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17日 星期二

新聞稿轉寄: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是不堪虧損?還是以退為進?

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發稿單位】:美濃環保聯盟

又來了!從來沒通過戴奧辛檢測的美濃焚化爐,原訂六月十日依法進行第二階段檢測,日友公司以垃圾不足為由停止運轉規避,並對外宣稱是因縣府積欠上億的款項,再加上每天只有燒三十來噸的家庭垃圾,導致其不敷成本(原爐體設計為日燒100--130噸),因此決定在本月六日停收美濃鎮垃圾,並從八日凌晨停止焚化爐運轉。

美濃的家庭垃圾從來只有三十幾噸,本來就沒必要設置日燒一百噸的焚化爐,難道垃圾量不足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恰巧在戴奧辛檢測前需要停爐?一連串的事件,不只讓鄉親摸不著頭緒,更因為廠方宣傳的誤導,以為美濃小型焚化爐即將離我們遠去。

在此,我們針對幾個的問題的對答,來幫助鄉親認清美濃小型焚化爐現階段問題的來龍去脈。

一、日友公司為何停收美濃垃圾?
答:跟據廠方向媒體表示,他們已投資一千五百萬改善設備,並於上個月(五月二十三日)自行聘請顧問公司檢驗戴奧辛含量已合乎標准,但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決定停爐。在此我們不禁要反問,假如真有信心通過檢測,何以不讓具有公信力的環保署依法檢測後取信于民?何必自行花大錢『改善』之後,卻又在檢測前幾天片面宣布解約,並停止運轉?是否是為了規避檢測?用未經證實的數據,試圖混淆視聽,博取大眾同情?

二、美濃鎮的垃圾何去何從?
答:美濃鎮垃圾在高雄縣政府規劃兩座大型焚化爐時,早就劃歸仁武焚化廠的營運處理範圍;且美濃鎮垃圾送進仁武廠每噸只需三百元的處理費,相較美濃焚化爐每噸三千七百五十元,足足差了十二倍;以美濃垃圾每天約三十五噸來計算,鎮公所每天可省下將近十萬元的垃圾處理費,對日漸拮据的鎮庫,幫助不可謂不大。且美濃小型焚化爐實屬『過渡時期』的產物,現在本縣境內兩座大型焚化爐皆已完工(同時面臨垃圾不夠燒的窘境),過渡時期不再,美濃小型焚化爐早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三、停爐是否等於關廠?
答:停爐只是暫時停止運作!沒有實際操作「空污法」的罰則便拿它沒輒(縣環保局的解釋);所以日友公司用『垃圾契約量不足導致其虧損為由』,要脅縣政府賠償一億多元,等到年底契約到期,便可能重新申請操作許可,改變處理內容,在明年初就可能在美濃境內、荖濃溪的河床上燃燒事業廢棄物(日友是全台灣最大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廠商),各位美濃鄉親就只能莫可奈何地承受世紀毒害!

一個國家所訂定的污染排放標準,是以全國人民所能容忍的最高上限作為基準,美濃焚化爐從營運至今三年多以來,從未通過任何一次的正式檢測!而環保局在這次的事件中,不只沒有積極的進行「環保監督」的工作,更站在廠方的利益誇言不慚!對於一座從未通過戴奧辛檢測標準的焚化爐,玩弄法令、停爐、躲避罰則之外,還可以向『政府』索取鉅額的賠償,天空下還有這等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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