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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對環保署填海造陸計畫的質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護理 系副教授

環保署今年提出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認為在追求資源循環的社會,先以最大的可能回收再利用廢棄物;但回收後,總有經過無害化及安定化後,不能恢復原來產品性質而再利用的廢棄物,其最終再利用的方式,以先進國家的經驗,就是用對環境衝擊最小的填海造島方式,結合既有商港或工業區發展計畫,來創造新生國土及海岸線,而達到零廢棄的效果。

個人對環保署廢棄物填海造陸計畫質疑如下:

  1. 在尚未建立台灣沿海環境基礎資料庫、進行相關生態研究調查,環保署如何絕對確定對於沿海海洋環境與生態沒有任何影響?
  2. 填海造陸因是人工構造海堤,突出於海岸會阻擋原先沿岸流、海岸漂沙之路徑,漂沙平衡機制遭受破壞,亦即填海造陸會形成突堤效應造成堤前堆積、堤後侵蝕的狀況,而這就些不用評估嗎?
  3. 台灣現今事業廢棄物清理與再利用管理以合法再利用掩蓋堆置、掩埋之實的案例經常發生。同時環保署連基本緊急處理能力都喪失,以大肚溪口含戴奧辛有毒廢棄物緊急處理為例,已處理了一年,不但未處理乾淨,含戴奧辛集結塵灰雖以太空包暫存,但漲潮時卻泡在水裏面,環保署有可能可以嚴謹管理「海上掩埋場」嗎?
  4. 環保署規劃填海造陸的物質中共計19種蓋括式的物質,例如有機性污泥、無機性污泥、污泥混合物、爐碴、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等,不但是定義不清,簡直是包山包海的事業廢棄物將被應用於填海造陸,我們的海洋安全嗎?
  5. 環保署說以安定廢棄資源物取代抽砂填海,同時創造新陸地。然真實的台灣是在莫拉克颱風過後有12億噸的沙石不知何去何從?
  6. 環保署說效法先進國家進行填海造陸,然而日本焚化爐底渣再利用須符合土壤環境基準,我們為何不效法呢?日本為什麼會把50%廢鋼賣到台灣呢?
  7. 歐盟爐碴再利用對品質監控原則上規定自我監督,但同時需有外在監督系統,透過受認可的檢驗單位監督,環保署為何至今對事業廢棄物不建立完善的外部稽查制度呢?
  8. 環保署推動資再法與廢清法兩法合一,為何遙遙無期?

2012年6月28日「對環境資源部的期望」第一次討論會議之會議紀要中,學者更大剌剌的主張為達產業規模,政府應檢討適度開放循環資源(廢棄物)進口品目與數量,以活絡國內相關產業發展、促進經濟成長。顯然學者在事業廢棄物的最後去處認知上與真實的台灣有很大差距,顯然我們並沒有從二仁溪廢五金污染事件中學到教訓與反省,如果台灣島一方面處理來自世界各地事業廢棄物(資源物),一方面以填海造陸去處理沒有去處的事業廢棄物(資源物),實在真可悲。

⊙ 本文刊載於9月17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這樣子的零廢棄 歡迎來到毒物星球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環保署於今年1月對外正式提出廢棄物填海造島(陸)的計畫,分三期13年推動,估計所需經費為902億5千萬元,相當於每年要花69億,接近環保署正規的一年預算。在許多生態學者與民間團體大表反對與疑慮下,環保署隨即展開政策環評,於3月29日舉辦範疇界定會議,並於近日舉辦公民共識會議,蒐集民間意見,供政策環評參考。

暫不論廢棄物填海造島對海洋生態的影響,觀諸環保署的說明以及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充滿了偏頗的言論,明明就是尚未能達到零廢棄而需要擴張最終處置場的空間,並把腦筋動到不會說人話的大海,環保署長卻對外說明:「真正可以達到零廢棄的東西,就是國土再造,甚至海岸線再造。」在公民共識會議資料中說:「然而,倘物質無法作為能源或回到原料階段者,為符合資源循環零廢棄最終目標,填補資源循環缺口,將該類物質運用於可達成零廢棄之國土再造及海岸線再造之填海築地工程,連接陸地者稱為造陸,離海岸一定距離者則稱為造島。」

但是,填埋的焚化爐有害飛灰固化物或者底渣,並不會因為成了人工島嶼的一部份後就變成資源,也沒有循環到正常經濟體系,而且人類還要擔心,萬一地殼變動,超大海嘯,或者填埋過程中一定會遇到的颱風豪雨,讓這些含有高量有害物質的廢棄物直接暴露於海水而汙染海域的可能性。即使填埋的是不含毒性物質的廢棄物,填埋場址的海域生態與棲地也將永久消失,而這些生態系原本可以提供的產品與服務,包括食物、調節氣候、分解污染物、防洪等功能,也將永遠喪失,我們難道可以把這種充滿外部環境成本的掩埋措施,講成是講究避免對環境生態造成影響的零廢棄措施嗎?

更可悲的是,公民共識會議手冊中在比較陸上掩埋與海上掩埋的優缺點時,為了美化掩埋,而稱填埋土地過程是一種土地馴化,讓原本無法使用的峽谷、沙坑,轉為人類可以使用的土地。原來在環保署的眼中,充滿生命的土地為野蠻,而充滿廢棄物、毒性物質的土地為溫馴。這樣的文明,多麼可歎!本協會於去年底出版的法國知名環保漫畫《毒物星球》,描述人類在日漸扭曲的價值觀與行為下,將會住在一個充滿毒物的星球上,不知道美好大自然為何物。對照環保署的這些言論,竟是如此寫實。

真正的零廢棄,是講究「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循環利用」,同時要「避免焚化與掩埋」。環保署如果真的要達成零廢棄,就回收而言,現在生活垃圾中有39.57%的紙類、35.68%的廚餘、16.57%的塑膠。許多縣市都還沒有足夠的堆肥設施而無法收集生廚餘,許多可回收的塑膠、橡膠都還沒有被回收,所需的這些堆肥設施與塑膠回收設施(包括把難以物理方式回收的塑、橡膠熱裂解成油品的設施),加一加可能不到百億,卻可省卻許多掩埋需求。環保署常常對外哭窮,竟然可以向行政院要到902億的預算,卻全部投入最末端且最不環保的措施,如此下去,毒物星球就離你我不遠了。

註:關於902億,環保署後來回應說是和其他要填海造陸的部會一起負擔的。然而政府是一體的,如果政府只願意在末端處置設施的海上掩埋場出大錢,卻不願意花點小錢,充實可以源頭減量、避免底渣產生的堆肥設施;同時採取行動,公告所有塑膠製品為應回收物,以強制焚化爐毒性物質主要來源的塑膠製品生產者負起回收責任;並增加環保人力與預算,比如說設立化學安全管理署,讓他們可以好好從源頭限制或禁止毒性物質的使用――那麼真正的零廢棄將遙不可及。對於環保署填海造陸政策的詳細批評,請見:《莫讓零廢棄夢想就此葬送大海》

⊙本文簡版刊載於8月6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利用植物的本能,讓污染的土地重回生機

作者:許正一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環境工程與科學系教授

土壤不僅是農作物賴以生長的重要介質,更有淨化水質及涵養地下水源、提供生物棲地、參與地球重要元素(如碳、氮等)循環、調節氣候、與做為工程基地的功能。不過,隨著經濟及高度工業化的發展,土壤污染已經是全世界各國不可避免的重要環境污染問題。當土壤遭受污染之後,不像空氣污染與水污染能立即被人的感官所查覺到,也因此受到注目的程度也低很多,但是當大眾警覺到土壤污染所衍生的危害時,影響層面卻往往已擴大到不容易收拾的局面。

根據環保署截至101年3月所公告的全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數量,包括控制場址、整治場址、地下水限制地區(http:// sgw.epa.gov.tw/public/index.asp),已逼近700個,除了台東縣與外島金門及馬祖外,無一縣市倖免,都存在著遭受重金屬、油品、有機溶劑、甚至戴奧辛等所污染的土地。其中,加油站污染場址數最多,約佔了百分之八十,如果以面積來看,則為重金屬污染的農地。

處理污染土壤的目標不外乎是為了維護人體健康與環境品質,但是目前許多整治復育技術,雖然可以達到這兩個目標,不過為了要破壞或移除污 染物,某些技術必須 對土壤施以高溫處理、添加強酸或強氧化劑等,使得處理後的土壤已經失去生機,難以發揮原有正常的功能,同時處理費用往往高達數千萬元或上億元。因此,根據 低碳精神所應用的綠色整治技術,便逐漸成了值得加以思考的土壤污染處理方法。

所謂「植生復育」是指利用某些特殊的植物,生長在受污染的土地後,透過大量吸收污染物、或破壞污染物、或防止污染物擴及其他環境介質的概念,達到處理污染土壤的目標,優點是成本低廉、操作簡單而能讓污染土壤在整治後尚可維持原有的生態功能,唯一的缺點是整治的時間比較長。不過,可以透過植物品種的篩選、改良,或是適度的土壤管理,讓植物破壞或吸收更多的污染物,因此是一個值得推廣的環境保護生物技術。

目前全世界運用植生復育處理污染土壤較多的方式是「植生萃取法」與「植生穩定法」。植生萃取法是利用植物能吸收高濃度污染物而達到自土壤中已移除的目的。 植生萃取成功與否,主要受制於植物生長量是否夠高,以及是否能吸收更高濃度的污染物而且可傳輸到莖、葉等地上部,以利於採收移除。植生穩定法則是利用某些植物在土壤中能忍受高濃度的污染物,但並不會將污染物傳輸至地上部,而是透過強大的根系與生長茂密的地上部,達到保護土壤的目的,避免污染物暴露在沒有植物覆蓋時,因為沖蝕、逕流與淋洗作用等擴及地下水等其他環境介質。

在許多歐美先進國家中,已有許多成功的植生復育案例,而整治一個污染場址所花費的時間從數年到十幾年都有,國內包括筆者在內也有許多學 者在進行這方面的研究,但是目前在台灣仍然沒有實際執行的先例,究其原因,與複雜的國情文化、社會、政治等因素都有關,使得這種環境保護生物技術難以在本國操作,筆者期待這些滯礙因素能得到改善,讓有限資源的台灣在維護土地正義上能有所突破。

⊙ 本文簡版刊載於3月26日立報

2011年11月24日 星期四

請給我非PVC小豬──從日本VCM廠爆炸談起

看守台灣協會

隸屬於東曹株式會社(Tosoh Corporation)、位於日本山口縣(Yamaguchi)周南市(Shunan)、為日本第一大氯乙烯單體(VCM)廠於13日下午3:25發生 爆炸,火災於隔日早上7:30才撲滅,總共延燒了16個小時。據日本媒體報導,這場事故至少造成一人死亡,火起原因尚在調查,據業者說明,該廠於13日清晨因發現問題而停車,在停車過程中,必須把氯乙烯等化學流體輸送到儲槽,約有10名工作人員參與此項程序的操作,結果廠內壓力因不明原因而突然下降,造成氯乙烯流出而著火爆炸。

這場延燒16個小時、冒出濃濃黑煙的火災,不知因此產生了多 少戴奧辛,然而不僅日本媒體未提到這兩件事情的關聯,只指出「有毒的氯化氫氣體從工廠冒出來, 促使業者緊急要求周南市和下松市兩地的民眾緊閉門窗、待在室內,並於隔日清晨6點10分才解除警報」,我國媒體更是幸災樂禍地表示「VCM叫缺,台塑華夏利多」、「日本VCM廠爆炸,台塑、華夏受惠」,卻對於PVC及其單體VCM的環境危害渾然不覺,投資人若因此而大力投資台塑華夏等製毒業者,豈非助紂而為虐?

在業界普遍缺乏道德、凡事以成本為依歸而漠視環境生態與人類健康的情況下,在政府普遍缺乏道德勇氣、毫無魄力禁止有害物質或產品的情況下,造成大眾生活於 有毒物質或有害產品充斥的世界中,且普遍渾然不覺,而媒體只是其中的縮影。

這也難怪最近民進黨廣受歡迎的三隻小豬募款活動,會用到 PVC材質,因為負責採購的人員未限制廠商使用的材質,就好像大多數民眾買東西只知比價錢,而PVC又是玩具與文具業界廣泛使用的材質,在政府也未予以禁限用的情況下(執政黨立委攻擊民進黨不環保的同時,卻忘了禁限用PVC以維護環境與健康正是他 們當前的責任),小豬撲滿使用PVC的機會當然大增,而使得這場相當正面,可減少財團對政黨操控力量的小額募款活動,因此蒙上了令人遺憾的汙點。

然而提升大眾意識,讓更多的民眾認識到PVC、 戴奧辛、塑化劑、重金屬以及其他許多有毒物質還有各類塑膠濫用的危害,進而共同要求政府管制、民意代表重 視,正是本協會發起「反PVC行動網」的目的,也是所有參與「反PVC行動者」的使命。因此在此呼籲各位讀者,不論您是藍或綠的支持者,請撥空打電話到民 進黨中央黨部(02-23929989)或各地服務處的辦公室,向他們解釋PVC材質的危害,並(或)要求訂購非PVC材質的小豬;同時撥空寫信到環保署或執政黨立委辦 公室,要求儘速限制或禁止PVC在食品包裝、玩具、文具、醫療用品以及其他產品的使用,創造一個競爭「健康」的產業環境,讓業者不再用PVC來生產小豬撲滿、保鮮膜、橡皮擦、點滴管、點滴袋、洗腎軟管...等等產品,以保護環境與健康。

(在短期內即能發揮限制PVC等塑膠材質使用的措施如:請環保署依據廢清法第15條,公告凡是以塑膠製造之產品,該塑膠材質製造、輸入業者與塑膠產品製造、輸入業者,共同負擔產品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並依照各塑膠材質的環境危害度,調高其回收清除處理費率,比如以PVC材質製造的產品,回收清除處理費率增為2倍或3倍,讓PVC外部化的成本得以內部化,降低各產品製造商使用PVC材質製造產品的意願。)

資料來源:
1. Explosions rip through Tosoh Corp.'s chemical plant in western Japan, 1 body found,2011年11月14日,Mainichi Japan。
2. VCM叫缺 台塑華夏利多,2011年11月15日,經濟日報。
3. 日本VCM廠爆炸 台塑、華夏受惠,2011年11月15日,自由時報。
4.小豬撲滿 PVC材質!綠遭批不環保,2011年11月8日,東森新聞。

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

大肚溪重殤 政府無能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理事長

1995年,聯合國環境署呼籲全球應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採取必要行動,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定義為「存在或堆積於動植物體內、在自然環境中長期循環的對人類有害的化學物質」。2004年5月17日公約正式生效,戴奧辛是首批列管12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質之一。

1961年至1971年越戰間,美軍在越南投灑了1,900萬升的橙色落葉劑。橙色落葉劑含一級致癌物質戴奧辛,目前越南有一百多萬人 遭受著戴奧辛後遺症的煎熬。居民主要症狀有皮膚產生氯痤瘡、糖尿病、致癌、孕婦生出畸型兒、腦性麻痺等後代,同時越南有十萬名畸型兒受到戴奧辛的毒害。

1969年,位於台南市鹿耳門溪畔的台鹼安順廠開始生產五氯酚鈉,五氯酚鈉亦含有戴奧辛,戴奧辛污染了海水蓄水池、鹿耳門溪、竹筏港溪 的底泥,經由食物鏈導致該地有近二千人受到戴奧辛的毒害,台灣一般人血液戴奧辛含量均質約為20皮克,而長期在竹筏港溪捕魚的楊姓婦人血液戴奧辛竟高達 951皮克。目前中石化先編列了16.5億進行污染整治,但同時政府亦編列9年約20億的人道照護經費用於照顧受害居民。

1998年,台灣第六大河川的大肚溪(全長116公里,流域面積達3,062平方公里,又名烏溪),由於出海口生態豐富,而為農委會公 告為「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面積達4,136公頃。但隨著公共工程台61線公路的建設,大肚溪口野生動物保護區遂成為電弧爐煉鋼業爐碴與集塵灰任意 棄置的場所。台灣電弧爐煉鋼業大部份以廢鋼為原料,由於廢鋼來源複雜,同時常夾雜如烤漆、塑膠、橡膠等物質,故電弧爐煉鋼的集塵灰易含有超量的戴奧辛與重 金屬(約佔25%重量百分比),所以電弧爐煉鋼的集塵灰被環保署規範為有毒廢棄物。

2011年2月環保團體檢舉台61線162K與台17線間大肚溪河口沿岸彰化縣端之潮間帶,發現遭棄置的營建廢棄物、集塵灰與爐渣等有 害事業廢棄物。4月 7日本人又於台北召開記者會,公佈集塵灰檢測數據,確認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然而大量含有超量的戴奧辛與重金屬的集塵灰漲潮時被泡在水中,變成底泥的一部份,水漫流入後方的魚塭,但退潮時;水又從後方的魚塭急流而下,像小瀑布沖刷著集塵灰,顯而易懂的每天必有戴奧辛溶入大肚溪。戴奧辛與重金屬不但污染大肚 溪;也污染了附近的花生田。

我們要求環保署應稟持專業,立即先將泡水的集塵灰作緊急挖除。而環保署的回應是會持續積極督導協助彰化縣環保局辦理相關清除處理作業, 並已要求三河局要儘速清除;但事發至今已3個月,集塵灰還是泡在水裡。環保署與相關單位對電弧爐煉鋼業所產生的有毒廢棄物集塵灰疏於管理與稽查於前;確認為有毒廢棄物非法棄置後,卻還自我感覺良好又無危機處理能力,這是人民所信任的政府嗎?還是人民只能等到選舉時用選票來制裁這樣無能的政府?

⊙本文簡版刊載於5月23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台塑仁武廠應儘速公告為整治場址

作者:許惠悰(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學系)

日前媒體披露,環保署在高雄縣台塑仁武廠的土壤與地下水檢測數據,明確顯示台塑仁武廠的土壤及地下水遭到嚴重污染。在土壤部份,二氯乙烷超過土壤管制標準757.5倍,四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1.65倍,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2.93倍。鄰近地點檢出二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2.61倍,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1.06倍。另外,在地下水部份,三氯乙烷超過第二類地下水管制標準171倍、二氯乙烯超過標準15倍、二氯乙烷超過標準302,000倍、苯超過標準71倍、氯仿則超過標準16倍。而這些超過管制標準的物質,都是國際歸類為人體可能致癌物質或者是確定的人類致癌物質,因此從環境污染及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角度來看,這麼驚人的數據,確實是讓人感到觸目驚心,同時也對人體健康是否會因此產生負面影響而感到疑慮。

根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致使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同條中又規定,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後,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在這兩條規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法規基礎上,我們來檢視此次台塑仁武廠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以現行的環保法規,台塑仁武廠的土壤及地下水,因有多項化學物質的監測數據超過管制標準,所以已經被公告為控制場址。但是,關鍵就在台塑仁武廠是否應該要公告為整治廠址。在程序上,需經過初步評估,而以現行的初步評估辦法第二條之規定,控制場址之單一污染物最高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二十倍,或者依土壤污染評分(Ts)及地下水污染評分(Tgw)計算污染總分P值達二十分以上,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報請中央機關審核後公告為整治場址。依照環保署檢測數據,二氯乙烷超過土壤管制標準757.5倍,而地下水的檢測數據,二氯乙烷超過標準302,000倍、苯超過標準71倍,這些數據理應都支持環保署可以將台塑仁武廠的土地公告為整治場址。即使在檢測上有分析上的誤差,如果以十分之ㄧ的檢測數據去評估,計算污染總分P值,計算結果仍然達超過二十分以上許多。換言之,台塑仁武廠列為整治場址應為理所當然的處置。

我們強烈建議,主管環保的行政部門,針對台塑仁武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進行合情、合理及合法的處置,以落實公權力的執行。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政府應儘速淘汰含氯有機物質的使用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據報導,台塑仁武廠場址土壤及地下水遭到含氯有機物質的嚴重污染,其中地下水的1,2-二氯乙烷(英文簡稱EDC,為VCM廠的中間產物,是人類可能致癌物)的污染濃度高達管制標準30萬倍,而已知為肝癌致癌物的氯乙烯(簡稱VCM,為3號塑膠PVC的單體),亦有高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975倍者,令人瞠目結舌。不論污染原因是人為蓄意、或是管線設備年久失修造成洩漏等人為疏失,這起污染事件不應視為單一個案而僅依循現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機制來處理,更應該拉高到產業政策上來檢視。

氟、氯、溴等鹵素家族元素,在現行石化產業佔有重要地位,業者將這些元素與碳氫化合物反應,合成各種含氯有機物質,廣泛應用於塑膠製品、清潔溶劑、冷煤…等等,早期更大量運用於農藥。然而在自然界中,這些元素鮮少與碳氫元素結合而以有機物狀態存在,而是與金屬元素結合而以無機物狀態存在,因此這些人為製成或無心造成的含氯有機物質,常常具有毒性,如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首批列入管制的有機物質(包括世紀之毒戴奧辛)全含有氯,第二批列入管制的有機物質也都是含有氟、氯或溴等的化學物質。即使沒有毒性,卻也常有其他危害,如做為冷煤的氟氯碳化物為臭氧層殺手與溫室氣體,取而代之的氫氟碳化物則仍不脫其強力溫室氣體的本質。

在石油越來越稀少的今天,人類顯然不應該將這麼珍貴的資源,用來產生這些會毒害或破壞環境生態的物質。因此現行的石化政策,除了不應該再一味地強調競爭力、市佔率與經濟規模,以讓這些珍貴資源留在地底下久一點給後代子孫慢慢用外,更應思考如何讓這些於地底下經過幾千萬年特殊條件的孕育才形成的資源,做最有利於人類與自然生態的使用,如此才不枉其價值。

有鑑於此,政府應該開始著手淘汰含氯有機物質的使用,並從已廣泛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物質開始,如PVC等含氯塑膠、廣泛用於各種工業的含氯有機溶劑以及用於冷煤的含氟氣體。這任務除了環保署責無旁貸,必須在毒物管制上加緊腳步外,經濟部更應以此為己任,為產業政策注入前瞻、綠色的新思維,而不是只知道依促產條 例(或現在的產創條例)給財團補助,並配合財團大力推動國光石化與六輕五期,卻不知道更應該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七條,應基於資源合理利用及生態環境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停止受理這些製造含氯有機物質的工廠之新設與擴充,同時訂定積極時程,強制既有工廠減產並進而停止生產,以促進國人健康,減少健保支出。



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
(整理自高雄縣政府公告,僅取超過管制標準之項目)
1. 土壤污染
樣品編號 檢測項目 管制標準 檢測值 倍數 濃度單位
PL8016001 總有機碳 0.1 0.33 3.3
1,2二氯乙烷 8 6060 757.5 mg/kg
四氯乙烯 10 16.5 1.7 mg/kg
氯乙烯 10 29.3 2.9 mg/kg
PL8016002 總有機碳 0.1 0.43 4.3 mg/kg
順1,2二氯乙烯 7 18.3 2.6 mg/kg
氯乙烯 10 10.6 1.1 mg/kg
 
2. 地下水污染
樣品編號 檢測項目 管制標準 檢測值 倍數 濃度單位
PGA008201 1,1二氯乙烯 0.07 4.31 61.6 mg/L
四氯化碳 0.05 0.0696 1.4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2.2 3.1 mg/L
二氯甲烷 0.05 960 19200.0 mg/L
四氯乙烯 0.05 2.16 43.2 mg/L
三氯乙烯 0.05 0.12 2.4 mg/L
氯乙烯 0.02 0.947 47.4 mg/L
PGA008202 1,1二氯乙烯 0.07 4.73 67.6 mg/L
四氯化碳 0.05 0.098 2.0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3.26 4.7 mg/L
二氯甲烷 0.05 1120 22400.0 mg/L
四氯乙烯 0.05 3.56 71.2 mg/L
三氯乙烯 0.05 0.18 3.6 mg/L
氯乙烯 0.02 1.49 74.5 mg/L
PG9013101 1,1,2三氯乙烷 0.05 8.58 171.6 mg/L
1,1二氯乙烯 0.07 1.09 15.6 mg/L
1,2二氯乙烷 0.05 11200 224000.0 mg/L
0.05 3.59 71.8 mg/L
氯仿 1 16.1 16.1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2.11 3.0 mg/L
二氯甲烷 0.05 1.19 23.8 mg/L
四氯乙烯 0.05 2.51 50.2 mg/L
三氯乙烯 0.05 4.12 82.4 mg/L
氯乙烯 0.02 14.3 715.0 mg/L
PG9013102 1,1,2三氯乙烷 0.05 8.2 164.0 mg/L
1,1二氯乙烯 0.07 1.07 15.3 mg/L
1,2二氯乙烷 0.05 15100 302000.0 mg/L
0.05 3.18 63.6 mg/L
氯仿 1 15.3 15.3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1.96 2.8 mg/L
二氯甲烷 0.05 1.35 27.0 mg/L
四氯乙烯 0.05 2.25 45.0 mg/L
三氯乙烯 0.05 3.67 73.4 mg/L
氯乙烯 0.02 19.5 975.0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