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根據9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總說明,「截至91度決算止,中央政府債務餘額為2兆8,975億元,如加計92年度編列預算(含追加)及93年度預計發行與償還之公債及賒借數,則截至93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未償債務餘額估計達3兆4,290億元,占前三年度名目國民生產毛額平均數約34.4%。」
也就是說,光是中央政府的債務,就讓我們每個國民平均負擔約15萬元,若每戶以4人計,則每個家庭要為中央政府負債約60萬元。當然這還不計及地方政府的債務。因此,在富裕的背後,我們現在正拖著沉重的負債。所以,我們納稅人現在更要錙銖必較,針對一些公共政策張大眼睛,以讓我們的納稅錢能夠發揮最大效益,避免政府無謂的投資。
就在同一份預算總說明中,行政院概述了將於93年度編列預算1684億元來推動於去年5月間核定、共為期6年的「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在此預算中,有35.5%、計598億元用於「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其中北宜高速公路建設、台灣地區西部走廊東西向快速公路建設、蘇花高速公路建設、西部濱海快速公路工程及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等計畫就編了448億元,而提昇地方公共交通網計畫僅6億元。看到這樣的預算,就不禁令人遺憾,交通部的施政思維,還大半停留在造橋鋪路的階段。
台灣就這麼小,目前道路也已夠多,我們還有必要花這麼多錢,開這麼多條道路嗎?難道我們也要跟人家去爭道路密度世界第一?道路的開發就像一把把銳利的刀,切過脆弱的生態環境,更造成了都市的蔓延,綠地的消失,空氣的污染,與水土保持的破壞。依照這樣的思維繼續開發下去,除了便利之外,我們還剩下什麼?當一切美好都隨著公路的開發而消失殆盡後,我們便利的目的是為了什麼?難道是為了舉辦賽車大賽讓國人快速環島一圈?
另外,在環保署94億的預算中,焚化爐相關經費就將近40億,其中包括推動竹北、竹南、林內、烏日、南投、雲林、台東、花蓮等8座BOO/BOT焚化爐的興建計劃所需經費。由於這些焚化爐還在招標或興建階段,所以目前編列的預算並不多,不過一旦讓其完工後,其所需的經費將大為增加。在焚化爐已過多,垃圾不夠燒的情況下,還花錢去興建這些焚化爐,製造污染毒害百姓,這可說是最愚蠢的政策之一。而且更讓人不平的,政府與廠商簽約,保證提供廠商一定垃圾量,等於是保證一定讓其回本賺錢,同時廠商還可以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營運後5年免稅,並可辦理投資抵減。保證賺錢還可5年免稅,為什麼我們小老百姓沒有這樣的福利?這也就是為什麼政府現在會背一屁股債的原因了。
請政府不要拿國外的一些數據,來證明我國目前的負債狀況還不是很嚴重。這種比爛的心態是要不得的。我們納稅人每人每年平均要繳納一個月的薪資,為的就是請公僕來幫我們謀福利,而不是讓你們為隨欲為,假開發之名,行五鬼搬運、破壞環境之實。施政的偏頗,所帶來的危害,比黑道還可怕,為政者應確實反省自己,以免入阿鼻地獄;而我們納稅人更不應該再縱容這種爛政策了。
社團法人看守台灣協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我們的宗旨為以永續台灣為目標,從事環境和生態調查與各項公共政策之研究分析,並喚起社會各界人士一起來看守台灣。 我們的任務為: 從事台灣環境和生態的調查研究/進行各項公共政策的研究分析/提供民眾有關環境和生態的資訊/喚起民眾關心日常生活的環境和生態/促進民眾參與監督環境和生態政策的制訂和執行/推廣永續理念和綠色知識。
2003年9月22日 星期一
我們的環評夠專業嗎?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據報導,坪林公投案在行政院院會引起辯論,會中郝龍斌署長「認為環保與環評是非常專業的事情,不能由民意凌駕專業。」姑且不論諮詢性公投應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現今政府的決策過程普遍存在的現象正是漠視民意,徒有型式上的公眾參與,卻未於決策過程慎重考慮民意,以尋求雙贏的方案,而造成許多環評只是為既定開發行為背書的橡皮圖章。在民眾權益未能尋正常管道獲得保障的情況下,以公投表達意見,已算是相當理性的形式;而且這正是讓公共議題浮上檯面,讓大眾可以好好思考當地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聽聽專家的意見,了解評估的根據,這是一個相當好的公眾教育機會,更可讓國內政壇擺脫空洞無聊的意識型態鬥爭。惜我們的環保署長與馬市長卻視民意如蛇蠍,深恐民意凌駕專業。何況,我們的環評真得夠專業嗎?
在今年春的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桃竹苗分區會議上,當民眾起來質疑苗栗縣官員,為何竹南焚化廠當初環評時,未考慮到一旁的濕地時,回答的環保官員竟脫口而出:「因為環評當時還沒有濕地。」這麼天才的回答,立即引起與會者的群起喧嘩。當然這個草率不專業的環評,也未考慮到焚化爐工地旁就有一個供民眾休閒的濱海森林公園,以及該公園內的豐富生態,包括就在工地大門對面的一個美麗池塘,以及在池塘旁快樂釣魚的大人小孩。試問,當該焚化廠興建完成後,光垃圾車進進出出,還會有誰再來這裡徜徉?更不用提焚化爐排出的毒性氣體對當地生態環境、以及位於該焚化廠西南1公里的「海口國小」學童健康的危害了。這些民眾的疑慮,應該是專業的環評卻視而不見,或許民意還有幾許專業吧!
另外,竹北鄉親也曾質疑,竹北焚化爐預定地距離新竹市焚化爐僅3公里,當初竹北焚化爐環評時卻未考量當地環境會受到兩個焚化爐排放的影響,而僅以該焚化爐的理論排放量來保證對當地不會有影響,這樣的環評不能反映事實,因此應該重做環評。這樣的民意也是本應專業、事實上卻是目光如豆的環評未考慮到的。然而我們的環保官員可曾把這意見聽進去?
再者,焚化爐這類開發行為的主要目的是處理垃圾,然處理垃圾尚有廚餘堆肥、資源分類回收等對環境友善的替代方案存在,且技術成熟可得、成本低廉,又可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對社會、經濟、環境皆有正面效益。然而,儘管關心的民眾一再提醒,也未曾有環評建議改採此等替代方案。可見我們的環評大部分是為政治服務,為財團效勞,而草率為之甚至抄襲;卻鮮少為環保服務、為民眾解憂,就事論事發揮專業。我們的環評並不缺乏玩弄數字與文字的專業,卻相當缺乏正直、誠實與謙卑的精神,這才是我們所應深深恐懼的。
據報導,坪林公投案在行政院院會引起辯論,會中郝龍斌署長「認為環保與環評是非常專業的事情,不能由民意凌駕專業。」姑且不論諮詢性公投應不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現今政府的決策過程普遍存在的現象正是漠視民意,徒有型式上的公眾參與,卻未於決策過程慎重考慮民意,以尋求雙贏的方案,而造成許多環評只是為既定開發行為背書的橡皮圖章。在民眾權益未能尋正常管道獲得保障的情況下,以公投表達意見,已算是相當理性的形式;而且這正是讓公共議題浮上檯面,讓大眾可以好好思考當地未來應該發展的方向,聽聽專家的意見,了解評估的根據,這是一個相當好的公眾教育機會,更可讓國內政壇擺脫空洞無聊的意識型態鬥爭。惜我們的環保署長與馬市長卻視民意如蛇蠍,深恐民意凌駕專業。何況,我們的環評真得夠專業嗎?
在今年春的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桃竹苗分區會議上,當民眾起來質疑苗栗縣官員,為何竹南焚化廠當初環評時,未考慮到一旁的濕地時,回答的環保官員竟脫口而出:「因為環評當時還沒有濕地。」這麼天才的回答,立即引起與會者的群起喧嘩。當然這個草率不專業的環評,也未考慮到焚化爐工地旁就有一個供民眾休閒的濱海森林公園,以及該公園內的豐富生態,包括就在工地大門對面的一個美麗池塘,以及在池塘旁快樂釣魚的大人小孩。試問,當該焚化廠興建完成後,光垃圾車進進出出,還會有誰再來這裡徜徉?更不用提焚化爐排出的毒性氣體對當地生態環境、以及位於該焚化廠西南1公里的「海口國小」學童健康的危害了。這些民眾的疑慮,應該是專業的環評卻視而不見,或許民意還有幾許專業吧!
另外,竹北鄉親也曾質疑,竹北焚化爐預定地距離新竹市焚化爐僅3公里,當初竹北焚化爐環評時卻未考量當地環境會受到兩個焚化爐排放的影響,而僅以該焚化爐的理論排放量來保證對當地不會有影響,這樣的環評不能反映事實,因此應該重做環評。這樣的民意也是本應專業、事實上卻是目光如豆的環評未考慮到的。然而我們的環保官員可曾把這意見聽進去?
再者,焚化爐這類開發行為的主要目的是處理垃圾,然處理垃圾尚有廚餘堆肥、資源分類回收等對環境友善的替代方案存在,且技術成熟可得、成本低廉,又可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對社會、經濟、環境皆有正面效益。然而,儘管關心的民眾一再提醒,也未曾有環評建議改採此等替代方案。可見我們的環評大部分是為政治服務,為財團效勞,而草率為之甚至抄襲;卻鮮少為環保服務、為民眾解憂,就事論事發揮專業。我們的環評並不缺乏玩弄數字與文字的專業,卻相當缺乏正直、誠實與謙卑的精神,這才是我們所應深深恐懼的。
2003年9月16日 星期二
環保署「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的謬誤(二)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被逼著向行政院提出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並期許「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然而,在這些美麗措辭背後所暗藏的玄機,值得我們檢視。
環保署把垃圾「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在此定義中我們足以看出環保署的心態:
第一、柿子挑軟的吃;環保署特別把「零廢棄」的對象限制在垃圾,也就是家戶所產生的廢棄物而已,並不包括其他社會和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廢棄物,如此可以避重就輕,掩蓋環保署至今仍無法掌握的家戶垃圾以外的廢棄物量;這顯然和國際上所談論的「零廢棄」的內涵有所偏差。
第二、司馬昭之心,眾人皆知;「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也就是說除了生垃圾以外,其他的廢棄物仍可以掩埋處理,或是生垃圾及其他廢棄物經所謂的焚化中間處理後,仍然可以使用掩埋為最終處理方式。國際「零廢棄」的目標是零焚化、零掩埋,也就是達到沒有任何廢棄物需要掩埋和焚化的「循環型社會」。而環保署仍大力鼓吹以焚化處理作為達成「零廢棄」的手段之一,且是最重要的手段;這在環保署委託的「零廢棄政策」調查計畫案中,把「焚化政策作為零廢棄政策項目之一是否適宜?焚化政策如納入零廢棄政策之指標權重將如何計算?」放在討論主題之首,該是委託單位環保署的餿主意。這純粹是以掩耳盜鈴的方法和國際「零廢棄」掛勾,以達到和「先進國家同步」的宣傳目的,並非為了我國的環境和後代子孫來保存有限的資源。
第三、指鹿為馬,混淆視聽;環保署把焚化處理列為所謂的「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也就是把廢棄物以焚化處理,回收所產生的熱能來發電,將剩餘的發電量以優惠的價格售予台電公司。把資源焚化後回收熱能發電,不僅毀滅了我們應和後代子孫共用的地球有限資源,且經回收熱能發電的經濟效益,遠遠低於以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再生使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環保署這種為永續經營其所謂的「既定」焚化政策,而不惜指鹿為馬的心態,永遠無法將我國在先天不足而又後天失調的環保政策下所造成的失序社會,導向「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
我們呼籲環保署放棄閉門造車的封建心態,以開放的態度廣納民意及詳研國際思潮,盡速制定我國朝向永續方向發展的廢棄物政策,建立零廢棄的循環型社會。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被逼著向行政院提出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並期許「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然而,在這些美麗措辭背後所暗藏的玄機,值得我們檢視。
環保署把垃圾「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在此定義中我們足以看出環保署的心態:
第一、柿子挑軟的吃;環保署特別把「零廢棄」的對象限制在垃圾,也就是家戶所產生的廢棄物而已,並不包括其他社會和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廢棄物,如此可以避重就輕,掩蓋環保署至今仍無法掌握的家戶垃圾以外的廢棄物量;這顯然和國際上所談論的「零廢棄」的內涵有所偏差。
第二、司馬昭之心,眾人皆知;「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也就是說除了生垃圾以外,其他的廢棄物仍可以掩埋處理,或是生垃圾及其他廢棄物經所謂的焚化中間處理後,仍然可以使用掩埋為最終處理方式。國際「零廢棄」的目標是零焚化、零掩埋,也就是達到沒有任何廢棄物需要掩埋和焚化的「循環型社會」。而環保署仍大力鼓吹以焚化處理作為達成「零廢棄」的手段之一,且是最重要的手段;這在環保署委託的「零廢棄政策」調查計畫案中,把「焚化政策作為零廢棄政策項目之一是否適宜?焚化政策如納入零廢棄政策之指標權重將如何計算?」放在討論主題之首,該是委託單位環保署的餿主意。這純粹是以掩耳盜鈴的方法和國際「零廢棄」掛勾,以達到和「先進國家同步」的宣傳目的,並非為了我國的環境和後代子孫來保存有限的資源。
第三、指鹿為馬,混淆視聽;環保署把焚化處理列為所謂的「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也就是把廢棄物以焚化處理,回收所產生的熱能來發電,將剩餘的發電量以優惠的價格售予台電公司。把資源焚化後回收熱能發電,不僅毀滅了我們應和後代子孫共用的地球有限資源,且經回收熱能發電的經濟效益,遠遠低於以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再生使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環保署這種為永續經營其所謂的「既定」焚化政策,而不惜指鹿為馬的心態,永遠無法將我國在先天不足而又後天失調的環保政策下所造成的失序社會,導向「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
我們呼籲環保署放棄閉門造車的封建心態,以開放的態度廣納民意及詳研國際思潮,盡速制定我國朝向永續方向發展的廢棄物政策,建立零廢棄的循環型社會。
2003年9月10日 星期三
環保署「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的謬誤(一)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以及延續「全國廢棄物高峰會」後,與立法院永續會閉門(不許民間團體參加)協商,被逼著完成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然而所提出的未來方案仍然不脫管末處理的思維,除了呈口慾之快說道「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但是我們看不到有何與先進國家同步的零廢棄政策。
本人為國際零廢棄聯盟的理事,深知先進國家的零廢棄社會的目標為:零掩埋、零焚化,而非環保署把焚化列為資源利用的方式。環保署該文件中,把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再看看環保署所設定的源頭減量目標:2007年生垃圾進焚化廠前之總減量目標達到百分之二十五,2011年總減量達到百分之四十;這2011年時的減量目標,比新加坡於2001年所達成的目標百分之四十五還低;我國足足落後新加坡10年有餘,環保署僅在廢棄物管理上要如何與「先進國家同步」?
或許環保署沾沾自喜與「先進國家同步」的是興建焚化設施的好大喜功。有關焚化爐的興建工程費用如下:「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自1991~2005年總經費六百三十四億元,「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自1997~2027年總經費二百七十五億元,底灰篩分廠及飛灰熔融再利用廠總經費184億元,而自2007年起規劃興建另類垃圾焚化爐「氣化熔融爐」總經費一千五百八十億元。從以上環保署的焚化爐相關計畫來看,我們看不出環保署有在檢討「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而是繼續永續經營其「焚化政策」。環保署口口聲聲說焚化爐興建是「既定政策」,而從這份檢討文件中,更可以確定環保署是堅持「焚化政策」,處心積慮的用各種不同的名目來永續興建焚化爐;我們不禁要問「環保署為何獨鍾焚化」?
以一個事關全國民眾生活和健康的政策,在協商的過程中不准民間參與,更以焚化為零垃圾的工具來誤導視聽,而在規劃未來垃圾處理方案時,未曾徵求民間意見,更未進行政策環評,可見其決策之草率,也足以證明其品質之粗糙。篇幅關係,我們將繼續披露有關詳情。
環保署在預算編列的壓力下,以及延續「全國廢棄物高峰會」後,與立法院永續會閉門(不許民間團體參加)協商,被逼著完成一份「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雖然冠冕堂皇地說「有必要檢討垃圾處理方式將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逐漸調整為以源頭減量與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方式」;然而所提出的未來方案仍然不脫管末處理的思維,除了呈口慾之快說道「我國亦積極朝向此垃圾減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之方向來規劃,期與先進國家同步建立『零廢棄社會』」,但是我們看不到有何與先進國家同步的零廢棄政策。
本人為國際零廢棄聯盟的理事,深知先進國家的零廢棄社會的目標為:零掩埋、零焚化,而非環保署把焚化列為資源利用的方式。環保署該文件中,把零廢棄定義為「生垃圾不直接以掩埋為最終處置之方式,而應以源頭減量及資源利用方式進行資源再循環」。再看看環保署所設定的源頭減量目標:2007年生垃圾進焚化廠前之總減量目標達到百分之二十五,2011年總減量達到百分之四十;這2011年時的減量目標,比新加坡於2001年所達成的目標百分之四十五還低;我國足足落後新加坡10年有餘,環保署僅在廢棄物管理上要如何與「先進國家同步」?
或許環保署沾沾自喜與「先進國家同步」的是興建焚化設施的好大喜功。有關焚化爐的興建工程費用如下:「台灣地區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興建工程計畫」自1991~2005年總經費六百三十四億元,「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推動方案」自1997~2027年總經費二百七十五億元,底灰篩分廠及飛灰熔融再利用廠總經費184億元,而自2007年起規劃興建另類垃圾焚化爐「氣化熔融爐」總經費一千五百八十億元。從以上環保署的焚化爐相關計畫來看,我們看不出環保署有在檢討「以往之焚化與掩埋管末處理方式」,而是繼續永續經營其「焚化政策」。環保署口口聲聲說焚化爐興建是「既定政策」,而從這份檢討文件中,更可以確定環保署是堅持「焚化政策」,處心積慮的用各種不同的名目來永續興建焚化爐;我們不禁要問「環保署為何獨鍾焚化」?
以一個事關全國民眾生活和健康的政策,在協商的過程中不准民間參與,更以焚化為零垃圾的工具來誤導視聽,而在規劃未來垃圾處理方案時,未曾徵求民間意見,更未進行政策環評,可見其決策之草率,也足以證明其品質之粗糙。篇幅關係,我們將繼續披露有關詳情。
2003年9月2日 星期二
科學家:自來水加氟的健康風險需要誠實面對
~反自來水加氟全球同步新聞稿~
來自全球各地的數百個尖端科學家與公共衛生運動人士,於今日發表聯合聲明,督促提倡自來水加氟的各國政府,能誠實參與討論,並停止隱瞞數十年來將氟加入大眾飲水所造成的風險。
自來水加氟是於1950年代時為了減少蛀牙而採用。不過,這是在含氟牙膏尚未問世之前,而且目前許多研究皆指出此種加氟的行為會引發長期的健康隱憂,包括關節炎、髖部骨折、並會累積於腦部的松果體,這些影響都不是其所聲稱的對牙齒的好處可彌補的。
瑞典的諾貝爾獎得主Arvid Carlsson博士也參與了這個國際連署行動,此次訴求共獲得了來自37個國家、超過300個優秀的個人與團體的連署支持。
Carlsson博士說:「加氟自來水中的氟含量是母乳中含量的100倍,而這些自來水通常被用來沖泡嬰兒奶粉。我很憂慮其對嬰兒發育中的腦細胞的影響。」
《氟化物》雜誌的編輯,Albert Burgstahler博士,認同Carlsson博士的憂慮:「中國最近一項研究顯示,飲水中的氟含量在比我們加入水中的量之兩倍稍低的情況下,就會使孩童的IQ降低,這幾乎沒有安全界限。」
澳洲的前環境科學教授Mark Diesendorf博士,在9月份的澳大拉西亞科學期刊中的一篇文章中寫道:「自來水加氟的提倡者,試著以政治力來維持其加氟的行徑,而不是在公開的科學論壇上辯論。」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預防牙醫學系系主任、也是前加拿大牙齒研究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Dental Research)會長的Hardy Limeback博士,強調氟化物的作用是完全來自其和牙齒外表的直接接觸。他說:「大部分的牙科學者現在相信,直接喝下含氟的水並沒有什麼好處。」
參與此連署請願的還包括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資深科學家Pat Costner、1999年美國國家科學獎得主Lynn Margulis博士、檳城消費者協會(Consumers Associaton of Penang)、以及綠色和平在澳洲、印度、日本、挪威、菲律賓及泰國等地的反毒物運動的領導人。台灣則有看守台灣協會參與。
紐約的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Paul Connett博士籌劃了這次的聯合公報。「在所剩不多的加氟國家中的衛生當局,正試圖掩蓋一些新的重大研究成果,其顯示氟化物對身體的嚴重破壞效應。除非誠實的科學與公共衛生間的鴻溝可以彌補,否則其不僅將對那些被破喝下加氟水的人造成威脅,也將危及每個奠基於民眾對政府信賴的公共衛生政策。」
來自全球各地的數百個尖端科學家與公共衛生運動人士,於今日發表聯合聲明,督促提倡自來水加氟的各國政府,能誠實參與討論,並停止隱瞞數十年來將氟加入大眾飲水所造成的風險。
自來水加氟是於1950年代時為了減少蛀牙而採用。不過,這是在含氟牙膏尚未問世之前,而且目前許多研究皆指出此種加氟的行為會引發長期的健康隱憂,包括關節炎、髖部骨折、並會累積於腦部的松果體,這些影響都不是其所聲稱的對牙齒的好處可彌補的。
瑞典的諾貝爾獎得主Arvid Carlsson博士也參與了這個國際連署行動,此次訴求共獲得了來自37個國家、超過300個優秀的個人與團體的連署支持。
Carlsson博士說:「加氟自來水中的氟含量是母乳中含量的100倍,而這些自來水通常被用來沖泡嬰兒奶粉。我很憂慮其對嬰兒發育中的腦細胞的影響。」
《氟化物》雜誌的編輯,Albert Burgstahler博士,認同Carlsson博士的憂慮:「中國最近一項研究顯示,飲水中的氟含量在比我們加入水中的量之兩倍稍低的情況下,就會使孩童的IQ降低,這幾乎沒有安全界限。」
澳洲的前環境科學教授Mark Diesendorf博士,在9月份的澳大拉西亞科學期刊中的一篇文章中寫道:「自來水加氟的提倡者,試著以政治力來維持其加氟的行徑,而不是在公開的科學論壇上辯論。」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預防牙醫學系系主任、也是前加拿大牙齒研究協會(Canadian Association of Dental Research)會長的Hardy Limeback博士,強調氟化物的作用是完全來自其和牙齒外表的直接接觸。他說:「大部分的牙科學者現在相信,直接喝下含氟的水並沒有什麼好處。」
參與此連署請願的還包括國際綠色和平組織的資深科學家Pat Costner、1999年美國國家科學獎得主Lynn Margulis博士、檳城消費者協會(Consumers Associaton of Penang)、以及綠色和平在澳洲、印度、日本、挪威、菲律賓及泰國等地的反毒物運動的領導人。台灣則有看守台灣協會參與。
紐約的聖勞倫斯大學化學教授Paul Connett博士籌劃了這次的聯合公報。「在所剩不多的加氟國家中的衛生當局,正試圖掩蓋一些新的重大研究成果,其顯示氟化物對身體的嚴重破壞效應。除非誠實的科學與公共衛生間的鴻溝可以彌補,否則其不僅將對那些被破喝下加氟水的人造成威脅,也將危及每個奠基於民眾對政府信賴的公共衛生政策。」
2003年9月1日 星期一
用錯心力的環保官員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最近的大台北地區頗不平靜。台北縣政府為了一個坡度頗大的新店安坑灰渣掩埋場預定地而弄得灰頭土臉,民眾一波波的強力抗爭,使得這個以往一直是黑箱作業、且不重視環境生態與民眾安全的案子,暴露在大眾的檢視之下,縣政府相關官員與廠商如坐針氈;而台北市政府則為不具民意基礎的北基垃圾合作案的即將進行,而正努力地尋求焚化爐周邊居民的支持,在北投、木柵、內湖等地,努力地開說明會,卻又怕民眾來太多、抵受不住砲聲隆隆,而不敢讓開會訊息廣為周知。在許多民眾與官員對話的場合中,但見官員努力地複述官方說法,對民眾的詰問不是唯唯諾諾、就是誠惶誠恐地顧左右而言他,避免因為就事論事而無法找到令人滿意的理由。這些官員做得也真辛苦,維護政策也夠認真,但可惜努力錯了方向。
新店安坑掩埋場興建案與北基垃圾合作案,都暴露了一個官方一直避而不談的真相,廢棄物焚化最終還是需要掩埋。基於「土地是有限的」這麼簡單的事實,焚化政策顯然不是長久之計。然而當初我們的官員先是以掩埋場地的有限來爭取民眾對興建焚化爐的支持,然後現在又以灰渣將無處可去來爭取掩埋場的興建或掩埋容積的增加(如北基垃圾合作案)。
當然我們的天才官員也預見到了老百姓都能認知到的後果,即總有一天將無法再找到掩埋場地,因此又設「法」要把底灰拿去舖路,並美其名為「再利用」。如此一來,不僅現有的每一條道路都有可能是掩埋這些底灰的場地,我們更可能因為官方為了底灰的去處,而增加許多道路,少了許多綠地。更可怕的是,這些被巴塞爾與巴馬科等國際公約視為有害廢棄物的底灰,將因而散佈各地,難以控管。這些灰渣掩埋場與灰渣道路,將是我們揮之不去的夢魘。
其實,不管是垃圾大戰或灰渣的去處問題,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避免焚化與掩埋;然而環保官員在這方面的心力實在花了太少。試看台北市政府從民國86年開始推動的廚餘堆肥計劃,至今仍未有成效,要不是在民眾高漲的壓力下,可能也不會承諾今年底要全面分離清運回收;而台北縣政府更是多年來還在原地踏步。
焚化與掩埋,或許對環保官員是個最方便的方法。然而過於依賴這些技術,而不去努力推動零廢棄政策,結果不僅官員未能省下多少心力,更讓我們的社會、環境與健康付出極大的代價。奉勸這些環保官員,莫在週而復始的尋找掩埋場地,先趕緊規劃與推動對地狹人稠的台灣更迫切需要的零廢棄政策吧!
最近的大台北地區頗不平靜。台北縣政府為了一個坡度頗大的新店安坑灰渣掩埋場預定地而弄得灰頭土臉,民眾一波波的強力抗爭,使得這個以往一直是黑箱作業、且不重視環境生態與民眾安全的案子,暴露在大眾的檢視之下,縣政府相關官員與廠商如坐針氈;而台北市政府則為不具民意基礎的北基垃圾合作案的即將進行,而正努力地尋求焚化爐周邊居民的支持,在北投、木柵、內湖等地,努力地開說明會,卻又怕民眾來太多、抵受不住砲聲隆隆,而不敢讓開會訊息廣為周知。在許多民眾與官員對話的場合中,但見官員努力地複述官方說法,對民眾的詰問不是唯唯諾諾、就是誠惶誠恐地顧左右而言他,避免因為就事論事而無法找到令人滿意的理由。這些官員做得也真辛苦,維護政策也夠認真,但可惜努力錯了方向。
新店安坑掩埋場興建案與北基垃圾合作案,都暴露了一個官方一直避而不談的真相,廢棄物焚化最終還是需要掩埋。基於「土地是有限的」這麼簡單的事實,焚化政策顯然不是長久之計。然而當初我們的官員先是以掩埋場地的有限來爭取民眾對興建焚化爐的支持,然後現在又以灰渣將無處可去來爭取掩埋場的興建或掩埋容積的增加(如北基垃圾合作案)。
當然我們的天才官員也預見到了老百姓都能認知到的後果,即總有一天將無法再找到掩埋場地,因此又設「法」要把底灰拿去舖路,並美其名為「再利用」。如此一來,不僅現有的每一條道路都有可能是掩埋這些底灰的場地,我們更可能因為官方為了底灰的去處,而增加許多道路,少了許多綠地。更可怕的是,這些被巴塞爾與巴馬科等國際公約視為有害廢棄物的底灰,將因而散佈各地,難以控管。這些灰渣掩埋場與灰渣道路,將是我們揮之不去的夢魘。
其實,不管是垃圾大戰或灰渣的去處問題,最根本的解決之道,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源頭減量、分類回收再利用,避免焚化與掩埋;然而環保官員在這方面的心力實在花了太少。試看台北市政府從民國86年開始推動的廚餘堆肥計劃,至今仍未有成效,要不是在民眾高漲的壓力下,可能也不會承諾今年底要全面分離清運回收;而台北縣政府更是多年來還在原地踏步。
焚化與掩埋,或許對環保官員是個最方便的方法。然而過於依賴這些技術,而不去努力推動零廢棄政策,結果不僅官員未能省下多少心力,更讓我們的社會、環境與健康付出極大的代價。奉勸這些環保官員,莫在週而復始的尋找掩埋場地,先趕緊規劃與推動對地狹人稠的台灣更迫切需要的零廢棄政策吧!
2003年8月25日 星期一
環保署又在扯濫污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在法院一再要求和解的情形下」,同意以九千萬元之代價,委託台塑處理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運泰公司棄置的台塑公司汞污泥。我們對此把全國老百姓當凱子的做法,且以似是而非的說辭來撇清環保署的責任,提出嚴重的抗議。
回顧環保署處理台塑公司汞污泥國際醜聞的事件,其曾信誓旦旦地說過,將嚴格把關不讓汞污泥運回國內處理。當時由於各國都不接受台塑公司委託處理該批汞污泥,而台塑公司刻意把自柬埔寨載運汞污泥的貨輪駛向台灣,在行經高雄港附近時,以輪船拋錨須緊急搶修為由申請進港,政府以冠冕堂皇的國際海事救難原則而不查明事實准許該船進港,將該批汞污泥卸下貯存於過境碼頭,並要求台塑公司提供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以為輪船修復後轉運出國的保證。當時我們即已了解台塑公司的如意算盤,也知道政府虛應了事,該批汞污泥必將以各種我們百姓無法理解的理由重新登陸。果然如我們所料,該批國際醜聞的汞污泥偷偷地溜進了國門,也因此政府沒收了該筆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
既然環保署已經確定赤山巖的汞污泥為台塑公司所有,若依事件發生的「八十五年之廢清法規定,廠商如將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業者,則處理業者有違法情事,並無法律依據追訴廠商連帶責任。」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該合法處理業者是哪個機構監管?而發生如此重大的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哪個機構該負責?不知環保署是否對該事件做出檢討?以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每有重大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污染事件發生,我們看不到環保署檢討改進的事實,而都是慷全國老百姓的慨,由全國老百姓被迫買單,實質受害者全都是無辜的百姓。
我們回頭來看看該筆被環保署沒收的台塑公司自柬埔寨運回之汞污泥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就是作為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也非指定用於處理台塑公司所遺害的污染場址之用。全國有多少仍未查明的汞污泥污染場址,光是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週邊的污染場地,相關單位以沒有經費為由,長年任其自生自滅而無任何調查和整治計畫。然而竟如此慷慨地就把五千萬元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一筆支付給赤山巖汞污泥的污染主台塑公司,以獎勵他配合處理被其汞污泥污染的場址。
我們呼籲全國老百姓一起來監督和要求環保署,「未來督促屏東政府向本案其他相關關係人,求償熱處理費用九千萬元」未果時,誰該為此事件和花費的經費負責?
環保署「在法院一再要求和解的情形下」,同意以九千萬元之代價,委託台塑處理屏東縣新園鄉赤山巖運泰公司棄置的台塑公司汞污泥。我們對此把全國老百姓當凱子的做法,且以似是而非的說辭來撇清環保署的責任,提出嚴重的抗議。
回顧環保署處理台塑公司汞污泥國際醜聞的事件,其曾信誓旦旦地說過,將嚴格把關不讓汞污泥運回國內處理。當時由於各國都不接受台塑公司委託處理該批汞污泥,而台塑公司刻意把自柬埔寨載運汞污泥的貨輪駛向台灣,在行經高雄港附近時,以輪船拋錨須緊急搶修為由申請進港,政府以冠冕堂皇的國際海事救難原則而不查明事實准許該船進港,將該批汞污泥卸下貯存於過境碼頭,並要求台塑公司提供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以為輪船修復後轉運出國的保證。當時我們即已了解台塑公司的如意算盤,也知道政府虛應了事,該批汞污泥必將以各種我們百姓無法理解的理由重新登陸。果然如我們所料,該批國際醜聞的汞污泥偷偷地溜進了國門,也因此政府沒收了該筆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
既然環保署已經確定赤山巖的汞污泥為台塑公司所有,若依事件發生的「八十五年之廢清法規定,廠商如將廢棄物委託合法處理業者,則處理業者有違法情事,並無法律依據追訴廠商連帶責任。」那麼我們不禁要問該合法處理業者是哪個機構監管?而發生如此重大的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事件,哪個機構該負責?不知環保署是否對該事件做出檢討?以及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每有重大有害廢棄物非法棄置污染事件發生,我們看不到環保署檢討改進的事實,而都是慷全國老百姓的慨,由全國老百姓被迫買單,實質受害者全都是無辜的百姓。
我們回頭來看看該筆被環保署沒收的台塑公司自柬埔寨運回之汞污泥轉運保證金五千萬元,就是作為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也非指定用於處理台塑公司所遺害的污染場址之用。全國有多少仍未查明的汞污泥污染場址,光是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週邊的污染場地,相關單位以沒有經費為由,長年任其自生自滅而無任何調查和整治計畫。然而竟如此慷慨地就把五千萬元汞污泥專案處理費用一筆支付給赤山巖汞污泥的污染主台塑公司,以獎勵他配合處理被其汞污泥污染的場址。
我們呼籲全國老百姓一起來監督和要求環保署,「未來督促屏東政府向本案其他相關關係人,求償熱處理費用九千萬元」未果時,誰該為此事件和花費的經費負責?
2003年8月17日 星期日
蓋焚化爐是在拼誰的經濟?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報導,環保署為了響應游院長指示的「推動政府部門專人專責吸引投資計畫」,而成立了一個「排除投資障礙小組」,一起加入拼經濟的行列;而排除投資障礙的重點之一為國內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計劃。乍聞這消息,真是令人莫名所以,原本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的環保署,竟然會錯亂至以焚化爐這種污染設施為拼經濟的重點,也難怪在垃圾量已不夠燒的今天,環保署仍然繼續推動焚化爐興建。然而,蓋焚化爐,究竟是在拼誰的經濟?
蓋一座大型垃圾焚化爐,動則需新台幣三、四十億以上,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向國外廠商購買設備技術的費用,另外則是付給國內少數幾家工程公司的工程相關費用,與向少數地主購買土地的成本;因此由這建廠成本得利的是少數幾個國內外公司,而且不同於一般工程興建的是,買單的不是焚化爐廠商,卻是我們納稅人。然後,當焚化爐開始營運後,焚化廠的發電收益並不足以抵過其操作維護費用,因此我們納稅人還需要支付操作維護費用。環保署將這個模式美其名為BOO(廠商興建-操作-擁有)或BOT(廠商興建-操作-轉移),但是環保署未指明的是,興建與操作的費用全來自納稅人。若無納稅人的補助,垃圾焚化爐其實是無利可圖的。而焚化爐的產出是什麼?回饋給納稅人的又是什麼?除了少許的電力外,是將許多有用的資源變成毒性物質與溫室氣體,危害環境與納稅人的健康,而環保署卻將其美其名為減量化、安定化、與資源化。環保署玩弄文字遊戲的功力,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而焚化爐可提供多少就業機會?在美國,每年每10000噸的垃圾,若以焚化處理,僅能創造1個工作機會;而以堆肥、再使用與循環利用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方案,不僅投資較低G,對環境較友善,且其每噸都市廢棄物可提供的工作機會10倍於焚化爐能提供者。近來台塑砸下150億,打算回收全國近7成的廚餘,進軍有機農業,足證廚餘堆肥的產業利益更吸引人,因為不管王永慶老先生是不是真的愛惜物資,但他從來不做無利可圖的事業!然而應該為納稅人精打細算的環保署,卻寧願每年編近40億的預算於焚化爐,而僅編1億於廚餘堆肥,這讓有心的縣市難以施展身手去大量回收廚餘,並讓此塊應優先照顧社會弱勢者的利益又落入大財團手中。
再者,我們的焚化政策將來只會產生更多的環境工程設施的需求,比如灰渣處理設施、掩埋場地,而買單的總是我們納稅人。所以我們哪裡有什麼環保署呢?只不過是一個慷納稅人之慨、為財團拼經濟的傀儡「環境工程署」罷了!
建議陳總統若真得想要拼經濟,又想要避免債留子孫的攻擊,可以先從環保署的許多不必要的環境工程開始檢討起,如此必可為納稅人省下許多經費,去做真正有正面效益的公共投資。千萬不要因為「區區」幾百億的投資浪費,而毀了多數納稅人對政府的信心。
報導,環保署為了響應游院長指示的「推動政府部門專人專責吸引投資計畫」,而成立了一個「排除投資障礙小組」,一起加入拼經濟的行列;而排除投資障礙的重點之一為國內垃圾焚化廠的興建計劃。乍聞這消息,真是令人莫名所以,原本應以環境保護為優先的環保署,竟然會錯亂至以焚化爐這種污染設施為拼經濟的重點,也難怪在垃圾量已不夠燒的今天,環保署仍然繼續推動焚化爐興建。然而,蓋焚化爐,究竟是在拼誰的經濟?
蓋一座大型垃圾焚化爐,動則需新台幣三、四十億以上,這其中有一大部分是向國外廠商購買設備技術的費用,另外則是付給國內少數幾家工程公司的工程相關費用,與向少數地主購買土地的成本;因此由這建廠成本得利的是少數幾個國內外公司,而且不同於一般工程興建的是,買單的不是焚化爐廠商,卻是我們納稅人。然後,當焚化爐開始營運後,焚化廠的發電收益並不足以抵過其操作維護費用,因此我們納稅人還需要支付操作維護費用。環保署將這個模式美其名為BOO(廠商興建-操作-擁有)或BOT(廠商興建-操作-轉移),但是環保署未指明的是,興建與操作的費用全來自納稅人。若無納稅人的補助,垃圾焚化爐其實是無利可圖的。而焚化爐的產出是什麼?回饋給納稅人的又是什麼?除了少許的電力外,是將許多有用的資源變成毒性物質與溫室氣體,危害環境與納稅人的健康,而環保署卻將其美其名為減量化、安定化、與資源化。環保署玩弄文字遊戲的功力,實在讓人不敢恭維!
而焚化爐可提供多少就業機會?在美國,每年每10000噸的垃圾,若以焚化處理,僅能創造1個工作機會;而以堆肥、再使用與循環利用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方案,不僅投資較低G,對環境較友善,且其每噸都市廢棄物可提供的工作機會10倍於焚化爐能提供者。近來台塑砸下150億,打算回收全國近7成的廚餘,進軍有機農業,足證廚餘堆肥的產業利益更吸引人,因為不管王永慶老先生是不是真的愛惜物資,但他從來不做無利可圖的事業!然而應該為納稅人精打細算的環保署,卻寧願每年編近40億的預算於焚化爐,而僅編1億於廚餘堆肥,這讓有心的縣市難以施展身手去大量回收廚餘,並讓此塊應優先照顧社會弱勢者的利益又落入大財團手中。
再者,我們的焚化政策將來只會產生更多的環境工程設施的需求,比如灰渣處理設施、掩埋場地,而買單的總是我們納稅人。所以我們哪裡有什麼環保署呢?只不過是一個慷納稅人之慨、為財團拼經濟的傀儡「環境工程署」罷了!
建議陳總統若真得想要拼經濟,又想要避免債留子孫的攻擊,可以先從環保署的許多不必要的環境工程開始檢討起,如此必可為納稅人省下許多經費,去做真正有正面效益的公共投資。千萬不要因為「區區」幾百億的投資浪費,而毀了多數納稅人對政府的信心。
2003年8月9日 星期六
樹與路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日前到竹北的焚化爐預定地探訪,當地居民帶領我們到附近的原生林保護區,其號稱是全台僅剩的兩個平地原生林之一。剛到達時,隨同的友人指著遠方的黃槿樹說這裡的林相是台灣常見的濱海植物時,我跟著望向了那一顆顆開著黃花的樹,那不就是小時我家後面小徑旁的樹麼?!對動植物一竅不通的我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家果然是靠海!
記憶中有幾種植物在我童年生活裡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隔壁門前的大樹,是許多阿公阿媽們乘涼聊天、含飴弄孫的所在;後院的小榕樹,是我避暑發呆看螞蟻與白雲的所在;連接後院與我的「後花園」的小巷旁的朱菫,與連接田野的小徑旁的黃槿,對我而言宛如到達桃花源之前的桃樹,一樣的落英繽紛,美不堪言。在我家方圓三百公尺內,空間意象的變化多端,對小小的孩童而言,是多麼富足的一件事。當大人對我戲稱,我家後面的土地都是屬於我的(雖然都不是),我樂不可支,天天出去「巡守」成為我重要的「工作」!
然而隨著車流的增多,門前的大樹首當其衝,「不見了」,而乘涼聊天的社區聚會景象也跟著消失了;隨後道路擴寬,朱菫不見了,原本美妙的後花園也蓋起了一間間的房子;然後是後院的小榕樹也因為擋著車子的路而被砍了,我又失去了一個庇蔭的空間。碩果僅存的是黃槿,但也僅剩一顆。
就這樣,一條條的道路磨滅了一叢叢的樹,只因人們要的是方便、迅速、與致富,然而卻失去了大自然給我們的優雅、清閒與舒適。樹佔地並不大,卻奮勇迎向陽光,以一支支的樹枝爭取空間,以一片片的樹葉擴大表面積,吸收炙熱,散發氧氣與清涼,同時根部向下抓緊土壤,涵養水源;而道路上的車輛,不但無法吸取太陽光做為能源,卻還要散發廢氣與熱氣,同時車輪底下的柏油路或水泥路,也讓雨水無法滲漏地下。天造與人造之物,優劣豈只天差地別。然而,人們卻因為比較或是虛榮之心,而寧願放棄上天的恩賜,選擇一時的快慰!
去年,我隨友人到深山,見到了許多參天大樹,其千百年的落葉也在土壤上積著厚厚的有機層,宛若海綿般的柔軟吸水又富有彈性。我在心中暗自盼望,千萬不要再開路把人帶上來,就讓這山保有它的神秘與靈氣;我更暗自感嘆,要不是這座山山勢陡峭,難以親近,這些大樹那能留存至今!
幾年前至丹麥,見其城市與城市之間有著許多綠地,平地森林成為父母假日攜子郊遊野餐之地。而一些大公司如IBM旁更有林地,成為從業人員休息時的散步去處。由於彼時正逢初春,走在森林裡,聽著樹葉上的冰雪融化掉下的窸窸窣窣聲,心裡幸福之感油然而生。然而在台灣,這種地方卻只能到深山找去!
近來,政府灑出了許多政策支票,其中不乏道路工程,如蘇花高速公路,即其一也。不難想見,這些道路的開闢,又要奪去多少樹靈。另外,一些大型開發案也正蠢蠢欲動,如中油八輕,台塑煉鋼廠等,卻也未見政府依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原則而予以制止,真不曉得政府對抗溫室效應的對策何在。這幾天來的高溫,似乎不對政府的政策方向有所影響,反正他們天氣熱開開冷氣就好了。
樹是上天給我們的有形慈愛,而我們竟不加以珍惜。想起那一顆顆消失的樹,看著這幾天來的高溫,這彷彿是那些曾經擺曳在風中的樹靈們給我們的警告,絕不祇是熱而已。希望這樣的高溫,能熱醒更多的人,而改變其價值觀、生活模式,並進而促成政策走向的改變。請讓車輛減少、道路減少、排放污染與二氧化碳的工廠減少、樹木增多,不要再剝奪每一個孩子原本都應該擁有的美好環境,不要再成為小孩心中的可惡大人們。
日前到竹北的焚化爐預定地探訪,當地居民帶領我們到附近的原生林保護區,其號稱是全台僅剩的兩個平地原生林之一。剛到達時,隨同的友人指著遠方的黃槿樹說這裡的林相是台灣常見的濱海植物時,我跟著望向了那一顆顆開著黃花的樹,那不就是小時我家後面小徑旁的樹麼?!對動植物一竅不通的我這時才恍然大悟,原來我家果然是靠海!
記憶中有幾種植物在我童年生活裡佔著相當重要的地位。隔壁門前的大樹,是許多阿公阿媽們乘涼聊天、含飴弄孫的所在;後院的小榕樹,是我避暑發呆看螞蟻與白雲的所在;連接後院與我的「後花園」的小巷旁的朱菫,與連接田野的小徑旁的黃槿,對我而言宛如到達桃花源之前的桃樹,一樣的落英繽紛,美不堪言。在我家方圓三百公尺內,空間意象的變化多端,對小小的孩童而言,是多麼富足的一件事。當大人對我戲稱,我家後面的土地都是屬於我的(雖然都不是),我樂不可支,天天出去「巡守」成為我重要的「工作」!
然而隨著車流的增多,門前的大樹首當其衝,「不見了」,而乘涼聊天的社區聚會景象也跟著消失了;隨後道路擴寬,朱菫不見了,原本美妙的後花園也蓋起了一間間的房子;然後是後院的小榕樹也因為擋著車子的路而被砍了,我又失去了一個庇蔭的空間。碩果僅存的是黃槿,但也僅剩一顆。
就這樣,一條條的道路磨滅了一叢叢的樹,只因人們要的是方便、迅速、與致富,然而卻失去了大自然給我們的優雅、清閒與舒適。樹佔地並不大,卻奮勇迎向陽光,以一支支的樹枝爭取空間,以一片片的樹葉擴大表面積,吸收炙熱,散發氧氣與清涼,同時根部向下抓緊土壤,涵養水源;而道路上的車輛,不但無法吸取太陽光做為能源,卻還要散發廢氣與熱氣,同時車輪底下的柏油路或水泥路,也讓雨水無法滲漏地下。天造與人造之物,優劣豈只天差地別。然而,人們卻因為比較或是虛榮之心,而寧願放棄上天的恩賜,選擇一時的快慰!
去年,我隨友人到深山,見到了許多參天大樹,其千百年的落葉也在土壤上積著厚厚的有機層,宛若海綿般的柔軟吸水又富有彈性。我在心中暗自盼望,千萬不要再開路把人帶上來,就讓這山保有它的神秘與靈氣;我更暗自感嘆,要不是這座山山勢陡峭,難以親近,這些大樹那能留存至今!
幾年前至丹麥,見其城市與城市之間有著許多綠地,平地森林成為父母假日攜子郊遊野餐之地。而一些大公司如IBM旁更有林地,成為從業人員休息時的散步去處。由於彼時正逢初春,走在森林裡,聽著樹葉上的冰雪融化掉下的窸窸窣窣聲,心裡幸福之感油然而生。然而在台灣,這種地方卻只能到深山找去!
近來,政府灑出了許多政策支票,其中不乏道路工程,如蘇花高速公路,即其一也。不難想見,這些道路的開闢,又要奪去多少樹靈。另外,一些大型開發案也正蠢蠢欲動,如中油八輕,台塑煉鋼廠等,卻也未見政府依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原則而予以制止,真不曉得政府對抗溫室效應的對策何在。這幾天來的高溫,似乎不對政府的政策方向有所影響,反正他們天氣熱開開冷氣就好了。
樹是上天給我們的有形慈愛,而我們竟不加以珍惜。想起那一顆顆消失的樹,看著這幾天來的高溫,這彷彿是那些曾經擺曳在風中的樹靈們給我們的警告,絕不祇是熱而已。希望這樣的高溫,能熱醒更多的人,而改變其價值觀、生活模式,並進而促成政策走向的改變。請讓車輛減少、道路減少、排放污染與二氧化碳的工廠減少、樹木增多,不要再剝奪每一個孩子原本都應該擁有的美好環境,不要再成為小孩心中的可惡大人們。
2003年8月3日 星期日
不必要縮編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根據7月31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水利署擬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我國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107處、共有90,058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1/4,其中九成都是在山區。」這個縮編計劃雖然還未經行政院核定,而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也在這項計劃的政策環評中做成結論,「建議水利署以不縮編為原則」,但仍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其後續發展。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沒有縮編的必要,首先要來看看其所限制的開發行為為何。根據自來水法第11條,劃到保護區內的土地,所禁止或限制的為那些會傷害到水質或水量的行為,包括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污染性工廠;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等等。因此,保護區所管制的,正是污染性或會破壞水土保持的開發行為,這些行為即使在非保護區的土地,也不應發生。所以一旦縮編,必然吸引這些不當的開發行為大張旗鼓地擴散到這些區域來,對我國的環境必定又是一場浩劫。
台灣可利用的土地,在過去幾十年來的無情開發中,已滿目瘡痍:許多農地都遭到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許多山坡地則遭到濫墾濫伐;即使位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土地,也有部分受到破壞,但至少有法令的限制,可以讓其在保護區內的行為,不至於太過張揚。當環境惡化到這種田地,我們只嫌保護區不夠多,可是水利署卻擬縮編,實在令人憂心。
水利署此舉,顯然是在受到那些覬覦保護區土地「開發利益」的「民意壓力」之下而為,而這些開發利益通常是拿土地的無價利益來換取的。我們的環境實在再也承受不起「砍樹木、挖砂石、埋毒物、排廢水」等邏輯簡單卻貽害萬年的行為。我們要保護環境,反對保護區的縮編,但卻也不是自命清高的反對一切開發。因為並非所有的開發行為都會戕害水質水量而受到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限制。我們覺得政府在承受「民意」壓力的情況下,較積極的作為是,主動去評估在那些有縮編壓力下的地區可以有哪些開發行為,可以有什麼樣不同的願景,並透過民眾參與的機制,讓民眾可以了解未來的希望在哪裡,如何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以犧牲自然來換取短暫的利益。一般民眾或許因為教育程度而目光如豆固然情有可原,但政府若為討好部分選民也跟著做目光如豆的事情,則是國家的悲哀。
納米比亞有一個啤酒公司,為模仿自然循環的模式,而與一群專家合作,讓其啤酒廠達到完全零廢棄、零排放的清潔生產境界。釀酒的酒渣拿來餵豬及種香菇,豬糞拿來做為沼氣發電的原料…等等,結果產量增加了7倍,工作機會增加了4倍;另外有家染料公司聘請了一位學者,從8000種化學物質篩選出38種無毒染料,結果在染色過程中完全不產生廢水。只要我們願意換個腦筋,發揮一些創意,運用一些知識,我們可以發展出許多不會戕害環境、又可維生的清潔生產產業;只要我們有這個願景,並願意靜下心來,好好思考與討論,而不是一味地去複製過去以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的錯誤模式。我們能有幾個台灣呢?請饒了我們的環境吧!
根據7月31日自由時報的報導,「水利署擬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我國的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107處、共有90,058平方公里,約佔總面積的1/4,其中九成都是在山區。」這個縮編計劃雖然還未經行政院核定,而環保署的環評委員會也在這項計劃的政策環評中做成結論,「建議水利署以不縮編為原則」,但仍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其後續發展。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有沒有縮編的必要,首先要來看看其所限制的開發行為為何。根據自來水法第11條,劃到保護區內的土地,所禁止或限制的為那些會傷害到水質或水量的行為,包括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污染性工廠;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等等。因此,保護區所管制的,正是污染性或會破壞水土保持的開發行為,這些行為即使在非保護區的土地,也不應發生。所以一旦縮編,必然吸引這些不當的開發行為大張旗鼓地擴散到這些區域來,對我國的環境必定又是一場浩劫。
台灣可利用的土地,在過去幾十年來的無情開發中,已滿目瘡痍:許多農地都遭到了嚴重的重金屬污染,許多山坡地則遭到濫墾濫伐;即使位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土地,也有部分受到破壞,但至少有法令的限制,可以讓其在保護區內的行為,不至於太過張揚。當環境惡化到這種田地,我們只嫌保護區不夠多,可是水利署卻擬縮編,實在令人憂心。
水利署此舉,顯然是在受到那些覬覦保護區土地「開發利益」的「民意壓力」之下而為,而這些開發利益通常是拿土地的無價利益來換取的。我們的環境實在再也承受不起「砍樹木、挖砂石、埋毒物、排廢水」等邏輯簡單卻貽害萬年的行為。我們要保護環境,反對保護區的縮編,但卻也不是自命清高的反對一切開發。因為並非所有的開發行為都會戕害水質水量而受到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限制。我們覺得政府在承受「民意」壓力的情況下,較積極的作為是,主動去評估在那些有縮編壓力下的地區可以有哪些開發行為,可以有什麼樣不同的願景,並透過民眾參與的機制,讓民眾可以了解未來的希望在哪裡,如何與大自然共存共榮的生活在一起,而不是以犧牲自然來換取短暫的利益。一般民眾或許因為教育程度而目光如豆固然情有可原,但政府若為討好部分選民也跟著做目光如豆的事情,則是國家的悲哀。
納米比亞有一個啤酒公司,為模仿自然循環的模式,而與一群專家合作,讓其啤酒廠達到完全零廢棄、零排放的清潔生產境界。釀酒的酒渣拿來餵豬及種香菇,豬糞拿來做為沼氣發電的原料…等等,結果產量增加了7倍,工作機會增加了4倍;另外有家染料公司聘請了一位學者,從8000種化學物質篩選出38種無毒染料,結果在染色過程中完全不產生廢水。只要我們願意換個腦筋,發揮一些創意,運用一些知識,我們可以發展出許多不會戕害環境、又可維生的清潔生產產業;只要我們有這個願景,並願意靜下心來,好好思考與討論,而不是一味地去複製過去以犧牲環境來發展經濟的錯誤模式。我們能有幾個台灣呢?請饒了我們的環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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