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30日 星期三

神秘的1957蘇聯核廢料貯存場大爆炸

作者:劉炯錫(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研究所教授)

1957年的9月29日在蘇聯極權鐵幕裡的烏拉山東邊契力亞明斯克市(Chelyabinsk)的瑪雅克科技生產區(Mayak Scientific-Production Association)發生核廢料貯存場大爆炸。1976年才有一位住在英國倫敦的蘇聯籍生物學家梅德威德夫(Zhores A. Medvedev)提出,並於1980年在美國出版「烏拉山核災慘案」(Nuclear Disaster in the Urals.),1989年蘇聯官方首次承認有這件事,否認有上百人死亡,只承認疏散超過一萬人,但以國防機密為由,不進一步對外公開。事件近四十年後,1994年美蘇成立聯合協調輻射影響研究委員會(Joint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Radiation Effects Research (JCCRER),1995年美國原子能科學界前往瞭解。

二次世界大戰後不久,蘇聯政府在1948年就開始興建核武產製複合區叫瑪雅克,並建立一個神秘、封閉的契力亞明斯克市作為核武工人的居住所。在瑪雅克核武重鎮裡,與核武器級鈽原料隔離出來的核廢液被安置在2公里外地下水泥槽溝的不鏽鋼桶裡,共有300立方公尺。為防止核廢料積熱爆炸,各大鋼桶裡設有熱交換器來除熱,因為有一個大鋼桶的交換器故障,積熱到1957年9月29日爆炸,威力約5到10噸TNT炸藥,釋放出70至80噸的核廢料,和約20 百萬居里的游離輻射污染,其中約18百萬居里留在現場,2百萬居里擴散到下風處,有約一千平方公里(十萬公頃),長105公里,寬8、9公里的地帶受到每平方公里2居里的污染,不能再耕種;有二、三十個村莊消失在地圖上。受低度污染地區更高達23,000 平方公里,約台灣的三分之二大。根據蘇聯自己的說法,爆炸發生後,人體暴露輻射污染最大值達150侖目,由於水源與食物污染而以食道、腸胃消化道為主,少數研究有血球變化情形,但沒有嚴重的傷害。

人類在核能科技還不成熟時,就開始使用核能發電,名為和平用途。事實上,核能發電的潛在災害早就被憂心,1986年4月26日的車諾堡事件就是明證,一萬個安全保證,無法確保萬分之一的疏失。核廢料的游離輻射強度雖不及核子反應爐,但名為低放射性的核廢料依然有致命的輻射,會導致長期輻射病,包括心血管、腸胃道及神經系統的疾病。美蘇聯合協調輻射影響研究委員會研究瑪雅克核武區1948至1958年的8,800名註冊工人中,有1,813 人(21%)被診斷有長期輻射病。

由於核廢料會不斷衰變放熱,即使將核廢料用水泥固化,仍有因放熱而碎裂的問題。一旦碎裂,又要用更多的材料予以封存。因此,核廢料是各國的燙手山芋。政府乃在蘭嶼人不知情狀況下,設置核廢料貯存場。如今,蘭嶼人發現被出賣,起而趕走核廢惡靈。台電又無法在境外找到核廢料最終貯存場,因此一再看上台東縣大武、達仁地區的「潛力」,正緊鑼密鼓地在台東縣各鄉鎮、村莊向人民宣稱核廢料很安全,引起達仁鄉民在今年4月5日成立「向核廢料宣戰聯盟」。

事實上,台灣可以改變產業結構,限制高耗電的產業;也可以發展替代能源,已無設置核電廠的必要。一旦核電廠退役,作為暫時的核廢料貯存場即可。但台灣電力公司仍執意興建核四廠,還推出「核能發電可以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的謬論。我們在此堅決反對興建核四廠,呼籲發展其他低碳、安全的能源,並做好能源管理,讓核一、二、三提早除役,不必另覓核廢料貯存場,以早日實現台灣為非核家園的理想。

 
編註:
1. 「居里」為放射性強度,1居里等於每秒鐘3.7×1010次衰變。
2. 「侖目」為輻射吸收劑量的當量,1侖目為每公斤的受體吸收1/100 焦耳的能量。

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應加強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近年來由於民間環保意識的提升、國際原物料的上揚、加上部分地方政府的努力、以及中央政府垃圾處理政策由「焚化為主、掩埋為輔」轉向「零廢棄」並推動一些減量與回收政策等多重因素下,致使我國垃圾回收率逐年提升,於2007年時已達38.7%,為2000年時(9.78%)的3.95倍,需要處理的垃圾量(垃圾清運量)也跟著逐年遞減。

雖然這是值得令人欣慰的數據,而環保署也自誇我國的資源回收成績受到國際注目,然平心而論,只能說是以往做得太不好,所以才大有進步,但還不能說是前段班,因為根據「全球反焚化爐聯盟」的一份報告中所蒐集的資料,在2003年前就有一些國家的垃圾回收率達到50%以上。比如面積與我們相當的荷蘭就有72%。而我們的亞洲競爭對手南韓也早於2000年時就達到41.3%。何況環保署拿來比較的是地大能容的美國與焚化為主的日本,當然是比下有餘,但卻未意識到比上不足。環署實應警惕自己,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何況還有一堆問題尚待解決!

2007年我國垃圾焚化廠的每日焚化處理量(包括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約為16,297公噸,處理後產生了3,102噸的灰渣尚待進一步的處理,其中有77%的底渣,以及23%需穩定化處理的有害飛灰。這底渣,雖然被環保署視為可再利用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但嚴格來說,其重金屬含量是遠遠超過乾淨砂石,且其鉛溶出量常徘徊在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的邊緣,實應視為「準」有害事業廢棄物。從2007年12月份的檢測資料中,我們就發現新店廠的底渣鉛溶出量高達4.88mg/L,已接近有害認定標準值(5mg/L)。因此,應以審慎的態度來面對底渣的再利用。對於其再利用的前處理程序、再利用產品品質、用途、與流向追蹤管制,都應嚴予規範。

然而,環保署去年7月修訂的「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雖然號稱加嚴了原來的管理,但仔細一看,除了上網申報規定實際上是回歸事業廢棄物的管理外,其餘與先前相差無幾,未能達到以法規來提升再利用技術的目的。比如目前的三級品質標準,最高標的第一類型,廠商達不到;而中標與低標的第二與第三類型,實際上對再利用廠商而言並無差別,因為加嚴的項目如汞、六價鉻、砷與戴奧辛,均非底渣最主要的毒性物質。而鉛、鎘、鉻、銅等主要重金屬,品質標準卻無任何加嚴。

因此,目前廠商在底渣前處理技術設備均無任何提升下,均能依第二類型的產品用途進行再利用,而其用途比起先前管理方式中的用途還多,這實際上是放鬆了管制。環保署的承辦單位,以巧妙的包裝,開了國人的一個大玩笑。這不禁讓人質疑,垃圾回收率的成績,是否也被巧妙地美化了。

於此誠摯的建議,環保署能加強規範底渣前處理的程序,除要求廠商應將底渣篩分、破碎與篩選外,尚須予以穩定化、水洗與熟化,如此才能實質提升底渣前處理後的品質。否則,廠商隨意篩分,又是每500噸才檢測一次,檢測結果在少數國人作弊心態特強的情況下又可能造假,則這三級管理方式,不過是三流的管理方式罷了。

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科技發展與相關風險

作者:許惠悰(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學系 助理教授)

去年11月,在國際知名的科學期刊《自然》(Nature)刊登了一篇比較全世界火力發電廠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的論文,在該篇論文中,台灣的台中火力發電廠以每年4,130萬噸的排放量,登上了全球火力發電廠二氧化碳排放量第一的位置。這個新聞使得台中火力發電廠,頓時成為媒體版面爭相報導的對象,火力發電廠的污染排放問題遂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

由於工業化的效應,電力需求不斷地成長,燃煤在電力供應系統中,具備成本低、技術成熟等相對的優勢,所以全世界電力的供應大都是以火力發電為主。但是,火力發電廠在燃煤的過程中主要的產物就是溫室效應的元兇:二氧化碳,因此 發展控制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至大氣中,以避免溫室效應的現象持續惡化,是能源科技發展上很重要的趨勢。

過去幾年,科學界提出了一項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至大氣的構想。科學家認為,如果能夠在排放二氧化碳的煙道中將其捕集起來,並且將其轉變成液態的二氧化碳,然後尋找適當的地質條件,將液化的二氧化碳以深井注入地下900公尺到1,200公尺深的玄武岩地層中封存起來,則最後二氧化碳會再經化學的作用轉變成為碳酸鹽類,而成為構成岩石的主要成分。如此,是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至大氣中避免溫室效應的極佳策略之一。

根據報導,日本已經立法通過「海洋污染及海上災害防止法」,允許將工廠排放出的二氧化碳封存在海底以下的地層中。最早可能於2010年開始封存二氧化碳,目標則是每年向地下注入約2億噸的二氧化碳。另外,美國能源部的報告亦指出,美國規劃在2050年回歸2001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時,其減量的策略中有45%就是以先進的碳捕集及封存技術來達成。

不過,這項科技的發展仍然有其風險存在,主要的風險可以分成短期性的與長期性的風險。短期性的風險,主要發生在捕集、輸送及注入時,由於二氧化碳對人體及動物而言為一潛在性的窒息劑,所以在運送至深井注入點的過程,注入時的操作等,都需要特別的小心,防範輸送管線的洩漏,進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發生。

另外,則是長期性封存點的災害風險,例如地震或者是岩石開裂等,將會造成封存在地底大量的二氧化碳外洩問題。此外,如果是在海地的地層中封存,則洩漏出來的二氧化碳將會造成海水酸化的問題,對於海洋的生態系統造成影響。又二氧化碳的洩漏可能造成海水溫差的變動,水溫的變化進而會形成強烈的洋流,造成海嘯的發生等。因此,這些不確定性都是這項科技面臨的考驗。如何執行,當然需要具備相關的知識與實際的執行經驗。國內可能在這方面極為欠缺,有賴公部門更多的投入。

總而言之,二氧化碳排放的減量工作是刻不容緩的議題,這項工作需要更多的專業人士包括能源、環境、化學、物理、地質、海洋、風險管理、法律等領域的人共同來參與,共同來為守護地球盡一份心力。

2008年4月9日 星期三

環境政策績效──期初承諾與期末報告

作者:林文印(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2008年台灣總統大選已經結束,2000年首度政黨輪替後的民進黨政府已不再新綠,再次政黨輪替後的國民黨政府是否能滌洗舊習展現新象,仍有待觀察。尤其是約30個環境保護團體在選前所共同研提的十項「環境政策承諾書」的要求,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在當時以忙於競選,沒有充份瞭解內容,所以無法承諾來回應,頗不符期待!

環保團體經過多次討論,將台灣許多環境問題的根源與可能解決方式,化作「環境政策承諾書」的十項要求,包括:

01. 以健康安全的環境,作為臺灣發展的基礎。

02. 落實資訊公開。

03. 落實公民參與,以公民投票解決重大爭議性公共議題。

04. 成立環境部,整合環境事權。

05. 保護國民健康,提高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與食品安全標準。

06. 依預警原則,管制新科技產品之製造與使用。

07. 維護生物多樣性,人為開發不得危及瀕危物種生存。

08. 公共建設應減少硬體開發,提高公共設施管理與服務品質。

09. 落實節能減碳,臺灣CO2排放量應在2012年回到2006年,2016年回到2000年的排放水準。

10. 推動綠色租稅改革,徵收能源稅並調降所得稅等。

馬英九先生在總統選舉所提的環境政策,有六項主張:

1. 國土復育:進行台灣國土復育總體檢,落實中長程的國土規劃。

2. 節能減碳:積極因應全球暖化議題,建構台灣的永續能源策略。

3. 資源循環:推動資源妥善利用,打造資源循環的永續生態社區。

4. 產業永續:能源、資源限制的永續產業政策與整合式污染管制。

5. 制度永續:以前瞻的眼光與規劃,建立將國家導向永續的制度。

6. 紮根教育:落實環境教育環境衛生,以優質環境提昇台灣認同。

對於馬英九在爭取國家大位中所展現的台灣國土認同,相信民眾都能感受得到,然而選前的政見是否即等於與公民立訂契約的基本承諾,應當有進一步的確認宣示,甚至到法院公證亦無不可。尤其是在環境政策中所談到的環境正義、資訊公開、公民參與、聽證制度等具體內涵及相關法律基礎,應於2012年前落實建置,對於虛掩其事的障眼法規,也要真實面對修正。在能源議題上,其發電策略「積極朝低碳能源超過50%方向推動」的政策目標,方案期程之擬定與執行,在核能發電現在並非且未來也不太可能是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所認可之減碳機制的情況下,如何在供給面與需求面同時著力,值得拭目以待。

另一方面,民進黨政府聲稱朝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的「永續台灣」,也是該繳期末報告的時候了,雖然期末考已經考完,但是不能說考不好就連報告都不交。到底這兩學期的環保股長,包括林俊義、郝龍斌、張祖恩、張國龍、陳重信等歷任署長,其施政績效如何,應從各種環境指標來評定衡量,具體檢討,不僅要給民眾一個交代,也能給自己一個經驗教訓。

在政黨輪替趨於常態化之際,環境政策績效指標,也應正常落實。從新任之初的政策承諾,到卸任之前的施政總結報告,讓民眾了解掌握每個時期的現況進展,才能建立一個向上提升理性進步的新制度文化,這也是公僕對國民真正主人的對待。

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

蘇花高的危機與轉機

作者:陳曼麗(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2008年總統大選前不到二十天,環保署又投下了一顆手榴彈,決議蘇花高環境影響評估有條件過關,讓關心蘇花高的人士一陣錯愕!後來因為傅崐萁立委在立法院點名環評委員偷渡及圖利財團,令環評委員大為光火,決定無限期擱置蘇花高案。

3月3日蘇花高第四次專案小組審查會場外,環保署另設旁聽室,裡面贊成和反對的人馬,壁壘分明。在只能各派十名代表發言的情況下,贊成派裡的縣議員、業者輪番上陣,口才便捷,有人強勢,有人軟調。反對派裡年輕人居多,再加上環保團體代表;會後我聽說,有些人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陣仗,有點心驚膽跳。

蘇花高計畫於1999年9月15日送環評說明書到環保署審查;2002年12月24日行政院核定建設計畫;2003年12月12日行政院函示暫緩動工;2005年12月27日逾環評法三年應開發期限;2006年另送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至環評委員會。經歷九年時光,來來回回的討論,參與的人士,進進出出,檯面上可能有上千之多,檯面下更不可記數。畢竟我們只有一個花蓮,蘇花之間的生態應如何維護?花蓮整體規劃方向如何?此事不但花蓮人關心,全台灣的環保團體都關切。

在最近蘇花高議題上,欣喜很多年輕人、企業家、文化人都進來一起投入。在我參加「全國青年環境論壇」會議中,年輕人用年輕的方法來整合後續策略,包括全國環境行事曆、全國環境青年智庫、環境影響評估實證研究團隊、環保旅行看環島風景,鼓勵年輕人就是要有反叛的精神,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以後永遠不會做了。

有人說現在年輕人是草莓族,承擔不了責任,一捏就壞。但是我接觸到的年輕人卻非常積極認真,努力尋求突破,不被舊框架束縛。生活就是真正去接觸,觸動的那一個時間點,變化就產生了。蘇花高就像一個觸媒,年輕人只要在這件事上投入熱情,都可以去深入體會這其中的變化和成長。整個社會就因新的元素進來,產生新的效果。量變會影響質變,質變也會影響量變的。

台灣不是只有蘇花高議題。最近幾年,樂生古蹟保存、松菸大巨蛋興建、中部科學園區、台塑大煉鋼廠、澎湖博弈特區設立等等事件,年輕人的身影不斷蹦出來,接棒傳承的力量,就像漣漪一圈圈擴大。

環境的破壞,產業的發展,都影響我們下一代的未來。與其等待大人們構築一個大人想望的世界,為什麼不讓年輕人自己來築出他們的天堂?我看到年輕人懷抱堅持自己的想法,即便蘇花高的結局不是自己所想要的,但「我曾經努力過,我無遺憾!」年輕不就是這樣揮灑人生?朝著目標理想前進,結果如何,不努力怎麼會知道呢?在蘇花高的道路上,我看到危機,也看到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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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註:蘇花高專案小組審查確認會議,雖經環評委員決議要求在傅昆祺委員還沒有道歉前無限期延期,但環保署日前已主動推翻環評委員決議,發新聞稿(如下文)表示該確認會議確定將延期至4月2日舉行。

蘇花高環評變更案確認會議將於4月2日舉行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計處

各界關注的「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以下簡稱蘇花高)專案小組確認會議,環保署原訂於97年3月18日召開,因環評委員會決議延期,將延至97年4月2日召開。

蘇花高案經環保署於97年3月3日召開專案小組第4次審查會議,結論略以:開發單位應補充、修正,納入定稿,經專案小組委員及專家學者召開確認會議後,審核修正通過,提該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討論。

依會議結論,開發單位(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已於97年3月10日提送補正資料,環保署原訂於97年3月18日召開確認會議,惟於3月14日環評委員會第164次會議時,環評委員提出臨時動議,要求立法委員傅崐萁應就對環評委員的不實指控道歉,並建議確認會議應延期舉行,經委員會決議通過。

環保署表示,環評委員要求傅崐萁委員應就對環評委員不實指控道歉一事,環保署尊重環評委員意見。惟因交通部國道新建工程局已於97年3月10日提送補正資料,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不能不辦理後續確認行政作業。在考量委員出席率及審閱補正資料須時下,故將確認會議時間延期至4月2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