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8/17記者會新聞稿】如何讓石門水庫長治久安
以下是我們與其他環保團體於8月17日合辦的記者會新聞稿,可能在媒體上不很顯著,故僅此供各位讀者參考!文章中有底線者請用滑鼠點擊,可連結到我們到大漢溪流域探勘 的相關照片。
這幾年來,石門水庫每遇大雨原水濁度就飆高,造成新竹、桃園、台北縣民在下大雨時反而無水可用。桃園縣政府每每將問題推給九二一大地震造成的土石鬆軟,或者推給新竹縣,但到底問題的根源是什麼?環保團體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綠色陣線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看守台灣協會於今天聯合召開記者會,指出其實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的山坡地超限利用、不當的道路開發與維護、不必要且施作方式錯誤的生態工法整治工程,都是造成石門水庫泥沙淤積的禍首。而石門大壩下游至板新水廠間的大漢溪河段,兩岸河川地遭砂石廠霸佔,並被盜採砂石,偷倒廢土及廢棄物,則是造成板新水廠原水濁度反較石門水庫還高的原因。環保團體呼籲政府應根據問題根源提出治本之道,並追究權責機關負起應有責任。
綠色台灣文教基金會林長茂表示,位於大溪復興里及新峰里的湳仔溝,為石門水庫集水區內之野溪,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以「其所流經之區域,上游段部分陡峭,中、下游較緩,不僅河道淤積大量之泥砂,且兩岸雜草、竹木叢生,加諸下游坡度平緩,遇雨即積水成災」為由,而撥款進行生態工法整治。然當地根本很少發生過水災,根本不用整治,可是還在進行中的整治工程於湳仔溝溪邊堆積許多土石,又把原有自然堤岸上的植披去除,而造成大雨來時將這些土石沖刷到水庫,水庫當然會混濁。
另外,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的天然林已所剩無幾,放眼望去,滿山竹林、高冷蔬菜與果樹,超限利用的情形相當嚴重,其中許多是平地漢人巧取豪奪的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會造成地表逕流增加,沖刷更多的表土,也會造成更多的崩塌。因此不能單純用天然林崩塌的空照圖來推諉卸責說這是九二一所造成的土石鬆軟,是天災而非人禍。
此外,不當的道路開發、拓寬與維護,也是造成已經水土保持不良的山坡地崩塌之原因。沿著大漢溪上游流域蜿蜒的北橫公路,有許多路段因為政府鼓勵高山農業與觀光,造成假日塞車,而正在進行拓寬。這些拓寬工程原本應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卻被公路局分成好幾段小工程來規避環評。然而道路拓寬造成邊坡安息角被破壞而易遇雨崩塌,又因為道路搶修工程不當,將崩塌後的土石倒在路凹處的河谷地,這些都是石門水庫淤積土石的來源。由於以上種種原因,目前榮華壩已經積滿土石,若是來一次大型土石流,恐怕不保,石門水庫也將跟著完蛋。然地方政府顯然並沒有學到教訓,又打算在石秀灣開發150公頃的遊樂區、大飯店、以及連通道路,難道石門水庫的水還不夠濁嗎?
至於石門大壩下游的大漢溪,河岸兩旁(均是公有地)處處可見砂石廠。這些砂石廠將砂石淘洗後的廢土堆積在河岸,大雨一來就沖刷至河道,造成河水混濁;又河床與河岸原本覆滿鵝卵石(過濾河水的天然濾材),卻大量遭到盜採,鵝卵石下的泥岩與頁岩為之裸露,由於泥岩與頁岩遇水成泥,易遭河水淘刷,大雨一來時不但造成河水混濁,高速的水流更會切割加深河床,使得大漢溪兩旁的洪泛平原失去滯洪功能,並成為地方政府與部分民眾鯨吞蠶食河川地的目標。另外,在鳶山堰上游三公里處,為較大的緩流區,平時許多泥沙就淤積在這裡,卻沒有清除,豪雨一來時即沖刷至板新水廠;因此位在下游的板新水廠原水濁度反較石門水庫為高,以上三點均是主因。
那是否有需要再找一塊地來興建大型淨水廠?石門水庫上游是否需要再興建新的攔砂壩?環保團體認為不用。在石門大壩下方不遠的右岸,就有一塊由北區水資源局、國有財產局、桃園縣政府共同管理的公有地,其原本就設有好幾個沉沙池,面積足以處理數百萬噸的濁水,只要加以整理就是個超大型淨水廠,管理單位卻任由荒廢,成為營建廢土的棄土廠。環保團體認為管理單位嚴重失職,政府除應嚴加究責,並清查到底有多少公有地受到濫用外,並應儘速整理這幾個被荒廢的沉沙池,以應燃眉之急。
另外,應在大壩下游的大漢溪河床上以蛇籠包覆當地富產的鵝卵石,將混濁的河水減速並導流至兩旁的洪泛平原,讓水中泥沙沉降下來,再回到河道,如此只要經過幾段的過濾,板新淨水廠的原水濁度將大幅降低。若在大壩上游設置攔砂壩,則是錯誤的做法。上游集水區要做的應是降低人為的干擾,易崩塌的路段就不要再修復,並不要再拓寬道路,同時嚴加取締超限利用者。
環保團體呼籲,整個大漢溪流域的管理,為跨縣市、跨部會的工作,應有一單位負責統籌,而不是讓各單位如瞎子摸象般提出一些無法解決根本問題的治水方案,或者互踢皮球,推諉責任,對未來卻無任何助益。若政府再不改變目前的處理方式,保證未來原水濁度情形只有更嚴重,國人將面臨日益嚴峻的水資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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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塌地大多是出現在道路切過的山坡地】如雪霧鬧、高義、三光。在三光,我們停下來了解現況時,剛好碰到兩輛滿載著大白菜的卡車。這令人不禁起疑,搶修這些每下大雨就崩塌的路段,是否主要是為了高冷蔬菜的運送?
※【石門大霸下方左岸大漢溪奇景,盜採砂石的證據】溪中溝:原本此處的大漢溪河岸比河床高兩三公尺,河岸與河床間有一灌溉溝渠,但河岸卻因為被盜採鵝卵石而被挖深至比河床還低,而成為大漢溪河床的一部分,只剩下原來的水泥溝渠突兀地立在溪中央。
社團法人看守台灣協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我們的宗旨為以永續台灣為目標,從事環境和生態調查與各項公共政策之研究分析,並喚起社會各界人士一起來看守台灣。 我們的任務為: 從事台灣環境和生態的調查研究/進行各項公共政策的研究分析/提供民眾有關環境和生態的資訊/喚起民眾關心日常生活的環境和生態/促進民眾參與監督環境和生態政策的制訂和執行/推廣永續理念和綠色知識。
2005年8月9日 星期二
莫當冤大頭的環境難民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馬莎颱風過後,有媒體以「每次下大雨就停水,難道我們是次等公民嗎?」為題,報導停水地區的民怨。雖然政府施政服務的對象確實有大小眼之別,但倒不至於整個停水地區的居民都是次等公民,而應該稱之為「環境難民」。短短不到三個星期,台灣就有兩個颱風來襲,而帶來的雨量與隨之產生的災害,規模均相當九年前令大家驚愕的賀伯颱風。在氣候變遷的影響下,這種動輒帶來豪大雨的颱風已是常態,而台灣生態環境在數十年來的破壞蹂躪下,已十分脆弱,以致這種土石流、淹水、停水等環境災難,也已成為常態。
每次下大雨就停水,對於已習慣水龍頭打開就有水的現代人而言,確實十分不便。就有民眾抱怨,都有繳水費,為什麼還停水?這樣的民怨或許會迫使中央政府趕緊補助地方政府,以治標的方法趕緊解決表象問題;然而,這補助款源自何處?誰是造成環境災難的元兇?若不細究問題根源,並督促政府面對問題根源提出整體的解決方案,恐怕到時候是我們民眾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石門水庫為例,長年來桃園縣政府縱容甚至鼓勵業者在石門水庫的集水區種植水蜜桃、水梨、綠竹筍,這些非法的超限利用行為破壞了水土保持,甚至威脅著石門水庫的使用壽命。生態環境的健康關係著每個生於斯、長於斯的國民之安全與健康,因此破壞生態環境,廣義而言,可視之為破壞我們國土安全、侵犯國人環境權的敵人。這些業者以破壞國土安全的行為得利,當國土因此脆弱至無法承受任何激烈氣候時,卻是由全國納稅人來買單,這公平嗎?當敵人如此侵犯國土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善待敵人至斯?完全不要求任何賠償,並自掏腰包為其善後?
至於那些未能維護國土安全,甚至「通敵」的地方政府,是否因此而得到懲罰?倘若民意未能要求負起責任,而只是要求趕緊解決停水問題的話,那地方政府可能會順水推舟而取得一筆補助款,趕緊發包施工讓地方樁腳或利益共生團體雨露均沾。如此,未能盡責的政府團隊不僅沒有下台的壓力,反而能得到獎賞,有大筆「獎金」得以運用牟利,如此他們會盡心盡力去做好該做的工作嗎?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制度中,應該要能權責分明,並讓納稅人明瞭所繳的每一分錢是用在哪裡,如此方不會有如此違反邏輯的混水摸魚之事發生。這些人為造成的環境災難,其善後費用應要求權責機關自負,中央政府只能給予緊急借貸;當然若能確認出元兇,更應要求其付出代價。而必須先行付出善後費用的權責機關,可能因此必須對當地民眾徵稅,如此當地民眾才能醒覺該權責機關的失職,而用選票予以撤換。
以此觀點看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是不是又一筆獎勵「通敵叛將」的賞金呢?如此混仗亂打一通,這也難怪對於這些為非作歹的人,台灣可真是個寶島啊!
馬莎颱風過後,有媒體以「每次下大雨就停水,難道我們是次等公民嗎?」為題,報導停水地區的民怨。雖然政府施政服務的對象確實有大小眼之別,但倒不至於整個停水地區的居民都是次等公民,而應該稱之為「環境難民」。短短不到三個星期,台灣就有兩個颱風來襲,而帶來的雨量與隨之產生的災害,規模均相當九年前令大家驚愕的賀伯颱風。在氣候變遷的影響下,這種動輒帶來豪大雨的颱風已是常態,而台灣生態環境在數十年來的破壞蹂躪下,已十分脆弱,以致這種土石流、淹水、停水等環境災難,也已成為常態。
每次下大雨就停水,對於已習慣水龍頭打開就有水的現代人而言,確實十分不便。就有民眾抱怨,都有繳水費,為什麼還停水?這樣的民怨或許會迫使中央政府趕緊補助地方政府,以治標的方法趕緊解決表象問題;然而,這補助款源自何處?誰是造成環境災難的元兇?若不細究問題根源,並督促政府面對問題根源提出整體的解決方案,恐怕到時候是我們民眾賠了夫人又折兵。
以石門水庫為例,長年來桃園縣政府縱容甚至鼓勵業者在石門水庫的集水區種植水蜜桃、水梨、綠竹筍,這些非法的超限利用行為破壞了水土保持,甚至威脅著石門水庫的使用壽命。生態環境的健康關係著每個生於斯、長於斯的國民之安全與健康,因此破壞生態環境,廣義而言,可視之為破壞我們國土安全、侵犯國人環境權的敵人。這些業者以破壞國土安全的行為得利,當國土因此脆弱至無法承受任何激烈氣候時,卻是由全國納稅人來買單,這公平嗎?當敵人如此侵犯國土的時候,我們是否會善待敵人至斯?完全不要求任何賠償,並自掏腰包為其善後?
至於那些未能維護國土安全,甚至「通敵」的地方政府,是否因此而得到懲罰?倘若民意未能要求負起責任,而只是要求趕緊解決停水問題的話,那地方政府可能會順水推舟而取得一筆補助款,趕緊發包施工讓地方樁腳或利益共生團體雨露均沾。如此,未能盡責的政府團隊不僅沒有下台的壓力,反而能得到獎賞,有大筆「獎金」得以運用牟利,如此他們會盡心盡力去做好該做的工作嗎?
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制度中,應該要能權責分明,並讓納稅人明瞭所繳的每一分錢是用在哪裡,如此方不會有如此違反邏輯的混水摸魚之事發生。這些人為造成的環境災難,其善後費用應要求權責機關自負,中央政府只能給予緊急借貸;當然若能確認出元兇,更應要求其付出代價。而必須先行付出善後費用的權責機關,可能因此必須對當地民眾徵稅,如此當地民眾才能醒覺該權責機關的失職,而用選票予以撤換。
以此觀點看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是不是又一筆獎勵「通敵叛將」的賞金呢?如此混仗亂打一通,這也難怪對於這些為非作歹的人,台灣可真是個寶島啊!
2005年8月2日 星期二
零廢棄,解救中毒的大地!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有媒體推 出『中毒的大地』系列報導,說明掩埋場的危害;同時環保團體也偕同一些反對掩埋場興建的社區居民們,向環署陳情,並致贈一瓶烏黑的掩埋場滲出水,希望全面體檢掩埋場,並要求掩埋場退出山坡地,掩埋場不論面積大小一律均需環坪;而環保署長也當場予以正面回應。其實掩埋場對土地的傷害早已不是新聞,否則當初環署也不會去大力推動焚化爐的興建;然而焚化爐仍不能免除於掩埋場的需求以及如戴奧辛等二次污染的問題,尤其是劇毒灰渣不當處置或再利用所造成的危害,不下於掩埋場。因此在焚化與掩埋之外,我國應儘早邁向第三條路:零廢棄,方是正途。
然而,或有人質疑零廢棄的可能性;而環署也很心虛地設定於2020年時才要將垃圾減量75%;更有不少地方政府仍相當依賴焚化與掩埋來處理廢棄物,對零廢棄政策持觀望態度,遑論積極規劃零廢棄的行動方案。在全國大部分人仍消極面對這迫切問題的此時,不妨讓我們來看看印度最近的一篇報導。
2003年時,印度最高法院下令要求執行「都市固態廢棄物管理與清理條例2000」(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nd Handling) Rules 2000)中的條款,以確保該國城市成為零廢棄的城市。因此,在每天垃圾產生量幾乎等於兩個台北縣的德里省,他們於2003年底開始規劃一個零廢棄社區,並得到市政當局、民眾、與公民團體熱烈的積極參與,同時他們也鼓勵清除業者及家庭雇傭的參與。終於他們選擇了德里南部一個人口稠密的社區Sarita Vihar,實施零廢棄策略。
他們先以60戶的示範區開始,示範分類回收與有機質堆肥的做法。他們堆肥的方法很簡單,用不著像台塑所標榜的先進設備,而是找一個凹坑(台灣各地的掩埋場可以很容易轉變成堆肥場)倒入廚餘等有機質,然後灑上牛糞尿與含有微生物的生化除臭劑,再蓋上麻布(Jute sheet)即可。一個月後,該示範區的成效卓然,不僅當地的居民希望繼續執行計畫,該示範區的做法也成功地複製到其他社區,六個月後,Sarita Vihar就成為德里的第一個零廢棄社區。
類似的故事也在印度的其他地方發生了,而他們達到零廢棄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要求民眾務必把廚餘等生物可分解的有機質與其他垃圾分開,如此其他垃圾就不會有發臭以及因髒汙而無法回收的問題。因此基本上每戶只要兩個桶子,一個放可堆肥物,另一個放可回收物(不可堆肥的垃圾大多是可以回收的),再配合後續進一步的分類,如此就可以很容易達到零廢棄的目標。
因此,能不能達成零廢棄,決定於是否即知即行(當然也要有正確的原則與策略,如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污染者付費等)。零廢棄絕對是個全民運動,政府要有決心,民眾要能配合。別忘了,焚化廠與掩埋場周邊居民的痛苦不安,每個丟棄垃圾的民眾都負擔了部份責任;而要徹底救贖他們的痛苦,則在政府與民間具體的零廢棄行動上。
近日有媒體推 出『中毒的大地』系列報導,說明掩埋場的危害;同時環保團體也偕同一些反對掩埋場興建的社區居民們,向環署陳情,並致贈一瓶烏黑的掩埋場滲出水,希望全面體檢掩埋場,並要求掩埋場退出山坡地,掩埋場不論面積大小一律均需環坪;而環保署長也當場予以正面回應。其實掩埋場對土地的傷害早已不是新聞,否則當初環署也不會去大力推動焚化爐的興建;然而焚化爐仍不能免除於掩埋場的需求以及如戴奧辛等二次污染的問題,尤其是劇毒灰渣不當處置或再利用所造成的危害,不下於掩埋場。因此在焚化與掩埋之外,我國應儘早邁向第三條路:零廢棄,方是正途。
然而,或有人質疑零廢棄的可能性;而環署也很心虛地設定於2020年時才要將垃圾減量75%;更有不少地方政府仍相當依賴焚化與掩埋來處理廢棄物,對零廢棄政策持觀望態度,遑論積極規劃零廢棄的行動方案。在全國大部分人仍消極面對這迫切問題的此時,不妨讓我們來看看印度最近的一篇報導。
2003年時,印度最高法院下令要求執行「都市固態廢棄物管理與清理條例2000」(Municipal Solid Waste (Management and Handling) Rules 2000)中的條款,以確保該國城市成為零廢棄的城市。因此,在每天垃圾產生量幾乎等於兩個台北縣的德里省,他們於2003年底開始規劃一個零廢棄社區,並得到市政當局、民眾、與公民團體熱烈的積極參與,同時他們也鼓勵清除業者及家庭雇傭的參與。終於他們選擇了德里南部一個人口稠密的社區Sarita Vihar,實施零廢棄策略。
他們先以60戶的示範區開始,示範分類回收與有機質堆肥的做法。他們堆肥的方法很簡單,用不著像台塑所標榜的先進設備,而是找一個凹坑(台灣各地的掩埋場可以很容易轉變成堆肥場)倒入廚餘等有機質,然後灑上牛糞尿與含有微生物的生化除臭劑,再蓋上麻布(Jute sheet)即可。一個月後,該示範區的成效卓然,不僅當地的居民希望繼續執行計畫,該示範區的做法也成功地複製到其他社區,六個月後,Sarita Vihar就成為德里的第一個零廢棄社區。
類似的故事也在印度的其他地方發生了,而他們達到零廢棄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要求民眾務必把廚餘等生物可分解的有機質與其他垃圾分開,如此其他垃圾就不會有發臭以及因髒汙而無法回收的問題。因此基本上每戶只要兩個桶子,一個放可堆肥物,另一個放可回收物(不可堆肥的垃圾大多是可以回收的),再配合後續進一步的分類,如此就可以很容易達到零廢棄的目標。
因此,能不能達成零廢棄,決定於是否即知即行(當然也要有正確的原則與策略,如生產者延伸責任制、污染者付費等)。零廢棄絕對是個全民運動,政府要有決心,民眾要能配合。別忘了,焚化廠與掩埋場周邊居民的痛苦不安,每個丟棄垃圾的民眾都負擔了部份責任;而要徹底救贖他們的痛苦,則在政府與民間具體的零廢棄行動上。
2005年7月25日 星期一
與大自然和好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強烈颱風海棠來襲的那兩天,只見天空的厚厚烏雲在強風吹襲下,宛若天兵天將在行軍,所到之處,狂風暴雨若萬劍齊發,只聞屋頂叮噹作響,有欲飛之勢;窗外樹影枝搖葉舞,有腰折之憂。豪雨過後,台北污濁的空氣也被洗淨了,不禁深呼幾口氣,心神為之一振。雖因高樓大廈阻擋視野之故,見不得遠山,但想起一個月前在大雨過後從南部坐火車北上之時,只見那中央山脈,近的翠綠,遠的蒼鬱,想必此時那山河也必定如此嫵媚。而這一切必須感謝那磅礡大雨,世上可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天降甘露的福氣啊!
然而,令人憂心的是,我們並未能消受這樣的福氣。在這樣的雨量下,員山子分洪道照例啟動,沿基隆河而下的滾滾洪流、這得來不易的水資源就此直奔大海;全台多處因原水濁度增高而停止供水,石門水庫原水濁度甚至高達一萬度,水土保持的不良造成這得來不易的水資源混濁無法立即使用,又有一部分的雨水因此無法留住使用就先入海;部分的地區雖然淹水,但由於地層下陷之故其地下水的補注效果有限,且淹水過後的滿地泥濘不知又要消耗多少水資源來洗淨;而像台北這樣的都市雖然沒有淹水,但由於遍地不透水的柏油、水泥舖面,多數降下的雨水只是成為地表徑流直入大海,並未能儲藏在地下含水層中。
雖然海棠颱風帶來的雨量又打破百年紀錄,在屏東山地門尾寮山測站之累積雨量高達2346毫米,但是我們更要知道的是,到底我們因此留下多少水呢?另外,土石流所造成的屋毀、橋斷、路基掏空,類似的場景年年重複,上天的好意卻演變成台灣短期內無法揮之而去的惡夢,而這又要怪誰呢?
千百萬年來,大自然在寶島台灣所孕育的鬰鬰山林,卻在一世紀內因不當的開發變得如此不堪一擊,而成為洪禍土石流的淵藪;而千百萬年來無數場大雨所累積於地下的甘露更因發展高耗水、高污染的產業以及不當的水資源管理,而漸漸枯竭。往昔,一場豪雨帶來的是大地無限生機;如今,卻是哀鴻遍野!
台灣早已是個缺水國家。雖然我們的民生用水看來不虞匱乏,但那是因為許多農業與養殖漁業的用水是取自補注不及而漸漸枯竭中的地下水所致。在此情境下,朝野所必須致力的,應是如何回復台灣環境承受天雨的能力,而不是繼續以發展高耗水產業如台塑大煉鋼廠、中油八輕,以及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來戕害這厭厭一息的國土。唯有讓我們的經濟發展政策,從傷害大自然轉為與大自然和好,否則一場大雨過後,我們沒有留下多少水,卻將流失許多國土、生態、與人命!
強烈颱風海棠來襲的那兩天,只見天空的厚厚烏雲在強風吹襲下,宛若天兵天將在行軍,所到之處,狂風暴雨若萬劍齊發,只聞屋頂叮噹作響,有欲飛之勢;窗外樹影枝搖葉舞,有腰折之憂。豪雨過後,台北污濁的空氣也被洗淨了,不禁深呼幾口氣,心神為之一振。雖因高樓大廈阻擋視野之故,見不得遠山,但想起一個月前在大雨過後從南部坐火車北上之時,只見那中央山脈,近的翠綠,遠的蒼鬱,想必此時那山河也必定如此嫵媚。而這一切必須感謝那磅礡大雨,世上可不是每個地方都有天降甘露的福氣啊!
然而,令人憂心的是,我們並未能消受這樣的福氣。在這樣的雨量下,員山子分洪道照例啟動,沿基隆河而下的滾滾洪流、這得來不易的水資源就此直奔大海;全台多處因原水濁度增高而停止供水,石門水庫原水濁度甚至高達一萬度,水土保持的不良造成這得來不易的水資源混濁無法立即使用,又有一部分的雨水因此無法留住使用就先入海;部分的地區雖然淹水,但由於地層下陷之故其地下水的補注效果有限,且淹水過後的滿地泥濘不知又要消耗多少水資源來洗淨;而像台北這樣的都市雖然沒有淹水,但由於遍地不透水的柏油、水泥舖面,多數降下的雨水只是成為地表徑流直入大海,並未能儲藏在地下含水層中。
雖然海棠颱風帶來的雨量又打破百年紀錄,在屏東山地門尾寮山測站之累積雨量高達2346毫米,但是我們更要知道的是,到底我們因此留下多少水呢?另外,土石流所造成的屋毀、橋斷、路基掏空,類似的場景年年重複,上天的好意卻演變成台灣短期內無法揮之而去的惡夢,而這又要怪誰呢?
千百萬年來,大自然在寶島台灣所孕育的鬰鬰山林,卻在一世紀內因不當的開發變得如此不堪一擊,而成為洪禍土石流的淵藪;而千百萬年來無數場大雨所累積於地下的甘露更因發展高耗水、高污染的產業以及不當的水資源管理,而漸漸枯竭。往昔,一場豪雨帶來的是大地無限生機;如今,卻是哀鴻遍野!
台灣早已是個缺水國家。雖然我們的民生用水看來不虞匱乏,但那是因為許多農業與養殖漁業的用水是取自補注不及而漸漸枯竭中的地下水所致。在此情境下,朝野所必須致力的,應是如何回復台灣環境承受天雨的能力,而不是繼續以發展高耗水產業如台塑大煉鋼廠、中油八輕,以及縮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來戕害這厭厭一息的國土。唯有讓我們的經濟發展政策,從傷害大自然轉為與大自然和好,否則一場大雨過後,我們沒有留下多少水,卻將流失許多國土、生態、與人命!
2005年7月19日 星期二
失落的環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環保署發布消息指出,根據其對市面上乾電池的抽驗結果,發現約有一成的乾電池汞含量超過管制基準值5ppm,其中甚至有高達4,240ppm者,為基準值的848倍。這不禁令人憂心,這些高汞含量的電池,在廢棄後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管道,而進入焚化廠、掩埋場或是僅設計用來處理低汞含量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將使汞這神經毒素釋放到環境中,危害生態與人體的健康。何況,除了汞之外,一般乾電池亦含有鎘、鉛、錳、鋅等重金屬,亦須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與處置,始能減少其對環境的風險。然而,廢乾電池的回收率有多高?現行的回收制度是否可以刺激廢乾電池的回收?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1997年的65噸、1999年的322噸、2001年的926噸、上升至2004年的1363噸,顯示環署自1999年起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後(之前僅公告回收含汞電池與鎳鎘電池),回收量確有增加;然而電池的申報產生量,每年約有10,000噸左右,因此2001年至今的廢乾電池回收率,也不過在10%左右徘徊,年平均成長率1.5 %不到。也就是說,自1990年環署公告回收含汞電池以來,至今每年仍有將近90%的廢乾電池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這對環署自豪舉世無雙的四合一制度,確實是一個難堪的成績。
問題出在哪?就是這四合一制度。廢棄產品的回收,除了要靠民眾的環境意識外,也需要有健全的回收管道,以及有效的回收策略。在許多國家,他們實施所謂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要求生產者負起回收的財務與實際責任,並課予一定的回收目標,如歐盟的WEEE制度。在這種情況下,責任業者為了達到其年度回收目標,就必須想法提昇民眾的環境意識,健全回收管道,並提供民眾回收的誘因,否則達不到回收目標將繳交比回收成本更多的罰款。同時,業者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包裝,減少使用不易回收的材質,以降低回收成本,提昇產品競爭力。
然而,在我們的四合一制度下,責任業者只要依政府公佈的費率以及產品產量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即可免除其他一切責任,而由環署的基管會代為扛起。沒有法定回收目標的要求,業者當然不會想到電池廢棄後會流落何方,回收率自然低落;甚至,回收率的低落,在基管會只考慮基金收支平衡的情況下,將使得回收費率不能完全反映實際回收處理成本(比如日光燈業者所繳交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公斤25.48元,但是基管會補貼給回收處理商的成本為每公斤40元),如此以利益為導向的業者何苦為之?又何必傷腦筋將產品重新綠色設計,降低回收成本?
在廢乾電池回收率低落的情況下,目前一顆三號電池所繳交的費率僅0.4元,即使環署為懲罰那些高汞電池的業者而調高4倍收費,也僅不過1.6元,這對原本就低價的高汞電池而言,簡直不痛不癢。建議環署儘速調整這四不像的回收制度,與國際潮流接軌,以使回收制度能真正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讓業者能真正以產品生命週期來考量設計其產品,以期達到源頭減廢、資源再利用的目的。
近日環保署發布消息指出,根據其對市面上乾電池的抽驗結果,發現約有一成的乾電池汞含量超過管制基準值5ppm,其中甚至有高達4,240ppm者,為基準值的848倍。這不禁令人憂心,這些高汞含量的電池,在廢棄後若沒有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管道,而進入焚化廠、掩埋場或是僅設計用來處理低汞含量的電池回收處理設施,將使汞這神經毒素釋放到環境中,危害生態與人體的健康。何況,除了汞之外,一般乾電池亦含有鎘、鉛、錳、鋅等重金屬,亦須經過適當的回收處理與處置,始能減少其對環境的風險。然而,廢乾電池的回收率有多高?現行的回收制度是否可以刺激廢乾電池的回收?
翻開環保署的統計資料,廢乾電池的回收量從1997年的65噸、1999年的322噸、2001年的926噸、上升至2004年的1363噸,顯示環署自1999年起公告全面回收各類廢乾電池後(之前僅公告回收含汞電池與鎳鎘電池),回收量確有增加;然而電池的申報產生量,每年約有10,000噸左右,因此2001年至今的廢乾電池回收率,也不過在10%左右徘徊,年平均成長率1.5 %不到。也就是說,自1990年環署公告回收含汞電池以來,至今每年仍有將近90%的廢乾電池進入焚化爐或掩埋場,這對環署自豪舉世無雙的四合一制度,確實是一個難堪的成績。
問題出在哪?就是這四合一制度。廢棄產品的回收,除了要靠民眾的環境意識外,也需要有健全的回收管道,以及有效的回收策略。在許多國家,他們實施所謂的生產者延伸責任制,要求生產者負起回收的財務與實際責任,並課予一定的回收目標,如歐盟的WEEE制度。在這種情況下,責任業者為了達到其年度回收目標,就必須想法提昇民眾的環境意識,健全回收管道,並提供民眾回收的誘因,否則達不到回收目標將繳交比回收成本更多的罰款。同時,業者將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包裝,減少使用不易回收的材質,以降低回收成本,提昇產品競爭力。
然而,在我們的四合一制度下,責任業者只要依政府公佈的費率以及產品產量繳交回收清除處理費,即可免除其他一切責任,而由環署的基管會代為扛起。沒有法定回收目標的要求,業者當然不會想到電池廢棄後會流落何方,回收率自然低落;甚至,回收率的低落,在基管會只考慮基金收支平衡的情況下,將使得回收費率不能完全反映實際回收處理成本(比如日光燈業者所繳交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公斤25.48元,但是基管會補貼給回收處理商的成本為每公斤40元),如此以利益為導向的業者何苦為之?又何必傷腦筋將產品重新綠色設計,降低回收成本?
在廢乾電池回收率低落的情況下,目前一顆三號電池所繳交的費率僅0.4元,即使環署為懲罰那些高汞電池的業者而調高4倍收費,也僅不過1.6元,這對原本就低價的高汞電池而言,簡直不痛不癢。建議環署儘速調整這四不像的回收制度,與國際潮流接軌,以使回收制度能真正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讓業者能真正以產品生命週期來考量設計其產品,以期達到源頭減廢、資源再利用的目的。
2005年7月13日 星期三
民眾有權知道所處環境的風險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近日台中欣晃化工廠大火,令許多週遭的市民感到震驚、恐慌。欣晃化工廠裡存放的亞硝酸鈉,在超過其燃點的火舌高溫下,串串引爆。廠裡還存放了什麼其他有害物質,除了市民不知道,就是前來救火的消防隊,也必須仰賴勞委會、環保署、或工業局等相關單位提供資料,更不用說急著報導的媒體了。這是在大火的威脅下,人們方才意識到資訊的不足,但平常當我們經過類似欣晃公司的工廠,除了會耳聞機械運轉的吵雜聲外,偶而也會聞到一股或淡或濃的異味。那時我們除了快步走開外,會不會想知道那味道對我們有什麼危害?從哪裡可以取得這樣的資料?
在國土規劃不良、環評沒有把關、許多工廠不遵守環保法規的情況下,其實許多民眾生活週遭存在著類似欣晃公司這樣的未爆彈,這些工廠使用著有毒與危險物質,甚至偷偷地將含有這些有害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棄物任意排放或棄置。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民眾即使看到河川變色、聞到異味,仍無由判斷是那家工廠所作所為;即使知道,也無由了解自己或環境正遭到那些化學物質的危害,危害的等級如何?更可怕的是有些有毒物質是無色無味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身處高度風險中,比如這次戴奧辛鴨蛋事件中的台灣鋼聯公司所排放的世紀劇毒戴奧辛,就是無色無味,要不是衛生署檢驗到那些鴨蛋含有過高的戴奧辛,台灣鋼聯的污染排放可能還會持續幾年。
其實翻開台灣鋼聯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我們會發現台灣鋼聯還有許多污染排放的資料並未曝光。台灣鋼聯所處理的電弧爐集塵灰,是含有許多重金屬的有害廢棄物,包括鋅、鉛、鎘、鉻等,然而其所謂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只是用來回收顆粒狀的氧化鋅,並沒有辦法阻擋重金屬與戴奧辛的排放,甚至連一般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硫氧化物、與懸浮微粒等,都沒有辦法防制。而環署至今只透露了戴奧辛排放濃度,那其他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呢?
線西鄉民除了有人養鴨外,也有許多人種田。那些農地的土壤與作物是否也受到含有重金屬的廢水與廢氣的污染呢?環署至今所公佈的資料顯然不能回答民眾心中的疑問。我們在此嚴正呼籲,環署應公佈台灣鋼聯的廢氣與廢水排放的資料,若有超標造成污染環境的疑慮,則儘速做更詳細的污染流佈調查;同時,請環保署整合各單位所掌握的各廠商申報資料,包括有害物質的使用,廢氣、廢水的排放,廢棄物的產生量及其成份等,公開上網,讓民眾可以從網路上了解居家附近工廠所造成的環境風險,從而採取必要的監督行動,讓民眾可以更有知識與力量來保護我們共同的環境。也唯有如此,才能彰顯這個月來連串發生的環境事件的深層意義,不致讓其成為茶餘飯後的新聞話題而已。
近日台中欣晃化工廠大火,令許多週遭的市民感到震驚、恐慌。欣晃化工廠裡存放的亞硝酸鈉,在超過其燃點的火舌高溫下,串串引爆。廠裡還存放了什麼其他有害物質,除了市民不知道,就是前來救火的消防隊,也必須仰賴勞委會、環保署、或工業局等相關單位提供資料,更不用說急著報導的媒體了。這是在大火的威脅下,人們方才意識到資訊的不足,但平常當我們經過類似欣晃公司的工廠,除了會耳聞機械運轉的吵雜聲外,偶而也會聞到一股或淡或濃的異味。那時我們除了快步走開外,會不會想知道那味道對我們有什麼危害?從哪裡可以取得這樣的資料?
在國土規劃不良、環評沒有把關、許多工廠不遵守環保法規的情況下,其實許多民眾生活週遭存在著類似欣晃公司這樣的未爆彈,這些工廠使用著有毒與危險物質,甚至偷偷地將含有這些有害物質的廢水、廢氣、廢棄物任意排放或棄置。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民眾即使看到河川變色、聞到異味,仍無由判斷是那家工廠所作所為;即使知道,也無由了解自己或環境正遭到那些化學物質的危害,危害的等級如何?更可怕的是有些有毒物質是無色無味的,民眾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身處高度風險中,比如這次戴奧辛鴨蛋事件中的台灣鋼聯公司所排放的世紀劇毒戴奧辛,就是無色無味,要不是衛生署檢驗到那些鴨蛋含有過高的戴奧辛,台灣鋼聯的污染排放可能還會持續幾年。
其實翻開台灣鋼聯的環境影響說明書,我們會發現台灣鋼聯還有許多污染排放的資料並未曝光。台灣鋼聯所處理的電弧爐集塵灰,是含有許多重金屬的有害廢棄物,包括鋅、鉛、鎘、鉻等,然而其所謂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只是用來回收顆粒狀的氧化鋅,並沒有辦法阻擋重金屬與戴奧辛的排放,甚至連一般的空氣污染物如氮氧化物、硫氧化物、與懸浮微粒等,都沒有辦法防制。而環署至今只透露了戴奧辛排放濃度,那其他的污染物的排放量呢?
線西鄉民除了有人養鴨外,也有許多人種田。那些農地的土壤與作物是否也受到含有重金屬的廢水與廢氣的污染呢?環署至今所公佈的資料顯然不能回答民眾心中的疑問。我們在此嚴正呼籲,環署應公佈台灣鋼聯的廢氣與廢水排放的資料,若有超標造成污染環境的疑慮,則儘速做更詳細的污染流佈調查;同時,請環保署整合各單位所掌握的各廠商申報資料,包括有害物質的使用,廢氣、廢水的排放,廢棄物的產生量及其成份等,公開上網,讓民眾可以從網路上了解居家附近工廠所造成的環境風險,從而採取必要的監督行動,讓民眾可以更有知識與力量來保護我們共同的環境。也唯有如此,才能彰顯這個月來連串發生的環境事件的深層意義,不致讓其成為茶餘飯後的新聞話題而已。
2005年7月4日 星期一
為廠商量身訂製的電弧爐戴奧辛管制標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謝揆自上任以來,展現了與以往政治人物不同的思維,令人耳目一新。包括暫緩蘇花高的興建、宣稱放棄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以及最近捨西裝就高屏裝以提倡能源節約,均是解決問題根源的確實做法(但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除外),而不是為了討好地方政治勢力,濫花人民的納稅錢於許多不必要的工程建設,而為我國帶來永無止盡的禍害。然我國沉疴眾多,要將邁往永續發展道路上的石頭一一搬走,並非易事,尤其是扭轉龐大官僚的不當思維。
就以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為例,其訂定應以健康風險評估為基礎。不管什麼爐子,其戴奧辛排放均以同樣的機制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並不會有差別待遇;而且不管什麼爐子,其用來減少戴奧辛排放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也是大同小異,不會有那種爐子在防制戴奧辛排放上有特別的困難,因此法規的訂定就不應有差別待遇,一般的垃圾焚化爐可以達得到的標準,電弧爐、燒結爐、集塵灰冶鍊回收爐也應該達得到。
但讓我們來看看焚化爐與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根據環署90年「建立台灣地區戴奧辛排放清冊及排放資料庫計畫」的資料,運轉中的幾座大型垃圾焚化爐的排氣量為797-3,319 Nm3/min不等,其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是0.1ng/Nm3;而電弧爐的排氣量為2,904-21,539 Nm3/min不等,排氣的規模比大型焚化爐還要大,亦即在同樣的戴奧辛濃度下,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量會比焚化爐高,也就是會有較高的健康風險,因此理應訂定更嚴謹的管制標準。然而,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卻是較為寬鬆。
再者,根據環保署於90年的檢測資料,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濃度為0.091-3.19 ng/Nm3不等。因此,若要訂定一個有效的管制標準,應該訂定一個可以讓廠商感受得到改善壓力的標準。然而,彼時環保署空保處對既設電弧爐所訂定的短期管制標準(90年底公佈)卻是5 ng/Nm3,且生效時間是93年1月1日;而長期管制標準為0.5 ng/Nm3,96年1月1日起方生效。
也就是說,在管制標準公佈後到95年底的這五年期間,電弧爐廠商根本可以不用改善,以既有的操作條件就可以符合短期管制標準,那這短期管制標準的訂定有何意義?這也難怪部分電弧爐於93年時的戴奧辛檢測資料反較90年時為高!為何環署空保處要給廠商五年的緩衝期?這段期間的民眾健康誰來保障?環保官員這種廠商利益高於民眾健康福祉的思維,這也難怪由這些電弧爐業者所組成的台灣鋼聯公司,根本不把戴奧辛排放防制當一回事,整個工廠根本沒有考慮到戴奧辛與重金屬的空氣污染防制,而致有今日的戴奧辛鴨蛋事件!
謝揆自上任以來,展現了與以往政治人物不同的思維,令人耳目一新。包括暫緩蘇花高的興建、宣稱放棄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以及最近捨西裝就高屏裝以提倡能源節約,均是解決問題根源的確實做法(但八年八百億治水計畫除外),而不是為了討好地方政治勢力,濫花人民的納稅錢於許多不必要的工程建設,而為我國帶來永無止盡的禍害。然我國沉疴眾多,要將邁往永續發展道路上的石頭一一搬走,並非易事,尤其是扭轉龐大官僚的不當思維。
就以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為例,其訂定應以健康風險評估為基礎。不管什麼爐子,其戴奧辛排放均以同樣的機制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並不會有差別待遇;而且不管什麼爐子,其用來減少戴奧辛排放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也是大同小異,不會有那種爐子在防制戴奧辛排放上有特別的困難,因此法規的訂定就不應有差別待遇,一般的垃圾焚化爐可以達得到的標準,電弧爐、燒結爐、集塵灰冶鍊回收爐也應該達得到。
但讓我們來看看焚化爐與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根據環署90年「建立台灣地區戴奧辛排放清冊及排放資料庫計畫」的資料,運轉中的幾座大型垃圾焚化爐的排氣量為797-3,319 Nm3/min不等,其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是0.1ng/Nm3;而電弧爐的排氣量為2,904-21,539 Nm3/min不等,排氣的規模比大型焚化爐還要大,亦即在同樣的戴奧辛濃度下,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量會比焚化爐高,也就是會有較高的健康風險,因此理應訂定更嚴謹的管制標準。然而,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卻是較為寬鬆。
再者,根據環保署於90年的檢測資料,電弧爐的戴奧辛排放濃度為0.091-3.19 ng/Nm3不等。因此,若要訂定一個有效的管制標準,應該訂定一個可以讓廠商感受得到改善壓力的標準。然而,彼時環保署空保處對既設電弧爐所訂定的短期管制標準(90年底公佈)卻是5 ng/Nm3,且生效時間是93年1月1日;而長期管制標準為0.5 ng/Nm3,96年1月1日起方生效。
也就是說,在管制標準公佈後到95年底的這五年期間,電弧爐廠商根本可以不用改善,以既有的操作條件就可以符合短期管制標準,那這短期管制標準的訂定有何意義?這也難怪部分電弧爐於93年時的戴奧辛檢測資料反較90年時為高!為何環署空保處要給廠商五年的緩衝期?這段期間的民眾健康誰來保障?環保官員這種廠商利益高於民眾健康福祉的思維,這也難怪由這些電弧爐業者所組成的台灣鋼聯公司,根本不把戴奧辛排放防制當一回事,整個工廠根本沒有考慮到戴奧辛與重金屬的空氣污染防制,而致有今日的戴奧辛鴨蛋事件!
2005年6月28日 星期二
台灣鋼聯戴奧辛排放 環署無法可管?
重大污染場址台鹼安順廠的已知污染範圍,進一步擴大,安順廠外圍的竹筏港溪、漁塭等都被證實遭到戴奧辛與汞的污染。當地居民的漁獲已沒有人敢買,而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與當地漁民的生計,政府也將收購銷毀周邊的水產漁獲。另外,長期居住在附近地區的居民有許多都因污染而罹病在床,甚至蒙主寵召;各類癌症、糖尿病、失明、截肢,令人不忍卒睹。這些直接依賴大地維生的善良弱勢族群們,成了短視近利的經濟發展的犧牲品;而負有納稅責任的一般民眾們,也多多少少付出財務與健康的代價。但當年縱容污染的經濟部與中油,則仍對高污染產業摩拳擦掌;不僅未對當年的錯誤行為公開道歉,更拒絕承擔污染行為人的責任。
鏡頭轉回因戴奧辛鴨蛋事件而被發現排放大量戴奧辛的台灣鋼聯公司。由處理廢鐵的電弧爐業者所共同成立的台灣鋼聯公司,是處理電弧爐所產生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根據環保署的說法,不僅電弧爐高居我國戴奧辛排放量的首位(焚化爐次之),台灣鋼聯公司這單一污染源的戴奧辛排放量,更佔全國戴奧辛排放總量的13%,其對周遭居民健康與食品安全的影響,令人憂心。雖然環保署空保處在兩年前即檢測發現台灣鋼聯的高額戴奧辛排放量,卻以無法可管為由,遲至近日才欲以一較寬鬆的排放標準(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倍),要公告管制。雖在環保團體與立法院永續會要求比照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下,暫緩公告,但業者與環保署空保處以廠商利益而抗拒較嚴格管制標準、無視戴奧辛排放風險的反應,卻令人不禁聯想到台鹼安順廠的周邊居民,或許他們今日的慘狀會是將來大部分台灣人的縮影。
戴奧辛是空污法法定的空氣污染物,台灣鋼聯未經許可排放戴奧辛而排放,如此明顯違法事實,如何說無法可管?台灣鋼聯將電弧爐集塵灰混合矽砂與焦炭,送入旋轉窯(焚化爐的一種)燃燒處理,整個過程完全符合焚化的定義:「利用高溫燃燒,將事業廢棄物轉變為安定之氣體或物質之處理方法」,本就該符合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如何說無法可管?難道只要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擋下的顆粒(氧化鋅)回收,就可以說這不是焚化設備,而須另立標準?
根據廢清法,廢棄產品的生產者與事業廢棄物的產生者,須負起廢棄物的回收責任。身為回收業者的電弧爐與台灣鋼聯公司,只要將妥善回收所需的成本,向廢鐵產生源索取必要的費用,不致影響其成品的市場競爭力;又何必要以內部成本外部化的不道德方式(包括將未經適當前處理、帶有大量塑膠與油漆等雜質的廢鐵送入電弧爐,讓熔煉廢鐵的電弧爐成了燃燒塑膠油漆的焚化爐;又將因此產生的劇毒集塵灰,以回收有價金屬、卻不顧其他有毒物質排放的粗糙方式來處理),讓環境生態與無辜民眾來承受污染惡果?而環保署空保處又何必以只顧經濟可行性而漠視環境健康風險的狹隘眼光來另訂寬鬆標準?
鏡頭轉回因戴奧辛鴨蛋事件而被發現排放大量戴奧辛的台灣鋼聯公司。由處理廢鐵的電弧爐業者所共同成立的台灣鋼聯公司,是處理電弧爐所產生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根據環保署的說法,不僅電弧爐高居我國戴奧辛排放量的首位(焚化爐次之),台灣鋼聯公司這單一污染源的戴奧辛排放量,更佔全國戴奧辛排放總量的13%,其對周遭居民健康與食品安全的影響,令人憂心。雖然環保署空保處在兩年前即檢測發現台灣鋼聯的高額戴奧辛排放量,卻以無法可管為由,遲至近日才欲以一較寬鬆的排放標準(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倍),要公告管制。雖在環保團體與立法院永續會要求比照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下,暫緩公告,但業者與環保署空保處以廠商利益而抗拒較嚴格管制標準、無視戴奧辛排放風險的反應,卻令人不禁聯想到台鹼安順廠的周邊居民,或許他們今日的慘狀會是將來大部分台灣人的縮影。
戴奧辛是空污法法定的空氣污染物,台灣鋼聯未經許可排放戴奧辛而排放,如此明顯違法事實,如何說無法可管?台灣鋼聯將電弧爐集塵灰混合矽砂與焦炭,送入旋轉窯(焚化爐的一種)燃燒處理,整個過程完全符合焚化的定義:「利用高溫燃燒,將事業廢棄物轉變為安定之氣體或物質之處理方法」,本就該符合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如何說無法可管?難道只要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擋下的顆粒(氧化鋅)回收,就可以說這不是焚化設備,而須另立標準?
根據廢清法,廢棄產品的生產者與事業廢棄物的產生者,須負起廢棄物的回收責任。身為回收業者的電弧爐與台灣鋼聯公司,只要將妥善回收所需的成本,向廢鐵產生源索取必要的費用,不致影響其成品的市場競爭力;又何必要以內部成本外部化的不道德方式(包括將未經適當前處理、帶有大量塑膠與油漆等雜質的廢鐵送入電弧爐,讓熔煉廢鐵的電弧爐成了燃燒塑膠油漆的焚化爐;又將因此產生的劇毒集塵灰,以回收有價金屬、卻不顧其他有毒物質排放的粗糙方式來處理),讓環境生態與無辜民眾來承受污染惡果?而環保署空保處又何必以只顧經濟可行性而漠視環境健康風險的狹隘眼光來另訂寬鬆標準?
2005年6月22日 星期三
從台灣鋼聯看焚化的迷思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提倡廢棄物焚化(包括飛灰熔融)的人通常會告知民眾,在焚化爐800℃以上的高溫下,戴奧辛幾乎完全被破壞,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不應是民眾該憂心的事情。而否認PVC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業者也說,PVC在焚化爐的高溫下,即使產生的戴奧辛也會被破壞,因此PVC的焚化處理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這些說法剛好在這次鴨蛋事件獲得檢驗。
這次彰化線西戴奧辛鴨蛋的最大可能污染源為台灣鋼聯廠,根據環保署的檢測資料,其煙道的戴奧辛排放值高達210 ng/Nm3(編註: ng=奈克=十億分之一克;Nm3=標準立方米),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0.1 ng/Nm3)的2,100倍,戴奧辛排放量之高,令人咂舌。為何台灣鋼聯廠會產生如此大量的戴奧辛呢?
首先其所處理的為電弧爐的集塵灰,也就是電弧爐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從電弧爐廢氣中所擋下來的污染微粒,相當於垃圾焚化爐的劇毒飛灰。由於我國的電弧爐在融煉廢鐵時,並未先將廢鐵上的油漆去掉,也未將廢鐵所夾帶的塑膠(許多為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去掉,因此會產生戴奧辛。這些戴奧辛有許多就吸附在煙塵微粒上,然後被電弧爐集塵設備抓下來。因此電弧爐集塵灰被環保署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除了含有戴奧辛外,還含有鉛、鎘等有毒重金屬。
而處理這劇毒集塵灰的台灣鋼聯廠,其所採用的設備為溫度高達1100-1200℃的旋轉窯,集塵灰停留在爐內的時間約為數小時之久。以如此優越的條件,按提倡廢棄物焚化者的說法,戴奧辛應該已被破壞無餘,因此台灣鋼聯的集塵設備,是用來回收有價的氧化鋅顆粒而設計,卻阻擋不了戴奧辛的排放。因此,我們才得以藉由這慘痛的事件,證明高溫熱處理設施(包括電弧爐與焚化爐等),並沒有辦法完全破壞戴奧辛,因此只要這些熱處理設施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失效,我們就必須承受極高的污染風險。
當然,這不表示戴奧辛可以耐受800-1200℃的高溫;在此高溫下,戴奧辛雖會分解,但在廢氣經過冷卻設備降溫的過程中,戴奧辛的前趨物質會重新再合成戴奧辛,因此這些熱處理設備並無法解決戴奧辛的問題,更無法解決永遠不會被破壞分解的重金屬問題;而這是提倡廢棄物焚化者閉口不提的。
此次環保署雖已要求台灣鋼聯停廠加裝活性碳噴注設備,但是因此降低的戴奧辛排放量預計仍高達10ng/Nm3,為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0倍,若是以此讓其運轉一年,對當地居民與環境所造成的風險仍居高不下。站在民眾健康福祉的立場上,是要求其必須改善至符合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時,方得以開工運轉;同時要求電弧爐業者,在融煉廢鐵前,先將廢鐵的雜質去除,從源頭降低集塵灰的毒性,莫使業者為了方便、節省成本,而讓惡果由全民承擔。
提倡廢棄物焚化(包括飛灰熔融)的人通常會告知民眾,在焚化爐800℃以上的高溫下,戴奧辛幾乎完全被破壞,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不應是民眾該憂心的事情。而否認PVC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業者也說,PVC在焚化爐的高溫下,即使產生的戴奧辛也會被破壞,因此PVC的焚化處理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這些說法剛好在這次鴨蛋事件獲得檢驗。
這次彰化線西戴奧辛鴨蛋的最大可能污染源為台灣鋼聯廠,根據環保署的檢測資料,其煙道的戴奧辛排放值高達210 ng/Nm3(編註: ng=奈克=十億分之一克;Nm3=標準立方米),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0.1 ng/Nm3)的2,100倍,戴奧辛排放量之高,令人咂舌。為何台灣鋼聯廠會產生如此大量的戴奧辛呢?
首先其所處理的為電弧爐的集塵灰,也就是電弧爐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從電弧爐廢氣中所擋下來的污染微粒,相當於垃圾焚化爐的劇毒飛灰。由於我國的電弧爐在融煉廢鐵時,並未先將廢鐵上的油漆去掉,也未將廢鐵所夾帶的塑膠(許多為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去掉,因此會產生戴奧辛。這些戴奧辛有許多就吸附在煙塵微粒上,然後被電弧爐集塵設備抓下來。因此電弧爐集塵灰被環保署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除了含有戴奧辛外,還含有鉛、鎘等有毒重金屬。
而處理這劇毒集塵灰的台灣鋼聯廠,其所採用的設備為溫度高達1100-1200℃的旋轉窯,集塵灰停留在爐內的時間約為數小時之久。以如此優越的條件,按提倡廢棄物焚化者的說法,戴奧辛應該已被破壞無餘,因此台灣鋼聯的集塵設備,是用來回收有價的氧化鋅顆粒而設計,卻阻擋不了戴奧辛的排放。因此,我們才得以藉由這慘痛的事件,證明高溫熱處理設施(包括電弧爐與焚化爐等),並沒有辦法完全破壞戴奧辛,因此只要這些熱處理設施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失效,我們就必須承受極高的污染風險。
當然,這不表示戴奧辛可以耐受800-1200℃的高溫;在此高溫下,戴奧辛雖會分解,但在廢氣經過冷卻設備降溫的過程中,戴奧辛的前趨物質會重新再合成戴奧辛,因此這些熱處理設備並無法解決戴奧辛的問題,更無法解決永遠不會被破壞分解的重金屬問題;而這是提倡廢棄物焚化者閉口不提的。
此次環保署雖已要求台灣鋼聯停廠加裝活性碳噴注設備,但是因此降低的戴奧辛排放量預計仍高達10ng/Nm3,為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0倍,若是以此讓其運轉一年,對當地居民與環境所造成的風險仍居高不下。站在民眾健康福祉的立場上,是要求其必須改善至符合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時,方得以開工運轉;同時要求電弧爐業者,在融煉廢鐵前,先將廢鐵的雜質去除,從源頭降低集塵灰的毒性,莫使業者為了方便、節省成本,而讓惡果由全民承擔。
2005年6月6日 星期一
何謂無悔?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在即,經濟部的會議結論草案也大概草擬完成。令人不平的是,這個掛名「全國」的能源會議的會議結論草案,竟是由經濟部所主導的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關起門來完成的,之前經濟部在北中南所舉辦的三場分區會議,與這份會議結論草案,竟無多大瓜葛。這在已號稱民主的台灣,實是相當反諷。
雖然我們至今無法了解這份草案的詳細內容究竟如何,但由相關報導來看,經濟部將把2025年之前訂為「減緩期」,在這期間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不考慮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這樣子的設計,是比照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公約之所以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寬容的前提,是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都遠低於OECD國家。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2002年時全球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含其他溫室氣體)為4公噸CO2/人,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當低於此值;而2002年時OECD等已發展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平均約為11公噸CO2/人,我國則為10.6公噸CO2/人。以如此高的人均排放量,去比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真是忝不知恥!
這個地球上60億的人口中約有12億左右的人口每日所得低於1美元,生活在極為困苦的環境中,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而我國絕大多數的人民的收入是排名在全球人口的前20%以內,是個相當富有的國家。而我們今日之所以如此富裕,是擷取了這個地球上多少有限的非自產資源,包括石油、煤炭、與鋼鐵等等,才得以至此,我們當知足感恩。在現今全球面臨氣候危機之時,我們更應只取現有一瓢飲,同時思考如何減少浪費,並往不增加環境負荷、不戕害環境的方向來發展,以協助全球文明共渡此難關;然我們的經濟部,竟不考慮就此設限,還考慮在未來二十年內持續與發展中國家比競爭力、拼經濟成長率,爭奪有限的資源,還妄稱這種短視近利的政策是「無悔政策」!
也就是為此,經濟部不但不打算在這減緩期中課徵碳稅,更想以補貼的方式,來輔導廠商進行減量,並只管制排放密集度,而不是排放總量。換句話說,這些廠商可以持續去爭奪更多的資源,掠奪窮國與我們子孫的未來,並排放廢氣與溫室氣體來威脅我們這一代的生存,而我們的政府還要補貼他們,只要他們能改善掠奪資源的效率即可!若我們人民真讓經濟部訂出這樣子的政策,這就是我們國家與人民的恥辱,且將來一定會後悔!
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在即,經濟部的會議結論草案也大概草擬完成。令人不平的是,這個掛名「全國」的能源會議的會議結論草案,竟是由經濟部所主導的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關起門來完成的,之前經濟部在北中南所舉辦的三場分區會議,與這份會議結論草案,竟無多大瓜葛。這在已號稱民主的台灣,實是相當反諷。
雖然我們至今無法了解這份草案的詳細內容究竟如何,但由相關報導來看,經濟部將把2025年之前訂為「減緩期」,在這期間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不考慮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這樣子的設計,是比照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公約之所以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寬容的前提,是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都遠低於OECD國家。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2002年時全球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含其他溫室氣體)為4公噸CO2/人,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當低於此值;而2002年時OECD等已發展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平均約為11公噸CO2/人,我國則為10.6公噸CO2/人。以如此高的人均排放量,去比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真是忝不知恥!
這個地球上60億的人口中約有12億左右的人口每日所得低於1美元,生活在極為困苦的環境中,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而我國絕大多數的人民的收入是排名在全球人口的前20%以內,是個相當富有的國家。而我們今日之所以如此富裕,是擷取了這個地球上多少有限的非自產資源,包括石油、煤炭、與鋼鐵等等,才得以至此,我們當知足感恩。在現今全球面臨氣候危機之時,我們更應只取現有一瓢飲,同時思考如何減少浪費,並往不增加環境負荷、不戕害環境的方向來發展,以協助全球文明共渡此難關;然我們的經濟部,竟不考慮就此設限,還考慮在未來二十年內持續與發展中國家比競爭力、拼經濟成長率,爭奪有限的資源,還妄稱這種短視近利的政策是「無悔政策」!
也就是為此,經濟部不但不打算在這減緩期中課徵碳稅,更想以補貼的方式,來輔導廠商進行減量,並只管制排放密集度,而不是排放總量。換句話說,這些廠商可以持續去爭奪更多的資源,掠奪窮國與我們子孫的未來,並排放廢氣與溫室氣體來威脅我們這一代的生存,而我們的政府還要補貼他們,只要他們能改善掠奪資源的效率即可!若我們人民真讓經濟部訂出這樣子的政策,這就是我們國家與人民的恥辱,且將來一定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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