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研究員﹞
在立法院某台南縣籍的立委質詢記錄上,發現了這麼一段內容:「台南縣境內有十座水庫,占全省四分之一,供應的水源總量佔全省六分之一;而被列為水源保護區不准開發的土地面積更占全縣總面積三分之一,如此一來,亦使得地方經濟發展受到許多限制。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山上鄉建築攔河堰,收集曾文溪及蔡寮溪之水淨化後作為自來水使用,攔河堰設立後,上游之鄉鎮劃定為水源保護區,其中曾文備用取水口到玉峰攔河堰四十八平方公里保護區已正式公告解編,然而山區六個鄉鎮仍在保護區內,其中楠西、玉井全鄉均為保護區,妨礙地方經濟發展甚鉅。由於玉峰攔河堰所攔截的水質已不符飲用,經濟效益不佳,相關單位應儘量規劃部份工業用水外,亦應盡速移轉供水用途,以利當地經濟發展,保障居民生活權益。爰此,本席建請水利署應儘速針對玉峰攔河堰以上曾文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進行解編之具體規劃,以真正維護地方均衡發展及保障當地居民之生活權益。」
這看來頭頭是道、聲聲「以利當地經濟發展、保障居民生活權益」的質詢文內容,是許多台南縣籍立委關心的重點。他們常以某某取水口的水質已不符飲用為由,要求將之轉為工業用水,並解編取水口上游的保護區;而不是要求政府相關單位調查水質被污染的原因,並將以改善。若果如此,是不是為求地方繁榮,就先想辦法去把台南縣河川取水口以上河段的水質都給污染了?
而若細就他們所謂的會妨礙地方發展、並視其為眼中釘非將之解編不可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究竟限制了什麼開發行為時,更會不了解他們居心何在。因為保護區所限制禁止的行為是一些會傷害水質水量的行為,而不是管制所有發展;被管制的行為包括濫墾濫伐、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排放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污染性工廠、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等等。這些行為,不會有任何地方的居民會歡迎,而且不管是不是在保護區內,本就該禁止或限制。因此,他們所謂的保障居民權益,是不是要保障從事這些受管制行為的業者權益,而意欲犧牲普羅大眾的環境權益?
若說立委都沒在做事情,那可不對。這些立委的質詢內容已經產生實質的作用。根據台南縣政府的資料:「急水溪水系新營淨水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在縣府及各級民意代表努力下,經濟部已於九十年二月七日以經(九○)水利字第○九○二○二○○七六○號公告廢止。」而我們在最近接獲消息,位在這個被解編的前保護區內的台南縣東山鄉,已入侵了兩個掩埋場。在這個居民以種柳丁為生的世外桃源,原本就有三個在等解編的民營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計劃案,於保護區解編後,其中兩個案子環評隨即通過(另一個因為業主要選民代,怕得罪選民而自動撤回),其中一個更在去年動工,動工後純樸的居民(多是固守家園的老農夫)才知道他們用來灌溉的水源上游,來了兩個緊鄰的掩埋場,這不僅讓他們的農產品遭受污染威脅,更讓他們畏懼掩埋場對水土保持的破壞,將使他們這些山上居民遭到淹水與土石流的威脅。(其實當地居民已嚐到部分苦果了。因為那個還未動工的掩埋場之預定地,之前已為該廠商挖取土方供二高使用,砍伐了許多樹木,而破壞了山坡地的水土保持,結果之後該地居民就開始遭受淹水之苦。)這個危及他們生計與生命的開發案,不得不讓他們群起抗爭。而我們的政治人物,在面對他們的選民們時,還在洋洋得意於他們為地方帶來多少繁榮呢!
(註:這兩個掩埋場預定地,原有許多豐富的生態,包括一些保育類的蛙類。目前其棲地已遭到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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