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多起工業區、科學園區強制徵收民地,以做為工廠用地,其中大部分為農地,徵收摧毀的標的包括農村的聚落、農宅,也有被認為無用的濕地、河濱地。在徵收過程,農宅被拆、農作被毀、優良農地被磚石填平。也有一位苗栗當地老農婦因此自殺身亡。在媒體上看到這畫面,真教人傷心不已。
在台灣現在的政府治理之下,農業是要毀了。整個農業被認為並不重要,僅因為農業的經濟產值很小。這種看法是很沒遠見、頗失偏頗的。「農業」在整體概念上,包含農村、農地、農產、農民等各種「農」字開頭的議題。在人來講,它是一種生活方式、人居聚落,有很重要的社會功能;在土地言,其除了耕種、生產外,有其無比重要的生態功能、自然保育功能、景觀的功能、做為地下水補注場域的功能等等。談到農民,上一代的台灣人誰不是來自農村、誰不是務農為生?
關於台灣農業的政策、措施,早多有論述,對近期發生的時事,再為強調以下論點。
雖然目前農業的產值不大,但要重視農地的無形價值。農業有其社會的及自然生態的功能,也可以說,農業、農村是一種基盤,是一個社會、國家的承載基礎,其功能是不宜或不能以金錢衡量的。如國家的糧食自給率,關係到國家安全。農業所生產糧食的安全供應,對國家社會是非常重要的;農業關係到水資源、農作品種及多樣性、土壤肥沃、以及耕作之人力與技術等。
農業常是很脆弱的,故需要政府的特別保護。其面臨工廠排放污染的傷害,農業用水被轉移供工業用途而受到排擠,技術/種源流到中國(為競爭對手)的威脅等。農業被化約為產值僅3%的一個需要照顧的倚賴部門(如農產保證價格、休耕補貼…),在全球化的國際經貿市場運作下,外國進口的農產品,壓垮國內的農產價格。但若在良好的農業政策下,農業生產仍是可賺錢的,日本在保護農業這方面,有很多作法實例可參考。
台灣的耕地早時約有90萬公頃(水田約50萬公頃,旱田約40萬公頃)。後來優良農地漸失。每年有約一至二萬公頃農地(含水田、旱地)被轉做用為非農地用途。這過程如近期所報導的「合法」的都計變更及變更後的「強制徵收」,及經由市地重劃、特定區/園區/公共建設所進行「合法」的變更,再加上民間的自行建築開發利用等,農地一直被轉用、縮小了。農地被視為一種商品,可炒作的、可投資的商品,經轉變為工業用地、住商用地,地價倍增,但誰獲得利益?當然也有一些售地的農民得其利,謂「田喬仔」。餘留下農地上的作物及農民的無聲哀號。未來更可透過農村再生條例,對農村、農地進行「合法」的「圈地」與掠奪。
農地一旦被轉為它用,就無法再回復為農耕用地。在經營農作時,土地中的一個石頭、一個鐵罐、玻離空瓶都要被清撿乾淨(否則會傷到腳或農具);土質若不良,尚需以有機肥予改良。而當農地被轉為它用,其環境衝擊更是難以回復!
農地的生產過程,在土壤資源及生物資源下,以來自大自然賜予的雨水、陽光,生產出農作物果實,這過程及成果,是可稱頌的、令人驚奇的體驗。目前,也常是退休人員理想的生活方式。農業經營是永續的,是人類文化演變的重要部分,人類難道能脫離農業而生存嗎?
農村需要更多的關懷,如大約一個月前,一個雲林老農和其老牛分別退休安養的真人真事,即是農村生活的一例,頗為感然。(99年7月2日新聞: ... 雲林縣75歲老農梁平因年事已高,無力再務農,但他不忍把21歲的老水牛賣掉,特安排送牛到台南縣政府所設的「老牛的家」安養天年…)
本次被徵收農地的農民的強烈反應,可謂台灣一直處於底層的農民們,長年以來不曾發生的一次自覺運動,請大家多予關心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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