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堪虧損?還是以退為進?
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發稿單位】:美濃環保聯盟
又來了!從來沒通過戴奧辛檢測的美濃焚化爐,原訂六月十日依法進行第二階段檢測,日友公司以垃圾不足為由停止運轉規避,並對外宣稱是因縣府積欠上億的款項,再加上每天只有燒三十來噸的家庭垃圾,導致其不敷成本(原爐體設計為日燒100--130噸),因此決定在本月六日停收美濃鎮垃圾,並從八日凌晨停止焚化爐運轉。
美濃的家庭垃圾從來只有三十幾噸,本來就沒必要設置日燒一百噸的焚化爐,難道垃圾量不足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恰巧在戴奧辛檢測前需要停爐?一連串的事件,不只讓鄉親摸不著頭緒,更因為廠方宣傳的誤導,以為美濃小型焚化爐即將離我們遠去。
在此,我們針對幾個的問題的對答,來幫助鄉親認清美濃小型焚化爐現階段問題的來龍去脈。
一、日友公司為何停收美濃垃圾?
答:跟據廠方向媒體表示,他們已投資一千五百萬改善設備,並於上個月(五月二十三日)自行聘請顧問公司檢驗戴奧辛含量已合乎標准,但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決定停爐。在此我們不禁要反問,假如真有信心通過檢測,何以不讓具有公信力的環保署依法檢測後取信于民?何必自行花大錢『改善』之後,卻又在檢測前幾天片面宣布解約,並停止運轉?是否是為了規避檢測?用未經證實的數據,試圖混淆視聽,博取大眾同情?
二、美濃鎮的垃圾何去何從?
答:美濃鎮垃圾在高雄縣政府規劃兩座大型焚化爐時,早就劃歸仁武焚化廠的營運處理範圍;且美濃鎮垃圾送進仁武廠每噸只需三百元的處理費,相較美濃焚化爐每噸三千七百五十元,足足差了十二倍;以美濃垃圾每天約三十五噸來計算,鎮公所每天可省下將近十萬元的垃圾處理費,對日漸拮据的鎮庫,幫助不可謂不大。且美濃小型焚化爐實屬『過渡時期』的產物,現在本縣境內兩座大型焚化爐皆已完工(同時面臨垃圾不夠燒的窘境),過渡時期不再,美濃小型焚化爐早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三、停爐是否等於關廠?
答:停爐只是暫時停止運作!沒有實際操作「空污法」的罰則便拿它沒輒(縣環保局的解釋);所以日友公司用『垃圾契約量不足導致其虧損為由』,要脅縣政府賠償一億多元,等到年底契約到期,便可能重新申請操作許可,改變處理內容,在明年初就可能在美濃境內、荖濃溪的河床上燃燒事業廢棄物(日友是全台灣最大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廠商),各位美濃鄉親就只能莫可奈何地承受世紀毒害!
一個國家所訂定的污染排放標準,是以全國人民所能容忍的最高上限作為基準,美濃焚化爐從營運至今三年多以來,從未通過任何一次的正式檢測!而環保局在這次的事件中,不只沒有積極的進行「環保監督」的工作,更站在廠方的利益誇言不慚!對於一座從未通過戴奧辛檢測標準的焚化爐,玩弄法令、停爐、躲避罰則之外,還可以向『政府』索取鉅額的賠償,天空下還有這等的道理嗎?!
社團法人看守台灣協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我們的宗旨為以永續台灣為目標,從事環境和生態調查與各項公共政策之研究分析,並喚起社會各界人士一起來看守台灣。 我們的任務為: 從事台灣環境和生態的調查研究/進行各項公共政策的研究分析/提供民眾有關環境和生態的資訊/喚起民眾關心日常生活的環境和生態/促進民眾參與監督環境和生態政策的制訂和執行/推廣永續理念和綠色知識。
2003年6月16日 星期一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反對輸入核電機組行動
新聞稿
2003/6/15
行動內容:
◎2003年6月17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2003年6月18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0點反核朋友們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我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我們的疑問: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核四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行動說明:
核四的一號機組,於十三日離開日本,從廣島地區的吳港出發,廣島是日本受到核子傷害最嚴重的地方,吳港又是軍港,運送到貢寮鄉鹽寮,又剛好是日本第一次登陸台灣的地方,該核四一號機組預計於6月16日抵達台灣。
在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簽訂馬關條約清廷割讓台灣澎湖給日本。日本則動用武力強行佔領台灣,於5月29日由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領之日軍從台灣東北角之鹽寮海灘登陸,台灣人民則與土地共存亡,義勇軍英勇抗日死傷無數。也就在這個登陸之地屹立著一座紀念碑,目前叫作「鹽寮抗日紀念碑」,而在日據時代卻叫作「日本領台紀念碑」。這座紀念碑見證了台灣百年來,土地與人民所受之災難,也見證台灣人民自主力量的奮起,然而,諷刺的是,百餘年之後,從日本受核害最深的地方的軍港,運進來一個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輸出的核子設施,幾乎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登陸,而這次「二次入侵」卻是台灣花錢把它請過來,坦白講,情何以堪?
多年來,日本國會議員曾一再質問日本政府對輸出核子設備的規範,但日本政府強調不做任何保證,而是「運作管理的當事國擔負安全性的責任」;而當去年日本發生與核四同機型的沸水式機組,有嚴重的結構性的裂縫安全問題及安檢資料造假弊案,日國會議員再度於2003/2/17質問,日本政府同樣是回答「安全性的問題應由台灣方面負起責任,我方沒有中止輸出的打算。」
而且,我們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與誠懇的呼籲,日本政府在備受爭議的違反「核不擴散條約」與「軍國主義復活」爭議聲中,台灣又何苦搶先成為第一個輸入國,台灣也不要花錢當冤大頭,在沒有清楚保證下,糊里糊塗接受瑕疵品。
所以我們嚴重質疑: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以上這些都未釐清之前,誰核准它入關通關,誰必須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
這已經不是貢寮人的事了,這也不是黨派政治惡鬥的口水,而是台灣社會必須很嚴肅的來面對這個問題:一個安全沒有具體保障的核子設備,在不管漁民海上作業的時間和海域,在曾是日本入侵地的鹽寮,進入「非核家園」的台灣。這是民進黨與陳水扁總統「廢核四承諾」的圖像嗎?這是國民黨「核四非蓋不可」就可以自動視而不見的嗎?為了一個電廠,台灣深層的歷史的文化反省,台灣的安全風險與基本國格,將成為最大的訕笑,這樣,值得嗎?
我們在此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關心這件事,同時要求朝野政黨必須正視問題的急迫與嚴重性,也希望能有更多人共同來支持以及參加鹽寮的抗日行動,包括在海上在陸上,捍衛他們的生存權與免於恐懼的權力:
◎六月十七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六月十八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1點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他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發起暨參與團體:
鹽寮反核自救會、貢寮區漁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協會、苦勞網工作站、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看守台灣協會、數位台灣家族、台灣環境資訊網、立法委員趙永清辦公室…(陸續增加中)
聯絡人:吳文通(0939-129938)
反對輸入核電機組行動
新聞稿
2003/6/15
行動內容:
◎2003年6月17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2003年6月18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0點反核朋友們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我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我們的疑問: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核四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行動說明:
核四的一號機組,於十三日離開日本,從廣島地區的吳港出發,廣島是日本受到核子傷害最嚴重的地方,吳港又是軍港,運送到貢寮鄉鹽寮,又剛好是日本第一次登陸台灣的地方,該核四一號機組預計於6月16日抵達台灣。
在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簽訂馬關條約清廷割讓台灣澎湖給日本。日本則動用武力強行佔領台灣,於5月29日由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領之日軍從台灣東北角之鹽寮海灘登陸,台灣人民則與土地共存亡,義勇軍英勇抗日死傷無數。也就在這個登陸之地屹立著一座紀念碑,目前叫作「鹽寮抗日紀念碑」,而在日據時代卻叫作「日本領台紀念碑」。這座紀念碑見證了台灣百年來,土地與人民所受之災難,也見證台灣人民自主力量的奮起,然而,諷刺的是,百餘年之後,從日本受核害最深的地方的軍港,運進來一個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輸出的核子設施,幾乎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登陸,而這次「二次入侵」卻是台灣花錢把它請過來,坦白講,情何以堪?
多年來,日本國會議員曾一再質問日本政府對輸出核子設備的規範,但日本政府強調不做任何保證,而是「運作管理的當事國擔負安全性的責任」;而當去年日本發生與核四同機型的沸水式機組,有嚴重的結構性的裂縫安全問題及安檢資料造假弊案,日國會議員再度於2003/2/17質問,日本政府同樣是回答「安全性的問題應由台灣方面負起責任,我方沒有中止輸出的打算。」
而且,我們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與誠懇的呼籲,日本政府在備受爭議的違反「核不擴散條約」與「軍國主義復活」爭議聲中,台灣又何苦搶先成為第一個輸入國,台灣也不要花錢當冤大頭,在沒有清楚保證下,糊里糊塗接受瑕疵品。
所以我們嚴重質疑: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以上這些都未釐清之前,誰核准它入關通關,誰必須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
這已經不是貢寮人的事了,這也不是黨派政治惡鬥的口水,而是台灣社會必須很嚴肅的來面對這個問題:一個安全沒有具體保障的核子設備,在不管漁民海上作業的時間和海域,在曾是日本入侵地的鹽寮,進入「非核家園」的台灣。這是民進黨與陳水扁總統「廢核四承諾」的圖像嗎?這是國民黨「核四非蓋不可」就可以自動視而不見的嗎?為了一個電廠,台灣深層的歷史的文化反省,台灣的安全風險與基本國格,將成為最大的訕笑,這樣,值得嗎?
我們在此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關心這件事,同時要求朝野政黨必須正視問題的急迫與嚴重性,也希望能有更多人共同來支持以及參加鹽寮的抗日行動,包括在海上在陸上,捍衛他們的生存權與免於恐懼的權力:
◎六月十七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六月十八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1點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他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發起暨參與團體:
鹽寮反核自救會、貢寮區漁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協會、苦勞網工作站、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看守台灣協會、數位台灣家族、台灣環境資訊網、立法委員趙永清辦公室…(陸續增加中)
聯絡人:吳文通(0939-129938)
環境議題中的民眾參與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計畫理念和目標中特別提及「全民參與」為其基本理念之一。「本計畫強調全民參與之基本精神,即所有人各盡其力、各司其職、共享所成的社會環保夥伴關係,促使社會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與各社群共同討論釐清可以擔負的職責,並加以公平分配,且其中基本前提包括提供大眾和各階層確實的相關資訊,讓大眾了解並參與決策過程。」
這個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環境保護基本指導計畫,理念非常正確。在2000年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闢有專章討論「全民參與」的機制(第二篇第六章)。然而,其內容仍然不脫以政令宣導為主,少有在政策決策的過程中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特別是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由於我們脫離強人專政和一黨統治不久,民主制度也才蹣跚起步,更遑論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市民意識的建構;特別在環境議題上更不容易有切身之痛。每有環境議題或公害發生,官方或企業均以回饋金的方式達到息事寧人,並無任何的意願進行基本的改善,因而造成資源和環境的破壞持續不斷。大家都知道,掩埋場、焚化爐、核廢料場等各種相關環保設施的興建,總是以優渥的回饋金誘引地方人士接受,而瓦解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及考量必要的環境正義。
今年3月底到4月底耗時將近一個月所舉辦的「全國民間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最後要與環保署協調結論執行的可行性時,環保署竟要求民間團體不得參加,僅願意和立法院的永續發展促進會進行協調,十足展現環保署的封建心態,及突顯環境政策的制定缺乏民間的參與。這從環保署各種行政法規的制定,雖有形式的民間團體代表背書,然而在制定法規的過程中,卻從來沒有邀請民間團體實質的參與。
政府機構許多相關調查報告都以「蜜餞」封存,民眾難以有機會得知,特別是環保署相關的研究或調查報告,必得經過署長的核可才得以對外發放。這些耗費民脂民膏的資料或資訊,如果製作後就成為「蜜餞」,那這些花費豈不成為該機構的公關「回饋金」,而百姓又再次成為冤大頭,既買了帳也繼續受了害。
符芝瑛在『破碎的信心、覺醒的民意』一文中點破:「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趨衝突』,是每個開發中國家均難茍免的陣痛,在尋求兩者平衡點的過程中,政府應該改變『老百姓』必須服從『父母官』的舊觀念,任何決策均歡迎民眾的討論參與,多闢溝通管道,同時妥適調和國家利益和地方需要。」
牧民時代已過,人民做主的口號震天價響;但是,若無市民社會內涵的民眾參與,也只是淪為消極被動的參與,無法讓我們的福爾摩莎「天更藍、水更綠」,而生活在沒有恐懼的樂土。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計畫理念和目標中特別提及「全民參與」為其基本理念之一。「本計畫強調全民參與之基本精神,即所有人各盡其力、各司其職、共享所成的社會環保夥伴關係,促使社會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與各社群共同討論釐清可以擔負的職責,並加以公平分配,且其中基本前提包括提供大眾和各階層確實的相關資訊,讓大眾了解並參與決策過程。」
這個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環境保護基本指導計畫,理念非常正確。在2000年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闢有專章討論「全民參與」的機制(第二篇第六章)。然而,其內容仍然不脫以政令宣導為主,少有在政策決策的過程中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特別是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由於我們脫離強人專政和一黨統治不久,民主制度也才蹣跚起步,更遑論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市民意識的建構;特別在環境議題上更不容易有切身之痛。每有環境議題或公害發生,官方或企業均以回饋金的方式達到息事寧人,並無任何的意願進行基本的改善,因而造成資源和環境的破壞持續不斷。大家都知道,掩埋場、焚化爐、核廢料場等各種相關環保設施的興建,總是以優渥的回饋金誘引地方人士接受,而瓦解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及考量必要的環境正義。
今年3月底到4月底耗時將近一個月所舉辦的「全國民間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最後要與環保署協調結論執行的可行性時,環保署竟要求民間團體不得參加,僅願意和立法院的永續發展促進會進行協調,十足展現環保署的封建心態,及突顯環境政策的制定缺乏民間的參與。這從環保署各種行政法規的制定,雖有形式的民間團體代表背書,然而在制定法規的過程中,卻從來沒有邀請民間團體實質的參與。
政府機構許多相關調查報告都以「蜜餞」封存,民眾難以有機會得知,特別是環保署相關的研究或調查報告,必得經過署長的核可才得以對外發放。這些耗費民脂民膏的資料或資訊,如果製作後就成為「蜜餞」,那這些花費豈不成為該機構的公關「回饋金」,而百姓又再次成為冤大頭,既買了帳也繼續受了害。
符芝瑛在『破碎的信心、覺醒的民意』一文中點破:「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趨衝突』,是每個開發中國家均難茍免的陣痛,在尋求兩者平衡點的過程中,政府應該改變『老百姓』必須服從『父母官』的舊觀念,任何決策均歡迎民眾的討論參與,多闢溝通管道,同時妥適調和國家利益和地方需要。」
牧民時代已過,人民做主的口號震天價響;但是,若無市民社會內涵的民眾參與,也只是淪為消極被動的參與,無法讓我們的福爾摩莎「天更藍、水更綠」,而生活在沒有恐懼的樂土。
2003年6月10日 星期二
我們將為焚化政策付出慘痛的代價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今年(2003)4月1日的《天下雜誌》,有篇鄭一青所寫的報導『台灣食物有多毒?』,開宗明義就說「台灣人正透過食物鏈『收成』過去不計一切追求經濟快速成長所帶來的環境代價。」在此,筆者以沉重的心情呼籲:政府若不即時轉變廢棄物處理政策,將來我們也會透過食物鏈收成現在不計一切追求以焚化處理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代價。
政府自1986年制定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方針後,推動興建焚化爐不遺餘力,甚至為掩蓋決策的錯誤,而行劫貧濟富,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蓋焚化爐,替資本家解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裹著的外衣是「焚化廠若處理垃圾有餘裕時,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是,環保署在明知已有多座垃圾焚化廠發生垃圾量不足時,仍不思檢討當初設計的過當焚化容量,鼓勵推動區域處理,而一味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既定政策,繼續耗費公帑。
更嚴重的是,號稱戴奧辛排放管制為全世界規定最嚴格的國家,也只不過是表面文章而已。有研究調查發現,某座焚化爐週邊實測的空氣污染排放數據,若以官方所發表的排放數據來推算,高達50倍之多;也曾有國外專家看了我國官方焚化爐戴奧辛的排放數據,直呼不可能。再者,環保署對飛灰和底灰的處理,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離譜的是「當初沒想到灰渣的戴奧辛濃度會這麼高」,所以現在正研究加強管制。我國焚化爐營運將近十年來,有為數數百萬噸理應列為有害廢棄物的灰渣,就在環保署的「沒想到」藉口下,全部散佈在全國各處掩埋場。曾有立法委員抽測在掩埋場的焚化灰渣,重金屬的溶出量均超過環保署的法規標準,至今環保署對這種違法事件不只不打算整治,也不打算追究違法的責任;更讓我們不安的是,當我們要求環保署應對這些灰渣所含的世紀之毒戴奧辛加以重視處理時,竟以掩埋場不適用土壤污染的規定,也就是無法可管的理由,不加理會。我們調查過,許多掩埋場均位居山區,或為集水區,或為小溪的源頭,下雨時的勁流或平時的滲出水,均足以把這些劇毒物質擴散而污染我們的食物鏈。
環保署一再告訴我們,我們從空氣中吸入的戴奧辛低於5%,95%以上都是經由食物鏈進入我們身體內。那麼環保署更應該保護我們的環境免受戴奧辛的汙染,以確保食物鏈的安全;然而環保署的做法正好背道而馳。今,一個個戴奧辛污染源正準備入侵我們的農業大縣(宜蘭、雲林林內、台東、苗栗竹南、花蓮、南投集集等興建中或招標中的焚化爐),一堆堆毫無防範措施的灰渣散佈在我們的掩埋場,將來還有以劇毒灰渣做為級配的一條條道路,環保署正以焚化政策在毒害我們的大地,而我們民眾不管身居何處,都將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今年(2003)4月1日的《天下雜誌》,有篇鄭一青所寫的報導『台灣食物有多毒?』,開宗明義就說「台灣人正透過食物鏈『收成』過去不計一切追求經濟快速成長所帶來的環境代價。」在此,筆者以沉重的心情呼籲:政府若不即時轉變廢棄物處理政策,將來我們也會透過食物鏈收成現在不計一切追求以焚化處理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代價。
政府自1986年制定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方針後,推動興建焚化爐不遺餘力,甚至為掩蓋決策的錯誤,而行劫貧濟富,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蓋焚化爐,替資本家解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裹著的外衣是「焚化廠若處理垃圾有餘裕時,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是,環保署在明知已有多座垃圾焚化廠發生垃圾量不足時,仍不思檢討當初設計的過當焚化容量,鼓勵推動區域處理,而一味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既定政策,繼續耗費公帑。
更嚴重的是,號稱戴奧辛排放管制為全世界規定最嚴格的國家,也只不過是表面文章而已。有研究調查發現,某座焚化爐週邊實測的空氣污染排放數據,若以官方所發表的排放數據來推算,高達50倍之多;也曾有國外專家看了我國官方焚化爐戴奧辛的排放數據,直呼不可能。再者,環保署對飛灰和底灰的處理,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離譜的是「當初沒想到灰渣的戴奧辛濃度會這麼高」,所以現在正研究加強管制。我國焚化爐營運將近十年來,有為數數百萬噸理應列為有害廢棄物的灰渣,就在環保署的「沒想到」藉口下,全部散佈在全國各處掩埋場。曾有立法委員抽測在掩埋場的焚化灰渣,重金屬的溶出量均超過環保署的法規標準,至今環保署對這種違法事件不只不打算整治,也不打算追究違法的責任;更讓我們不安的是,當我們要求環保署應對這些灰渣所含的世紀之毒戴奧辛加以重視處理時,竟以掩埋場不適用土壤污染的規定,也就是無法可管的理由,不加理會。我們調查過,許多掩埋場均位居山區,或為集水區,或為小溪的源頭,下雨時的勁流或平時的滲出水,均足以把這些劇毒物質擴散而污染我們的食物鏈。
環保署一再告訴我們,我們從空氣中吸入的戴奧辛低於5%,95%以上都是經由食物鏈進入我們身體內。那麼環保署更應該保護我們的環境免受戴奧辛的汙染,以確保食物鏈的安全;然而環保署的做法正好背道而馳。今,一個個戴奧辛污染源正準備入侵我們的農業大縣(宜蘭、雲林林內、台東、苗栗竹南、花蓮、南投集集等興建中或招標中的焚化爐),一堆堆毫無防範措施的灰渣散佈在我們的掩埋場,將來還有以劇毒灰渣做為級配的一條條道路,環保署正以焚化政策在毒害我們的大地,而我們民眾不管身居何處,都將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2003年6月2日 星期一
維持現況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是核四爭議下的妥協產物。該會於91年9月由行政院成立後,不久即請經濟部研擬「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並已於近日送往立法院待審。
若能藉由這個法案逐步推動非核家園,倒也不失為一樁美事。然而仔細審視這個草案,卻覺得此法大多只是陳述現況,某些條款甚至還保障現有核電廠,使其得以安享天年。這實在已經失去此法應有的積極面。比如第六條規定,當核電廠發電量達到「預定總發電量」之時起,應永久停止運轉;如若其尚未達總發電量,即欲提前除役,得將其剩餘之發電量轉予其他核電廠。問題是,如果一核電廠經評估後,必須提早除役,以降低風險,為何還要將其剩餘發電量轉移出去?這不是讓其他核電廠,運轉的比預定使用年限更久,而保障了核能的使用,並增加了被移轉核電廠的風險;我們不是該運用任何機會去降低風險嗎?
另外該條款又規定,這個總發電量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及核電廠經營者後,報行政院核定。總發電量應該是民眾相當關心的一件事,若能讓民眾參與此決策,或能使核電廠運轉年限比目前的預定年限大幅減少,然而此一條款卻只考量此總發電量為核電廠經營者的利益,而忽略了民眾參與。我們可以預期,由這些單位會商出來的結果,不會跟現況有顯著差別。
推動非核家園無非是希望能達到「清潔能源」的境界,這和聯合國推動的「清潔生產」應是一致的。所以非核家園的政策應納入「清潔生產」的四個原則:即預防、預警、民主與整體原則。此四原則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比如說環評法應是預防與預警原則的運用;預警原則尚可運用於讓核電廠停止運轉的判定;民主原則包括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決策的機制;而整體原則可用於能源結構的調整。
然而綜觀我們的現況,環評法只是個跛腳法律;資訊公開法尚未通過;民眾參與只能表達意見,並無機制得以讓民眾扭轉危害其權益的決策。是以當核四工程對當地生態環境的危害如此明顯、而且無法避免時,卻無明確的法條可讓其停工;當既有核電廠的工安事故不斷時,也無明確的原則可讓其關廠;當民眾反核四的聲浪如此高,卻因政治惡鬥而停工又復工。這完完全全是因為我們缺乏「清潔生產」的機制,而這部草案如果真得想推動非核家園,首先應該是去加強這些機制,或者引領相關法案朝清潔生產的原則來修改。可惜這個法案這方面做得太少。
希望行政院可以加強這個法案的功能,展現推動非核家園的決心,否則瞻前顧後,只會磨耗掉民眾的信心與耐心,如此並非國家之福。
「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是核四爭議下的妥協產物。該會於91年9月由行政院成立後,不久即請經濟部研擬「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並已於近日送往立法院待審。
若能藉由這個法案逐步推動非核家園,倒也不失為一樁美事。然而仔細審視這個草案,卻覺得此法大多只是陳述現況,某些條款甚至還保障現有核電廠,使其得以安享天年。這實在已經失去此法應有的積極面。比如第六條規定,當核電廠發電量達到「預定總發電量」之時起,應永久停止運轉;如若其尚未達總發電量,即欲提前除役,得將其剩餘之發電量轉予其他核電廠。問題是,如果一核電廠經評估後,必須提早除役,以降低風險,為何還要將其剩餘發電量轉移出去?這不是讓其他核電廠,運轉的比預定使用年限更久,而保障了核能的使用,並增加了被移轉核電廠的風險;我們不是該運用任何機會去降低風險嗎?
另外該條款又規定,這個總發電量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及核電廠經營者後,報行政院核定。總發電量應該是民眾相當關心的一件事,若能讓民眾參與此決策,或能使核電廠運轉年限比目前的預定年限大幅減少,然而此一條款卻只考量此總發電量為核電廠經營者的利益,而忽略了民眾參與。我們可以預期,由這些單位會商出來的結果,不會跟現況有顯著差別。
推動非核家園無非是希望能達到「清潔能源」的境界,這和聯合國推動的「清潔生產」應是一致的。所以非核家園的政策應納入「清潔生產」的四個原則:即預防、預警、民主與整體原則。此四原則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比如說環評法應是預防與預警原則的運用;預警原則尚可運用於讓核電廠停止運轉的判定;民主原則包括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決策的機制;而整體原則可用於能源結構的調整。
然而綜觀我們的現況,環評法只是個跛腳法律;資訊公開法尚未通過;民眾參與只能表達意見,並無機制得以讓民眾扭轉危害其權益的決策。是以當核四工程對當地生態環境的危害如此明顯、而且無法避免時,卻無明確的法條可讓其停工;當既有核電廠的工安事故不斷時,也無明確的原則可讓其關廠;當民眾反核四的聲浪如此高,卻因政治惡鬥而停工又復工。這完完全全是因為我們缺乏「清潔生產」的機制,而這部草案如果真得想推動非核家園,首先應該是去加強這些機制,或者引領相關法案朝清潔生產的原則來修改。可惜這個法案這方面做得太少。
希望行政院可以加強這個法案的功能,展現推動非核家園的決心,否則瞻前顧後,只會磨耗掉民眾的信心與耐心,如此並非國家之福。
2003年5月27日 星期二
中國如何照顧台灣
作者:周晉澄﹝台灣大學副教授、看守台灣理事﹞。原文亦刊登於台灣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中國肺病SARS突然間從中國冒出,不過我們並不知道SARS到底在中國已經存在多久了,或是究竟有多少人感染了SARS,或是已經有多少中國人死於SARS。這就如天安門事件般,到底那一晚北京死了多少人,還是有多少人失蹤了一樣。當然,現在我們都知道,也許說全世界都知道,中國肺病SARS已經讓全世界共享了。喔,不!也許還有很多中國人認為SARS是境外移入中國的。您不相信嗎?幾年後,中國的歷史就有可能這樣記載,如果中國還是這麼的神秘的話,就正如中國說天安門事件沒有死人般。
中國境內到底有多少可怕的疾病,我們實在不知道。何況中國也不跟你講。不過全世界都聽到了,中國副總理吳儀說中國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中國照顧的巨細靡遺,好的東西像SARS一樣,一定要分享。過去的口蹄疫就是最好的例子。很可能很多人都忘了,中國好心送了口蹄疫給台灣,短短半年內竟然有四百萬頭豬隻斷魂,而且從那時候開始,台灣每年都少收了數百億的外匯。您說,中國是不是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是,而且我相信,如果給他更多的機會,相信中國會更全心全力的照顧台灣。比如說,狂犬病、禽流感……,將有收不完的好處。
很多人說,中國的藥材與食材好。近幾年,市面上充滿了中國年貨,大都便宜。今年消基會曾抽驗過,有三成二不合格的情形。比如說,魚翅殘留過氧化氫太高,會造成嘔吐、腹瀉及頭痛;墨魚摻了高濃度的甲醛,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干貝發霉會造成腹瀉等。這幾樣是可以從中國合法入境台灣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驗合法進口的瓜子與蜜餞則有約50%與25%不合格。當然,市面上或餐廳裏也不難看到金華火腿、肉乾、燻雞、烤乳豬、臘肉、香腸等;應該注意的是,有沒有摻用過量的硝酸鹽防腐劑,而可能引起胃癌,或是有可能攜帶各種病源及抗生素與藥物殘留等。對了,不是有更多更便宜的香菇嗎?這些食品不曉得如何冒出來的。其實,這些食品是不准輸入台灣的。市面上真的看到了,其安全衛生要打很大的折扣。
說真的,來到台灣的中國食品大都不好。中國看起來還是承襲過去一樣,那麼努力的照顧我們。我們實在也不用再提及,每年還有檢出那麼多的高含量重金屬、除草劑或農藥的各式中藥藥材了。
中國肺病SARS突然間從中國冒出,不過我們並不知道SARS到底在中國已經存在多久了,或是究竟有多少人感染了SARS,或是已經有多少中國人死於SARS。這就如天安門事件般,到底那一晚北京死了多少人,還是有多少人失蹤了一樣。當然,現在我們都知道,也許說全世界都知道,中國肺病SARS已經讓全世界共享了。喔,不!也許還有很多中國人認為SARS是境外移入中國的。您不相信嗎?幾年後,中國的歷史就有可能這樣記載,如果中國還是這麼的神秘的話,就正如中國說天安門事件沒有死人般。
中國境內到底有多少可怕的疾病,我們實在不知道。何況中國也不跟你講。不過全世界都聽到了,中國副總理吳儀說中國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中國照顧的巨細靡遺,好的東西像SARS一樣,一定要分享。過去的口蹄疫就是最好的例子。很可能很多人都忘了,中國好心送了口蹄疫給台灣,短短半年內竟然有四百萬頭豬隻斷魂,而且從那時候開始,台灣每年都少收了數百億的外匯。您說,中國是不是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是,而且我相信,如果給他更多的機會,相信中國會更全心全力的照顧台灣。比如說,狂犬病、禽流感……,將有收不完的好處。
很多人說,中國的藥材與食材好。近幾年,市面上充滿了中國年貨,大都便宜。今年消基會曾抽驗過,有三成二不合格的情形。比如說,魚翅殘留過氧化氫太高,會造成嘔吐、腹瀉及頭痛;墨魚摻了高濃度的甲醛,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干貝發霉會造成腹瀉等。這幾樣是可以從中國合法入境台灣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驗合法進口的瓜子與蜜餞則有約50%與25%不合格。當然,市面上或餐廳裏也不難看到金華火腿、肉乾、燻雞、烤乳豬、臘肉、香腸等;應該注意的是,有沒有摻用過量的硝酸鹽防腐劑,而可能引起胃癌,或是有可能攜帶各種病源及抗生素與藥物殘留等。對了,不是有更多更便宜的香菇嗎?這些食品不曉得如何冒出來的。其實,這些食品是不准輸入台灣的。市面上真的看到了,其安全衛生要打很大的折扣。
說真的,來到台灣的中國食品大都不好。中國看起來還是承襲過去一樣,那麼努力的照顧我們。我們實在也不用再提及,每年還有檢出那麼多的高含量重金屬、除草劑或農藥的各式中藥藥材了。
2003年5月24日 星期六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最近,一位去年初請調回鄉服務的公務員朋友,低垂著氣地出現在我們辦公室,告訴我們他想再返回中央部會服務。回想著去年他告訴我們他可以回鄉一展身手,描繪著推動家鄉觀光事業與有機農業時,眼中閃耀的是不同於現在的熱切光芒。他是個想做事的公僕。
問他這一年來在地方服務的情況,他細微地回說,不曉得是不是他講話不夠清楚,他屬下竟然要他自己寫好公文,再交由他們蓋章。當他以辦事不力、並自請連帶處分,來懲處一位怠惰的下屬時,那位先生竟然暴跳如雷地跟他說,他幹了30年的公務員,從來沒碰過這種事!他並提及有些公務員平常就已官商勾結,找他們去做調查一些事情根本無濟於事。聽聞至此,不禁一嘆!
官僚系統的腐化,加上民意代表的貪婪,令想做好事的人有志難伸,革新的行動也大受阻礙。當我們民間團體整天指著政府大罵特罵時,我們心裡是多麼恨鐵不成鋼,多麼希望那位有決策權的首長,能正視我們所說的問題,並能如草上風般,帶動官僚體系一起去解決問題。但我們看到的部會首長們,最會的就是推托拉,讓問題日復一日地存在,年復一年地惡化。或許這些首長們,也早已一起同流合污了吧?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環保署官員至今都不知事業廢棄物一年到底有幾噸,只能推估,而且僅能掌握推估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的60%左右,而讓每年六七十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流竄全台!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苗栗縣政府某衛生官員在面對居民質疑竹南焚化爐的環境影響評估為何沒有考慮到一旁的溼地時,「幽默」地回說:「因為那時還沒有溼地!」難道溼地可在兩三年內形成?
而許多行政官員,在遭到監察院的彈劾後,仍然活躍於政壇,監察院宛若無牙的紙老虎,讓這些官員做了壞事後仍然一副心安理得,而其所造成的傷害能賴著不解決就不解決。比如平鎮市公所在處理垃圾上的違法亂紀,讓深受污染的小老百姓,四處陳情二十年,至今仍無法得到合理的解決;官商勾結嚴重的美濃日友焚化爐嚴重污染鄰里百姓,環保署卻推說無法可管,即使已有法可管,卻用最寬鬆的標準而讓廠商可以茍延殘喘至今,而無視一個個氣喘過敏的小孩於不顧。看到政府在處理SARS的事情,即使無法源也得以緊急命令處理,難道一定要死人才算是緊急嗎?為何環保署長可以為了要讓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順利進入元長日友焚化爐,而展現了如此的魄力;而在面對美濃日友焚化爐的重大污染,卻一副軟弱?看著這些敗類官員的油腔滑調、疏於任事、浪費公帑,甚至還可制定法規,以讓財團合法地搬運國庫,實令人髮指。
環保團體經年累月關懷的核能問題、廢棄物問題、水土保持問題、空水土污染問題,哪一個不是跟龐大官僚體系的腐化、價值扭曲無關?決策者缺乏永續的願景,或忙於作秀,或只顧財團口袋;於下焉者則得過且過,推諉怠惰;若我們人民還抱著看戲的心態,將來還有更多好戲可看。
「憤怒的人組織起來去解決事情,柔弱的人一味沉默則受到欺負。」希望仍是佔社會大多數的良善百姓們,能勇於行動,多參與公共事務,多關心公共議題,以讓公務人員戰戰兢兢地做好事情,否則只有投票的民主,就跟花錢請員工卻不知管理的老闆一樣。這社會的清明與否,絕對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最近,一位去年初請調回鄉服務的公務員朋友,低垂著氣地出現在我們辦公室,告訴我們他想再返回中央部會服務。回想著去年他告訴我們他可以回鄉一展身手,描繪著推動家鄉觀光事業與有機農業時,眼中閃耀的是不同於現在的熱切光芒。他是個想做事的公僕。
問他這一年來在地方服務的情況,他細微地回說,不曉得是不是他講話不夠清楚,他屬下竟然要他自己寫好公文,再交由他們蓋章。當他以辦事不力、並自請連帶處分,來懲處一位怠惰的下屬時,那位先生竟然暴跳如雷地跟他說,他幹了30年的公務員,從來沒碰過這種事!他並提及有些公務員平常就已官商勾結,找他們去做調查一些事情根本無濟於事。聽聞至此,不禁一嘆!
官僚系統的腐化,加上民意代表的貪婪,令想做好事的人有志難伸,革新的行動也大受阻礙。當我們民間團體整天指著政府大罵特罵時,我們心裡是多麼恨鐵不成鋼,多麼希望那位有決策權的首長,能正視我們所說的問題,並能如草上風般,帶動官僚體系一起去解決問題。但我們看到的部會首長們,最會的就是推托拉,讓問題日復一日地存在,年復一年地惡化。或許這些首長們,也早已一起同流合污了吧?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環保署官員至今都不知事業廢棄物一年到底有幾噸,只能推估,而且僅能掌握推估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的60%左右,而讓每年六七十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流竄全台!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苗栗縣政府某衛生官員在面對居民質疑竹南焚化爐的環境影響評估為何沒有考慮到一旁的溼地時,「幽默」地回說:「因為那時還沒有溼地!」難道溼地可在兩三年內形成?
而許多行政官員,在遭到監察院的彈劾後,仍然活躍於政壇,監察院宛若無牙的紙老虎,讓這些官員做了壞事後仍然一副心安理得,而其所造成的傷害能賴著不解決就不解決。比如平鎮市公所在處理垃圾上的違法亂紀,讓深受污染的小老百姓,四處陳情二十年,至今仍無法得到合理的解決;官商勾結嚴重的美濃日友焚化爐嚴重污染鄰里百姓,環保署卻推說無法可管,即使已有法可管,卻用最寬鬆的標準而讓廠商可以茍延殘喘至今,而無視一個個氣喘過敏的小孩於不顧。看到政府在處理SARS的事情,即使無法源也得以緊急命令處理,難道一定要死人才算是緊急嗎?為何環保署長可以為了要讓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順利進入元長日友焚化爐,而展現了如此的魄力;而在面對美濃日友焚化爐的重大污染,卻一副軟弱?看著這些敗類官員的油腔滑調、疏於任事、浪費公帑,甚至還可制定法規,以讓財團合法地搬運國庫,實令人髮指。
環保團體經年累月關懷的核能問題、廢棄物問題、水土保持問題、空水土污染問題,哪一個不是跟龐大官僚體系的腐化、價值扭曲無關?決策者缺乏永續的願景,或忙於作秀,或只顧財團口袋;於下焉者則得過且過,推諉怠惰;若我們人民還抱著看戲的心態,將來還有更多好戲可看。
「憤怒的人組織起來去解決事情,柔弱的人一味沉默則受到欺負。」希望仍是佔社會大多數的良善百姓們,能勇於行動,多參與公共事務,多關心公共議題,以讓公務人員戰戰兢兢地做好事情,否則只有投票的民主,就跟花錢請員工卻不知管理的老闆一樣。這社會的清明與否,絕對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2003年5月19日 星期一
我們從SARS看到什麼?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我國SARS的疫情擴大,已折損了5位醫護人員為了救人而受害的悲劇,而目前仍無跡象顯示疫情已受到控制。何以SARS會在被認為醫衛建設不錯的我國也肆無忌憚的橫行?猶記得在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即將接任疾病管制局的蘇益仁警告說:「台灣的SARS疫情將如壓力鍋悶爆開來」。果如其言,短短的一個多月,疫情就遍佈全國,幾乎在一夕之間擊潰了我國耽於安逸毫無危機意識的社會,,也揭開了普遍存在的官場醜態和人性弱點。
首先,我們不得不質疑我國官僚體系的行政能力。至今各種政策仍奉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末端處理思考,未能有前端管理和宏觀的整合思考模式,以至於從中國和香港發生SARS疫情擴大之時,未立刻啟動預警和預防的管制措施,防止境外和境內的疫情擴散。同時根據媒體報導,衛生署竟然連全國醫療院所的口罩需求量,都無法精確估計;另外在追加500億防疫預算的編列上,竟然還出現在國難和財政拮据之時,許多單位仍為掌握資源供己役使而浮濫編列的情形。這些一一顯示我國官僚體制仍充斥著結構性的問題,行政革新似乎仍未貫徹,還有待繼續努力。
再者,我們的社會普遍存在著「我不會那麼倒霉」,因而從未規劃如何處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社會風險。打從發生SARS疫情開始,除了醫療體系和個人隱瞞相關資訊外,主其事的醫政單位也為了意識型態和自我防衛而耗費精力於鬥爭,並未意識到人類毫無認識的大敵壓境,即將重擊我們毫無危機管理的幼稚民主社會。我們看到病例通報、院內隔離區、及轉院的規劃和管理等,毫無章法,幾乎可以用雜亂無章來形容,更不用談有任何預警和預防的機制了。甚至最近和平醫院轉型為SARS專責醫院的決策,「草率、不負責任」當之無愧。SARS這種仍在我們認識之外的變異病毒,何時人類能夠掌控都還是個問號,怎麼可以把病患集中在毫無隔離帶的市區醫院,足見我國所謂的菁英官僚仍停留在過去「穩定和安全」的社會意識中,完全不具現代風險性社會的危機意識。
這次SARS橫掃全國,曝露過去忽視基礎資料建構的弊病。要是過去能夠建立像個人安全資料的國家個人病歷資料庫、防疫管制資料等基礎資料庫,那麼或許就可以防杜絕病患就醫時未告知而疏於防範的傳染事件。傷害已造成,經驗是否會被重視而成為殷鑑,就考驗著政府和人民的智慧。
我國SARS的疫情擴大,已折損了5位醫護人員為了救人而受害的悲劇,而目前仍無跡象顯示疫情已受到控制。何以SARS會在被認為醫衛建設不錯的我國也肆無忌憚的橫行?猶記得在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即將接任疾病管制局的蘇益仁警告說:「台灣的SARS疫情將如壓力鍋悶爆開來」。果如其言,短短的一個多月,疫情就遍佈全國,幾乎在一夕之間擊潰了我國耽於安逸毫無危機意識的社會,,也揭開了普遍存在的官場醜態和人性弱點。
首先,我們不得不質疑我國官僚體系的行政能力。至今各種政策仍奉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末端處理思考,未能有前端管理和宏觀的整合思考模式,以至於從中國和香港發生SARS疫情擴大之時,未立刻啟動預警和預防的管制措施,防止境外和境內的疫情擴散。同時根據媒體報導,衛生署竟然連全國醫療院所的口罩需求量,都無法精確估計;另外在追加500億防疫預算的編列上,竟然還出現在國難和財政拮据之時,許多單位仍為掌握資源供己役使而浮濫編列的情形。這些一一顯示我國官僚體制仍充斥著結構性的問題,行政革新似乎仍未貫徹,還有待繼續努力。
再者,我們的社會普遍存在著「我不會那麼倒霉」,因而從未規劃如何處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社會風險。打從發生SARS疫情開始,除了醫療體系和個人隱瞞相關資訊外,主其事的醫政單位也為了意識型態和自我防衛而耗費精力於鬥爭,並未意識到人類毫無認識的大敵壓境,即將重擊我們毫無危機管理的幼稚民主社會。我們看到病例通報、院內隔離區、及轉院的規劃和管理等,毫無章法,幾乎可以用雜亂無章來形容,更不用談有任何預警和預防的機制了。甚至最近和平醫院轉型為SARS專責醫院的決策,「草率、不負責任」當之無愧。SARS這種仍在我們認識之外的變異病毒,何時人類能夠掌控都還是個問號,怎麼可以把病患集中在毫無隔離帶的市區醫院,足見我國所謂的菁英官僚仍停留在過去「穩定和安全」的社會意識中,完全不具現代風險性社會的危機意識。
這次SARS橫掃全國,曝露過去忽視基礎資料建構的弊病。要是過去能夠建立像個人安全資料的國家個人病歷資料庫、防疫管制資料等基礎資料庫,那麼或許就可以防杜絕病患就醫時未告知而疏於防範的傳染事件。傷害已造成,經驗是否會被重視而成為殷鑑,就考驗著政府和人民的智慧。
2003年5月12日 星期一
SARS疫情的環境觀點
作者:劉志堅﹝看守台灣協會常務理事﹞
近日,SARS在台北市已漸形成疫情,藉這次事件的發展,談談其環境觀點。雖然它本然是屬於醫療與衛生保健的課題,但也是生活環境條件的課題之一。環保單位也已直接參與疫情防制工作。
目前,環保單位在分工上,進行「加強居家環境及公共場所的消毒」及「隔離者廢棄物的收集處理」(及原已在做的醫療廢棄物清理及管制),由於台北市華昌國宅感染事件,環保署正調查汙水來源及是否涉感染途徑。在上年度的下半年及今年年初,環保單位的重點一直放在登革熱的防治上;上個月,腸病毒也蠢蠢欲動。實務上,可推動所謂「環境衛生三合一防治」工作,即包括SARS、登革熱、腸病毒三項的防治一齊來,進行整體的生活環境(含戶內及戶外)清理消毒,及環衛工程及設施的實質改善,以及公共衛生的教育、各種公共場所(含各種營業場所如電影院、理容院、旅館、餐館、攤販、公共交通工具等等)衛生的加強管制,以阻斷各種傳染病傳播途徑,維護國民健康。以上工作是分屬於包括環保單位及衛生單位的職責,但在防疫工作上實為一體、是要全然照顧到的措施。目前,疫情的嚴重及急迫,已不容推諉、疏漏,這樣的共識及經驗,正好提示出進一步維護國民健康、提昇環境品質的具體作法。即保健、防疫是一體的,保健衛教、環境清潔、公害防治、及生活環境設施供給(如自來水供水系統、建築空調、水溝排水系統等),要各有關單位都一齊來做好,且搭配無間。
病毒引起的疫情,藉著快速的交通工具、交往的頻繁,很快的全球性的擴大、傳播,其衝擊是非常巨大及可怕的,所以引起這麼大的重視及某種程度的恐慌。相對的,環境的全球性問題,如溫室效應引起氣候變遷問題、酸雨問題、臭氧層問題、生態系崩毀及生物多樣性問題、環境資源耗竭等問題,卻少能引起相當的重視。事實上已有一些事例,因生態系的變異,甚至說其病源是來自原始世界的動物群,使得新的(或是說人類尚未接觸過的)病毒釋出,導致新的人類疫病(例如愛滋病毒、伊波拉病毒、雷沙熱病等)發生。因為人類開發導致一些原始動植物的滅絕,而可能喪失了由這些動植物的成份或基因研發出新的醫藥的機會。這是人類開發或破壞環境,所導致對疫病影響之一事。
人類在文明的發展史上,就不斷的與疫病接觸,這互動過程,是沒有打勝仗的機會(除了晚近醫學及公衛知識技術較發展的年代),人類不過是類似實驗動物一般,經過一段時期,與病源相互適應妥協而生存下來,繼續繁衍。但人類在環境上的污染及開發、破壞、耗竭,對人類的生存,成為另一種絕大的威脅,其嚴重性恐不亞於疫病。
本次SARS疫情事件,已對台灣、中國、東南亞的經濟發展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在生活經濟緊縮的影響下,是否我們更可藉機反思:我們的追求是甚麼?甚麼才是對人生、對國家、對環境更是重要、更有意義的事?在家庭中,先生去中國投資賺錢(?)、孩子去北京念書好嗎?由這次疫情,可思考、反省的實在太多了。經由這樣的反思,或許對於當地的、全國的、及全球的環境問題,會有所幫助。
近日,SARS在台北市已漸形成疫情,藉這次事件的發展,談談其環境觀點。雖然它本然是屬於醫療與衛生保健的課題,但也是生活環境條件的課題之一。環保單位也已直接參與疫情防制工作。
目前,環保單位在分工上,進行「加強居家環境及公共場所的消毒」及「隔離者廢棄物的收集處理」(及原已在做的醫療廢棄物清理及管制),由於台北市華昌國宅感染事件,環保署正調查汙水來源及是否涉感染途徑。在上年度的下半年及今年年初,環保單位的重點一直放在登革熱的防治上;上個月,腸病毒也蠢蠢欲動。實務上,可推動所謂「環境衛生三合一防治」工作,即包括SARS、登革熱、腸病毒三項的防治一齊來,進行整體的生活環境(含戶內及戶外)清理消毒,及環衛工程及設施的實質改善,以及公共衛生的教育、各種公共場所(含各種營業場所如電影院、理容院、旅館、餐館、攤販、公共交通工具等等)衛生的加強管制,以阻斷各種傳染病傳播途徑,維護國民健康。以上工作是分屬於包括環保單位及衛生單位的職責,但在防疫工作上實為一體、是要全然照顧到的措施。目前,疫情的嚴重及急迫,已不容推諉、疏漏,這樣的共識及經驗,正好提示出進一步維護國民健康、提昇環境品質的具體作法。即保健、防疫是一體的,保健衛教、環境清潔、公害防治、及生活環境設施供給(如自來水供水系統、建築空調、水溝排水系統等),要各有關單位都一齊來做好,且搭配無間。
病毒引起的疫情,藉著快速的交通工具、交往的頻繁,很快的全球性的擴大、傳播,其衝擊是非常巨大及可怕的,所以引起這麼大的重視及某種程度的恐慌。相對的,環境的全球性問題,如溫室效應引起氣候變遷問題、酸雨問題、臭氧層問題、生態系崩毀及生物多樣性問題、環境資源耗竭等問題,卻少能引起相當的重視。事實上已有一些事例,因生態系的變異,甚至說其病源是來自原始世界的動物群,使得新的(或是說人類尚未接觸過的)病毒釋出,導致新的人類疫病(例如愛滋病毒、伊波拉病毒、雷沙熱病等)發生。因為人類開發導致一些原始動植物的滅絕,而可能喪失了由這些動植物的成份或基因研發出新的醫藥的機會。這是人類開發或破壞環境,所導致對疫病影響之一事。
人類在文明的發展史上,就不斷的與疫病接觸,這互動過程,是沒有打勝仗的機會(除了晚近醫學及公衛知識技術較發展的年代),人類不過是類似實驗動物一般,經過一段時期,與病源相互適應妥協而生存下來,繼續繁衍。但人類在環境上的污染及開發、破壞、耗竭,對人類的生存,成為另一種絕大的威脅,其嚴重性恐不亞於疫病。
本次SARS疫情事件,已對台灣、中國、東南亞的經濟發展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在生活經濟緊縮的影響下,是否我們更可藉機反思:我們的追求是甚麼?甚麼才是對人生、對國家、對環境更是重要、更有意義的事?在家庭中,先生去中國投資賺錢(?)、孩子去北京念書好嗎?由這次疫情,可思考、反省的實在太多了。經由這樣的反思,或許對於當地的、全國的、及全球的環境問題,會有所幫助。
2003年5月5日 星期一
SARS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SARS疫情的蔓延,讓我們體會到了生命的無常與可貴。然而對疫情的恐懼,卻也造成了一些過度的反應,如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送抵雲林日友醫療廢棄物焚化廠而引起當地居民的抗爭(其實這事件的背後實乃肇因於日友焚化廠平時的惡名昭彰,容後再述)。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並不可怕,只要經過良好的包裝隔離與殺菌處理後,大部分即與一般廢棄物無異。如果因為恐懼而使其無法即時處理,並因而堆積在醫院內部,反而造成更大的風險。
然而此事件更暴露了政策的問題。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之所以需要特別處理,主要是因為具有感染性,其實其垃圾成分基本上並不是相當特殊的。因此只要能夠滅菌的方法,都應加以考慮。目前國外在處理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方法包括使用蒸汽高溫滅菌或微波高溫滅菌等,而焚化則因其會排放戴奧辛與重金屬而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已逐漸遭到淘汰。然而我國的法令仍要求以焚化為主,致衍生種種問題。
目前我國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區分為10類,其中僅4類允許使用高溫滅菌方式處理,其餘6類,約佔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總量的70-85%,則一律要求以焚化處理。因此現在大部分醫院為了方便,而將所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以焚化處理,鮮少採用高溫滅菌者。有些醫院是於院內設置焚化爐自行處理,有些則是幾家醫院共同設置焚化爐聯合處理,有些則是委由代處理業者如日友焚化廠來處理。
由於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量並不大,一般約為醫院產生的所有事業廢棄物的15%左右,因此若醫院自行或聯合設置時,其焚化爐通常都很小,污染防治設備簡陋,而醫院通常非專業出身,其操作人員常常是訓練不足。因此在設備不良、操作失調、再加上醫療廢棄物中高含量的氯(來自於聚氯乙烯塑膠),與廢棄物量小而無法連續操作所導致的頻繁的起停爐,故其排放出的戴奧辛污染相當可怕。尤其設置在院內這樣的人口密集區,更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然而依照我國的環評法,這些小型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的設置通常不需環評,是以造成醫院這種應該是救人的地方,反而成為害人的毒性物質來源的這樣突兀景象。
如高雄長庚醫院後方就有一座小型焚化爐,煙囪奇矮(設計不良),若無人指點根本就不知那裡有一座焚化爐。據附近居民表示,其常於深夜偷排黑煙(操作失調)。而這樣的一座污染設備的附近,就有大高雄的飲水來源澄清湖、兩所學校、以及一座棒球場,更不用說密集的住宅區了。
如若醫院委外處理,則通常會出現長途運送的現象,如此次和平醫院事件。長途運送增加了車輛翻覆的機率,徒增感染源擴散的風險。而受委託的處理廠理論上應該較為專業,但是其排放的污染仍常受附近居民詬病,如此次事件中的日友焚化廠。這是因為聚氯乙烯塑膠實在是不能以焚化處理的;再者則是廠商為了降低營運成本而隨意操作,而這在環保單位的不作為(疏於監督管制)與不痛不癢的懲罰條例下,更是無法無天。另外,這些代處理廠的選址在我國粗糙的環評制度下,也常常選在不當的地方,如日友焚化廠的附近就有一所學校。而醫院在成本的考量下,選了這種廠商,等於是花錢免責,並將污染委外輸出。
如果採用高溫滅菌的設備,則由於其幾乎不會產生污染,操作技術簡單,因此可於院內設置。滅菌後的廢棄物可以再利用或者掩埋,因其量小並不會對掩埋場造成多大負荷。因此建議環保署與衛生署,應該開放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高溫滅菌處理,不過應對該技術的設備規格與操作要求應謹慎規劃,並輔以適切的教育訓練與強力監督,並禁止焚化聚氯乙烯等不當材質,如此方能不枉SARS給我們的教訓。不要只會作秀,而無視於問題的存在,否則即使消滅了SARS,卻讓全民感染了更多、影響更為全面的戴奧辛。
SARS疫情的蔓延,讓我們體會到了生命的無常與可貴。然而對疫情的恐懼,卻也造成了一些過度的反應,如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送抵雲林日友醫療廢棄物焚化廠而引起當地居民的抗爭(其實這事件的背後實乃肇因於日友焚化廠平時的惡名昭彰,容後再述)。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並不可怕,只要經過良好的包裝隔離與殺菌處理後,大部分即與一般廢棄物無異。如果因為恐懼而使其無法即時處理,並因而堆積在醫院內部,反而造成更大的風險。
然而此事件更暴露了政策的問題。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之所以需要特別處理,主要是因為具有感染性,其實其垃圾成分基本上並不是相當特殊的。因此只要能夠滅菌的方法,都應加以考慮。目前國外在處理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方法包括使用蒸汽高溫滅菌或微波高溫滅菌等,而焚化則因其會排放戴奧辛與重金屬而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已逐漸遭到淘汰。然而我國的法令仍要求以焚化為主,致衍生種種問題。
目前我國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區分為10類,其中僅4類允許使用高溫滅菌方式處理,其餘6類,約佔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總量的70-85%,則一律要求以焚化處理。因此現在大部分醫院為了方便,而將所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以焚化處理,鮮少採用高溫滅菌者。有些醫院是於院內設置焚化爐自行處理,有些則是幾家醫院共同設置焚化爐聯合處理,有些則是委由代處理業者如日友焚化廠來處理。
由於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量並不大,一般約為醫院產生的所有事業廢棄物的15%左右,因此若醫院自行或聯合設置時,其焚化爐通常都很小,污染防治設備簡陋,而醫院通常非專業出身,其操作人員常常是訓練不足。因此在設備不良、操作失調、再加上醫療廢棄物中高含量的氯(來自於聚氯乙烯塑膠),與廢棄物量小而無法連續操作所導致的頻繁的起停爐,故其排放出的戴奧辛污染相當可怕。尤其設置在院內這樣的人口密集區,更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然而依照我國的環評法,這些小型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的設置通常不需環評,是以造成醫院這種應該是救人的地方,反而成為害人的毒性物質來源的這樣突兀景象。
如高雄長庚醫院後方就有一座小型焚化爐,煙囪奇矮(設計不良),若無人指點根本就不知那裡有一座焚化爐。據附近居民表示,其常於深夜偷排黑煙(操作失調)。而這樣的一座污染設備的附近,就有大高雄的飲水來源澄清湖、兩所學校、以及一座棒球場,更不用說密集的住宅區了。
如若醫院委外處理,則通常會出現長途運送的現象,如此次和平醫院事件。長途運送增加了車輛翻覆的機率,徒增感染源擴散的風險。而受委託的處理廠理論上應該較為專業,但是其排放的污染仍常受附近居民詬病,如此次事件中的日友焚化廠。這是因為聚氯乙烯塑膠實在是不能以焚化處理的;再者則是廠商為了降低營運成本而隨意操作,而這在環保單位的不作為(疏於監督管制)與不痛不癢的懲罰條例下,更是無法無天。另外,這些代處理廠的選址在我國粗糙的環評制度下,也常常選在不當的地方,如日友焚化廠的附近就有一所學校。而醫院在成本的考量下,選了這種廠商,等於是花錢免責,並將污染委外輸出。
如果採用高溫滅菌的設備,則由於其幾乎不會產生污染,操作技術簡單,因此可於院內設置。滅菌後的廢棄物可以再利用或者掩埋,因其量小並不會對掩埋場造成多大負荷。因此建議環保署與衛生署,應該開放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高溫滅菌處理,不過應對該技術的設備規格與操作要求應謹慎規劃,並輔以適切的教育訓練與強力監督,並禁止焚化聚氯乙烯等不當材質,如此方能不枉SARS給我們的教訓。不要只會作秀,而無視於問題的存在,否則即使消滅了SARS,卻讓全民感染了更多、影響更為全面的戴奧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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