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請環署正視現行戴奧辛排放檢測機制的缺失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一月中旬,高雄檢調人員查出兩公司涉嫌以低於合格標準值3倍的活性碳,提供焚化廠使用,前後長達六年,事件爆發後舉國嘩然,對於這幾年來各地焚化爐到底排放了多少戴奧辛表達憂心,而環保署竟還對外表示,「焚化爐戴奧辛每年檢測量兩次,無異樣」,「焚化爐高溫可破壞戴奧辛」,意圖粉飾太平!若焚化爐高溫可破壞戴奧辛,為何焚化爐還要噴入活性碳吸附戴奧辛?為何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中仍含有高量的戴奧辛?而每年兩次的戴奧辛排放檢測,真的可以代表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情形?環保署不從該事件中好好檢討現行焚化爐戴奧辛檢測機制的缺失及如何改善,只是一味辯解,令人遺憾!

戴奧辛由於是世紀之毒,所以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也訂得相當低,為0.1 ng/Nm3(標準狀態下每立方米的廢氣只能有0.1奈克的戴奧辛),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檢測基本上是很微量的檢測,無法像其他污染物般,有儀器可以裝在煙道上做即時的監測,而是人工採樣後送到實驗室進行檢驗。

然而,採樣人員要進到廠內的煙囪上採樣,必須先通知廠方,這是工廠安全管理的不得不然,卻也因此讓廠方有「操縱」戴奧辛排放的空間。廠方可在採樣人員要來檢測的那一天,挑成分比較單純的垃圾,特別把垃圾破碎攪拌,然後多噴一些活性碳,以免戴奧辛排放超過標準,因此若是在這種特意操縱下的戴奧辛排放檢測,一年檢測再多次,都沒有代表性;即使廠方沒有特意操縱,一年兩天的戴奧辛檢測值,是否就能代表其餘三百餘日的戴奧辛排放量,也大有疑慮。以這次低品質的活性碳,二十家焚化廠用了六年,竟然都無法透過檢測數據來判別其品質,即可見一斑。

然而,這問題並非無解。戴奧辛雖無法連續監測,卻可連續採樣:市面上早已有一種戴奧辛連續採樣設備,可以裝在焚化爐煙囪上,進行長達數星期的採樣。由於採樣時間久,因此不僅戴奧辛的排放檢測更具代表性,也會讓廠方在操作焚化廠時更戰戰兢兢,不能像原來那樣,只在採樣那一天特別避免戴奧辛的產生,而是要時時刻刻從進廠垃圾品質管理(比如避免PVC等含氯物質以及其他不適燃物質進廠)、垃圾破碎攪拌、到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操作維護,都要嚴加注意。

北投焚化爐曾試裝過這種設備,試驗期過後即拆掉不再用,環保署稱是因為其精密度不穩定,暫不考慮使用;然而事實剛好相反,因為連續採樣設備的採樣量大,更可減少因為微量檢測的誤差,而且這種設備在比利時、德國、英國、芬蘭等國已有良好操作實蹟。難道是台北市府怕裝了以後,很難通過戴奧辛排放標準?不過,以民眾健康與環境保護為前提下,環保署與各縣市環保局不應有這種心態,否則與一般民間業者何異?!

比利時曾有數座焚化廠在安裝這種連續採樣設備後,發現戴奧辛排放量為原本的6小時採樣檢測值的30-50餘倍,為此而關掉其中3座焚化廠,其餘焚化廠也因此力圖改善,方才通過嚴格的戴奧辛排放標準。希望環保署能效法比利時官方,正視現行戴奧辛檢測機制原本就存在的缺點,要求各戴奧辛排放源應安裝這種連續採樣設備,而不應再以漂亮而毫無意義的戴奧辛檢測數據來愚弄老百姓,否則保障環境與民眾健康的戴奧辛檢驗機制也形同虛設。

當然,不論是活性碳或連續採樣設備,皆是末端管制手段,只能減少戴奧辛排放到大氣中的量,但仍有令人頭痛的飛灰要處理;要消除戴奧辛,正本清源之道仍是要從源頭做起,比如加強垃圾源頭減量、分類與回收,限制PVC產品的使用,禁止PVC等含氯物質進入焚化廠,迨達到零廢棄、零焚化、零掩埋的目標,也就不會有戴奧辛的產生了。而這正是環保署要努力之處,應把精力用來避免問題的產生,而非用於美化掩飾問題的存在。

從幾個毒性物質事件來看國內風險溝通的缺失

作者:許惠悰(中國醫藥大學助理教授)

近幾年,報章媒體不斷地出現有毒物質存在於我們生活環境中的相關新聞,例如兩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去年的麥當勞炸油中含砷;今年有學者針對各種食物中多溴二苯醚(一種有害物質,屬於環境賀爾蒙)的濃度進行檢測,結果發現雞肉和豬肉濃度最高,已經超過安全範圍;還有剛出爐的新聞,台北市議員發現,中國知名美白產品中含有高濃度的重金屬汞。這些新聞,對於業者及消費者都產生了短暫性的衝擊,也同時讓社會大眾形成了驚恐。不過,除了驚恐外,台灣社會是否從中共同學習到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及建立起風險溝通的基本原則,則更是有賴大家一起來努力。

對於這類事件的發展,個人認為有兩個面向可以來討論。首先,每次事件爆發的過程,我們到底有沒有經過這些事件的發展,透過政府的管理平台及大眾媒體的傳播,提高人民對於毒性物質的認知及知識水準。

比如說,麥當勞事件的主角是砷,砷是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裡歸類為確定的人類致癌物質,暴露過量會導致皮膚癌、膀胱癌、肝癌、腎癌及肺癌等,另外對於非致癌的健康效應上,暴露過量的砷會導致神經系統及循環系統受損、肝與腎臟功能異常。砷存在於自然界中可以以兩種形式存在,一種為無機砷,另一種則為有機砷,以毒性大小而言,無機砷的毒性大於有機砷;而無機砷又可分為三價砷與五價砷,三價砷的毒性又大於五價砷。在麥當勞事件中,媒體的報導並未提供此方面的資訊,所以我們在麥當勞的炸油中發現的到底是屬於何種形式的砷,濃度又分別為多少,似乎並沒有在事件的發展中得到答案。在一連串的吵鬧中,最後的焦點卻被帶到油品的酸價是否符合標準的議題去,事件也就逐漸在檢驗酸價中落幕。台灣人有透過這次事件中學習到砷的相關毒理知識嗎?往後如果又發生同樣的問題時,是否具備基本毒理學上的認知呢?感覺上,似乎並不是那麼的正面!

其次,絕大多數的人,基本的認知是食物是安全的。在這個前提下,我們過我們的日常生活,在各種的場合攝食各類的食物。我詢問了一些工作上的同僚,以及年輕族群的朋友們,他們在麥當勞事件後,每次去麥當勞消費時是否會懷疑類似油中含砷事件再度發生?得到的答案是,如果懷疑就不可能會去消費了。換言之,消費者是以相信的態度在面對可能存在的暴露風險。建立在這種基礎上,主管國民飲食安全的主管單位,自然必須要有一套良好的把關制度,才能降低同樣類似事件的不再發生。我認為,這套把關制度的運作應該是要公開透明的,是可以不斷的以各種管道,讓消費者接收到資訊,了解到把關者的作為。如此,才可以讓業者有所警惕,消費者完全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