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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淺談廢塑膠熱熔再生的污染(完整版)

作者: 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資源回收可算是環保署這十年來最得意的政績,資源回收率從十年前的不到10%,上升到目前的40%以上,環視全球各國,成績算是亮眼。這當然也要歸功於大多數民眾都能配合垃圾減量與分類,以及眾多投入收集、細分類與處理的民眾與業者。不過,除了把資源回收當作公益事業而投入的團體與個人外,從事回收與處理的業者,大多仍是為了生計且在經濟或技術層面處於弱勢者,若未能好好管理與輔導,其過程中所衍生的污染與噪音,將使得這個原本對社會有益的事業成為環境殺手;三、四十年前台南灣裡的廢五金回收所造成的戴奧辛與重金屬污染,殷鑑不遠。
以廢塑膠為例,去年國內有一篇發表於《化學界》(Chemosphere)的研究報告指出,不論是廢PE/PP或廢PVC塑膠的熱熔處理工廠,都會產生嚴重異味,且其所有檢測對象的工廠下風周界處之異味,均超過環保署標準的2-5倍。而異味中的污染物質,若是處理廢PE/PP者,以甲苯、乙苯、4-甲基-2-戊酮、甲基丙基酸甲酯、丙烯醛等揮發性有機物為主,另外還能測得一些多環芳香烴,且其廠內濃度是周界濃度的20倍;若是處理廢PVC者,則可測得氯乙烯、氯仿、三氯乙烯等16種可怕的有機氯化物。
這也難怪有民眾一直對這些廢塑膠處理工廠抱怨連連。或許有人會質疑,我國的四合一回收制度不是要求這些處理商要符合設施標準方予以補貼嗎?然而四合一回收制度下的處理商,只是將廢塑膠產品破碎,然後交由這些則是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方式在運作的廢塑膠熱熔處理業者,而經濟部對廢塑膠的再利用管理方式則只是要求這些再利用機構必須要領有工廠登記證,對其處理設施完全沒有訂定標準;另外環保署空污法雖有公告這些業者須申請空污操作許可證,但顯然沒有發揮作用。
根據該篇研究報告,大多數業者僅有使用濾網,因此未能去除這些氣狀污染物與臭味。而根據我們的瞭解,桃園有一家業者因屢屢受到附近民眾檢舉,而接受縣府介紹的技術服務團輔導改善,結果花了兩百萬裝了一個小型水洗塔,但附近民眾卻受不了打電話來告訴我們,「沒有用,更臭!」原因在於這些是揮發性有機物,大多不太溶於水,這是非常基本的化學常識,水洗塔頂多只可去除附著於懸浮微粒上或具部分水溶性的少數有機物。真令人難以相信這改善方案是出自公部門介紹、且以學者為主的技術服務團,也完全不知該業者如何取得空污的操作許可證,縣環保局的審查能力也有待加強。
在業者與地方政府能力皆不足的情形下,該是主要為化工與環工背景的經濟部及環保署,好好訂定標準,讓業者與地方政府有所依循的時候了。此外,常見政府對大企業毫不手軟地給予補貼,對這些真正需要輔導、且是社會真正需要的中小型業者卻不聞不問,也令人難平。經濟部與環保署除應協助這些業者改善污染防制設施外,並應協助他們遷移到工業區或已經飽和封閉復育中且地處偏僻的掩埋場址,畢竟空污或可改善,擾人的噪音卻較難避免。
當然,輔導這些業者所需經費,請向廢塑膠產品的責任業者徵收,讓濫用塑膠而造成社會必須忙碌於廢塑膠回收工作的責任業者來付費,讓這些責任業者的責任延伸到這些真正讓廢塑膠再生的處理業者(如此才能讓這些外部成本內部化在產品價格中),方是正軌。
至於整個生命週期都有危害且危害均不可小覤的PVC材質,則請儘速淘汰,莫讓從事廢塑膠熱熔再生的業者、勞工及附近居民們有接觸有機氯化物的機會吧!
參考資料:Tsai, C.-J., et al., (2009).The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odor, volatile organochlorinated compounds and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emitted from plastic waste recycling plants. Chemosphere 74: 1104–1110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從廢飲料杯回收 淺談地下經濟的問題

作者:謝和霖( 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之前環保署召開研商會,邀請連鎖餐飲業者與環保團體討論如何減少一次性飲料杯之用量,同時加強回收。環保署提出之草案有三,一是請業者能夠提供自備環保杯消費者折扣優惠,二是請業者設置飲料廢容器回收筒,三是請業者以有償方式,給予攜回廢飲料杯之消費者折扣優惠,折扣金額視攜回空杯數量而定。前兩個方案基本上大家都很快達到共識,但是第三個逆向回收方案,業者與衛生署等都擔心櫃檯人員在點收空杯時,可能會有影響食品衛生之虞,而未能定案。
 會中,本協會參與代表提出看法為,目前廢飲料杯並非回收管道不足,而是回收價值低加上主要的消費群(如各級學生)欠缺應將其分類回收的概念所致。若能提高其回收清除處理費的費率,比如說一個收一元,則餐飲業者勢必提高其售價,同時也會更有意願提供自備環保杯者更大的折扣優惠,如此民眾也更有意願自備環保杯,更有意願做回收(因為可領回部份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同時也不會影響目前回收管道。這看來是比較簡單的做法,然而基管會代表答覆,由於目前廢飲料杯的回收清除處理費是向製造業者徵收,目前徵收費率佔其成本的比例已達其可忍受的極限,若再提高,恐怕該回收清除處理費得改向使用飲料杯的販賣業者直接徵收。
 這答覆剛開始令人莫測高深。因為無論是向製造業者徵收,或是向販賣業者徵收,這費用一定是反映給消費者,因為畢竟消費者乃是最終的使用者,所以污染由使用者付費乃天經地義,對業者而言並不會有成本增加的問題。在進一步請教後,其乃指出,由於製造飲料杯業者有部分是屬於地下經濟,因此如果要合法業者繳太多的回收清除處理費,其很快就會被這些躲在暗處、政府必須花費一番精力才能查到的地下業者所淘汰。
 這一番提醒不禁令人感慨地下經濟對我國環境管理影響之大。在經濟發展初期,社會上弱勢者眾多,加上之前國民黨政府鼓勵家庭即工廠,讓許多地下工廠宛如攤販般出現於農地與住宅區,在無適當污染防治設備情況下,對我國的環境造成不小的影響,更對環保管制造成阻礙,讓原本簡單的事情複雜化。政府實在不應坐視這歷史沉疴,而應嚴格取締地下工廠,另一方面也應把用來補貼大財團的經費轉來輔導這些更需要輔導的地下工廠移往工業區,協助他們設立有標準污染防治設備的工廠,使他們地上化,除可大幅減輕他們的環境影響外,同時也讓他們對我國的稅收能有所貢獻。但絕對不能像政府目前的規劃,以就地合法、和稀泥的方式,讓這些地下工廠繼續危害下去。

2009年5月7日 星期四

讓拾荒成為有尊嚴的工作

作者:沈弘文(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上個月,前立委王雪峰與她的先生王作良從事拾荒的話題,成為一時的媒體風潮。媒體報導的焦點往往擺在新聞性上面。是的,王雪峰過去是立法院亮麗的漂亮寶貝,他們夫婦更擁有令人欣羨的學歷,王雪峰的學歷為台大法律系學士與康乃爾大學法律碩士,而她的先生則是台大醫學系畢業。這樣的一對高學歷夫妻,如今卻從事拾荒工作,以世俗社會價值而言,的確反差很大,難怪會被當成聳動的新聞來報導。

但是,從環保產業的角度,拾荒與許多的環保產業從業工作者(如污水處理廠的工程師)所做的都是類似性質的工作,都是在幫忙降低社會所製造的污染,對於社會的貢獻並沒有高低之分,真正的區別反而是在收入上 - 拾荒者所獲得的酬勞是相當的微薄。

依照「資源循環利用」的精神,比起很多管末處理的環保工作,拾荒反而是更環保。資源再利用法中就提到:「為達成資源永續利用,在可行之技術及經濟為基礎下,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套上專業名詞,拾荒其實就是進行物質再使用與再生利用的一個流程;依據這個條文的精神,比起能源回收與妥善處理,拾荒更符合二十一世紀的環保思潮。

因此,台灣社會如果把王雪峰事件不僅僅當成一個茶餘飯後的新聞,或者不是只想到如何幫王雪峰夫婦找到更「高級」的工作;而能進一步省思到如何把拾荒者當成環保產業的從業人員?如何把拾荒當成有尊嚴的工作?進而去建立制度來落實對拾荒者的工作保障,那這個新聞事件的社會意義就相當的大。

要讓拾荒成為有尊嚴的工作,要回到提高其經濟條件做起,首先要提供拾荒者基本生活條件的保障,其次要提高拾荒者的收入。政府可以做的是對於繳不起國民年金的拾荒者,應該檢討可以提供怎樣的保障?目前環保署基管會提供近千名臨時工名額來雇用拾荒者,畢竟僧多粥少,不是解決整體問題的作法。

宗教團體則必須重新檢討是否還是要延續過去的作法,鼓勵信徒去當資源回收的義工。在1990年代,宗教團體鼓勵信徒做資源回收,這對於回收觀念的普及化與提高資源回收的社會觀感,有著非常重要的貢獻。

但是,隨著社經環境的變遷,尤其是2008經濟風暴更造成失業率的升高,在王雪峰新聞事件已經反映出從事資源回收是失業者找到收入來源的一個選項。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宗教團體是可以針對過去的作法進行調整,慢慢地從資源回收工作中功成身退,轉而鼓勵信徒推動其他更需要愛心與關懷的環保工作,而把拾荒工作留給更需要這份工作機會的人。

2008年5月14日 星期三

力行零廢棄 對抗全球暖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溫室效應所導致的全球暖化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在今年的地球日前後這段期間,許多環保團體舉辦了相關活動,而部分公司也紛紛加入了減碳的行列,至少減碳口號喊得價響。這是令人欣慰的現象,表示大多數人們不再像是個毫無警覺、被慢慢煮熟的青蛙。

要減少碳排放,除了多騎腳踏車、隨手關燈、節約用電、或減少吃肉等方式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且是每個人都可身體力行的手段,即是所謂的零廢棄策略,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源頭減量,也就是避免垃圾的產生。當我們買了不必要的產品,進而製造了原可避免產生的垃圾,則不論其是資源回收再利用,或者被送到焚化爐或掩埋場,都會排放二氧化碳;而且,這也代表著我們浪費了這個產品從原料開採到成為產品時所需的能源,而能源的投入,以目前的能源結構而言,就代表著二氧化碳的排放。

根據我們的粗略估算,以近年的家戶垃圾成分為基礎,丟棄1公斤的垃圾,大約浪費了28.62 百萬焦耳的能量。而2006年我們送到焚化爐與掩埋場的家戶垃圾有485萬噸,等於我們這一年浪費了1,388.5億百萬焦耳的能量,相當於385億度的電,如果以台中火力電廠來發電的話,將會排放33.94百萬噸的二氧化碳,約為全國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0%。因此,如何避免廢棄物的產生,將對溫室氣體減量有很大的助益。

在以往,我們的生活型態深受這個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的直線型經濟模式的型塑,許多人在行銷廣告的刺激下,買了許多雜七雜八卻不見得用得著的東西,或者是使用壽命短暫的產品,從而產生了許多原本可避免掉的垃圾。零廢棄這個策略,首先即是要我們檢視生活的各層面,判斷想要與必要的分別,避免從事不必要而只是想要的活動,以避免垃圾的產生。對於難以避免的垃圾,則藉由分類回收再利用,使這些有限的資源回到我們的經濟體,而分類則是每個人都可以做、也是資源能否回收再利用的重要前提。因此,要達到零廢棄,要打造一個「循環型社會」與「低碳經濟」,我們每一個消費者均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日前環保署公佈,我國民眾於2007年用掉了180億個塑膠袋,換算成重量約為6.3萬噸;寶特瓶回收量也增至9.7萬噸,相當於42億支600C.C.的寶特瓶;保麗龍免洗餐具也因茶飲連鎖店外帶飲料杯的風行,回收量回增至1千噸。這些數字反映了現代人奢侈浪費卻品質低落的生活。

仔細想想,如果我們不買瓶裝飲料、自備購物袋和餐具、盡量不到使用免洗餐具的餐廳用餐、並減少外帶的行為,這些一次性產品是不是有許多均可因此避免?而且,我們不只是減少了垃圾,我們也在催生一個更優質的餐飲文化:一個以珍惜質感取代用過即棄、以悠閒慢活取代匆忙便利的文化,同時,也避免了這些塑膠製品從石油開採、運送、提煉與產品製造、配送以及廢棄後的回收與處理所需的能源。所以,要對抗全球暖化,請從身體力行零廢棄做起。

2005年9月7日 星期三

全球向毒物與廢棄物說不

環保團體要求停建竹南竹北焚化廠 全速推行零廢棄

今天(9月7日)是反廢棄物與焚化的全球行動日,從今天開始的這個星期,全球各地有超過200個公民團體與社區組織,一起站出來要求各國政府淘汰焚化爐,並尋求零廢棄的解決之道。台灣忝為國際社會的一份子,當然也要為保護本土與全球的環境,盡一份心力。因此,由看守台灣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陣線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美濃愛鄉協進會、美濃環保聯盟、台灣環保聯盟、以及台灣反焚化爐聯盟下來自全國各地的環保團體、社區組織、與個人,於今日共同發表嚴正聲明,呼應全球社群的行動,要求各級政府與民眾嚴肅面對廢棄物的問題,並以源頭減量減毒、分類回收、再使用與再利用的方式,來達到零廢棄以及資源的永續循環,以期未來世代能享有好山好水,以讓台灣的狹小土地免於廢棄物與毒物的沉重負擔。

這個全球行動日是由全球反焚化爐聯盟(或稱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簡稱GAIA)所發起,今年已是第四年舉辦。GAIA是由來自全球77個國家的500個非營利組織與個人所組成。GAIA成員有鑒於污染與沒有效率的生產過程以及不當的廢棄物處置方式,對有限的地球資源、脆弱的生態系、以及人類與其他萬物健康的威脅,而於2000年在南非約翰尼斯堡組成這個國際聯盟,誓言推行零廢棄,淘汰焚化與掩埋的行為。

GAIA的共同召集人Manny Calonzo說:「如果我們要回復這個柔弱地球以及生於斯的所有人們的健康,減少廢棄物與毒物必須是在地與全球的首要任務。提倡零廢棄的永續方案,其好處很多,不僅可以保護母乳免受毒性物質的污染,亦可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事實上,焚化爐是癌症的製造工廠,其排放了數百種的污染物,包括戴奧辛與重金屬,而導致癌症、生殖與發育異常、免疫系統異常等。在已生效的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中,已確認焚化爐是戴奧辛的主要來源,並要求各國政府擬定對策,使戴奧辛與其他也是由焚化所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能夠持續減量以至於完全消除。」

國內環保團體認為:「今日油價高漲,讓大家感受到地球的資源確實是有限的。尤其現在許多產品都是來自石油,這個經過千百萬年才形成的不可再生資源,被我們製造成產品後,沒有多久就被廢棄燒掉,實在是非常不永續的做法。任何智力正常的人都可以看出這是個不合理的愚行。」「不管產品所用的是可再生或不可再生資源,我們都應先思考其必要性。若沒有必要,則避免使用,如此就可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這是解決廢棄物問題的最重要方法。因此,我們應該儘量避免使用免洗餐具、儘量避免向商家拿塑膠袋或紙袋、儘量減少罐裝飲料的購買,若要買則以玻璃與金屬罐裝為優先。」

另外,由於焚化爐需要一定量以上的垃圾,才能維持正常的運轉,因此只要有焚化爐,一定會戕害到各級政府推行廢棄物減量的意願。而我國目前既有焚化爐的處理容量已遠遠超過廢棄物清運量,卻還有竹南、竹北兩座焚化廠在繼續興建,且場址所在地的生態環境均是十分寶貴。比如竹北廠附近有全國唯二的平地原生林,以及北台最大的烏魚養殖場;竹南廠位在河海交會的溼地上,並且是紫斑蝶最大的棲息地。

在這麼美麗的濱海環境裡,在民意強烈的反彈下,卻要蓋兩座焚化爐,真是「利令智昏。」由於造價動輒二、三十億的焚化爐,涉及龐大的工程利益,而成為罪惡的淵藪。目前已有林內廠與台東廠等以BOO模式推動、由達和子公司負責興建的焚化廠,因涉及賄賂貪污,而正由檢察官調查或起訴中。環保團體認為,竹南與竹北廠可能也有問題。翻開竹南廠的報價書,我們發現廠商中鼎對於每公噸售電收入明顯低估,只有130元,而同樣由其興建營運的台中縣烏日廠,每公噸售電收入報價更只有100元,實際的營運資料卻顯示,烏日廠每公噸售電收入高達七百多元,「明顯報價不實」,這使得政府(也就是我們納稅人)每公噸垃圾必須多付出400元-600元以上。而同意這種價碼的縣政府不是有虧職守,就是故意圖利廠商。竹北廠也有類似的問題,每公噸售電收入僅報價250元,但是營運中的焚化廠的售電收入一般每公噸都有500元以上。檢調單位應該針對這兩廠深入追查是否有不法事實。

因此,環保團體呼籲,行政院與環保署,應該儘速宣布停止竹南與竹北廠的興建,避免未來必須為這種報價不實、環評草率的焚化廠,付出更大的代價。如此不但可迫使當地往零廢棄社區邁進,更可因此保有西部所剩不多的美麗濱海地區,免於受到掩埋與焚化的雙重危害;加上兩地的人文特色,有條件發展成零廢棄的生態觀光勝地,讓生態、環境、社會、人文與經濟多方皆贏。

環保團體認為,只要能掌握原則,零廢棄並不難,且零廢棄應該是一個大家一起腦力激盪、共同參與的全民運動,其可增進政府、人民、產業等各個利益相關者之間的互動,有助於達成社會共識,促進社會和諧,並降低失業率。零廢棄不應只是環保署的口號,更應化為各級政府的具體行動。

目前回收率超過50%以上的城市比比皆是,更有接近90%者,其實務上已可稱為零廢棄社區,比如開羅與紐西蘭的奧波提基區。這兩個不同文化、不同經濟發展水準的城市,各有不同的手段來達成零廢棄。其實只要下定決心,政府與人民互相合作,零廢棄並不遙遠。比如印度德里南部一個人口稠密的社區Sarita Vihar,在詳實的規劃後,只花半年就達成零廢棄的目標,並將做法持續擴散出去。我國的各級政府應該也能!今年六月,全球有62個城市的市長齊聚舊金山,簽署了「舊金山城市環境議定書」,其中設定了包括能源、廢棄物減量、都市設計、交通、環境健康、水、自然都市等七類的政策目標。其中要求於2040年前達成零掩埋與零焚化的零廢棄目標,這應是全球各城市妥協下的最低標準。希望國內各縣市能以2012年為目標,努力完成此任務。而民眾在年底的縣市長選舉時,亦能選出一個真正關注我們生存環境,提出如何保護生態環境對策與設定政策目標的縣市長,而不是滿口建設、拼經濟的「破壞者」。唯有當中央能夠確立永續發展的政策方向,地方政府能夠盡責地執法施政,人民能夠配合並強力監督政府做為,我們的環境才有希望。

2005年8月2日 星期二

零廢棄,解救中毒的大地!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有媒體推 出『中毒的大地』系列報導,說明掩埋場的危害;同時環保團體也偕同一些反對掩埋場興建的社區居民們,向環署陳情,並致贈一瓶烏黑的掩埋場滲出水,希望全面體檢掩埋場,並要求掩埋場退出山坡地,掩埋場不論面積大小一律均需環坪;而環保署長也當場予以正面回應。其實掩埋場對土地的傷害早已不是新聞,否則當初環署也不會去大力推動焚化爐的興建;然而焚化爐仍不能免除於掩埋場的需求以及如戴奧辛等二次污染的問題,尤其是劇毒灰渣不當處置或再利用所造成的危害,不下於掩埋場。因此在焚化與掩埋之外,我國應儘早邁向第三條路:零廢棄,方是正途。

然而,或有人質疑零廢棄的可能性;而環署也很心虛地設定於2020年時才要將垃圾減量75%;更有不少地方政府仍相當依賴焚化與掩埋來處理廢棄物,對零廢棄政策持觀望態度,遑論積極規劃零廢棄的行動方案。在全國大部分人仍消極面對這迫切問題的此時,不妨讓我們來看看印度最近的一篇報導。

2003年時,印度最高法院下令要求執行「都市固態廢棄物管理與清理條例2000」(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nd Handling) Rules 2000)中的條款,以確保該國城市成為零廢棄的城市。因此,在每天垃圾產生量幾乎等於兩個台北縣的德里省,他們於2003年底開始規劃一個零廢棄社區,並得到市政當局、民眾、與公民團體熱烈的積極參與,同時他們也鼓勵清除業者及家庭雇傭的參與。終於他們選擇了德里南部一個人口稠密的社區Sarita Vihar,實施零廢棄策略。

他們先以60戶的示範區開始,示範分類回收與有機質堆肥的做法。他們堆肥的方法很簡單,用不著像台塑所標榜的先進設備,而是找一個凹坑(台灣各地的掩埋場可以很容易轉變成堆肥場)倒入廚餘等有機質,然後灑上牛糞尿與含有微生物的生化除臭劑,再蓋上麻布(Jute sheet)即可。一個月後,該示範區的成效卓然,不僅當地的居民希望繼續執行計畫,該示範區的做法也成功地複製到其他社區,六個月後,Sarita Vihar就成為德里的第一個零廢棄社區。

類似的故事也在印度的其他地方發生了,而他們達到零廢棄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要求民眾務必把廚餘等生物可分解的有機質與其他垃圾分開,如此其他垃圾就不會有發臭以及因髒汙而無法回收的問題。因此基本上每戶只要兩個桶子,一個放可堆肥物,另一個放可回收物(不可堆肥的垃圾大多是可以回收的),再配合後續進一步的分類,如此就可以很容易達到零廢棄的目標。

因此,能不能達成零廢棄,決定於是否即知即行(當然也要有正確的原則與策略,如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污染者付費等)。零廢棄絕對是個全民運動,政府要有決心,民眾要能配合。別忘了,焚化廠與掩埋場周邊居民的痛苦不安,每個丟棄垃圾的民眾都負擔了部份責任;而要徹底救贖他們的痛苦,則在政府與民間具體的零廢棄行動上。

2005年7月19日 星期二

失落的環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環保署發布消息指出,根據其對市面上乾電池的抽驗結果,發現約有一成的乾電池汞含量超過管制基準值5ppm,其中甚至有高達4,240ppm者,為基準值的848倍。這不禁令人憂心,這些高汞含量的電池,在廢棄後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管道,而進入焚化廠、掩埋場或是僅設計用來處理低汞含量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將使汞這神經毒素釋放到環境中,危害生態與人體的健康。何況,除了汞之外,一般乾電池亦含有鎘、鉛、錳、鋅等重金屬,亦須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與處置,始能減少其對環境的風險。然而,廢乾電池的回收率有多高?現行的回收制度是否可以刺激廢乾電池的回收?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1997年的65噸、1999年的322噸、2001年的926噸、上升至2004年的1363噸,顯示環署自1999年起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後(之前僅公告回收含汞電池與鎳鎘電池),回收量確有增加;然而電池的申報產生量,每年約有10,000噸左右,因此2001年至今的廢乾電池回收率,也不過在10%左右徘徊,年平均成長率1.5 %不到。也就是說,自1990年環署公告回收含汞電池以來,至今每年仍有將近90%的廢乾電池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這對環署自豪舉世無雙的四合一制度,確實是一個難堪的成績。

問題出在哪?就是這四合一制度。廢棄產品的回收,除了要靠民眾的環境意識外,也需要有健全的回收管道,以及有效的回收策略。在許多國家,他們實施所謂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要求生產者負起回收的財務與實際責任,並課予一定的回收目標,如歐盟的WEEE制度。在這種情況下,責任業者為了達到其年度回收目標,就必須想法提昇民眾的環境意識,健全回收管道,並提供民眾回收的誘因,否則達不到回收目標將繳交比回收成本更多的罰款。同時,業者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包裝,減少使用不易回收的材質,以降低回收成本,提昇產品競爭力。

然而,在我們的四合一制度下,責任業者只要依政府公佈的費率以及產品產量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即可免除其他一切責任,而由環署的基管會代為扛起。沒有法定回收目標的要求,業者當然不會想到電池廢棄後會流落何方,回收率自然低落;甚至,回收率的低落,在基管會只考慮基金收支平衡的情況下,將使得回收費率不能完全反映實際回收處理成本(比如日光燈業者所繳交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公斤25.48元,但是基管會補貼給回收處理商的成本為每公斤40元),如此以利益為導向的業者何苦為之?又何必傷腦筋將產品重新綠色設計,降低回收成本?

在廢乾電池回收率低落的情況下,目前一顆三號電池所繳交的費率僅0.4元,即使環署為懲罰那些高汞電池的業者而調高4倍收費,也僅不過1.6元,這對原本就低價的高汞電池而言,簡直不痛不癢。建議環署儘速調整這四不像的回收制度,與國際潮流接軌,以使回收制度能真正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讓業者能真正以產品生命週期來考量設計其產品,以期達到源頭減廢、資源再利用的目的。

2005年4月8日 星期五

焚化幽靈RDF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雖然環保署於去年宣布停建花蓮、南投、澎湖等三座焚化廠,並喊出了「零廢棄、全回收」的口號,然而根據了解,環保署在花蓮與澎湖等地,又規劃了RDF(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設施,以取代焚化爐的興建。

所謂的RDF設施,是以破碎、分選等設備將垃圾中的金屬等不可燃物分選出來後,再經過乾燥、混合添加劑及成型等程序,將垃圾中的可燃物如紙與塑膠等製成錠型燃料。其主要的著眼點,是要「回收」這些可燃物的熱能,講白一點,就是垃圾焚化。

積極推廣RDF設施的官員或廠商(包括工研院),宣稱這些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具有高熱值、可儲存、易輸送、性質均勻、燃燒穩定以及低污染等諸多優點,並可取代燃煤;然而,由於這些燃料並沒有完全排除垃圾中的有害物質,尤其是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與所有塑膠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的添加劑,因此其燃燒後產生的污染,與一般的垃圾焚化,其實相差無幾。再者,以RDF取代部分燃煤的燃燒設施,如發電廠與水泥窯,並沒有因此而加強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因此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將更甚於未燒RDF時。

從環保署在沒有焚化廠的縣市規劃RDF設施,在有焚化廠的縣市推動垃圾全分類廠的作為來看,我們可以了解,環保署一直未忘情於垃圾焚化,一直鍾情於以工程技術來面對廢棄物的處理。濫花人民的納稅錢,補助地方蓋了一個又一個大而無當的設施,卻又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蓋焚化爐時,說要解決掩埋場不足的問題;要蓋掩埋場時,說原來焚化還是有灰渣要掩埋;要蓋RDF廠時,說要以RDF來取代燃煤,可是卻未說RDF取代了燃煤後,二氧化碳的排放並未減少,戴奧辛與重金屬的污染排放反而增多,而且RDF燃燒後還會有比煤灰更毒的灰渣問題。這就是環保署的把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讓風險由一處轉移到另一處,然後他們就有源源不絕的環保工程可以進行。

其實,只要要求民眾將廚餘與其他垃圾分開來,不讓廚餘玷汙紙類與塑膠等這些原本就可以回收的「可燃物」,就可發現哪有什麼垃圾是需要焚化的,RDF等焚化設施自無必要。要達到零廢棄,需要的是整體的思考規劃,並運用適當的政策工具,如污染者付費、生產者延伸責任制等。環保署捨此正途不為,卻以一連串的口號來掩護其毫無節制的設施興建,讓焚化幽靈持續盤據我國的廢棄物政策,若說沒有圖利廠商之謀,何人信之?

2005年3月21日 星期一

以再利用之名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目前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刻正由環保署整併立法,立法方向是要以「資源管理角度」及「零廢棄」的思維來建立新法,新法名稱暫定為「廢棄資源管理法」。檢視環保署所提供的立法研商會會議資料,其文字用語已摒棄以往廢清法的「有效清除處理廢棄物」的末端管理思維,言必稱「零廢棄」,然而其中仍透露著詭異。

首先,新法將「對任何經廢棄之物質均優先以資源視之,尋求資源化、再利用之管道,其資源再利用價值逐漸遞減,遞減至零時,才視為廢棄物,採取妥善處理之方式,但亦應先經能源回收後,再做最終處置。」這句話雖然定義了再利用與處理處置的先後順序,但問題就在其將「任何」經廢棄之物均優先視為資源,而不是優先思考其危害性及必要性,如此恐將造成許多有害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而將有害物質散佈於環境中。其次,其仍難逃以焚化(即能源回收)作為妥善處理的主要方式,而忽略了其他對環境較友善的物理或化學處理方式。

審視環保署目前對焚化灰渣與一些事業所產生的爐渣的處理態度,即讓人印證了這個懷疑。環保署一直對外宣傳焚化產生的底渣可以在篩分出金屬與未燃物後,再利用於路基級配等用途,飛灰亦可在熔融後再利用,卻不考慮將這些含有許多有害物質的灰渣散佈在環境中的風險。對於灰渣這種有害廢棄物,我們持有的態度應是優先思考如何避免其產生,一時無法避免的話,也要訂定其淘汰時程,並思考如何減少其產生時的毒性與數量,然後才是如何以對環境友善的方式來處理處置之,而不是一味地尋求資源化或再利用的管道。

這種以再利用之名,行棄置之實的作為,亦可由現行法規對再利用(或再生利用)的定義看出。根據經濟部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的定義為供作原料、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新生地、填土地等的用途行為。這些用途中不乏會造成廢棄物與環境介質直接接觸的行為,卻未禁止有害廢棄物及那些會產生或使用毒性物質的製程之廢棄物在這方面的應用。這其中甚至有些用途(如新生地、填土地)與掩埋無異,這也難怪之前有些廠商急著要把爐渣定義為再生資源,如此雖然一樣是掩埋,卻不用付出掩埋的成本。

對於這些存在於現行體制的漏洞,尤其是對那些由製造過程產生的廢棄物之管理,環保署於新法中應以更嚴謹的態度來補足加強。另外,不論是再利用或者是處理處置,其管制方式(流向追蹤、稽查考核)應該同樣嚴謹,而不是再利用者就可以放寬,如此才可迫使廠商真正走向清潔生產之路。

2004年10月29日 星期五

連塑膠袋都燒不掉的焚化爐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日前至國賓大地環保公司參觀焚化爐底渣篩分情形,但見台北縣三焚化廠送來的底渣惡臭無比,且舉目可見許多未燃燒掉的塑膠袋、布料、以及飲料的紙包裝。雖然陪同的環保官員強調,這些未燃物的比例只佔千分之五,然而據曾至德國某焚化廠參觀過的本協會同仁表示,德國焚化廠的底渣並不像國內般的潮濕,也沒什麼味道,更未見有燒不掉的塑膠袋。由此可見國內焚化廠的設計或操作大有問題。

然而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據樹林焚化廠的廠長表示,是因為民眾習於將垃圾壓實,且袋中有袋。當像圓球、裝滿垃圾的垃圾袋進入焚化爐的機械爐床後,因為較易滾動而停留時間較短,故在未燃燒完畢時即隨同底渣落入爐底。另台北縣府的官員又表示,雖然焚化爐的爐溫高達800-1000℃,但因為機械爐床的溫度在燃燒空氣的吹送下,溫度較低,故有些停留時間較短的塑膠袋未能燃燒掉。

這般說法似乎也有點道理,然而垃圾在爐床的正常停留時間有多長?像圓球的垃圾袋在爐床的停留時間又有多長?爐床的溫度大約幾度?據樹林焚化廠的廠長表示,以樹林焚化廠為例,垃圾在爐床的正常停留時間為20分鐘,垃圾袋若被裝成圓滾滾的,其在爐床的停留時間約減少一半,也就是10分鐘。而爐床的溫度約有400℃。

這不禁令人大為起疑了。如果像塑膠袋這種易燃物,在400℃以上的溫度停留10分鐘以上,還不能完全燒掉,就太違背自然法則了。定還有其他原因。其一,可能是我國的垃圾太過潮濕;其二,垃圾在進入爐體前的破碎分散動作不確實;其三,可能是爐體設計未符合我國垃圾特性。

可能還有其他原因。然而,台北縣未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而將產生的垃圾大部分送入焚化爐,可能是最大的原因。比如垃圾太過潮濕,就是導因於佔垃圾量約25%、應該拿去堆肥的廚餘,被送入了焚化爐。

曾見台北縣環保局長洋洋得意於可以讓台北縣的垃圾產生量與台北縣焚化爐的處理容量相當,一點也不把垃圾減量當成是施政的重點。而環保署在計算到底需要幾個焚化爐時,竟把所有產生的垃圾全算進去,以焚化率90%以上為目標,一點都未考量到垃圾減量、資源回收!而為了能讓竹南竹北焚化廠免於停建的命運,再把所有可燃性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的量算進來,以正當化其興建的必要性,完全忘了在零廢棄的政策下,焚化率應該愈低愈好。

環保署,請不要再自打嘴巴了!

2004年6月29日 星期二

廚餘預算應編多少?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來環保團體發動連署要求行政院應增編94年度的廚餘回收再利用的預算,以突顯環保署長期以來重焚化掩埋、輕回收再利用的政策導向,即使在環保署喊出零廢棄政策之後,政策本質並無重大的改變,焚化相關預算仍是環保署預算的重心。然而,廚餘預算是否應增編,應增編多少,則是一個需要深究的問題。

長期以來,大部分的地方環保機關在廢棄物處理上,只知扮演垃圾收集與將垃圾送往掩埋場或焚化爐的角色,若要求其加強資源回收與廚餘堆肥,則答說缺乏人手或經費不足,而礙難施行。在長期仰賴環保署提供補助、以及環保署以極明確的計劃來補助各地方政府推動焚化設施興建的情況下,而造成許多縣市有錢操作成本高昂的焚化爐,卻無能進行成本較低微的資源回收與廚餘堆肥等工作的奇怪現象。

然而,仍然有少數鄉鎮,在有心的清潔隊長或鄉鎮長的領導下,即時無環保署的大力補助,資源回收與廚餘堆肥等工作仍做得聲聲有色,或許其經費與人力仍有所不足,而無法達到更高的成效;然而,我們仍可從其成就而了解到,大部分推說缺乏人手或經費的鄉鎮或縣市,是不為也,非不能也。而環保署的補助政策,則掩飾了地方環保機關經營管理不善的問題,而讓人民所繳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無法被有效的運用,更讓焚化設施財團運用此一情勢,大賺人民血汗錢。

要解決此一問題,或許要回歸廢清法第二十四條,要求地方政府依其垃圾清除處理所需的成本,向該縣市民眾徵收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而環保署則不予補助任何廢棄物處理設施,只要設定資源回收與廚餘堆肥的目標,要求其必須達到。如此,各縣市環保機關的經營管理成效,將直接反映在其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上,而那些選擇大幅仰賴焚化與掩埋來處理廢棄物的縣市首長,則將因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的大幅提高,而受到政敵的攻擊與人民的唾棄。

環保署應該多用心在政策制定與監督管理輔導上,而不是當個只知給錢卻無法約束地方政府作為的冤大頭。同時,應將資訊透明公開,讓民眾可以據以監督各地方政府,而成為環保署監督管理地方執行機關的助力。比如說,在廚餘堆肥上,環保署應該要研究掌握並公開的資訊包括,回收處理一噸的廚餘需要多少的人力與經費,各種不同廚餘堆肥設施的設置成本、操作成本、優缺點與產品品質,以及各地方政府目前的實際情況等等,如此不僅可以做為評估各地方政府的執行成效,在目前環保署可能仍不會放棄補助的情況下,也才能有合理的預算編列。

2002年8月21日 星期三

地球高峰會零垃圾政策的省思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助理研究員﹞

即將在8月26日於南非約翰尼斯堡舉行的地球高峰會,預計將聚集全球6萬多人參與討論人類如何在這資源有限的地球上永續生存。有鑒於10年前於里約高峰會上,討論永續發展的與會人士卻為當地製造了垃圾災難;且10年以來各國於永續發展上大多說的比做的多,因此以提倡零垃圾政策取代焚化政策的國際環保組織:全球焚化替代聯盟 (GAIA) 於今年6月初說服了聯合國公民社會秘書處,支持以零垃圾為目標來籌辦此十年一度的盛會,用實際行動來支持永續發展,並委以全球焚化替代聯盟的南非當地會員團體非洲地球生命 (ELA) 來共同籌畫。他們計劃至少使此次高峰會產生的垃圾減量90%,並保證沒有垃圾送到焚化爐;並希望此實際行動可以教育當地與各國與會人士,使實施零垃圾政策可以在會議結束後茁壯於當地,並散播到世界各國。

零垃圾並不是只有資源回收,而是一個整體考量的政策。這次地球高峰會的籌辦,除了於各地設置供不同類別垃圾置放的桶子外,也將以「零排放」的腳踏車將垃圾運送到清除轉運場地,以便進行更進一步的分類回收;同時籌備單位也要求會議所需紙張採購,應指定再生紙;會場週圍販賣的食品和紀念品的包裝,要用環境友善的材質,要求盡量減少使用不符合永續發展的包裝,如塑膠,而改以更有回收價值的材質等等。

在近來自然災害頻率與強度加劇的情況下,人類已到不得不改變自身行為的轉戾點。聯合國的這項承諾,除了是繼斯德哥爾摩公約通過以來,再一次指出焚化政策的錯誤以外,更是希望全球人士能夠起而行,以實際行動來扭轉環境的惡化與資源的浩劫,以免落入萬劫不復之境。

反觀我國,除了在過去10年來以平均每年2座的速度、近千億的預算,在全國興建了將近20座焚化爐外,更企圖在目前財政短缺、且垃圾量已不夠燒的情況下,於2008年前將計劃中的32座大型焚化爐全數完成。這種濫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和違反國際潮流的政策,實在令全國民眾痛心,更難以見容於國際社會。

垃圾焚化不但會排放世紀之毒戴奧辛與有害重金屬,更是將原本可以回收利用的有限資源,轉換成大量威脅人類生存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與戴奧辛,並且也是一座座吸取納稅人血汗錢的無底洞。無論是從環境面、經濟面與社會面,垃圾焚化政策都違反了永續發展的原則。希望政府能儘速放棄這種短視近利、圖利財團的焚化政策,轉向零垃圾政策,而人民更要體會資源的有限與焚化掩埋的危害,而加以配合與要求,如此方是我國永續發展之道。

2002年6月3日 星期一

世界高峰會將成為「零垃圾」的盛事?

作者:蓋理‧李斯(Gary Liss)﹝零垃圾地球高峰會提議者全球反焚化爐聯盟的顧問﹞
譯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助理研究員﹞

這答案非常可能是「是的」!!「綠化」今年8月於約翰尼斯堡舉行的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的計劃已在進行中。

根據南非政府的說法,此高峰會與相關的事件預期將吸引高達65,000人的參與。主辦單位想確保此集會將不會造成與該高峰會所關注的一樣的環境和社會問題。

南非政府發起高峰會全面「綠化」的行動,並已取得聯合國發展規劃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UNDP)與全球環境設施(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GEF)的資助。聯合國發展規劃署與南非當地官員正在執行這項行動。

全球反焚化爐聯盟的成員很高興知道,主辦單位已同意採行多種重要的回收作法:
‧紙張採購合約將指定用再生紙;
‧會場週圍販賣的食品和紀念品的包裝要用環境友善的材質;
‧由旅館與當地企業供應在高峰會中使用的東西之合約,將進一步促進「綠色目標」;
‧要求在會議中心區的食品販售者使用紙類包裝來取代塑膠;
‧高峰會中丟棄的可回收物品,將依材料蒐集與分類。

2001年12月30日,全球反焚化爐聯盟為此事卯足了勁,並正式要求聯合國此次高峰會的主辦單位把這個高峰會辦成「零垃圾」的示範案例。全球反焚化爐聯盟要求高峰會當局把送往掩埋場的垃圾降低90%,並保證沒有垃圾從高峰會送去焚化爐。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強調,里約地球高峰會的主辦單位由於未實踐他們所倡導者而飽受批評,並鼓勵主辦單位改而仿效已採用「零垃圾」目標的2002年冬季奧運會。

為了確保執行「零垃圾」,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呼籲儘快制定主要的政策,來管理所有高峰會的後勤支援。除了已完成和約翰尼斯堡的服務業協調「綠化」其營運外,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建議每個和高峰會有關的場所都需進行垃圾評估,以確定垃圾的基本來源。一旦那些評估完成後,需再去分析以決定哪種垃圾可藉由重複使用的產品、或找出其他替代品來完全取代。「零垃圾」政策將進一步引導高峰會使用之產品的採購,以使產生的垃圾最少化,而採購回收材料及/或對環境較友善的產品。

全球反焚化爐聯盟也建議,對那些無法避免的廢棄物應規劃於當地再利用、回收與堆肥化。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強調,應規劃一些新的作法以使廢棄物的回收最大化。例如,冬季奧運會設立一個「遺產計劃」,使堆肥設施在運動會結束後,留在原先沒有該設備的美國猶他州。全球反焚化爐聯盟也正努力在約翰尼斯堡建立一個以堆肥處理廚餘的類似遺物計劃。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在約翰尼斯堡的夥伴:非洲地球生命(Earthlife Africa,ELA),正與南非當地的主辦單位:公民社會議會(Civil Society Indaba)與約翰尼斯堡世界高峰會公司(Johannesburg World Summit Company)一起執行。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已替非洲地球生命爭取到贊助款,以協助高峰會的主辦單位發展和執行此「零垃圾」的計劃。到目前為止,這個運動進行地非常順利。

2002年3月12日,公民社會議會的秘書處發文給非洲地球生命,說明支持引導高峰會成為「零垃圾」案例,並說:「感謝您們的…會面與高峰會零垃圾原則所做的簡介。我們發現這些資訊非常有用,並相信這是個可行的做法。」

非洲地球生命同意提供一項策略,提綱挈領地描述他們正在規劃的如何使高峰會達到「零垃圾」。預料公民社會議會秘書處將與非洲地球生命共同發起,並執行該策略。

全球反焚化爐聯盟的工作人員於3月時也將所有關於此運動的重要文件放在我們的網站上:http://www.no-burn.org/campaigns/Summit.html#4。此網站已發展成一個直接的連結,幫助那些希望對此運動及/或「零垃圾」了解更多的人。此網站上有所有最近該運動的新聞、給聯合國的信函、以及相關的背景資料,還包括了「零垃圾」的資訊,以及關心「零垃圾」的網站之連結;也提供21世紀議程的背景資訊,以及1992年地球高峰會時的環境問題。

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定期在該網站上更新關於此運動的訊息,並將召集成員來協助達成高峰會的「零垃圾」目標。一開始,如果能有大批來自世界各地的媒體社論為文祝賀公民社會議會秘書處在「零垃圾」的領導地位,那將再好不過了。如要更多的資訊與促成這件事,請洽全球反焚化爐聯盟的密雪兒(Michelle Gerster,mgerster@essential.org)。

2000年8月14日 星期一

土壤、垃圾、堆肥的三角關係-讓焚化爐早日關門吧!

◎垃圾場的秘密

1970年代前期,研究「垃圾考古」的學者們,從美國亞歷桑納州鳳凰城的撒拉度河垃圾掩埋場,採了四份1950年代的垃圾樣本,結果發現:畫畫著色的本子仍然清晰可辨,洋蔥皮還是洋蔥皮,葫蘿蔔頭也仍舊是葫蘿蔔頭。

1988年6月,有訪客在伊利諾州的北馬拉德垃圾掩埋場,看見被垃圾考古人員挖出來再加以分類的一整排垃圾籃子中,有一堆一堆的舊報紙,以及一塊十五年前的牛排。這塊牛排的骨頭、脂肪和瘦肉部份都保存得好好的,但它可是沒有經過防腐處理的。

上述兩個出自<垃圾之歌>書中的案例,所傳遞出來的訊息是:在垃圾場中的生物分解速率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快。以我們台灣來說,也有環保團體到台北市的福德坑垃圾掩埋場採樣觀察,發現掩埋經年的紙張亦尚未腐化。

◎我們到底產生了多少垃圾﹖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1999年10月12日的國情統計通報,1998年廢棄物的總量為5,739萬公噸,其中:
【事業廢棄物】佔49.47%(2,839萬公噸,1.57公斤/每人每天)
【營建剩餘土石方】佔34.9%(2000萬公噸)
【一般廢棄物】佔15.63%(900萬公噸,1.14公斤/每人每天)
上面所列900萬公噸的一般廢棄物,經壓縮後可堆出12座像新光站前大廈那般高大的垃圾塔。

1998年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計1,821萬公噸,其中:
【再利用者】 801萬公噸(44%)
【代清除業處理者】320萬公噸(18%)
【不知去向者】700萬公噸(38%)
環保署指出,全國有169處非法棄置廠,其中有5處為立即有害,應盡速清除。

面對那麼大量的垃圾,又是那麼難腐化的垃圾,政府訂定了垃圾處理政策:大量興建焚化爐。預計到公元2003年的時候,約85%的垃圾靠焚化處理。

◎焚化爐是解決垃圾的良方嗎﹖

根據環保署在1997年8月6日公布的「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來看1998年2月17日環保署環境品質檢驗所提出的檢測報告,發現所檢測的五座正在運轉中的垃圾焚化爐─臺北市內湖廠、木柵廠,臺北縣新店廠、樹林廠,臺中市文山廠─全部都排放超量的戴奧辛。其中,臺北市的內湖廠和木柵廠分別以高達八億和九億元的經費,目前正在進行改善工程。

戴奧辛到底有多毒呢﹖依據光復書局所出版的<大英科技百科全書>第四冊第150頁所述「將85公克的戴奧辛溶於飲水中,便可毒斃紐約市的所有市民」。除了這個世紀之毒以外,還有許多種的空氣污染物質、重金屬、酸性氣體(最常見的是鹽酸和氟化氫)和有機化合物(戴奧辛與夫喃均屬此類)。

日本的垃圾焚化率是74%,他們國家所排放的戴奧辛量,佔全球排放量的50%。為了解決這個超高排放戴奧辛對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傷害問題,他們在1999年設立了「戴奧辛減量對策會
議」,由首相擔任召集人,以減量90%為目標。從這項訊息我們可以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其所受到的重視程度。

1994年5月2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焚化爐灰渣視為有毒廢棄物。這種東西和毒性更強的飛灰都容易飛揚,必須經過特殊包裝處理後,以密閉的運輸工具送到特殊設計的灰渣掩埋場。看看我們台灣,不但沒有合乎標準的灰渣掩埋場,更讓戴著沒有妥善防護設施的灰渣的車子招搖過市,讓國人的健康冒著很大的風險。

不管是那一型的垃圾焚化爐,若要它發揮效率及降低污染排放,那就一定要做好垃圾分類。要注意金屬類、塑膠類(尤其是PVC製品)是焚化後重金屬、戴奧辛、夫喃的來源。

◎綠色革命後的大地需要滋潤

自從1943年時,洛克菲勒基金會派植物病理家到墨西哥研究農業發展計畫,以幫助落後地區解決糧食問題,因而有所謂的「神蹟麥」出現;接著到1962年間,洛克菲勒基金會和福特基金會又共同投下740萬美金在菲律賓設立「國際稻米研究機構」,培育出新的穀種以使產量大增。這便是所謂的綠色革命。

時至今日,從許多的資訊看出,綠色革命所孕育出的高產量品種,對化學肥料的大量需求比傳統品種超過二至四倍,否則產量平平,此外,它們也引用了大量的殺蟲劑和除草劑。這些肥料和藥品的長期使用,讓我們的土地產生鹽化現象而貧瘠了,人們對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問題有許多的無奈與擔心。

實際上,化學肥料的大量使用因而產生的硝酸鹽大量存在於蔬果中的問題,比較少得到國人的關心。在德國,曾有硝酸鹽污染水源而引起居民抗爭的事件;在美國所發生的藍嬰兒事件則是聞名於世的蔬菜殘留過量硝酸鹽的傷心史。

由於嬰兒的胃酸濃度較低,硝酸鹽在腸道的上端即被還原成「亞硝酸鹽」。亞硝酸鹽的毒性較強(成人致死量約為0.4~2克),它會把血紅素的二價鐵氧化為三價鐵,使得血色素失去帶氧的功能,而引起變性血紅素血症。前述的藍嬰兒事件,就是嬰兒食入含過量硝酸鹽的蔬菜泥導致血色毒變性因而貧血、外觀即呈缺血的現象。

◎堆肥帶來了一線生機

綜合上述,不管是哪一種的污染物質(包括空氣污染物),最後都是歸諸大地,大地無語,卻也在默然中回報一切給我們。許多人乃想起了我們失去已久的美德─堆肥。在物資缺乏的年代,我們怎麼可能隨便丟棄廚餘、製造大量垃圾﹖國內積極推動廚餘做堆肥的團體有好幾個,其中成果較好、最能得到響應的,是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所推出的方法。究其原因大概是:

一、乾淨俐落,又沒有使用塑膠袋。

二、公部門的配合。
宜蘭市在推動時由家戶買一個桶子,市府送一個桶子,以方便家戶有兩個桶子可交換使用。今年四月十四日當天,宜蘭縣教育局召集全縣中小學負責環境衛生業務的老師齊聚一堂,由宜蘭縣環保聯盟的劉淑惠理事長負責說明堆肥作業,並討論如何在學校推展。

三、推動團體的毅力。他們的目標是全縣一起來。

四、蘭陽子民的愛鄉情懷。
截至目前為止,他們全縣登記有案的飯店、餐廳、小吃…等餐飲業共963家,都有很強的意願配合,正積極規劃行動方案之中。而早已參與的筍農、果農、菜農的農地,則均已享受到堆肥的滋潤,結出豐美的果實;喜悅,則洋溢在農民們樸實的言表之間。

◎結語

這半年以來,我在苗栗社區大學以及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學生,和一些友人在參觀了宜蘭的堆肥作業之後,許多人立即跟著做,也立即感受到垃圾的大量減少,最重要的是,沒有丟棄可用的物質的愧疚感。

在了解了垃圾、土壤、堆肥之間奧妙的三角關係之後,大家更覺得:為了安身立命,我們不能再讓大地承受污染,應讓能滋潤大地的東西還諸大地;能再生利用的東西再現生命;不要再花數以千億計的血汗錢,去蓋不合時宜的垃圾焚化爐。

■如何將廚餘變成有機肥料呢﹖■

1.先準備兩個可密封、下方有水龍頭的特製環保桶,並先行測試有沒有漏水現象。

2.將家中所產生的有機垃圾─剩飯、剩菜、果皮菜葉、蛋殼、茶葉渣及其它可被微生物所分解的有機物,先將水份瀝乾,再放入環保桶內。每一斤廚餘約灑一兩(37.5公克)的生化除臭劑,然後將桶蓋密封。(廚餘若是要埋在大樹下的話,則果核、魚骨頭、肉骨頭、蛤蜊殼也可放入桶中)

3.每天打開桶子的次數不可超過兩次,盡量讓桶中處於厭氧狀態。

4.堆肥桶使用三到五天後,會有滲出液產生,這是很好的營養液;可將之用瓶子盛裝,在室溫下放置三天才開始使用效果更好。收集此營養液的瓶蓋則每天打開一~二次排氣。將其稀釋40~50倍後,倒入流理台排水管或馬桶中,可促進排水管線的通暢;也可將之稀釋100~300倍,澆於花草樹木瓜果植物的根部周圍,可增強抗病能力並提高產能。

5.堆肥桶裝‵寣A封存腐熟2星期,即可將之埋入土中或於五倍土壤混合堆放,上面再覆蓋一層土(薄薄的約1~2、3分即可),讓其繼續發酵約四十天後,作為盆栽、花園覆土、農園土質改善之用。

■廚餘做堆肥,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1.生化除臭劑應要密封,因為它是厭氧性質,把它放於陰涼處。

2.堆肥桶、營養液收集瓶也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3.處理數日之後,假若廚餘推肥桶內上方出現一層白色的東西,那是放射線菌,並非發霉,該菌種可幫助分解,不必將之清除。

4.不可倒水進堆肥桶中。

5.洗潔劑、洗碗精等千萬不可倒入堆肥桶內,它們會殺死桶內的細菌。

6.施肥次數不可過於頻繁,生態營養液使用相隔約十五天為宜。

2000年7月25日 星期二

一場霧煞煞的秀-台塑的產品發表會?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協會執行長﹞

七月二十一日台北市議員厲耿桂芳在市議會警政委員會舉辦一場「廚餘清除處理回收技術」座談會,本人亦受邀出席。

會場前方佈置了台塑環環保科技公司所開發的廚餘桶及其廚餘回收車的圖表,要不是橫條寫了座談會的名稱和主辦單位,我還誤以為進了台塑環保科技公司產品說明會的會場。沒想到剛開始不久就由市議員厲耿桂芳介紹台塑環保科技公司的廚餘桶及廚餘回收車。據稱該廚餘桶將免費送給民眾使用,然而因配合其廚餘回收車所做的設計,若不用其回收車來收集的話,大概會非常不方便使用。由於座談會好像變成產品發表會,所以坐了約半個鐘頭就離開會場。

我想憑台塑的關係和影響力,大可不必借助厲耿貴芳市議員的推介和新環境基金會的引薦,只要在台塑總部開個產品發表會,再提出某一城市(或鄉鎮)的廚餘回收處理計畫,進行免費試辦,相信一定可以馬到成功,收回台塑在汞污泥事件中所丟盡的面子。然而,在為廚餘處理竭盡心力之前,台塑應該提出一套完整的計畫,宣佈將不計成本把流竄在國內外的該集團產生的汞污泥,全數回收,以完全密閉的設備,加裝氣化汞連續監測儀器,來進行確實無污染的處理,避免繼續為害環境和我們的下一代。更進一步,台塑集團應該率先在國內與學術機構和民間團體進行清潔生產的研究,發展適合該集團產品的清潔生產技術,達到在其產品的生命週期均不會產生有害的廢棄物,以為其它產業的表率,共同來治療台灣這塊因貪婪而受傷的土地。

相信台塑集團有這個財力和人力,也有能力把台灣的經營之神推向廿一世紀台灣的環境守護神。我們期望王永慶除了有賺錢的眼光外,還更有台灣心鄉土情;希望當我們的下一代長大後,不致於質疑:「王永慶除了自已賺錢外,對這塊土地和我們做了什麼?」。(2000, 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