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與有害僅一線之隔的環保標章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環保署於日前邀集相關廠商及公會召開「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 章規格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修正草案重點為增訂產品應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戴奧辛管制標準及所添加之色母不得含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等,除了原標準 與環保署認為已經較為嚴謹的草案標準都大有問題外,也令人經覺原來環保標章竟是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另一個大漏洞。
正如環保署該草案總說明中所言,可再利用為建材的事業廢棄物「種 類眾多且成分複雜」,且其中不乏「以煉鋁、煉鋼、印刷電路板及金屬工業等製程危害性高之產業廢棄物作為原料」者,然而原標準僅區區七條,新草案也僅有十 條,而即使是新草案,也僅有三個條文跟所謂的標準有關係。訂定標準的環保署,連原料有那些、可能會含有哪些有害成份、若要製成所謂的「環保標章」產品,必 須去除那些成份、製程可能會產生什麼危害,必須如何預防、產品的使用與廢棄會不會有什麼危害,必須如何預防等都還搞不清楚,只是想當然爾地認為只要產品符 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的毒性溶出試驗標準與戴奧辛含量標準(這規定在上述三條文中就佔了兩個條文),就是無害的產品,只要該產品還可以符合相關國家 標準,就可以取得環保標章。這樣的「環保」標章,未免也太廉價了;更嚴謹地說,這是欺騙民眾、偷天換日的行為。
首先,毒性溶出試驗不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的東西,不論是廢棄 物或是產品,絕對不等於無害。這標準是用來判斷廢棄物需不需要以非常嚴謹的方法來處理處置,但即使不是有害廢棄物的一般廢棄物,其處理處置仍需要符合許多 規定,比如若要埋在掩埋場,仍需要有兩層不透水布;只有少量的廢棄物,如枯枝稻草落葉等來自大自然的「廢棄物」,才不用擔心其隨便亂丟所產生的問題。今日 環保署以這種判斷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標準,來作為環保標章產品的認定標準,這種和「有害」僅有一線之隔的「環保」產品,民眾用得安心嗎?
更何況這些重金屬毒性溶出試驗標準與戴奧辛含量標準,長期以來被批評太過寬鬆,今日環保署竟以之做為普羅大眾眼中認為應該是無汙染的「環保標章」產品,未免太誇張了吧!
其次,這些建材可能含有高量的毒性物質,雖然短期間內不易溶出, 但在長期風吹日曬雨淋下仍會對環境造成風險,更令人擔心的是,日後當這些再生建材被拆除廢棄後,若沒有好好管制其流向,可能混入一般沙土或流布到環境中。 這些都是環保團體一直以來指控爐渣等事業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的理由;如今換個「環保標章產品」的面貌,問題將更大。
這些高毒性含量的廢棄物,除非其經過適當的前處理將其所含毒性物 質去掉,否則必須如部份先進國家,嚴謹地與以處置或再利用;包括以其為原料的再生建材,其用途與整個生命周期的流向都要好好管控。這類的產品,根本不適合 給予環保標章,請環保署正視問題的根源,別再自欺欺人了。

台電節能減碳的窮途末路

作者:蕭伊倫 (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謝和霖 (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日前中國時報刊載了一篇台電的「廣告新聞」,聲稱「去年核能供電量約400億度,相當於減少3,40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抑減全國總排放量約八分之一」,並指出如果這「400億度 的供電量,以太陽光電替代,相當於需要36,000座路竹太陽能電廠(每座裝置容量1,000瓩),所需土地逾七萬公頃;若以風力發電替代,則須 3,600座單機裝置容量3,000瓩的風機」,大力吹捧核能發電的好處。其實,這廣告不僅有誇大核能的減碳及經濟效益之嫌,更企圖誤導一般大眾。
首先,核電廠的設置成本每千瓦約為12萬元,為風力發電的2.5倍左右,且興建時間長達10年以上。就整個生命周期而言,其排碳量雖然各家估計不一,但範圍約在每度電11- 130g二氧化碳當量之間,而風力發電為9-37g二氧化碳之間,因此核電排碳量最少也只是與風力發電相當,但更可能的是為風電排碳的2-10倍。因此, 若企圖以興建核電廠來「抑減」電力事業的二氧化碳排放,不僅排擠了原來可用來興建更多更安全、對環境危害更低的再生能源發電的經費,在這長達十幾年的興建期,更是錯過了大量的減碳機會:因為若集中資源發展投資成本低、興建期短的再生能源,在一兩年內這些分散式的小型發電機組即可開始取代火力電廠的電力,達 到更高的減碳與經濟效益;且長期而言,也不用擔心無法處理的核廢問題,更不用擔心隨時可能發生的核安意外。
其次,這四百億度的電,若真能由太陽能與風力發電來取代,在適當的規劃整合下,我們並不用擔心土地的問題。根據統計,我國編定工業區面積即有35,684.48公頃,這些工業區的廠房、設備、管架即可提供相當多的面積,再加上都市中各建築物樓頂、牆面,要找出7萬公頃而不用妨礙既有土地利用,將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政府是否有心推廣。而台電或交通部若能思考將連結城市的國道、省道等道路旁的路燈與電線桿,部份換成中小型風力發電機,也可在不妨礙現有土地利用及生態環境下大幅提升風 力發電。再者,我國還可以運用海浪或潮流發電,因此要以再生能源大量取代現有的核能與火力發電,並非奢想。
然而,若不控制用電需求的成長,即使再多的再生能源發電、甚至核電,恐怕也於事無補,而只能以前述廣告詞,企圖誤導大眾認為去年我國因核能供電而較前年少了八分之一的排碳量。其實 該廣告詞只是在說明,核一至核三廠的供電量,若以火力發電來取代,將會多排出每年3,400萬噸的二氧化碳。但去年由於用電需求的成長,火力發電的供電量其實是成長的。以行政院主計處於100年1月公佈的國情統計通報與台電網站上的產銷概況顯示,去年(99)年台電的總發購電量是近六年來最高 (2073.8億度),其中台電火力發電的自有發購電量為1107.6億度,較前年增加約14.5%,約佔總發購電量的54%(前年佔49%)。無論怎麼看,99年台電的二氧化碳排碳量勢必是增加許多。
再來看看售電量的分析:去 年台電總售電量1,933.1億度,較98年增加7.9%,其中與產業相關(製造業)的電力用電比前年增加10.5%,非營業用電(電燈)比98年增加 0.9%。政府說去年CO2排放量增加有減緩之趨勢,使得GDP成長能與CO2排放脫勾。若是如此為何99年製造業的用電會成長?難道與經濟成長無關?這樣的數據看來,政府作的節能減碳都只是針對政府機關與一般民眾,對於產業界的節能減碳工作是敬而遠之。
「減碳」應該是要減少二氧化碳的淨排放,在用電成長的情形之下,即使改善發電效率或是發電方式,恐怕還是會增加排碳量。人類排碳量的高峰可能還沒有到,但即使現在完全不增加排碳量,暖化還是會持續,而我們現在竟還要繼續增加排碳量!全球氣候溫升2度已是可預期的事了,政府若是無積極作為進行總量管制,繼續和人民做這種騙小孩似的 溝通,還打出核能發電好的廣告,我們這些現在的主人翁如何向下一代負責?
參考資料: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