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日 星期四

零掩埋的迷思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協會執行長﹞

國內有關戴奧辛的字眼見諸報章,始自於1983年7月份行政院為因應台南灣裡露天燃燒廢五金而造成嚴重的戴奧辛污染,「核定6項解決戴奧辛污染的措施」;事實上,1979年10月份行政院衛生署公佈的米糠油多氯聯苯中毒事件,就被國際列入戴奧辛中毒事件的案例。而有關焚化爐戴奧辛的報導,則從1995年陸續出現。從1977年國外的研究發現垃圾焚化爐會產生戴奧辛起,國際上就有很多有關戴奧辛的研究,而各類焚化爐產生戴奧辛的調查研究也垂手可得;然而,1986年行政院垃圾「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決策,在以科技和工程為主導的科技會議上做成,且環保署隨後在制定推動興建垃圾焚化爐的計劃時,都未能審慎評估垃圾焚化爐所造成的二次公害,甚至完全忽視。我們所挽惜的是我國的環境決策,竟然都不顧歷史學家威爾杜蘭所提示的「歷史的教訓」;而更可悲的是,我國老百姓在決策官員灌輸的「高科技、零污染」之謎思下,為了解決可舉手之勞而處理的垃圾,除了被「綁架」每噸總共要付出3,000元左右的焚化爐興建及垃圾處理費,此成本還未計上因焚化造成的環境污染衍生之食品安全,因而增高的環境劣化和醫療保健支出;更不幸的是,老百姓的負擔並未因此而止,緊接者我們還要再繼續被「勒索」每噸灰渣的分選處理費約2,000元左右,及飛灰溶融處理費每噸約6,000-8,000元左右。

為了合理化垃圾焚化處理的政策,於是出現了很多似是而非的宣傳口號,什麼「熱能回收」、「資源再利用」;事實上,已有調查研究指出,由焚化所回收的能源和其他替代方式所回收的能源,約為1:3~5。而由台北市政府所提出的「零掩埋」,也只不過是替垃圾100%焚化尋找「合理性」的說辭而已。因為目前台北市的3座焚化爐,每日的處理容量為4,200噸,而目前每天的垃圾量約為2,000噸左右,除了積極的尋求外縣市的垃圾進口和廣納事業廢棄物進廠外,當然也不會積極地推動垃圾減量和有機物回收堆肥化處理。先前所積極推動的第三垃圾掩埋場開發案,事實上與其「零掩埋」的口號自相矛盾。當然,我們知道其「零掩埋」指的是,沒有生垃圾進到掩埋場,而第三垃圾掩埋場所掩埋的是灰渣和飛灰;那麼誠如以上所言,這個第三垃圾掩埋場是要掩埋有害廢棄物灰渣和飛灰,而非一般垃圾。然而,目前該掩埋場均以一般垃圾掩埋場的規範來進行相關的審查,顯然是官方知法犯法。

我們不是一味的反對官方的處理方式,但是到目前為止,官方所進行的方式都是以「永續經營」的「商業化」模式;從多數的老百姓口袋擠出錢來,付給配合興建焚化爐和相關設施的少數資本家及外國財團。如果這也是促進經濟發展的策略之一的話,那麼普羅大眾所期待的「晴朗」的福爾摩莎,也就遙遙無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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