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於日前(9月13日)針對經濟部工業局所提「鋼鐵工業政策環評說明書草案」(99年6月版)召開公聽會,眾多環保團體、環境關切人士咸表關切。由於鋼鐵業為高污染、高耗能、高溫室氣體排放的產業:排放戴奧辛量,約占全國的一半;使用能源,達全國的7.79 %,但產值才占1.7%(2007年);排放二氧化碳,約占全國的18 %。其對台灣環境的負荷,可見一斑。
經濟部工業局提出「鋼鐵工業政策環評說明書草案」,送環保署審查,雖是正確的作法,但該「說明書」所提內容、方案,有甚多不當、不妥或不週全之處。比如所研提的三方案及基本方案都是對現況妥協式的、承認現況的思考。以現況的鋼鐵工廠、製程技術為基礎,在小幅的變化下提出「三個方案」,至於其它具更高環境效能的方案,甚至零方案,抑低鋼材消費量的作法,如徵能源稅、污染費、溫室氣體排放費,限期汰掉污染性高的電爐廠等等作法之提議,則付諸闕如。如此,所研提之三方案,可謂無進步性,對環境效益的提升程度很低;同時也限制了新製程的加入,限制了更佳製程研發改善的可能性,似在保障既有煉鋼業者,即使他們已經製造了那麼多的污染問題、環境負荷。
故建議方案應朝向以下方向發展:建立污染者付費;使用綠色電力;應採用國際最先進(最具環境效益之)技術、製程;應訂定更嚴格的、標竿性的性能標準(如能源效率、單位產品污染排放量、單位產品溫室氣體排放量、能源使用密度、單位產值能源用量等;國內主要業者在這幾項指標相對落後先進國家甚多),若未能達成者,不准擴廠並限期淘汰。
雖然鋼鐵工業有其產業上的需求性,但也因其污染性高、能源消耗量大、排放大量的溫室氣體,短期雖尚顧及產業現況,但中、長期應儘速淘汰污染性的製程或業者(電爐、生產單元),改以較綠色效能之製程、或降低國內產量,故應有整體性的「產業結構調整策略」,以為領導、指引。
由於台灣的環境負荷已經超量,而此「三方案」顯然不能積極改善現況,故該「說明書」第5.4節內所述各方案影響之定量估計及評比,及第七章的結論與優選方案建議,並不很有意義。故建議各環評委員退回該說明書草案,要求工業局重擬。未來鋼鐵工業政策應能基於環境保護及市場公平之原則,鼓勵使用及發展更佳之煉鐵、製鋼製程,讓更具環境效益、更佳之製程,可取代現有污染性頗高的電爐或高爐製程;同時整體產業發展也要有個限度,包括建立依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調降產業規模之機制,以符合環境永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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