不管三井所興建的焚化爐是否有問題;
(6)、不管三井焚化爐的營運是否有疏失;
(7)、什麼叫做傷害?會導致健康危害的可當做傷害嗎?為健康而花的診查費用可視為傷害
嗎?

2000年7月,由大阪的環保或勞工組織、運動者、工人、和消費者團體組織成新的網絡叫做『Nose戴奧辛訴訟支援網』。而由Nose的焚化爐工作人員直接支持的抗爭,最終的目的是要求日本政府改變其戴奧辛政策。我們希望經由我們的運動發展出國際網絡,而在共同的訴求下形成新的國際合作。

2000年8月14日 星期一

土壤、垃圾、堆肥的三角關係-讓焚化爐早日關門吧!

◎垃圾場的秘密

1970年代前期,研究「垃圾考古」的學者們,從美國亞歷桑納州鳳凰城的撒拉度河垃圾掩埋場,採了四份1950年代的垃圾樣本,結果發現:畫畫著色的本子仍然清晰可辨,洋蔥皮還是洋蔥皮,葫蘿蔔頭也仍舊是葫蘿蔔頭。

1988年6月,有訪客在伊利諾州的北馬拉德垃圾掩埋場,看見被垃圾考古人員挖出來再加以分類的一整排垃圾籃子中,有一堆一堆的舊報紙,以及一塊十五年前的牛排。這塊牛排的骨頭、脂肪和瘦肉部份都保存得好好的,但它可是沒有經過防腐處理的。

上述兩個出自<垃圾之歌>書中的案例,所傳遞出來的訊息是:在垃圾場中的生物分解速率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快。以我們台灣來說,也有環保團體到台北市的福德坑垃圾掩埋場採樣觀察,發現掩埋經年的紙張亦尚未腐化。

◎我們到底產生了多少垃圾﹖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9年10月12日的國情統計通報,1998年廢棄物的總量為5,739萬公噸,其中:
【事業廢棄物】佔49.47%(2,839萬公噸,1.57公斤/每人每天)
【營建剩餘土石方】佔34.9%(2000萬公噸)
【一般廢棄物】佔15.63%(900萬公噸,1.14公斤/每人每天)
上面所列900萬公噸的一般廢棄物,經壓縮後可堆出12座像新光站前大廈那般高大的垃圾塔。

1998年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計1,821萬公噸,其中:
【再利用者】 801萬公噸(44%)
【代清除業處理者】320萬公噸(18%)
【不知去向者】700萬公噸(38%)
環保署指出,全國有169處非法棄置廠,其中有5處為立即有害,應盡速清除。

面對那麼大量的垃圾,又是那麼難腐化的垃圾,政府訂定了垃圾處理政策:大量興建焚化爐。預計到公元2003年的時候,約85%的垃圾靠焚化處理。

◎焚化爐是解決垃圾的良方嗎﹖

根據環保署在1997年8月6日公布的「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來看1998年2月17日環保署環境品質檢驗所提出的檢測報告,發現所檢測的五座正在運轉中的垃圾焚化爐─臺北市內湖廠、木柵廠,臺北縣新店廠、樹林廠,臺中市文山廠─全部都排放超量的戴奧辛。其中,臺北市的內湖廠和木柵廠分別以高達八億和九億元的經費,目前正在進行改善工程。

戴奧辛到底有多毒呢﹖依據光復書局所出版的<大英科技百科全書>第四冊第150頁所述「將85公克的戴奧辛溶於飲水中,便可毒斃紐約市的所有市民」。除了這個世紀之毒以外,還有許多種的空氣污染物質、重金屬、酸性氣體(最常見的是鹽酸和氟化氫)和有機化合物(戴奧辛與夫喃均屬此類)。

日本的垃圾焚化率是74%,他們國家所排放的戴奧辛量,佔全球排放量的50%。為了解決這個超高排放戴奧辛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傷害問題,他們在1999年設立了「戴奧辛減量對策會
議」,由首相擔任召集人,以減量90%為目標。從這項訊息我們可以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其所受到的重視程度。

1994年5月2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焚化爐灰渣視為有毒廢棄物。這種東西和毒性更強的飛灰都容易飛揚,必須經過特殊包裝處理後,以密閉的運輸工具送到特殊設計的灰渣掩埋場。看看我們台灣,不但沒有合乎標準的灰渣掩埋場,更讓戴著沒有妥善防護設施的灰渣的車子招搖過市,讓國人的健康冒著很大的風險。

不管是那一型的垃圾焚化爐,若要它發揮效率及降低污染排放,那就一定要做好垃圾分類。要注意金屬類、塑膠類(尤其是PVC製品)是焚化後重金屬、戴奧辛、夫喃的來源。

◎綠色革命後的大地需要滋潤

自從1943年時,洛克菲勒基金會派植物病理家到墨西哥研究農業發展計畫,以幫助落後地區解決糧食問題,因而有所謂的「神蹟麥」出現;接著到1962年間,洛克菲勒基金會和福特基金會又共同投下740萬美金在菲律賓設立「國際稻米研究機構」,培育出新的穀種以使產量大增。這便是所謂的綠色革命。

時至今日,從許多的資訊看出,綠色革命所孕育出的高產量品種,對化學肥料的大量需求比傳統品種超過二至四倍,否則產量平平,此外,它們也引用了大量的殺蟲劑和除草劑。這些肥料和藥品的長期使用,讓我們的土地產生鹽化現象而貧瘠了,人們對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問題有許多的無奈與擔心。

實際上,化學肥料的大量使用因而產生的硝酸鹽大量存在於蔬果中的問題,比較少得到國人的關心。在德國,曾有硝酸鹽污染水源而引起居民抗爭的事件;在美國所發生的藍嬰兒事件則是聞名於世的蔬菜殘留過量硝酸鹽的傷心史。

由於嬰兒的胃酸濃度較低,硝酸鹽在腸道的上端即被還原成「亞硝酸鹽」。亞硝酸鹽的毒性較強(成人致死量約為0.4~2克),它會把血紅素的二價鐵氧化為三價鐵,使得血色素失去帶氧的功能,而引起變性血紅素血症。前述的藍嬰兒事件,就是嬰兒食入含過量硝酸鹽的蔬菜泥導致血色毒變性因而貧血、外觀即呈缺血的現象。

◎堆肥帶來了一線生機

綜合上述,不管是哪一種的污染物質(包括空氣污染物),最後都是歸諸大地,大地無語,卻也在默然中回報一切給我們。許多人乃想起了我們失去已久的美德─堆肥。在物資缺乏的年代,我們怎麼可能隨便丟棄廚餘、製造大量垃圾﹖國內積極推動廚餘做堆肥的團體有好幾個,其中成果較好、最能得到響應的,是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所推出的方法。究其原因大概是:

一、乾淨俐落,又沒有使用塑膠袋。

二、公部門的配合。
宜蘭市在推動時由家戶買一個桶子,市府送一個桶子,以方便家戶有兩個桶子可交換使用。今年四月十四日當天,宜蘭縣教育局召集全縣中小學負責環境衛生業務的老師齊聚一堂,由宜蘭縣環保聯盟的劉淑惠理事長負責說明堆肥作業,並討論如何在學校推展。

三、推動團體的毅力。他們的目標是全縣一起來。

四、蘭陽子民的愛鄉情懷。
截至目前為止,他們全縣登記有案的飯店、餐廳、小吃…等餐飲業共963家,都有很強的意願配合,正積極規劃行動方案之中。而早已參與的筍農、果農、菜農的農地,則均已享受到堆肥的滋潤,結出豐美的果實;喜悅,則洋溢在農民們樸實的言表之間。

◎結語

這半年以來,我在苗栗社區大學以及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學生,和一些友人在參觀了宜蘭的堆肥作業之後,許多人立即跟著做,也立即感受到垃圾的大量減少,最重要的是,沒有丟棄可用的物質的愧疚感。

在了解了垃圾、土壤、堆肥之間奧妙的三角關係之後,大家更覺得:為了安身立命,我們不能再讓大地承受污染,應讓能滋潤大地的東西還諸大地;能再生利用的東西再現生命;不要再花數以千億計的血汗錢,去蓋不合時宜的垃圾焚化爐。

■如何將廚餘變成有機肥料呢﹖■

1.先準備兩個可密封、下方有水龍頭的特製環保桶,並先行測試有沒有漏水現象。

2.將家中所產生的有機垃圾─剩飯、剩菜、果皮菜葉、蛋殼、茶葉渣及其它可被微生物所分解的有機物,先將水份瀝乾,再放入環保桶內。每一斤廚餘約灑一兩(37.5公克)的生化除臭劑,然後將桶蓋密封。(廚餘若是要埋在大樹下的話,則果核、魚骨頭、肉骨頭、蛤蜊殼也可放入桶中)

3.每天打開桶子的次數不可超過兩次,盡量讓桶中處於厭氧狀態。

4.堆肥桶使用三到五天後,會有滲出液產生,這是很好的營養液;可將之用瓶子盛裝,在室溫下放置三天才開始使用效果更好。收集此營養液的瓶蓋則每天打開一~二次排氣。將其稀釋40~50倍後,倒入流理台排水管或馬桶中,可促進排水管線的通暢;也可將之稀釋100~300倍,澆於花草樹木瓜果植物的根部周圍,可增強抗病能力並提高產能。

5.堆肥桶裝‵寣A封存腐熟2星期,即可將之埋入土中或於五倍土壤混合堆放,上面再覆蓋一層土(薄薄的約1~2、3分即可),讓其繼續發酵約四十天後,作為盆栽、花園覆土、農園土質改善之用。

■廚餘做堆肥,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生化除臭劑應要密封,因為它是厭氧性質,把它放於陰涼處。

2.堆肥桶、營養液收集瓶也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3.處理數日之後,假若廚餘推肥桶內上方出現一層白色的東西,那是放射線菌,並非發霉,該菌種可幫助分解,不必將之清除。

4.不可倒水進堆肥桶中。

5.洗潔劑、洗碗精等千萬不可倒入堆肥桶內,它們會殺死桶內的細菌。

6.施肥次數不可過於頻繁,生態營養液使用相隔約十五天為宜。

2000年8月10日 星期四

「台北市家庭廚餘堆肥化推廣計畫」羅生門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研究中心執行長﹞

猶記得去年(1999年)12月23日台北市環保局公告「台北市家庭廚餘堆肥推廣計畫」招標公告時,我們都慶幸有台北市的馬團隊

我們全力支持台北市的隨袋徵收和廚餘回收;但是我們更期望的是台北市政府要拿出誠意和迫力,自開始時就做對的事情,而不是應付了事。就拿廚餘回收的示範作業來看,今年5月8日聯合報第19版報導「主婦聯盟接受市政府環保局委託要在內湖區西湖及西安里回收家戶廚餘,利用山豬窟垃圾掩埋場的場地製作堆肥。」及實施當天(今年6月5日)的中國時報報導「在試辦期間,這些廚餘將由環保局製作成堆肥,部份則作為環保局可分解垃圾袋試驗的促進腐爛材料。」;從這些媒體的報導,我們正慶幸台北市終於有了符合生態循環的垃圾管理方法。過了一個月,我們發現回收的廚餘送到山豬窟掩埋場後,並未作成堆肥,而是以最方便的方法和垃圾一起掩埋,而裝廚餘的塑膠袋並不是可分解的垃圾袋。為此我們請教台北市環保局,其答覆如下:『….故本局先行於八十八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於內湖區西安、西湖兩里進行家庭廚餘回收試辦計畫,主要係以試驗家庭廚餘之分類、貯存、收集及清運系統為主,在堆肥場未設置完成前之過渡階段先行傾倒在山豬窟掩埋場專區以為因應,並同時進行可分解塑膠袋之分解速率試驗,』

更令我們不解的是,中國時報今年7月20日在第十七版報導「主婦聯盟表示,西湖、西安里六月五日開始試辦廚餘回收,七月一日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當地廚餘回收量暴增為原來的四倍,後續處理無以為繼,大部分回收的廚餘只得送垃圾焚化爐,」。

比對以上的報導和市政府環保局的答覆,我們小市民看得頭昏眼花,活像一場羅生門、烏煞煞;到底是環保局說的對?或是媒體報導錯誤?

其實,歐、美、日各國已有許多城市競相採用符合生態的零垃圾政策(Zero Waste Policy),朝向廿一世紀的二十年代前,達到沒有垃圾須要掩埋或焚化。我國的垃圾處理政策如不加以檢討修正的話,所有夢中的科技島和永續發展,終將被垃圾島或毒物島所取代,那麼也就應驗了1993年美國國家地理雜誌的記者所說的福爾摩莎成了「令人作嘔的垃圾窟」。

垃圾何去何從?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研究中心﹞

目前國內政府單位對垃圾的問題,仍然沿用長久以來的「處理」觀念,在大量的垃圾產生後,想盡辦法把這些垃圾「處理」掉;其辦法不外乎自古以來的掩埋,及十九世紀的焚化技術。這種末端處理的方式,隨著垃圾量逐年增加,而處理設施也理所當然地相應擴增;因此不僅垃圾量隨著經濟成長、消費提高而漫無限制的增加,而政府單位也為因應與日劇增的垃圾量,而疲於擴建處理設施。更不幸的是,台灣地狹人稠,所謂適當的掩埋場所和焚化爐的建廠地點,已無處可尋;常常為了掩埋場和焚化爐的場址,而引發民眾的示威抗議,演變成流血衝突。

以台北市為例,其實市府有關單位每日面對迎面而來的三千多噸的垃圾,以其「處理」的思考模式,費盡心思去消滅這三千多噸的垃圾大軍,必然是「整軍經武」。如此處理設施隨著垃圾量水漲船高的現象,將造成政府單位永無寧日的惡夢,更不會去考慮消滅這些垃圾妖魔後,是否會產生其它的二次公害了。

處在廿世紀的台灣,為追求經濟發展,趕上現代的生活腳步,我們臣服於大量消費的大纛下,於是國家極盡所能的開發資源,資本家大量的生產,再配合酷炫的廣告,小老百姓也就如中蠱似的追趕潮流,如潮似浪的垃圾和廢棄物自然就如影隨形,常伴你我身旁了。於是在1970年代晚期和1980年代初期發生了很多垃圾戰爭,垃圾到處流竄。政府為解決燃眉之急,於1986年行政院科技會議上,制定廢棄物處理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政策,把垃圾焚化處理列為中長程垃圾處理的方法。環保署遂於1990年研訂「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廠興建計畫」,計畫興建公有民營或公有公營大型垃圾焚化爐21座,制定了用焚化方式來解決的政策。於是除了21座大型的公營焚化廠外,又鼓勵公民營設立15座大型垃圾焚化廠及小型社區焚化爐,再加上已有的38座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和160多座事業廢棄物焚化爐,到了2003年所有大型焚化爐全數完工營運後,全台灣大型焚化爐的設計容量將達30,300公噸/日,以1997年和1998年的有效容量平均為80.10%來算,則每天可焚化24,270公噸的垃圾,台灣將成為全世界最高垃圾焚化率(90%)的國家。

我們不妨「以鄰為鑑」;過去台灣大部份興建焚化爐的計劃書,都會放上日本的焚化爐照片,以示焚化爐建在人口稠密的地方並沒有問題;更會花費鉅款招待相關人士到日本參觀焚化爐。可是卻沒有告訴民眾,日本目前為全球第二高的垃圾焚化率(74%)的國家,但卻有全世界最高的垃圾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量(佔全球排放量的50%)。1999年,日本為解決超高的戴奧辛排放量所造成的嚴重環境及健康的傷害,設立了戴奧辛減量對策會議,設定減量90%;這會議的主持人為日本首相。由此可知其事態的嚴重及日本當局的重視。反觀我們國內,不僅未能重視焚化爐戴奧辛的問題,更無任何的對策。甚至對戴奧辛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健康風險,竟沒有任何的調查報告,或是有調查而不敢公告週知? 事實上,我們的環境污染和健康傷害,不會比日本輕微,但是政府對處理污染事件的態度與對策,卻有非常大的差異。我們的官員仍在奉行「不知就是安全」的駝鳥或愚民心態,事業污染的管制、環境污染狀況的公告、污染事件對人民健康的評估及告知、可能受害民眾的健康檢查及追蹤、食物及食品污染的調查和管制、污染地點的清除復原、…………..這些事情似乎都非政府的業務範圍;而民眾繳了稅後,是否還要訴之於自力救濟?

焚化爐正是一頭二十世紀的怪獸,當它運轉後,不單單必需有足夠的垃圾來餵飽它;因為目前不管是公有公營、公有私營或私有私營的大小型垃圾焚化爐,就是沒有足夠的簽約垃圾量進廠焚燒,民眾還是要支付簽約垃圾量的處理費給經營者;大型焚化廠一經核准興建,此保證垃圾量的收入可長達二十年。目前已有多處完工的焚化爐,由於過去高估垃圾量,而陷於進廠垃圾量不足的窘境。財務沉重的負擔,將會造成有關單位財政的困窘,也會加重民眾的稅負。

而更要注意的是,這頭怪獸並非餵飽後就會和我們相安無事;而是它所產生的廢棄物將污染環境和危害健康。近的像日本,由百位女律師和學者組成的「戴奧辛環境荷爾蒙對策國民會議」,在他們向日本政府提出的三次『戴奧辛類緊急對策建言』中,列出很多相關的嚴重污染和健康危害的調查報告。遠的像美國,美國環保署在今年(2000年)5月公佈的「戴奧辛再評估」報告中,特別提到戴奧辛的致癌風險值比1994年的發現高出十倍,會影響孩童的學習能力、甲狀腺功能和肝功能,對人類的發育和生殖能力、免疫系統和新陳代謝系統有負面的影響。而環境中戴奧辛和汞的最大來源為焚化爐。

除了焚化爐外,難到垃圾就無解了嗎?正當國內垃圾大戰進行的如火如荼之際,國際上正興起另一波環境運動的熱潮,也就是垃圾管理。所謂垃圾管理,就是在垃圾產生之前,以避免垃圾產生的行動和方案,來減少最後送到掩埋場或焚化爐的垃圾量。最終的目標就是達到完全沒有要掩埋或焚化的垃圾,也就是已有許多國家的城市(像澳洲的坎培拉、紐西蘭的基督城、美國的西雅圖等等)在推行的零垃圾方案(Zero Waste Program)。讓我們好好地面對我們每天產生的垃圾:把有機的東西放入固定的容器,以備收集後作成堆肥,回歸自然;可以回收再生的紙張和紙器、金屬品、塑膠製品、玻璃製品等收集起來,送到再生工廠回復為原料;有毒物質及其容器回收處理,像農藥、殺蟲劑、揮發性溶劑等;其他的東西也就所剩無幾。這些所剩無幾的東西,要求使用的廠商改變設計或材質以便可以回收或可作堆肥;那麼就沒有任何剩下的東西須要掩埋或焚化。所以掩埋場的壽命就可以加長,而其氣味也就不會令人掩鼻厭惡;到最後也就不須要掩埋場了。

垃圾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更不是科技問題,所以我們無法用政治的手段和回饋金的方式來解決,也不必要靠高科技。事實上,垃圾問題純粹是社會問題,由於大量消費和拋棄式文化而產生的。社會問題沒有終南捷徑可循,必得用社會的手段才能解決。最根本之處就是自己解決自己所產生的問題,減量、重複使用、回收再生是不二法門;而另類經濟觀的型塑和消費文化的變革,就得從教育和社區著手。首要之務,就是打破主流的垃圾處理思維,從速建立垃圾管理的觀念。(2000,08,09)

環保單位的責任-旗山溪污染事件有感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研究中心執行長﹞

旗山溪水源污染事件,從今年(89年)7月12日起連續3天遭人三次傾有害廢棄物,污染大高雄地區的飲用水水源,影響六十萬戶的民生用水。這次並非有史以來第一次發生此類污染水源的非法棄置有害廢棄物的案件,由於其傾倒的數量龐大,影響範圍廣大;再者由於民眾發揮了監督通報的效力,使環保單位循線立刻逮到元兇,而成為全國媒體的頭條;同時也好像是新政府的效率奇佳的象徵。相信全民對新政府這種明快的處事風格,會給予應有的掌聲和喝彩。

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指出,長期以來環保相關單位對事業廢棄物的流竄,幾忽形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很多的作為都只是玩文字遊戲,應付了事。以這次的元兇昇利公司為例,該公司於去年 (88年) 4月份時,就被環保署列管。我們來看看環保署網站上的公告:

「環保署八十八年四月份重要措失…..六、積極督導辦理事業廢棄物之清理及管制:(三)為加強事業廢棄物處理廠之管制,本署派員連續一個月,每日二十四小時駐廠(昇利化工公司、日友廢棄物處理公司、凡寶科技公司、桂宏企業公司、崧聖公司)稽查,對不實申報違規情形,本署除專案處理外,並將繼續列入重點稽查對象。」(註:資料來源 http://www.epa.gov.tw/policy/monthjob/8804.htm)

一年前就被列為監管的代處理業者,如何還可以在外胡作非為?而環保署的「除專案處理外,並將繼續列入重點稽查對象」又成效如何?相信該業者所玩的把戲,也不是新的招術,而是長期以來台灣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共通的方法,不然為何官方的資料顯示87年有害事業廢棄物中,有百分之三十八是不知去向的;再以眼前這個事例來看,由代清除業者處理的百分之十八中,不知道有多少是由我們的環境來承受,又有多少是真正妥善處理的?

我們的法令不能說不嚴,可是長久以來,就是無法有效的管制有害廢棄物的流竄。去年六月二十二日環保署公告的五處有立即為害、應予立即清除的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場;足足過了一年的時間,我們調查的結果,有些正進行清除作業中,有些還在進行再評估,更有些是「基於業務考量,恕不便提供資料,」;然而我們看不到有任何一處是做到完善的最終處置。更遑論同年二月三日環保署公佈的全國一百六十九處非法棄置場,不知道有多少處已經查有事主?不知有多少處已責令有關單位予與清除?我們一直沒有看到有關環保單位公佈相關的資料。有關單位是否仍把民眾的認知程度定位在「不知就是安全」的無知水準?從這個角度來看,為何「資訊公開法」仍遲遲無法撥雲見日,當是無庸置疑了。

可憐我們老百姓除了必須繳納「萬萬稅」以外,還得為了突如奇來的有害廢棄物的危害,而提心吊膽的生活;更可憐和無奈的是我們的下一代,不明就裡的來到「美麗的寶島」,竟然無法享受鳥語花香,還得受五顏六色的生活環境中有毒空氣和有毒物質的無時無刻的危害。我們這一代和相關的官員及政治人物,難道不會汗顏「連提供自己下一代健康生活的環境的能力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