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低標整治 毒魚將再現

12月22日記者會新聞稿

【世界最嚴重的污染 VS 世界最草率的整治方案】

受戴奧辛、汞及五氯酚嚴重污染、污染管制區面積廣達36公頃的中石化安順場址(原台鹼安順廠),在經過多年的污染調查後,被司法判定為污染行為人但深表不服的中石化公司終於提出污染整治計畫,刻正由台南市環保局審查中。

由於該場址污染情況複雜,根據該整治計畫書表示「在國際間亦是相當棘手的問題」,然而其規劃的整治方法卻是相當粗糙,荒謬的是,竟有幾位審查委員已對該計畫草案表達支持,使附近居民與關心的環保團體深表憂慮,為免其草率通過而造成二次污染,遺害萬年,綠色陣線協會、看守台灣協會以及中石化安順場址附近居民代表於12月22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希望審查委員能夠審慎把關。

中石化安順場址可約略分成原廠區(15.46公頃,分成五氯酚工廠區與鹼氯工廠區)、單一植被區(4.72公頃)、二等九號道路東側草叢區(1.57公頃,但應為2.76公頃)、以及海水貯存池(14.24公頃)。

其中在五氯酚工廠區的土壤戴奧辛污染濃度最高值達64,100,000 ng-I-TEQ/kg,為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 ng-I-TEQ/kg)的64,100倍是世界最高,在鹼氯工廠汞污染濃度最高值達9,550mg/kg,為土壤管制標準(20 mg/kg)的477.5倍,污染濃度之高,令人瞠目結舌。

由於場址同時混有三種高濃度卻不同特性之污染物,目前「尚無商業技術成熟之成功整治實例。」然該整治規劃團隊在此情形下,竟以所謂「整治列車」(將不同整治技術以串列或並行的方式進行污染整治)之概念,將整治分成二階段,欲先以熱脫附處理法處理所謂的高污染濃度土壤,同時進行中低污染濃度土壤的處理技術試驗(包括植生復育與化學處理法),再以第一階段的試驗數據,做為第二階段處理中低污染濃度土壤的參考依據。

雖然場址至少有三種污染物,且分布不均,然該整治計畫只依戴奧辛污染濃度來區分汙染土方,並把高達管制標準50倍的戴奧辛污染濃度(50,000 ng ng-I-TEQ/kg)做為區別高污染濃度土壤與中低污染濃度土壤的判定標準。

環保團體指出,既然中低污染濃度土壤都要先於第一階段進行試驗,為何如此高污染濃度土壤反而不須試驗?


【草率處理污染的樂觀與信心 究竟從何而來】

再者,該整治計畫亦指出,目前全球以熱處理法處理戴奧辛的場址案例,最高僅處理到17,500,000 ng-I-TEQ/kg的污染濃度,遠低於本場址的最高濃度,且無汞的同時存在,為何整治團隊如此有把握在全球無相關經驗下,即於第一階段貿然進行熱處理?

且以焚化處理一般生活垃圾,就已令人擔憂其所排放的戴奧辛與重金屬會汙染環境與食物鏈,何況是處理這麼高污染濃度的土壤,其所造成的環境與健康風險當更遠在垃圾焚化處理之上。

再者,50,000 ng-I-TEQ/kg的高污染濃度判定標準,亦不甚合理,其僅是根據熱處理技術的戴奧辛去除效率計算,得到在此濃度下的污染土壤可整治到1,000 ng-I-TEQ/kg的管制標準,而非依據技術可行性與風險等因素來考量。

在此判定標準下,所謂的高污染濃度土壤中石化估計約1.5萬公噸(嚴重低估至少3萬公噸)且無法明確指出正確位置。

至於50,000 ng-I-TEQ/kg至1000ng-I-TEQ/kg中石化自行認定的中低濃度(世界上無此認定標準)而以較便宜的化學方法(零價鐵脫氯)與植生復育法來進行整治,如此的設計令人不禁懷疑只是為了節省整治經費。零價鐵脫氯與植生復育法所需時間長,預估需9-10年(實際上最後可能遙遙無期),在這麼長的時間下,戴奧辛與汞等污染物流竄到環境並進入食物鏈中的風險將大增,且植生復育法根本不宜用來處理超過1,000 ng-I-TEQ/kg的戴奧辛污染土壤,因為以風險觀點而言,這樣濃度下的戴奧辛污染土壤已算是高污染,怎能讓其暴露在環境中達9-10年?


【整治經費133億 縮水 成16.5億】

根據日本的戴奧辛類污染土壤整治經驗,雖有各式各樣的處理技術,但處理一噸土壤所需的整治經費約10萬日圓(約3萬台幣)左右,因此中石化安順場址所需的「適當」整治經費,保守估計也要133億台幣,台南市許添財市長、環保署官員在公開場合多次表示整治費用可能高達50至100億,而中石化卻只規劃了16.5億的經費,以如此低標的投入來面對這個「在國際間亦是相當棘手的問題」,置民眾健康風險於何地?

環保署曾聘請美國環保署官員前來視查並提出先不要輕舉妄動的建議,沒想到在世界上尚無可靠的整治經驗下,竟要優先處理高濃度土壤,實是以居民當白老鼠。未來若整治失敗,環保署署長就算願意扛下行政責任下台或者切腹謝罪,亦無濟於事。


【有毒的魚賣到台北就沒事了】

該整治計畫將海水貯存池的底泥戴奧辛整治基準定在150ngI-TEQ/kg,亦令人憂心。

據當地受害居民指出,當地有一魚塭因底泥戴奧辛濃度(48.6 ngI-TEQ/kg)未達管制標準而未被納入整治場址,但所養的魚尚未達賣出時的大小,魚體戴奧辛含量已達2.7 pgI-TEQ/g,如果長成成魚時是否會超過WHO的魚體戴奧辛管制標準(4pgI-TEQ/g)?那這樣魚塭裡的蝦蟹就會超過4pgI-TEQ/g!

「我爸媽長期食用自家魚塭所養殖的魚,媽媽血中戴奧辛含量高達368 pgI-TEQ/g,父親高達102 pgI-TEQ/g,遠超過目前一般民眾的血液中戴奧辛含量(20 pgI-TEQ/g左右)。我要問政府,我的漁塭還可以養魚嗎?是不是養大以後賣到台北來就沒事了?政府寧願花錢辦活動說要去污名化,卻不願積極面對問題?同樣的該整治計畫的底泥戴奧辛整治基準定在150ngI-TEQ/kg,難道不會產生生態與健康風險嗎?」


【污染拖了20年 何時真正負責任】

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呼籲,在未研究出成熟的適當整治方法前,本整治計畫不宜率爾通過,而應先要求中石化採取適當應變措施,以高規格的儲存設施(參考日本東京都大田區大森南四丁目戴奧辛類污染土壤整治案例中的儲存設施),將污染土壤挖除暫存,再審慎進行整治方式之規劃;另外,考量當地養殖漁業的盛行,應進行風險評估來訂定底泥戴奧辛整治基準,或參考世界上較嚴格的標準,如加拿大(見整治計畫p 6-9)的底泥品質指標(0.85 ngI-TEQ/kg)或可能影響濃度(21.5 ngI-TEQ/kg),否則以如此不當的整治技術以及寬鬆的底泥整治基準,毒魚將再現。

以日本為例,1956年日本熊本縣水俁市(Minamata)發生水俁病,日本即政府積極協助闖禍的智索公司處理問題,並負擔部份經費。

而本案,1946年台鹼公司接收日方產權後,當時經濟部資源委員會持股60%,台灣省政府持股 40%;1967年後中油公司100%持股,1982年6月因經濟因素關廠。1983年併入中石化公司,當時中油持中石化股權96.6%。由上面陳述可知台鹼安順廠的真相,污染行為人非常明確是經濟部、台灣省政府與中油,民營化後的中石化公司應是從中獲得土地增值利益的土地關係人。

但台灣政府部門至今仍不願承認過去錯誤,主動積極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放任中石化草率執行整治計劃,棄人民於不顧,實在不負責任且貽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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