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理事
我們在2003年6月30日〈正視兒童飲食安全的問題〉一文中「呼籲全國民眾積極正視兒童食品安全的問題,督促政府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 機制」,特別提出 「現在我們的下一代卻打從娘胎就要承受難以言輕的環境荷爾蒙的傷害。……那麼我們是否更有責任去保護我們下一代生長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中的空氣和水、 土,以及賴以成長的食物,以免受環境荷爾蒙的污染?」
8年前的呼籲仍在風中飄蕩;近日「塑」毒狂飆,由來已久。然而政府機關面對如此嚴峻的國民健康危機,手足無措,「馬」腳畢露;處理過程 中,毫無章法,看不 到政府團隊行政作業上的協調與合作。
首先,D-Day的決策很好。然而影響如此廣泛的行政命令,竟然沒有考慮檢測單位的負荷,以及整合檢測資源,使受影響的相關業者,可以 在D-Day前完成 檢測。目前政府倉促執法,守法業者由於檢測機構無法在時限內完成報告,因而遭受的損失,是否政府有責任補償?亦或守法業者活該?
再者,行政機構提出業者因此風波所受到的影響給予退稅;此決策一公布,當然引起國人群情激憤。受到「塑」毒掃到的業者,表面上看來也是 「受害者」,事實上 他們也是「共犯」,國人健康的「加害者」。這些業者在製造產品的過程中,本就該有製程的品管,有責任保證所有使用的原物料都符合食品安全的規定,替消費者 把關。然而為了貪婪,以及不遵守該有的原物料品管,因而製造出有害消費者健康的產品,理該受到法律的制裁,賠償廣大消費者因其產品所受的身心損害。政府機 構不思協助受害的消費者向違法業者爭取該有的公理和賠償,竟然表現出「政商」關係如此的密切,提出由受害者來補償加害者,天理何在?所幸在國人憤怒的抗議 下,制止了如此荒唐的決策。
「塑」毒狂飆,其實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們的下一代:兒童和青少年;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由於政府功能不彰以及對業者監督不周,使其受此環 境荷爾蒙的侵害,身 心所受的摧殘將伴隨其一生。同樣的,我們看不到政府機構對這些受害最深的下一代,有任何道歉、照護和補償的措施,就當作非行政上的過失,自我感覺良好。
球又拋回我們民眾自己的手上了。「自助人助」,進入民主社會就需要國人發揮「公民意識」,積極參予公共事務,不只選舉時替國家舉才,平 時還得參與強而有力 的監督組織,要求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建置統一事權的食品安全部門,開放相關法規制定時的民眾參予,以期建立以國人利益為主的食品安全機制,不只掃除狂飆 的「塑」毒,以及損害國人健康的有害物質,還我國人清淨安全的生活環境。
⊙ 本文簡版刊 載於6月13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