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追隨經濟發展,我們不知不覺中陷入了大量生產大量消費的生活模式,同時鉅量的廢棄物所產的問題也如影隨形,揮之不去。環保署、清潔隊、廢棄物專家、及廢棄物處理產業因運而生,多少官僚、學者和產業界依附廢棄物而生;表面上創造了為數可觀的國民生產毛額,但也耗損了巨額的國家財政和社會資源。然而更可悲的是,我們花費了那麼大筆的預算,並沒有徹底解決困擾我們生活的廢棄物問題;而未來我們或後代,可能還要花費更大的代價,來處理我們所遺留的問題,主要原因是我們的環境政策只有半套,只解決了看得見的問題,而隱藏了看不見,且可能更嚴重的後遺症。
環保署的職責在保護我國的環境和資源,以避免受到污染和破壞而劣化或浩竭。環境劣化的最大威脅來自於污染,也因此污染處理和防治為環保署最重要且優先的施政目標。舉凡環保署廢管處的廢棄物處理、工程處的廢棄物處理設施興建和管理、綜計處的環評、水保處的水污染管制、空保處的空污管制、毒管處的有害物質管制等,均脫離不了污染管制和處理。在如此浩繁的管制和處理機制中,我們所看到的都是管末處理或排放管制的個別獨立方式,而看不到整合性的方案;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醫了頭腳,卻引起其他的後遺症,則留待後人或問題突顯後再說。
目前和大家生活息息相關的垃圾處理就是典型的案例。依據環保署統計,92年度全國垃圾妥善處理率達98%,我們已不復再見垃圾流竄街頭的景象。而環保署歸功於大量興建垃圾焚化爐的政策發生預期功效,使我國垃圾焚化處理率高達69.6%;到了96年所有計劃完成後,垃圾焚化處理率將高達97%。確實,我們已不可能發生垃圾無處去的窘境,繼之而起的是焚化爐垃圾量不夠的窘境,造成另類垃圾大戰:爭奪垃圾。在對抗垃圾公害的偉大勝利背後,隱藏著因焚化垃圾產生的重金屬和有機污染物的污染公害問題。焚化爐體設計、營運的操作和管理、實際空污排放的污染、底灰再利用的管制、以及巨毒飛灰處理和掩埋的管理等,污染的途徑從單純的單一生垃圾來源,轉變成複雜而廣泛的途徑,且更易於透於食物鏈而進入人體,威脅我們和後代的安全與健康。
當初規劃垃圾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政策時,已知垃圾焚化後所會產生的污染物及其影響,更知道有20%的灰渣需要小心處置;然而竟然在這些重要的污染控制規範仍欠缺不全的情況下,大力而積極的推動焚化爐的興建計劃,豈非典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半套政策。呼籲環保署在制定環境政策時,應以整合性的視野來看待環境問題,勿再存有速食政治文化的心態,則我國環境才有喘息的機會,家園也才能再現青山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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