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9日 星期一

弱勢的環境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回憶兒時,曾有一個極為要好的玩伴,一路陪著我玩進國中。我成績較他好,但他球類、平衡感則超好,我們彼此惺惺相惜,互敬互重。然而,國二的分班,他不幸被分到放牛班,從此他避不與我見面,而我們也因此在這種講求競爭的教育體制下,分別進入了兩個不同的世界。那時年少的我,第一次發現,我的優越是踩在別人的失敗難受上而得來的,真是所謂的「一將功成萬骨枯」。

在這個競爭的社會,我們不僅人與人爭、國與國爭,更與萬物爭,與天地爭。爭的時候,我們只顧我們自己眼前的目標,卻難得去體會別人的感受。大家只崇拜強者風光的一面,卻無視於弱者受傷的痛楚。而當我們以競爭的態度去對待最為弱勢的生態環境時,則只知如何瘋狂地去擷取於己有利的自然資源,卻完全不顧自身行為對大自然的傷害。

於是,為了提昇競爭力,為了怕廠商搶不到更大的市場,即時在許多有識之士頻頻呼籲削減二氧化碳排放量以減輕氣候變遷影響的情勢之下,環保署仍不敢奪台塑之鋒,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通過了台塑六輕四期擴建工程的環評(12月23日);而台塑則回報以「環保署等相關機關,專業(???)執行能力相當的強,才能夠讓六輕四期工程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完成審核工作」等語;於是,又一場環境浩劫於焉開始。

另外,景氣復甦所導致的房地產熱絡,致使最近砂石短缺,逼使經濟部緊急開會決定,開放高屏溪等七條河川砂石開採。眾業者們只爭著要更多砂石,為了賺錢,理直氣更壯,卻不顧砂石的過量開採可能導致土石流;而經濟部與業者們在面對砂石飆漲的危機之下,所想到的也只是如何取得更多的砂石,而不是以其他的建築型式(如鋼構或木構式建築)來減少砂石的需求,達成人與大自然雙贏的局面。

也就是在這種競逐利益的心態下,當行政院宣佈蘇花高緩建後,立法院交通預算聯席會竟會提出行政院「不得緩建與停建」之類莫名其妙的決議案,誓要讓高速公路切過高山,蔓延到東部;而澎湖則在地方政治人物的慫恿下,立志要爭取一座賭場,引進大量耗水耗電的水泥設施,而不顧對當地生態景觀與純樸民風的傷害;更有人以疏浚為由而在澎湖湖西鄉青螺灣有護灘功能的珊瑚砂灘上盜採砂石!不禁令人感嘆,這世界簡直是瘋了,我們一方面要靠大自然來維持生存,另一方面卻又死命地對著奄奄一息地大自然給予一次又一次的重擊。

就好比人與人爭只會讓人愈來愈孤獨,人與天地爭只會讓人類愈來愈孤立無援:當大地已死,萬物離我們遠去,人類豈能獨活?何時我們才能學會不爭,而與萬物天地共存共榮?

2003年12月23日 星期二

為澎湖織夢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日前(12月20日)有幸應邀到澎湖參加一個研習會,會後在澎湖當地友人的引導下,著實體驗了澎湖美麗的海灘、豐富的生態人文、與東北季風的滋味。尤其那東北季風之強,已經快要達到令人起飛的地步,加上研習會上有兩位老師皆提及澎湖發展再生能源的可行性,不禁對澎湖的未來有些許的想像。

澎湖地小人口少,人口密度並不高,而產業不足所導致的人口外移,或許也是為何澎湖至今尚能維持許多觀光資源、環境品質能夠維持良好的原因。然而澎湖並非只能依靠觀光產業所帶來的旅客來維持經濟;以其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許多永續發展的願景,都有很大的機會在此實現。

首先,就是豐富的再生能源,使澎湖有機會成為我國第一個擺脫化石燃料的縣市。澎湖夏天強烈的陽光,與冬天狂烈的東北風,都是源源不絕來自上天的禮物。若我們可以擁抱這些自然資源,不再以冷氣來排除夏天的熱氣,以圍牆阻擋冬天的狂風,而以環島而立的風車搭配建築物上的太陽能版,並將這些間歇產生的電能以電解水產生的氫氣來儲存,則現有的火力發電廠可以改為以氫氣為燃料的發電廠。如此澎湖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立即削減大半。將來待燃料電池的技術發展成熟,則面積不大的澎湖,更可在短時間內,將氫氣輸送系統建立起來,汽機車的加油站變成燃料電池交通工具的加氫氣站。則潔淨能源的美夢將可實現。

其次,澎湖因水資源不足,而缺乏灌溉用水,加上風大,因此有許多廢棄荒地。由於澎湖並沒有工業,因此只有家庭污水的排放,以往都是排入水溝直通大海;若能將這些家庭污水改排入這些荒地,使成為溼地,利用溼地的生態系來處理這些廢水,處理過後的水則可再予以利用(如灌溉)或排入大海,則不僅可彌補水資源的不足,更可創造豐富的溼地生態景觀,對當地的農漁產業將有正面助益。

再者,澎湖地區住民少,容易凝聚住民共識,加上獨立於台海一嶼,因此物流控制也較單純。若能提昇住民意識,讓其了解廢棄物管理的重要性,進而從源頭避免廢棄物的產生,比如與旅館業者、飯店與禮品零售業溝通協調,讓其減少用過即丟產品的使用、不用過度的產品包裝,且產品或包裝材質單純化、去氯化(即聚氯乙烯),並禁止有毒產品的進口(如化學農藥),再配合建置分散全島的路邊資源回收站,讓住民與觀光旅客將其不要的資源丟入各個不同的桶子,而不是棄置在美麗的海灘上,分類收集好的資源則可在島上再利用或變賣至台灣。另外設置堆肥場,讓廚餘不再進入掩埋場,而是經過控制的過程(如避免臭味的產生,與肥分的調配),讓其養分返回需要滋潤的大地,以發展精緻的有機農業。如此,零垃圾與清潔生產的願景將可落實。

一個有特色、宜人的社區,絕對是要融入當地的自然環境、妥善管理當地的資源,讓人類可以與自然界共存共榮,而不是如目前這種吸食大地之血、並回贈以毒的經濟型態;也不能如短視的政治人物,為了私利,而多方引進不當的產業(如博奕案、吉貝島BOT開發案)、並使澎湖美麗的海灘水泥化。我們應體認,大自然才是我們真正的財富,保有這財富,人類才能永續發展的可能。否則,今日的繁華,終將只是曇花一現。

2003年12月14日 星期日

是哪一種塑膠與金屬?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現在國內市面上愈來愈多的中國產品,一不小心買到便宜貨,很可能就是中國製的。由於人們難免存在著貪小便宜的習性,因此中國產品的安全性為何,應是我們極需小心注意的。

記得曾在統一超商翻看一個裝著糖果的玩具,由於想了解其塑膠材質為何,而查看其商品標示。結果一看,該玩具來自中國,材質標示著「塑膠與金屬」。天哪,塑膠與金屬都各有好幾種不同的材質,到底是哪一種塑膠,哪一種金屬?看著這種有等於沒有的標示,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憂心忡忡。

今年九月間,徐中雄立委公佈其調查發現,國內逾六成的違法進口農藥是來自中國,每年約有近萬噸非法農藥在市面上販售,其中不乏我國早已禁止使用、並受到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所管制的農藥,如DDT、滅蟻樂等,而這些在中南部農村私下兜售的農藥並未有任何標示;另外該立委又於今年10月間召開記者會表示,每年中國以非法走私、偷渡來台的含汞電池高達2000噸,其含汞量為我國合法電池的360倍,而且不但低價傾銷,並且假冒環保標章,破壞市場行情。

中國近年來的經濟表現,彷彿循著我國經濟起飛時的軌跡,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凡利之所趨,必有莽夫不顧一切地投入,哪管其產品用的是什麼毒性物質,哪管該毒性物質對環境與健康會有多大的危害。由於這種勇氣與無知,他們可以生產出許多便宜但風險卻很大的產品。然而台灣的人民們,難道他們敢做,我們就要敢用嗎?

台灣曾經因為不顧一切地發展,而使得環境滿目瘡痍,食品安全與國民健康也因此受到威脅,這些都是整個社會毫無預警的觀念所致。今日當我們面對許多來自中國的產品,其產品標示不清或造假、或根本沒有標示,且使用有害物質,若我們不以預警的態度來看待之,那過去幾十年來經濟發展所習得的慘痛經驗就白費了。

所謂預警,就是當我們不知道我們在做什麼,或者我們不知道做了以後會有何風險的時候,那就不要去做。現在市面上充斥著數萬種人造化學物質,即使是化學家都無法認識每一種化學物質,更何況一般的民眾們!因此預警原則相當的重要。現今許多民眾的化學知識仍付之闕如,對於產品的挑選只注重價格與用途,而其他一切就交給政府,並信賴企業良心。當以這種態度面對來自中國的產品的時候,就相當危險了。因為其政府管制鬆散,而企業即使有良心,通常也只知產品之利而不知其害。

為了保衛國民健康,免於遭受來自中國產品的威脅,建議政府應發起防禦性公投,要求中國政府禁止生產斯德哥爾摩公約所管制的農藥,要求中國產品能有清楚、實在的標示,要求中國政府應努力打擊非法走私,加強環境保護與產品安全的管理,否則我們將拒買中國貨。如此不僅能讓全國人民深刻了解預警原則的意義,也能讓中國那些一心逐利的莽夫們,能夠停下來看看自己到底在做什麼,自己生產的產品到底用的是哪一種塑膠與金屬。

2003年12月10日 星期三

環保署在捍衛誰的權益?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所推動的垃圾焚化政策,十幾年來均以既定政策,悍然拒絕民間要求對該政策的檢討,而由於草率決策於先、極力掩飭錯誤於後,導致民間和立法院年年對環保署該項預算,都有嚴厲的杯葛。今年環保署向行政院提出的廢棄物處理方案中,強調除了繼續推動興建焚化爐外,亦規劃自2007年起逐年編列1,500多億元興建新一代焚化爐。真的,我國環保署將會是全世界推動焚化爐最積極的國家單位。尤其是看到環保署向立法院提出停建目前進行中的焚化爐興建案所需賠償的金額,不禁讓我們老百姓有莫大的感觸:到底環保署是在維護我國的環境和全民的健康?亦或是維護廠商的利益?

根據環保署所提出的賠償金額,8座興建中的焚化爐,總賠償金額為212.22億元;從所提出的賠償項目和金額來看,像是台東縣焚化爐20年的預期合理利潤、苗栗縣焚化爐營運期間預期利益損失和投資股本可享20%股東投資抵減之損失、雲林縣焚化爐營運之合理利潤及售電收入、台中縣烏日焚化爐營運期間預期利益損失、新竹縣焚化爐專案預期利潤等,讓我們誤以為環保署是代表廠商的利益,向全國人民提出巨額賠償要求。環保署在推動興建焚化爐中,除了違反預算法,在預算未經立法院通過前,就與廠商簽約保證支付興建經費。在立法院審查焚化爐相關預算時,再以預算若不通過,就要賠償鉅額違約金為要脅。我們就是沒看到環保署站在全國人民的權益和健康,而估算到底我們老百姓為焚化垃圾所真正負擔的成本和健康的風險;進而規劃以全國人民為利益的管理方式。

今年11月初我們到德國漢堡參觀了處理該市垃圾的MVR焚化爐,看到該焚化廠為了防範底渣再利用時所可能產生的污染,而嚴格控制其製程。相對之下,我國環保署在開放灰渣再利用時,以國際上各國灰渣再利用均未發生問題為由,而未有任何的現場測試和生命週期觀測就草率開放,我們不得不懷疑環保署又在掩蓋焚化政策的決策錯誤,以及為廠商開一條生財之路;環保署的出發點並不在維護環境不受污染及保護人民的生命安全。

國際上已把焚化技術列為應禁止使用的技術,而大肆提倡「零廢棄」政策之際,我國掌管全國環境保護大權的環保署,仍然閉門造車,永續經營其焚化政策,甚至以「新一代焚化爐」來欺騙民眾。我們呼籲立法院嚴格把關,莫讓我國成為國際上報廢技術的樂園,而賠上全國人民的健康和國家的競爭力。

2003年11月23日 星期日

光鮮亮麗的背後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半導體之父張忠謀日前(11/21)在與來自美國的學習.組織.管理大師彼得.聖吉的對談中,強調科技發展對現代人生活的貢獻,他認為「現代人的生活都比三、五百年前的王公貴族還要好,這代表經濟發展是每一個人都想要的,沒有人希望生活水準倒退到過去的時代」,而他也相信「工業時代不會成為一個泡沫,而泡沫也不會破裂。」

就在此次對談的前一天,網路上傳來新竹公害防治協會的消息,其理事長鍾小姐在獲悉『新竹魚群暴斃,居民疑是竹科廢水造成』的新聞後,花了一天追查元兇,後來只知道地點是位在竹科旁的隆恩圳、水源橋下。淨竹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高先生於是感慨道:「隆恩圳的死魚事件,這不是第一次,也可能不會是最後一次!這已經不是新聞了,吸引不了媒體的關注。」「如果環境危機指標要以生命來交換,這幾次是魚,下一次會不會輪到人?」

竹科電子業對我國的經濟發展確實佔有重要的地位,而其在催生資訊時代的來臨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我們現代生活中的便利、效率確實都要拜科技發展之賜,然而現代人的生活究竟有沒有比三、五百年前的王公貴族還要好,則大有商榷餘地。人們活著、或是所有生物活著所需要的要素:空氣、水、與土壤,都因現代社會過度強調經濟發展,而遭到了嚴重的污染;而可以讓人們愉悅的自然環境愈來愈稀有,許多人過的生活只是忙碌地往返於一個鳥籠又一個鳥籠,或許鳥籠中的物質可以供應食衣住行育樂等所需,然而這樣的生活健康、快樂嗎?

政府常自翔於竹科的上、中、下游整合體系,其是競爭力傲視全球的主因之一,然而政府卻未能在其發展之初,引導或要求其將廢棄物與廢液的流向做一整合,而讓其宛若沒有廁所的豪華旅社般,排泄物全台亂竄。混合著各式各樣有害重金屬的廢水要如何能妥善處理?即使沒有魚群暴斃,這些傾洩而出的毒性物質也會累積在食物鏈中,侵入我們認為是很安全的鳥籠中。別忘了承受著竹科廢水的客雅溪,其下游的牡蠣重金屬含量之高,根據清大化學系教授凌永健2001年的一篇攝食牡蠣的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指出,台灣地區牡蠣致癌風險是美國的500倍!

有許多生態環境的破壞是不可逆的,因此即使我們想退回到過去的生活水準,可能也沒辦法了,至少在短期之內。但如果竹科新貴再不把心力放在降低毒性物質的使用,並分隔不同來源的廢液以提高其再生利用率及處理效益,則「工業時代將不會成為一個泡沫,而是許多個有毒的泡沫;而泡沫也不會破裂,只是會讓生命窒息。」





圖:隆恩圳死魚。 
(淨竹文教基金會 高清波先生提供)

2003年11月21日 星期五

您買的保鮮膜安全嗎?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保鮮膜是許多家庭經常使用的產品,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採購時有注意到其材質。據筆者調查,目前市面上的保鮮膜所使用的材質包括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二氯乙烯(PVDC)等等,這其中聚氯乙烯與聚二氯乙烯等兩種材質,在廢棄處理時是比較有害的,而且在使用時,對身體健康也恐有不利影響。

聚氯乙烯被綠色和平組織稱為毒塑膠,理由是在其生命週期的每一階段,從生產製造、產品使用到廢棄處理,都會產生污染或毒害。比如聚氯乙烯的單體氯乙烯,即為已知的致癌物;而在製造氯乙烯時,也會伴隨著世紀之毒戴奧辛的產生;另外在其廢棄時若以焚化處理,由於聚氯乙烯分子本身為含有氯的碳氫化合物,因此極易產生戴奧辛與大量的鹽酸氣體。其中鹽酸氣體除了會使焚化設備腐蝕外,若不幸未被空氣污染防治設施攔住而從煙囪逸出,對焚化爐週遭的農作物與人體健康將產生立即性的衝擊。證諸許多焚化廠附近農作物極易枯萎,即可能是受到鹽酸氣體的影響。

而當聚氯乙烯用在如保鮮膜等需要高可撓性(即柔軟度高)的產品上時,則需要添加大量的塑化劑。這些塑化劑由於分子較小,移動性高,因此極易溶出,尤其當其接觸含脂質的流體時。所以用保鮮膜覆蓋油膩食物如雞腿時,這些小分子的塑化劑將大量溶出。另外醫院用的血袋或點滴用具等,也有可能是聚氯乙烯製品,此時聚氯乙烯中的塑化劑將隨著救急用的流體直接進入人體血液。聚氯乙烯製品所添加的塑化劑雖不一定有害,但目前常用的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則屬對人體健康有害的環境荷爾蒙。丹麥禁用聚氯乙烯於兒童的玩具上,即擔心幼兒將聚氯乙烯中的塑化劑舔進去。聚氯乙烯分子本身並無毒,但是我們所看到的聚氯乙烯並不只是聚氯乙烯,這是我們在使用聚氯乙烯製品時所要注意的。

聚氯乙烯屬泛用塑膠,即其已運用到日常生活中的各個層面,從包裝、醫療用品、到建材,都有聚氯乙烯的製品,可見其市場之大,也可見其對環境危害之大。政府縱不想立即禁用聚氯乙烯製品,也應限制其市場規模,限制廠商繼續投資在這種可以淘汰的材質上。然而在台塑的六輕四期擴建工程的項目中,仍可見到這類工廠的擴建。可見民眾若不覺醒,要依賴政府主動把關,簡直緣木求魚。因此建議各位讀者,下次到市場買保鮮膜或有塑膠包裝的產品時,先看看是不是聚氯乙烯製的,讓消費者的力量成為淘汰這種毒塑膠的動力之一吧!

2003年11月18日 星期二

面對資源枯竭的年代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走在大賣場,我們總是會因貨架上琳琅滿目的商品與食品,而誤以為這是個不虞匱乏、資源豐盛的時代。而台灣幾十年來的經濟榮景,更讓許多人以為過這種好日子是應當的。在我們日常生活與提供我們維生服務的生態系統之間,隔著一層機能健全的都市糖衣,讓我們感受不到事實的真相:由於生態環境的破壞,用以維持人們生存的許多資源已逐漸枯竭,加上全球人口的暴增,其實我們隨時都有可能面臨生存危機。糖衣隨時可破,只要維繫糖衣的資源取得不再能夠滿足我們的消費速度。更甚者,這層糖衣即使不破,也因人們不當使用毒性化學物質,而變成一層危害生機的毒糖衣。

比如供應人們蛋白質的漁業資源,早已因為過漁行為、海洋污染、氣候變遷等因素而逐漸枯竭。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於1997年的資料,於全球的15個重要漁業區中,就有11個,其區內有60%的重要魚種的族群陷入衰減中(請參考看守世界專論《搖盪的漁船》)。在捕撈逐漸不易的情況下,許多漁民轉而以水產養殖來供應魚貨需求。水產養殖是亞洲的傳統產業,不見得對環境有害,適當地利用與推廣,可以減緩野生漁業資源枯竭的壓力。而水產養殖的發展潛力也使其成為世界糧食增產最快的部門之一。可惜為了快速獲利,目前水產養殖的經營大都朝向單一養殖、高放養密度的方向發展。這種養殖方式需要大量的飼料投入,造成了高度污染與疾病感染,因此又迫使養殖業者投入抗生素。抗生素的不當使用,使其殘留於魚體中,而威脅人體的健康。

據報導,今年8月至10月間台灣有近30噸輸歐水產品,因被檢驗出含有氯黴素等抗生素,而遭歐盟退回;這件事件可以反應出平常我們所吃的食品的安全性實在堪憂。在台灣,不管是水產養殖,禽蓄業或農業,都朝向了單一、高密度的模式。這種方式需要依賴大量的化學藥物,如抗生素、生長激素與農藥;而這些化學藥物常常就殘留在那些外表光鮮亮麗的食品上,然後進入了我們體內。民以食為天,我們很難避免不去吃到這些含毒食品;而這些含毒食品也因其生產方式對環境的破壞與促使病原之抗藥性的增強,而使產量無法持續擴增,甚至因疾病爆發而崩盤。

常聽長輩說,他們小時後雖然貧困,但田裡生態相當豐富,小孩子出去玩時摸蛤兼洗褲,回來就可飽餐一噸,不致挨餓。在那個「糖衣」不足以阻隔人們直接依賴自然的純真年代,生態多樣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這個資源枯竭的年代,我們更要提倡可以維持生態多樣性的有機農業與養殖業,同時調整產業政策,避免過度生產消費與工業污染。只有大地回復生機,人類才有可能永續發展。

2003年10月21日 星期二

當專業遇上財團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台塑集團計劃在雲林離島式基礎工業區進行六輕四期擴建工程,預計投資1246億元,興建項目包括輕油裂解三期、芳香烴三期、苯乙烯三期、合成酚二期、乙二醇三廠等22項石化工業設施。由於原本之環評報告書並未評估此擴建工程之環境衝擊,因此台塑集團於6月中旬將此計畫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交經濟部工業局,隨即由工業局轉送環保署審查。據報導,日前(10月13日)台塑集團副董事長王永在抱怨,「六輕四期環評、外勞比重問題,迄今四個多月來遲未獲得政府正面回應」,致該工程遲遲無法施展。針對王永在的批判,環保署則回應「台塑六輕四期案產能擴建規模逾六輕原規劃產能10%以上,依法擴建案必須進行環評,但是為給予台塑方便,環保署已同意以專案處理方式,讓其以較簡便的「差異性分析」取代正式環評」。

姑且不提環保署的回應是否屬實,但要判斷一個這麼重大的開發案是否需要進行正式環評,竟然需要環保署這麼長的一段時間,令人不得不質疑環保署的專業何在。根據環評法施行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若開發單位變更原申請內容,其「計畫產能、規模擴增或路線延伸10%以上者」,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但在同一條第二項中又言,若此計畫變更「經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據環保署官員解釋,此例外條款主要是基於有些開發行為之擴增僅略為超過10%,且其污染量並無隨之線性增加,環境衝擊尚在容受範圍內,因此可以考量給予方便之門。

然而此六輕四期擴建案投資金額佔原計劃總投資金額(5422億)之23%,興建廠數(22廠)佔原計劃中廠數(49廠)之45%,擴建產能(1010萬噸/年)佔原計劃產能(3636萬噸/年)之27.7%,空氣污染物如二氧化氮(NO2)之排放量將增加21.4%(由19622噸/年增至23820噸/年),而揮發性有機物質(VOC)之排放量將增加23%(由4302噸/年增至5295噸/年),廢棄物產生量將增加28.5%(由256萬噸/年增至329萬噸/年);由以上總總數據顯示,該擴建案的規模與環境衝擊,均遠遠超過原計劃的10%以上,既然如此,環保署立即要求其重做環評,完全合理合法,又何必猶豫再三呢?

目前六輕前三期工程尚未全部完工,然其所造成的污染問題與漁業損失,已不容漠視;況且在溫室效應的威脅下,這種高耗能、高污染的產業,實已不適合恣意擴增;望環保署在財團面前,能維持其專業,嚴格把關,莫如過往行事風格,因一千餘億所帶來的短期投資效益,而犧牲了環境生態與一般老百姓的長遠利益。否則,莫怪老百姓以公投來否決其環評之專業度與公信力。

備註: 輕油裂解(Naphtha Cracking):主要產品為乙烯(ethylene);芳香烴(aromatics):含有苯基的碳氫化合物;苯乙烯(styrene):聚苯乙烯(保麗龍)的單體;酚(phenols):帶有氫氧基(-OH)的苯環;乙二醇(ethylene glycol):常用為抗凍劑。

2003年10月14日 星期二

一頭霧水的環保科技園區計畫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為「扶植國內資源再生產業,創造就業機會,推動設置環保科技園區。」90年至100年總經費508,010萬元。在92年度的預算「加強基層環保建設」項下,編列「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25,680萬元,「補助地方辦理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預期達到「推動設置環保科技園區一至二處,每處規模約20公頃至30公頃」,「利用現有閒置工業區,作為環保科技園區,引進適當之資源再生工廠,促進資源永續利用。」因此又在同年「廢棄物管理」的預算項下,編列「辦理推動環保科技園區規劃、執行及宣導等經費」785.5萬元。

長久以來國內事業廢棄管理草率,民間於昇利事件發生後,要求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園區」,將事業廢棄物處理集中監督管理,妥善處理以防繼續污染環境,危害民眾健康。去年環保署在立法院協調會報告此計畫時,曾言明因恐民眾聽到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園區」而抗爭,所以取其名為「環保科技園區」以利推動。過去國家耗費大筆預算補助各縣市開發工業區,而造成大量工業區閒置;若能有效利用已開發的工業區,也未嘗不可。然而由於環保署不思加強國內環保基礎設施,健全法規制度,只想以散財童子的作為,在名不正言不順的尷尬情況下,推出此計畫,投資者反應冷淡。逼得前署長郝龍斌曾親自帶隊到新加坡、德國、俄國等地越爼代庖去招商。由於效果心知肚明,所以公關高手的郝署長也不敢召開行前記者會和回國成果說明會,甚至國內少有人知道郝署長到德國演出招商秀。這個計畫推行至今,總計26,465.5萬元的經費如何運用,成效如何,均未見任何說明;正如當初該計畫未見任何可行性評估一樣,民眾都是一頭霧水。

環保署今年又依樣劃葫蘆,在93年度的預算中提出「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46,000萬元,以及「辦理『環保科技園區設置專案工作計畫』」的委辦費 1,025萬元。既然此計畫係「利用現有閒置工業區」,由各縣市政府爭取補助,那麼理該由各縣市政府負責招商;而今環保署越俎代庖都成效不彰,足見此計畫有檢討之必要。我們要求立法院應凍結93年度所有「環保科技園區推動計畫」的相關預算,要求環保署提出檢討報告,追究行政責任。不可再受環保署以「既定政策」為要脅,而揮霍人民納稅的血汗錢。

2003年10月7日 星期二

環保署「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的謬誤(三)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被逼著向行政院提出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並期許「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然而,在這些美麗措辭背後所暗藏的玄機,值得我們檢視。

環保署一面宣稱「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卻也頑強地眷戀焚化的管末處理方式,因此規劃九十六年以後垃圾清理相關計畫時,推估二十年的經費需求,預計投入三千億元,「其中一,五八O億元為氣化熔融爐之硬體經費」。所謂氣化熔融爐也就是另一種焚化爐,此爐體由日本廠商開發;目前日本有兩座一百噸的實驗機組,曾有一座發生嚴重的事故。而最近該廠商擬在馬來西亞蓋一座日處理三千噸的機組,遭到該國和國際的強烈反對。而我國環保署官員在其推動的焚化政策所產生的一堆問題都還無法解決之際,竟然競相標新立異,引進國外仍未成熟的技術到國內實驗,只為了標榜高科技及永續經營焚化政策。我們強烈質疑環保署到底是以我國的環境為其施政的最高目標,亦或是淪為廠商的馬前卒,為其新技術找到實驗場地,以及為資本家開創市場?

現有焚化爐所產生的一堆問題中,將影響我國民眾和環境最嚴重的,莫過於戴奧辛類毒物和重金屬,由焚化爐煙道排放和灰渣掩埋處理而擴散於環境中,再透過食物鏈的生物濃縮累積,危及全國民眾的健康,特別是兒童的成長發育。環保署很明確的指出焚化後灰渣處理的問題「(1) 焚化底渣中重金屬可能超過TCLP溶出標準,(2)飛灰固化體掩埋場未來可能溶出重金屬」。過去環保署縱容焚化爐所產生的灰渣任意棄置於垃圾掩埋場,而無視其所訂法規「焚化灰渣之飛灰應分開貯存收集,不得與底灰混合。」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任由超過溶出試驗(TCLP)標準的有害灰渣進入垃圾掩埋場。且在回覆我們質疑「若抽測掩埋於垃圾掩埋場之灰渣,超過有害廢棄物認定標準者,該掩埋場是否應列為污染整治場址?」時,公然表示「垃圾場之灰渣非屬土壤,合先敘明。」,也就是說無法要求整治。那麼官方犯法又該當何罪?亦或「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2003年9月29日 星期一

負債的台灣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總說明,「截至91度決算止,中央政府債務餘額為2兆8,975億元,如加計92年度編列預算(含追加)及93年度預計發行與償還之公債及賒借數,則截至93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估計達3兆4,290億元,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約34.4%。」

也就是說,光是中央政府的債務,就讓我們每個國民平均負擔約15萬元,若每戶以4人計,則每個家庭要為中央政府負債約60萬元。當然這還不計及地方政府的債務。因此,在富裕的背後,我們現在正拖著沉重的負債。所以,我們納稅人現在更要錙銖必較,針對一些公共政策張大眼睛,以讓我們的納稅錢能夠發揮最大效益,避免政府無謂的投資。

就在同一份預算總說明中,行政院概述了將於93年度編列預算1684億元來推動於去年5月間核定、共為期6年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在此預算中,有35.5%、計598億元用於「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其中北宜高速公路建設、台灣地區西部走廊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蘇花高速公路建設、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工程及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等計畫就編了448億元,而提昇地方公共交通網計畫僅6億元。看到這樣的預算,就不禁令人遺憾,交通部的施政思維,還大半停留在造橋鋪路的階段。

台灣就這麼小,目前道路也已夠多,我們還有必要花這麼多錢,開這麼多條道路嗎?難道我們也要跟人家去爭道路密度世界第一?道路的開發就像一把把銳利的刀,切過脆弱的生態環境,更造成了都市的蔓延,綠地的消失,空氣的污染,與水土保持的破壞。依照這樣的思維繼續開發下去,除了便利之外,我們還剩下什麼?當一切美好都隨著公路的開發而消失殆盡後,我們便利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難道是為了舉辦賽車大賽讓國人快速環島一圈?

另外,在環保署94億的預算中,焚化爐相關經費就將近40億,其中包括推動竹北、竹南、林內、烏日、南投、雲林、台東、花蓮等8座BOO/BOT焚化爐的興建計劃所需經費。由於這些焚化爐還在招標或興建階段,所以目前編列的預算並不多,不過一旦讓其完工後,其所需的經費將大為增加。在焚化爐已過多,垃圾不夠燒的情況下,還花錢去興建這些焚化爐,製造污染毒害百姓,這可說是最愚蠢的政策之一。而且更讓人不平的,政府與廠商簽約,保證提供廠商一定垃圾量,等於是保證一定讓其回本賺錢,同時廠商還可以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營運後5年免稅,並可辦理投資抵減。保證賺錢還可5年免稅,為什麼我們小老百姓沒有這樣的福利?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現在會背一屁股債的原因了。

請政府不要拿國外的一些數據,來證明我國目前的負債狀況還不是很嚴重。這種比爛的心態是要不得的。我們納稅人每人每年平均要繳納一個月的薪資,為的就是請公僕來幫我們謀福利,而不是讓你們為隨欲為,假開發之名,行五鬼搬運、破壞環境之實。施政的偏頗,所帶來的危害,比黑道還可怕,為政者應確實反省自己,以免入阿鼻地獄;而我們納稅人更不應該再縱容這種爛政策了。

2003年9月22日 星期一

我們的環評夠專業嗎?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據報導,坪林公投案在行政院院會引起辯論,會中郝龍斌署長「認為環保與環評是非常專業的事情,不能由民意凌駕專業。」姑且不論諮詢性公投應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現今政府的決策過程普遍存在的現象正是漠視民意,徒有型式上的公眾參與,卻未於決策過程慎重考慮民意,以尋求雙贏的方案,而造成許多環評只是為既定開發行為背書的橡皮圖章。在民眾權益未能尋正常管道獲得保障的情況下,以公投表達意見,已算是相當理性的形式;而且這正是讓公共議題浮上檯面,讓大眾可以好好思考當地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聽聽專家的意見,了解評估的根據,這是一個相當好的公眾教育機會,更可讓國內政壇擺脫空洞無聊的意識型態鬥爭。惜我們的環保署長與馬市長卻視民意如蛇蠍,深恐民意凌駕專業。何況,我們的環評真得夠專業嗎?

在今年春的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桃竹苗分區會議上,當民眾起來質疑苗栗縣官員,為何竹南焚化廠當初環評時,未考慮到一旁的濕地時,回答的環保官員竟脫口而出:「因為環評當時還沒有濕地。」這麼天才的回答,立即引起與會者的群起喧嘩。當然這個草率不專業的環評,也未考慮到焚化爐工地旁就有一個供民眾休閒的濱海森林公園,以及該公園內的豐富生態,包括就在工地大門對面的一個美麗池塘,以及在池塘旁快樂釣魚的大人小孩。試問,當該焚化廠興建完成後,光垃圾車進進出出,還會有誰再來這裡徜徉?更不用提焚化爐排出的毒性氣體對當地生態環境、以及位於該焚化廠西南1公里的「海口國小」學童健康的危害了。這些民眾的疑慮,應該是專業的環評卻視而不見,或許民意還有幾許專業吧!

另外,竹北鄉親也曾質疑,竹北焚化爐預定地距離新竹市焚化爐僅3公里,當初竹北焚化爐環評時卻未考量當地環境會受到兩個焚化爐排放的影響,而僅以該焚化爐的理論排放量來保證對當地不會有影響,這樣的環評不能反映事實,因此應該重做環評。這樣的民意也是本應專業、事實上卻是目光如豆的環評未考慮到的。然而我們的環保官員可曾把這意見聽進去?

再者,焚化爐這類開發行為的主要目的是處理垃圾,然處理垃圾尚有廚餘堆肥、資源分類回收等對環境友善的替代方案存在,且技術成熟可得、成本低廉,又可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對社會、經濟、環境皆有正面效益。然而,儘管關心的民眾一再提醒,也未曾有環評建議改採此等替代方案。可見我們的環評大部分是為政治服務,為財團效勞,而草率為之甚至抄襲;卻鮮少為環保服務、為民眾解憂,就事論事發揮專業。我們的環評並不缺乏玩弄數字與文字的專業,卻相當缺乏正直、誠實與謙卑的精神,這才是我們所應深深恐懼的。

2003年9月16日 星期二

環保署「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的謬誤(二)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被逼著向行政院提出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並期許「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然而,在這些美麗措辭背後所暗藏的玄機,值得我們檢視。

環保署把垃圾「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在此定義中我們足以看出環保署的心態:

第一、柿子挑軟的吃;環保署特別把「零廢棄」的對象限制在垃圾,也就是家戶所產生的廢棄物而已,並不包括其他社會和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廢棄物,如此可以避重就輕,掩蓋環保署至今仍無法掌握的家戶垃圾以外的廢棄物量;這顯然和國際上所談論的「零廢棄」的內涵有所偏差。

第二、司馬昭之心,眾人皆知;「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也就是說除了生垃圾以外,其他的廢棄物仍可以掩埋處理,或是生垃圾及其他廢棄物經所謂的焚化中間處理後,仍然可以使用掩埋為最終處理方式。國際「零廢棄」的目標是零焚化、零掩埋,也就是達到沒有任何廢棄物需要掩埋和焚化的「循環型社會」。而環保署仍大力鼓吹以焚化處理作為達成「零廢棄」的手段之一,且是最重要的手段;這在環保署委託的「零廢棄政策」調查計畫案中,把「焚化政策作為零廢棄政策項目之一是否適宜?焚化政策如納入零廢棄政策之指標權重將如何計算?」放在討論主題之首,該是委託單位環保署的餿主意。這純粹是以掩耳盜鈴的方法和國際「零廢棄」掛勾,以達到和「先進國家同步」的宣傳目的,並非為了我國的環境和後代子孫來保存有限的資源。

第三、指鹿為馬,混淆視聽;環保署把焚化處理列為所謂的「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也就是把廢棄物以焚化處理,回收所產生的熱能來發電,將剩餘的發電量以優惠的價格售予台電公司。把資源焚化後回收熱能發電,不僅毀滅了我們應和後代子孫共用的地球有限資源,且經回收熱能發電的經濟效益,遠遠低於以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再生使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環保署這種為永續經營其所謂的「既定」焚化政策,而不惜指鹿為馬的心態,永遠無法將我國在先天不足而又後天失調的環保政策下所造成的失序社會,導向「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

我們呼籲環保署放棄閉門造車的封建心態,以開放的態度廣納民意及詳研國際思潮,盡速制定我國朝向永續方向發展的廢棄物政策,建立零廢棄的循環型社會。

2003年9月10日 星期三

環保署「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的謬誤(一)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以及延續「全國廢棄物高峰會」後,與立法院永續會閉門(不許民間團體參加)協商,被逼著完成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然而所提出的未來方案仍然不脫管末處理的思維,除了呈口慾之快說道「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但是我們看不到有何與先進國家同步的零廢棄政策。

本人為國際零廢棄聯盟的理事,深知先進國家的零廢棄社會的目標為:零掩埋、零焚化,而非環保署把焚化列為資源利用的方式。環保署該文件中,把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再看看環保署所設定的源頭減量目標:2007年生垃圾進焚化廠前之總減量目標達到百分之二十五,2011年總減量達到百分之四十;這2011年時的減量目標,比新加坡於2001年所達成的目標百分之四十五還低;我國足足落後新加坡10年有餘,環保署僅在廢棄物管理上要如何與「先進國家同步」?

或許環保署沾沾自喜與「先進國家同步」的是興建焚化設施的好大喜功。有關焚化爐的興建工程費用如下:「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自1991~2005年總經費六百三十四億元,「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自1997~2027年總經費二百七十五億元,底灰篩分廠及飛灰熔融再利用廠總經費184億元,而自2007年起規劃興建另類垃圾焚化爐「氣化熔融爐」總經費一千五百八十億元。從以上環保署的焚化爐相關計畫來看,我們看不出環保署有在檢討「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而是繼續永續經營其「焚化政策」。環保署口口聲聲說焚化爐興建是「既定政策」,而從這份檢討文件中,更可以確定環保署是堅持「焚化政策」,處心積慮的用各種不同的名目來永續興建焚化爐;我們不禁要問「環保署為何獨鍾焚化」?

以一個事關全國民眾生活和健康的政策,在協商的過程中不准民間參與,更以焚化為零垃圾的工具來誤導視聽,而在規劃未來垃圾處理方案時,未曾徵求民間意見,更未進行政策環評,可見其決策之草率,也足以證明其品質之粗糙。篇幅關係,我們將繼續披露有關詳情。

2003年9月2日 星期二

科學家:自來水加氟的健康風險需要誠實面對

~反自來水加氟全球同步新聞稿~

來自全球各地的數百個尖端科學家與公共衛生運動人士,於今日發表聯合聲明,督促提倡自來水加氟的各國政府,能誠實參與討論,並停止隱瞞數十年來將氟加入大眾飲水所造成的風險。

自來水加氟是於1950年代時為了減少蛀牙而採用。不過,這是在含氟牙膏尚未問世之前,而且目前許多研究皆指出此種加氟的行為會引發長期的健康隱憂,包括關節炎、髖部骨折、並會累積於腦部的松果體,這些影響都不是其所聲稱的對牙齒的好處可彌補的。

瑞典的諾貝爾獎得主Arvid Carlsson博士也參與了這個國際連署行動,此次訴求共獲得了來自37個國家、超過300個優秀的個人與團體的連署支持。

Carlsson博士說:「加氟自來水中的氟含量是母乳中含量的100倍,而這些自來水通常被用來沖泡嬰兒奶粉。我很憂慮其對嬰兒發育中的腦細胞的影響。」

《氟化物》雜誌的編輯,Albert Burgstahler博士,認同Carlsson博士的憂慮:「中國最近一項研究顯示,飲水中的氟含量在比我們加入水中的量之兩倍稍低的情況下,就會使孩童的IQ降低,這幾乎沒有安全界限。」

澳洲的前環境科學教授Mark Diesendorf博士,在9月份的澳大拉西亞科學期刊中的一篇文章中寫道:「自來水加氟的提倡者,試著以政治力來維持其加氟的行徑,而不是在公開的科學論壇上辯論。」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預防牙醫學系系主任、也是前加拿大牙齒研究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Dental Research)會長的Hardy Limeback博士,強調氟化物的作用是完全來自其和牙齒外表的直接接觸。他說:「大部分的牙科學者現在相信,直接喝下含氟的水並沒有什麼好處。」

參與此連署請願的還包括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資深科學家Pat Costner、1999年美國國家科學獎得主Lynn Margulis博士、檳城消費者協會(Consumers Associaton of Penang)、以及綠色和平在澳洲、印度、日本、挪威、菲律賓及泰國等地的反毒物運動的領導人。台灣則有看守台灣協會參與。

紐約的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Paul Connett博士籌劃了這次的聯合公報。「在所剩不多的加氟國家中的衛生當局,正試圖掩蓋一些新的重大研究成果,其顯示氟化物對身體的嚴重破壞效應。除非誠實的科學與公共衛生間的鴻溝可以彌補,否則其不僅將對那些被破喝下加氟水的人造成威脅,也將危及每個奠基於民眾對政府信賴的公共衛生政策。」

2003年9月1日 星期一

用錯心力的環保官員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最近的大台北地區頗不平靜。台北縣政府為了一個坡度頗大的新店安坑灰渣掩埋場預定地而弄得灰頭土臉,民眾一波波的強力抗爭,使得這個以往一直是黑箱作業、且不重視環境生態與民眾安全的案子,暴露在大眾的檢視之下,縣政府相關官員與廠商如坐針氈;而台北市政府則為不具民意基礎的北基垃圾合作案的即將進行,而正努力地尋求焚化爐周邊居民的支持,在北投、木柵、內湖等地,努力地開說明會,卻又怕民眾來太多、抵受不住砲聲隆隆,而不敢讓開會訊息廣為周知。在許多民眾與官員對話的場合中,但見官員努力地複述官方說法,對民眾的詰問不是唯唯諾諾、就是誠惶誠恐地顧左右而言他,避免因為就事論事而無法找到令人滿意的理由。這些官員做得也真辛苦,維護政策也夠認真,但可惜努力錯了方向。

新店安坑掩埋場興建案與北基垃圾合作案,都暴露了一個官方一直避而不談的真相,廢棄物焚化最終還是需要掩埋。基於「土地是有限的」這麼簡單的事實,焚化政策顯然不是長久之計。然而當初我們的官員先是以掩埋場地的有限來爭取民眾對興建焚化爐的支持,然後現在又以灰渣將無處可去來爭取掩埋場的興建或掩埋容積的增加(如北基垃圾合作案)。

當然我們的天才官員也預見到了老百姓都能認知到的後果,即總有一天將無法再找到掩埋場地,因此又設「法」要把底灰拿去舖路,並美其名為「再利用」。如此一來,不僅現有的每一條道路都有可能是掩埋這些底灰的場地,我們更可能因為官方為了底灰的去處,而增加許多道路,少了許多綠地。更可怕的是,這些被巴塞爾與巴馬科等國際公約視為有害廢棄物的底灰,將因而散佈各地,難以控管。這些灰渣掩埋場與灰渣道路,將是我們揮之不去的夢魘。

其實,不管是垃圾大戰或灰渣的去處問題,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避免焚化與掩埋;然而環保官員在這方面的心力實在花了太少。試看台北市政府從民國86年開始推動的廚餘堆肥計劃,至今仍未有成效,要不是在民眾高漲的壓力下,可能也不會承諾今年底要全面分離清運回收;而台北縣政府更是多年來還在原地踏步。

焚化與掩埋,或許對環保官員是個最方便的方法。然而過於依賴這些技術,而不去努力推動零廢棄政策,結果不僅官員未能省下多少心力,更讓我們的社會、環境與健康付出極大的代價。奉勸這些環保官員,莫在週而復始的尋找掩埋場地,先趕緊規劃與推動對地狹人稠的台灣更迫切需要的零廢棄政策吧!

2003年8月25日 星期一

環保署又在扯濫污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法院一再要求和解的情形下」,同意以九千萬元之代價,委託台塑處理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運泰公司棄置的台塑公司汞污泥。我們對此把全國老百姓當凱子的做法,且以似是而非的說辭來撇清環保署的責任,提出嚴重的抗議。

回顧環保署處理台塑公司汞污泥國際醜聞的事件,其曾信誓旦旦地說過,將嚴格把關不讓汞污泥運回國內處理。當時由於各國都不接受台塑公司委託處理該批汞污泥,而台塑公司刻意把自柬埔寨載運汞污泥的貨輪駛向台灣,在行經高雄港附近時,以輪船拋錨須緊急搶修為由申請進港,政府以冠冕堂皇的國際海事救難原則而不查明事實准許該船進港,將該批汞污泥卸下貯存於過境碼頭,並要求台塑公司提供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以為輪船修復後轉運出國的保證。當時我們即已了解台塑公司的如意算盤,也知道政府虛應了事,該批汞污泥必將以各種我們百姓無法理解的理由重新登陸。果然如我們所料,該批國際醜聞的汞污泥偷偷地溜進了國門,也因此政府沒收了該筆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

既然環保署已經確定赤山巖的汞污泥為台塑公司所有,若依事件發生的「八十五年之廢清法規定,廠商如將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業者,則處理業者有違法情事,並無法律依據追訴廠商連帶責任。」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該合法處理業者是哪個機構監管?而發生如此重大的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哪個機構該負責?不知環保署是否對該事件做出檢討?以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每有重大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污染事件發生,我們看不到環保署檢討改進的事實,而都是慷全國老百姓的慨,由全國老百姓被迫買單,實質受害者全都是無辜的百姓。

我們回頭來看看該筆被環保署沒收的台塑公司自柬埔寨運回之汞污泥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就是作為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也非指定用於處理台塑公司所遺害的污染場址之用。全國有多少仍未查明的汞污泥污染場址,光是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週邊的污染場地,相關單位以沒有經費為由,長年任其自生自滅而無任何調查和整治計畫。然而竟如此慷慨地就把五千萬元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一筆支付給赤山巖汞污泥的污染主台塑公司,以獎勵他配合處理被其汞污泥污染的場址。

我們呼籲全國老百姓一起來監督和要求環保署,「未來督促屏東政府向本案其他相關關係人,求償熱處理費用九千萬元」未果時,誰該為此事件和花費的經費負責?

2003年8月17日 星期日

蓋焚化爐是在拼誰的經濟?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報導,環保署為了響應游院長指示的「推動政府部門專人專責吸引投資計畫」,而成立了一個「排除投資障礙小組」,一起加入拼經濟的行列;而排除投資障礙的重點之一為國內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計劃。乍聞這消息,真是令人莫名所以,原本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的環保署,竟然會錯亂至以焚化爐這種污染設施為拼經濟的重點,也難怪在垃圾量已不夠燒的今天,環保署仍然繼續推動焚化爐興建。然而,蓋焚化爐,究竟是在拼誰的經濟?

蓋一座大型垃圾焚化爐,動則需新台幣三、四十億以上,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向國外廠商購買設備技術的費用,另外則是付給國內少數幾家工程公司的工程相關費用,與向少數地主購買土地的成本;因此由這建廠成本得利的是少數幾個國內外公司,而且不同於一般工程興建的是,買單的不是焚化爐廠商,卻是我們納稅人。然後,當焚化爐開始營運後,焚化廠的發電收益並不足以抵過其操作維護費用,因此我們納稅人還需要支付操作維護費用。環保署將這個模式美其名為BOO(廠商興建-操作-擁有)或BOT(廠商興建-操作-轉移),但是環保署未指明的是,興建與操作的費用全來自納稅人。若無納稅人的補助,垃圾焚化爐其實是無利可圖的。而焚化爐的產出是什麼?回饋給納稅人的又是什麼?除了少許的電力外,是將許多有用的資源變成毒性物質與溫室氣體,危害環境與納稅人的健康,而環保署卻將其美其名為減量化、安定化、與資源化。環保署玩弄文字遊戲的功力,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而焚化爐可提供多少就業機會?在美國,每年每10000噸的垃圾,若以焚化處理,僅能創造1個工作機會;而以堆肥、再使用與循環利用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方案,不僅投資較低G,對環境較友善,且其每噸都市廢棄物可提供的工作機會10倍於焚化爐能提供者。近來台塑砸下150億,打算回收全國近7成的廚餘,進軍有機農業,足證廚餘堆肥的產業利益更吸引人,因為不管王永慶老先生是不是真的愛惜物資,但他從來不做無利可圖的事業!然而應該為納稅人精打細算的環保署,卻寧願每年編近40億的預算於焚化爐,而僅編1億於廚餘堆肥,這讓有心的縣市難以施展身手去大量回收廚餘,並讓此塊應優先照顧社會弱勢者的利益又落入大財團手中。

再者,我們的焚化政策將來只會產生更多的環境工程設施的需求,比如灰渣處理設施、掩埋場地,而買單的總是我們納稅人。所以我們哪裡有什麼環保署呢?只不過是一個慷納稅人之慨、為財團拼經濟的傀儡「環境工程署」罷了!

建議陳總統若真得想要拼經濟,又想要避免債留子孫的攻擊,可以先從環保署的許多不必要的環境工程開始檢討起,如此必可為納稅人省下許多經費,去做真正有正面效益的公共投資。千萬不要因為「區區」幾百億的投資浪費,而毀了多數納稅人對政府的信心。

2003年8月9日 星期六

樹與路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日前到竹北的焚化爐預定地探訪,當地居民帶領我們到附近的原生林保護區,其號稱是全台僅剩的兩個平地原生林之一。剛到達時,隨同的友人指著遠方的黃槿樹說這裡的林相是台灣常見的濱海植物時,我跟著望向了那一顆顆開著黃花的樹,那不就是小時我家後面小徑旁的樹麼?!對動植物一竅不通的我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家果然是靠海!

記憶中有幾種植物在我童年生活裡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隔壁門前的大樹,是許多阿公阿媽們乘涼聊天、含飴弄孫的所在;後院的小榕樹,是我避暑發呆看螞蟻與白雲的所在;連接後院與我的「後花園」的小巷旁的朱菫,與連接田野的小徑旁的黃槿,對我而言宛如到達桃花源之前的桃樹,一樣的落英繽紛,美不堪言。在我家方圓三百公尺內,空間意象的變化多端,對小小的孩童而言,是多麼富足的一件事。當大人對我戲稱,我家後面的土地都是屬於我的(雖然都不是),我樂不可支,天天出去「巡守」成為我重要的「工作」!

然而隨著車流的增多,門前的大樹首當其衝,「不見了」,而乘涼聊天的社區聚會景象也跟著消失了;隨後道路擴寬,朱菫不見了,原本美妙的後花園也蓋起了一間間的房子;然後是後院的小榕樹也因為擋著車子的路而被砍了,我又失去了一個庇蔭的空間。碩果僅存的是黃槿,但也僅剩一顆。

就這樣,一條條的道路磨滅了一叢叢的樹,只因人們要的是方便、迅速、與致富,然而卻失去了大自然給我們的優雅、清閒與舒適。樹佔地並不大,卻奮勇迎向陽光,以一支支的樹枝爭取空間,以一片片的樹葉擴大表面積,吸收炙熱,散發氧氣與清涼,同時根部向下抓緊土壤,涵養水源;而道路上的車輛,不但無法吸取太陽光做為能源,卻還要散發廢氣與熱氣,同時車輪底下的柏油路或水泥路,也讓雨水無法滲漏地下。天造與人造之物,優劣豈只天差地別。然而,人們卻因為比較或是虛榮之心,而寧願放棄上天的恩賜,選擇一時的快慰!

去年,我隨友人到深山,見到了許多參天大樹,其千百年的落葉也在土壤上積著厚厚的有機層,宛若海綿般的柔軟吸水又富有彈性。我在心中暗自盼望,千萬不要再開路把人帶上來,就讓這山保有它的神秘與靈氣;我更暗自感嘆,要不是這座山山勢陡峭,難以親近,這些大樹那能留存至今!

幾年前至丹麥,見其城市與城市之間有著許多綠地,平地森林成為父母假日攜子郊遊野餐之地。而一些大公司如IBM旁更有林地,成為從業人員休息時的散步去處。由於彼時正逢初春,走在森林裡,聽著樹葉上的冰雪融化掉下的窸窸窣窣聲,心裡幸福之感油然而生。然而在台灣,這種地方卻只能到深山找去!

近來,政府灑出了許多政策支票,其中不乏道路工程,如蘇花高速公路,即其一也。不難想見,這些道路的開闢,又要奪去多少樹靈。另外,一些大型開發案也正蠢蠢欲動,如中油八輕,台塑煉鋼廠等,卻也未見政府依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原則而予以制止,真不曉得政府對抗溫室效應的對策何在。這幾天來的高溫,似乎不對政府的政策方向有所影響,反正他們天氣熱開開冷氣就好了。

樹是上天給我們的有形慈愛,而我們竟不加以珍惜。想起那一顆顆消失的樹,看著這幾天來的高溫,這彷彿是那些曾經擺曳在風中的樹靈們給我們的警告,絕不祇是熱而已。希望這樣的高溫,能熱醒更多的人,而改變其價值觀、生活模式,並進而促成政策走向的改變。請讓車輛減少、道路減少、排放污染與二氧化碳的工廠減少、樹木增多,不要再剝奪每一個孩子原本都應該擁有的美好環境,不要再成為小孩心中的可惡大人們。

2003年8月3日 星期日

不必要縮編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根據7月31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水利署擬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我國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107處、共有90,058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1/4,其中九成都是在山區。」這個縮編計劃雖然還未經行政院核定,而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也在這項計劃的政策環評中做成結論,「建議水利署以不縮編為原則」,但仍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其後續發展。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沒有縮編的必要,首先要來看看其所限制的開發行為為何。根據自來水法第11條,劃到保護區內的土地,所禁止或限制的為那些會傷害到水質或水量的行為,包括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污染性工廠;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等等。因此,保護區所管制的,正是污染性或會破壞水土保持的開發行為,這些行為即使在非保護區的土地,也不應發生。所以一旦縮編,必然吸引這些不當的開發行為大張旗鼓地擴散到這些區域來,對我國的環境必定又是一場浩劫。

台灣可利用的土地,在過去幾十年來的無情開發中,已滿目瘡痍:許多農地都遭到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許多山坡地則遭到濫墾濫伐;即使位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土地,也有部分受到破壞,但至少有法令的限制,可以讓其在保護區內的行為,不至於太過張揚。當環境惡化到這種田地,我們只嫌保護區不夠多,可是水利署卻擬縮編,實在令人憂心。

水利署此舉,顯然是在受到那些覬覦保護區土地「開發利益」的「民意壓力」之下而為,而這些開發利益通常是拿土地的無價利益來換取的。我們的環境實在再也承受不起「砍樹木、挖砂石、埋毒物、排廢水」等邏輯簡單卻貽害萬年的行為。我們要保護環境,反對保護區的縮編,但卻也不是自命清高的反對一切開發。因為並非所有的開發行為都會戕害水質水量而受到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限制。我們覺得政府在承受「民意」壓力的情況下,較積極的作為是,主動去評估在那些有縮編壓力下的地區可以有哪些開發行為,可以有什麼樣不同的願景,並透過民眾參與的機制,讓民眾可以了解未來的希望在哪裡,如何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以犧牲自然來換取短暫的利益。一般民眾或許因為教育程度而目光如豆固然情有可原,但政府若為討好部分選民也跟著做目光如豆的事情,則是國家的悲哀。

納米比亞有一個啤酒公司,為模仿自然循環的模式,而與一群專家合作,讓其啤酒廠達到完全零廢棄、零排放的清潔生產境界。釀酒的酒渣拿來餵豬及種香菇,豬糞拿來做為沼氣發電的原料…等等,結果產量增加了7倍,工作機會增加了4倍;另外有家染料公司聘請了一位學者,從8000種化學物質篩選出38種無毒染料,結果在染色過程中完全不產生廢水。只要我們願意換個腦筋,發揮一些創意,運用一些知識,我們可以發展出許多不會戕害環境、又可維生的清潔生產產業;只要我們有這個願景,並願意靜下心來,好好思考與討論,而不是一味地去複製過去以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的錯誤模式。我們能有幾個台灣呢?請饒了我們的環境吧!

2003年7月28日 星期一

區區100億元的水質改善工程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據報導,行政院長於7月24日宣示,「大高雄自來水改善工程可望提前在10月底完成,屆時可喝到和其他縣市同品質水。」該水質改善工程是以100億元進行澄清湖底泥清除工程以及澄清湖淨水場增設高級處理設備。高雄市長也藉此抨擊前政府,「高雄人為區區100億元卻受苦好幾十年,花更多錢買水喝,不但冤枉也浪費社會資源。」

高雄的水質之差,可是遠近馳名。民眾為了保命,只好花錢買水喝;89年高屏溪爆發廢有機溶劑污染事件時,更是讓民眾連澡都洗不得。今日政府終於痛下決心,要讓大高雄民眾於今年10月底前喝到乾淨的水,這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然而,這項工程的成本又是誰承擔?

在政治人物看來的「區區100億元」的天文數字,其實都來自所有納稅人的血汗錢;而民眾買水喝所花的錢,也是來自自己的口袋,這其實都不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許多污染源的業主一方面領取政府的補助或享受減稅的優惠,另一方面又把污染的處理成本轉嫁到大眾身上;就是這樣的社會不公,造就了台灣過往的競爭力假像,當一切繁華落盡時,花錢買單的一般老百姓又得到了什麼?污染的土地、水與空氣,高雄的居住品質實令人不忍卒睹!古有云:「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然而政府長久以來所縱容的工業發展模式,卻是要耗盡我們的青山綠水!而我們民眾竟可忍氣吞聲至今幾十年,也可算是又一奇蹟了。扁政府若真要展現魄力,就應當向那些污染業者去徵收這「區區」100億元,方能稍微挽回一點正義之氣。

而光是靠增設高級處理設備,就能讓飲水水質安全無虞了嗎?恐怕未必!根據美國的「國家飲用水一級管制條例」,飲水中的戴奧辛之「最大污染濃度目標」為0;因為美國環保署相信,在此安全值的保護下,才不會造成潛在的健康問題,包括短期暴露於戴奧辛所造成的肝臟毀損、身體羸瘦、重大免疫系統腺體的萎縮;以及長期暴露於戴奧辛所造成的各種生育問題,包括不孕症、產下畸型胎兒,以及癌症。然而考量公共供水體系檢測能力及使用適當處理技術移除污染物的能力,美國環保署只能將其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管制標準,稱為「最大污染濃度」,訂定在0.00003ppb(相當於3百兆分之一的濃度)。

也就是說,依美國的技術能力,也無法保證能夠完全去除飲水中的戴奧辛。因此較可行也較省成本的方法,應是避免飲用水被這些毒性物質污染,這包括移除設立在飲用水水源旁邊的污染設施,加強對工業廢水排放的管制與管理…等措施。然而政府在這方面的執行一直是軟弱無力,打蒼蠅不打老虎;除了曾經又慷納稅人之慨地花六十餘億元把高屏溪旁比較弱勢的養豬戶遷走外,對危害更大的工業污染源,卻未曾聽聞有任何強制遷移措施。所以至今,政府要大力整治的澄清湖旁就有一座長庚醫院設立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不時在排放著戴奧辛、汞與其他重金屬。因此在此誠摯呼籲急於展現魄力的扁政府,能請財大氣粗的長庚醫院將這區區不值幾千萬卻危害甚大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遷走,以殺猴警雞,否則我們納稅人又要浪費100億元了。

2003年7月21日 星期一

面對人類的生存危機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這幾天來天氣的炎熱令人難受,且不光是是台灣,許多國家也出現極端的天氣。聯合國世界氣象組織日前表示,「…印度創紀錄的熱浪、斯里蘭卡的嚴重水患及美國史無前例的大量龍捲風,都是因為日漸嚴重的溫室效應所引發的極端天氣現象。…若不設法降低溫室氣體的排放,人類生活環境將面臨大浩劫。」(7月15日,自由時報)

然而儘管警告之聲不斷,我們的政府與人民卻仍未調整腳步。面對酷熱,大部分人的反應是打開冷氣,而未考量在以石化燃料與核能為主要能源的台灣,用電增加即代表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增加。因此這幾天來「用電紀錄再創新高」的新聞不斷,實在令人遺憾。

而我們政府則從未把如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當作一回事,因此只要是有利於少數人「經濟發展」的計劃,不論其會減少多少綠地面積,增加多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只要符合其政治利益,定是大力推動。如台塑集團的六輕第四期擴建案,由於預估將投資1,246億元,而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卻無視石化工業帶來的大量溫室氣體排放。而各縣市的道路不斷興建,大眾交通卻疏於經營,間接鼓舞了人民開車出門的頻度,同時一條條柏油路也直接造成了綠地的損失,這兩者都會造成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加。如計劃中的蘇花高速公路,即是一個只顧政治利益,卻未有整體考量的政策。

在這個人口過多、資源短缺、環境負擔沉重的時代中,整體人類對所處環境的通盤了解異常重要。否則人人只顧追求自己眼前的利益,卻不顧自身行為對環境的危害,危及的將是整個人類的生存。目前世界的現況已證明,當每個人都只顧追求對自己的好處,結果將是大家玉石俱焚;唯有當每個人在追求自己好處的同時,也能顧及整體的利益,人類才得以永續生存。

因此,當大家覺得好熱時,除了開冷氣的選擇外,是否能考慮以較省電的電風扇代替;出門若非必要,可否犧牲一點不方便,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而前往距離3公里內的目的地時,可否考慮騎乘腳踏車或走路?當每個人都願意犧牲一點便利時,整體生活品質的改善將是令人意想不到的。

而政府與企業在追求經濟成長時,能否換個方向,改變以前開採自然資源的發展模式,改為以維護自然資源的發展模式?如清潔生產、有機農業、風力發電、綠建築、以及零廢棄政策…等等。這些都不僅是空喊的口號,而是有待落實的願景。而這願景,也有待全體人民的自覺與行動,才能形成政治人物不敢漠視的共識,而這正是我們台灣極需努力的。

關於溫室效應

「全球表面溫度在上一個世紀增加約攝氏0.6度,而在過去25年裡增加的速率,平均每10年接近攝氏0.2度。」─2001維生徵象。

「根據南極大陸華斯托克(Vostok)全世界最深的冰心氣泡之樣本,目前(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是42萬年以來前所未有的;從浮游生物的化石分析中也認為這些量可能是2,000萬年以來的最高值,大氣的二氧化碳含量在1999年達到368.4ppmv,幾乎比工業革命前的280ppmv多了32%,而1958年以來就增加了17%。」─2001世界現況。

「預測(氣候變遷對人類)的負面衝擊包括:

‧因氣溫升高導致大多數熱帶和副熱帶的農作物可能收成減少;
‧許多缺水地區的民生用水供給將更短缺,尤其是亞熱帶地區;
‧暴露於病媒和水媒疾病的人口將會增加(例如瘧疾和霍亂),因熱而引起的死亡率也會增加;
‧由於暴雨事件增多及海平面上升的雙重影響,大大地增加數千萬人陷於洪水的危機。」
2002世界現況

2003年7月15日 星期二

護衛孩子的健康

世界衛生組織於去年的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上,成立了「孩子的健康環境聯盟」,以創造孩子的健康環境為宗旨,其並將今年「世界衛生日」的主題設為「型塑生命的未來:孩子的健康環境」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每年有超過500萬個0-14歲的兒童,因為他們所處在的環境而得病死亡。不安全的飲水、不良的衛生條件、不當的廢棄物處理…等等正在威脅著孩子的健康。

而在今年的7月14日到18日,來自62個國家的235個團體,參與了由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AIA)所發起的國際行動日,以各種活動在全球各地表達「反對廢棄物焚化,護衛孩子健康」的立場。而這段期間也正是斯德哥爾摩公約於日內瓦舉行第七次國際協商會議的期間。斯德哥爾摩公約是以預警與預防為原則來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國際公約,而以廢棄物焚化為主要來源的戴奧辛與夫喃,正是該公約目前所管制的12種化學物質之一。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統計,全球戴奧辛排放量有69%是來自焚化爐。

對於戴奧辛與夫喃這類非刻意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要求應「設法減少來自人為來源的總釋出量」,且應「持續減量,如果可行的話,則最終消除」,這等於是宣判焚化的死刑。誠如GAIA將於國際行動日發表的一本書的書名,焚化爐在許多先進國家也已是「垂死的技術」。比如美國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由1988年的6千多座,降到2002年的767座;而日本更在民眾壓力下導致500餘座焚化爐自1998年起陸續關廠;在歐洲,也幾乎沒有興建新焚化廠的餘地。同時,廢棄物源頭減量、分類回收、重複使用、廚餘堆肥等替代方案也在許多國家大力推廣,且有不少地方有了不錯的成果。

然而焚化這垂死的外來技術,目前正透過原本應護衛我們環境的環保署與地方環保機關,在台灣掙扎求存,而犧牲的是我們已所剩不多的青山綠水與下一代的健康。目前嬰幼兒有異位性皮膚炎、氣喘等過敏疾病的比例與日俱增,癌症人口也逐年年輕化,這些莫不與散佈於環境中的毒物如戴奧辛等有關。而我國環保署不思如何去減少這些毒物的排放,不思戴奧辛這等毒物會如何影響我們小孩的發育、智力與生育能力,卻去鼓勵興建更多的焚化爐,帶頭增加戴奧辛等毒物的排放量,並讓毒灰渣散佈各地。這種違反國際公約、危害下一代健康與生存的政策,需要我們一起來反對制止。否則我們有何權利批評年輕人一代不如一代?我們可曾想過是誰給了他們什麼樣的成長環境?如果我們連我們的孩子都不能保護,那這又算是什麼社會?

關於GAIA國際行動日

GAIA今年的國際行動日目前有來自62個國家的235個團體參加,有五大主題,包括:
‧護衛孩子的健康--廢棄物焚化對孩子健康的有害影響。
‧斯德哥爾摩公約的實施,並特別提及公約關於焚化的條文。
‧廢棄物焚化對當地社區與經濟的不良影響。
‧斥責世界銀行對廢棄物焚化的提倡。
‧提倡清潔生產,零廢棄物,及永續的廢棄物管理體系等實際可行的替代方案。

GAIA之所以會選擇護衛孩子的健康為最主要的主題,主要是因為今年4月7日的世界衛生日,主題就是要創造「孩子的健康環境」。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每年有超過5百萬0-14歲的兒童,主要是在發展中國家,因為他們所處在的環境(包括他們住的地方、學習與玩耍的地方)而得病死亡。GAIA的會員團體之一,英國的社區反毒聯盟的Ralph_Ryder曾有一句至理名言:「如果我們連我們的孩子都不能保護,那這算是什麼社會?」

另外,GAIA的國際行動日則特別選擇在斯德哥爾摩公約的國際協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INC7)舉行的期間,INC7將於7月14日起在日內瓦舉行。本次INC7的主旨是要討論針對某些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而實施的國際行動所需要的具國際法律約束力的工具。其中締約國大會也將討論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的工作與預算,該秘書處規劃的工作包括:確保締約國大會的有效運作,採取行動去幫助各國實施該公約,促進並操作有關POPs的資訊交換機制..等等。(INC7的詳細資料請看http://www.pops.int/documents/meetings/)

斯德哥爾摩公約是以預警原則與預防原則為精神來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國際公約,其於2001年5月23日於斯德哥爾摩由一百多個國家簽署成立。目前該公約只管制12種有機污染物:其中8種為殺蟲劑、2種為工業化學品(六氯苯與多氯聯苯)、另2種為非刻意產生的副產物(戴奧辛與夫喃)。為了管制戴奧辛與夫喃等非刻意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該公約要求締約國應「設法減少來自人為來源的總釋出量」,所以環保署還要興建焚化爐就是違反此國際公約,因為該公約於附件C中特別提及:「廢棄物焚化爐,包括都市廢棄物、有害或醫療廢棄物、與污泥的汽電共生焚化爐;以及燃燒有害廢棄物的水泥窯」是屬於「有可能形成與排放相對較多的此類非刻意產生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技術。

而對於戴奧辛與夫喃這類非刻意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此公約的第5條款設立了「持續減量,如果可行的話,則最終消除」的目標。注意這裡的減量,不僅僅是用空氣污染排放量來決定戴奧辛減量比率,而是考慮全部釋出量,包括固體和液體的殘餘物,即如焚化爐的灰渣與廢水等。因此,這個條文所隱含的意義就是要各國邁向一個非焚化之路。而我國的環保署的焚化政策正是與此背道而馳!

GAIA也將在此國際行動日時發表一本報告:「垂死的技術:廢棄物焚化」,該書中的內容共分三章,分別探討焚化爐的問題、替代方案、與全球對焚化的抵抗。內容涵蓋了今年行動日的主題,與廢棄物管理所需要的基本知識,是一個各關心團體與人士可以參考的工具書。

關於孩子的健康環境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說:「兒童比成人更易受到環境的危害。他們承受這些健康危害的能力還在發展,因此他們更易受到有毒化學物質、病菌以其他污染物質的影響。而他們單位體重所攝取的食物、空氣與水,比成人還多,且他們好奇心較強,而知識與經驗卻較匱乏,因此也承受著更多的風險。」

WHO主任,Gro_Harlem_Brundtland博士,解釋我們為什麼要提倡孩子的健康環境:「已有好幾代的孩子承受著存在他們環境中的某種"基本"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不安全的飲水、不適當的衛生設施、室內空氣污染、食物衛生不足、破陋的住家、及不適當的廢棄物處理。而今日"現代"的風險則來自於危險化學物質的不當使用、有毒廢棄物與其他環境有害物的不當處理、噪音與工業污染。存在於玩具中與家庭用品中的不安全化學物質也可能傷害到孩子。而"新興的"環境威脅則包括全球氣候變遷、臭氧層破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與化學物質及其他有害物的污染、及新興的疾病。」

一九九七年於土耳其舉行的「國際兒童腫瘤研討會」指出,癌症病毒的魔手已從老年人、中年人,逐漸侵害到孩童,尤其隨著生活環境的日漸惡化,兒童罹患癌症的比率也逐年增加,尤其以五歲以下的兒童受害最大。

「兒童癌症,不再是一個陌生遙遠的名詞。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癌症基金會的資料顯示,台灣小於十五歲的兒童每年約有五百個癌症新個案,相當於每一萬名兒童每年發生一個新個案,也就是說,由出生至滿十五歲止,一個小孩得到癌症的機會為七百分之一。」--高醫醫訊第十七卷第六期,沈俊明醫師。

2003年7月8日 星期二

北基合作的悲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北基垃圾合作案於7月4日在國民黨的甲級動員令下,以一票之差在台北市議會強渡關山。往後兩年北市將幫基隆燒垃圾,而基隆將幫北市埋同等重量的灰渣。這個陳年老案與新店安康掩埋場的興建案一樣,都是以灰渣將無處可埋為由,而無視其解決方案對環境與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傷害。如同以往為蓋焚化爐所使用的垃圾危機的藉口一般,在今日焚化爐已過多的情況下,藉口的主角已悄然換成灰渣。由此可見焚化與掩埋從來不是個永續的垃圾處理方式,兩者都會碰到掩埋場用地不足的窘境,何況這兩者均將對環境造成長遠的傷害。

在垃圾未能適當分類,且焚化爐進場管制未能落實的情況下,而讓垃圾混合燃燒的結果,即會產生許多原本不曾存在的有機污染物如戴奧辛等,同時也會釋出無法分解的有害重金屬如汞、鉛..等。這些毒性物質不是從煙囪排出,就是留存於灰渣(包括底灰與飛灰)中。已有許多檢驗數據證明,被環保署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底灰,其實毒性不下於飛灰。英國新堡便曾經有一座焚化爐產生之底灰,原被用來舖路,後被發現戴奧辛含量竟高達我國管制值的9.5倍。這些舖在新堡各地的底灰後來被穿著防護衣的人員緊急挖起。這個案例顯示底灰實不宜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隨意掩埋或再利用。而在我國,這樣劇毒的灰渣,現正被環保機關送往各地掩埋場隨意掩埋。且隨著掩埋場容量的日漸不足,也必將隨著新建掩埋場或「再利用」的名義而散佈開來。

要減少焚化爐空氣污染排放與灰渣等所帶來的傷害,首重垃圾減量,其次為詳實的分類,並管制不讓有回收再利用用途的各類資源、廚餘,以及其他燃燒後會有害的廢棄物(如PVC塑膠)等進入焚化爐,並逐漸邁向非焚化之路。而這正是長期身受焚化爐危害的北市三座焚化爐周邊居民的要求,也是真正能夠解決灰渣危機的正本清源之道。

可惜北市竟本末倒置,在還未做好焚化廠垃圾進場管制、未能把廚餘全部回收之前,去向基市收取更多的垃圾來燒,而無視其將增加對民眾健康與環境的危害。這種做法,只是把台北市眼中的灰渣危機轉移到基隆市而已,危機並沒有解決。

為政者若無能解決問題,而只是想移花接木地便宜行事,而讓惡果由大眾承擔,這樣的官員我們應該要求其下台,以免尸位素餐,貽害萬年。

2003年6月29日 星期日

正視兒童飲食安全的問題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家都同意我國的環境污染已達到難以忍受的程度,不僅是長期經濟發展所遺留下的後遺症,更是政府在規範污染管制未能對症下藥的表徵。更可議的是到目前為止,政府遲遲未公佈食品和飲用水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尤其是戴奧辛/夫喃)的管制標準,形成食品和飲用水中這類污染物無法可管的窘境。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都費盡心思去管制戴奧辛的產生和擴散,甚至對不可避免會產生戴奧辛的設備加以管制,以阻絕戴奧辛透過各種管道,特別是食物鏈,進入人體,而危害大眾的健康。

然而,何其無奈,現在我們的下一代卻打從娘胎就要承受難以言輕的環境荷爾蒙的傷害。這些累積在母體的環境荷爾蒙正是透過食物鏈進入母體,而後長期累積在母體,待母體懷孕後進入胎兒體內。如果說這是必然無可避免的風險,那麼我們是否更有責任去保護我門下一代生長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中的空氣和水、土,以及賴以成長的食物,以免受環境荷爾蒙的污染?

2002年有篇在國際學術期刊發表的論文,學者指出檢測市售魚肝油產品,發現戴奧辛濃度介於世界衛生組織的毒性當量0.16~38.69
批克/公克脂質,而國內仍無食品戴奧辛濃度的管制標準,若以歐盟的食品戴奧辛濃度標準2批克/公克脂質來看,最高者高達19倍之多。魚肝油廣為兒童食用,相信列有各種的管制標準,那麼獨漏目前被視為嚴重的污染物戴奧辛,我們的政府實應加把勁制定相關的管制標準,以保護我國兒童的食品安全。

2002年4月間瑞典科學家發現,兒童最常食用的洋芋片、炸薯條等油炸澱粉類的食物,居然隱藏著可能致癌的化學物質「丙烯醯胺」。而可能更嚴重的情形是,這些油炸薯條類食物,會不會也含有大量的戴奧辛類物質?有哪個相關機構曾經做過類似的調查?或要求過相關業者提出檢驗報告?

我們再看看學校的營養午餐菜色,很多都採買鮭魚、鱈魚、旗魚等被認為是高級魚類的魚肉。殊不知此類漁獲所受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很高,而進入我國市場的這些食品,是否有相關的管制標準和檢測機制?

我們把「兒童是未來國家的主人翁」經常掛在嘴上,而人類的成長兒童期特別漫長,也就是要受保護的時期很長,那麼在這段期間內所有的安全都要靠我們身為大人者來維護,在此呼籲全國民眾積極正視兒童食品安全的問題,督促政府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機制,特別是針對兒童食品的部分,以盡到保護國家未來主人翁的職責。

2003年6月23日 星期一

我們要永保「安康」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新店安康,曾是個叢林茂密、伸手不見五指、盜賊出沒的地方,再加上曾有煤礦開採,故古稱「暗坑」,後更名為「安坑」,而後再更名為更文雅的「安康」,現已是個居民安居樂業的地方。

然而,在環保署推動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下,這舊有礦坑上方的一塊50.4公頃的陡峭山坡地,引來了中信集團下的欣服公司的覬覦,被其選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預定地,並根據該計畫作業流程向北縣政府提出設置申請。

由於該山坡地「五級坡佔28.3%,六級坡佔56.6%,平均坡度高達60.7%」,即地目中有大半以上為林業用地。根據水土保持法,在林業用地上「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即視為「超限利用」;意即農民若砍樹改種果樹檳榔者,就可能危及水土保持,何況興建掩埋場?

況且該預定地之標高由60公尺至260公尺,且上寬而下窄,而掩埋場下游300-400公尺處,即為人口稠密處。若將來此處真被設為掩埋場,由於掩埋場下鋪不透水布,勢必使地表徑流量增加,再加上所掩埋的內容物主要為灰渣(佔72%),倘若將來豪雨一來,帶下大量覆土與灰渣,再經過狹窄的宣洩口,這樣的流速恐將危及下游地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當此案在環評時,許多環評委員也覺得此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而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然而卻被現任北縣環保局長以「鑒於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置問題緊迫」為由,不顧環評委員的諸多疑慮,而於兩年前悄悄通過環評。最近因即將動工,而讓附近居民驚覺,並於6月16日群起向北縣政府表達抗議立場。

「問題緊迫」這樣的幌子,讓焚化爐在這十年來迅速遍布全台,並導致焚化垃圾量不足的窘境;而今政府官員又要用同樣的理由,欲將焚化的餘孽,遍布在全台的土地上,做為國庫通私庫的管道,而不視有其他可行替代方案在前。「問題緊迫」可以是官員鞭策自己戮力從公的理由,但不能成為官員公然違法的理由,不能成為官員漠視安全的理由,否則一急就亂下決策,法律將無法發揮功效,欲使社會清明也不可得。

更何況這「問題緊迫」是北縣政府官員長期怠惰於推行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回收的工作所造成,更不能把其後果拿民眾的生命安全來承擔。自北縣政府意識到問題緊迫的90年度起,至兩年後的今天止,台北縣的每人每日垃圾量仍在1公斤左右徘徊;而一旁的台北市,則因89年7月1日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至今每人每日垃圾量已從89年的1.006公斤驟降到91年的0.769公斤以下。在台北縣長日前表示願意背負此掩埋場興建的十字架時,恰巧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也於6月18日表示,為配合「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環保局除研議山豬窟(掩埋場)延長使用(10年)外」,也正評估讓一或兩座焚化廠停爐(6月19日聯合報)。可見垃圾減量並非不可行,也非需要長久時間才能見到成效,端視行政機關的決心與魄力而已。而垃圾危機更是行政機關怠惰公務、以及方便財團便宜行事的藉口。

姑且不提灰渣毒性對這塊極具集水功能的土地的影響是如何深遠,單是水土保持破壞的這種立即可見的安全問題,就不禁令人聯想到幾年前林肯大郡的悲劇,以及中部土石流災區的慘狀。難道我們所犧牲的無辜生命還不夠,仍無法制止廠商的貪念與政府的顢頇?何時這些官員才會以永保民眾安康為念?

2003年6月17日 星期二

新聞稿轉寄: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是不堪虧損?還是以退為進?

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發稿單位】:美濃環保聯盟

又來了!從來沒通過戴奧辛檢測的美濃焚化爐,原訂六月十日依法進行第二階段檢測,日友公司以垃圾不足為由停止運轉規避,並對外宣稱是因縣府積欠上億的款項,再加上每天只有燒三十來噸的家庭垃圾,導致其不敷成本(原爐體設計為日燒100--130噸),因此決定在本月六日停收美濃鎮垃圾,並從八日凌晨停止焚化爐運轉。

美濃的家庭垃圾從來只有三十幾噸,本來就沒必要設置日燒一百噸的焚化爐,難道垃圾量不足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恰巧在戴奧辛檢測前需要停爐?一連串的事件,不只讓鄉親摸不著頭緒,更因為廠方宣傳的誤導,以為美濃小型焚化爐即將離我們遠去。

在此,我們針對幾個的問題的對答,來幫助鄉親認清美濃小型焚化爐現階段問題的來龍去脈。

一、日友公司為何停收美濃垃圾?
答:跟據廠方向媒體表示,他們已投資一千五百萬改善設備,並於上個月(五月二十三日)自行聘請顧問公司檢驗戴奧辛含量已合乎標准,但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決定停爐。在此我們不禁要反問,假如真有信心通過檢測,何以不讓具有公信力的環保署依法檢測後取信于民?何必自行花大錢『改善』之後,卻又在檢測前幾天片面宣布解約,並停止運轉?是否是為了規避檢測?用未經證實的數據,試圖混淆視聽,博取大眾同情?

二、美濃鎮的垃圾何去何從?
答:美濃鎮垃圾在高雄縣政府規劃兩座大型焚化爐時,早就劃歸仁武焚化廠的營運處理範圍;且美濃鎮垃圾送進仁武廠每噸只需三百元的處理費,相較美濃焚化爐每噸三千七百五十元,足足差了十二倍;以美濃垃圾每天約三十五噸來計算,鎮公所每天可省下將近十萬元的垃圾處理費,對日漸拮据的鎮庫,幫助不可謂不大。且美濃小型焚化爐實屬『過渡時期』的產物,現在本縣境內兩座大型焚化爐皆已完工(同時面臨垃圾不夠燒的窘境),過渡時期不再,美濃小型焚化爐早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三、停爐是否等於關廠?
答:停爐只是暫時停止運作!沒有實際操作「空污法」的罰則便拿它沒輒(縣環保局的解釋);所以日友公司用『垃圾契約量不足導致其虧損為由』,要脅縣政府賠償一億多元,等到年底契約到期,便可能重新申請操作許可,改變處理內容,在明年初就可能在美濃境內、荖濃溪的河床上燃燒事業廢棄物(日友是全台灣最大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廠商),各位美濃鄉親就只能莫可奈何地承受世紀毒害!

一個國家所訂定的污染排放標準,是以全國人民所能容忍的最高上限作為基準,美濃焚化爐從營運至今三年多以來,從未通過任何一次的正式檢測!而環保局在這次的事件中,不只沒有積極的進行「環保監督」的工作,更站在廠方的利益誇言不慚!對於一座從未通過戴奧辛檢測標準的焚化爐,玩弄法令、停爐、躲避罰則之外,還可以向『政府』索取鉅額的賠償,天空下還有這等的道理嗎?!

2003年6月16日 星期一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反對輸入核電機組行動

新聞稿
2003/6/15

行動內容:
◎2003年6月17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2003年6月18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0點反核朋友們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我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我們的疑問: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核四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行動說明:

核四的一號機組,於十三日離開日本,從廣島地區的吳港出發,廣島是日本受到核子傷害最嚴重的地方,吳港又是軍港,運送到貢寮鄉鹽寮,又剛好是日本第一次登陸台灣的地方,該核四一號機組預計於6月16日抵達台灣。

在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簽訂馬關條約清廷割讓台灣澎湖給日本。日本則動用武力強行佔領台灣,於5月29日由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領之日軍從台灣東北角之鹽寮海灘登陸,台灣人民則與土地共存亡,義勇軍英勇抗日死傷無數。也就在這個登陸之地屹立著一座紀念碑,目前叫作「鹽寮抗日紀念碑」,而在日據時代卻叫作「日本領台紀念碑」。這座紀念碑見證了台灣百年來,土地與人民所受之災難,也見證台灣人民自主力量的奮起,然而,諷刺的是,百餘年之後,從日本受核害最深的地方的軍港,運進來一個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輸出的核子設施,幾乎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登陸,而這次「二次入侵」卻是台灣花錢把它請過來,坦白講,情何以堪?

多年來,日本國會議員曾一再質問日本政府對輸出核子設備的規範,但日本政府強調不做任何保證,而是「運作管理的當事國擔負安全性的責任」;而當去年日本發生與核四同機型的沸水式機組,有嚴重的結構性的裂縫安全問題及安檢資料造假弊案,日國會議員再度於2003/2/17質問,日本政府同樣是回答「安全性的問題應由台灣方面負起責任,我方沒有中止輸出的打算。」

而且,我們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與誠懇的呼籲,日本政府在備受爭議的違反「核不擴散條約」與「軍國主義復活」爭議聲中,台灣又何苦搶先成為第一個輸入國,台灣也不要花錢當冤大頭,在沒有清楚保證下,糊里糊塗接受瑕疵品。

所以我們嚴重質疑: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以上這些都未釐清之前,誰核准它入關通關,誰必須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

這已經不是貢寮人的事了,這也不是黨派政治惡鬥的口水,而是台灣社會必須很嚴肅的來面對這個問題:一個安全沒有具體保障的核子設備,在不管漁民海上作業的時間和海域,在曾是日本入侵地的鹽寮,進入「非核家園」的台灣。這是民進黨與陳水扁總統「廢核四承諾」的圖像嗎?這是國民黨「核四非蓋不可」就可以自動視而不見的嗎?為了一個電廠,台灣深層的歷史的文化反省,台灣的安全風險與基本國格,將成為最大的訕笑,這樣,值得嗎?

我們在此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關心這件事,同時要求朝野政黨必須正視問題的急迫與嚴重性,也希望能有更多人共同來支持以及參加鹽寮的抗日行動,包括在海上在陸上,捍衛他們的生存權與免於恐懼的權力:

◎六月十七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六月十八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1點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他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發起暨參與團體:

鹽寮反核自救會、貢寮區漁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協會、苦勞網工作站、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看守台灣協會、數位台灣家族、台灣環境資訊網、立法委員趙永清辦公室…(陸續增加中)

聯絡人:吳文通(0939-129938)

環境議題中的民眾參與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計畫理念和目標中特別提及「全民參與」為其基本理念之一。「本計畫強調全民參與之基本精神,即所有人各盡其力、各司其職、共享所成的社會環保夥伴關係,促使社會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與各社群共同討論釐清可以擔負的職責,並加以公平分配,且其中基本前提包括提供大眾和各階層確實的相關資訊,讓大眾了解並參與決策過程。」

這個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環境保護基本指導計畫,理念非常正確。在2000年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闢有專章討論「全民參與」的機制(第二篇第六章)。然而,其內容仍然不脫以政令宣導為主,少有在政策決策的過程中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特別是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由於我們脫離強人專政和一黨統治不久,民主制度也才蹣跚起步,更遑論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市民意識的建構;特別在環境議題上更不容易有切身之痛。每有環境議題或公害發生,官方或企業均以回饋金的方式達到息事寧人,並無任何的意願進行基本的改善,因而造成資源和環境的破壞持續不斷。大家都知道,掩埋場、焚化爐、核廢料場等各種相關環保設施的興建,總是以優渥的回饋金誘引地方人士接受,而瓦解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及考量必要的環境正義。

今年3月底到4月底耗時將近一個月所舉辦的「全國民間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最後要與環保署協調結論執行的可行性時,環保署竟要求民間團體不得參加,僅願意和立法院的永續發展促進會進行協調,十足展現環保署的封建心態,及突顯環境政策的制定缺乏民間的參與。這從環保署各種行政法規的制定,雖有形式的民間團體代表背書,然而在制定法規的過程中,卻從來沒有邀請民間團體實質的參與。

政府機構許多相關調查報告都以「蜜餞」封存,民眾難以有機會得知,特別是環保署相關的研究或調查報告,必得經過署長的核可才得以對外發放。這些耗費民脂民膏的資料或資訊,如果製作後就成為「蜜餞」,那這些花費豈不成為該機構的公關「回饋金」,而百姓又再次成為冤大頭,既買了帳也繼續受了害。

符芝瑛在『破碎的信心、覺醒的民意』一文中點破:「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趨衝突』,是每個開發中國家均難茍免的陣痛,在尋求兩者平衡點的過程中,政府應該改變『老百姓』必須服從『父母官』的舊觀念,任何決策均歡迎民眾的討論參與,多闢溝通管道,同時妥適調和國家利益和地方需要。」

牧民時代已過,人民做主的口號震天價響;但是,若無市民社會內涵的民眾參與,也只是淪為消極被動的參與,無法讓我們的福爾摩莎「天更藍、水更綠」,而生活在沒有恐懼的樂土。

2003年6月10日 星期二

我們將為焚化政策付出慘痛的代價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今年(2003)4月1日的《天下雜誌》,有篇鄭一青所寫的報導『台灣食物有多毒?』,開宗明義就說「台灣人正透過食物鏈『收成』過去不計一切追求經濟快速成長所帶來的環境代價。」在此,筆者以沉重的心情呼籲:政府若不即時轉變廢棄物處理政策,將來我們也會透過食物鏈收成現在不計一切追求以焚化處理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代價。

政府自1986年制定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方針後,推動興建焚化爐不遺餘力,甚至為掩蓋決策的錯誤,而行劫貧濟富,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蓋焚化爐,替資本家解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裹著的外衣是「焚化廠若處理垃圾有餘裕時,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是,環保署在明知已有多座垃圾焚化廠發生垃圾量不足時,仍不思檢討當初設計的過當焚化容量,鼓勵推動區域處理,而一味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既定政策,繼續耗費公帑。

更嚴重的是,號稱戴奧辛排放管制為全世界規定最嚴格的國家,也只不過是表面文章而已。有研究調查發現,某座焚化爐週邊實測的空氣污染排放數據,若以官方所發表的排放數據來推算,高達50倍之多;也曾有國外專家看了我國官方焚化爐戴奧辛的排放數據,直呼不可能。再者,環保署對飛灰和底灰的處理,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離譜的是「當初沒想到灰渣的戴奧辛濃度會這麼高」,所以現在正研究加強管制。我國焚化爐營運將近十年來,有為數數百萬噸理應列為有害廢棄物的灰渣,就在環保署的「沒想到」藉口下,全部散佈在全國各處掩埋場。曾有立法委員抽測在掩埋場的焚化灰渣,重金屬的溶出量均超過環保署的法規標準,至今環保署對這種違法事件不只不打算整治,也不打算追究違法的責任;更讓我們不安的是,當我們要求環保署應對這些灰渣所含的世紀之毒戴奧辛加以重視處理時,竟以掩埋場不適用土壤污染的規定,也就是無法可管的理由,不加理會。我們調查過,許多掩埋場均位居山區,或為集水區,或為小溪的源頭,下雨時的勁流或平時的滲出水,均足以把這些劇毒物質擴散而污染我們的食物鏈。

環保署一再告訴我們,我們從空氣中吸入的戴奧辛低於5%,95%以上都是經由食物鏈進入我們身體內。那麼環保署更應該保護我們的環境免受戴奧辛的汙染,以確保食物鏈的安全;然而環保署的做法正好背道而馳。今,一個個戴奧辛污染源正準備入侵我們的農業大縣(宜蘭、雲林林內、台東、苗栗竹南、花蓮、南投集集等興建中或招標中的焚化爐),一堆堆毫無防範措施的灰渣散佈在我們的掩埋場,將來還有以劇毒灰渣做為級配的一條條道路,環保署正以焚化政策在毒害我們的大地,而我們民眾不管身居何處,都將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2003年6月2日 星期一

維持現況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是核四爭議下的妥協產物。該會於91年9月由行政院成立後,不久即請經濟部研擬「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並已於近日送往立法院待審。

若能藉由這個法案逐步推動非核家園,倒也不失為一樁美事。然而仔細審視這個草案,卻覺得此法大多只是陳述現況,某些條款甚至還保障現有核電廠,使其得以安享天年。這實在已經失去此法應有的積極面。比如第六條規定,當核電廠發電量達到「預定總發電量」之時起,應永久停止運轉;如若其尚未達總發電量,即欲提前除役,得將其剩餘之發電量轉予其他核電廠。問題是,如果一核電廠經評估後,必須提早除役,以降低風險,為何還要將其剩餘發電量轉移出去?這不是讓其他核電廠,運轉的比預定使用年限更久,而保障了核能的使用,並增加了被移轉核電廠的風險;我們不是該運用任何機會去降低風險嗎?

另外該條款又規定,這個總發電量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及核電廠經營者後,報行政院核定。總發電量應該是民眾相當關心的一件事,若能讓民眾參與此決策,或能使核電廠運轉年限比目前的預定年限大幅減少,然而此一條款卻只考量此總發電量為核電廠經營者的利益,而忽略了民眾參與。我們可以預期,由這些單位會商出來的結果,不會跟現況有顯著差別。

推動非核家園無非是希望能達到「清潔能源」的境界,這和聯合國推動的「清潔生產」應是一致的。所以非核家園的政策應納入「清潔生產」的四個原則:即預防、預警、民主與整體原則。此四原則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比如說環評法應是預防與預警原則的運用;預警原則尚可運用於讓核電廠停止運轉的判定;民主原則包括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決策的機制;而整體原則可用於能源結構的調整。

然而綜觀我們的現況,環評法只是個跛腳法律;資訊公開法尚未通過;民眾參與只能表達意見,並無機制得以讓民眾扭轉危害其權益的決策。是以當核四工程對當地生態環境的危害如此明顯、而且無法避免時,卻無明確的法條可讓其停工;當既有核電廠的工安事故不斷時,也無明確的原則可讓其關廠;當民眾反核四的聲浪如此高,卻因政治惡鬥而停工又復工。這完完全全是因為我們缺乏「清潔生產」的機制,而這部草案如果真得想推動非核家園,首先應該是去加強這些機制,或者引領相關法案朝清潔生產的原則來修改。可惜這個法案這方面做得太少。

希望行政院可以加強這個法案的功能,展現推動非核家園的決心,否則瞻前顧後,只會磨耗掉民眾的信心與耐心,如此並非國家之福。

2003年5月27日 星期二

中國如何照顧台灣

作者:周晉澄﹝台灣大學副教授、看守台灣理事﹞。原文亦刊登於台灣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中國肺病SARS突然間從中國冒出,不過我們並不知道SARS到底在中國已經存在多久了,或是究竟有多少人感染了SARS,或是已經有多少中國人死於SARS。這就如天安門事件般,到底那一晚北京死了多少人,還是有多少人失蹤了一樣。當然,現在我們都知道,也許說全世界都知道,中國肺病SARS已經讓全世界共享了。喔,不!也許還有很多中國人認為SARS是境外移入中國的。您不相信嗎?幾年後,中國的歷史就有可能這樣記載,如果中國還是這麼的神秘的話,就正如中國說天安門事件沒有死人般。

中國境內到底有多少可怕的疾病,我們實在不知道。何況中國也不跟你講。不過全世界都聽到了,中國副總理吳儀說中國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中國照顧的巨細靡遺,好的東西像SARS一樣,一定要分享。過去的口蹄疫就是最好的例子。很可能很多人都忘了,中國好心送了口蹄疫給台灣,短短半年內竟然有四百萬頭豬隻斷魂,而且從那時候開始,台灣每年都少收了數百億的外匯。您說,中國是不是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是,而且我相信,如果給他更多的機會,相信中國會更全心全力的照顧台灣。比如說,狂犬病、禽流感……,將有收不完的好處。

很多人說,中國的藥材與食材好。近幾年,市面上充滿了中國年貨,大都便宜。今年消基會曾抽驗過,有三成二不合格的情形。比如說,魚翅殘留過氧化氫太高,會造成嘔吐、腹瀉及頭痛;墨魚摻了高濃度的甲醛,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干貝發霉會造成腹瀉等。這幾樣是可以從中國合法入境台灣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驗合法進口的瓜子與蜜餞則有約50%與25%不合格。當然,市面上或餐廳裏也不難看到金華火腿、肉乾、燻雞、烤乳豬、臘肉、香腸等;應該注意的是,有沒有摻用過量的硝酸鹽防腐劑,而可能引起胃癌,或是有可能攜帶各種病源及抗生素與藥物殘留等。對了,不是有更多更便宜的香菇嗎?這些食品不曉得如何冒出來的。其實,這些食品是不准輸入台灣的。市面上真的看到了,其安全衛生要打很大的折扣。

說真的,來到台灣的中國食品大都不好。中國看起來還是承襲過去一樣,那麼努力的照顧我們。我們實在也不用再提及,每年還有檢出那麼多的高含量重金屬、除草劑或農藥的各式中藥藥材了。

2003年5月24日 星期六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最近,一位去年初請調回鄉服務的公務員朋友,低垂著氣地出現在我們辦公室,告訴我們他想再返回中央部會服務。回想著去年他告訴我們他可以回鄉一展身手,描繪著推動家鄉觀光事業與有機農業時,眼中閃耀的是不同於現在的熱切光芒。他是個想做事的公僕。

問他這一年來在地方服務的情況,他細微地回說,不曉得是不是他講話不夠清楚,他屬下竟然要他自己寫好公文,再交由他們蓋章。當他以辦事不力、並自請連帶處分,來懲處一位怠惰的下屬時,那位先生竟然暴跳如雷地跟他說,他幹了30年的公務員,從來沒碰過這種事!他並提及有些公務員平常就已官商勾結,找他們去做調查一些事情根本無濟於事。聽聞至此,不禁一嘆!

官僚系統的腐化,加上民意代表的貪婪,令想做好事的人有志難伸,革新的行動也大受阻礙。當我們民間團體整天指著政府大罵特罵時,我們心裡是多麼恨鐵不成鋼,多麼希望那位有決策權的首長,能正視我們所說的問題,並能如草上風般,帶動官僚體系一起去解決問題。但我們看到的部會首長們,最會的就是推托拉,讓問題日復一日地存在,年復一年地惡化。或許這些首長們,也早已一起同流合污了吧?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環保署官員至今都不知事業廢棄物一年到底有幾噸,只能推估,而且僅能掌握推估的有害事業廢棄物的60%左右,而讓每年六七十萬噸的有害事業廢棄物流竄全台!
豈只衛生署官員不知口罩該買幾個,苗栗縣政府某衛生官員在面對居民質疑竹南焚化爐的環境影響評估為何沒有考慮到一旁的溼地時,「幽默」地回說:「因為那時還沒有溼地!」難道溼地可在兩三年內形成?

而許多行政官員,在遭到監察院的彈劾後,仍然活躍於政壇,監察院宛若無牙的紙老虎,讓這些官員做了壞事後仍然一副心安理得,而其所造成的傷害能賴著不解決就不解決。比如平鎮市公所在處理垃圾上的違法亂紀,讓深受污染的小老百姓,四處陳情二十年,至今仍無法得到合理的解決;官商勾結嚴重的美濃日友焚化爐嚴重污染鄰里百姓,環保署卻推說無法可管,即使已有法可管,卻用最寬鬆的標準而讓廠商可以茍延殘喘至今,而無視一個個氣喘過敏的小孩於不顧。看到政府在處理SARS的事情,即使無法源也得以緊急命令處理,難道一定要死人才算是緊急嗎?為何環保署長可以為了要讓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順利進入元長日友焚化爐,而展現了如此的魄力;而在面對美濃日友焚化爐的重大污染,卻一副軟弱?看著這些敗類官員的油腔滑調、疏於任事、浪費公帑,甚至還可制定法規,以讓財團合法地搬運國庫,實令人髮指。

環保團體經年累月關懷的核能問題、廢棄物問題、水土保持問題、空水土污染問題,哪一個不是跟龐大官僚體系的腐化、價值扭曲無關?決策者缺乏永續的願景,或忙於作秀,或只顧財團口袋;於下焉者則得過且過,推諉怠惰;若我們人民還抱著看戲的心態,將來還有更多好戲可看。

「憤怒的人組織起來去解決事情,柔弱的人一味沉默則受到欺負。」希望仍是佔社會大多數的良善百姓們,能勇於行動,多參與公共事務,多關心公共議題,以讓公務人員戰戰兢兢地做好事情,否則只有投票的民主,就跟花錢請員工卻不知管理的老闆一樣。這社會的清明與否,絕對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2003年5月19日 星期一

我們從SARS看到什麼?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我國SARS的疫情擴大,已折損了5位醫護人員為了救人而受害的悲劇,而目前仍無跡象顯示疫情已受到控制。何以SARS會在被認為醫衛建設不錯的我國也肆無忌憚的橫行?猶記得在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即將接任疾病管制局的蘇益仁警告說:「台灣的SARS疫情將如壓力鍋悶爆開來」。果如其言,短短的一個多月,疫情就遍佈全國,幾乎在一夕之間擊潰了我國耽於安逸毫無危機意識的社會,,也揭開了普遍存在的官場醜態和人性弱點。

首先,我們不得不質疑我國官僚體系的行政能力。至今各種政策仍奉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末端處理思考,未能有前端管理和宏觀的整合思考模式,以至於從中國和香港發生SARS疫情擴大之時,未立刻啟動預警和預防的管制措施,防止境外和境內的疫情擴散。同時根據媒體報導,衛生署竟然連全國醫療院所的口罩需求量,都無法精確估計;另外在追加500億防疫預算的編列上,竟然還出現在國難和財政拮据之時,許多單位仍為掌握資源供己役使而浮濫編列的情形。這些一一顯示我國官僚體制仍充斥著結構性的問題,行政革新似乎仍未貫徹,還有待繼續努力。

再者,我們的社會普遍存在著「我不會那麼倒霉」,因而從未規劃如何處理「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的社會風險。打從發生SARS疫情開始,除了醫療體系和個人隱瞞相關資訊外,主其事的醫政單位也為了意識型態和自我防衛而耗費精力於鬥爭,並未意識到人類毫無認識的大敵壓境,即將重擊我們毫無危機管理的幼稚民主社會。我們看到病例通報、院內隔離區、及轉院的規劃和管理等,毫無章法,幾乎可以用雜亂無章來形容,更不用談有任何預警和預防的機制了。甚至最近和平醫院轉型為SARS專責醫院的決策,「草率、不負責任」當之無愧。SARS這種仍在我們認識之外的變異病毒,何時人類能夠掌控都還是個問號,怎麼可以把病患集中在毫無隔離帶的市區醫院,足見我國所謂的菁英官僚仍停留在過去「穩定和安全」的社會意識中,完全不具現代風險性社會的危機意識。

這次SARS橫掃全國,曝露過去忽視基礎資料建構的弊病。要是過去能夠建立像個人安全資料的國家個人病歷資料庫、防疫管制資料等基礎資料庫,那麼或許就可以防杜絕病患就醫時未告知而疏於防範的傳染事件。傷害已造成,經驗是否會被重視而成為殷鑑,就考驗著政府和人民的智慧。

2003年5月12日 星期一

SARS疫情的環境觀點

作者:劉志堅﹝看守台灣協會常務理事﹞

近日,SARS在台北市已漸形成疫情,藉這次事件的發展,談談其環境觀點。雖然它本然是屬於醫療與衛生保健的課題,但也是生活環境條件的課題之一。環保單位也已直接參與疫情防制工作。

目前,環保單位在分工上,進行「加強居家環境及公共場所的消毒」及「隔離者廢棄物的收集處理」(及原已在做的醫療廢棄物清理及管制),由於台北市華昌國宅感染事件,環保署正調查汙水來源及是否涉感染途徑。在上年度的下半年及今年年初,環保單位的重點一直放在登革熱的防治上;上個月,腸病毒也蠢蠢欲動。實務上,可推動所謂「環境衛生三合一防治」工作,即包括SARS、登革熱、腸病毒三項的防治一齊來,進行整體的生活環境(含戶內及戶外)清理消毒,及環衛工程及設施的實質改善,以及公共衛生的教育、各種公共場所(含各種營業場所如電影院、理容院、旅館、餐館、攤販、公共交通工具等等)衛生的加強管制,以阻斷各種傳染病傳播途徑,維護國民健康。以上工作是分屬於包括環保單位及衛生單位的職責,但在防疫工作上實為一體、是要全然照顧到的措施。目前,疫情的嚴重及急迫,已不容推諉、疏漏,這樣的共識及經驗,正好提示出進一步維護國民健康、提昇環境品質的具體作法。即保健、防疫是一體的,保健衛教、環境清潔、公害防治、及生活環境設施供給(如自來水供水系統、建築空調、水溝排水系統等),要各有關單位都一齊來做好,且搭配無間。

病毒引起的疫情,藉著快速的交通工具、交往的頻繁,很快的全球性的擴大、傳播,其衝擊是非常巨大及可怕的,所以引起這麼大的重視及某種程度的恐慌。相對的,環境的全球性問題,如溫室效應引起氣候變遷問題、酸雨問題、臭氧層問題、生態系崩毀及生物多樣性問題、環境資源耗竭等問題,卻少能引起相當的重視。事實上已有一些事例,因生態系的變異,甚至說其病源是來自原始世界的動物群,使得新的(或是說人類尚未接觸過的)病毒釋出,導致新的人類疫病(例如愛滋病毒、伊波拉病毒、雷沙熱病等)發生。因為人類開發導致一些原始動植物的滅絕,而可能喪失了由這些動植物的成份或基因研發出新的醫藥的機會。這是人類開發或破壞環境,所導致對疫病影響之一事。

人類在文明的發展史上,就不斷的與疫病接觸,這互動過程,是沒有打勝仗的機會(除了晚近醫學及公衛知識技術較發展的年代),人類不過是類似實驗動物一般,經過一段時期,與病源相互適應妥協而生存下來,繼續繁衍。但人類在環境上的污染及開發、破壞、耗竭,對人類的生存,成為另一種絕大的威脅,其嚴重性恐不亞於疫病。

本次SARS疫情事件,已對台灣、中國、東南亞的經濟發展產生重大的負面影響。在生活經濟緊縮的影響下,是否我們更可藉機反思:我們的追求是甚麼?甚麼才是對人生、對國家、對環境更是重要、更有意義的事?在家庭中,先生去中國投資賺錢(?)、孩子去北京念書好嗎?由這次疫情,可思考、反省的實在太多了。經由這樣的反思,或許對於當地的、全國的、及全球的環境問題,會有所幫助。

2003年5月5日 星期一

SARS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SARS疫情的蔓延,讓我們體會到了生命的無常與可貴。然而對疫情的恐懼,卻也造成了一些過度的反應,如和平醫院的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送抵雲林日友醫療廢棄物焚化廠而引起當地居民的抗爭(其實這事件的背後實乃肇因於日友焚化廠平時的惡名昭彰,容後再述)。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並不可怕,只要經過良好的包裝隔離與殺菌處理後,大部分即與一般廢棄物無異。如果因為恐懼而使其無法即時處理,並因而堆積在醫院內部,反而造成更大的風險。

然而此事件更暴露了政策的問題。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之所以需要特別處理,主要是因為具有感染性,其實其垃圾成分基本上並不是相當特殊的。因此只要能夠滅菌的方法,都應加以考慮。目前國外在處理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方法包括使用蒸汽高溫滅菌或微波高溫滅菌等,而焚化則因其會排放戴奧辛與重金屬而危害環境與人體健康,已逐漸遭到淘汰。然而我國的法令仍要求以焚化為主,致衍生種種問題。

目前我國將感染性事業廢棄物區分為10類,其中僅4類允許使用高溫滅菌方式處理,其餘6類,約佔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總量的70-85%,則一律要求以焚化處理。因此現在大部分醫院為了方便,而將所有感染性事業廢棄物以焚化處理,鮮少採用高溫滅菌者。有些醫院是於院內設置焚化爐自行處理,有些則是幾家醫院共同設置焚化爐聯合處理,有些則是委由代處理業者如日友焚化廠來處理。

由於感染性事業廢棄物量並不大,一般約為醫院產生的所有事業廢棄物的15%左右,因此若醫院自行或聯合設置時,其焚化爐通常都很小,污染防治設備簡陋,而醫院通常非專業出身,其操作人員常常是訓練不足。因此在設備不良、操作失調、再加上醫療廢棄物中高含量的氯(來自於聚氯乙烯塑膠),與廢棄物量小而無法連續操作所導致的頻繁的起停爐,故其排放出的戴奧辛污染相當可怕。尤其設置在院內這樣的人口密集區,更對人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然而依照我國的環評法,這些小型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的設置通常不需環評,是以造成醫院這種應該是救人的地方,反而成為害人的毒性物質來源的這樣突兀景象。

如高雄長庚醫院後方就有一座小型焚化爐,煙囪奇矮(設計不良),若無人指點根本就不知那裡有一座焚化爐。據附近居民表示,其常於深夜偷排黑煙(操作失調)。而這樣的一座污染設備的附近,就有大高雄的飲水來源澄清湖、兩所學校、以及一座棒球場,更不用說密集的住宅區了。

如若醫院委外處理,則通常會出現長途運送的現象,如此次和平醫院事件。長途運送增加了車輛翻覆的機率,徒增感染源擴散的風險。而受委託的處理廠理論上應該較為專業,但是其排放的污染仍常受附近居民詬病,如此次事件中的日友焚化廠。這是因為聚氯乙烯塑膠實在是不能以焚化處理的;再者則是廠商為了降低營運成本而隨意操作,而這在環保單位的不作為(疏於監督管制)與不痛不癢的懲罰條例下,更是無法無天。另外,這些代處理廠的選址在我國粗糙的環評制度下,也常常選在不當的地方,如日友焚化廠的附近就有一所學校。而醫院在成本的考量下,選了這種廠商,等於是花錢免責,並將污染委外輸出。

如果採用高溫滅菌的設備,則由於其幾乎不會產生污染,操作技術簡單,因此可於院內設置。滅菌後的廢棄物可以再利用或者掩埋,因其量小並不會對掩埋場造成多大負荷。因此建議環保署與衛生署,應該開放感染性事業廢棄物的高溫滅菌處理,不過應對該技術的設備規格與操作要求應謹慎規劃,並輔以適切的教育訓練與強力監督,並禁止焚化聚氯乙烯等不當材質,如此方能不枉SARS給我們的教訓。不要只會作秀,而無視於問題的存在,否則即使消滅了SARS,卻讓全民感染了更多、影響更為全面的戴奧辛。

2003年4月28日 星期一

無語問蒼天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4月20日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在台大應力館舉辦「全國廢棄物政策高峰會」的總結,邀請環保署長郝龍斌全程參與。雖然郝龍斌中途離席4個多鐘頭,但是仍回到會場參與綜合討論到結束。原來我們寄望郝署長只個真正的「好」署長,能夠解答我們相關的疑惑,可惜最後卻在時間的限制下,又像往常一樣演出似曾相識的實問虛答,讓我們小老百姓依然丈二摸金剛,不知環保署如何消除民眾對我國廢棄物政策的疑慮。

我們的問題很簡單,也牽涉到全國人民的食品安全和健康危害,希望環保署長能夠拿出作公關的熱忱,想想如何消除我們的疑慮。

一、 環保署強力推動廢棄物焚化政策,幾近走火入魔;從預算的編制,及相關建設計劃的擬定,已邁向永續經營焚化政策。然而焚化後產生的飛灰和底灰,過去將近十年所累積在掩埋場和環境中數百萬噸的灰渣,環保署是否做過任何調查?過去很多超過溶出測試有害物質標準的底灰和飛灰,不知對我們消費的食物和生活的環境造成多少衝擊?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抽查掩埋場所掩埋的底灰,重金屬的溶出超過有害物質附表三的規定,環保署不知如何處理這類環保單位違法的事件?有要如何清除被棄置在掩埋場的有害廢棄物?

二、 目前環保署開放事業廢棄物進入由人民納稅前來興建的垃圾焚化廠,不知是環保署的應急辦法?亦或是政府有意以民眾的納稅錢來鼓勵興建垃圾焚化廠,替企業界該處理他們產生而必須自行處理的事業廢棄物?我們難以理解的是新政府帶著民眾革新的期許,讓政策和行政都能透明和公平;而垃圾焚化政策的執行過程卻充斥著「劫貧濟富」的陰影,全國民眾成了垃圾焚化政策的劫囚,由政府予取予求藉由預算之名行輸送利益給企業界之實,這是那門子的民主和正義?

三、 環保署職掌全國環境保護業務,有責任維護全國的環境和民眾的健康;可是對事業廢棄的流向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是瞎子摸象,尤其對有害廢棄物的數量和處理情況長久來都在估計中,且在不同時間詢問會得到不同的答案,如此不知如何監督管制?對有害廢棄物產生者回收再利用和暫存的處理情況,一直無法給民眾滿意的確實數據,暫存期限的管制和到期後的處置,至今仍只有每年申報暫存的數據,而無暫存的動態資料?

我們老百姓的要求非常簡單,只要給我清潔的環境、安全的食物、讓我們及世代子孫生活在無毒害的環境。若是政府無法滿足民眾如此簡單的要求,又何必把辛苦賺來的血汗錢交給政府去補貼資本家,再產生有害的廢棄物來污染我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使我們的母親福爾摩莎在毒物中枯萎凋斃。

2003年4月19日 星期六

我們的執法機關在保護誰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南部,尤其是高雄,是我國的工業重鎮,然而在政治人物只顧其政治勢力、重財團的思維下,生存環境長期受到漠視,而承受著最沉重的工業污染。從在高雄舉行的全國廢棄物政策高峰會南區會議中,參與民眾的稀疏身影上顯現的,不是對問題解決的熱切期盼,而是充滿無奈的心死。行政機關的貪污腐敗與執法不力,已消磨了許多民眾對政府的信心。

比如美濃焚化爐,從招標興建到營運,整個過程充斥著不法情事,主其事的官員更有多位遭到監察院的彈劾、與檢察官的起訴。然而這些官員至今卻仍逍遙法外,甚至愈彈官位愈高。令人更不能接受的,是這個設計營運皆不良,嚴重危害當地民眾健康的焚化爐,雖然其已於2001年5月4日被檢測出57ng/Nm3的戴奧辛排放量,為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的570倍,然而由於中小型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至今年1月1日才生效,而被環保署官員推說無法可管。難道不是列管的毒物,即使已造成環境與人體的傷害,環保署都可不管嗎?而且還可振振有辭地說是依法行事?看到美濃鄉親談及其小孩因焚化爐的廢氣排放而得了氣喘病,健保卡甚至換到Q卡,天下父母心,誰聽了能不心疼呢?

即使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今年生效了,而該焚化廠也檢驗出戴奧辛排放量依舊不合格,超過管制標準的5倍多,然而環保機關卻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需先要求其限期改善,再不改善才按日連罰,然後連罰90日後依然不改善才要求停工。也就是該廠還有兩次戴奧辛檢測機會,而其可能的改善方式卻是於戴奧辛檢測時,多噴一些活性碳、多燒一些不會產生戴奧辛的好垃圾,等檢測通過後又依然故我。

然而真的需要依照以上所說的程序,才能使美濃廠關廠嗎?依照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八十二條,屬污染情節重大者,除了「經處分按日連續處罰逾九十日者」外,尚有「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者」、「排放之空氣污染物中含有毒物質,有危害公眾健康之虞者」、「其他嚴重影響附近地區空氣品質之行為」,皆屬污染情節重大,依該法第五十六條,「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令其歇業。」而美濃焚化廠之污染已符合上述條件,為何環保機關不以此條款令此爭議性極大的焚化爐關廠?

即使在戴奧辛的管制標準尚未生效的今年之前,環保機關依然可以用上述理由令美濃焚化廠關廠。因為戴奧辛為「世紀之毒」早已廣為人知,屬「空氣污染物」蓋無疑慮;況且依該法,「空氣污染物」的定義為「指空氣中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並不排除尚未管制之空氣污染物。

因此環保機關若站在保護民眾健康的立場而積極執法,美濃焚化廠早已於2001年關廠;然而其卻消極執法,給了不肖廠商許多改善空間,而讓當地民眾遭受污染危害至今。想到許多民眾龐大的醫療費用,想到他們小孩必須在瀰漫著毒物的環境裡跑跳而讓健康與發育受到影響,這不禁讓我想到一位外國友人說的:「若我們社會不能保護我們的小孩,那這又算是什麼社會?」

2003年4月17日 星期四

焚化爐底灰再利用問題重重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我國在推動垃圾焚化政策時,由於決策草率,重要的相關配套措施未列入考量之下,執行至今10年以來,問題叢生。針對今年環保署開放底灰再利用,以解決垃圾焚化政策所衍生的灰渣到處流竄、污染環境的問題,我們有所質疑。

首先,環保署對灰渣處理的問題搖擺不定,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完全沒有一套有效的因應措施。1998年版的「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十五條第四項就規定『焚化灰渣之飛灰應分開貯存收集,不得與底灰混合。』,由於當時營運中的五座垃圾焚化廠及無數中、小型焚化爐,均把飛灰和底灰一起送至掩埋場棄置。因此為了掩護政府設置的垃圾焚化爐違法的事實,1999年5月12日在「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四節再利用中第二十條增加第二款『飛灰及底灰混合,用於具二層不透水層且加強污染防治措施之掩埋場,做為覆土材料,屬再利用行為。』而事實上,目前營運中的十九座垃圾焚化廠的灰渣,大多數都未依照規定處理。為了解決叢生的問題,環保署為開放灰渣再利用,於2002年11月27日修改「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連名稱都改為「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把1999年版的第二十條第二款飛灰及底灰混合當作掩埋場覆土的規定拿掉,在第二十四條的第四項規定『焚化灰渣之飛灰應分開貯存收集,不得與底灰混合。』足見環保署對灰渣處理的規定,一再遷就現實,而完全沒有一套著眼於環境安全的有效法規。我們不禁要問,這十來年焚化爐灰渣草率處理的後果及影響,是否又該由無辜的民眾來承擔?若因此所造成的傷害,誰該為此負責?

環保署已著手大力推動灰渣再利用。環保署先前曾在立法院向立法委員說明,當時我們提出在所有規定未完備前不應開放再利用,尤其是有關底灰不應只有溶出測試,而應包括戴奧辛類的毒性檢測;參與的環保署官員也承諾會考慮。但是目前底灰篩分再利用,還是只適用溶出測試,而對於底灰戴奧辛類的毒性檢測,仍然闕如。我們發現目前底灰中重金屬和有機質的含量很高,這種現象可能是不完全燃燒造成的,因此我們懷疑戴奧辛類的含量也相對會高;若沒有完善的管制措施,那麼發生在國外的剷除戴奧辛及重金屬污染馬路的事件,以及發生在國內剷除輻射馬路的事件,可能在我國重演;而對環境和民眾的傷害,決策的官員又情何以堪?或者是好官自我為之?

在灰渣篩分的過程中,勢必造成大量揚塵和噪音,如何管制以保護勞工及附近環境和居民,以及如何管制化學藥劑使用所產的廢棄物及衍生物,都是很重要的課題。我們鄭重呼籲環保署勿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期望郝署長能夠兌現公聽會的承諾,提出完整的廢棄物處理政策,以郝署長的魄力制定釜底抽薪的辦法,莫再永續污染,還我們民眾一個清淨的生存環境。

2003年4月14日 星期一

由焚化爐興建案體檢環評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在立法院永續會主辦的幾場廢棄物政策高峰會的分區會議中,我們看到幾個已完成招標、但尚未完工興建的焚化爐,爭議焦點總是與環評有關。如新竹縣焚化廠位在林業用地、烏魚子專業養殖區;竹南焚化廠位在溼地保護區;林內焚化廠位在淨水場附近。由於焚化爐所排放的戴奧辛、重金屬,為持久性的毒性物質,即使一點點也會對生態與人體健康有重大影響,因此應該避開這些環境敏感地帶與人口稠密區。然而這幾個廠當初在進行環評時,不是沒有提到這些環境敏感地帶,就是沒有考慮這些毒性物質所造成的影響,不然就是認為其排放「將」符合管制標準,不會對這些地區造成影響。這也難怪會令民眾不服,而質疑環評只是開發行為的橡皮圖章。到底我國的環評出了什麼問題?

當環境生態受到開發行為影響時,其也將影響到附近民眾的健康與事業,因此在環評的過程中,為充分維護民眾的權益,讓民眾充分的參與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檢視目前環評法,其將環評程序設計成兩階段,在第一階段環評時,可說沒有民眾參與的空間。所以若該開發行為於第一階段即獲通過,即使民眾有意見,也只有乾瞪眼的份。

這樣的設計或許是認為審查環評說明書的主管機關,會以保護環境、維護民眾權益的立場來審查,因此若其認為影響程度不大,就盡量「不擾民」。然證諸以往,我們的主管機關很多時候是站在開發單位的立場的。尤其像焚化爐的興建案,簡直就是主管機關自己想開發,而招標請財團來替他開發,因此開發單位與主管機管可說是一體的。所以上述三個焚化廠,即便位處環境敏感地帶,對環境、生態與民眾健康有顯著不利影響,仍在第一階段環評即獲通過,即是明證。因此,唯有讓民眾能充分地參與環評,方可避免因為部分官員的「私心」,而損及大眾的權益。

由於目前環評法沒有設計適當的機制讓民眾參與環評的決策;而當民眾對環評過程有疑慮,認為環評有瑕疵時,也沒有簡單可行的機制讓通常處於弱勢、少有資源的民眾可以遵循,來要求重做環評;因此為維護自身的權益,許多民眾只好選擇抗爭的方式。而環保官員卻將此稱為「鄰避效應」,卻不檢討其實這正是不公平的遊戲規則所造成的必然後果。

另外,為減少民眾對焚化爐的抗爭,環保機關採取了以「回饋金」的方式來收買民心,以期達成其興建的目的。若是環評的過程無法說服民眾,也不依環評的宗旨,以其他可行的替代方案(包括地點的改變,或者有創造力的廢棄物減量、分類、回收方案),來預防或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的不良影響,卻企圖以利誘的方式,來掩飾事實真相。這些回饋金有時固然可以買得了一時的民心,但可以買得回即將被破壞得千瘡百孔的環境嗎?若其認為此開發行為對環境無甚影響,為何不藉由環評的程序,讓開發單位與民眾簽訂具法律效力的協議書,讓民眾以後可以據以要求開發單位切實執行?

除了民眾參與的機制不全外,環評法還有許多問題待修正,比如像問題重重的美濃焚化爐與許多興建在人口稠密處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如高雄長庚醫院的焚化爐緊鄰澄清湖旁的社區與學校),卻依法不用環評。這完全是因該法的設計輕忽了健康風險這項要素。

如果風險是可以避免的,沒有人有義務去承擔這風險。很多政府官員口中的必要之惡其實是可以用更積極、更有創造力的方式來避免的。而環評應該就是扮演這樣的角色,而非為任何開發行為背書的橡皮圖章。政府常希望產業能夠升級,走向清潔生產;而嚴格的環評、能讓民眾充分參與的環評,就是一個可以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的重大推力、讓環境與經濟得以兼顧的重要政策工具。在此呼籲立法院應儘速檢討修正環評法缺失,否則一個又一個不當的開發案,會讓台灣落入萬劫不復之地。

2003年4月9日 星期三

毒!毒!毒!

作者:鄭廷斌﹝看守台灣研究員﹞

根據1/18民生報載,台大昆蟲系教授徐爾烈在高雄鳳山進行蚊子抗藥性的研究,從台北實驗室南運的蚊子經高雄縣環保局噴藥後,全死光了,而關在隔壁籠子的高雄本地蚊卻因有抗藥性保護,仍然活跳跳。朝空中噴殺蟲劑的方式,雖對成蚊有效,但對幼蟲卻沒什麼效果。

根據1/22及1/27的中廣新聞網報導,彰化基督教藥毒物醫療小組調查發現,國內農民常用的除草劑與殺蟲劑等劇毒性農藥,毒性濃度比國際標準高出20倍以上。醫療小組並發現,不少農民罹患有關肝腎與呼吸道的癌症,都與長期使用農藥有關。

最近爆發的(SARS)疫情,即使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資料中不建議環境消毒,但政府的防範措施還是噴藥消毒。

過去十年,台灣人民因為癌症死亡的比例增加了一倍。癌症一躍成為台灣第一大死因,去年五月份,衛生署再度證實,「惡性腫瘤」17年來一直在台灣人民的死因中排名第一。即使是青年人口,惡性腫瘤的死亡率都已經排名第二,死亡人數遠遠超過排名第三與第四的因素(自殺、他殺),表示台灣因為癌症死亡的人口年齡越來越輕。平均每10分鐘,台灣就有一個人死於癌症。每四個人中,有一個人會死於癌症。

根據康健雜誌報導,曾經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做過十年研究,在芝加哥大學教過十幾年書的成大公共衛生系主任陳美霞指出,真正致癌的元兇(initiator)還是環境中越來越多的「毒物」。陳美霞說明防癌應有的邏輯優先次序中,不可忘記整治台灣的環境污染:「無論是工業污染、農業污染,製造毒物的人,要讓他們負起責任來。」

成功大學腫瘤毒理學專家王應然,從哈佛大學返台研究本土毒物後,發現台灣環境中致癌毒物很普遍。高雄醫學院職業病中心主任何啟功就指出,「很多人以為只要符合安全標準就沒問題,這是錯誤的觀念,我們現在累積的所有法定安全標準,都是因為有傷害報告,而往下調整的,」何啟功說。他認為最危險的致癌物,正是低於一般人能感應、檢測得到的毒物:「有些東西可怕,是因為它沒有感覺,不知不覺跟它長期接觸才最危險。」

今天台灣的政府官員遇到事情只說符合管制或法令標準,而這些標準是否合理,是否考慮到其他因素,常見的答案只是再研究會檢討,而人民的慣性思考也只是噴藥消毒,健康發生問題時認為是個人或飲食因素。
拼經濟的結果可能真的是拼掉經濟及所有人的健康,或許將來不用等到戰爭的發生,環境污染及國民健康的惡化就已經摧毀我們的一切了。坐以待斃或起而行動就看大家自己了。

2003年3月24日 星期一

恐怖戰爭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在3月20日的清晨,美國終於發動了對伊拉克的戰爭。儘管之前全球反戰的聲浪高漲,仍無法阻止美國布希總統的意志。之後,報章上一張張伊拉克人民逃難的照片,一個個無辜兒童的迷惘眼神,令人心中不禁悵然。

石化工業是二十世紀的新興工業,在這之前,人類的生活中並沒有石化產品;然而,現在石化產品卻深入到人類的食、衣、住、行中,無所不在。這些批著科技外衣的石化產品,從生產製造、使用、到廢棄,都與毒物產生關聯,而使其對環境產生莫大的威脅。除此之外,所有石化產品的原料,石油,由於集中在少數地區,更使得強權國家為了掌控這些地區,而不惜發動戰爭。而強權國家所謂的恐怖份子,也是因為這龐大的資源所獲得的利益而滋生。

恐怖份子所使用的手法,最令人不寒而慄的,莫過於使用化學或生物毒劑。然而,仔細思考石化產品的生命週期,其排出的毒物所造成的影響,並不下於這些生化毒劑。因此,石化產業的所作所為,無異於恐怖份子。這些恐怖份子,使得空氣、水與土壤的品質惡化,造成許多物種消失、食物網崩解、疾病叢生。更恐怖的是,這些恐怖份子,掌握了國家資源,以其自身的利益,一次又一次對外發動經濟戰爭與武力戰爭。而其更擅於利用強大的傳播媒體,企圖為其巧取豪奪的行為,美名為正義之師。套上金庸筆下的武俠人物,這場美伊戰爭,只不過是一場岳不群與左冷禪的戰爭,一場充滿虛偽與殘忍的戰爭。

在許多國家都在高喊人權的時候,其實,人的生命是不被尊重的;在許多環保份子極力為環境正義而奮鬥的時候,就表示這個社會的正義早已蕩然無存了。這個世界的大多數人只是尾隨著少數階層的腳步,在進行一場又一場無情的鬥爭。大多數的人宛如受著擺佈的棋子,必要時刻的犧牲品。生活如螻蟻、命亦如螻蟻,有多少人命被這個社會體制真正尊重過?真正受重視的是利益、資源、是螻蟻身上的糖衣。

當我們將鏡頭轉向那些受著工廠污染而求助無門的百姓、用污染的河水洗衣的村婦、受空氣污染而過敏氣喘的兒童、受輻射危害而致癌的人們,這些人的生命又何嘗曾被尊重過?更不用提那些不知何時消失的物種了。

生命的真正價值並不需要人造物質的點綴。快樂的生存也不需要依賴石化產品來維持。或許我們一時無法改變目前的情勢,但只要我們從我們的生活開始,簡樸自持,減少對塑膠、汽油、農藥等石化產品的依賴,並慢慢將社會型態轉向依賴當地資源、清潔生產的永續社會,否則戰爭永遠難以避免。反對戰爭,就從切斷對石化相關產業的依賴開始。

焚化政策與永續台灣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前些日(3月13日)環保署提出「焚化爐、垃圾多元方案」,宣示加強提昇廢棄物回收率、監督各縣市廢棄物回收工作、推展縣市跨區合作清運垃圾,以減少焚化廠的興建;同時宣佈將取消台北縣和台中市二座焚化廠的興建方案。連同前任署長任內取消的四座,共計取消六座焚化廠的興建。

去年11月底立法院永續發展促進會召開「焚化政策公聽會」,環保署長郝龍斌在諸多立法委員、民間團體、和行政單位的壓力下,當場承諾在三個月內提出垃圾處理政策的檢討方案。在該承諾期限過後半個月,經立法委員和民間團體的催促下,總算提出上述「焚化爐、垃圾多元方案」來呼應。從該方案的標題來看,環保署仍然鍾情於焚化政策,在行政院宣示的「永續元年」無法提出符合永續發展的「零垃圾政策」。不管從那個角度來看,台北縣和台中市儗增建的焚化廠均無急迫性和必要性,原就不該浪費人民納稅而來的公帑。所以宣佈取消該兩座焚化廠的興建計畫,環保署只不過矯正錯誤的決策,更何況該兩座焚化廠仍處於公告興建的階段,並未見有關單位完成法定而公開的決標程序,不知道哪來環保署署長郝龍斌所說的「環署已和地方政府充份溝通協調,並得到地方的同意,雙方將共同承擔停建的法律賠償責任。」,邀功?亦或是另有用意?

對環保署的該項聲明,如果是確定的決策,那麼我們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的是經過民間和國會的努力,終於環保署有了較為正面的回應,對垃圾焚化政策有稍許的修正;憂的是身為全國環境保護的最高決策機構,環保署諸多廢棄物政策仍停留在「末端處理」的思維模式,而無法追隨國際「前端管理」的「零垃圾政策」,有效建構以永續發展為目標的「循環型社會」。如果大家記憶猶新的話,我國被世界環境論壇以「環境永續指標」評等為第119名,而中央研究院李遠哲院長亦警告過「我國朝向不永續的方向」;證諸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管理不當、積極推動垃圾焚化政策等等,常常違背國際潮流,而虛應了事。

我國國際關係長期來深受中國蠻橫的干預,而此刻生態環境和永續發展已成為二十一世紀國際社會的主流議題,如何有效結合社會多元力量,拓展國際合作以共同解決全球面臨的挑戰,將是我國突破中國無理打壓而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的最有效策略。呼籲執政黨在呼喊「綠色矽島」的口號同時,也能確實制定綠色政策,且善盡地球村成員的義務,以帶領我國在「永續元年」建置永續發展的軌道,以邁向永續台灣。

2003年3月10日 星期一

火的危機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最近日本後代子孫基金會於馬來西亞檳城辦了一場「停止使用多氯聯苯」的研討會,會中一日本學者發表其研究報告指出,在馬來西亞的一些未經良好管理的掩埋場,由於沼氣未予收集而使垃圾常常自燃或者垃圾因人為放火而燃燒,測得的土壤中戴奧辛類化合物含量可高達3,100 pg/g TEQ(我國土壤的戴奧辛類化合物含量管制標準為1,000 pg/g TEQ);相對地,在經良好管理、未曾失火的掩埋場中,其所測得的土壤中戴奧辛類化合物含量僅7.8-48 pg/g TEQ。

而就在此研討會舉辦的前幾天,元長工業區內囤積的垃圾又失火,引發的濃煙讓居民無法忍受而丟雞蛋抗議。這些垃圾為由嘉義市八掌溪垃圾場所挖出,含塑膠成分頗高,並且於去年12月悶燒將近一個月。依常識與前述日本學者所做的研究報告之結論,我們可以很合理的推測,這兩次火災所造成的戴奧辛污染應該相當嚴重。然卻未見政府有緊急疏散居民的措施,只是強調其在努力救火。由此可見,各階層官員的戴奧辛教育應予加強,否則不僅無法妥善地處理緊急事故,也難以有良善的施政。

元長地區除了受到這兩起垃圾失火所造成的戴奧辛污染外,還有一座操作不當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據當地居民指出,該焚化爐常常排出臭味,而且焚化爐位置就在學校旁邊。由於醫療廢棄物中含有大量的聚氯乙烯塑膠,燃燒後所產生的大量戴奧辛,實難以由空氣污染防治設備完全除去,加上操作時間長,與操作不當,其所產生的戴奧辛污染不亞於這兩次的垃圾悶燒。然而,可悲的是,焚化卻被視為醫療廢棄物的主要處理方法,政府並未輔導醫院減少聚氯乙烯的使用,也未提倡非焚化的處理技術,更無視於許多醫院把醫療廢棄物焚化爐設置在醫院或學校旁等人口稠密區;真不曉得這些醫院是用來救人還是殺人?

除了元長以外,在我國還有許多地方有管理不佳的掩埋場與焚化爐。掩埋場的沼氣燃燒、焚化爐的排出臭氣與灰渣的不當處理早已不是新聞。諷刺的是,造成這些污染的正是負有保護環境與人民健康的政府官員。因此,我們鄭重呼籲,政府應正視廢棄物處理所造成的污染,儘速清查並監控掩埋場與焚化爐週遭土壤、食物與人體所受的戴奧辛等毒性物質的污染,予以污染嚴重地區適當的整治及受害民眾妥善的照顧,加強既有焚化爐與掩埋場的管理,關閉地點不當的焚化爐,並體認要從根解決廢棄物問題,不能只依賴技術,而是需要有良好的規劃及善用政策工具。廢棄物政策的徹底檢討,實乃當務之急。

2003年3月2日 星期日

基因改造食品與強制標示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2003年1月1日,除了塑膠袋限用政策開始第二階段外,還有一個不起眼卻攸關人民知的權利與食品安全的法令悄悄生效,那就是衛生署於2001年2月公告的「以基因改造黃豆及基因改造玉米為原料之食品標示事宜」中的「第一階段」強制標示生效了。

我國的玉米與黃豆幾乎全由國外進口,其中又以美國為大宗,而美國正是生產基因改造食品的主要國家。據農委會一份非正式的估計,國內目前進口的黃豆有五成為基因改造,進口的玉米為三成。然而在2002年(含)以前,並未強制標示。

基因改造食品,在推動者的口中冠冕堂皇,他們說可以解決飢荒、降低農藥的使用量。然而基改作物的產量並未增加多少,有些反而減少。而降低農藥使用則是一個幌子。因為一些由農藥公司轉型的生技公司,生產能抗除草劑的黃豆或玉米的種子,但是只能抵抗其所生產的農藥,因此農夫須向同一家公司購買種子與農藥,這等於用基改作物來保證其農藥的銷路。同時,這些抗除草劑與抗蟲的基改作物,可能使雜草與昆蟲更快發展出抗藥性,而使得農藥的功能失效,其結果是農藥用量的增加、或者改用更毒的農藥。這不僅造成生態平衡的破壞,對消費者而言,更是一大健康風險。而基因改造食品本身,對健康的影響仍未可知。

甚且,這些公司企圖掌握整個農業經濟,發展出可以避免農夫囤積、不會在隔年發芽的種子,或者要求購買其種子的農夫簽訂不得囤積、出售或贈與的使用權同意書。而原本擁有基因多樣性的天然物種可能因為基改作物持續推廣而逐漸消失,或者因雜交關係而被基改作物污染而消失,因此長久下來,這些公司即可因此掌握種子市場。這種掌握資源、剝削弱小農夫的不義作為,不僅與其養活全世界的理想相違背,更無助於解決第三世界國家的飢荒問題。而這種不公義、不健康的產品,目前獲衛生署核可、進入國內市場的有孟山都的抗除草劑黃豆與抗蟲玉米,以及安萬特的抗除草劑玉米。

以基改黃豆與玉米在國內市場上所佔有的比例,強制標示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基本要求。然而,仔細一瞧衛生署的這個公告,在給業者緩衝將近兩年後,竟然還要分三階段實施。今年第一階段所強制標示的只不過是還看得出是黃豆或玉米的上游產品,明年元旦的第二階段才是包括豆腐、豆乾、豆漿等類的初級加工食品,而其他更高層次的加工食品則要到後年元旦生效。

我們不解一個比塑膠袋限用政策還要簡單、對廠商的產品製造幾乎沒有影響的政策工具,竟然也要分三階段進行,而且各階段又相隔一年。是不是要讓廠商有更充裕的時間,宣傳基改食品的好處?政府這種不以廣大民眾健康與權益的考量為先,而諄諄於考量廠商利益的施政模式,我想才是人民痛苦指數增高的緣由吧。

2003年2月19日 星期三

為何台北市嚴以待人而寬以律己

作者:作者周晉澄﹝看守台灣理事、台灣大學副教授﹞。本文亦發表於台灣立報。

最近台北士林地檢署開庭偵辦北投焚化廠垃圾未分類即進爐燃燒案。這次是檢察官在上班途中不意發現而立即指揮員警當場查扣,才能進入相關偵查。過去就經常聽聞相關檢舉,但都不了了之,而環保局亦是一概的否認,終於是並非空穴來風。

北投焚化爐是依據處理一般市鎮家庭垃圾而設計的。未有效分類的垃圾如含事業廢棄物甚至有害事業廢棄物,除可能損壞爐體外,燃燒產生的廢氣亦可能含有較高濃度的有毒氣體,如未有效的濾除,對附近居民的健康及生態環境有不良的影響。

檢察官於現場發現焚化廠容許民間代處理業未用專用垃圾袋且未簽約亦未報備就將之倒入焚化爐處理;台北市的環保局官員及現場工作人員亦未依規定抽驗與檢查,而且亦未處理廢棄物之申報資料。這些結果,台北市環保局長說是行政違規,但強調未違法,因為燃燒排放廢氣在標準值之內。

就上述可知,一般民眾無特權也不會特意與環保局掛勾,因此要被強迫的做垃圾分類,也必須使用官府指定的垃圾袋才不違法;至於代處理業就不知道有何特權可以不用遵守上述也不算違法。市府認為廢氣排放未超過標準所以未違法,也許可以依即時之排放資料舉證有無超過標準,但是對於特殊的化學物質,尤其像戴奧辛類之毒性物質,是無法即時量測的。如以現今之每廠每年才測二次,不知如何還原當時有無超過標準之排放。因此,在技術未及之前,惟有做好源頭管控,避免有毒餵料進爐,為減少有害氣體產生的最佳方法。

官府對於違法的考量,明顯的在鑽技術上的漏洞,而不顧居民的健康與安全。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是很明顯的心態。其實,台灣的民眾的確有意識到環保的重要,要你買專用垃圾袋就買專用垃圾袋,要你先做垃圾分類就先做好分類,要垃圾不落地你就得乖乖的提著垃圾恭候垃圾車的到來,所以才有這麼高的配合度。但是法令是官府訂的,一切依官府的認知而執行,也沒料到台北市環保局似乎默許了些特權又忘了人民的福祉。

2003年1月27日 星期一

民眾對公害裁決的無奈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原文亦發表於台灣立報。

民眾在面對各種公害,最直接的就是訴諸於環保署的檢舉專線,寄望我國最高環境保護的行政機構能夠替我們解決問題。一般來說,事涉民間排放的污染及造成的公害,大都能得到比較滿意的解決;但是事涉公部門所造成的公害,往往是拖延時日,延宕而無法解決。

桃園縣平鎮市民鍾延明,因平鎮市公所在其住家不到100公尺處違法設置垃圾場及小型焚化爐,且在該處貯存由桃園南區焚化爐焚化垃圾送回的灰渣和飛灰,造成污染侵害其生計和生存;經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於89年裁決確定,該場址違法且其處理不當造成的污染,損害到鍾延明一家,而判決平鎮市公所應付鍾家損害賠償。且該案亦經監察院調查,公告違法和污染公害的事實存在。且環保署稽查大隊亦多次檢查,發現違規事項予以告發。

該案雖經各級機關調查、告發,至今違法及公害事實依然存在,而受害者雖經環保署公害糾紛委員會裁決,至今仍無法獲得賠償,以遷離該處。我們不禁要問,既然各機構都已調查清楚,判定違法及公害的事實;而最高主管機關也作出行政判決,何以行政單位仍不以公權力替老百姓解決此項有關生計和生命的問題?而且更奇怪的事是,被處分的是地方環保單位,直屬於環保署的業務管轄範圍。行政院所標榜的是「綠色執行,行政革新」,且大力推動相關計畫;而竟然環境保護的最高行政機構環保署的公權力,都無法貫徹到直屬的地方行政業務單位,如何能做到環境保護,保障民眾的環境權和生存權?那麼更遑論伸張公權力了。且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之設置,是要以專業裁決來代替司法判決。而今對所屬的地方行政單位的裁決,下級單位不服而以司法程序來延宕處理,不僅環保署束手無策,而民眾更是無奈且繼續受害,這又如何叫民眾信服?而人民又如何相信「綠色執行,行政革新」不是口號?

長久以來公權力不彰,行政效率低落,而造成民怨由來已久。民眾原寄望新政府能有新做為,徹底改造過去幾十年來的弊病,重振公權力與行政效率。其實最實在的就是如何維護人民的生存權和環境權,讓民眾確實感受到公權力的伸張。我們呼籲新政府若要取得民眾的信任,不應只是口號叫的震天價響,而忽略去解決民眾切身的問題。我們期望在過了政權輪替的陣痛期後,新政府應展現和過去政權不同的氣象,以掃除過去人民對政府機構的不信任及負面觀感。

2003年1月23日 星期四

重視美濃小型焚化爐的效應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美濃小型焚化爐之設置係以1997年11月環保署公佈的「過渡時期緊急垃圾處理計劃」為依據,當時以「購買15處日總處理量350公噸民有民營小型焚化爐服務」來處理有垃圾危機的鄉鎮。先前美濃在目前焚化爐相同地點申請設置掩埋場被駁回,而轉向此計畫設置小型焚化爐以處理該鎮垃圾。在日友公司1999年3月的申請計劃書中說明「目前美濃每日一般廢棄物產量平均約為50噸,在設計時因考量焚化爐需停爐維修及必要時可支援處理附近其他鄉鎮一般垃圾,故提高焚化爐每日處理量為100噸」。該小型焚化爐運轉至今爭議不斷,最重要者在於設置的目的是處理美濃鎮的垃圾,那麼就應該不得處理其他類的廢棄物;而縣政府竟許可該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其理由竟然是美濃垃圾不足以滿足該焚化爐的處理量,顯然有違設立的目的;而美濃民眾更發現該焚化爐處理遠從新店過去的染料廢棄物(應屬有害廢棄物)。

再者,廠址區位一直是我國大小型焚化爐設置時的問題所在。有污染之疑的設施,尤其是焚化爐的設置應避開環境和生態敏感的地區,也就是保護區與保育區。美濃位於大高雄地區的水源區,且該廠址位於高屏溪上游行水區內,先前鎮公所申請設置掩埋場時就因行水區而被打回票,何以焚化爐就沒問題?目前該行政責任已進入司法程序,可是又過了2年,問題仍未解決。讓我們老百姓在生命受到威脅時,依賴司法保障的信心大為動搖。

環保署長郝龍斌於2001年5月5日和高雄地區環保團體餐敘時承諾:一旦該廠戴奧辛超過標準0.5奈克,即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及停爐處分。經環保署檢測該廠的戴奧辛濃度為15.5 – 57 奈克,也就是為環保署公告的標準0.1奈克的155 – 570倍。而環保署在2001年11月22日交流座談會的紀錄裡答覆「美濃焚化爐繼續運作之先決條件為其排放必須符合環保標準,只要有排放標準超過本署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必定要求其停工改善。」環保署明知道該廠排放不合格的事實,竟視若無睹,任其繼續營運,難道友什麼隱情嗎?我國最高環境保護官員和機構的保證和說法,似乎不足以保障我們老百姓免於受污染的危害。

該小型焚化爐除了煙道排放已經污染了該地區足足3年,再加上其飛灰處理草率,我們無法想像有多少農產品和水源受到污染?更不知有多少民眾的健康受到威脅或傷害?

該是保護民眾免受污染之害的國家最高單位,竟然這麼小小的案例都無法有效處理,任由民眾侵淫在高濃度的戴奧辛和其他有害物質下長達3年,我們還能寄望政府什麼?我們呼籲執政者不要忽略民眾的怨氣,當體制內無法解決人民的問題時,就會發展成體制外強烈的抗爭,而這種情形也就是過去所說的「官逼民反」。我們不願看到這種因政府官員的顢頇而造成民心的向背,請政府官員三思。

2003年1月14日 星期二

預警與預防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最近一座位於比利時的焚化爐,被比利時法庭判決最遲須在2002年底前永遠停止運轉,儘管其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08年。法院對此案的判決理由是根據預警原則與預防原則,即對於環境與大眾健康有具體危險的活動,不必等到科學上有共識後,再來採取措施;並應採取行動預防可能的環境危害,而不是等到危害發生後,再來補救。

自1977年即已開始運轉的這座小型焚化爐,已被證明其排放的戴奧辛等污染物與癌症等健康問題的關聯性。其調查記錄顯示,當地年齡2-9歲的男孩中,10位中有9位有一種以上的健康問題,包括呼吸不順、支氣管感染、氣喘、過敏等症狀;另外他們在145位居民中發現了33個癌症患者,平均每4.4人就有一人得癌;而這33名癌症患者中有29位於過去10年得癌。

在大部分的焚化爐之運轉期間均未超過10年的台灣,焚化爐週遭居民也逐漸開始抱怨焚化爐對其健康問題的影響。如北投焚化爐與美濃焚化爐,其週遭居民的小孩許多都有氣管上的問題(氣喘)與過敏等症狀;另外,也有人指出,根據保險公司的統計,士林北投區的癌症死亡率相當高。而美濃焚化爐更是被官方驗出其戴奧辛排放量超出今年1月才生效的管制標準的570倍,然而由於檢驗當時法律還未生效,因此儘管已有具體的危險證據,官方卻推說無法可以令其關廠。

儘管國內外都有相當的證據證明焚化爐的潛在危險性,然而環保署最常掛在嘴上的,卻是我們新建的焚化爐設備較先進,且有全世界管制最嚴格的戴奧辛排放標準。他們天真地以為,只要將排放標準訂得嚴一點,就可掌控焚化爐的所有風險,卻不檢討他們是否有執行能力落實管制,更不檢討是否有其他可能的替代方案來避免可能的環境危害。他們寧可花費大筆預算來將人民的健康置於風險下,卻不願進行詳實的規劃與切實的行動來使廢棄物得到最佳的利用與管理。

另外,我們的環境影響評估過程也沒有預警與預防原則的精神。比如在評估焚化爐對週遭環境的影響,用的常是戴奧辛標準排放值;而其更從未認真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以預防可能的風險。環境影響評估只淪為政策推動中的橡皮圖章。雲林縣政府以草率的環境影響評估,硬是要在供應全台水果糧食與中部四縣市飲水的林內,興建焚化爐,即是明證。

預警原則與預防原則,是人類在歷經慘痛的教訓後,所醞釀出來的深刻思考。其現在已是國際公約與環保思潮的重要原則。期盼國內政治人物能夠儘速放下只注重眼前利益的短線思考,謹慎面對所有的開發行為,如此才是國家之福。

2003年1月3日 星期五

台北市第三垃圾掩埋場環評通過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原文亦刊於台灣立報。

極具爭議的台北市第三垃圾掩埋場,在台北市長選後的慶祝行情中插上一腳,於12月18日在台北市環保局舉行的環境影響評估會議中,和市立體育場(小巨蛋)工程變更設計補充說明、東胡山區聯外道路環評計劃等一起通過。選前因市長選舉的考量,市府宣稱第三垃圾場興建計劃緩議;當然不是不建,而是政治考量,避避風頭。果然正如我們預料的,在選後馬英九勝選的話,定會快馬加鞭地定案。果不期然,甚至超出我們的預料,在選後短短的不到2週,就如排練好的戲碼而上演通過了。

記得在宣佈緩議前的最後一次有民間推薦的環評委員參與的環評會議中,我們提出「第三垃圾掩埋場是垃圾掩埋場?亦或是灰渣掩埋場?」。台北市政府在「台北市第三垃圾衛生掩埋場興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中,說明開發行為的目的為「……針對焚化後剩餘的灰渣,不可燃垃圾及溝泥等廢棄物……最終仍需以衛生掩埋方式處理…..因此積極闢建新的第三座垃圾衛生掩埋場以及時接替山豬窟已成為當務之急。」因此很明顯的第三垃圾掩埋場主要是「衛生掩埋區將以填埋焚化廠產生之焚化底灰及飛灰固化物為主」。

依據《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焚化灰渣之飛灰應分開貯存收集,不得與底灰混合。」,1999年5月修改的《一般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二十條第二款加入「飛灰及底灰混合,用於具二層不透水層且加強污染防治措施之掩埋場,做為覆土材料,屬再利用行為。」,再參考「美國最高法院在1994年判決,焚化灰渣應適用於RCRA Subtitle C, 也就是以有害廢棄物之認定。」(環境荷爾蒙管制,陳永仁,頁144),而按照《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八條》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與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開貯存。」,及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應設置專門貯存場所」來看,既然飛灰屬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而底灰也應列入。那麼依據第三垃圾掩埋場主要的目的是掩埋「焚化後剩餘的灰渣」,且台北市政府在《2010零掩埋權回收─民國九九許市民環保願》說帖的「策略六:不可回收物(含溝泥、污泥)焚化回收熱能」,那麼第三垃圾掩埋場並非一般的垃圾掩埋場,而是道地的灰渣掩埋場,而目前的底灰實際上並非官方所說的不具有害成分的一般廢棄物,且飛灰未固化前絕對是有害廢棄物,固化後也不盡然就成為一般廢棄物。因此為保護環境生態和民眾的健康,我們要求第三垃圾掩埋場應改名為「灰渣掩埋場」,不得以垃圾掩埋場之名為掩護,而應以灰渣掩埋場的標準重審環評,以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