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9日 星期一

計程車牌照稅是否應免徵?

作者:劉志堅﹝看守台灣協會常務理事﹞

總統大選前(3/8),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爭議中由國親兩黨主導一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計程車視為「大眾運輸工具」,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預計全國近10萬輛的計程車業者將受惠。但地方政府未來每年估計損失3億5千萬元稅收。

計程車免牌照稅之每年免稅額有多少?依據財政部使用牌照稅法第六條規定,營業小客車(九人以下)汽缸排氣量1201cc至1800cc者,每年牌照稅額為3060元,而1801cc至2400cc者,每年為6480元,此為計程車最多的兩類車輛。亦即一般計程車每月平均約可免繳255元至540元,每天不到20元,計程車駕駛,每天工作約10至12小時。

目前免徵汽車牌照稅對象為何?

依據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規定,於公路車輛類主要為具特殊性質者:如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軍隊裝備編制內之交通工具、垃圾車、享有外交待遇者、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立案之社福團體,以及經交通管理機關核准之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專供大眾運輸使用之公共汽車。亦即營業用車輛之免牌照稅,一般須能符合特殊用途或大眾運輸工具,而大眾運輸之定義,一般係指具有固定路線、固定班次、固定場站及固定費率,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之公共運輸。

免徵計程車牌照稅之依據與可能影響?

因此,立法院將計程車視為大眾運輸,以做為計程車免徵牌照稅之依據,則計程車未來可否使用公共汽車專用道?若只是因為環境因素,財務營收不佳,而欲減輕計程車業者之負擔,則宜朝補貼或補助方面著手。

免徵計程車牌照稅,對於每天工作超過10小時的駕駛,平均約免稅不到20元,計程車駕駛之真正受惠甚微,如果因免徵牌照稅,而降低計程車之起跳費用,則對駕駛之受益更是有礙,甚至有反效果。對於其他車輛是否應提供類似計程車之免稅,包括遊覽車、出租小客車等?尤其遊覽車載運容量較計程車大得多,於相同運送距離之情況,其運輸能源效率較計程車為優,是否亦可納入免徵牌照稅之範圍?

計程車業之實際經營問題為何?

依據研究,目前計程車營運問題各地不同,一般包括發放計程車牌照過多(約有90%計程車駕駛認為計程車數量過多),空車率很高、營運場站或休息站欠缺(約有70%計程車駕駛認為招呼站不夠)、每天營運時間超過10小時等。每天在台北市營運之車輛,估計約為5至6萬輛,造成空車率超過40%,對於燃料與體力之耗費甚大,且於都市交通與環境品質,易造成不良影響。再者,營運場站與駕駛休息空間,由於都市地區覓地困難,造成場站取得不易或者租買費用很高。

計程車業營運之建議方向

未來計程車之經營,應對於目前經營所遭遇之問題,包括降低空車率、增設營業與休息站、牌照開放數量的管制,全盤檢討改進。除此之外,還可考量引用現代運輸科技或實施燃料稅隨油徵收等方式,依據相關法令,進行必要之計程車業補助或補貼。如僅以免繳計程車牌照稅,無法真正讓計程車業者受惠,甚有飲鳩止渴之害。

2004年3月22日 星期一

我國的環境與政治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有位國外的朋友有事來訪,經歷了我國大選的激情:選戰激烈、總統遇刺、社會反應理性冷靜、選務井然有序;他的評語為台灣已是個民主國家。不幸,晚上看到泛藍的候選人,在中選會還未公佈選舉結果前,就情緒激動地公開宣稱:疑雲重重,要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雖然,他一開始也抑制自己的衝動情緒,要求民眾冷靜、理性,可是接著他所發表的談話卻非常的不理性,充斥著挑撥衝突的激情。讓國外友人看了嘆為觀止,對我國的民主又有另一番不同的評價。

撇開政治中的激情、權謀、營私、齷齰,政治仍然與我們人民息息相關,舉凡國家的定位、國格的維持、法規的制定與執行、預算的編列與花費,再再都影響我國社會的安定,與民眾的權益。大選不只是在選出一位代表我國的元首,更是選擇執行政府運作的團隊。此次大選的過程中,我們看出國人對國家定位的重視,與對這塊土地的認同。我們企盼經過選戰的激情後,不論有多少的輸贏,雙方都應平心靜氣地接受結果,不應無的放矢而繼續選戰時的激情與對立,共同在行政、國會、及社會攜手共創安祥的家園。

長期來我們關心台灣的環境與生態,我們的立足點就是這塊土地;只要對這塊土地願意付出心血的人,我們都由衷的感激與支持。以前國民黨執政時期,追求經濟發展的政策,雖然造就了「經濟奇蹟」的典範,但也在這塊土地上深深地刻上發展的遺毒。慶幸我國樹立了政黨輪替的新政治典範,過去四年新政府在舊勢力頑強的抗拒下,完成基層金融的改革,而避免了國際知名經濟期刊《經濟學人》預測的金融風暴,也著手整頓阻礙經濟運作的黑金,根植本土意識與文化。我們了解到改革的阻力比創新更艱難,欣慰看到我國往前邁進的契機,更感謝所有奉獻於建立此契機的各界人士。

接下來新的四年,我們衷心期望觸發改革的原有政府團隊,調整施政的方向,修正以「經濟發展」為圭皋的政策,在持續推動制憲的同時,正視這塊深受「發展遺毒」殘害的土地,以及透過食物鏈而危害國人生存的事實,廣徵各方意見,制定真正以「永續台灣」為最高原則的政策,從環境、生態、人文、教育各層面展開我們的願景,一步一腳印邁向「永續台灣」。雖然掌聲不必然很多,可是歷史會給該有的評價。

環境為政治的一環,不應也不該排除於政治運作之外,而環境議題已然成為國際事務的主流。未來政府在忙於協調國內更新的政務之外,我們強烈建議把環境議題提升到該有的位階,重建婆裟的福爾摩莎,及後代子孫的安祥家園。

2004年3月13日 星期六

拉西薩萊宣言

經第二屆國際受水庫危害者暨盟友會議聯署

泰國拉西薩萊,200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

翻譯:張如玉(泰國反水庫會議翻譯志工)

校對:鍾怡婷(美濃愛鄉協進會專案執行)

拉西薩萊的鼓舞

我等來自世界各地62個國家的300多位受水庫影響人民、反水庫鬥士以及追求永續與公平的水資源及能源管理之運動組織者,於泰國拉西薩萊村落同聚一堂。我等相聚的這塊土地曾經遭築壩而深埋水底,而今已經重獲新生。水壩閘門已經敞開,河川再度自由奔流,土地再度長出的作物也已成熟,魚群再度優游,社區的生命力再次活躍起來。泰國受水庫影響人民的例子告訴我們大家,只要有決心,努力奮鬥,就能保住河流,土地,文化和主體性。

1997年巴西屈里替巴第一屆國際受水庫危害者暨盟友會議的呼籲:「水應滋養生命,而非帶來死亡」,已於泰國拉西薩萊實現。

我們的成就

屈里替巴以來,我們的鬥爭有了很大的進展。在全球的許多河谷裏,受危害人民的動員及直接的行動挑戰了水壩工業、政府及跨國金融機構。國際反水庫運動已經展現出能量,在技術、政治及道德層面挑戰水壩工業。我們已成功地阻擋了某些水庫的興建,甚至讓某些水庫除役。在一些地區,我們也讓世人體認到受害人民應有合理補償的權利。

我等主張受影響的人民及其盟友應有權利參與決策,決定自身的未來。

我們目前正成功地執行一項在社會與環境層面上公平而有效,並且以社區為本的水資源管理模式。我們支持新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及需求面管理方法的快速發展。

我們的奮鬥之所以有如此快速的發展是因為原住民、草根運動、非政府組織、南方與北方國家之公民社會之間有了前所未有的密切聯結。我們也和全球各地的人們一起對抗新自由主義,追求一個更加公平正義的世界。

世界水壩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Dams, WCD)也是過去六年來一個關鍵性的成就。世界水壩委員會的報告強烈批判大型水壩。雖然報告中並未能指出新自由主義發展模式的基本缺點,但世界水壩委員會之建議的確協助建構一套民主、透明且可靠的決策過程。

我們面臨的挑戰

過去,建壩遊說團體告訴我們大型水壩可以帶來發展。現在,他們說大型水壩可以減輕貧窮,消除南北差距。過去五十年來,事實證明了這是一個騙局。全球性的大壩時代標誌著南北之間與貧富之間的差距激增,且令人無法忍受的不平等。

我們強烈斥責水力發電及大壩可減緩全球暖化及其所帶來之衝擊的錯誤說法。

原住民因為土地及資源受到剝奪而遭受到嚴重危害。一些建壩計畫還使用軍事武力來推展,更是侵犯了原住民族的人權,威脅到他們的生存權。

私有化與財團化持續在蔓延,儘管這十多年來世界各地不斷出現失敗例子。我們強烈反對私有化制度將延續生命的水資源及河流變成商業市場邏輯運作的產物,為財團牟利。

提案中的河流連合、流域互換以及其他跨國的大型水利工程,證明水庫倡議者根本無法從這些誇大其詞水利計劃中的影響與失敗中獲取教訓。

能源密集產業,例如煉鋁產業,從北方轉移到南方,從核心國家轉移到邊陲國家,強迫後者支出高額經濟成本,負擔鉅額外債,承受大型水壩帶來的衝擊。

我們的訴求

經過五天來的頻繁交流及經驗分享,我們達成了一致共識:

1.我們堅持1997年屈里替巴宣言中的原則與訴求;

2.我們反對建造對社會與環境具有破壞性的水壩。我們反對所有在充份告知與民眾參與決策之後,不被受影響人民同意的水庫興建工程,以及那些不符合社區優先需求的水庫;

3.我們要求尊重原住民族的智慧、延續傳統的資源管理方式和領土、他們集體的自決權。在水資源與能源計劃和決策過程中,原住民族於事先被告知與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所做出的任何同意,也都應受到尊重。

4.所有水資源與能源政策、方案計畫都應重視兩性平等;

5.任何施加於受水庫影響人民與反水庫人民的各種暴力、威脅與武力介入都應該被禁止;

6.與受水庫危害的人們協商補償方式,包括提供資金、適當足夠的土地、住屋和基礎設施。水庫資助者、開發單位和那些獲利的人,應負擔補償方式的支出;

7.除拆壩的行動之外,也應採取行動來回復受水壩破壞的自然生態系和人民生計,保衛河流的生態多樣性;

8.我們反對電力及水資源部門的私有化。我們要求民主、可靠和有效的公開水電使用條款及管制;

9.政府、資助機構、出口信貸機構及公司部門必須遵守世界水壩委員會的建議,特別是在取得公眾接受和被充份告知而同意、補償以及對現存水壩、生態系、需求與選擇方案的評估。這些建議應納入國家政策及法律中;

10.政府及公司必須投資進行研究並運用公平、永續的能源科技及水資源管理。政府必須執行防止浪費和過度使用的政策,確保財富公平分配;

11.流域互換與河流連合的水利工程以及其他大型水利工程應停止。

12.結束國際性的二氣化碳交換市場;

13.航行用水道應遵行「船隻配合河流,非河流配合船隻」的原則。

我們承諾自己:

1.強化抗爭與行動,反對危害人民的水庫,爭取補償金,進行河流及流域的復育;

2.努力於世界各地執行永續且適當的水資源與能源管理方式,例如雨水收集及由社區管理的可再生能源方案;

3.透過實際操作的方式,持續復興、復活水資源的多元知識和傳統,特別是針對我們的孩童與青年;

4.強化針對水庫、水資源及能源議題方面的運動與運動者之間的交流,包括不同國家受影響居民之間的互訪。

5.和其他人一同對抗新自由主義的發展模式,支持全球社會及生態正義,以強化我們的運動。

6.於每年3月14日為河流、水與生命而行動的國際反水庫日舉行慶祝活動。

我們呼籲受影響人民的運動團體及其盟友、其他社會運動和非政府組織於2004年3月14日採取共同行動來反抗世界銀行,一同於世界銀行的60週年做出抗議。

我們反對危害性水庫及當前水資源和能源管理模式之抗爭,同時也是對抗社會上以獲取最大利潤為訴求趨勢之抗爭,這些抗爭都是站在公平與團結的基礎之上。

另一種能源與水資源管理的模式是有可能的!

水,應滋養生命,而非帶來死亡!

政府應重視汞污染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於去年(2003)2月6日發布聳人聽聞的「汞污染評估」報告。該報告由全球60個國家的150位科學家所完成,同意已有充足的證據顯示汞對人類健康所造成的嚴重負面衝擊,應採取國際行動來抑制汞的排放。該署已著手協商訂定全面限制汞使用的全球性條約。

現在全世界都可發現汞的蹤跡,且威脅著所有的生物。過去的25年裡,加拿大和格陵蘭一些地方的極地海豹和白鯨體內,發現汞濃度增加了2到4倍。加拿大一些鳥類的蛋裡發現汞的濃度很高,這意味著這些鳥類正面臨著絕種的危機。在較溫暖的水域,大型魚類或是海洋哺乳類也同樣陷於危機中,像是香港的座頭鯨。

人類也深陷危機。根據美國的研究,每年一出生就有腦部傷害風險(學習困難、神經系統傷害)的新生兒人數可能達到300,000;而就全球來講,這個數字可能高達數百萬。另一項針對美國婦女的研究發現,約有12分之1(大約有500萬)的婦女體內,汞濃度超過美國環保署認定的安全值。

汞及其化合物(像甲基汞)很毒,會累積在腦部而造成多種負面影響,像躁鬱、顫抖、視力障礙、記憶力衰退、心血管問題、心悸及心臟疾病(也會傷害到甲狀腺和肝臟)。把僅僅0.9 公克(70分之1 湯匙)的汞投入約10公頃大的水池裡,會使池裡所有的魚受到污染而不能食用。在較大的魚體內發現高濃度的汞,意謂著汞無所不在,充斥在所有的水體和空氣中。受影響最大者為胎兒、新生兒和幼兒,因為他們的神經系統很敏感且正在發育中。

氣化汞會在大氣中停留很長的時間,且會從它產生的地方傳輸達千、百英里遠。由於汞是自然元素,不會被分解(那就是汞在環境中持久又累積而不會減少的原因),當它遇到像氯或酸等其他污染物時,會形成化合物而降落地上,也就是酸雨或汞雨。

燃煤電廠和廢棄物焚化爐是汞的主要來源;就地域而論,86%來自於亞洲國家。為應付愈來愈多的人口對能源之所需,這些地區使用廉價、易開採的煤炭;煤炭中含汞。自焚化爐排放出來的重金屬中,汞是最大量的。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報告說,焚化所產生的汞的資料低估且不完整。

汞的全球循環在全世界造成很多問題,由於它可以越界傳輸,沒有人不受其影響。因此我們必須盡快採取全球性的干預,也就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急著制定全球性條約的原因。

我國燃煤電廠、大煉鋼廠、以及遍及各地方的焚化爐,都是汞排放的來源。而目前政府仍未有詳細的排放清冊和管制方案,更未有相關的本土調查研究。呼籲政府應重視汞的污染,盡速擬定因應對策,莫讓1950年代發生在日本的水俁症重現我國。

2004年3月2日 星期二

我國垃圾處理追隨日本的迷思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及各縣市政府在推動興建焚化爐時,都以日本為師;除了標榜日本全國各處都在人口稠密處興建焚化爐來處理垃圾,不僅乾淨衛生,安全無慮;更招待各級民意代表和鄉、鎮、市長及村、里長到日本(尤其是東京)參觀焚化爐。然而日本焚化政策背後見不得人的陰暗面,卻隻字不提,以遂其灌輸民眾焚化爐為「高科技、安全衛生、無污染、最經濟」的垃圾處理方式。

殊不知日本在推行焚化政策的過程中,已發生許多無法克服且嚴重污染的情形。首先是日本政府以大量預算來補助焚化爐的興建與運作,從1995年到2000年度之間,國庫補助累計高達2,420億日圓(約新台幣605億元);其次日本五家大廠(三菱重工、日立造船、日本鋼管、川崎重工、田熊)獨占市場,而發生「圍標」之嫌,取得行政單位的投標價格後,五家大廠彼此串通,輪流得標以抬高得標價格;戴奧辛排放的檢測條件寬鬆,每年只測1、2次,而且選擇起爐和停爐外的4小時取樣調查,很難反映一年運轉8,760小時實際的複雜狀況,1995年日本焚化爐排放的戴奧辛佔全球焚化爐戴奧辛總排放量的一半;所謂新一代焚化爐的氣化熔融爐,這一、兩年在日本全國各地因技術問題而發生了多起事故,若非有人命傷亡,則不會被揭露出來,應該還有更多的事故發生。

近年來,由於日本國內反對興建焚化爐的聲浪漸增,市場日趨艱困;因此像日本的核能發電工葉一樣,焚化爐設備各大廠商利用政府的海外發展援助基金和出口信貸的方式,把焚化爐等污染設備推銷到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是東南亞的發展中國家。當然,我國更是其優先進佔的市場,多數國內大型焚化爐的爐體均由日本廠商提供足以證明。

目前我國積極追隨日本採行焚化政策,而已發生或預期會發生的問題也和日本如出一轍。我國政府核定興建焚化爐總經費為90,976,800千元,1992年-2003年已編列46,612,518千元;而環保署於去年提出的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文件中,為因應未來的垃圾處理,而規劃自2007年起逐年編列158,000,000千元興建新一代焚化爐。興建焚化爐幾乎是每個縣市政府極力爭取的建設,而如何來「供養」焚化爐卻像是不關縣市首長的事,如何「供養」焚化爐將成為各縣市政府的財政夢魘。其他的問題,我國並不比日本處理的好,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若政府垃圾焚化的政策不深入檢討,那麼我們可以預見夢魘將如影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