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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

在地行動 拯救未來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號稱有4萬多人參與的里約+20地球高峰會已於6月22日落幕,並發表了《我們希望的未來》這一文件。該文件洋洋灑灑,共53頁、283條文字,涵蓋永續發展的各個層面,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聲稱這是多邊主義的重大勝利,因為各國透過這份文件,重申他們對永續發展的政治承諾,同意建立一套永續發展目標,並設立關於永續發展的高階政治論壇。同時該份成果文件也「呼籲」各國採取廣泛行動,比如說發展綠色經濟來達成永續發展、強化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角色、提倡企業永續性報告的措施、採取比GDP更進一步的方式來評估國家福祉、建立永續發展的籌資策略、採行十年的規劃架構來處理永續消費與生產的議題。

然而公民社會對這份文件並不表滿意。國際削除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網絡(IPEN)評論指出,這份文件「雖然全面,然而內容相當薄弱,無法反映人類所面臨全球危機的急迫性。」的確,該文件中雖體認到許多問題,強調各種處理原則的重要性,但缺乏強制性與具體的行動與目標;甚至某些文字不當或模糊不清,而予不永續產業可趁之機。另外,「這次高峰會雖然號稱有公民社會的全面參與,但顯然沒有反映公民社會的聲音。許多工作小組因為會議空間擁擠,很快地就謝絕非政府組織的參與,而只有各國代表才能在工作小組的會議上發聲。」由公民社會所舉辦的周邊活動和大會場所分隔在城市兩端,坐公車要花三個小時,這表示許多國家代表並沒有聽見數千個公民社會團體所傳達的重要訊息。

這樣的結果是可以想見的,毋寧也是悲哀的。當前人類面臨了許多迫在眉睫的危機,危及我們的生存,然而在既得利益者阻撓下,這份危機感卻無法轉化為有力的集體行動。這些既得利益者可能是石油大亨,或者是不肯犧牲些許經濟利益的國家。這也反映了各國公民社會力量的不均與不足,無以讓短視的企業或國家政府就範,達成我們真正想要的未來。在多數國家的政治議程上,永續仍只是個漂亮口號,重要性仍不及眼前的經濟危機;儘管目前的經濟其實是永續的絆腳石,應趁此波經濟危機進行大幅度的經濟轉型,但因循苟且的施政理念仍充斥全球舞台。美、英、德三國元首均未親臨此高峰會,即可見一斑。

面對這種各懷鬼胎的國際困境,我們不能巴巴地等著各國政治人物達成共識來拯救我們,而是必須展開更多的在地「自力救濟」行動,從個人、社區、城市,擴展到國家,讓永續成為全球潮流。而國家政府在無力推動永續進程下,至少應該下放更多自治權利給地方政府,讓他們可以推動比中央政策更嚴格、積極的治理行動,畢竟要達成地方共識比達成國家或全球共識容易許多。比如高雄、花蓮、雲林要開徵碳稅,拿不出更多錢來補助地方政府進行環境治理的中央政府有何立場說不?

⊙ 本文簡版刊載於7月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社區之環保為用大矣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社區(Community),是一個常聽到的名詞,在生態學上也可翻譯為「群落」,表示一群共同生活存在的生物,與其生存環境(或說棲 地)所組成的一種互動、共生的結合體(或社群),也有翻譯為「共同生活體」、「命運共同體」等。

19世紀德國社會學家F.Tonnies認為,社區指的是具有根源、道德一致、親密及友誼的連結;成員對團體認同,具有生命共同的一體 感。社區是以生存、生活和生涯發展為目標,以友誼、互助和感情為特性(林振春,1995)。在社會學上之定義,依徐震(1992)之整理彙集,指「社區」 應包含居民、地區、共同關係、社會組織以及社區意識等五項要素;並提出綜合的應用性定義:「社區,是一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 體系的一個人群」。(可參見:崇維的部落格--新浪部落

台灣的「社區」,在行政組織上,可相當於「里」、「鄰」,或村落、街坊,其組織定位及範圍,原則上不是很嚴格的,主要在其功能及精神。 在環境問題上,很多個人生活上、街道角落的環境問題,生活品質維護及污染防制、安全防護等,宜以社區自治及自我管理的要求,追求解決及改善。

若說,每個人是污染(排放)者,但也常是受害者;人皆在追求已利,但也要顧及公益、尋求群體和諧。在法律上常以微罪不舉,無法處理小的違規行為,但社區內的自治及管理規章(或地頭規矩)就可予以處理、懲罰教訓。常見的社區陳情,尤其是臭味、噪音問題、社區之狗大便問題等,可由社區自律來處理。所謂的鄰避設施,若要設在某鄉鎮內,當然要獲得當地居民的同意、認可及體諒;但這隱含著社會對「零污染」是不存在的認知,及對某種可接受、可忍受程 度污染的妥協。

但社區自治也要注意以下幾點,(一)社區居民最大,且有其自主權或主權,有權做最後決定;(二)社區居民要有良好的組織運作及自我管 理;(三)需避免直接實質利益為主導及選舉勢力之操弄;(四)應呈現最多的善,以正面價值為發展主軸。

傳統的「里」、「鄰」組織,僅是國民黨行政組織控制下的一個小單位、小階層(屬內政部、民政係統下統籌;目前非屬院轄市、五都的鄉鎮機關,法令上仍係自治機構)。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特別注重及發展「社區」組織,彼時由文建會推動成立類如「社區發展協會」民間自發性團體,成立社區大學,最盛時還有「社區寫村史」等運動。由於社區的正面發展及主動、活潑,呈現一波波頗有活力的社會趨力及盛景,民間活力發舒伸展。但由於價值及功能不一樣,彼時,有些「村里長」與「社區發展協會」互相爭奪而不睦,這是很可惜的。

廣泛來看,社區之環保為用大矣。環保以外的各種社會功能更多,如社區照護及安養、綠美化、守望相助、地區文化(文物、建築等)保存、社會教育等,甚至社區內停車問題都可由社區來自主管理。我們希望政府及各界(如公益性基金會),注重及善用「社區」之功能,而不要只是對區長、里鄰長為選舉 之操弄。

◎本文簡版刊載於6月4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社區環境改造, 從乾淨開始

作 者:陳曼麗/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看守台灣協會監事

台灣環境的重大議題,不論是停建國光石化廠,或是保留阿塱壹古道,都受到矚目。在一般社區中,不見得能有機會發生環境重大事件,受到全 國注意。社區經營是 一點一滴,必須靠社區人一起來做些環境維護,讓社區越來越優質,居民越來越幸福。

近幾年,有機會深入社區觀摩,發現社區生活環境是否良好,從大街小巷,家戶門口,是否亂置垃圾包、塑膠袋、廣告紙、雜物,可見端倪。這些雜亂東西,如果社區人視而不見,社區環境要變好,很難!

有時,我看到很熱心盡責的里長,邀請居民組織志工一起來清掃街道,維護環境整潔。但是,有些里長從來不做這些環境清潔的工作,讓社區一 直髒亂下去。有些大樓設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由社區人自行管理,住戶繳費共同雇用管理人員,維護居住品質。而在沒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的地區,里長的角色變得非常重要,里長有能力,社區就會面目不同。

台灣社區遵行環保政策規範,垃圾強制分三類,清潔隊的車子來的時候,如果沒有將廢棄物分為「資源回收類」、「廚餘類」、「一般垃圾類」,清潔隊員可以拒收,好心一點的清潔隊員會在現場指導民眾分類。

有些社區不將資源回收物交給清潔隊員,而由社區自行販售,販售金額由社區人自行決定其用途。我曾經看過有些社區把資源回收物銷售給小盤商後,那些收入所得 積少成多,社區人拿去旅遊、提供社區老人午餐、贊助清寒孩童、或捐給宗教活動。由於資源回收有金錢回饋,在社區內可以回收的物品幾乎都被收光了,以致社區遺留下來的幾乎都是垃圾!如果,每週按時丟垃圾,垃圾應該不致造成髒亂,但是社區內總有一些不遵守規定的人,老是將垃圾偷偷亂丟,令社區不乾淨。

一個里,少則五百人,多則一萬人,所以大小不一。有些里,土地很大人很少;有些里,土地很小人很多。社區裡,如果志工堅強,事務分工給志工承擔,由於都住在這裡,社區好,人也好,大家就都願意承擔。但是,有些里長經常像神龍見首不見尾,鬆散管理社區之事,很難帶動社區一起來關心。社區是大家的,你不關心, 我不關心,社區就變得更冷淡了。

台灣一直在推動社區環境改造工作,做得好的社區,環境都很乾淨。社區環境靠居民維護,居民追求乾淨,見不得髒亂污染發生,也就會願意成為社區環境守護天使,繼續張大眼睛來監督,付出行動來捍衛。經過二十年,社區環境高低,區隔越來越明顯。我們要追求環境高標的社區,住在這裡的人,小孩子會更健康,大人可以無後顧之憂去工作,老人也可以更長壽。從乾淨到健康,才可得到生活幸福。

◎本文簡版刊載於2月27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