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9日 星期二

在快速與慢速之間

作者/陳曼麗(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最近搭乘高鐵,從台北到高雄,總共只花了100分鍾。那種剛上車坐定,就已經過了板橋快到桃園的快速感,令人讚嘆。在車廂裡拿出書來閱讀,只看半本,就到高雄了。

當速度加快之後,我們的時間就多了出來。多出來的時間,我們拿來做什麼?是使我們更悠閒?還是使我們更急促?

高鐵替我們省下時間。我們增加出來的時間可以到高雄後,從容的拜訪朋友,喝杯咖啡,談些公事,還可以去西子灣看夕陽。然而到了華燈初上,我卻想回家了。七點上車,九點就到家。匆忙的速度,要等到回家,才能放下匆忙的心情,卸下奔波,卻帶回更多的工作。我們好像更忙了!

這是一個十倍數的時代。用電話找人已經太慢了,要透過總機轉分機,那個人卻不「定」在座位上,找不到人,留話回話,等很久,浪費時間。為求快速,現在大家都用手機。手機是隨身的,隨call隨有,不管在公車上,還是在休假,彷彿隨時都找得到人,二十四小時在待命中。有時手機關機,在開機後,一連串的語音留言,什麼消息都不會漏接。工作和休息時間變得沒有界線,老板找你,客戶找你,朋友找你,有時覺得其實也沒那麼急,明天再處理也可以,但是因為有手機,大家就隨時可以找到你。話說完了,剩下就是你的事了。台灣人一天工作超過十小時,是家常便飯。

生在快速的現代,反而要學習如何「拒絕」快速的誘惑。你急,我不急。當我不想隨叫隨到,我就關機。有事先留言,等我開機後,再依輕重緩急來回話。經常我就會察覺,我也沒那麼重要,非要我不可。大家的應變能力很好,替代方案還蠻多的,我也不用那麼著急,怕漏接什麼,誤了大事。安啦!週遊在快速慢速之間,時間速度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做自己的主人。

在快速的科技工具提供下,網絡系統每天不請自來的伊媚兒,也讓自己有堆積如山的壓迫感。打開電腦後,先刪信,其中一半是垃圾廣告。只要是不認識的寄信者,幾乎通通刪。「拒絕」誘惑真是一門學問。不懂得拒絕的人,趴在電腦前,就很難站起來,走出去。有些定力不足的人,身陷其中,其實也是很痛苦的事。網路隨時提供有趣新奇的消息,永不間斷。真要吸收,撐都會撐爆了。不重要的資訊,快速消除,以絕後患。留下來的速戰速決,過時不候,減輕身上的壓迫。有時忘了回頭再處理,別擔心,對方會再來催的;如果對方不再催促,可能不重要,就算了吧!

生存在現代的人類,實在是辛苦的。我們不像父母輩一般,一次處理一件事。因為快速,所以,我們可能同時處理十件事。在高速的時代裡,反而要去追求慢速。關掉手機,關上電腦,用雙腳走走路,欣賞一下身邊的小花野草,抬頭看看雲彩,關懷一下身邊的人,輕輕的問候:「你近來好嗎?!」或許這樣,我們才能更肯定自己是存在的。

2007年5月10日 星期四

水庫的再省思

作者/郭金泉(台灣國立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教授)

台灣雨量豐沛,但雨季集中,瞬間降雨量大。台灣地形陡峭,河短湍急,時間和空間水資源分佈嚴重不均。加上台灣地窄人稠,為了解決水資源不足的問題,便宜行事在溪流廣建水庫。台灣河流總長約3000公里,至2007年為止可記錄的防砂壩至少有2855座,水庫106餘座。台灣平均每一公里河川至少有一座河川橫斷結構物(防砂壩、固床工、堰提和水庫等)或稱水壩,且大部分都是在1970年以後興建的。本文簡介當河川被切割後對生態會有什麼嚴重影響?

1、物種之多樣性減少:水壩會切割河川、阻斷河川與海洋的連續性,河海洄游性水生生物往往在水壩以上的河川上游消失,而導致物種多樣性的減少。即使不降海、在河川中大範圍移動的河川迴游性魚類,在被水壩切割隔離的狹小區間也很難活存。

2、物種因族群小型化導致滅絕:不洄游到大海的河川魚類,也多半以某種程度和其他的族群交流,建立關連族群的關係。興建水壩會使各族群的棲息地變得狹窄、小型化,更加完全孤立各族群。被切割的族群,不但族群個體體型變小,個體數目驟減,同時將因個體數變動的機率性與遺傳的劣質化而加速族群的滅絕。

3、改變生態系:促使生態系的機能(在生物的競合關係、捕食與掠食的關係、海洋和森林的物質循環之各式各樣的過程)產生微妙的變化。此外還會單調化河川棲息地。

4、洄游物種喪失洄游性:在被水壩阻隔的河川中鮭魚會逐漸喪失降海的本能。

5、對水壩下游區域的影響:在水壩上游地區被固定蓄積的有害遺傳基因,隨著水流也會在下游地區被固定蔓延。

以往研究水壩的影響都著眼於水壩使河川下游地區產生劇烈的流量和水溫變化;或水壩直接造成補充海洋砂石量的減少,加速海浪對海岸的侵蝕,使的台灣國土陷落鹽化,海岸線後退。其實單只限制生存其中魚類的移動也會對生態造成深遠的影響。再則,河川被切割最可怕的影響就是所謂遺傳的劣化和族群滅絕的後果,不是緊接在水壩興建完工之後,而是在數十年後才浮出檯面。

在美國為了復原生態系,採取拆除水壩的方式。目前國際也倡導「多元分散」的資源管理。廣設小型水利設施,推廣水回收,不仰賴單一水資源。設置地下水庫,減少水的蒸發,調節補助地下水。我們應該嘗試以機體水路的概念(每個河段下都具備地下水儲存空間,形成數千個分散式的系統)來替代一個集中式的水庫。從小我們被灌輸水庫有蓄水、防洪、發電、灌溉、公共給水和觀光旅遊等功能。闡述水庫的優缺點,宣導正確的用水觀念,讓民眾更珍惜水資源,保護地球。或許這是紀念八田與一應有的新觀念。

2007年5月4日 星期五

選舉高速公路又來了

作者/徐銘謙(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

甫落幕的全國NGO環境會議上,最受矚目的新聞就是致詞的陳水扁總統,竟然在環保團體面前倡言應當興建蘇花高。如果場景拉回到前幾年陳總統的大會致詞,雖然高談永續發展的願景,實際上口惠而實不至,但是至少行禮如儀,在環境會議上講一套符合環保團體期待的說詞,即使在其他場合講的話常常與此相反。如果再把場景拉到二00三年五月花蓮縣長補選,當時的陳水扁總統在沒有考慮永續環境的情況下,於選舉場合宣示「一定要興建蘇花高」,而結果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游盈隆落選,新任縣長謝深山卻對蘇花高態度有所保留。

地球日環境會議前後,民進黨四大天王兩次黨內初選辯論,也都提到了蘇花高,全國NGO環境會議前,三位行政院長爭相推卸蘇花高興建責任,都聲稱是自己任內阻擋蘇花高有功;總統致詞定調之後,又變成環評如果通過,蘇花高當然要建。顯示蘇花高爭議之大,而建與不建,僅僅是政治考量,特別是每逢總統大選,就會成為綠色執政吸引藍色票倉的籌碼,其中沒有理性政策的公民討論空間。

因此二00三年提出,在二00七年再度重新炒熱,相隔四年不是偶然,正與台灣總統大選的律動相吻合,二00三年花蓮縣長補選,以及今年底的立法委員選舉,都被視為隔年總統大選的前哨戰。蘇花高自一九九0年交通部「交通全盤改善計畫」環島高速公路構想,至一九九四年開始實質規劃,二000年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陸續出現在二00二年行政院「挑戰二00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二00三年十一月的「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然而十二月游院長自行宣布暫緩,並成立「國道五號衝擊因應小組」,期間環境差異分析專案小組五次會議都沒有通過。

二00五年十二月行政院長謝長廷在專家研議下,改提替代方案「二十一世紀東台灣領航計畫」,二00六年行政院長蘇貞昌任內,環保署完成「北東交通政策環評」,同樣傾向替代方案與花蓮經濟發展的方向評估,二00七年再度重提環境影響評估差異分析,就在環評委員審議的過程中,頻頻有政治力介入專業的爭議,而陳水扁總統在沒有連任壓力之下,更直接宣示要興建蘇花高,雖然在會議致詞中加入「如果通過環評」的但書,但是在環評會議尚未召開前即公開做此宣示,實際上是要影響環評結果。

與選舉同步四年一輪的蘇花高爭議,相較於工期預估十二年的未來,似乎缺少了理性、長遠的政策前瞻。蘇花高速公路預估總建設經費為九六二億元,若反應未來物價指數,估達一一四三億,再以北宜高追加比例百分之五十計算,至實際完工可能達一七一五億元。然而十二年後,人口結構少子化、老齡化,整體人口將會遞減,與十七年前環島高速公路路網構想的時空背景迴異,一千多億元的投資應該放在哪一個更迫切的部門,應當才是未來執政者應當深思熟慮的,更是全體東西部公民,應當要求的選票牛肉。

2007年5月2日 星期三

反日本有害廢棄物殖民,全球同聲韃伐

今日(5月2日),來自39個國家的150個環保團體聯合指控日本政府,指其打算以簽訂雙邊貿易與投資協定的方式,將有害廢棄物貿易自由化,此舉形同日本於亞洲再次建立了廢棄物殖民帝國,嚴重戕害巴賽爾公約。

據稱,日本已與菲律賓、泰國、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國簽訂雙邊經濟合作協定,協定中包含了一條零關稅條款,將許多為國際所禁止或限制的有害廢棄物輸出入自由化,不但便利了有害廢棄物的跨境移動,也讓許多偽稱「回收物資」的有害廢棄物,得以合法化地從日本輸出到貧窮國家。

這個由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lobal Alliance for Incinerator Alternatives)、無害醫療組織(Health Care Without Harm)、巴賽爾公約行動網亞太分部( Basel Action Network-Asia Pacific)、綠色和平組織東南亞分部(Greenpeace Southeast Asia)發起的行動指稱,日本已違反了巴賽爾公約的下列條款:

第4.2條:由於零關稅條款形同鼓勵有害廢棄物輸出至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因此已違反巴賽爾公約第4.2條中所要求的「所產生的有害廢棄物應盡量於境內處理,並盡量減少有害廢棄物的越境移動」。

第4.10條:由於日本藉由零關稅條款打開了有害廢棄物貿易途徑與市場,而將其管理有害廢棄物的責任轉移到與其簽訂雙邊協定的國家。但根據巴賽爾公約第4.10條,日本不能將此責任轉移到有害廢棄物進口國或過境國。

第4.11條:巴賽爾公約允許會員國簽訂雙邊、多邊或區域協定,是假定這些協定不會違反此公約所要求的有害廢棄物環境友善管理方式,且假定這些協定對於有害廢棄物環境友善管理的要求程度不會低於巴賽爾公約。但日本在雙邊協定中將一些廢棄物定義為「貨品」,即已戕害了公約中所建立的管制方式,該管制方式以「廢棄物」為標的進行全球管控,而有別於貨品的自由貿易。

這些環保團體選擇在日本憲法生效(5月3日)六十週年的前一天,發起這項行動,用意是在提醒日本政府,應依照日本憲法中所聲明的「忠誠遵守日本所締結之條約」的精神,確實遵守巴賽爾公約。他們有下列四項要求:

日本應修訂其與菲律賓、泰國和其他亞洲國家所簽訂的雙邊經濟合作協定,刪除所有列舉於雙邊協定中的有害廢棄物、有毒技術以及為國際所管制或禁止的物質,並修正其他剝削性的條款。

日本應儘早批准巴賽爾公約的禁令修正案,同時鼓勵菲律賓、泰國和其他亞洲國家比照辦理。

應針對日本與菲律賓的各個利害相關人進行完整公平的調查,查明在日菲經濟合作協定中納入廢棄物貿易自由化條文之目的與態度,並讓這些官員負起責任。

日本以及其於亞洲的雙邊合作夥伴必須著手制訂嚴謹的計畫,藉由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制止廠商製造很快過期的產品(且其過期在廠商的預期中或計畫中,又稱計畫性汰舊)、以及讓生產者負起產品的責任,來從源頭避免有害廢棄物與其他廢棄物的產生,而不是像現在這樣以雙邊貿易之名行尋求廢棄場所之實。

台灣的一些環保團體(如下列),也一起加入聲援國際友好團體的行動,嚴正呼籲日本政府應遵守巴賽爾公約,不應將有害廢棄物轉移給沒有適當技術與管理制度的發展中國家來處理或回收。由於台灣過去也有輸入廢五金至二仁溪畔不當處理的慘痛經驗,因此國人更應站出來與全球環境議題接軌,共同呼籲日本政府「停止有害廢棄物貿易」。今日的抗議不僅是捍衛環境公義,也是避免有害廢棄物不當處理所產生的毒害,藉由大氣、潮流、與食物的「全球化」,再度進入台灣寶島,殘害您我健康。我們也鄭重呼籲政府應嚴格把關廢棄物的輸出入。如果您認同此活動,請寫信至日本交流協會表達您的抗議。

日本交流協會的電子信箱:info@mail.japan-taipei.org.tw

國際環保團體發起的連署信內容:
http://www.no-burn.org/action/2007.04.23_GDA_Japan_petition.html

國內聲援團體:看守台灣協會、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主張工作室、綠黨、環保聯盟花蓮分會、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洪雅書房、台灣永續聯盟、台南社區大學、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北市向日葵婦女成長協會、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