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5日 星期一

環保署又在扯濫污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法院一再要求和解的情形下」,同意以九千萬元之代價,委託台塑處理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運泰公司棄置的台塑公司汞污泥。我們對此把全國老百姓當凱子的做法,且以似是而非的說辭來撇清環保署的責任,提出嚴重的抗議。

回顧環保署處理台塑公司汞污泥國際醜聞的事件,其曾信誓旦旦地說過,將嚴格把關不讓汞污泥運回國內處理。當時由於各國都不接受台塑公司委託處理該批汞污泥,而台塑公司刻意把自柬埔寨載運汞污泥的貨輪駛向台灣,在行經高雄港附近時,以輪船拋錨須緊急搶修為由申請進港,政府以冠冕堂皇的國際海事救難原則而不查明事實准許該船進港,將該批汞污泥卸下貯存於過境碼頭,並要求台塑公司提供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以為輪船修復後轉運出國的保證。當時我們即已了解台塑公司的如意算盤,也知道政府虛應了事,該批汞污泥必將以各種我們百姓無法理解的理由重新登陸。果然如我們所料,該批國際醜聞的汞污泥偷偷地溜進了國門,也因此政府沒收了該筆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

既然環保署已經確定赤山巖的汞污泥為台塑公司所有,若依事件發生的「八十五年之廢清法規定,廠商如將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業者,則處理業者有違法情事,並無法律依據追訴廠商連帶責任。」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該合法處理業者是哪個機構監管?而發生如此重大的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哪個機構該負責?不知環保署是否對該事件做出檢討?以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每有重大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污染事件發生,我們看不到環保署檢討改進的事實,而都是慷全國老百姓的慨,由全國老百姓被迫買單,實質受害者全都是無辜的百姓。

我們回頭來看看該筆被環保署沒收的台塑公司自柬埔寨運回之汞污泥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就是作為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也非指定用於處理台塑公司所遺害的污染場址之用。全國有多少仍未查明的汞污泥污染場址,光是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週邊的污染場地,相關單位以沒有經費為由,長年任其自生自滅而無任何調查和整治計畫。然而竟如此慷慨地就把五千萬元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一筆支付給赤山巖汞污泥的污染主台塑公司,以獎勵他配合處理被其汞污泥污染的場址。

我們呼籲全國老百姓一起來監督和要求環保署,「未來督促屏東政府向本案其他相關關係人,求償熱處理費用九千萬元」未果時,誰該為此事件和花費的經費負責?

2003年8月17日 星期日

蓋焚化爐是在拼誰的經濟?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報導,環保署為了響應游院長指示的「推動政府部門專人專責吸引投資計畫」,而成立了一個「排除投資障礙小組」,一起加入拼經濟的行列;而排除投資障礙的重點之一為國內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計劃。乍聞這消息,真是令人莫名所以,原本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的環保署,竟然會錯亂至以焚化爐這種污染設施為拼經濟的重點,也難怪在垃圾量已不夠燒的今天,環保署仍然繼續推動焚化爐興建。然而,蓋焚化爐,究竟是在拼誰的經濟?

蓋一座大型垃圾焚化爐,動則需新台幣三、四十億以上,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向國外廠商購買設備技術的費用,另外則是付給國內少數幾家工程公司的工程相關費用,與向少數地主購買土地的成本;因此由這建廠成本得利的是少數幾個國內外公司,而且不同於一般工程興建的是,買單的不是焚化爐廠商,卻是我們納稅人。然後,當焚化爐開始營運後,焚化廠的發電收益並不足以抵過其操作維護費用,因此我們納稅人還需要支付操作維護費用。環保署將這個模式美其名為BOO(廠商興建-操作-擁有)或BOT(廠商興建-操作-轉移),但是環保署未指明的是,興建與操作的費用全來自納稅人。若無納稅人的補助,垃圾焚化爐其實是無利可圖的。而焚化爐的產出是什麼?回饋給納稅人的又是什麼?除了少許的電力外,是將許多有用的資源變成毒性物質與溫室氣體,危害環境與納稅人的健康,而環保署卻將其美其名為減量化、安定化、與資源化。環保署玩弄文字遊戲的功力,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而焚化爐可提供多少就業機會?在美國,每年每10000噸的垃圾,若以焚化處理,僅能創造1個工作機會;而以堆肥、再使用與循環利用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方案,不僅投資較低G,對環境較友善,且其每噸都市廢棄物可提供的工作機會10倍於焚化爐能提供者。近來台塑砸下150億,打算回收全國近7成的廚餘,進軍有機農業,足證廚餘堆肥的產業利益更吸引人,因為不管王永慶老先生是不是真的愛惜物資,但他從來不做無利可圖的事業!然而應該為納稅人精打細算的環保署,卻寧願每年編近40億的預算於焚化爐,而僅編1億於廚餘堆肥,這讓有心的縣市難以施展身手去大量回收廚餘,並讓此塊應優先照顧社會弱勢者的利益又落入大財團手中。

再者,我們的焚化政策將來只會產生更多的環境工程設施的需求,比如灰渣處理設施、掩埋場地,而買單的總是我們納稅人。所以我們哪裡有什麼環保署呢?只不過是一個慷納稅人之慨、為財團拼經濟的傀儡「環境工程署」罷了!

建議陳總統若真得想要拼經濟,又想要避免債留子孫的攻擊,可以先從環保署的許多不必要的環境工程開始檢討起,如此必可為納稅人省下許多經費,去做真正有正面效益的公共投資。千萬不要因為「區區」幾百億的投資浪費,而毀了多數納稅人對政府的信心。

2003年8月9日 星期六

樹與路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日前到竹北的焚化爐預定地探訪,當地居民帶領我們到附近的原生林保護區,其號稱是全台僅剩的兩個平地原生林之一。剛到達時,隨同的友人指著遠方的黃槿樹說這裡的林相是台灣常見的濱海植物時,我跟著望向了那一顆顆開著黃花的樹,那不就是小時我家後面小徑旁的樹麼?!對動植物一竅不通的我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家果然是靠海!

記憶中有幾種植物在我童年生活裡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隔壁門前的大樹,是許多阿公阿媽們乘涼聊天、含飴弄孫的所在;後院的小榕樹,是我避暑發呆看螞蟻與白雲的所在;連接後院與我的「後花園」的小巷旁的朱菫,與連接田野的小徑旁的黃槿,對我而言宛如到達桃花源之前的桃樹,一樣的落英繽紛,美不堪言。在我家方圓三百公尺內,空間意象的變化多端,對小小的孩童而言,是多麼富足的一件事。當大人對我戲稱,我家後面的土地都是屬於我的(雖然都不是),我樂不可支,天天出去「巡守」成為我重要的「工作」!

然而隨著車流的增多,門前的大樹首當其衝,「不見了」,而乘涼聊天的社區聚會景象也跟著消失了;隨後道路擴寬,朱菫不見了,原本美妙的後花園也蓋起了一間間的房子;然後是後院的小榕樹也因為擋著車子的路而被砍了,我又失去了一個庇蔭的空間。碩果僅存的是黃槿,但也僅剩一顆。

就這樣,一條條的道路磨滅了一叢叢的樹,只因人們要的是方便、迅速、與致富,然而卻失去了大自然給我們的優雅、清閒與舒適。樹佔地並不大,卻奮勇迎向陽光,以一支支的樹枝爭取空間,以一片片的樹葉擴大表面積,吸收炙熱,散發氧氣與清涼,同時根部向下抓緊土壤,涵養水源;而道路上的車輛,不但無法吸取太陽光做為能源,卻還要散發廢氣與熱氣,同時車輪底下的柏油路或水泥路,也讓雨水無法滲漏地下。天造與人造之物,優劣豈只天差地別。然而,人們卻因為比較或是虛榮之心,而寧願放棄上天的恩賜,選擇一時的快慰!

去年,我隨友人到深山,見到了許多參天大樹,其千百年的落葉也在土壤上積著厚厚的有機層,宛若海綿般的柔軟吸水又富有彈性。我在心中暗自盼望,千萬不要再開路把人帶上來,就讓這山保有它的神秘與靈氣;我更暗自感嘆,要不是這座山山勢陡峭,難以親近,這些大樹那能留存至今!

幾年前至丹麥,見其城市與城市之間有著許多綠地,平地森林成為父母假日攜子郊遊野餐之地。而一些大公司如IBM旁更有林地,成為從業人員休息時的散步去處。由於彼時正逢初春,走在森林裡,聽著樹葉上的冰雪融化掉下的窸窸窣窣聲,心裡幸福之感油然而生。然而在台灣,這種地方卻只能到深山找去!

近來,政府灑出了許多政策支票,其中不乏道路工程,如蘇花高速公路,即其一也。不難想見,這些道路的開闢,又要奪去多少樹靈。另外,一些大型開發案也正蠢蠢欲動,如中油八輕,台塑煉鋼廠等,卻也未見政府依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原則而予以制止,真不曉得政府對抗溫室效應的對策何在。這幾天來的高溫,似乎不對政府的政策方向有所影響,反正他們天氣熱開開冷氣就好了。

樹是上天給我們的有形慈愛,而我們竟不加以珍惜。想起那一顆顆消失的樹,看著這幾天來的高溫,這彷彿是那些曾經擺曳在風中的樹靈們給我們的警告,絕不祇是熱而已。希望這樣的高溫,能熱醒更多的人,而改變其價值觀、生活模式,並進而促成政策走向的改變。請讓車輛減少、道路減少、排放污染與二氧化碳的工廠減少、樹木增多,不要再剝奪每一個孩子原本都應該擁有的美好環境,不要再成為小孩心中的可惡大人們。

2003年8月3日 星期日

不必要縮編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根據7月31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水利署擬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我國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107處、共有90,058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1/4,其中九成都是在山區。」這個縮編計劃雖然還未經行政院核定,而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也在這項計劃的政策環評中做成結論,「建議水利署以不縮編為原則」,但仍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其後續發展。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沒有縮編的必要,首先要來看看其所限制的開發行為為何。根據自來水法第11條,劃到保護區內的土地,所禁止或限制的為那些會傷害到水質或水量的行為,包括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污染性工廠;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等等。因此,保護區所管制的,正是污染性或會破壞水土保持的開發行為,這些行為即使在非保護區的土地,也不應發生。所以一旦縮編,必然吸引這些不當的開發行為大張旗鼓地擴散到這些區域來,對我國的環境必定又是一場浩劫。

台灣可利用的土地,在過去幾十年來的無情開發中,已滿目瘡痍:許多農地都遭到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許多山坡地則遭到濫墾濫伐;即使位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土地,也有部分受到破壞,但至少有法令的限制,可以讓其在保護區內的行為,不至於太過張揚。當環境惡化到這種田地,我們只嫌保護區不夠多,可是水利署卻擬縮編,實在令人憂心。

水利署此舉,顯然是在受到那些覬覦保護區土地「開發利益」的「民意壓力」之下而為,而這些開發利益通常是拿土地的無價利益來換取的。我們的環境實在再也承受不起「砍樹木、挖砂石、埋毒物、排廢水」等邏輯簡單卻貽害萬年的行為。我們要保護環境,反對保護區的縮編,但卻也不是自命清高的反對一切開發。因為並非所有的開發行為都會戕害水質水量而受到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限制。我們覺得政府在承受「民意」壓力的情況下,較積極的作為是,主動去評估在那些有縮編壓力下的地區可以有哪些開發行為,可以有什麼樣不同的願景,並透過民眾參與的機制,讓民眾可以了解未來的希望在哪裡,如何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以犧牲自然來換取短暫的利益。一般民眾或許因為教育程度而目光如豆固然情有可原,但政府若為討好部分選民也跟著做目光如豆的事情,則是國家的悲哀。

納米比亞有一個啤酒公司,為模仿自然循環的模式,而與一群專家合作,讓其啤酒廠達到完全零廢棄、零排放的清潔生產境界。釀酒的酒渣拿來餵豬及種香菇,豬糞拿來做為沼氣發電的原料…等等,結果產量增加了7倍,工作機會增加了4倍;另外有家染料公司聘請了一位學者,從8000種化學物質篩選出38種無毒染料,結果在染色過程中完全不產生廢水。只要我們願意換個腦筋,發揮一些創意,運用一些知識,我們可以發展出許多不會戕害環境、又可維生的清潔生產產業;只要我們有這個願景,並願意靜下心來,好好思考與討論,而不是一味地去複製過去以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的錯誤模式。我們能有幾個台灣呢?請饒了我們的環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