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研究中心執行長﹞
廢棄物處理的問題接二連三的浮出檯面,繼旗山溪有毒廢液污染後,有芳苑烏溪紅水污染、桃園許厝港海邊魚群暴斃、竹南中港溪出海口大量魚群暴斃、新豐汞污泥、醫療廢棄物無處去、…雖然嚴刑峻法侍候違法的業者,但是更多的非法業者卻在環保單位的治外法權下猖狂肆虐,看不到環保單位和事業主管單位拿出有效可行、或長治久安的辦法來整頓;在所有廢棄物的管理上,我們看不到新官僚有任何的新思維。
就拿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醫療廢棄物來講,這個問題並非新問題。在舊政府時期,視焚化方式為消滅廢棄物的不二法門,不曾思考其他更有效和具生態效益的管理方案。環保署長林俊義說:…..在國內由於過去法令過於嚴苛,將其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但在國外是將其納為介於有害與一般廢棄物之間的廢棄物,只要經過高溫滅菌處理後,即當成一般廢棄物,可以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我們的困境在於政策制定者未能具有高瞻遠囑的思維,而又不肯廣納民眾的意見,還是停留在「你是民、我是主」那種封建民主的心態。我們不知道林署長所謂的「國外」是指那裡,我們所看到的歐美國家對醫療廢棄物的管理有很好的規畫和處理。
事實上,我們把在醫療機構所產生的所有廢棄物都視為醫療廢棄物,這是錯誤的第一步;我們把這些廢棄物混在一起,當然都成為感染性的廢棄物,而增加處理的困難。基本上,在醫療機構所產生的廢棄物可分為傳染性和非傳染性,傳染性廢棄物僅佔醫療機構廢棄物總量的百分之十五;在非傳染性的部份,可再分成有害廢棄物和一般廢棄物。經過分類後,就可依其不同的特性來處理;其中有很多經處理後是可回收的資源。
再來,我們反對林署長把經過高溫滅菌處理後的醫療廢棄物,當成一般廢棄物,送進焚化爐或掩埋場。以目前國內所使用的醫療器具和用品,很大部分是聚氯乙烯(PVC)的產品;而我們知道戴奧辛的主要來源是燃燒含氯的東西。那麼林署長所考慮的僅是解決醫療廢棄物的問題,至於解決了這個問題後所產生的戴奧辛問題,以及因戴奧辛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和民眾健康危害,可以不管或另外想辦法來解決;如此解決一種問題又產生另外一種更棘手的問題,只不過把看得見的醫療廢棄物轉變成看不見的巨毒戴奧辛,這是林署長解決廢棄物的思維模式?
我們建議新政府要有新思維,揚棄古老的末端處理的舊思維,全盤檢討廢棄物的管理,引進清潔生產的觀念、採取預警、預防的原則、擴大民間、學界、產業和政府間的合作和互動,擬定整合性全方位的廢棄物管理策略,制定嚴格可行的法規、貫轍執行的決心、公開相關的資訊、鼓勵民間監督的機制,如此全民政府的理念才得以推進,我國的環境也才會有轉機。(200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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