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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大財團「垃圾變黃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2008年10月15日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病逝於美國新澤西州,享年92歲。2010年1月3日耗時逾一年、斥資六千多萬的王永慶長眠地「長永福園」首度曝光!台塑集團也在王永慶長眠地邊,規劃興建私立長永紀念福園喪葬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在民國2009年3月20日審查通過,後因台塑集團規劃使用的區位配置有所調整,提出變更申請,目前正在進行環境差異影響分析審查。

2012年11月6日立委田秋堇和資深媒體人楊憲宏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退回目前正在進行的台塑集團林口「長永福園」喪葬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並重啟環評專案小組審查,理由是該區是過去台塑集團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1997年台塑也針對同一場址提出「林口衛生掩埋場」規劃,但之後在2000年申請「操作許可」時卻遭到撤回,楊憲宏質疑,衛生掩埋場的設置或許是為了讓過去的掩埋場能就地合法,但當時審查委員認為不可行因此遭撤回。

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強調,由於環評時開發單位並未告知此處過去是掩埋場,僅有附錄一張地圖中表示了其中一處為垃圾場,因此委員並不知道過去曾作為掩埋場使用。

台塑集團事後表示將掩埋場終止使用後覆土深度約達4至12公尺之間,掩埋場終止使用至今已6年,該掩埋場終止使用後即規劃成為公園綠地用地,現配合長永紀念福園開發計畫將其納入整體規劃中。

這過程有幾個疑點有待政府公部門的釐清,一、掩埋場面積真如台塑所言僅1.28公頃?二、附近居民直言非法掩埋場深度很深,到底多深?三、是否夾雜埋有有毒廢棄物?四、喪葬園區這些事業廢棄物將如何處理?五、廢棄物掩埋場可以當喪葬園區嗎?六、台塑集團是否涉及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

面對這些質疑環評委員會主委朱立倫市長與地檢署檢查官有責任主動調查,釐清事實真相,而非由台塑提供資料。2010年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判決「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處永揚垃圾場業主黃淼湖1年有期徒刑,受託撰寫環說書顧問公司(十山公司)莊豐卿、葉松源等兩人各9個月有期徒刑,被告等人均不得上訴。在台南市,我們看到土地正義的申張,也期待新北市亦能。

⊙本文簡版刊載於11月26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民眾要有選擇 PVC Free 醫療用品的權利

【2012.10.12  記者會新聞稿】

塑化劑事件一年過後,民眾仍然暴露於塑毒危機,而且是透過PVC醫療用品直接進入人體血液!環保團體與江守山醫師、林淑芬委員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衛生署對含有大量塑化劑的PVC醫療用品不僅完全沒有作為,而且健保給付制度還助紂為虐,任令已有安全替代品、早該淘汰的PVC醫療用品市場逐年擴大,民眾連自費選擇安全替代品的自力救濟權利都沒有!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李怡蒨指出,塑化劑事件發生後,環保署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列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衛生署則比照歐盟訂定了其中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參考值」(每公斤體重為0.05mg)。但衛生署卻未能根據這參考值,管制塑化劑(尤其是DEHP)在醫療用品或食品包裝上的使用。美國FDA在2002年的評估報告1,即已明確列出使用PVC醫療用品的各醫療程序的DEHP每日暴露劑量,其中許多都超過了衛生署訂定的每日耐受量參考值。即使根據美國FDA 2002年評估報告中以單一暴露途徑為基礎所計算出的耐受量(透過腸道外途徑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6mg,透過口服或腸道途徑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04mg),仍有不少重大醫療程序的DEHP暴露劑量過高。

林淑芬委員表示,令人憂心的是,2010年我國重大傷病人數達到87萬人,這些人長期使用各種醫療程序,是塑毒暴露風險的高危險群,包括約6.6萬人的洗腎人口,洗腎一次的DEHP暴露劑量即達到美國腸道外暴露之耐受量的0.6倍2,我國每日耐受量的7.2倍;另外每年將近20萬名新生兒中有0.74-0.8%(約1,000人)的極低體重(<1500g p="p">
江守山醫師接著說明,PVC醫療用品不僅有塑化劑溶出的風險,且某些藥品的使用說明中,還明確建議不要使用PVC醫材裝盛與輸送藥劑,比如含脂質的全靜脈營養劑以及某些抗癌用藥,因為該藥物可能會促進塑化劑的溶出;或如胰島素,因為該藥物可能會被PVC吸附,而降低療效,同時增加醫療成本。如果是硝酸甘油3,則兩種原因兼具,也就是說,用PVC醫療用品盛裝與輸送硝酸甘油,硝酸甘油會被PVC吸附,但塑化劑卻大量溶出。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指出,PVC醫療用品不僅危害病人,其廢棄後更會危害大眾。根據環保署的報告,2008年送到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燃燒的醫療廢棄物共3.4萬噸,僅為大型垃圾焚化爐焚化量的0.55%,戴奧辛排放量卻高達大型垃圾焚化爐的31%,換算焚化每萬噸醫療廢棄物的戴奧辛排放量為焚化每萬噸生活垃圾的戴奧辛排放量的56.46倍。這是因為這些醫療廢棄物的材質以含氯的PVC塑膠為主,氯含量相當高,光只是計算PVC點滴袋,就為這些醫療廢棄物帶來了0.74%的氯含量,遠高於生活垃圾0.35%氯含量,這還不計其他各種PVC軟袋(如血袋)與軟管。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董事黃淑德表示,許多PVC醫療軟袋、軟管、容器根本沒有清楚標示或沒有標示,就醫民眾根本無從知道自己正暴露於塑毒風險!即使知道,民眾可以自費要求醫院提供成本較高、但較安全材質製造的替代品嗎?不能!!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健保給付之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囑保險對象自費或自購藥劑、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而大多數的軟袋、軟管、容器等醫療用品,已含括在支付標準相關診療項目費用內,醫療院所如果再向民眾收取額外費用或要求自行購買,就違反健保規定。因此除非該醫院本來就基於道德良知而非成本考量,購買成本較高的PVC free醫療用品,提供病人使用,否則民眾連這點自力救濟的權利都沒有。

然而,這樣有道德良知的醫院已經愈來愈少。看守台灣協會指出,因為健保給付的金額,並沒有考量到不同材質的成本高低而有不同標準,因此越來越多醫院在營運壓力下,捨棄較安全材質,改用便宜卻有害的PVC醫療用品,因此PVC醫療用品在我國的市場逐年擴大,以PVC點滴袋及PP點滴袋或容器兩者的市佔率為例,2010年以PVC點滴袋盛裝藥品數量為5成6,2011年已攀升到7成6。至於洗腎的健保給付,乃採包裹式定額支付,而不論其使用材料、藥劑為何。因此洗腎時使用的軟袋,幾乎百分百為 PVC材質。

與會人士於記者會中聯合呼籲,要求衛生署依醫療用品材質重新檢討健保給付標準,像PVC這種含有DEHP等毒性物質及燃燒會排放戴奧辛的材質就應降低健保給付價格,同時給予較安全材質者較符合成本的價格,避免劣幣逐良幣;若因為健保財政不良,無法給予較安全材質者更好的價格,那麼請修改健保給付規定,讓民眾擁有自力救濟的權利,同時讓醫院可以站在道德良知與專業上選擇較安全的材質,方法如:讓民眾可自費給付差額以選擇安全的材質,或將這些可能含有PVC的醫療用品材料費全部改為民眾自費,健保僅給付藥品價格(衛生署如選擇此方案,跟我們收的健保費應酌量減少);另外,醫療用品應清楚標示材質及是否含有塑化劑,且應該讓民眾能夠清楚辨識;且最重要的一點是,衛生署應針對DEHP暴露量可能超出每日耐受量之醫療程序,在有成熟的安全替代品情形下禁用PVC醫療用品。

附註:
  1. USFDA, 2002. “Safety Assessment of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Released from PVC Medical Devices ”.
  2. 鑑於其長期累積風險是不可接受的,歐盟、加拿大政府明確建議不應使用含 DEHP 醫療用品治療洗腎病人。
  3. 硝酸甘油用途為擴張血管和增加心臟功能,用於預防心絞痛和心臟衰竭。
後記:有PP點滴瓶業者(南光)來電反應,公視報導中,提到PVC時,使用的畫面為南光點滴瓶,可能引起誤解,在此向讀者澄清,南光所生產的點滴瓶為遠較PVC安全的PP材質,也為報導可能造成的誤解向南光致歉。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對環保署填海造陸計畫的質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護理 系副教授

環保署今年提出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認為在追求資源循環的社會,先以最大的可能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但回收後,總有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後,不能恢復原來產品性質而再利用的廢棄物,其最終再利用的方式,以先進國家的經驗,就是用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填海造島方式,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而達到零廢棄的效果。

個人對環保署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質疑如下:

  1. 在尚未建立台灣沿海環境基礎資料庫、進行相關生態研究調查,環保署如何絕對確定對於沿海海洋環境與生態沒有任何影響?
  2. 填海造陸因是人工構造海堤,突出於海岸會阻擋原先沿岸流、海岸漂沙之路徑,漂沙平衡機制遭受破壞,亦即填海造陸會形成突堤效應造成堤前堆積、堤後侵蝕的狀況,而這就些不用評估嗎?
  3. 台灣現今事業廢棄物清理與再利用管理以合法再利用掩蓋堆置、掩埋之實的案例經常發生。同時環保署連基本緊急處理能力都喪失,以大肚溪口含戴奧辛有毒廢棄物緊急處理為例,已處理了一年,不但未處理乾淨,含戴奧辛集結塵灰雖以太空包暫存,但漲潮時卻泡在水裏面,環保署有可能可以嚴謹管理「海上掩埋場」嗎?
  4. 環保署規劃填海造陸的物質中共計19種蓋括式的物質,例如有機性污泥、無機性污泥、污泥混合物、爐碴、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等,不但是定義不清,簡直是包山包海的事業廢棄物將被應用於填海造陸,我們的海洋安全嗎?
  5. 環保署說以安定廢棄資源物取代抽砂填海,同時創造新陸地。然真實的台灣是在莫拉克颱風過後有12億噸的沙石不知何去何從?
  6. 環保署說效法先進國家進行填海造陸,然而日本焚化爐底渣再利用須符合土壤環境基準,我們為何不效法呢?日本為什麼會把50%廢鋼賣到台灣呢?
  7. 歐盟爐碴再利用對品質監控原則上規定自我監督,但同時需有外在監督系統,透過受認可的檢驗單位監督,環保署為何至今對事業廢棄物不建立完善的外部稽查制度呢?
  8. 環保署推動資再法與廢清法兩法合一,為何遙遙無期?

2012年6月28日「對環境資源部的期望」第一次討論會議之會議紀要中,學者更大剌剌的主張為達產業規模,政府應檢討適度開放循環資源(廢棄物)進口品目與數量,以活絡國內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經濟成長。顯然學者在事業廢棄物的最後去處認知上與真實的台灣有很大差距,顯然我們並沒有從二仁溪廢五金污染事件中學到教訓與反省,如果台灣島一方面處理來自世界各地事業廢棄物(資源物),一方面以填海造陸去處理沒有去處的事業廢棄物(資源物),實在真可悲。

⊙ 本文刊載於9月17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這樣子的零廢棄 歡迎來到毒物星球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環保署於今年1月對外正式提出廢棄物填海造島(陸)的計畫,分三期13年推動,估計所需經費為902億5千萬元,相當於每年要花69億,接近環保署正規的一年預算。在許多生態學者與民間團體大表反對與疑慮下,環保署隨即展開政策環評,於3月29日舉辦範疇界定會議,並於近日舉辦公民共識會議,蒐集民間意見,供政策環評參考。

暫不論廢棄物填海造島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觀諸環保署的說明以及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充滿了偏頗的言論,明明就是尚未能達到零廢棄而需要擴張最終處置場的空間,並把腦筋動到不會說人話的大海,環保署長卻對外說明:「真正可以達到零廢棄的東西,就是國土再造,甚至海岸線再造。」在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說:「然而,倘物質無法作為能源或回到原料階段者,為符合資源循環零廢棄最終目標,填補資源循環缺口,將該類物質運用於可達成零廢棄之國土再造及海岸線再造之填海築地工程,連接陸地者稱為造陸,離海岸一定距離者則稱為造島。」

但是,填埋的焚化爐有害飛灰固化物或者底渣,並不會因為成了人工島嶼的一部份後就變成資源,也沒有循環到正常經濟體系,而且人類還要擔心,萬一地殼變動,超大海嘯,或者填埋過程中一定會遇到的颱風豪雨,讓這些含有高量有害物質的廢棄物直接暴露於海水而汙染海域的可能性。即使填埋的是不含毒性物質的廢棄物,填埋場址的海域生態與棲地也將永久消失,而這些生態系原本可以提供的產品與服務,包括食物、調節氣候、分解污染物、防洪等功能,也將永遠喪失,我們難道可以把這種充滿外部環境成本的掩埋措施,講成是講究避免對環境生態造成影響的零廢棄措施嗎?

更可悲的是,公民共識會議手冊中在比較陸上掩埋與海上掩埋的優缺點時,為了美化掩埋,而稱填埋土地過程是一種土地馴化,讓原本無法使用的峽谷、沙坑,轉為人類可以使用的土地。原來在環保署的眼中,充滿生命的土地為野蠻,而充滿廢棄物、毒性物質的土地為溫馴。這樣的文明,多麼可歎!本協會於去年底出版的法國知名環保漫畫《毒物星球》,描述人類在日漸扭曲的價值觀與行為下,將會住在一個充滿毒物的星球上,不知道美好大自然為何物。對照環保署的這些言論,竟是如此寫實。

真正的零廢棄,是講究「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循環利用」,同時要「避免焚化與掩埋」。環保署如果真的要達成零廢棄,就回收而言,現在生活垃圾中有39.57%的紙類、35.68%的廚餘、16.57%的塑膠。許多縣市都還沒有足夠的堆肥設施而無法收集生廚餘,許多可回收的塑膠、橡膠都還沒有被回收,所需的這些堆肥設施與塑膠回收設施(包括把難以物理方式回收的塑、橡膠熱裂解成油品的設施),加一加可能不到百億,卻可省卻許多掩埋需求。環保署常常對外哭窮,竟然可以向行政院要到902億的預算,卻全部投入最末端且最不環保的措施,如此下去,毒物星球就離你我不遠了。

註:關於902億,環保署後來回應說是和其他要填海造陸的部會一起負擔的。然而政府是一體的,如果政府只願意在末端處置設施的海上掩埋場出大錢,卻不願意花點小錢,充實可以源頭減量、避免底渣產生的堆肥設施;同時採取行動,公告所有塑膠製品為應回收物,以強制焚化爐毒性物質主要來源的塑膠製品生產者負起回收責任;並增加環保人力與預算,比如說設立化學安全管理署,讓他們可以好好從源頭限制或禁止毒性物質的使用――那麼真正的零廢棄將遙不可及。對於環保署填海造陸政策的詳細批評,請見:《莫讓零廢棄夢想就此葬送大海》

⊙本文簡版刊載於8月6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挖掘一座公園的前世今生

作者:徐銘謙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日前某台新聞獨家踢爆,台北市政府公園處陽明所為了新建游泳池,依規定需規劃一定數量的停車位方能取得建照,而公園沒有其餘空間,停車格遂虛應故事地畫在公園草皮與樹根上,記者發現公園有二十公分的水泥高差、還有大樹長在停車格上,根本不可能停車,公園處的解決方案居然是,將會做斜坡讓汽車開上來停,可以預期按此本末倒置地發展,公園草地將會鋪上水泥、蓋住大榕樹根,甚至砍去老樹,結果一個公園管理所,最後管理的將是沒有公園的公園。

同樣是台北市政府公園處,青年所管轄的福州山公園,是將原本山頭上的公墓遷葬後改為公園,種上綠樹、興建步道,成為附近居民運動的去處。在鋪設水泥步道的盡頭,大抵還保有自然泥土的步道質感。去年曾一度因為下雨泥濘積水問題,公園處擬將泥土全部覆蓋水泥鋪面,後來在當地山友奔走、遊說里長民代、爭取附近中小學的了解與支持後,在荒野保護協會、千里步道協會與自然步道協會邀請專業老師,帶領志工與社區居民一起嘗試用手作步道的方式,設置排水系統、以碎石墊高步道,再回填落葉返璞自然,成為所有人都可以參與營造的公園。

在手作步道的過程中,不免要向下挖掘,包括換土與設置集水井與截水溝等設施。一般人對於步道底下美好的想像,就是土、樹根、蚯蚓、兩棲類與各種昆蟲,然而在都市近郊的山區往下挖掘,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在福州山公園,薄薄土層底下多是建築廢材,紅磚與混凝土為大宗,曾經是墓地設施的一部分,甚至還會挖到已經遷走廢置的空甕與墓碑碎片。想起我們家在屏東的祖墳地,公墓成為鄉公所垃圾大戰的堆填廠,也開放各種事業廢棄物傾倒,還有最近在海岸沖刷裸露出來填海造地的基隆潮境公園底下的垃圾掩埋場,成為海岸撿也撿不完的垃圾,以及寄居其間的塑膠寄居蟹等生物。

最近我們推廣手作步道觀念進入城市,曾在一處因為都市更新拆掉的國有宿舍位址,用綠點營造的方式運用拆屋的廢建材就地擊碎,手鋪花園小徑,山友見我要志工蒐集廢棄紅磚敲碎鋪做步道底層級配,以為我愛用廢建材,還特意要從他處運來廢建材給我運用,其實一磚一瓦敲碎的過程中,只是更加珍惜這些從原礦土經過高溫窯燒製成的堅固建材,為了善用資源所致,而若房子能堅固耐用永續居住,像歐洲那樣保留修繕繼續居住該有多好?

考古般逐層向下探究土地的歷史,原本自然的山丘或農地,人們用來興建房子、停車場、或是埋葬,而後毁棄填埋垃圾廢棄物,再鋪上鋪面改成公園粉飾太平,或再次循環輪迴,這就是台灣人對待土地的態度。因為土地保有太多不堪的秘密,當我們把這些整地都交給怪手,用水泥填埋,再進口嶄新的建材,層層疊疊的最後,我們將失去對土地的尊重與記憶。堅持手作步道,是為了還土地一口呼吸,也讓我們有機會與生養自己的土地和解。

⊙ 本 文簡版刊載於4月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勿忽視服務產業對環境之衝擊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在人們的生活中、在各種產業中,一般人常看到製造業、能源發電業等排放污染、消耗大量能源、排放大量二氧化碳,殊不知服務產業也是重大的排放來源,勿忽視其對環境的影響。

環境系統的相互牽連、影響是複雜的,各種產業的相互關聯亦然;進出辦公室、身穿西裝的服務人員其對環境之威脅不一定較一個水泥廠工人為小。首先,商場、辦 公場所需使用多量的「電力」,其即代表著相當的碳排放、污染排放、有害重金屬排放、燃料資源耗用。若是核能電廠的電,恐怕潛在的影響、代價更大。一個上班 人員在上班過程,除使用電力外,尚有「辦公室建築物」營建過程及使用維護(如電梯、空調冷氣、照明)的環境影響負荷。去上班,也需搭乘各種類的交通工具; 赴國外或長程出差,需搭乘飛機;大型輪船,載著消費品貨櫃進出港口、海上(遠洋航程)趴趴跑,這些都是污染排放。

以餐飲業而論,若享用1公斤調理好、置放於餐桌上的食物,其在產地、廚房調理烹煮過程,或已丟棄掉5~10公斤的廢棄物(至少還可做廚餘吧)。當我們製造 一桶垃圾,上游端便已製造70桶垃圾了。在產品生命週期前端的開採、製造、運送階段,已產生很多廢棄物、污染排放問題,並還有後段廢棄物問題。

你知道上網看網路新聞30分鐘,比讀一份實體報紙更多出兩成的碳排放量;在Google上每一次搜尋,就會造成7公克的碳排放量,15 次搜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約等同於生產1份實體報紙(天下雜誌,第450期)。

宣稱「便利」的便利商店以24小時模式經營,並配置空調、冰凍、冷藏、照明設備,全國約有9千多家便利商店(每年還以150家速度增 加),總用電量每年約 15億度。依某便利超商公司資料,採取白天不開燈、採用省能變頻冰箱、冷凍櫃、省電燈泡等等,估計或可節約一成用電,但較之一般傳統的雜貨店(柑仔店), 其使用的電力實在多很多。這些能源、污染的排放,就是便利的代價。

故我們對所有使用、享用、擁有的商品、服務及便利,以及炫耀與奢華、跟上潮流,甚至無端的浪費行為,都飽含著污染、物資∕能源的消耗、 環境的衝擊。整體環境的問題、地球的未來命運,就看我們如何在需求(need)、欲求(want)之間選擇取捨,而我們以及我們的後代子孫會是地球命運的最後身受者、承擔者。

◎本文簡版刊載於3月5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社區環境改造, 從乾淨開始

作 者:陳曼麗/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看守台灣協會監事

台灣環境的重大議題,不論是停建國光石化廠,或是保留阿塱壹古道,都受到矚目。在一般社區中,不見得能有機會發生環境重大事件,受到全 國注意。社區經營是 一點一滴,必須靠社區人一起來做些環境維護,讓社區越來越優質,居民越來越幸福。

近幾年,有機會深入社區觀摩,發現社區生活環境是否良好,從大街小巷,家戶門口,是否亂置垃圾包、塑膠袋、廣告紙、雜物,可見端倪。這些雜亂東西,如果社區人視而不見,社區環境要變好,很難!

有時,我看到很熱心盡責的里長,邀請居民組織志工一起來清掃街道,維護環境整潔。但是,有些里長從來不做這些環境清潔的工作,讓社區一 直髒亂下去。有些大樓設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由社區人自行管理,住戶繳費共同雇用管理人員,維護居住品質。而在沒有社區管理委員會的地區,里長的角色變得非常重要,里長有能力,社區就會面目不同。

台灣社區遵行環保政策規範,垃圾強制分三類,清潔隊的車子來的時候,如果沒有將廢棄物分為「資源回收類」、「廚餘類」、「一般垃圾類」,清潔隊員可以拒收,好心一點的清潔隊員會在現場指導民眾分類。

有些社區不將資源回收物交給清潔隊員,而由社區自行販售,販售金額由社區人自行決定其用途。我曾經看過有些社區把資源回收物銷售給小盤商後,那些收入所得 積少成多,社區人拿去旅遊、提供社區老人午餐、贊助清寒孩童、或捐給宗教活動。由於資源回收有金錢回饋,在社區內可以回收的物品幾乎都被收光了,以致社區遺留下來的幾乎都是垃圾!如果,每週按時丟垃圾,垃圾應該不致造成髒亂,但是社區內總有一些不遵守規定的人,老是將垃圾偷偷亂丟,令社區不乾淨。

一個里,少則五百人,多則一萬人,所以大小不一。有些里,土地很大人很少;有些里,土地很小人很多。社區裡,如果志工堅強,事務分工給志工承擔,由於都住在這裡,社區好,人也好,大家就都願意承擔。但是,有些里長經常像神龍見首不見尾,鬆散管理社區之事,很難帶動社區一起來關心。社區是大家的,你不關心, 我不關心,社區就變得更冷淡了。

台灣一直在推動社區環境改造工作,做得好的社區,環境都很乾淨。社區環境靠居民維護,居民追求乾淨,見不得髒亂污染發生,也就會願意成為社區環境守護天使,繼續張大眼睛來監督,付出行動來捍衛。經過二十年,社區環境高低,區隔越來越明顯。我們要追求環境高標的社區,住在這裡的人,小孩子會更健康,大人可以無後顧之憂去工作,老人也可以更長壽。從乾淨到健康,才可得到生活幸福。

◎本文簡版刊載於2月27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解決底渣問題之芻議

作 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我國資源回收率目前已高達48.82%,這是環保署相當洋洋 得意的政績,許多人也以為垃圾處理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了。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仍有高達一半 以上的垃圾在焚化,加上為補足焚化爐胃口,而讓一般事業廢棄物也進入垃圾焚化廠燃燒。只要還有這麼多座(24座)的焚化廠在運作,垃圾問題就依然是個迫切 的問題。我們如何面對被我們隨手拋棄、如此大量的物質?我們如何減少物質的使用,並讓這些物質適當地回到我們的經濟運作體系?

根據環保署統計,2010年我國大型垃圾焚化廠的灰渣產生量 有129萬噸,約為廢棄物焚化量(623萬噸)的20%,其中99萬噸是有害底渣(儘管環保署認為底渣是一般事業廢棄物,但其重金屬含量可是相當非凡,見表1),30萬噸是有害飛灰。也就是說,沒被我們回收而 丟進垃圾桶的垃圾,在焚化後仍有五分之 一要處理,並沒有消失不見;而其他的五分之四,也只是跑到大氣中影響氣候、汙染生態環境與食物,其實也沒有消失不見。

在這129萬噸的灰渣中,有67.8噸(包括穩定化後的飛灰 以及當作掩埋場覆土的底渣)被送到掩埋場,其餘的61.2萬噸(主要是底 渣,還有少量的飛灰)則被拿來「再利用」,包括55萬噸底渣用於道路級配、管溝回填、無筋混凝土添加料、基地及路堤填築等等。於是,這些重金屬含量相當高 的底渣,就透過再利 用,散佈到環境中,即使短期內重金屬溶出不易,但長期來說,則有相當的風險,尤其是幾年後這些底渣可能早已因道路、管路維修或其他工程而被挖除,不知流落 何方,且不再有柏油或水泥鋪面保護,直接暴露於環境中。

每年55萬噸的底渣,如果堆在1公頃的土地上,可堆55公尺 高(18層樓);如果全拿來鋪路的話,可以鋪275公里長、20米寬(假設底渣粒料鋪10公分高),也就是從台北到台南;這是相當龐大的數量,各焚化爐時 時刻刻在產生底渣,但我們是否時時刻刻都有那麼多的適當工程,可以消化這些底渣麼?答案是否定 的,不然就不會有民眾舉發台中清水與龍井一帶,農田被填埋大量底渣(數量高達2、3萬噸)的事件了。

若沒有把重金屬、戴奧辛、氯鹽等有害物質拿出來,底渣的再利 用就只是掩埋的代名詞,且需要長時間的控管,恐非人力不足的環保單位所能負擔(且這負荷是逐年增加)。然而要把這些有害物質拿出,則要花費相當高昂的成 本、能源與物質。因此從源頭減少垃圾產生量以及垃圾中的毒性物質,並再加強資源回收,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依環保署2010年垃圾組成分析,垃圾成份中紙類佔 39.57%、廚餘佔35.68%、塑膠佔16.57%。這三者大多皆可以回收,因此在資源回收方面,還是大有可為的。另一方面,廚餘仍佔35.68%, 顯見環保署的垃圾強制分類執行不力,民眾守法觀念也有待加強。

而底渣中的重金屬主要來源,主要是塑膠、橡膠、纖維布類、紙類(見註1),但這幾類的主要組成元素是碳 與氫,其燃燒後主要產生二氧化碳與水蒸氣,並不是底渣的主要產生源。根據研究(見表2), 底渣 的主成份為來自含矽(如砂土、玻璃)、鈣(如魚骨)、鋁(鋁罐、鋁箔)、鐵等不可燃垃圾,但是我們卻讓它們和重金屬含量較高的塑膠等可燃垃圾混合丟到焚化爐燃燒,讓可燃垃圾燃燒後留下的重金屬去汙染主要由不可燃垃圾形成的底渣,造成龐大有害底渣要如何處理的問題。

更甚者如台北市政府,由於三座焚化廠垃圾不夠燒,而動到內湖 垃圾山的腦筋,把陳年垃圾挖出來,卻又不把泥土篩/洗乾淨,讓帶有大量泥土的塑膠垃圾進到焚化爐,而使近年北市三座焚化廠的底渣產生比率大增,從原本的 12-13%,暴增到2010年的19%(見表3), 讓原本重金屬含量不算太高的掩埋場覆 土,變 成含有大量重金屬而必須小心處置的底渣一部份,這正是個絕對錯誤的示範。

因此環保署的垃圾強制分類,應該還要再加上不可燃垃圾一類, 不准其進入焚化廠,如此將可大幅減少底渣產生量。這些不可燃垃圾其實可直接送到目前的底渣篩分廠,將金屬等分選出來,餘者進行破碎篩分後,即可進行再利 用,其重金屬含量應該與天然砂石相去不遠,因此要添加到水泥中或者當作級配粒料,較無後顧之憂。

而前述可燃垃圾,也多為可回收物,會不會跑到焚化廠,一來在 我們的一念之間,二來在環保署的政策制定。以底渣重金屬最主要來源的塑膠為例,環保署並未全面要求回收(目前僅有塑膠類容器被環署公告為應回收物),但這 些資源皆可透過適當的處理回到石化業的上中下游,進而減少石油的用量。因此我們認為解決底渣問 題的第二個策略,是請環保署依據廢清法第15條,將所有塑膠/橡膠∕纖維製品公告為應回收物,讓凡是以塑膠/橡膠/纖維製造之產品,由該塑膠/橡膠/纖維 材質的製造、輸入業者,與塑膠/橡膠/纖維材質製品的製造、輸入業者,共同負擔產品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並健全各類塑膠/橡膠/纖維回收的管道,進而大幅降 低送到焚化爐的塑膠/橡膠/纖維垃圾量。如果這些塑膠/橡膠/纖維回收後因為不易再利用而必須焚化,也請單獨焚化,不要與其他垃圾混合焚化,畢竟塑膠燃燒 後的灰份少,因此即使其重金屬濃度會較目前底渣更高,要當作有害事業廢棄物來處理的負擔也不會太重,日後要當作礦產來萃取其中的重金屬時也會更有成本效 益。

若能把重金屬含量高的塑膠/橡膠/纖維從廢棄物中分開來回收 處理,雖可大幅降低必須妥為處理的焚化底渣問題,但是這些塑膠/橡膠/纖維在回收處理過程中,仍可能會產生必須處理的含重金屬廢棄物,因此環保署還是要針 對這些材質的製品研擬重金屬減量策略,比如盤查使用重金屬的各種顏料或其他添加劑,了解是否有 安全替代品,然後採取限制或禁止措施。另外,在各種泛用塑膠中,PVC耐光與耐熱的能力最差,因此相對其他塑膠而言必須添加較多的安定劑(包括鉛、鎘、 鋅、鋇、錫等金屬鹽),且回收時再生材質品質降級速度也最快,若熱裂解成油品時又會產成氯化氫,腐蝕管線設備,若焚化則會產生戴奧辛,這種塑膠就應予以淘 汰,策略包括提高其回收費率,限制其用途(策略如:禁止使用於食品包裝與醫療用品,公共工程不使用PVC建材)。

所以解決底渣問題,不只在於提升底渣處理技術與 再利用的管理方式,更在於如何避免產生底渣,而這除了實施垃圾源頭減量政策外,也需要加強垃圾的分類,不僅是分類收集,也要分類處理:針對不同性質的垃圾 設計最佳的回收處理再利用方式,而不是把它們混合起來丟到焚化廠。也唯有進行更細緻的分類回收再利用,並讓 目前以原物料(如原油)生產產品的業者一起來參與,才能讓我國的資源回收成果更上一層樓,同時真正降低我國的原物料消耗量。否則就算我們有48.82%的 資源回收率,台塑現在每天仍日煉45萬桶原油,並未因此而減少,我國目前的資源循環利用率(註2)也才不過4.9%,這樣的資源回收只不過是人類耗費資源的一帖安慰劑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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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根據《垃圾進料組成影響飛灰中鉛重金屬含量之研究》(施忠賢,2006),要將反應生成灰中之鉛溶出量降到5wt%以下,可分別調降塑膠、橡膠皮革、纖維 布類、紙類至一定比例,其調降比例如下表。其中紙類調降比例需達10%,才能將反應生成灰的鉛溶出量降到5%以下,顯見紙類是這四類中鉛含量最低者,其餘 三類鉛含量似乎相差不遠。
塑膠
皮革橡膠
纖維布類
紙類
垃圾 中原有比例
24.35%
6.54%
11.84%
17.06%
調降比例
4.00%
3.90%
4.50%
10.00%
調降後反應生成灰的鉛溶出量
4.94mg/L
3.93mg/L
4.96mg/L
4.83mg/L

註2. 資源循環利用率=資源循環利用量/(資源循環利用量+自然資源投入量)。  

◎本文簡版刊載於12月5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政府默許 毒化農地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護理系副教授

最近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爭議,持續延燒,演變成「中央槓上地方」局面。政黨、媒體與名嘴們突然間都搖身一變成正義之師,討論 起農地農用、農舍與 農民身份,蘇嘉全農舍問題的確有其爭議性,然農地被污染的問題,影響層面更大,期待政黨、媒體與名嘴們也能以愛護台灣、愛護我們子孫的同理心,強烈要求農 委會做好管理,並清除污染物。

清水位於清水斷層之上 , 因會不斷湧出清澈甘美的泉水 , 所以日據時期又名清水。當地人從日據時代就以地下水當飲用水;然而清水的三美路今年5月位於社區路口的農田被填上3米深來自北部的焚化爐底碴,另外清水有一塊農田被埋了爐碴,同時在龍井區台61線159.8公里處農地變成焚化爐底碴的掩埋場,而這三塊農地週遭都是農地,請問政黨、媒體與名嘴們,這是農地農 用嗎?請問農委會主委陳武雄甚麼時候農地可變成焚化爐底碴的掩埋場?同時農地訂有農地的重金屬管制標準,也就是需檢測土壤中重金屬的總量來認定是否有汙染,農委會有進行檢測把關嗎?監察院、廉政公署、地檢署都有責任深入調查是誰允許農地可回填焚化爐底碴?是否涉及官商勾結與官官相護?以維護土地正義。

清水的三美路,業者辯稱是停車場的基地回填,請台中市農業局(農地利用管理科)、都市發展局說明:於該農地上興建停車場是否合法?該土地原本確實為農業使 用,此案填入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產品後方才欲變更為停車場使用用途,並非所有人「依土地容許使用項目使用」。若該土地確實為農業用地,該土地所有人已明顯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台中市政府應依法規裁罰。

在2010年10月環保署召開會議研議,與會學者專家一致認為農地使用涉及國家安全,建議農委會針對「大規模農地及保育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制定政策環評,一年就即將過去,請問本應積極保護農地的農委會是否接受該建議而有所積極作為?不只因工業侵入的大規模變更使用,發生在許多黑暗角落裡的農地消失面積絕對更為驚人,這些都是因為本土農業受忽視、農民受輕視、農地受污染,加上我們失去對於土地的珍惜!

本案農地在歷經當初先民的辛勤耕耘,如今落得以焚化爐底渣填築成停車場,怎不令人驚駭於人類文明發展至今竟可以演變成如此殘忍踐踏土地?又怎不令人唏噓於台灣的好土好地就這樣消失?更令人擔憂地,我們要如何善盡我們這一代人類必須保障維護一切物種生存環境的責任?

除農委會應嚴格把關保護愈來愈稀有的農地外,環保署也有責任修改焚化爐底碴再利用管理辦法與建立稽查制度,嚴禁焚化爐底碴進入農漁用地,才能保護農漁民及全民健康。

◎本文簡版刊載於10月10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9月5日 星期一

從台塑大火看台灣塑膠王國

作者:陳曼麗/看守台灣協會監事

王永慶先生號稱「台灣經營之神」,自2008年10月離開人間,留給世人最大的話題,一個是子女遺產繼承,一個是台塑一年七次大火。台塑的管理在王永慶過世後,就鬆散了嗎?

一年七次大火,雖然是燒在台塑廠房,但是人民卻更感到火大。

因為有塑膠王國在台灣,台灣塑膠產品氾濫,已到了無所不在。最近去看到很多學校的課桌椅,換成塑膠製品,壞了就丟棄,不用回收,全是垃圾。塑膠製品不耐用,壞了不能修,不像木製品可用三十年以上,即使壞了,五把椅子還能拼湊修成四把可用的椅子。當我們不再使用木頭椅子,木匠就消失了,他們是被塑膠淘汰 了。

早期,下大雨,從山上漂流下來很多塑膠袋、塑膠瓶,堵住水溝,塞住河川攔壩出水口,一大片的塑膠蔚為奇觀。現今雖有資源回收制度,但回收的塑膠種類就分六、七種,再生使用的成本高,去處有限。當塑膠用品不能源頭減量,我們就一直要收拾殘局。

塑膠不只用在每天的消耗品,在電視機、電腦、手機、手提包、摩托車、汽車也都可以見到。只是他們的壽命長一些,可能五年才淘汰,進入廢棄物的行列。塑膠已是很多台灣人的身邊物,用越多,這些百年不爛的物品,埋了體積龐大,燒了產生戴奧辛的空氣污染,增加現代人的風險。現在越來越多人在檢討塑膠的氾濫,以後 的人若考古到二十和二十一世紀,可能會挖出很多塑膠碗、塑膠盤、塑膠杯、塑膠瓶、塑膠衣褲、塑膠鞋……。再來看不到了,因為石油用罄,塑膠的原料沒有了, 大家開始再用回陶土和天然纖維。

塑膠王國的代價,可能就是塑膠氾濫吧!賺到金錢的是少數人,多數人生活水平降低,還要幫忙為這些製造出來的廢物,找地方儲存掩埋。

七場大火,停了台塑三十個廠房,在麥寮當地的住民,要求台塑儘快關廠,遠離麥寮。當地的農漁民,長期受到空氣污染,蛤蠣越長越小,生長 期間越來越長,當地 居民沒有受益,反而受害。當初台塑答應要蓋醫院,沒蓋;要促進當地產業發展,沒實現;要聘僱當地人作台塑員工,資格不符。居民吃夠了苦頭,可以想像當大火一件件燒起居民火大的情緒,如何澆熄!

塑膠物品製程污染多,使用不耐高溫,當作食物容器,滲出微量污染,長期使用造成身體生病,並有高致癌風險。最近二十年民眾對塑膠危害越來越知道,很多人開 始拒用或減用塑膠製品。在台塑管理頻頻出紕漏的情況下,我們期待台灣不再是塑膠王國,生產的塑膠數量越來越萎縮,消費者生活使用塑膠製品越來越減少,這才是全民之福!

本文簡版刊載於8月2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大肚溪重殤 政府無能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

1995年,聯合國環境署呼籲全球應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採取必要行動,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定義為「存在或堆積於動植物體內、在自然環境中長期循環的對人類有害的化學物質」。2004年5月17日公約正式生效,戴奧辛是首批列管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質之一。

1961年至1971年越戰間,美軍在越南投灑了1,900萬升的橙色落葉劑。橙色落葉劑含一級致癌物質戴奧辛,目前越南有一百多萬人 遭受著戴奧辛後遺症的煎熬。居民主要症狀有皮膚產生氯痤瘡、糖尿病、致癌、孕婦生出畸型兒、腦性麻痺等後代,同時越南有十萬名畸型兒受到戴奧辛的毒害。

1969年,位於台南市鹿耳門溪畔的台鹼安順廠開始生產五氯酚鈉,五氯酚鈉亦含有戴奧辛,戴奧辛污染了海水蓄水池、鹿耳門溪、竹筏港溪 的底泥,經由食物鏈導致該地有近二千人受到戴奧辛的毒害,台灣一般人血液戴奧辛含量均質約為20皮克,而長期在竹筏港溪捕魚的楊姓婦人血液戴奧辛竟高達 951皮克。目前中石化先編列了16.5億進行污染整治,但同時政府亦編列9年約20億的人道照護經費用於照顧受害居民。

1998年,台灣第六大河川的大肚溪(全長116公里,流域面積達3,062平方公里,又名烏溪),由於出海口生態豐富,而為農委會公 告為「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面積達4,136公頃。但隨著公共工程台61線公路的建設,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遂成為電弧爐煉鋼業爐碴與集塵灰任意 棄置的場所。台灣電弧爐煉鋼業大部份以廢鋼為原料,由於廢鋼來源複雜,同時常夾雜如烤漆、塑膠、橡膠等物質,故電弧爐煉鋼的集塵灰易含有超量的戴奧辛與重 金屬(約佔25%重量百分比),所以電弧爐煉鋼的集塵灰被環保署規範為有毒廢棄物。

2011年2月環保團體檢舉台61線162K與台17線間大肚溪河口沿岸彰化縣端之潮間帶,發現遭棄置的營建廢棄物、集塵灰與爐渣等有 害事業廢棄物。4月 7日本人又於台北召開記者會,公佈集塵灰檢測數據,確認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然而大量含有超量的戴奧辛與重金屬的集塵灰漲潮時被泡在水中,變成底泥的一部份,水漫流入後方的魚塭,但退潮時;水又從後方的魚塭急流而下,像小瀑布沖刷著集塵灰,顯而易懂的每天必有戴奧辛溶入大肚溪。戴奧辛與重金屬不但污染大肚 溪;也污染了附近的花生田。

我們要求環保署應稟持專業,立即先將泡水的集塵灰作緊急挖除。而環保署的回應是會持續積極督導協助彰化縣環保局辦理相關清除處理作業, 並已要求三河局要儘速清除;但事發至今已3個月,集塵灰還是泡在水裡。環保署與相關單位對電弧爐煉鋼業所產生的有毒廢棄物集塵灰疏於管理與稽查於前;確認為有毒廢棄物非法棄置後,卻還自我感覺良好又無危機處理能力,這是人民所信任的政府嗎?還是人民只能等到選舉時用選票來制裁這樣無能的政府?

⊙本文簡版刊載於5月23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

與有害僅一線之隔的環保標章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環保署於日前邀集相關廠商及公會召開「資源回收再利用建材環保標 章規格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修正草案重點為增訂產品應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戴奧辛管制標準及所添加之色母不得含環保署公告之毒性化學物質等,除了原標準 與環保署認為已經較為嚴謹的草案標準都大有問題外,也令人經覺原來環保標章竟是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另一個大漏洞。
正如環保署該草案總說明中所言,可再利用為建材的事業廢棄物「種 類眾多且成分複雜」,且其中不乏「以煉鋁、煉鋼、印刷電路板及金屬工業等製程危害性高之產業廢棄物作為原料」者,然而原標準僅區區七條,新草案也僅有十 條,而即使是新草案,也僅有三個條文跟所謂的標準有關係。訂定標準的環保署,連原料有那些、可能會含有哪些有害成份、若要製成所謂的「環保標章」產品,必 須去除那些成份、製程可能會產生什麼危害,必須如何預防、產品的使用與廢棄會不會有什麼危害,必須如何預防等都還搞不清楚,只是想當然爾地認為只要產品符 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中的毒性溶出試驗標準與戴奧辛含量標準(這規定在上述三條文中就佔了兩個條文),就是無害的產品,只要該產品還可以符合相關國家 標準,就可以取得環保標章。這樣的「環保」標章,未免也太廉價了;更嚴謹地說,這是欺騙民眾、偷天換日的行為。
首先,毒性溶出試驗不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標準的東西,不論是廢棄 物或是產品,絕對不等於無害。這標準是用來判斷廢棄物需不需要以非常嚴謹的方法來處理處置,但即使不是有害廢棄物的一般廢棄物,其處理處置仍需要符合許多 規定,比如若要埋在掩埋場,仍需要有兩層不透水布;只有少量的廢棄物,如枯枝稻草落葉等來自大自然的「廢棄物」,才不用擔心其隨便亂丟所產生的問題。今日 環保署以這種判斷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標準,來作為環保標章產品的認定標準,這種和「有害」僅有一線之隔的「環保」產品,民眾用得安心嗎?
更何況這些重金屬毒性溶出試驗標準與戴奧辛含量標準,長期以來被批評太過寬鬆,今日環保署竟以之做為普羅大眾眼中認為應該是無汙染的「環保標章」產品,未免太誇張了吧!
其次,這些建材可能含有高量的毒性物質,雖然短期間內不易溶出, 但在長期風吹日曬雨淋下仍會對環境造成風險,更令人擔心的是,日後當這些再生建材被拆除廢棄後,若沒有好好管制其流向,可能混入一般沙土或流布到環境中。 這些都是環保團體一直以來指控爐渣等事業廢棄物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的理由;如今換個「環保標章產品」的面貌,問題將更大。
這些高毒性含量的廢棄物,除非其經過適當的前處理將其所含毒性物 質去掉,否則必須如部份先進國家,嚴謹地與以處置或再利用;包括以其為原料的再生建材,其用途與整個生命周期的流向都要好好管控。這類的產品,根本不適合 給予環保標章,請環保署正視問題的根源,別再自欺欺人了。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淺談廢塑膠熱熔再生的污染(完整版)

作者: 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資源回收可算是環保署這十年來最得意的政績,資源回收率從十年前的不到10%,上升到目前的40%以上,環視全球各國,成績算是亮眼。這當然也要歸功於大多數民眾都能配合垃圾減量與分類,以及眾多投入收集、細分類與處理的民眾與業者。不過,除了把資源回收當作公益事業而投入的團體與個人外,從事回收與處理的業者,大多仍是為了生計且在經濟或技術層面處於弱勢者,若未能好好管理與輔導,其過程中所衍生的污染與噪音,將使得這個原本對社會有益的事業成為環境殺手;三、四十年前台南灣裡的廢五金回收所造成的戴奧辛與重金屬污染,殷鑑不遠。
以廢塑膠為例,去年國內有一篇發表於《化學界》(Chemosphere)的研究報告指出,不論是廢PE/PP或廢PVC塑膠的熱熔處理工廠,都會產生嚴重異味,且其所有檢測對象的工廠下風周界處之異味,均超過環保署標準的2-5倍。而異味中的污染物質,若是處理廢PE/PP者,以甲苯、乙苯、4-甲基-2-戊酮、甲基丙基酸甲酯、丙烯醛等揮發性有機物為主,另外還能測得一些多環芳香烴,且其廠內濃度是周界濃度的20倍;若是處理廢PVC者,則可測得氯乙烯、氯仿、三氯乙烯等16種可怕的有機氯化物。
這也難怪有民眾一直對這些廢塑膠處理工廠抱怨連連。或許有人會質疑,我國的四合一回收制度不是要求這些處理商要符合設施標準方予以補貼嗎?然而四合一回收制度下的處理商,只是將廢塑膠產品破碎,然後交由這些則是根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方式在運作的廢塑膠熱熔處理業者,而經濟部對廢塑膠的再利用管理方式則只是要求這些再利用機構必須要領有工廠登記證,對其處理設施完全沒有訂定標準;另外環保署空污法雖有公告這些業者須申請空污操作許可證,但顯然沒有發揮作用。
根據該篇研究報告,大多數業者僅有使用濾網,因此未能去除這些氣狀污染物與臭味。而根據我們的瞭解,桃園有一家業者因屢屢受到附近民眾檢舉,而接受縣府介紹的技術服務團輔導改善,結果花了兩百萬裝了一個小型水洗塔,但附近民眾卻受不了打電話來告訴我們,「沒有用,更臭!」原因在於這些是揮發性有機物,大多不太溶於水,這是非常基本的化學常識,水洗塔頂多只可去除附著於懸浮微粒上或具部分水溶性的少數有機物。真令人難以相信這改善方案是出自公部門介紹、且以學者為主的技術服務團,也完全不知該業者如何取得空污的操作許可證,縣環保局的審查能力也有待加強。
在業者與地方政府能力皆不足的情形下,該是主要為化工與環工背景的經濟部及環保署,好好訂定標準,讓業者與地方政府有所依循的時候了。此外,常見政府對大企業毫不手軟地給予補貼,對這些真正需要輔導、且是社會真正需要的中小型業者卻不聞不問,也令人難平。經濟部與環保署除應協助這些業者改善污染防制設施外,並應協助他們遷移到工業區或已經飽和封閉復育中且地處偏僻的掩埋場址,畢竟空污或可改善,擾人的噪音卻較難避免。
當然,輔導這些業者所需經費,請向廢塑膠產品的責任業者徵收,讓濫用塑膠而造成社會必須忙碌於廢塑膠回收工作的責任業者來付費,讓這些責任業者的責任延伸到這些真正讓廢塑膠再生的處理業者(如此才能讓這些外部成本內部化在產品價格中),方是正軌。
至於整個生命週期都有危害且危害均不可小覤的PVC材質,則請儘速淘汰,莫讓從事廢塑膠熱熔再生的業者、勞工及附近居民們有接觸有機氯化物的機會吧!
參考資料:Tsai, C.-J., et al., (2009).The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odor, volatile organochlorinated compounds and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emitted from plastic waste recycling plants. Chemosphere 74: 1104–1110

2010年6月30日 星期三

中國真的是全球第一的後果

作者: 金心(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中國的人口約十三億餘人,占世界人口約五分之一。據說中國已是世界第三大經濟體了,我想,全世界各國「剉在等」吧。
 中國是世界上第一大水泥生產國,在2003年生產水泥產量約七億噸餘,2006年增加到12億噸了。水泥的生產是很耗費能源的,且排放多量的二氧化碳,中國的水泥製程排放的二氧化碳,據估計占中國排放的9。中國的鋼產量和消耗量居全世界之冠(排第一),其產量約達6億噸,尚且每年出口達約5,000萬噸。中國的鋁產量居世界第一,其生產量在2003年為550萬噸,2006年為934萬噸,成長為其兩倍。中國的銅消耗量也是世界第一,2006年進口了206萬噸,巨大的消費量導致2006年世界銅價飆漲、期貨價格漲逾50%。在環境上的後果,大量能源(煤等)的使用、大量溫室氣體及空氣污染物的排放,來自中國的汞排放量占全球的一半。另外,煤礦開採引起的污染問題及勞工安全,也是嚴重問題。
 中國生產的電子產品居世界之冠(台商也占了一些吧?但應稱為「中國的台商」、還是「台灣的台商」?恐怕是前者)。2006年對美國出口就達780億美元。2003年製造了約7,000萬台DVD播放機,全球市占率達七成;2005年製造了約300萬台電動機車,全球市占達一半以上;甚至中國每年製造的情趣商品也占全球一半以上(是大家在玩弄中國,還是中國在玩弄世界?)。
 中國的農產品產量也常居世界之冠,大蒜產量占全球的75%;疏菜產量占全球的50%;水果產量占全球的15%;蘋果產量占全球的47%;棉花、奶粉、羊奶產量為世界第一;中國也是世界第一的稻米(2005年一億八千萬噸)、小麥(九千六百萬噸)生產國;中國生產和消耗的菜籽油是世界第一,占全球的三分之一;中國養殖的雞占全世界25%;中國養殖的鴨占全世界65%;中國養殖的鵝占全世界87;中國的農業生產每年需使用逾120萬噸農藥;中國消耗了全球35%的肥料(每年約使用4,100萬噸);雖然中國的肥料產量占全球的30%,還得進口約1,200萬噸(2006年)的肥料。以上數字表示中國的農業生產能量,一方表示其內部的需求量,但也包括有的項目尚需進口、及部分出口。大量的禽類養殖,成為禽流感的溫床;農藥與肥料的過度使用及流失,都將對土壤及水資源造成污染。
中國的人口約占全球的五分之一,可利用土地卻只占全球十分之一,但中國的耕地至少有1,000萬公頃遭污染,占其全國土地的十分之一,包括酸化、(受重金屬污染)毒化、土地侵蝕、沙漠化及轉移用途。持續的沙漠化,於2006年春(四月),漠北及北京發生近五年來最嚴重沙塵暴,影響對日、韓及台灣等。即使說中國政府採取了一些環保策略,也常是有問題的,如綠化或植樹運動,二十五年來種下了500億棵樹,這些樹逾三分之二是針葉樹,由於單一樹種成林,沒有生物可以住在裏面,無生物多樣性,植物對疾病的抵抗力弱,保水及土壤握持力不佳、土壤侵蝕速度大增,自然林地加速消失等負面後果。
 中國興建大量的發電廠,並以燃煤為主(占九成)。中國電廠的排放,一氧化氮排放量占全球的八成,二氧化硫占四成四,二氧化碳占二成六(約62億公噸,已為世界第一,已稍高過美國),全中國用煤量達20億噸。中國將近一半的石油仰賴進口,年約1億4,500萬噸。急速的都市化、大興土木、巨大巨量的建築工程,也是環境問題根源之一,據估計,建築業消耗的能源,占了總能源消耗的二成七。但若細心檢討,大多數建築根本不必要。
 為增加水力發電,中國建造了約八萬五千座水壩,把大小江河柔腸寸斷。如黃河的三門峽水庫興建完後,自 1972年黃河開始斷流,到1997年斷流222天;黃河每年有約三分之二的日子斷流。2003年長江三峽大壩開始蓄水以後,流量改變,江水中氧含量、氮含量、泥沙、溫度發生改變,水中珍稀生物(如白豚)明顯減少、趨於滅絕。中國各大小河川的水污染嚴重,連帶影響海洋,造成海岸污染。其所輸送的水量、泥沙、水污染物質,也影響到河口的水質及海洋生態。不管是黃河、長江、珠江,河水中所含的大量氮、有機物,導致近海出現紅潮…。
 另由於上游的開發、森林的砍伐,影響河川水源,於1998年長江流域發生特大洪水,損失巨大。加上沿岸開發區污水不斷排入,影響水質,也恐影響中國的水源供給。2006年5月廣西地區發生大旱,影響廣大地區、人民、及下游水源供應。
 中國所達成的所謂「巨大經濟成長」的成就,其後果的負面環境衝擊代價,為全球性規模,包括影響中國自己,大家拭目以觀、世界各國「剉在等」吧。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黑心道路:爐碴換土方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台南市社區大學自然與環境學程召集人

台61線位於從將軍鄉馬沙溝至七股鄉十份村的台南大學預定地主線道下方,總長度約15公里。根據台南縣環保局抽驗結果,295.82公里橋墩土堤的爐碴樣本,重金屬鉛的檢測值為8.39PPM,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5PPM,其餘地下水、土壤、魚塭水質均符合標準。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表示,環保局目前正在確認爐碴的來源,以查明施工期間營造廠所購置種類及數量,是否符合當時相關法令規定。
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兩次記者會似乎有意無意的引導媒體要忽略,台61線為何土方會被換成爐碴的嚴重問題?更何況公路總局已承認,民國九十年起施工的時候,廠商並沒有申請要以廢爐碴來回填路基。既然廠商為沒申請再利用,但整個工程幾乎全是使用爐碴,已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年環保署調查爐碴鴨等七個污染場址,其調查報告指出因部份場址,並無申請再利用證明,所以七個場址皆違反廢清法。這難道是一國兩治嗎?既然申請是土方,為何台南縣環保局並未以土污法去做總量分析以釐清是否是土壤,而是以廢清法作溶出實驗去判讀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但卻不認定這些爐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前後矛盾。同時根據經濟部再利用管理辦法,爐碴再利用於道路工程粒料及工程填地材料用途者,應先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其交流道預定工程,現堆置許多巨大爐碴,最大一顆竟達153公分,顯然未經破碎、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已明顯違反再利用標準,而違反再利用標準就是違反廢清法。
公路總局第二工務段段長蔣武山對於台61線為何出現爐碴卻表示「那已經10年了,我們不知道。」更是離譜。級配粒料需小於10公分,為何會有153公分的爐碴?為何整條道路的地基如此輕易的被偷天換日,土方全被換成爐碴,如同貍貓換太子,公路總局說不知道。公路總局是如何驗收與監工?為何包商關關難過卻關關過?公路總局不但施毒於民,並浪費民脂民膏,交通部長有責任公開向人民報告,並向人民道歉。
七股是台南縣最美麗的故鄉,也隸屬於台江國家公園,歐盟於2004年8月31日公佈,水道豐富的地區與易淹水地區不得使用爐碴。而台61線公共工程因施工不當,導致多處爐碴直接與水接觸。台61線公共工程竟帶給這個生態敏感區如此狂亂的憂傷。同時附近居民在台61線現場,竟還撿到含世紀之毒戴奧辛的集塵灰,我們也不禁質疑鋼鐵業老板的社會責任與道德良知竟然如此低落?而面對這麼沒有良心的廠商,廢清法對再利用的廢棄物流向管制卻如此寬鬆,這環保署廢管處要負起最大責任。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中國的崛起,就是全球環境災難的崛起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近年全球環境災難頻仍、且越趨嚴重,與中國的經濟急遽發展,有直接的關係。中國的環境災難,直接影響到期國內生活環境,也會影響及全球環境。中國經濟發展的後果,大家不會「錯過」。
中國在2000年製造了一億噸垃圾。2004年光是城市就製造了1億9千噸垃圾。依政府估計,到2020年中國一年的垃圾量會達4億噸。約是全世界在1997年垃圾量的總和。中國六成垃圾來自50多個人口聚集的城市。城市居民每人每天約製造垃圾量1.2公斤(約達到國際水準了。台灣於1998年最高,為1.14公斤)。估計其垃圾量年成長率約為7%,這是接近其經濟成長率的一個可怕數字;且其基底是14億人口的國家。即使廢棄物在中國是一大環境問題,但中國仍大量進口各國的廢棄物,如電子廢棄物、高科技垃圾等。
這些垃圾七成以掩埋法處理,故需大量的掩埋場土地,並造成污染及環境的負擔(如土壤污染、排放甲烷)。目前約一成的垃圾以焚化處理,中國建設部門打算提高到三成,但焚化爐會排放戴奧辛,此舉將增加全球的戴奧辛排放量,其會隨著大氣飄送,污染到台灣及全球環境。
垃圾或污染的根由,來自大量的消費。比如,據估計,2007年中國手機銷售達1億5千萬支。在經過平均21個月的使用期,舊手機就淘汰了。垃圾中,包括包裝材、廚餘、各種容器、塑膠袋、保麗龍、甚至紙便當盒等消費性廢棄物。當然,這廢棄物問題是可減緩的,如垃圾分類回收、電子產品回收制度的建立、加強源頭污染控制等,甚至如清潔生產技術、綠色消費的推動。但看起來,這只是減緩問題的速度、延後問題的爆發而已。
中國龐大的燃煤消耗導致全球環境、生態系統面臨最大的威脅。中國的能源需求70%來自煤炭。2003年中國用掉10億噸煤炭,目前則增加到20億噸(年成長率約13)。燃煤引起嚴重的空氣污染;在全世界污染最嚴重的十個城市中,中國的城市因燃燒煤炭而占了五個。燃煤引起的酸雨已覆蓋三到四成中國的土地。燃煤也排放二氧化碳溫室氣體,也排放汞、氟等有害物。估計中國的汞排放,占全球排放量的一半。2007年的一些報告,已提出中國是溫室氣體排放的最大國家,中國卻一直自我辯解。中國的沙漠化程度每年增加12%,導致亞洲近年更嚴重的沙塵暴。
為了支持經濟,中國單在2006年的開發電力就新增發電容量1億千瓦。新興的發電廠有九成是以火力發電。雖以中國的水力發電占其總發電電力的一成四,但可想見,水力發電工程及其對水源的攔蓄(包括長江三峽)會對環境造成破壞及威脅。
中國的水,是個大問題,包括洪水、缺水、水污染。在全球水資源方面,亞洲一半的冰河、全球15%的冰原集中在中國,對全球的環境健康及水源供應,影響甚大。有驚人的預測謂:2050年有約六成、2100年全部的中國冰河將消失。以喜瑪拉雅山脈為河川源頭的亞洲諸條大河,包括印度的恆河、東南亞的亞魯藏布江、薩爾溫江、湄公河等的水源,都將受到嚴重的影響。
中國的經濟發展,正在污染全球環境。他們不記取西方經濟發展的教訓,反而重蹈覆轍,並一直自我辯解,同時以此要脅、謀取利益。中國的崛起、其經濟的極度發展,啟動了全球的環境災難,並將隨而更為惡化,若大家沒有正視此問題趨勢的話。
註:部分資料參考自《中國無法偉大的五十個理由》,謝佩玟譯,左岸文化事業,2009

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請環署正視現行戴奧辛排放檢測機制的缺失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一月中旬,高雄檢調人員查出兩公司涉嫌以低於合格標準值3倍的活性碳,提供焚化廠使用,前後長達六年,事件爆發後舉國嘩然,對於這幾年來各地焚化爐到底排放了多少戴奧辛表達憂心,而環保署竟還對外表示,「焚化爐戴奧辛每年檢測量兩次,無異樣」,「焚化爐高溫可破壞戴奧辛」,意圖粉飾太平!若焚化爐高溫可破壞戴奧辛,為何焚化爐還要噴入活性碳吸附戴奧辛?為何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中仍含有高量的戴奧辛?而每年兩次的戴奧辛排放檢測,真的可以代表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情形?環保署不從該事件中好好檢討現行焚化爐戴奧辛檢測機制的缺失及如何改善,只是一味辯解,令人遺憾!

戴奧辛由於是世紀之毒,所以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也訂得相當低,為0.1 ng/Nm3(標準狀態下每立方米的廢氣只能有0.1奈克的戴奧辛),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檢測基本上是很微量的檢測,無法像其他污染物般,有儀器可以裝在煙道上做即時的監測,而是人工採樣後送到實驗室進行檢驗。

然而,採樣人員要進到廠內的煙囪上採樣,必須先通知廠方,這是工廠安全管理的不得不然,卻也因此讓廠方有「操縱」戴奧辛排放的空間。廠方可在採樣人員要來檢測的那一天,挑成分比較單純的垃圾,特別把垃圾破碎攪拌,然後多噴一些活性碳,以免戴奧辛排放超過標準,因此若是在這種特意操縱下的戴奧辛排放檢測,一年檢測再多次,都沒有代表性;即使廠方沒有特意操縱,一年兩天的戴奧辛檢測值,是否就能代表其餘三百餘日的戴奧辛排放量,也大有疑慮。以這次低品質的活性碳,二十家焚化廠用了六年,竟然都無法透過檢測數據來判別其品質,即可見一斑。

然而,這問題並非無解。戴奧辛雖無法連續監測,卻可連續採樣:市面上早已有一種戴奧辛連續採樣設備,可以裝在焚化爐煙囪上,進行長達數星期的採樣。由於採樣時間久,因此不僅戴奧辛的排放檢測更具代表性,也會讓廠方在操作焚化廠時更戰戰兢兢,不能像原來那樣,只在採樣那一天特別避免戴奧辛的產生,而是要時時刻刻從進廠垃圾品質管理(比如避免PVC等含氯物質以及其他不適燃物質進廠)、垃圾破碎攪拌、到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操作維護,都要嚴加注意。

北投焚化爐曾試裝過這種設備,試驗期過後即拆掉不再用,環保署稱是因為其精密度不穩定,暫不考慮使用;然而事實剛好相反,因為連續採樣設備的採樣量大,更可減少因為微量檢測的誤差,而且這種設備在比利時、德國、英國、芬蘭等國已有良好操作實蹟。難道是台北市府怕裝了以後,很難通過戴奧辛排放標準?不過,以民眾健康與環境保護為前提下,環保署與各縣市環保局不應有這種心態,否則與一般民間業者何異?!

比利時曾有數座焚化廠在安裝這種連續採樣設備後,發現戴奧辛排放量為原本的6小時採樣檢測值的30-50餘倍,為此而關掉其中3座焚化廠,其餘焚化廠也因此力圖改善,方才通過嚴格的戴奧辛排放標準。希望環保署能效法比利時官方,正視現行戴奧辛檢測機制原本就存在的缺點,要求各戴奧辛排放源應安裝這種連續採樣設備,而不應再以漂亮而毫無意義的戴奧辛檢測數據來愚弄老百姓,否則保障環境與民眾健康的戴奧辛檢驗機制也形同虛設。

當然,不論是活性碳或連續採樣設備,皆是末端管制手段,只能減少戴奧辛排放到大氣中的量,但仍有令人頭痛的飛灰要處理;要消除戴奧辛,正本清源之道仍是要從源頭做起,比如加強垃圾源頭減量、分類與回收,限制PVC產品的使用,禁止PVC等含氯物質進入焚化廠,迨達到零廢棄、零焚化、零掩埋的目標,也就不會有戴奧辛的產生了。而這正是環保署要努力之處,應把精力用來避免問題的產生,而非用於美化掩飾問題的存在。

2009年5月7日 星期四

讓拾荒成為有尊嚴的工作

作者:沈弘文(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上個月,前立委王雪峰與她的先生王作良從事拾荒的話題,成為一時的媒體風潮。媒體報導的焦點往往擺在新聞性上面。是的,王雪峰過去是立法院亮麗的漂亮寶貝,他們夫婦更擁有令人欣羨的學歷,王雪峰的學歷為台大法律系學士與康乃爾大學法律碩士,而她的先生則是台大醫學系畢業。這樣的一對高學歷夫妻,如今卻從事拾荒工作,以世俗社會價值而言,的確反差很大,難怪會被當成聳動的新聞來報導。

但是,從環保產業的角度,拾荒與許多的環保產業從業工作者(如污水處理廠的工程師)所做的都是類似性質的工作,都是在幫忙降低社會所製造的污染,對於社會的貢獻並沒有高低之分,真正的區別反而是在收入上 - 拾荒者所獲得的酬勞是相當的微薄。

依照「資源循環利用」的精神,比起很多管末處理的環保工作,拾荒反而是更環保。資源再利用法中就提到:「為達成資源永續利用,在可行之技術及經濟為基礎下,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套上專業名詞,拾荒其實就是進行物質再使用與再生利用的一個流程;依據這個條文的精神,比起能源回收與妥善處理,拾荒更符合二十一世紀的環保思潮。

因此,台灣社會如果把王雪峰事件不僅僅當成一個茶餘飯後的新聞,或者不是只想到如何幫王雪峰夫婦找到更「高級」的工作;而能進一步省思到如何把拾荒者當成環保產業的從業人員?如何把拾荒當成有尊嚴的工作?進而去建立制度來落實對拾荒者的工作保障,那這個新聞事件的社會意義就相當的大。

要讓拾荒成為有尊嚴的工作,要回到提高其經濟條件做起,首先要提供拾荒者基本生活條件的保障,其次要提高拾荒者的收入。政府可以做的是對於繳不起國民年金的拾荒者,應該檢討可以提供怎樣的保障?目前環保署基管會提供近千名臨時工名額來雇用拾荒者,畢竟僧多粥少,不是解決整體問題的作法。

宗教團體則必須重新檢討是否還是要延續過去的作法,鼓勵信徒去當資源回收的義工。在1990年代,宗教團體鼓勵信徒做資源回收,這對於回收觀念的普及化與提高資源回收的社會觀感,有著非常重要的貢獻。

但是,隨著社經環境的變遷,尤其是2008經濟風暴更造成失業率的升高,在王雪峰新聞事件已經反映出從事資源回收是失業者找到收入來源的一個選項。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宗教團體是可以針對過去的作法進行調整,慢慢地從資源回收工作中功成身退,轉而鼓勵信徒推動其他更需要愛心與關懷的環保工作,而把拾荒工作留給更需要這份工作機會的人。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犧牲公共利益的垃圾焚化政策

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國片「海角七號」著名的台詞:『飯店要BOT,山也要BOT,連海也要給我BOT』,道盡了政府藉用BOT制度將原本是全民共管共享的共有資源,轉為私人企業營利搖錢樹的不當。而我國率先實施這制度的,其實是環保署推動的垃圾焚化政策。環保署原於1990年規劃了21座公設的大型垃圾焚化廠,復於1996 年以「縣(市)政府未能適時提供建廠用地,以及協調溝通民意,排除民眾抗爭,致使建廠工作受阻,影響年度預算執行至鉅。為加速推動垃圾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爰遵照院長對垃圾焚化廠應以鼓勵民間興建及營運為終極目標之裁示」為由,制定了以BOO/BOT為推動模式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再規劃了15座大型垃圾焚化廠。

根據廢清法的精神,生活垃圾的處理,原是產生垃圾的大眾們,授權政府統一執行的共同責任。而廣義而言,這些垃圾也算是大眾與後代子孫的共有資源,政府原有義務,以最適當的方式,藉由源頭減量與減毒、分類、回收、再使用與再利用等策略,來盡力保存這些共有資源,然而這些公僕們卻為了自己方便,以掩埋與焚化等破壞共有資源的方式來行使其垃圾處理的責任,在遇到民眾抗爭時,不思此實乃焚化政策的不當所致,反以此理由,引進了以營利為目的的財團,以遂行其公部門的「私」意志,不顧民意,莫此為甚。

而為了「鼓勵」財團,該BOO/BOT推動方案不只提供財團優惠貸款,更以垃圾保證量來保障財團的「合理利潤」,也就是保證提供一定量的「共有資源」供財團發電賺錢,而當「共有資源」不如預期時,也保證給付財團用來破壞這些「共有資源」所需的焚化處理費。這種慷全民之慨、保障財團完全無營運風險的政策,不就是圖利嗎?

更讓人不解的是,環保署提供縣市政府的制式合約,將此種涉及公共利益、並具公法上法律關係(依廢清法第14條,執行機關得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執行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的事務以私法契約訂定,更損及了社會大眾的權益,包括縣市政府若因繼續執行合約反有違公共利益者而終止合約時,即算是違約,必須賠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外,且必須賠償廠商操作營運期間(20年)「預期可得利潤」,而不是循行政程序法第146條來終止合約,只須賠償廠商因此所受之財產損失;以及當有合約爭議時,須循仲裁機制,而非循有上訴機會、較有公信力且較會考慮公共利益的行政訴訟機制。

據報導,林內焚化廠因為縣政府於2006年8月以廠商重大違約為由終止合約,因廠商不服而循仲裁解決雙方爭議,結果仲裁庭於今年9月判雲林縣政府須賠償廠商29億,即包括1.32億的預期可得利潤。儘管仲裁結果不盡合理,雲林縣府卻苦無撤仲機會,又因財政困難而不得已求助於環保署,而環署提供縣府補助的前提卻是林內焚化廠必須依BOO/BOT推動方案繼續營運,而不思雲林縣政府之所以會陷入此困境,難道不是環保署BOO/BOT推動方案設計的不當所致?環保署難道不須為其錯誤的、圖利的政策負責?

何況雲林縣垃圾清運量只剩300噸左右、而全國其他焚化廠垃圾量亦是相當不足;在可焚化垃圾量只約林內廠處理容量一半的情況下,繼續營運除必須再養一批人來操作該焚化廠外,也可能導致大量事業廢棄物的引入或因為找不到足夠垃圾而開開停停,這兩種情況均會導致污染的增加,而各焚化廠大搶垃圾的結果也會導致管理鬆散及部份未能提供保證垃圾量的縣市必須虛擲垃圾處理費,因此林內廠繼續營運反不符合公共利益。難道環保署可閉著眼忽略這明顯的事實?請環保署勇於為早年的錯誤政策扛下責任,協助雲林縣府付清林內廠的賠償金額,並讓該焚化廠停止營運,轉作廢棄物管理政策的歷史博物管與環境教育館,以29億的代價來警惕公務部門,施政應考慮公平正義,並應隨時調整腳步,以大眾利益為依歸,而非抱著錯誤政策直闖死胡同。

2008年9月22日 星期一

衛生紙分類

作者:許惠悰(中國醫藥大學助理教授)

廁所裡擦便便的衛生紙到底丟馬桶好,還是丟在放在馬桶旁邊的垃圾桶好呢?網路裡有很多文章與評論在討論這個議題,畢竟和全世界其他先進國家比較起來,台灣的作法似乎與他們有所差別,絕大多數先進的國家,都是選擇前者,只有台灣採取後者的作法。

記得去日本旅遊的時候,導遊很慎重的告誡我們,日本人的作法,將使用過後的衛生紙丟入馬桶沖掉,這是一種禮貌。問題是,台灣公共場所之廁所卻總是提醒國人,不要將衛生紙丟入馬桶,以免造成阻塞。同樣的一個動作,在日本是禮貌,在台灣卻成為沒有公德心的行為了,為什麼認知的差異如此大呢?

仔細的思考如廁的行為,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應該有共同的感想,進入廁所後看到馬桶旁邊的垃圾桶,如果裡面是滿滿的衛生紙,有的還沾有黃黃的便便,那種感覺的確是段不愉快的經驗。所以,國外的作為是將這段產生不愉快的產品,用馬桶裡的水,將之沖洗掉,使得後來之人可以不用為前人所遺留的污穢之物困擾。

根據網路上某篇文章訪談了金百利克拉克家庭用紙事業部陳忠民協理,他表示面紙和衛生紙的差別在於,面紙是為了提供擦拭臉部、汗水,故面紙裡面有添加溼強劑與長纖維,以強化面紙,使其不容易破掉,而衛生紙裡面沒有,所以衛生紙遇到水較容易離散、分解。所以面紙不建議丟入馬通沖掉,因為較容易產生堵塞的情形。

環保署的說法,衛生紙使用後投入馬桶,雖方便解決部分個人如廁舒適問題,但考量我國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約18%,近六成家戶仍以化糞池處理產生之糞尿污水,但化糞池處理效率普遍不佳,衛生紙投入後除會溶解增加污水污染濃度,造成整體河川水體水質惡化,亦因化糞池僅有厭氧處理作用,也會產生溫室氣體甲烷的排放。其次,如衛生紙進入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仍需以馬達加壓輸送,也會造成能量消耗。此外,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亦要耗費能源。反之,如採目前的焚化處理,因衛生紙屬高熱質廢棄物,經焚化後可增加發電量及熱值回收,將有助於整體節能效果。另考量國人使用習慣,廁所普遍設有垃圾桶用以丟棄面紙、生理用品、擦手紙、尿布等,並不因將衛生紙投入馬桶而減少垃圾桶設置。考量環境衛生及民眾觀感問題,環保署建議,廁所內可設置加蓋垃圾桶,並定期打掃清理,避免垃圾滿溢。

綜合這些說法,我覺得其實這是台灣邁向進步國家過成中很好的一個開始。透過這次網路之間熱烈的討論,似乎我們都很清楚,問題的癥結在於是那一種衛生紙可以丟入馬桶?到底含多少百分比以下長纖維的衛生紙可以丟?所以,我建議,政府部門不妨與生產衛生紙的造紙公司協商,將這些資訊清楚的列在他們的產品上,如此消費者就可以按照正確的使用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