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8日 星期五

焚化幽靈RDF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雖然環保署於去年宣布停建花蓮、南投、澎湖等三座焚化廠,並喊出了「零廢棄、全回收」的口號,然而根據了解,環保署在花蓮與澎湖等地,又規劃了RDF(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設施,以取代焚化爐的興建。

所謂的RDF設施,是以破碎、分選等設備將垃圾中的金屬等不可燃物分選出來後,再經過乾燥、混合添加劑及成型等程序,將垃圾中的可燃物如紙與塑膠等製成錠型燃料。其主要的著眼點,是要「回收」這些可燃物的熱能,講白一點,就是垃圾焚化。

積極推廣RDF設施的官員或廠商(包括工研院),宣稱這些固態廢棄物衍生燃料具有高熱值、可儲存、易輸送、性質均勻、燃燒穩定以及低污染等諸多優點,並可取代燃煤;然而,由於這些燃料並沒有完全排除垃圾中的有害物質,尤其是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與所有塑膠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的添加劑,因此其燃燒後產生的污染,與一般的垃圾焚化,其實相差無幾。再者,以RDF取代部分燃煤的燃燒設施,如發電廠與水泥窯,並沒有因此而加強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因此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將更甚於未燒RDF時。

從環保署在沒有焚化廠的縣市規劃RDF設施,在有焚化廠的縣市推動垃圾全分類廠的作為來看,我們可以了解,環保署一直未忘情於垃圾焚化,一直鍾情於以工程技術來面對廢棄物的處理。濫花人民的納稅錢,補助地方蓋了一個又一個大而無當的設施,卻又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蓋焚化爐時,說要解決掩埋場不足的問題;要蓋掩埋場時,說原來焚化還是有灰渣要掩埋;要蓋RDF廠時,說要以RDF來取代燃煤,可是卻未說RDF取代了燃煤後,二氧化碳的排放並未減少,戴奧辛與重金屬的污染排放反而增多,而且RDF燃燒後還會有比煤灰更毒的灰渣問題。這就是環保署的把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讓風險由一處轉移到另一處,然後他們就有源源不絕的環保工程可以進行。

其實,只要要求民眾將廚餘與其他垃圾分開來,不讓廚餘玷汙紙類與塑膠等這些原本就可以回收的「可燃物」,就可發現哪有什麼垃圾是需要焚化的,RDF等焚化設施自無必要。要達到零廢棄,需要的是整體的思考規劃,並運用適當的政策工具,如污染者付費、生產者延伸責任制等。環保署捨此正途不為,卻以一連串的口號來掩護其毫無節制的設施興建,讓焚化幽靈持續盤據我國的廢棄物政策,若說沒有圖利廠商之謀,何人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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