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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7日 星期三

食在安心:降低食物和塑膠的介面

作者:陳曼麗/看守台灣協會監事

塑化劑風暴正夯的時候,很多人都不敢喝飲料,連參加婚禮喜宴,還要跟餐館人員要白開水或茶飲。塑化劑大家聞之色變,尤其是工業用移到食品內容物,當然引起很大的反彈。經過一年,當大家漸漸淡忘塑化劑,每天食用的食物會不會接觸到塑膠?用塑膠材質的容器或包裝材料可能會溶出塑化劑,確實是會讓人擔心的。

臺灣是塑膠王國,工廠每天生產大量的塑膠製品,除了桌子椅子車子手機等用品的零件配備外。接觸到食品的機率也滿高的。每天看到裝飲料的杯子,甚至早餐店的一次性用品,用完就丟,午餐使用可以重複清洗的美耐皿,我們每天微量微量吃進去很多塑化劑,經過十幾年,累積的量會不會造成身體負擔?答案是肯定的。

當人民素質越來越高,對於生活中的風險希望降低,有些人開始拒絕食物碰觸到塑膠容器。要斷絕塑膠的污染,在用品上可能會非常困難,但在每天吃東西上應該比較容易。我們在家裡的食物盛裝用品,排除塑膠的鍋碗瓢盆和筷子湯匙,尤其是小孩子的奶瓶和餐具。既然是重複使用的物品,當然是要挑用沒有風險的用具。有些國家,從小給孩子用和成年人一樣的材質餐具,逐漸習慣大人的生活,融入社會行為。只是,小孩子要有兒童尺 寸,讓他們好拿好用。所以,市面上可以見到兒童版的碗盤和刀叉,當然絕對不是塑膠製品。

做塑膠的業者喜歡消費者大量使用塑膠,他們才能源源不斷地有進帳。塑膠材質較輕不易摔破,受到好評。但是長期不會腐爛的廢棄處理成本,卻又在擔心身體安全之虞,帶來另一個頭痛難題。現在台灣沒有大的空間能掩埋塑膠廢料,所以都用焚化方式處理,在某些縣市的焚化爐裡,百分之四十的垃圾都是塑膠,這也是我們消費者的貢獻。塑膠物品經過焚燒,產生的空氣污染,就是直接進入我們的氣管,甚至皮膚也會接收到。賺錢的是一 批人,受到後患的是另外一批人。

減少塑膠用品使用,當然是上上之策,但是許多塑膠零件都內建在產品中,要抵制要花大功夫。不過採購權是掌握 在消費者手上,我們可以拒絕每天直接的暴露:我家裡不買塑膠餐具,也不使用塑膠吸管;接觸到食物的包裝材,例如購買蛋糕,我也挑選不是塑膠包裝的。當然, 買外帶咖啡飲料,我會自己準備不鏽鋼杯,以降低咖啡和紙杯內膜的塑膠接觸。

生命中會有很多的考驗,尤其現代社會考驗越來越多。自己可以控制解決的事,一定要自己處理,推給別人就太不負責任了。每天你吃什麼?用什麼容器?當食物的美味和容器相遇,我們希望那是健康幸福的!

⊙本文刊載於10月8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民眾要有選擇 PVC Free 醫療用品的權利

【2012.10.12  記者會新聞稿】

塑化劑事件一年過後,民眾仍然暴露於塑毒危機,而且是透過PVC醫療用品直接進入人體血液!環保團體與江守山醫師、林淑芬委員今日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衛生署對含有大量塑化劑的PVC醫療用品不僅完全沒有作為,而且健保給付制度還助紂為虐,任令已有安全替代品、早該淘汰的PVC醫療用品市場逐年擴大,民眾連自費選擇安全替代品的自力救濟權利都沒有!

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李怡蒨指出,塑化劑事件發生後,環保署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列為第一、二類毒性化學物質,衛生署則比照歐盟訂定了其中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參考值」(每公斤體重為0.05mg)。但衛生署卻未能根據這參考值,管制塑化劑(尤其是DEHP)在醫療用品或食品包裝上的使用。美國FDA在2002年的評估報告1,即已明確列出使用PVC醫療用品的各醫療程序的DEHP每日暴露劑量,其中許多都超過了衛生署訂定的每日耐受量參考值。即使根據美國FDA 2002年評估報告中以單一暴露途徑為基礎所計算出的耐受量(透過腸道外途徑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6mg,透過口服或腸道途徑為每日每公斤體重0.04mg),仍有不少重大醫療程序的DEHP暴露劑量過高。

林淑芬委員表示,令人憂心的是,2010年我國重大傷病人數達到87萬人,這些人長期使用各種醫療程序,是塑毒暴露風險的高危險群,包括約6.6萬人的洗腎人口,洗腎一次的DEHP暴露劑量即達到美國腸道外暴露之耐受量的0.6倍2,我國每日耐受量的7.2倍;另外每年將近20萬名新生兒中有0.74-0.8%(約1,000人)的極低體重(<1500g p="p">
江守山醫師接著說明,PVC醫療用品不僅有塑化劑溶出的風險,且某些藥品的使用說明中,還明確建議不要使用PVC醫材裝盛與輸送藥劑,比如含脂質的全靜脈營養劑以及某些抗癌用藥,因為該藥物可能會促進塑化劑的溶出;或如胰島素,因為該藥物可能會被PVC吸附,而降低療效,同時增加醫療成本。如果是硝酸甘油3,則兩種原因兼具,也就是說,用PVC醫療用品盛裝與輸送硝酸甘油,硝酸甘油會被PVC吸附,但塑化劑卻大量溶出。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指出,PVC醫療用品不僅危害病人,其廢棄後更會危害大眾。根據環保署的報告,2008年送到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燃燒的醫療廢棄物共3.4萬噸,僅為大型垃圾焚化爐焚化量的0.55%,戴奧辛排放量卻高達大型垃圾焚化爐的31%,換算焚化每萬噸醫療廢棄物的戴奧辛排放量為焚化每萬噸生活垃圾的戴奧辛排放量的56.46倍。這是因為這些醫療廢棄物的材質以含氯的PVC塑膠為主,氯含量相當高,光只是計算PVC點滴袋,就為這些醫療廢棄物帶來了0.74%的氯含量,遠高於生活垃圾0.35%氯含量,這還不計其他各種PVC軟袋(如血袋)與軟管。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常務董事黃淑德表示,許多PVC醫療軟袋、軟管、容器根本沒有清楚標示或沒有標示,就醫民眾根本無從知道自己正暴露於塑毒風險!即使知道,民眾可以自費要求醫院提供成本較高、但較安全材質製造的替代品嗎?不能!!依《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健保給付之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不得囑保險對象自費或自購藥劑、治療材料或自費檢查。」而大多數的軟袋、軟管、容器等醫療用品,已含括在支付標準相關診療項目費用內,醫療院所如果再向民眾收取額外費用或要求自行購買,就違反健保規定。因此除非該醫院本來就基於道德良知而非成本考量,購買成本較高的PVC free醫療用品,提供病人使用,否則民眾連這點自力救濟的權利都沒有。

然而,這樣有道德良知的醫院已經愈來愈少。看守台灣協會指出,因為健保給付的金額,並沒有考量到不同材質的成本高低而有不同標準,因此越來越多醫院在營運壓力下,捨棄較安全材質,改用便宜卻有害的PVC醫療用品,因此PVC醫療用品在我國的市場逐年擴大,以PVC點滴袋及PP點滴袋或容器兩者的市佔率為例,2010年以PVC點滴袋盛裝藥品數量為5成6,2011年已攀升到7成6。至於洗腎的健保給付,乃採包裹式定額支付,而不論其使用材料、藥劑為何。因此洗腎時使用的軟袋,幾乎百分百為 PVC材質。

與會人士於記者會中聯合呼籲,要求衛生署依醫療用品材質重新檢討健保給付標準,像PVC這種含有DEHP等毒性物質及燃燒會排放戴奧辛的材質就應降低健保給付價格,同時給予較安全材質者較符合成本的價格,避免劣幣逐良幣;若因為健保財政不良,無法給予較安全材質者更好的價格,那麼請修改健保給付規定,讓民眾擁有自力救濟的權利,同時讓醫院可以站在道德良知與專業上選擇較安全的材質,方法如:讓民眾可自費給付差額以選擇安全的材質,或將這些可能含有PVC的醫療用品材料費全部改為民眾自費,健保僅給付藥品價格(衛生署如選擇此方案,跟我們收的健保費應酌量減少);另外,醫療用品應清楚標示材質及是否含有塑化劑,且應該讓民眾能夠清楚辨識;且最重要的一點是,衛生署應針對DEHP暴露量可能超出每日耐受量之醫療程序,在有成熟的安全替代品情形下禁用PVC醫療用品。

附註:
  1. USFDA, 2002. “Safety Assessment of Di(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Released from PVC Medical Devices ”.
  2. 鑑於其長期累積風險是不可接受的,歐盟、加拿大政府明確建議不應使用含 DEHP 醫療用品治療洗腎病人。
  3. 硝酸甘油用途為擴張血管和增加心臟功能,用於預防心絞痛和心臟衰竭。
後記:有PP點滴瓶業者(南光)來電反應,公視報導中,提到PVC時,使用的畫面為南光點滴瓶,可能引起誤解,在此向讀者澄清,南光所生產的點滴瓶為遠較PVC安全的PP材質,也為報導可能造成的誤解向南光致歉。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環保署應重新檢討六輕環評結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台塑六輕自營運以來,對周遭環境與附近居民健康即帶來相當之影響。2009年台大學者詹長權接受雲林縣政府委託進行之流行病學報告,首次用科學證據指出六輕污染排放與附近鄉鎮居民罹癌率提高有顯著相關。該學者於今年度的報告再度指出,在台西、麥寮居住超過五年的居民,其尿中的指標金屬及多環芳香烴代謝產物的濃度遠高於其他地區,且居民的肺、肝、腎及心血管系統的功能也比其他地區民眾差。

無獨有偶,根據台塑企業自己委託進行、於9月4日在環保署審查之100年度六輕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初稿,僅估算17種致癌物質之污染排放量,對周遭居民帶來之致癌風險即高達可接受致癌風險(百萬分之一)的27.6倍。根據該報告,台塑2009年申報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量為2,592.9噸,而這17種致癌物為625.7噸。這些排放量的數字被質疑嚴重低估,即使沒有低估,也未涵蓋台塑六輕排放之所有致癌物質。也就是說,實際致癌風險不僅可能更高,而是一定更高;而台塑估算的VOCs排放量範圍,尚遠低於環保署當初環評結論中核定給六輕的排放量4,302噸。由此可見,六輕環評的VOCs核定量過高,環保署當初根本沒有考量到對民眾的健康風險,科學依據並不足。

根據環保署的說法,當初核給六輕的4,302噸VOCs排放量,是基於確保六輕下風處最高的臭氧著地濃度不致超過國家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為前提計算出來的。然而光是台塑可能排放的VOCs物種就有數百種,每種毒性不一,如何能單以臭氧著地濃度來判斷其健康影響?4,302噸的苯跟4,302噸的乙烯,兩者的健康風險顯然就大不相同,這樣的環評結論根本無法規範台塑的污染行為。即使單就臭氧濃度而言,雲林縣臭氧濃度年平均值自台塑運轉以後即逐年增加,並於2001年就超過空氣品質標準,如果不是六輕的排放量超過核定量,那就是環保署當初的大氣擴散模擬有問題。

根據《行政程序法》,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且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環保署當初核定4,302噸這麼一個壟統且顯然過大的數字,讓台塑將大量環境成本外部化而大賺其錢,卻致使當地民眾長期以來身心深受困擾,顯然六輕環評結論已違反行政程序法的明確、均衡原則;且由於六輕規模龐大,製程複雜,這樣一個瑕疵所造成的後果也就非常嚴重。根據該法111條,具重大明顯瑕疵之行政處分無效,環保署應儘速依該法113條,重新檢討六輕環評結論,另行核定更合理、可保障民眾健康的各種屋污染物排放量。

⊙本文簡版刊載於9月24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從瘦肉精,看官民互動關係

作者:陳曼麗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董事長 / 看守台灣協會 監事

2012年,民間團體在「進口美國牛肉是否要開放瘦肉精」的議題上,和行政院執政團隊起了大大的爭執。台灣政策對瘦肉精是禁用,但行政院是打算要開放瘦肉精,而民間團體是反對的。從記者會反對聲浪,到地檢署檢舉,到監察院陳情,到遊行串連,到立法院公聽和旁聽,民間〈反美牛瘦肉精聯盟〉幾乎是週週發出聲音。

官方從一開始就是要開放的態度,出文宣品又強力動員遊說,擺明就是要讓台灣開放瘦肉精。有一次,行政院本部的處長出來接見民間團體,居然說出:「牛肉含瘦肉精,就好像蔬果含農藥,擔心的人就選擇不要吃,或是去吃有機的。」這樣的心態,讓人民更不安心,好像讓一些不好的東西(類似瘦肉精和農藥)變得合理化了。台灣有機蔬果生產量不到百分之五,人民只能自求多福,自力救濟。

國際上對瘦肉精是有爭議的。對動物而言,讓動物圈養後餵含萊克多巴胺飼料,令動物產生焦躁具攻擊性,還會軟腳跛行,非常不符合動物福利。人,經由食用牛肉移轉到人體的實驗,並未完整,只有生產瘦肉精的禮萊公司提出一份六位成年男子的實驗報告,沒有其他數據,所以沒有「安全報告」,也沒有「不安全報告」。

美國說:這是政治議題。台灣不讓瘦肉精美牛進口,美國就不跟台灣談經貿協議。美國也是用這樣的手法在日本和韓國操作,日韓民間反對聲浪升高,日韓政府對美國說,我們國家人民反對,所以,你要給我多一點利益,我才能向國人交代,所以日韓拿到他們要的利益。相對台灣,政府沒有運用民間的力量,不把民間當助力,反而當阻力,一昧壓制民間的聲音。當執政黨的立法委員不敢站出來時,三組在野黨的立法委員倒是對行政院的官員嚴格質詢,毫不鬆懈。這也讓民間團體看到政治角力的利害面。

七月六日,在國際上CODEX做出69:67表決瘦肉精的決定後,七月二十五日,台灣立法院臨時會也在國民黨占優勢的情況下強行通過開放瘦肉精。民間團體看到執政團隊的喜悅表情,反而顯得非常失望。這就是政府嗎?

民間憂心,政府有能力去檢查標示嗎?民間希望是能標出肉品的瘦肉精成分ppb是0? 5? 還是10?我們不想吃有瘦肉精的牛肉,總要標示出來,人民才能選擇。現在強制標示的「只有產地」,所以消費者只能看產地是「台灣」「美國」「加拿大」「澳洲」!我們希望美國還是有不含瘦肉精的牛肉賣到台灣,而不要「劣幣驅逐良幣」,連原來的優良美國牛肉也不見了!

民間監督政府,參與政策討論。但在瘦肉精的議題上,我看到政府討厭民間,連會議也不邀民間團體一起好好商議,難怪有民間學者進去之後, 要求資訊公開不得,憤而離席。台灣離民主,還很遠哪!

⊙ 本文簡版刊載於7月30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塑化劑事件一年後 政府做了什麼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塑化劑事件自爆發以來已經過了一年,這個廣受注目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對食品安全、毒性物質管理與塑膠製品氾濫等種種議題的討論。然而, 除了將違法亂紀者繩之以法,並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納入第1、2類毒性化學物質以加強流向與使用上的管制外,政府是否也一併檢視國人的種種塑化劑暴 露途徑,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國人健康?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如果有任何動作,也如牛步。以醫療用品為例,添加塑化劑的各式PVC軟袋、軟管,依然大量使用, 完全沒有受到限制,讓最脆弱的病人直接承受塑化劑的危害。

衛生署雖然比照歐盟訂定了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TDI)參考值,卻束之高閣,沒人參考,並未依此檢視超過此耐受量的暴露途徑該如何 斬斷。根據美國FDA報告,採用PVC輸液軟袋與軟管的各式療程中,DEHP的暴露劑量接近或超過衛生署的每日耐受量者(0.05 mg/kg bw/day)比比皆是。然而衛生署除了一紙公文要求相關醫療器材業者於一年內要標示外,再無其他措施。如今一年已過,許多相關醫療用品並沒有標 示,也未 見衛生署有任何動作,難道連這種效果微薄的措施,也只是虛應故事?

PVC的輸液軟袋、軟管除了讓病患承受塑化劑危害外,也是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排放戴奧辛的重大來源。根據環保署的調查,廢棄物焚化量僅為 大型垃圾焚化廠0.55%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排放量卻高達大型垃圾焚化廠的31%,可見醫療廢棄物的氯含量之高。醫療廢棄物焚化量一年約有3.4 萬噸,其中光是PVC點滴袋,一年450噸的產生量就為這些廢棄物帶來了0.74%左右的氯含量,遠高於一般生活垃圾的氯含量(0.35%);若 再加計 PVC血袋、軟管等,這個數字會高到多少,令人不敢想像。因此無論從戴奧辛或塑化劑的減量,都凸顯了淘汰PVC醫療用品的必要性。

然而衛生署不僅未採取適當措施,現行健保給付更任令PVC醫療用品的市場坐大。以點滴袋為例,目前有PVC與PP兩種材質(其中PP有 點滴袋與點滴瓶兩種產品),後者較安全(不含塑化劑,燃燒不會產生戴奧辛)也較貴,然而健保給付並未依材質安全性與成本不同而有任何差異,結果各醫療院所 為節省成本,除了剝削醫生與護士的勞力外,也大多採用價格較低廉的PVC點滴袋(佔七成市場)。而在洗腎方面,更是採包裹給付制,不管醫院採用什麼材質的 洗腎器具,結果幾乎百分之百的洗腎軟袋、軟管都是PVC材質。根據健保局統計,我國慢性腎臟病高居工業國家第1,每年有將近7萬人洗腎,這些腎臟已經出問 題的病人,卻要讓他們的腎臟直接接觸會傷腎的DEHP塑化劑,這不是謀財害腎嗎?

相信許多醫院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害人;然而不當的體制,反而讓他們陷入道德危機中,同時讓我國的醫療資源浪費在會惡化國 人健康的醫療用品,導致健保負擔日益沈重的惡性循環。要淘汰PVC醫療用品,減少戴奧辛與塑化劑的危害,請衛生署從檢討健保給付與限制特定療程使用PVC 醫療用品開始。

◎本文簡版刊載於6月11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台灣食品不安全?

作 者:陳曼麗 /看守台灣協會監事
 
居住在台灣,蔬菜水果既新鮮又香甜,令人覺得好幸福。有一年,我去昆明,晚上想吃水果,看到旅店附近有一水果攤,裡面的水果又乾又扁, 頓時慾望全消;但後來還是買了一些橘子。看著袋子裡的水果,越加令人懷念起台灣的水果。台灣人,沒吃水果,真會受不了。吃水果,要拜樹頭,感謝老天賜給我們的福地。

民,以食為天。吃飽,是最大的幸福。現代人,不只是吃飽,還要吃好。為了要使外觀看起來漂亮,以至於有些農人開始生產一些加了農藥和化學肥料的蔬菜水果給我們,農藥和化肥的殘留都可能進入我們的肚子裡了。有一次,我們去行政院表達反對台灣開放瘦肉精美國牛肉。政府官員還拿農藥做比喻,他說:「肉品有瘦肉精,就等同於蔬菜有農藥;消費者可以去買有機蔬菜就好了。」 如果,台灣有很多有機蔬菜就好了,但以台灣環境污染程度,不知有多少農地是乾淨且可種出有機蔬果?

這兩年人民在食物這一話題,真是如驚弓之鳥。先有三聚氰胺在奶品中,再有塑化劑在果汁中,然後是瘦肉精在牛肉中、高病原禽流感在雞肉中、工業用硫酸銅加在豬飼料中,搞得台灣雞飛狗跳,真不知吃什麼好。有些朋友說要開始吃素,但又有蔬果農藥和化肥的問題。以台灣品管抽檢率低的情況,只要沒立即造成人民死亡或送醫急診,大概都不了了之。

關心食物安全的人,不要再沈默消極,或覺得自己沒能做什麼。首先,人民要做一個聰明的採購者,發現不正常的食物,不管多誘人,還是不要購買,讓生產者和販賣者知道消費者排斥的行動。人民要團結在一起,才會有力量。其次,尋找好的生產者,支持他們,透過網路和口碑,讓他們受到很大鼓勵,願意再繼續生產乾淨又健康的食物。其三,把消費者的訴求集結起來,要求執法者和立法者,限制不當的耕作和養殖,杜絕不良產品流到市面,傷害國民健康。

建構食物的生產履歷,讓我們知道每一個環節的生產者。一方面,讓消費者可以感謝他們盡心生產出好食物;另一方面,如有差錯,也會知道倒底哪裡出了問題,就可以追蹤。健全檢驗的機制,也是重要的食物安全環節。當有機制來認真檢驗,揪出不好的生產者,讓好的生產者可以持續被肯定,劣質品就沒 法再生存,也讓消費者更安心。

韓國人主張「身土不二」,就是身體和土地要緊密連結在一起。當農夫用虔誠方式對待土地,其他的人就會享用到最健康的滋味。沒能在土地上生產食物的人,要感謝天,也要感謝農人,這樣的伙伴關係,會讓農人有更多的尊嚴。我們相信台灣還是會美好,我們的關心和付出就不能減少!

◎本文刊載於5月7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食品衛生管理法不容倒退修法

作者:王毓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環境法律人協會常務理事

行政院3月初表示,對「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進口牛肉」,政府將參考先進國家的標準,訂定安全容許量;未來將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在一定安全容許量範圍內的牛肉進口。並進一步指出,未來若有明確科學證據或清楚案例,證明食用在飼料添加萊克多巴胺的美國牛肉在安全容許量下仍對人體有害,政府會主動用最快速嚴格方式把關,立刻禁止相關產品進口。做到「專業考量、風險控管」,符合總統馬英九「國民健康優先」的一貫政策立場。

然本文認為,從健康風險預防與國民生命健康保障的角度來看,此一政策決定既不符合專業要求,同時可能導致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開倒 車。

首先,若堅持須有「明確的科學證據或清楚案例,證明對人體有害」,才採取限制或禁止措施,不過是顯示出風險預防思維之落伍。聯合國里約宣言所揭櫫之「預警原則」指出「為保護環境,各國應依據其能力廣泛採取預防性措施。『當存在嚴重或不可回復之損害威脅時』,『缺乏充分科學證據證實』,不得作為延緩採取符合 成本效益以防止環境惡化之措施施行的理由」,此一原則亦廣泛地被適用在公共衛生與食品安全之議題,因此採取預防措施的前提,並非必須嚴格到所謂「明確的科學證據或清楚案例」之程度;相反地,在科學證據上僅需有合理懷疑即已足夠。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所界定之「即有可能為致癌因子(2A級)」者,即是屬於流行病學證據有限或不足之情形。倘若按照行政院的政策立場來看,豈不意味著國際癌症研究署的認定皆應重新改寫!

上市食品具有迅速廣泛流通生活各層面之特性,在各種毒性或有害物質暴露途徑當中,又以飲食暴露對人體健康影響最直接,也最易造成嚴重後果,受害者亦往往分佈廣泛。1956年左右發生於日本的水俁病,係因食用含甲基汞之水產品,而造成汞中毒;又例如1979年左右台中縣與彰化縣地區,因食用多氯聯苯不意滲入之米糠油,而造成全台至少兩千人健康受害。這些因「食品公害」而受害之民眾,已逝世者終生抱憾,仍存活者至今仍深受其苦,所謂嗣後證明有害健康而採取斷然管制措施,對這些受害者而言,皆無濟於事。就台灣外食文化,及吃到飽及燒烤店之風行來看,若一日真的有「明確科學證據或清楚案例,證明對人體有害」時,又將如何善後!?行政院之政策立場,毋寧是一場豪賭,籌碼正是全國人民健康!所謂「國民健康優先」一貫政策立場,不過是一句空話。

現行食品安全法第11條第9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若有「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即非法所容許。此規定即 是食品安全預警原則 的最佳表現,其實目前的修法最應該做的,就是擴大該規定之適用,而不是開倒車!

⊙ 本文 簡版刊載於4月9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民眾為何要被迫承受不公平正義的風險?

作 者:耀日 /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日前一位自稱風險評估專業的溫啟邦醫師撰寫文章,認為美牛風險比騎機車低,文章內容呈現出溫醫師對風險本質的誤解,而這種觀點顯然也是 馬政府在專家會議做 出還沒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瘦肉精風險程度的結論後,就貿然有條件開放、漠視民意的基本心態之一。本文將針對這種謬誤觀點提出澄清以正視聽。

選擇機車作為交通工具的原因很多,對多數的機車騎士,應該是志願跨上機車,在啟動那一瞬間,應該是對自己的技術與機車性能有信心。一位 騎士在騎車出門時, 如果想到這趟出去可能會發生車禍,因為台灣的統計資料顯示騎機車發生車禍的機率高,他心理會提醒自己要小心,注意來車、路況與交通號誌,因為台灣多數的民 眾都是理性的自我風險管理者。騎機車發生車禍往往出於一時疏忽或是有人不遵守交通規則。在風險分類上偏向屬於志願承受、可控制、熟悉、可預期、公平、非災難性與個別等的風險。在風險認知大師Paul Slovic於1978年發表於國際知名期刊科學(Science 1987;236:280-5)的一篇文章中就說明這類型的風險是比較為民眾所接受。

但是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牛肉(不是只有美國進口牛肉,其他國家進口牛肉也可以含萊克多巴胺)進口後,當然可以標示牛肉產地,但受限於台灣食品標示系統,管理加工肉品的標示會有困難。消費者無法辨識含瘦肉精的加工肉,可能被強迫承受萊克多巴胺的風險,這種風險可能也不是消費者個人可以控制(消費者不可能在每 次食用前,針對要食用的肉作萊克多巴胺的分析檢測)。另外政府也表示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牛肉,可以開啟台美貿易諮商會議與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會議,因此這個政策可能會為企業帶來利益,企業人士因獲利反而不會消費含萊克多巴胺的便宜牛肉。可是對主要消費族群,也就是要承受風險的普羅大眾卻很難分享到利益。這種被 迫承受政策帶來的風險與享受因政策產生的利益可能是不相同的人,這種風險即使是低,民眾的風險認知也會比較高。因此在台灣食用牛肉而攝取萊克多巴胺的風險就可以歸類為不公平、非志願承受、與非自我可以控制的風險。對民眾而言這是一項新而不熟悉的風險,因為對萊克多巴胺的效應無法預期與不了解,也不了解對未來子孫的影響等。這種風險,在Paul Slovic的文章中明白指出比較不易被民眾接受。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歐盟國家民眾願意接受比較高的開車風險,拒絕風險可能比較低的含萊克多巴胺牛肉。

風險溝通應該是雙向對話,以想要說服或教育對方、認為民眾知識不足或是被誤導的溝通方式是不了解風險溝通。國際的風險分析(包括風險評估、溝通與管理)架構已進步到以民眾參與為中心的過程,但在過去幾個星期來,看到政府危機溝通(和風險溝通)實在做得不好,不願意坦誠面對民眾與專業的質疑,這樣作只會治絲愈棼。建議解決萊克多巴胺的爭論,政府單位應該落實國際衛生組織公告的食品安全管理架構,真正尊重專業,讓民眾充分參與。

◎本 文簡版刊載於3月15日立報

專家會議陽光 化、政治決策民主化

作 者:簡妤儒 /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近來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禽流感疫情隱匿爭議,以及行政院匆促宣布將「有條件解禁」添加萊客多巴胺的美牛進口,都凸顯出政府決策體系的封 閉蠻橫,也引發民眾對食品安全與健康風檢的疑慮。在兩起事件中,官方往往以科學作為合理化政府決策的擋箭牌,聲稱「缺乏科學證據證實瘦肉精對人體有害」,或者推稱疫情爭議只是「高低病原判定問題」。

無獨有偶地,美牛與禽流感爭議都暴露現行專家會議與決策模式的限制。首先,科學研究可能受限於當時的提問與技術,也往往具有高度不確定性。舉例來說,目前 沒有專家有能力預測原本就不斷變異的病毒究竟哪一天會發展出人傳人的能力,沒有專家能斷定病毒變異的原因(究竟是自然漂移還是疫苗誘發),各國專家們對於 只有六個受試者的人體研究能否用來推定瘦肉精殘量標準也沒有共識。當政治決策遇上這類缺乏完整科學定論的狀況時,德國環境法裡採用的「預警原則」 (precautionary principle),應可作為政治決策的參考,以避免讓民眾承擔不採取預警措施的未知風險。很遺憾地,在兩起事件中,府院和行政官僚卻寧可在專家共識與精確科學證據形成之前低估風險,或是讓風險個人化,使得健康與安全淪為一個昂貴且未必有保障的個人選擇(像是「你可以選擇吃有機食品或不吃美牛」)。

此外,專家討論過程往往淪為黑箱,由官方片面決定誰是專家,以塑造出專家已達成共識的一言堂;或者如紀錄片導演李惠仁質疑的,利用研究 資源補助來箝制專家 的意見表述。在行政院召開美牛跨部會專家會議過程裡,就數度出現受邀專家公開抗議討論過程不公開,或事後表示會議結論被府院曲解為美牛開放背書,也有專家直指有「被騙的感覺」。美牛與禽流感事件中專家的尷尬角色,乃至前防檢局長主導會議結論的錄音公佈,皆突顯出政策討論與決策陽光化的重要性。倘若真如政府 強調,科學證據為決策的重要基礎,專家會議更應公開透明。政院若能主動公告會議紀錄甚至播送會議過程,不但有助於消除公眾對專家是否秉持專業立場的疑慮, 鼓勵與會專家秉持專業提供建言,更可以成為科普教育與政策溝通的管道,並讓公眾有機會檢視專家與行政官僚的討論與過程,落實行政責任的透明化。


再者,縱使專家學有專精,也未必樣樣皆通。專家對問題的理解與提出的解決方案可能受限於學術專業。舉例來說,病毒學家或獸醫專家有能力 判斷高病原與低病原 病毒,卻未必能完全闡明生產、加工、銷售、甚至跨國運送過程對食品安全所造成的風險。貿易專家與經濟學家或許可以估計美國簽訂貿易暨投資框架協議 (TIFA)對國家進出口產業帶來的利益或衝擊,卻未必考量到健康風險可能加重國家健保負擔。傾向專精化的專家會議往往容易導致將焦點放在狹隘的技術爭議 上,把問題轉化為技術、標準、管理問題,爭論著氨基酸序列、死亡率、毒物殘量標準,而不去檢討工廠化大量養殖、農業藥品濫用、以及國家管制執行的困難所造 成的健康風險。專家與行政官僚因此往往不去探討農民私自採用非法疫苗的結構成因,不去檢討「三管五卡」為何失效,也疏於傾聽消費大眾對食品安全的憂慮。要 避免專家會議淪於技術論爭或背書大會,專家會議應該更為多元開放,政策諮詢討論過程不僅應該廣邀不同專業領域的專家提供意見,更應該開放民間團體與相關公 民代表(作為非學術領域的專家)一同參與討論,積極尋求專業與社會共識。

美牛與禽流感事件所造成的高度社會關注與爭議,暴露了現行政府決策模式與專家會議的限制。不少民眾都質疑在高度民主化的台灣倉促宣布開 放美牛的正當性,甚至懷疑起政府與專家的誠信。當政府越來越強調決策的科學基礎時,如何避免專家淪為不民主決策的護身符,健全化專家角色,提供公共參與的 平台,更是一個民主 社會與政府不能不去面對的重要課題。

◎本文簡版刊載於3月1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瘦肉精、人民驚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護理系副教授 
 
當初台灣在放寬美國牛肉及其產品進口時,為了確保國人食品安全,定下「三管五卡」措施,所謂「三管」,就是要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 所謂「五卡」,是要 透過核、標、開、驗、查等五道關卡,同時規定不得檢出瘦肉精萊克多巴胺,來確保其安全。然而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2012年3月8日發表針對市售15件牛肉 商品的瘦肉精抽樣結果,竟發現有4件美牛驗出1ppb以上的「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檢出率竟高達26.6%,形同台灣政府遭美國政府公然「霸凌」,「三管五卡」的失靈,不但突顯台灣政府的無能,更埋葬執政者的誠信。

2012年3月8日馬英九總統突然宣佈以「安全容許、牛豬分離、強制標示、排除內臟」,對飼料添加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牛肉「有條件解禁」,大部份的國民黨 立委也從強烈反對轉支持。2007年8月20日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明確表示,反對政府擬開放美國豬肉使用瘦肉精,但國內豬肉卻禁用瘦肉精,馬英九說這是「一國兩制」的行為。而今貴為總統的馬英九,正準備執行美國牛可含瘦肉精的政策,而台灣養牛業者對飼料添加瘦肉精萊克多巴胺需向農委會提出申請,這是否 也是「一國兩制」?從反對到通過,馬英九總統的改變是品德教育的欺騙還是權力的傲慢?

該借鏡的故事,1938年英國醫生所合成的二乙基人造雌性激素(簡稱DES),在人體中可發生類雌性激素之功能,被醫界認為是仙丹。早 期用來治療婦女之流產和早產問題,進而被廣泛應用於協助產後母親停奶、治療小孩粉刺、攝護腺癌、淋病,其至抑制長得太高的十幾歲小女孩的成長高度。農人也大量應用DES為家畜之食品添加 劑,或從頸部、耳部植入,以加速雞、牛和其他家畜的生長。1957年美國中西部的養貂業發生母貂的生育問題,原因是母貂吃了以DES餵食的雞雜碎。30年 後,也就是1966~1969年間,波士頓醫院(哈佛大學的教學醫院)的醫生發現,原本只會發生在年紀大於50歲之婦女的陰道癌,居然發生在15~22歲 的年輕女孩身上,令他們驚訝的是8位患者中,有7位她們的母親在懷孕的最初3個月時曾服用DES。但在懷孕20週後才服用DES的母親,所生下的女孩則未發現類似的病變。

而瘦肉精真的安全嗎?一篇人類流行病學研究指出,與萊克多巴胺同屬「乙型受體素」的安胎藥成分「特布他林」,經孕婦服藥後產下自閉症嬰兒風險,比未服用者高出四倍之多。歐盟針對萊克多巴胺安全評估報告中所引用一篇研究指出,經餵食高劑量萊克多巴胺的雄鼠會出現睪丸變小的現象。面對爭議性這麼大的民生議題, 政府實應透過公民投票,由人民共同決定未來。

◎本文簡版刊載於3月19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2月21日 星期二

萊克多巴胺–培林–瘦肉精

作者:周晉澄/國立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商品名為培林,是腎上腺乙型受體作用劑的一種,俗稱受體素,具有類交感神經興奮作用,原本是開發 為氣喘治療用藥。培林與其他相關藥物,如克崙特羅(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濟帕特羅(Zipaterol)等,添加於飼料,具有蛋白質合成功能,增加瘦肉的比例,因此通稱為瘦肉精。

培林的使用方式是動物在最後的肥育階段,大約使用一個月左右即上市。培林在動物體內代謝很快,六小時即可排出約一半,但殘留於屠宰後肌 肉或內臟的瘦肉精不易消失,加熱烹煮亦不易破壞。使用瘦肉精飼養動物後如無適當停藥期而殘留於肉品,即可能為消費者所食入。過去有相關毒性較高瘦肉精經食入後,發生人類急性中毒報告,出現心血管不適等症狀,因此限制使用,以避免吃入含大量瘦肉精的肉品與內臟,造成不利健康的效應。

培林相對於其他瘦肉精而言是毒性較低的受體素,但並非無毒。目前有26個國家(地區),如美、加等登記核准供豬隻或牛隻與火雞等使用。 相對的,歐盟與中國等國家則將培林列為禁藥,台灣目前亦是將所有的瘦肉精都公告為禁用的動物用藥,所有在台灣使用與食用的農畜產品皆不得檢出,當然也不可 能訂定動物用藥物殘留容許量(maximum residual limit;MRL)。國際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自2008年起依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評估,研擬培林MRL草案,但至今皆無法達 成一致的決議,即尚無統一適用的國際殘留標準,如直接引用並稱之為CODEX的MRL是不正確的說法。

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針對JECFA的報告有相關研究數據差異與可信度的質疑,對於人體安全評估不足,尤其是缺少敏感族群的評估,亦持不確認的態度。培林不是自然的產物,也不是用於治療動物疾病目的,是人工添加於飼料而改變動物體質的。歐盟反對非治療目的的所有促進成長之非天然 物質的添加使用,因此歐盟27國持續反對。中國則提出內臟,尤其是肺臟等仍有高殘留的資料,質疑MRL草案考量不足。華人飲食習性不同,食用較多量的臟器,而婦女坐月子時更是以腰子等進補,特定的食材與飲食習慣未納入JECFA考量,中國認為低估健康風險,因此反對MRL訂定。中國與歐盟合計佔了全球 70%豬肉的生產與消費量,如無中國與歐盟的支持,MRL的訂定並執行將損及CODEX的信譽。

近幾年台灣邊境與市售牛肉抽驗,不時發現瘦肉精殘留,尤其多與美國進口肉品有關,如去年抽驗市售牛肉59件,其中培林殘留10件,不合 格六分之一,全是美牛,邊境查驗172批,有45批不合格,亦是美牛。執行三管五卡僅有部分成效在邊境與境內發生,原意要阻隔與決戰於境外,即從源頭限制管控,明顯未達。

台灣的飲食習慣與中國相近,考量亦可參照,不可以美國評估方式直接套入適用。培林的人體健康風險評估資料相當不足,添加飼養動物不是必須的,而且豬隻餵飼後出現包括敏感、焦躁不安與具攻擊性等緊迫的相關現象,這些特定藥物刺激產生的反應是不人道的,是與動物福利背道而馳,文明的消費者食用前當有進一步的考量。

◎本文簡版刊載於2月20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心痛的感覺

作者:蘇菲/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我是一個普通的家庭主婦,心願也很一般,無非是希望丈夫、家人可以平安健康。但是,生活在科學昌明卻毒物充斥的現代社會裡,這反而像是 一個艱難的願望。雖說人生不脫生老病死,天命難以預料,但我們總要努力『盡人事』了以後,才能說『聽天命』吧?
這一陣子的塑化劑事件很是驚心,但我也樂觀地稱幸,安慰自己,這下子,我們總算可以不要再被蒙在鼓裡,糊裡糊塗地吃下這個毒物。
閒聊的時候,聽朋友說起去年環保署公告了「限制聚氯乙烯及聚偏二氯乙烯保鮮膜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回家立即上網看個仔細,想知道有 毒的保鮮膜什麼時候 才會從我們的生活裡徹底消失,看過之後,卻有一種再度遭到政府欺騙、背叛的感覺。
前半部的草案總說明,詳述了含氯保鮮膜的污染危險,也例舉別的國家管制措施,說明此乃國際公認之進步舉措。閱讀了這番說明,我懷著政府 能有此覺悟,令人甚感欣慰的心情,期待著下一頁的草案。此時,只見草案說這些含氯保鮮膜『禁止製造、輸入供零售業販賣』及『零售販賣』,但在上方名詞定義中卻提醒到,『零售』為『向一般民眾銷售商品之販賣行為』,『向批發商、工廠、公司行號銷售者,不在此限』。這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只要不要賣給一般民眾,製造業與輸入業者 仍得繼續製造輸入供批發商、工廠、公司行號轉賣或使用?所以,雖然家庭主婦們不會再買到有毒或燃燒會產生毒素的保鮮膜,我們仍然會在各式餐廳小吃、辦桌宴客、生鮮食品、垃圾焚化上繼續受到毒害,業者仍得繼續製造這些有害商品營利。
『好一個體貼的環保署,開了一個後門,讓全民繼續分攤健康風險來避免廠商的損失』,我只能這樣想,不是嗎?還是,其實是我誤會了,政府並沒有這個意思,只是這裡頭的哲學太過高深了。
去年,日本友人邀我去小住一陣子,我不清楚日本的法規是怎麼樣的,但是我注意到,友人住家附近的幾家生鮮超市,都已不再使用有毒的含氯保鮮膜包裝食品。而 在台灣,我們家附近的連鎖超市,我幾年來幾番建議都不見改善,如果政府不明令禁用,能夠期待他們哪天自己良心發現嗎?
這麼多年來,我們的政府大多在重要公共民生議題上,選擇遺棄人民,我該要習慣了才是,但是,為什麼?這一次我還是感到心痛,是因為看到 好友幾年來為了治療 不孕症而心力交瘁?還是為了孩子班上幾個小男生明顯的胸部發育而感到憂心所致?我不知道,也無法思考,只是在這個剛剛陪伴孩子入睡的平常夜裡,那沮喪感突然就撲天蓋地地襲來;在這個選舉話題紛飛的時節,我到底要相信誰?還能依靠誰?
本文簡版刊載於7月11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看塑化劑問題的另一些觀點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受恐怖攻擊下的企業供應鏈:一個脆弱的現代社會
在本次塑化劑添加到各種食品,所引起的問題,實在是可讓我們多多省思,可見知這個現代社會人心的可怕及社會自我持續力的脆弱。由一家 (或少數家)所生產、 銷售的產品,如「起雲劑」,經過產品供應鏈的傳遞,就可以產生如此巨大的危害、衝擊,這種連鎖反應性的擴大之影響力、衝擊面,實在驚人。雖然就一個社會、 國家的安全,我們常會著眼於恐怖份子的攻擊、重視傳染性疫病的影響、生物恐怖主義等,但此次塑化劑的影響,所看到的「一著之失的經由企業供應鏈的連鎖反應」,其型態、衝擊力道乃至損失,可謂也是一種恐怖行動,一種對社會安全的威脅。
應控管食品添加劑的添加劑的…
在這次事件,可看到生活上我們各種產品、社會上的各家生產廠商,竟然平日沒做好適當的品質或安全控管,實在不可思議。除了企業的逐利心態外,實在難以解釋,也就是該等企業業者只為貪圖該不法廠牌起雲劑的低價及其化學品效果,即使是明知道(?)有問題,仍然持續使用。甚至辯稱:該DEHP並沒規定為非法成份,或法令上並沒強制規定要對該等添加劑(起雲劑)進行檢驗,云云。若說,沒有法令規定為不能用的成份,就可以用;沒規定要檢驗的成份就是不必檢驗,那我們天天吃的東西就去了了了。
掺塑企業業者的法令責任: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
依照行政院消保會的解釋,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應負無過失責任。其要件在:企業經營者於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流通進入市場時,若未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即具有缺陷)者,即須對因而受有損害之消費者負無過失之損害賠償責任。商品或服務若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該企業經營者即無須負責。故那些掺塑產品的製造業者依法應負責消費者的損失。舉例如義美公司,就可以做到不受塑化劑的污染,可見那是一種可做到的、可期待的品管及安全的實務。有大廠商推責說,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真是可笑。據聞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被檢查官起訴求刑25年,其違反法令為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的詐欺罪。依法而論,統一企業等的老板,也應一視同仁的依如上法令被起訴求罰;並依消費者保護法負無過失責任。至於受害求償一事,目前的問題可能在:受害者較難舉証,但這應非絕對的困難、或全無受害個案。
生產及使用太多的塑膠:其所掺配的塑化劑等毒性化學物質,充滿生活空間
台灣是一個塑膠王國,無所不塑(塑膠無所不在)。塑膠製造過程,為增加其柔軟性,就會掺配某比率的塑化劑。以及該等塑膠材所加工製造的各種消費產品,其類別甚多,包括玩具、包材(如PVC保鮮膜)、餐具、食品容器等,也就是無所不在的掺有塑化劑的消費產品,充滿在現代生活的空間。美國政府於近日公布致癌物質報告,今年值得注意的:甲醛被列為「確認會致癌物質」;以及塑膠(如ABS塑膠)中常含有的苯乙烯,被列為「極可能致癌物質」。也就是塑製容器、消費品,其製造過程、或製成後的產品,常含有各式毒物,經由各種管道、方式被吸收進入人體、毒害人體健康。這種塑化劑的可怕之處,在其為一種環境賀爾蒙,極微量下就可干擾人體功能;在其可導致亡國亡種,使男人無LP,小孩無GG或發育不全或男女變性,豈可不慎。政策上,應嚴訂慎密的管制政策,也應降低塑膠的生產製造及使用。
⊙ 本文簡版刊載於6月20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國光石化環評所顯示的問題

金心 (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近日,國光石化計畫正在環保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這是繼「蘇花改計畫」環評後的又一大投資計畫案。「蘇花改計畫」的環評,是環評制度的一大考驗,首先,它投機取巧地把蘇澳--花蓮間新闢一條高速公路,自我降級為現行蘇花公路的改善擴寬工程計畫;好像改個計畫名稱,就可以降低環境衝擊似的。其次,其創紀錄的僅審20多天就被通過了。

近日另一個被大家關切的是大肚攔河堰計畫,該計畫在對地方居民進行環評說明會時,引致關注。這計畫令人聯想到為六輕工業區龐大需水量而蓋的集集攔河堰,每日從濁水溪取走30~40萬噸的用水致今日雲林地區的河川揚塵嚴重,因下游河床平日全沒水流了。今為了國光石化計畫,又要蓋大肚攔河堰,難怪大肚溪旁的民眾擔心而抗爭。

國光石化計畫,一開始其預定地位於雲林離島基礎工業區的全興區,而後移到現今的彰化大城地區,在濁水溪出海口的北側。雖說要縮小開發規模,但仍是引起社會擔心、不滿,理由包括:(一)對生態之影響:河口溼地消失了;中華白海豚的迴游及其棲地生態皆受到不可回復的影響。(二)污染的排放:石化工業製程會排放各種毒性污染物,其排放影響所及包括空氣、河川、海域、地下水體等,其程度可以目前六輕工業區的狀況來設想。(三)二氧化碳的巨量排放。這些排放量的增加,又要全國民眾一起來負擔,全國民眾個個努力在「節能減碳」,不料這個計畫又爆出上千萬噸的增加量。(四)民眾承受顯著的健康風險:據莊秉潔教授的模擬,其風險推估相當於全台灣民眾每年會增加八百餘人死亡的風險,可謂巨大。另個爭點是:到底背景風險算不算、由誰負責?(五)大規模新污染源進入到一個乾淨的農業、海岸漁業地帶。這在自然環境上的衝擊、改變,以及對當地居民經濟生活之衝擊、改變,是巨大的。國光石化的海域污染,將使得彰化海岸的漁業(如養蚵),全毀。

六輕工業區對環境的影響,是大城當地未來環境受影響的活生生示例。六輕對自然環境、民眾健康的影響是顯著的,但六輕的老板們死不承認。環保署所成立的六輕環評監督委員會已運作多年、開了四十幾次會,監督管理的效果似乎不大。相較於六輕老板的賺大錢,受害的當地民眾、受公害影響的自然環境,誰來關切、或誰來補償、誰來負責?社會的公平性,誰來主張、誰來維持?不管是對六輕、或是國光石化計畫,這是尚未解決的課題。環評主事者的環保署,對此好像不需負甚麼責任似的。環保署對六輕的環評監督,既無效也無力,故民眾已對政府失去信心,對環評制度也失去信心了。

2010年8月27日 星期五

體認健康風險評估的意涵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日前中國時報刊登中國醫藥大學宋鴻樟教授的投書,指出健康風險評估的困難,其原因在於:人的生理生化因子變化太大,很難充分証明風險物質與健康的相關性。該文舉戴奧辛與DDT為例,指出有研究發現,乳癌婦女體內的DDT含量反而比對照的健康婦女低;而義大利索維索農藥廠爆炸的研究,或越戰噴灑落葉橘劑美軍的研究,也無法「充分」証明與健康相關。
 當然,人的健康與許多因素有關,因此要「充分」了解毒性物質對「個人」身體健康的「確切」影響,是很難的。不過,我們看到越戰過後,許多越南婦女都因為美軍噴灑含有戴奧辛的橘劑而生下慘不忍睹的畸型兒;義大利索維索農藥廠爆炸後,暴露於戴奧辛的附近居民罹癌率隨之增加;我國中部發生民眾誤食被多氯聯苯等類戴奧辛化學物質污染的米糠油事件後,許多人因此發生氯痤瘡等中毒症狀,並且終其一生深受其害;這許許多多的案例,即已清楚說明這些毒性物質與健康的相關性。而宋教授所舉的DDT案例,只能說明乳癌可能還有其他許多因素,這表示現代人類受到許多威脅,包括不良生活型態以及居住環境與食物中所含有的許多其他毒性物質,但並不能駁倒眾多證實DDT與乳癌相關的研究。
 當戴奧辛與DDT已被全球各國以及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確認其為必須從地球上消除的毒性物質後,宋先生竟認為其證據仍不夠充分,這讓人匪夷所思。當然,部分產業會為了其利益,利用一些不實或者方法不當的研究,質疑證據的「充分性」,而拖延或反對政府的管制,因此宋先生可能為這些研究所惑。當然,我們也同意人的體質與生活型態會影響其承受毒性物質影響的能力,但這因素應是使我們在健康風險評估時必須關照最脆弱的族群,例如在發育階段的胎兒與幼兒,而用較保守的態度審慎評估與決定,以達到保護廣大人民健康的目的。
 由於過去只著重科技的發展,對於所使用的化學物質對環境與健康的影響沒有事先進行仔細的研究評估,而使得市面上充斥著各種化學物質,種類高達十數萬,卻多數不知道其健康危害。在這種背景下,健康風險評估應運而生,其用意就是要人們在進行會影響空氣、水質、土壤並進而危及生態與人類健康的經濟活動前,評估其風險,三思而後行。當然在評估時,會遇到許多不確定性,此時評估報告除了說明其不確定因素外,決策者更應以預警原則來面對這些不確定因素,以避免任何未意料到的風險,而非等待有充分證據後再採取行動。畢竟,在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政府的目的就是在保障人民以及其賴以維生的環境免受追求私人利益者的活動影響。
 對照近來中科三期的健康風險評估,環保署在開發單位未能提供完整的化學物質清單與未能充分了解其排放狀況等眾多不確定因素下,即欲認可其所計算的健康風險,以讓廠商得以快速過關,同時堅持只要計算増量的健康風險,不用考慮健康風險的背景值,這種種退步作為說明環保署只把健康風險評估當作一種撫平公眾疑慮、保障私人利益的手段,而非據以審慎決策以保障公益的工具。

2010年8月20日 星期五

23天的生命損失代表著什麼呢?

作者: 許惠悰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學系)

七月的夏日,溫度逐漸攀升,而最近一連串的環境新聞熱度也達到了高潮,包括國光石化的環評審查、台塑六輕的連續兩次的失火事件、六輕五期的擴建案、中科四期的相思寮土地徵收問題,這一連串密集事件的發展,事實上剛好可以讓全台灣的人民共同重新再來思考台灣的發展到底需要什麼?
在環保署7月7日召開的國光石化健康風險評估專家會議中,中興大學的莊炳潔教授利用了GTx的空氣品質模式,模擬了國光石化運轉後全台灣PM2.5(細顆粒的懸浮微粒)濃度的增加情形,結果發現,按照國光石化的排放量來看,以PM2.5每立方公尺增加10微克,疾病死亡率增加4%計算,則全台每年可以增加339到565人死亡。另外,全台平均每人的壽命將減少23天。這些數字一出來,引起了社會一片譁然。
全台平均減少23天的壽命到底嚴重不嚴重呢?我特地詢問了不同年齡族群這個問題,亦即假如因為台灣有了國光石化這個產業,結果它所排放的PM2.5造成了你壽命減少23天,你有什麼樣的感想?對於年輕族群的朋友(大學生,年齡在20歲左右 ),他們的心目中認為自己應該至少再活50年左右,所以,相較於未來的50年,23天的生命損失,有種不痛也不癢的感覺。大多數的大學生都面不改色的回答我,感覺不出來這23天的生命損失有多大的嚴重性。甚至還有學生開玩笑的反問我,老師你的風險概論的講義裡不是有提到未婚的生命預期損失是2,000天嗎?那23天不就小巫見大巫了?
於是我再問這群大學生,因為空氣污染所造成的生命損失,其結束往往不是眼睛閉起來說走就走,事前沒有任何徵象就結束。也就是說,結束前勢必會以不同的健康症狀來總結一個人的生命,例如發生癌症、心血管疾病、或者是呼吸道的疾病等。科學上的證據已經很充分的告訴我們,當空氣當中的懸浮微粒的濃度增加,會影響暴露個體的肺功能表現、增加呼吸性症狀的發生率、增加學童上課的缺席率、增加呼吸性疾病的就診率、增加呼吸性與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等。換言之,在結束生命前,我們勢必要面對這些病痛,而這些病痛也同時會增加我們的醫療支出,更也因為疾病的發生而影響到一個人的生活品質,甚至是一個家庭的生活品質。所以,面對那減少的23天,我們必須認知到,需要增加無數與病魔對抗的日子。大家心理準備好了嗎?
全台平均每人的壽命減少23天,雖然以一個人的壽命來看,可能感覺不出有多大的影響性,但是我們必須認知到,這種影響性是集體性的影響,此與未婚所造成的生命預期損失不同,也就是說,未婚的影響是個人層次的,所以對於一個未婚的人來說,他的生命可能因此減少2,000天,但是這就是他個人的影響。但是,國光石化的污染排放所致生命損失則是全面性的,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受此影響。所以,兩者無法僅以損失多少天的生命來看其影響性。

2010年8月5日 星期四

白海豚都會轉彎 政府呢?

作者: 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在石化業者努力維持並擴張他們的既得以及預期利益下,石化產業本身的自我毀滅因子卻在不到一年的時間不斷地「爆發」出來,包括英國石油的漏油事件、台塑六輕的光氣洩漏及近來的兩次火災意外事故、中國大連外海的油管爆炸導致的漏油事件,在在提醒人們石化產業的毀滅性:高危險、高耗能、高污染、不可再生,這似乎是老天在用人們感受得到的語言,指引人們趕快往其他方向發展,擺脫對化石燃料的依賴。這訊息,相信許多民眾都感受到了!
然而在7月25日台塑煉二廠因漏油造成嚴重的爆炸起火事件後,政府相關單位對外的發言仍是一律的粉飾太平(相關評論參見:〈應建置專業毒災應變隊〉,蘋果日報,2010/07/31),或者重申這是個案,該廠在通過工安檢查後會儘速復工,不影響國光石化與六輕五期的推動,這在在表示政府將「一如往常」(Business As Usual)地持續推動石化產業的發展,不考慮改變。即使民怨沸騰,指出白海豚會轉彎的吳揆仍頂多表示將在六輕設置服務中心,要求本來爆炸後就會自行停止運轉的煉二廠停工。
然而六輕一連串的工安意外豈是個案?六輕當今的規模與複雜度,在經過一~四期的興建與擴增,早已非往昔雲林鄉親引頸熱烈歡迎六輕落腳時台塑所提出的藍圖可比擬,在王家樣樣要第一的情況下,每一個製程規模在規劃當時都高居世界第一,連技術、設備商在提供製程設備時,都無法完全掌握規模放大後可能產生的副作用,雖然終能順利運轉,但不易穩定操作與維護保養的因子,則為未來的工安意外埋下變數;而由這些個個規模龐大、操作流體不是危險易燃易爆就是有毒的製程串聯起來的高度複雜工業區,則為每個工安意外的火花提供了連鎖反應的燃料。
這樣一個危險、高度複雜的工業區,設置場址對該企業而言卻是相當不友善的(儘管六輕的污染排放對於這原本有豐富生態的環境也是相當不友善)。首先,是海風鹽度高造成管線設備極易腐蝕;其次填海造陸的土地在承擔重量不一的設備時會產生不均勻沉陷,導致管線設備連結處容易偏離而洩漏,加上六輕自己用水量大,致雲林地層下陷,更惡化了這個問題;再者台塑也有很大責任的全球暖化,導致氣候變遷,使得極端天候事件更易發生,包括更強的風以及熱浪(比如使來自海水的冷卻水溫度提高至當初設計範圍外),都會影響製程的穩定操作。在操作人員面對這種種威脅下,高居台北吹冷氣的台塑高層,不僅為成本精簡人力,更為搶佔更多市場而不時提出擴廠計畫,不僅壓榨六輕既有資深技術人員的勞力,更是徒增六輕的風險度。
台塑提出六輕五期,是其經營者對自己所深陷的風險認識不清,中油與民營業者提出國光石化要與六輕比拼,則是誤以為其對手放大規模、破壞環境的經營方向是對的。在六輕自曝其短後,若政府只知工安體檢,卻繼續推動六輕五期與國光石化,不知這許多風險(尤其是全球暖化的風險)無法由這工安體檢來解決,那這不知轉彎的政府,其實是不值得老天與民眾眷顧的。

2010年4月22日 星期四

台塑仁武廠應儘速公告為整治場址

作者:許惠悰( 中國醫藥大學健康風險管理學系)

日前媒體披露,環保署在高雄縣台塑仁武廠的土壤與地下水檢測數據,明確顯示台塑仁武廠的土壤及地下水遭到嚴重污染。在土壤部份,二氯乙烷超過土壤管制標準757.5倍,四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1.65倍,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2.93倍。鄰近地點檢出二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2.61倍,氯乙烯超過管制標準1.06倍。另外,在地下水部份,三氯乙烷超過第二類地下水管制標準171倍、二氯乙烯超過標準15倍、二氯乙烷超過標準302,000倍、苯超過標準71倍、氯仿則超過標準16倍。而這些超過管制標準的物質,都是國際歸類為人體可能致癌物質或者是確定的人類致癌物質,因此從環境污染及對人體健康影響的角度來看,這麼驚人的數據,確實是讓人感到觸目驚心,同時也對人體健康是否會因此產生負面影響而感到疑慮。

根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當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來源明確,致使該污染物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者,主管機關應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同條中又規定,控制場址經初步評估後,有嚴重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虞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核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在這兩條規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法規基礎上,我們來檢視此次台塑仁武廠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以現行的環保法規,台塑仁武廠的土壤及地下水,因有多項化學物質的監測數據超過管制標準,所以已經被公告為控制場址。但是,關鍵就在台塑仁武廠是否應該要公告為整治廠址。在程序上,需經過初步評估,而以現行的初步評估辦法第二條之規定,控制場址之單一污染物最高濃度達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二十倍,或者依土壤污染評分(Ts)及地下水污染評分(Tgw)計算污染總分P值達二十分以上,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報請中央機關審核後公告為整治場址。依照環保署檢測數據,二氯乙烷超過土壤管制標準757.5倍,而地下水的檢測數據,二氯乙烷超過標準302,000倍、苯超過標準71倍,這些數據理應都支持環保署可以將台塑仁武廠的土地公告為整治場址。即使在檢測上有分析上的誤差,如果以十分之ㄧ的檢測數據去評估,計算污染總分P值,計算結果仍然達超過二十分以上許多。換言之,台塑仁武廠列為整治場址應為理所當然的處置。

我們強烈建議,主管環保的行政部門,針對台塑仁武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問題,進行合情、合理及合法的處置,以落實公權力的執行。

環保署長應體察人民苦楚、帶頭尊重科學專業

作者:吳焜裕(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副教授)

健康風險評估在國際上已廣泛被用作為環境決策的基礎,並發展成一門專業,它被定義是妥善整合現有最佳科學證據與數據,對某一行為或活動潛在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作定量預測。然而人不是神,對未來進行推測的過程中,總是會面臨科學機制不夠了解,數據不夠充分。為讓評估能夠順利進行,只好根據現有科學知識作一些合理假設。因此每一份評估結果必然含有某一程度的不確定性,也就是所評估的風險與真正的風險到底相差多大,並不是很確定。因此一位專業評估者一定會完整呈現所使用的最佳科學證據,以證明評估結果的合理性。為確保科學證據能被妥善用於健康風險評估,在整個風險分析決策制度的設計上,都會設置獨立客觀的評估單位。

然而環保署長於三月十八日在立法院接受有關中科三期健康風險評估相關議題質詢時,竟然講出「本文作者既然拿了廠商的錢、受人家的委託,就要對自己做的報告負責,而不是隨意到報紙投書,推翻報告結論」。本文作者確實在當年受邀參與中科三期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健康風險評估,在執行這個計劃的過程,除使用計畫預算經費外,並無額外拿一分一毛錢。而在自由論壇的那篇文章中,並沒有推翻報告結論,只有坦承確實因權責單位預算限制而未執行中科三期廠商所排放廢水可能造成的影響,並重申該評估報告中已言明的侷限性。而這也是在健康風險評估第四步驟「風險特性化」中非常重要的工作項目,專業的風險評估者應該說明評估結果的適用範圍與不確定性,完整的交代將決定一份健康風險評估報告是否具有科學性。

如果專業風險評估者公開向大眾說明評估報告的不確定性,避免被決策單位誤用,不是對自己報告負責的作法,那麼要怎麼做才算負責?難道署長在明示,凡是拿了計畫經費,不論工作項目是否有包含在當時合約中,計畫執行者都要負責;如果沒有做,或有任何不利於決策的事,也不能明講。這是最壞的典範,是在為決策者背書,而不是為科學專業負責,這種態度也解釋了為何民眾對環評報告一點信心都沒有,因為評估結果如果有影響或有負面結果,都不會被放進環評書中,因放進去就過不了;而執行環評的顧問公司更不會言明其報告的侷限性。

若署長意不在此,請署長能體察人民苦楚,帶頭尊重科學專業,否則如何對得起那些環境與健康受到威脅而亟需健康風險評估專業提供證據以維護權益的人民,以及正在各大專院校為學習這門專業、為了未來能有專長可為環境盡一份心力而苦讀的莘莘學子們?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政府應儘速淘汰含氯有機物質的使用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

據報導,台塑仁武廠場址土壤及地下水遭到含氯有機物質的嚴重污染,其中地下水的1,2-二氯乙烷(英文簡稱EDC,為VCM廠的中間產物,是人類可能致癌物)的污染濃度高達管制標準30萬倍,而已知為肝癌致癌物的氯乙烯(簡稱VCM,為3號塑膠PVC的單體),亦有高達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975倍者,令人瞠目結舌。不論污染原因是人為蓄意、或是管線設備年久失修造成洩漏等人為疏失,這起污染事件不應視為單一個案而僅依循現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機制來處理,更應該拉高到產業政策上來檢視。

氟、氯、溴等鹵素家族元素,在現行石化產業佔有重要地位,業者將這些元素與碳氫化合物反應,合成各種含氯有機物質,廣泛應用於塑膠製品、清潔溶劑、冷煤…等等,早期更大量運用於農藥。然而在自然界中,這些元素鮮少與碳氫元素結合而以有機物狀態存在,而是與金屬元素結合而以無機物狀態存在,因此這些人為製成或無心造成的含氯有機物質,常常具有毒性,如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首批列入管制的有機物質(包括世紀之毒戴奧辛)全含有氯,第二批列入管制的有機物質也都是含有氟、氯或溴等的化學物質。即使沒有毒性,卻也常有其他危害,如做為冷煤的氟氯碳化物為臭氧層殺手與溫室氣體,取而代之的氫氟碳化物則仍不脫其強力溫室氣體的本質。

在石油越來越稀少的今天,人類顯然不應該將這麼珍貴的資源,用來產生這些會毒害或破壞環境生態的物質。因此現行的石化政策,除了不應該再一味地強調競爭力、市佔率與經濟規模,以讓這些珍貴資源留在地底下久一點給後代子孫慢慢用外,更應思考如何讓這些於地底下經過幾千萬年特殊條件的孕育才形成的資源,做最有利於人類與自然生態的使用,如此才不枉其價值。

有鑑於此,政府應該開始著手淘汰含氯有機物質的使用,並從已廣泛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物質開始,如PVC等含氯塑膠、廣泛用於各種工業的含氯有機溶劑以及用於冷煤的含氟氣體。這任務除了環保署責無旁貸,必須在毒物管制上加緊腳步外,經濟部更應以此為己任,為產業政策注入前瞻、綠色的新思維,而不是只知道依促產條 例(或現在的產創條例)給財團補助,並配合財團大力推動國光石化與六輕五期,卻不知道更應該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十七條,應基於資源合理利用及生態環境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停止受理這些製造含氯有機物質的工廠之新設與擴充,同時訂定積極時程,強制既有工廠減產並進而停止生產,以促進國人健康,減少健保支出。



台塑仁武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形
(整理自高雄縣政府公告,僅取超過管制標準之項目)
1. 土壤污染
樣品編號 檢測項目 管制標準 檢測值 倍數 濃度單位
PL8016001 總有機碳 0.1 0.33 3.3
1,2二氯乙烷 8 6060 757.5 mg/kg
四氯乙烯 10 16.5 1.7 mg/kg
氯乙烯 10 29.3 2.9 mg/kg
PL8016002 總有機碳 0.1 0.43 4.3 mg/kg
順1,2二氯乙烯 7 18.3 2.6 mg/kg
氯乙烯 10 10.6 1.1 mg/kg
 
2. 地下水污染
樣品編號 檢測項目 管制標準 檢測值 倍數 濃度單位
PGA008201 1,1二氯乙烯 0.07 4.31 61.6 mg/L
四氯化碳 0.05 0.0696 1.4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2.2 3.1 mg/L
二氯甲烷 0.05 960 19200.0 mg/L
四氯乙烯 0.05 2.16 43.2 mg/L
三氯乙烯 0.05 0.12 2.4 mg/L
氯乙烯 0.02 0.947 47.4 mg/L
PGA008202 1,1二氯乙烯 0.07 4.73 67.6 mg/L
四氯化碳 0.05 0.098 2.0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3.26 4.7 mg/L
二氯甲烷 0.05 1120 22400.0 mg/L
四氯乙烯 0.05 3.56 71.2 mg/L
三氯乙烯 0.05 0.18 3.6 mg/L
氯乙烯 0.02 1.49 74.5 mg/L
PG9013101 1,1,2三氯乙烷 0.05 8.58 171.6 mg/L
1,1二氯乙烯 0.07 1.09 15.6 mg/L
1,2二氯乙烷 0.05 11200 224000.0 mg/L
0.05 3.59 71.8 mg/L
氯仿 1 16.1 16.1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2.11 3.0 mg/L
二氯甲烷 0.05 1.19 23.8 mg/L
四氯乙烯 0.05 2.51 50.2 mg/L
三氯乙烯 0.05 4.12 82.4 mg/L
氯乙烯 0.02 14.3 715.0 mg/L
PG9013102 1,1,2三氯乙烷 0.05 8.2 164.0 mg/L
1,1二氯乙烯 0.07 1.07 15.3 mg/L
1,2二氯乙烷 0.05 15100 302000.0 mg/L
0.05 3.18 63.6 mg/L
氯仿 1 15.3 15.3 mg/L
順1,2二氯乙烯 0.7 1.96 2.8 mg/L
二氯甲烷 0.05 1.35 27.0 mg/L
四氯乙烯 0.05 2.25 45.0 mg/L
三氯乙烯 0.05 3.67 73.4 mg/L
氯乙烯 0.02 19.5 975.0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