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請環署正視現行戴奧辛排放檢測機制的缺失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一月中旬,高雄檢調人員查出兩公司涉嫌以低於合格標準值3倍的活性碳,提供焚化廠使用,前後長達六年,事件爆發後舉國嘩然,對於這幾年來各地焚化爐到底排放了多少戴奧辛表達憂心,而環保署竟還對外表示,「焚化爐戴奧辛每年檢測量兩次,無異樣」,「焚化爐高溫可破壞戴奧辛」,意圖粉飾太平!若焚化爐高溫可破壞戴奧辛,為何焚化爐還要噴入活性碳吸附戴奧辛?為何焚化爐所產生的飛灰中仍含有高量的戴奧辛?而每年兩次的戴奧辛排放檢測,真的可以代表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情形?環保署不從該事件中好好檢討現行焚化爐戴奧辛檢測機制的缺失及如何改善,只是一味辯解,令人遺憾!

戴奧辛由於是世紀之毒,所以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也訂得相當低,為0.1 ng/Nm3(標準狀態下每立方米的廢氣只能有0.1奈克的戴奧辛),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檢測基本上是很微量的檢測,無法像其他污染物般,有儀器可以裝在煙道上做即時的監測,而是人工採樣後送到實驗室進行檢驗。

然而,採樣人員要進到廠內的煙囪上採樣,必須先通知廠方,這是工廠安全管理的不得不然,卻也因此讓廠方有「操縱」戴奧辛排放的空間。廠方可在採樣人員要來檢測的那一天,挑成分比較單純的垃圾,特別把垃圾破碎攪拌,然後多噴一些活性碳,以免戴奧辛排放超過標準,因此若是在這種特意操縱下的戴奧辛排放檢測,一年檢測再多次,都沒有代表性;即使廠方沒有特意操縱,一年兩天的戴奧辛檢測值,是否就能代表其餘三百餘日的戴奧辛排放量,也大有疑慮。以這次低品質的活性碳,二十家焚化廠用了六年,竟然都無法透過檢測數據來判別其品質,即可見一斑。

然而,這問題並非無解。戴奧辛雖無法連續監測,卻可連續採樣:市面上早已有一種戴奧辛連續採樣設備,可以裝在焚化爐煙囪上,進行長達數星期的採樣。由於採樣時間久,因此不僅戴奧辛的排放檢測更具代表性,也會讓廠方在操作焚化廠時更戰戰兢兢,不能像原來那樣,只在採樣那一天特別避免戴奧辛的產生,而是要時時刻刻從進廠垃圾品質管理(比如避免PVC等含氯物質以及其他不適燃物質進廠)、垃圾破碎攪拌、到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操作維護,都要嚴加注意。

北投焚化爐曾試裝過這種設備,試驗期過後即拆掉不再用,環保署稱是因為其精密度不穩定,暫不考慮使用;然而事實剛好相反,因為連續採樣設備的採樣量大,更可減少因為微量檢測的誤差,而且這種設備在比利時、德國、英國、芬蘭等國已有良好操作實蹟。難道是台北市府怕裝了以後,很難通過戴奧辛排放標準?不過,以民眾健康與環境保護為前提下,環保署與各縣市環保局不應有這種心態,否則與一般民間業者何異?!

比利時曾有數座焚化廠在安裝這種連續採樣設備後,發現戴奧辛排放量為原本的6小時採樣檢測值的30-50餘倍,為此而關掉其中3座焚化廠,其餘焚化廠也因此力圖改善,方才通過嚴格的戴奧辛排放標準。希望環保署能效法比利時官方,正視現行戴奧辛檢測機制原本就存在的缺點,要求各戴奧辛排放源應安裝這種連續採樣設備,而不應再以漂亮而毫無意義的戴奧辛檢測數據來愚弄老百姓,否則保障環境與民眾健康的戴奧辛檢驗機制也形同虛設。

當然,不論是活性碳或連續採樣設備,皆是末端管制手段,只能減少戴奧辛排放到大氣中的量,但仍有令人頭痛的飛灰要處理;要消除戴奧辛,正本清源之道仍是要從源頭做起,比如加強垃圾源頭減量、分類與回收,限制PVC產品的使用,禁止PVC等含氯物質進入焚化廠,迨達到零廢棄、零焚化、零掩埋的目標,也就不會有戴奧辛的產生了。而這正是環保署要努力之處,應把精力用來避免問題的產生,而非用於美化掩飾問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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