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4日 星期二

預警與預防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最近一座位於比利時的焚化爐,被比利時法庭判決最遲須在2002年底前永遠停止運轉,儘管其操作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008年。法院對此案的判決理由是根據預警原則與預防原則,即對於環境與大眾健康有具體危險的活動,不必等到科學上有共識後,再來採取措施;並應採取行動預防可能的環境危害,而不是等到危害發生後,再來補救。

自1977年即已開始運轉的這座小型焚化爐,已被證明其排放的戴奧辛等污染物與癌症等健康問題的關聯性。其調查記錄顯示,當地年齡2-9歲的男孩中,10位中有9位有一種以上的健康問題,包括呼吸不順、支氣管感染、氣喘、過敏等症狀;另外他們在145位居民中發現了33個癌症患者,平均每4.4人就有一人得癌;而這33名癌症患者中有29位於過去10年得癌。

在大部分的焚化爐之運轉期間均未超過10年的台灣,焚化爐週遭居民也逐漸開始抱怨焚化爐對其健康問題的影響。如北投焚化爐與美濃焚化爐,其週遭居民的小孩許多都有氣管上的問題(氣喘)與過敏等症狀;另外,也有人指出,根據保險公司的統計,士林北投區的癌症死亡率相當高。而美濃焚化爐更是被官方驗出其戴奧辛排放量超出今年1月才生效的管制標準的570倍,然而由於檢驗當時法律還未生效,因此儘管已有具體的危險證據,官方卻推說無法可以令其關廠。

儘管國內外都有相當的證據證明焚化爐的潛在危險性,然而環保署最常掛在嘴上的,卻是我們新建的焚化爐設備較先進,且有全世界管制最嚴格的戴奧辛排放標準。他們天真地以為,只要將排放標準訂得嚴一點,就可掌控焚化爐的所有風險,卻不檢討他們是否有執行能力落實管制,更不檢討是否有其他可能的替代方案來避免可能的環境危害。他們寧可花費大筆預算來將人民的健康置於風險下,卻不願進行詳實的規劃與切實的行動來使廢棄物得到最佳的利用與管理。

另外,我們的環境影響評估過程也沒有預警與預防原則的精神。比如在評估焚化爐對週遭環境的影響,用的常是戴奧辛標準排放值;而其更從未認真考慮其他替代方案,以預防可能的風險。環境影響評估只淪為政策推動中的橡皮圖章。雲林縣政府以草率的環境影響評估,硬是要在供應全台水果糧食與中部四縣市飲水的林內,興建焚化爐,即是明證。

預警原則與預防原則,是人類在歷經慘痛的教訓後,所醞釀出來的深刻思考。其現在已是國際公約與環保思潮的重要原則。期盼國內政治人物能夠儘速放下只注重眼前利益的短線思考,謹慎面對所有的開發行為,如此才是國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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