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9日 星期一

負債的台灣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總說明,「截至91度決算止,中央政府債務餘額為2兆8,975億元,如加計92年度編列預算(含追加)及93年度預計發行與償還之公債及賒借數,則截至93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估計達3兆4,290億元,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約34.4%。」

也就是說,光是中央政府的債務,就讓我們每個國民平均負擔約15萬元,若每戶以4人計,則每個家庭要為中央政府負債約60萬元。當然這還不計及地方政府的債務。因此,在富裕的背後,我們現在正拖著沉重的負債。所以,我們納稅人現在更要錙銖必較,針對一些公共政策張大眼睛,以讓我們的納稅錢能夠發揮最大效益,避免政府無謂的投資。

就在同一份預算總說明中,行政院概述了將於93年度編列預算1684億元來推動於去年5月間核定、共為期6年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在此預算中,有35.5%、計598億元用於「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其中北宜高速公路建設、台灣地區西部走廊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蘇花高速公路建設、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工程及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等計畫就編了448億元,而提昇地方公共交通網計畫僅6億元。看到這樣的預算,就不禁令人遺憾,交通部的施政思維,還大半停留在造橋鋪路的階段。

台灣就這麼小,目前道路也已夠多,我們還有必要花這麼多錢,開這麼多條道路嗎?難道我們也要跟人家去爭道路密度世界第一?道路的開發就像一把把銳利的刀,切過脆弱的生態環境,更造成了都市的蔓延,綠地的消失,空氣的污染,與水土保持的破壞。依照這樣的思維繼續開發下去,除了便利之外,我們還剩下什麼?當一切美好都隨著公路的開發而消失殆盡後,我們便利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難道是為了舉辦賽車大賽讓國人快速環島一圈?

另外,在環保署94億的預算中,焚化爐相關經費就將近40億,其中包括推動竹北、竹南、林內、烏日、南投、雲林、台東、花蓮等8座BOO/BOT焚化爐的興建計劃所需經費。由於這些焚化爐還在招標或興建階段,所以目前編列的預算並不多,不過一旦讓其完工後,其所需的經費將大為增加。在焚化爐已過多,垃圾不夠燒的情況下,還花錢去興建這些焚化爐,製造污染毒害百姓,這可說是最愚蠢的政策之一。而且更讓人不平的,政府與廠商簽約,保證提供廠商一定垃圾量,等於是保證一定讓其回本賺錢,同時廠商還可以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營運後5年免稅,並可辦理投資抵減。保證賺錢還可5年免稅,為什麼我們小老百姓沒有這樣的福利?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現在會背一屁股債的原因了。

請政府不要拿國外的一些數據,來證明我國目前的負債狀況還不是很嚴重。這種比爛的心態是要不得的。我們納稅人每人每年平均要繳納一個月的薪資,為的就是請公僕來幫我們謀福利,而不是讓你們為隨欲為,假開發之名,行五鬼搬運、破壞環境之實。施政的偏頗,所帶來的危害,比黑道還可怕,為政者應確實反省自己,以免入阿鼻地獄;而我們納稅人更不應該再縱容這種爛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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