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31日 星期三

世界衛生組織新空氣品質標準的理想與現實

作者:許惠悰(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系)

去年的10月,世界衛生組織(以下簡稱世衛)在確保人類健康的前提之下,公佈了世衛的新空氣品質標準。相較於過去的標準,懸浮微粒小於10微米粒徑(PM10)的年平均濃度將從過去的每一立方公尺70微克,降至每一立方公尺20微克。除此之外,臭氧的濃度標準亦從過去的8小時平均每一立方公尺120微克(= 61.125ppb),降至每一立方公尺100微克(= 50.94ppb)。另外,二氧化硫的標準則從24小時平均每一立方公尺125微克(= 47.85ppb),降至每一立方公尺20微克(= 7.64ppb)。

世衛會有如此大幅度的修正空氣品質標準,其實反映的就是過去的標準過於寬鬆,在過去的標準之下,事實上並未能確實有效的保護人體的健康。因此,世衛當然有此義務,根據科學的數據來制定符合創立世衛宗旨的空氣品質標準。依據世衛的評估,在新的標準之下,每年最多可以減少污染城市的死亡率15%左右,並且降低呼吸道疾病的感染、心血管疾病和肺癌的發生率等,同時亦可間接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有助於舒緩全球溫室效應的發展。

目前國內的空氣品質標準,PM10的容許年平均濃度為每一立方公尺65微克、臭氧的容許濃度為8小時平均60ppb、而二氧化硫則為日平均100ppb(年平均30ppb)。與世衛的新標準比較,顯然高出該標準非常的多。此意味著,國內的空氣品質標準有不得不重新檢討的壓力。

另一方面,現實的環境下,我們的空氣品質又是如何呢?根據環保署的空氣品質年報資料顯示,2003至2005年的PM10、二氧化硫、及臭氧年平均濃度範圍分別為每一立方公尺55~63.18微克、4~5.48ppb、26.42~29ppb。雖然上述數據均符合國內空氣品質的標準,但如果依照世衛的標準來看,則很明顯的PM10的濃度遠遠的超過世衛的新標準,其高出的程度達175%~216%之多。換言之,如果我們重視國人的健康,關心我們的生活品質,則重新檢討國內空氣品質標準是必要且無法避免的。

削減PM10的年平均濃度200%左右,在國內的大環境下是否可行呢?短期之內當然會有相當的阻力,也不可能一蹴可及。所以即使在世衛的空氣品質指引中,要從年平均每一立方公尺70微克降至20微克,亦建議分四個階段逐步來達成。從這個過程,我們可以理解到每一立方公尺20微克的PM10年平均濃度是一個理想的境界,但是在現實的條件下,世衛亦了解到這麼大幅度的修正,可能對世界各國的影響程度是可觀的。因此在達成理想目標的過程中,特別是在國內,需要更多有心人士共同來督促相關的部門,認真的檢討國內空氣品質標準的制定目標與原則,方能確立我們面對國際環保新趨勢的基本態度。

2007年1月24日 星期三

蘇花夢魘再舞

作者/周晉澄(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國立台灣大學教授)

沉寂已超過三年的蘇花高近日又被搬上舞台,不曉得是不是中央民代及總統大選在即的關係,政治人物藉著與中央權限有關的事宜,賣力演出政治秀來討好選民?

蘇花高在2000年2月通過環評審查,同年6月定稿。交通部於2002年底同意興建。2000年與2004年的大選,陳水扁、連戰、宋楚瑜都提出支持興建的選舉支票。2003年底行政院長游錫堃在環保人士強烈抗議下,重新檢討興建蘇花高的必要性,並提出先做政策環評指示而宣佈緩建。謝長廷院長接著指示永續經營與社會公義不能偏廢,要求九百億的預算慎重評估。

但是,這幾個月卻出現了重要變化。2006年11月蘇貞昌院長表態支持興建,12月底環保署環評大會提供對交通部的北東地區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評估參考意見後,各方都明確的報導即將興建。

看來就要蓋了!因為有權有勢的大小官員與政治人物最近都說要蓋了!2007年1月政務委員林錫耀更露骨的指出「蘇花高若不興建恐將釀成另一波核四風暴、況且陳水扁與蘇貞昌都已答應地方了」 ;環保署環評科科長也對著媒體說蘇花高即可能在1月中定案;看在環保團體的眼裏,這些發言都是現實的當官嘴臉。

蘇花高是一條怎麼樣的公路?打著要改善東部交通的口號,它其實是從宜蘭蘇澳到花蓮吉安經過二十幾處斷層與地質破碎帶的高速公路。這條路有37公里的橋樑、40公里的隧道與8公里的路工。這顯示了什麼?是一條上蒼造地時不願被開發而故意創出的天險啊!所以它依然孤傲優雅。開發者以人定勝天的自豪,架橋挖洞,對台灣土地大肆破壞,與天為敵,你說老天不會反撲嗎?台灣人民不會因此而受難嗎?

支持蘇花高是以民意為訴求;好吧,民意呢?環評調查約有七成多的民眾贊成興建,但認為北東往返方便(48%)與不方便(50%)者是不相上下的。最近東華大學的調查,當僅問興建與否是有65%支持,不過言及有其他交通配套時,反對興建者(45%)卻超過贊成的人(41%)。蘇花高從台北到花蓮大約要2個多小時,車輛廢氣將一路從污穢的台北直入乾淨的花東,如此將啟動永續污島的機制。而台鐵傾斜式列車將在月內啟動,屆時台北到花蓮的行程不到兩個小時 ─ 舒適寡污染的選擇才是更佳的方案。

過去民調少談替代方案,民眾可能會被誤導;陸續出籠的交通改善替代措施,不但減少破壞污染而且省錢。環評通過的版本與新提出的修改案有很大的不同,依環評法是可以要求重做環評。不過真正耐人尋味的是,將再追加百億的蘇花高於破壞了上蒼的原始恩寵後,其益本為何?這些民眾與政治人物的憂慮,實際上並未解除。最後由台灣人民對交通的感受與對環境污染的體認,出現了人類與老天爺的新交集契機,這就告訴我們可以停建蘇花高了。

2007年1月16日 星期二

放假就去做步道

作者/徐銘謙(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電視上有個賣加強骨骼鈣質的藥品廣告,大意是說,如果你要去爬石階步道,兩腿酸痛無力的話,請長期服用這個保持骨頭強壯的藥。這個廣告引起許多人的共鳴,這種藥品也大賣,或許箇中原因不能只歸功於廣告行銷創意的成功,而是這個主題深深打中了登山客的心坎之痛,那就是 ─ 石階傷腳。

長期以來,我們想到步道,就想到鋪面;而且鋪面彷彿越堅固耐用,被認為越確保健康安全。只見政府到處發包工程換上花崗岩石階,常常去登山健身的朋友們,卻會因此傷身;這豈不本末倒置。很多山友聚在一起,總會抱怨石階工程不知所以,而且發現大家有個共識,就是「逃離石階」,在旁邊軟泥草地另外走出一條新的小徑,小徑總比石階受歡迎許多。

政府工程大型機具上山,運載沈重的進口石材,在原定路線外開挖施工便道,再以水泥打底穩固花崗岩石階;而遊客避走石階,另外開闢蹊徑,造成植被破壞、侵蝕坡面,如此惡性循環之下,原本要透過步道去親近的山林自然生態,卻被破壞殆盡。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常常只能嘆氣,卻無能為力。

暑假去美國學習人力修護阿帕拉契步道,這才找到了理想的答案。原來像我這樣沒有工程技術背景的人也可以自己動手做步道。而領隊的一番話更令我印象深刻,他說:「一個好的步道,是能夠讓健行者願意走在上面,把人類進入山林的破壞專注在這條步道上;如果一條步道被健行者越走越寬,甚至出現很多路跡,那就是這條步道沒有做好」。

今年初一月六到八日,台灣終於有了第一個步道工作假期,林務局在歷史人文豐富的霞喀羅古道,試辦了召募義工維護古道的活動。二十個志工分成三組,在古道學者李瑞宗、步道規劃專家李嘉智以及步道施工專業伍玉龍老師的帶領下,分別作田村台駐在所遺址清理、砌石護坡以及導流排水、步道夯實等工作,僅憑簡單的工具,就完成步道的維護,回程下山時,還一路撿垃圾、清除登山隊塑膠條,甚至把公廁中陳年衛生紙清理乾淨帶下山。

許多志工抱持著回饋步道的心情來,也有很少登山經驗的社會人士來參加,更多人是想來休息放鬆的,當地清泉部落的原住民大惑不解,為什麼假期還想要工作?甚至來工作還要付錢?三天下來有了答案,志工們覺得一點都不像在工作,雖然身體腰酸背痛,但是精神卻獲得充電,用緩慢的速度深入瞭解步道的歷史文化、在地部落的儀式習俗,體驗操作明白步道的原理,在土地上用雙手親近自然,和隊友們一起揮汗合作,那種感覺比走完全程更有成就感。

近年來人們想回歸土地,用雙手勞動、回到自然,已成趨勢。人們想買一塊地,自己種自己安心吃的農作物;或者共同營造一塊生態棲地,穿上防水衣,下水手植水生植物,現在步道也可以由健行者動手參與,打造自己的夢想山徑。或許這正是已和自然疏離的人們與自然的和解,重新找回屬於自然的安全感的方式。

2007年1月10日 星期三

NGO選總統

作者:劉烱錫〈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台東縣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總幹事、台灣社造聯盟常務理事〉

台灣的選舉非常激烈,候選人與助選員選得很辛苦,尤其是總統大選。但選得越辛苦,不代表當選後服務人民的表現會越好。往往選前人民是主,選後當選人是主,人民只是投票的工具。要改變這種情形,讓人民在選前選後都能作主,得靠NGO(Non Government Organization非政府公益組織)。

如果一個地方有一群人組織道路關懷協會,聘用專職人員與組織志工來落實成立宗旨,相信該地方的道路安全與交通品質會大大地改善。更大膽地說,道路關懷NGO一位專職人員的貢獻抵得過十個以上的道路公務員。同理,如果沒有環境NGO不斷地對政府部門施壓並遊說人民,以垃圾為例,台灣的垃圾不會減量,政府「服務」人民的方式還是圖利廠商興建焚化爐,製造二次公害。

很顯然的,人民靠「選賢與能」選出行政首長與民意代表後,這些「菁英」即使不貪不污,帶領公務員服務人民的能力還是很有限;有道路就好,奢談更好;垃圾眼不見為淨,別談零垃圾理想。要確保人民選前選後都能作主,事實上就是要實踐所謂的公民社會。人民關心公共事務,組織人民團體來實踐宗旨,尤其在選舉時能提出自己的政見,要求候選人簽署,選後並予以監督、協助落實,這樣才比較有保障。

2007年底有三年一度的國會議員改選,2008年初有四年一度的總統大選。建議各個NGO開始策劃提出自己的政見參選,並透過NGO夥伴機制,在選前互相辯證與串連,歸納出大家認同的共同政見,使候選人在選前不得不簽署,選後不得不落實。

台灣公民社會的困境之一是NGO的生存環境很差,人民有錢多傳給子孫或宗教團體,國家稅收也沒編預算給NGO。政府是有公權力的公益團體,支用幾乎所有的公款,其效益如何?國人自有定見。相信在非政府公益組織(NGO)的創議、監督及參與下,讓人民自頭至尾作主,公款的效益必能大大提升。所以筆者在此呼籲,各NGO團體能共同推動「NGO支持法」,讓支持NGO成為大家共同的政見,並經過立法委員與總統選舉後,讓台灣在下一個四年的公民社會運動有明顯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