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 星期五

環境轉型正義

作者:林文印(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副教授、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轉型正義議題並不是新鮮事

近來台灣的倒「馬扁」、擁「馬扁」波瀾聲浪,紛嚷不息。夾雜其中,更見政治工作者或學術工作者,以熱門行話「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來彼此責全或卸責。轉型正義是轉型國家(不必然是新興民主國家)對過去政權錯誤暴行和不正義行為(如侵犯人權、人道罪行、集體屠殺、戰爭罪犯等)多種內涵群策群力彌補與追究的過程,通常具有司法、行政、憲法、補償、歷史等面向。除了對受害者及親屬的安撫、對過去迫害者追究其罪行、對過去取得不當利益予以追討之外,如何在憲法、立法、司法、行政等國家未來發展的基石上,奠定正義化的標竿與驅動力,也是極其重要的課題。轉型正義的過程中,一定會面臨很多阻抗和挑戰,包括另類的「集體不正義」與「選擇性正義」等等。轉型正義並不是新鮮事,其哲理實務之思辯,甚至可溯及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

轉型正義應擴及「經濟正義」、「社會正義」、「環境正義」

然而,轉型正義的範疇只限於狹義的政治正義嗎?還是應該要擴及「經濟正義」、「社會正義」、「環境正義」的永續發展三大正義。不正義的經濟社會可能激發不同經濟層級、族群、宗教背景之間的矛盾衝突,當經濟社會在不正義政治的介入之下,其影響將更為複雜、全面、持久,即使不正義政治漸漸轉型,經濟社會不正義的力道仍可能繼續存在。而表面上為政治轉型正義的政權,實質上卻有可能正在加速惡化經濟、社會、環境的正義性。

環境面向的轉型正義議題

轉型正義是新興民主國家所面對的重要議題。在正義轉型國家,民主化前期所遺留下來的嚴重污染問題,其環境清理之嚴肅性,並不亞於對人道罪犯的追究與不當利益的追討。這些環境污染物不僅在過去即已散布到環境生態人體中,經由食物鏈及遺傳途徑影響新興民主國家的健康環境品質;未妥善清理者,還在遂行其民主化前期的遺毒,不僅破壞當代的環境正義,也影響未來世代的環境正義。這些環境正義問題,在前蘇聯勢力影響範圍內的案例已漸受人重視;在台灣,當然也不意外,多少環保團體痛心疾呼的環境污染事件,俯拾皆是。

環境正義之不偏廢,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

更值得注意的是,台灣有一些民主化前期所做的環境決策,以及民主化前期所建構的環境決策模式,掩身在政治轉型正義的遮陽傘底下,還在繼續破壞台灣的環境正義。例如眾所詬病的環評案例與環評制度、污染事件的應變與污染源的審核管理等,應該要徹底透明的審視檢討,以落實確保台灣的環境正義。環境正義之不偏廢,永續發展才有可能;環境正義之不偏廢,才是真正的轉型正義。

2006年11月21日 星期二

藤子不二雄的睿智—拒絕廣告糖果

作者:徐銘謙(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

日本卡通「多啦A夢」有一集叫做「廣告糖果」 ─ 廣告糖果是一種百寶袋裡變出來的未來道具,只要唸著商品名稱並讓人吃下,吃下廣告糖果的人就會不由自主地奔相走告商品名稱,凡是聽到的人會不明就裡非要去買那種商品,結果多啦A夢靠著這個道具幫胖虎賣掉妹妹小珠畫的漫畫,點子王藤子不二雄透過多啦A夢的口說,「這樣未免也太浪費錢了吧」!

可別以為廣告糖果只在卡通裡有,現實生活中各種催眠式塑造非理性的消費需求,隨處可見。例如今年3G行動電話上演市場佔有率爭奪戰,大部分的人都會收到各種手機免費的傳單,於是原本已經有各種答鈴、各種和絃、照相功能、MP3功能等炫麗手機,就又變成趕流行的目標。仔細想想,其實現有的手機可能已經是第五支,根據統計一隻手機平均使用時間大約只有一年半,汰換手機的原因,不是因為壞掉,不是因為功能不足,只是因為多一點點不同的造型或是多一點點跟本不常用的功能。

為了這一點點改變,換掉一支手機,對於我們自己身體會造成重大傷害,我們吃進體內的農作物生長的土地裡,被手機裡的電路板、電池的有毒重金屬、還有螢幕裡的水銀等毒物污染。根據「看守台灣」最新一期的報告,一支手機在地球上的生態足跡大約是三十平方公尺,相當於我們住的一間房子,也就是說為了生產出一支手掌大小的手機,必須開採礦物、用石化燃料與原料加工、外層複雜的包裝紙盒、長途原料與成品的運輸、手機從製程的污染、二氧化碳排放,到棄置垃圾污染的面積等,使得一支小手機耗費的生態成本是相當龐大的。

光是去年一年,全球就賣出五億支數位相機手機,買主平均都換了三、四支手機,如果每個人都已經換了至少四支,意味著這五億手機人口,已為地球製造了二十億支舊手機的電子垃圾,乘上生態足跡三十平方公尺,全球已經廢棄的手機生態足跡六百億平方公尺,相當於台灣面積的一點六倍。這麼龐大的電子垃圾絕大部分都還可以用,但是它們又到哪裡去了呢?根據另一份估計,從今年起,每年被丟棄的手機將會超過一億兩千五百萬個,每年將會製造出超過六萬五千噸的廢棄物。

這枚廣告糖果所鼓吹的盲目消費熱,造成的不只是多啦A夢想的「太浪費錢」而已,傷害的是我們自己生存的土地、呼吸的空氣與喝下肚的水,因此很明顯地最終傷害的正是自己的生命。

手機只是生活中各種電子用品的一小部分,當我們追問那些隨著廣告促銷,一再換新的電視、洗衣機、電冰箱、電腦、電器周邊等電子垃圾都到哪裡去了?將會看到怵目驚心的堆積如山、無法分解、無法處理的回收場,以及為了生產這些產品所污染的廣大面積土地、河流與海洋,這個時候,即使面對免費的手機促銷,我們也能勇敢說不,現在,就把廠商透過各種媒體趁我們不備時塞到嘴裡的廣告糖果吐出來吧!

2006年11月8日 星期三

失去石油,還是遠離石油?

作者:江慧儀(大地旅人環境教育工作室執行長、看守台灣協會常務理事)

數個月前,報載台中某國小營養午餐招標作業兩度流標,原因是餐盒業者表示菜價上揚,致使廠商無利可圖,因而採取觀望態度。當時,這則新聞被處理的角度都放在廠商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觀點來討論。然而,在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筆者認為這將不會是一個違反公交法的單一事件而已。這個喧擾兩天就從媒體版面上消失的新聞其實只是高石油價格效應來臨的前哨事件。近來,每每中油宣布調漲,便引起聲聲民怨,表示:「什麼都漲,就是薪水沒漲」。近期,雖然兩家油品公司暫時微幅調降價格,但均表示是在消費者的壓力逼迫下所採取的措施,並非油價飆漲的趨勢真有減緩。雖然消費者的有權利看顧自己的權益,然而筆者憂心的是,往後因為石油價格而引起的各種問題恐怕將排山倒海而來。屆時,我們要擔心的可能就不只有荷包的問題。

從人類進入石油時代的一世紀以來,全球幾十億人口的生活、健康與福利、經濟活動與前景都維繫在目前以石油為基礎的「能源消耗文化」之上。然而,自從雪弗龍石油公司執行長David O’Reilly提出警訊,表示我們正「進入另一個時代」--石油的產量即將達到高峰—之後,便引起「產油高峰期究竟何時來到」的辯論。由於中東產油國家的資訊晦暗不明,使得產油高峰期究竟會在二十年、五十年或百年後來到,可說各家說法分歧。但是不容否認的是,據統計,在過去十年當中,全球前48大產油國中,有33國的產量是下降的,美國本土石油產量從35年前的日產八百萬桶高點,到現在的日產三百萬桶,其它正在減量的主要產油國,還有英國與印尼。

石油產量日減的事實,為生活帶來什麼樣的警訊?當石油的價格飆漲到我們無法支付進口成本的時候,生活中一切,如食物的取得、移動的便利性、國家經濟的脆弱性等都將依我們對石油依賴的程度而受到影響。以食物的取得為例,據研究,在國際貿易的體系下,食物在到消費者手中前,已經旅行約三千公里以上。若加上食物生產所需使用到的石化產品(農藥、化肥、塑膠製品等),為了取得食物所需消耗的石油用量則更為可觀。石油的產量與價格勢必將影響到未來人們取得食物的難易程度。另一方面,自從國際交通發達以來,習慣了將「天涯若比鄰」掛在嘴邊的我們能否想像有ㄧ天航空機票因石油價格問題而昂貴到一般上班族無法支付出國旅遊的費用?

當那ㄧ天來臨,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我們是否還能仰賴國際貿易來提供我們南美與非洲的咖啡、地中海的香草、美國的櫻桃、澳洲的牛肉?從事貿易的商人們,是否還能過著今天在上海,明天在倫敦,或者在家遙控全球事業版圖,所謂「世界是平的」日子?

相信習慣享受現代科技便利的人們,都不希望(或許也不相信)這ㄧ天的來到。然而,及早因應,為社會發展的方向重新定向,朝向低碳、小而美、去中心化、以社區為生活中心社會模式,勢必能使這ㄧ天晚點來到。在美國這個患有石油上癮症的國家,有一個名為The Community Solution的組織,即致力於倡導用社區作為管道,來解決現在環境問題與未來石油高峰期來臨後可能引發的連鎖問題。他們提倡社區交通系統、社區農業、社區能源系統,發展社區經濟(如此不需舟車勞頓到遠處工作),認為唯有將社區作為生活中心的社會才是可持續的社會。反觀台灣,我們還在幻想蘇花高速公路、大煉鋼廠這些以石化燃料支撐的發展模式會為台灣的經濟帶來另一個春天。好的領導者應該引領國家朝向能為民眾帶來幸福的方向前進。許多數據已經告訴我們,高能源消耗與高二氧化碳排放的經濟模式並沒有為我們帶來更高的國民所得與更高的人民快樂指數。我們期待,政府能夠及早提出社會發展的新方向,引領台灣社會「遠離石油」,而不是等到「失去石油」那ㄧ天,讓人們承受更高的痛苦指數。

2006年10月31日 星期二

環境影響評估的執行應該電腦化

近來環境影響評估為各界所詬病,不只是工商業界、連環評委員們也對環境評估審查過程極為不滿,究竟發生什麼問題讓環境影響評估變成公共廁所?為什麼許多環評委員們覺得審查過程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但是工業界與工商媒體、如工商時報在十月十四日就以中科小媳婦環評高標準為題大肆批評環保署。曾有人利用問卷問民眾是否接受或信任環評的結果,結果約有五至七成的民眾不信任環評的結果。

自環保署成立以來,許多作法常常模仿或移植國際先進國家的相關制度或法規。環評法也不例外,只是好像都學了半吊子,也沒有人問過在台灣的現有制度下,制度要如何設計才會適用。自公告實施以來,在環保人士看來,環評審查會好像是橡皮圖章,幾乎每評必過,環評通過之後環評書往往就束之高樓,好像也沒有什麼用。但是當我們詳細閱讀環評書時,當地資料常常描述不完整,甚至無法反映當地的地理與環境現況。

其實環評也已實施十年了,這期間環評法也曾一再修訂,但是相關單位就是未曾面對最基本的問題:環評所需要的相關資料與數據的正確性作改進。例如每個地區的生態資料一定需要長時間的觀察與收集,如果生態資料庫未曾建立,如何在短短的幾個月能完成一本環評報告書呢?既使完成,報告書內容的正確性一定會受到質疑。最簡單的作法應該是負責環評的業務單位需要建立環境影響評估資料庫,應該針對環評所需要審查的每ㄧ項目建立資料庫,並隨時更新。如土地的利用規劃等,也要隨時隨著都市計畫的變更而更新。

當國內環境資料庫建構完成,環境影響評估的執行就可以電腦化。因為預測一投資行為對未來對環境的影響,多數仰賴數學模式的模擬,這些模式本來就是建置在電腦中以供評估模擬的需要。環保署也可學習美國環保署的作法,將各種需要使用的模式上網,供民眾免費下載使用。如此不同單位都可以自行執行環境影響評估,如果根據相同的資料與相同的模式,評估結果應該就沒有差異。當然可以使用的模式可能不只一種,同一地區的資料也會因收集的人而異,因此大家可以將數據或模式拿出來討論或辯論,比較那一份評估比較符合環境現況,根據環境現況應該使用那ㄧ個模式比較正確。因環評委員們的審查也比較能聚焦,不需要再對環評結果多作臆測。

而今天環評受到工商業界的批評的就是在於環評的審查過程,工商業界會認為他們已經委託專業的環評公司,而由他們所認定的專業公司所作的環評報告書,怎麼還被環評委員一再挑剔呢?工商業界其實不了解,因國內的環境影響評估資料庫未建立,所謂專業的環評執行單位需要作文抄公,寫出來的每ㄧ環評書都是對環境沒有影響,其實天曉得究竟對環境影響多大?

台灣社會已民主化,資訊公開法也通過,環保署應該思考建立國內各種環境資料庫,進而將環境影響評估的執行電腦化。未來不只環境顧問公司可以執行環評,環保團體也可以輕易拿到資料與模式而自行執行環評,究竟一個投資行為對其週遭環境有沒有影響,大家可攤開在陽光下作公開的辯論。因此環評電腦化不僅可以縮短環評執行的時程,降低執行環評的成本,更可促進環境議題的公開辯論,進而提升環評估問公司與環保團體的專業化,最終當然更能促進早日達到台灣永續發展的目標。

2006年10月16日 星期一

從《明天過後》到《不願面對的真相》

作者:陳曼麗(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當氣候變化愈來愈異常,春天三月還會下雪,夏天颱風接二連三,秋天居然聽說櫻花開了,冬天卻是不用披寒衣的暖暖天氣。時序混亂,在人們的生活中,只是造成一點點不方便,其實卻是大自然界劇烈變化的前奏曲,令人驚異。

氣候寒化,使得各地結冰,別說植物生長不出來,就連動物(包括人)都會被凍斃。電影《明天過後》就顯示出人類的無知,不採取氣候異常的對策行動,在冰凍時期,只能坐困愁城。人定勝天的妄想,就如以卵擊石;脆弱的生命,在寒天中,不堪一擊。

然而,氣候暖化,造成冰山融解。開始時是一吋吋水溶切割,到後來是一塊塊分裂崩落。融解後海平面增高,島嶼及陸地海岸區域被海水淹沒。《不願面對的真相》這部電影,我們看到科學家所呈現的數據變化,也看到美國前副總統高爾執著堅定的演說,企圖喚醒世人,正視氣候變化所造成的危機。

政治人物的典範,在高爾身上一覽無遺。他透過他所曾經擁有的政治資源投入環境保護的議題,風塵僕僕,穿越國界,激勵全球要共同保護人類及萬物共同的家園 — 地球。一個人的信念,可以堅持走來,毫不動搖,就如同很多為地球環境而努力奉獻的人一般。人是會改變的,當高爾談到他的政治背景,家族從事菸草事業,但經歷他兒子的生命垂危,高爾重新思索他的人生價值,停止菸草事業從政治選舉轉向環保推動。這同樣是政治參與,只是以他的高度全力投入拯救環境的行列,在世界的政治家中,確屬罕見,也受到環保人士歡迎與敬重。

相對於高爾的努力,美國政府的態度令人遺憾。對於氣候變遷全球共同簽訂的京都議定書在2005年2月16日生效,美國卻在經濟利益的考量下,始終不願簽署。在《不願面對的真相》中,我們也感受到高爾承受部分人士的質疑,這些科技論述,夾雜產業財團的壓力,使得氣候變遷的議題,增加其困難度。但是,事實擺在眼前,經由高爾及環保人士的提醒,世人會重視這個變化,也一定要做些什麼(do something)來挽救。畢竟地球只有一個,環境大的變化,會影響到每一個人的生存,甚至世代子孫的生存,豈可不予理會。 人,還是要面對真相。我們不可能像駝鳥,把頭埋在土裡,或像縮頭的烏龜,看不見外面的現象。當我們一起面對真相,尋求解決之道,前面的路就開闊起來。愈來愈多的人走在一起,行動產生的力量,共同挽回劣勢,明天過後,我們仍有未來和希望。

法治、公理、正義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學院護理系副教授、看守台灣監事)

當台鹼安順廠污染範圍近年來如滾雪球般愈滾愈大,污染區域涵蓋15.5公頃的工廠、13.5公頃蓄水池、2.76公頃草叢區、4.2公頃石灰污泥棄置區、27公頃緊臨台鹼污染廠址周圍魚塭中的部份魚塭、挖除的二等九號道路、鹿耳門溪與竹筏港溪。土壤汞檢測值最高達9,550ppm、五氯酚濃度最高達51,400ppm、戴奧辛檢測值更飆高至64,100,000 pg-TEQ/g,遠高於環保署土壤與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汞的管制標準為20ppm,戴奧辛為1,000pg-TEQ/g。2003年李俊璋教授於其所主持的台南市中石化安順廠附近居民流行病學及健康照護研究發現,54位研究對象血液戴奧辛濃度高於100 pg WHO-TEQ/g lipid以上有18人,正常人血液戴奧辛濃度為20 pg WHO-TEQ/g lipid。

台鹼公司於1946年接收日方產權後,當時經濟部資源委員會持股60%,台灣省政府持股40%;1967年後中油公司100%持股,1969年台鹼公司開始生產五氯酚鈉,1982年6月因經濟與環保因素關廠,並拆除所有生產設備。1983年併入中石化公司。中石化公司於1994年6月20日正式轉於民營,為經濟部所屬事業第一家民營公司。

1981年12月30日台灣省水污染防治所第7096號密件文,即提到最近於顯宮鹽場貯水池捕獲魚類一批,其中已檢測的十二條吳郭魚含水銀量均超過可食限界。但當時經濟部部長趙耀東先生於1982年3月16日以特急件下令台鹼公司應予裁撤,不但終止預定的清除計畫,也隱瞞了污染真相。

臺灣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簡字第193號判決與2006年5月29日在中石化公司向經濟部申請國家賠償訴訟民事判決書中一致認定,中石化既為土污法所稱之污染行為人,必需承擔所有整治與照護的所有責任。

台鹼安順廠的真相污染行為人其實非常明確是經濟部、台灣省政府與中油,民營化的中石化公司原應是從中獲得土地增值利益的土地關係人。法院振振有詞的以公司法讓中央政府部門逃避責任。不但以法律強姦事實真相,更讓人民賤踏台灣的民主與法制。政府部門隱瞞事實於前,現在掌控法律極力撇清責任,嚴重損及台灣的社會正義與公理,更令人憂心的是知識份子風骨不在,國家立國的道德標準竟然如此低落。

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生產者環境責任的時代 — 廿一世紀的新議題

作者:沈弘文(饒河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二十世紀是消費文明的時代。在二十世紀初,生產線與大規模生產(Mass Production)模式的應用,大幅提高了工業生產力,福特汽車就是一個成功的典範。新的生產模式不僅提高了產量,更降低了成本與售價,讓包括汽車在內的各式產品,不再是奢侈品,一般民眾也都有能力購買,也因此開創了大眾消費的經濟。所以,二十世紀的一大特徵,就是消費文明的出現 ─ 市場上充斥著消費性產品;為了促銷這些消費性商品,廠商也不停地帶動各式商品的流行;民眾購買使用消費性商品,並溶入商品流行的風潮,更成為大眾生活中一個相當重要的面向。但是,消費性產品的大量生產、銷售與消費,也同時帶來了大量的廢棄物,當這些垃圾超出我們生態環境的負荷能力時,也成為一個嚴重的環境問題。

面對垃圾問題時,傳統社會關注的只是如何將垃圾由生活圈中移除。但從1970年代起,隨著環保意識的抬頭,如何避免清除處理圾垃所造成二次污染,也成為重要的議題。自1980年代起,對於物質資源的使用,新的環保思潮不再只關心其廢棄後的清除處理議題,而開始注重如何回收廢棄物質,以減少垃圾的產生量,達到廢棄物減量與資源循環利用的目標。在這個思潮中,歐洲發展出一個劃時代的政策原則 ─ 「延伸生產者責任制」(Extended Producers’ Responsibility, EPR)。

「延伸生產者責任制」的基本精神就是主張產品廢棄的處理責任應由產品的生產者來負擔。這個觀點最早是於1988年由瑞典籍的Thomas Lindhqvist教授所提出。Lindhqvist是一位環境經濟學教授,他認為有關生產者的責任應延伸到整個產品的生命週期,尤其是對廢棄物的回收、再使用、再生利用及最終處理。在這個新的政策原則下,生產者在產品售出後,必須負責處理其廢棄後的回收與再利用工作;歐盟的WEEE指令即採用此一政策管理原則。

到了近期的發展,除回收責任外,「延伸生產者責任制」更直接要求產品生產者也應負起產品設計、製造的環境責任。例如依據歐盟RoHS與Eup指令之要求,對於電子電器產品或使用能源產品,在產品設計與產品生產階段,生產者必須符合相關無毒化與環境化設計的基本要求。在這些指令中,生產者對其上市之產品,要符合環境責任的相關法規要求,包括產品設計與產品規格。

二十一世紀是產品環境責任的新紀元,消費性產品的管理將在本世紀成為一個重要的環境議題,過去教科書上所寫的:「生產廠商必需考慮其產品在生命週期所造成的環境衝擊」,將不再只是課本上的理論,而是產品生產廠商所必須面對的基本法律要求。

2006年10月10日 星期二

食因性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的風險意識

作者:周晉澄,台灣大學獸醫學系教授,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

新興傳染病:食因性出血性大腸桿菌感染症

最近美國發生食因性出血性大腸桿菌(O157型大腸桿菌)感染症,至少有四百個人出現相關不適的症狀,且有死亡病例報告。這個事件認為可能與食用遭受到病源菌污染的菠菜有關,生產地水源有病源菌長期污染的可能;另外,本次被認為生產這些食物的產銷是屬於有機生產方式,是不是使用了帶有活性病菌的有機肥而致污染食材、土地與水源;甚至地下水,亦是值得注意的。

O157型大腸桿菌自1982年首次爆發食物中毒案件後,於世界各地傳出相當多起的中毒案例,世界衛生組織將之歸為新興傳染病。該菌會吸附於人體腸道,分泌毒素,攻擊腸黏膜及血管內皮細胞,造成出血性大腸炎、溶血性尿毒症候群與血栓性血小板缺乏紫斑症等重症。牛隻被認為是保菌者,感染菌體牛隻並不會出現症狀,但卻會自糞便排菌。未煮熟的牛肉製品是過去最重要的感染來源,尤其是速食漢堡店所用的碎牛肉。此乃由於牛隻糞便污染屠肉,再經牛絞肉、牛肉片等方式感染消費者。另外,滅菌不完善之牛乳、未經氯消毒的自來水、誤飲污染的湖水、蘋果汁、蔬菜等都曾被證實是感染源。

美國的因應模式

美國在90年代發生多次的類似事件,再加上歐洲狂牛病肆虐的驚厄,當時的Clinton總統就成立一個直屬總統的委員會,跨部會統一處理從農場至餐桌(from farm to table)的食品安全衛生之監測、預防、追蹤與管理的工作。這樣的工作檢出相當多的食品污染,也促進生產過程全方位衛生安全的提升,減少了相當比例的食物遭受病源菌污染而引起人類的感染。美國在各州成立食因性病源菌追蹤與網路親緣性比對系統,當不同地區有類似事件發生時,藉由基因比對,很快的就可以追蹤出共同的污染源,這也是此次事件雖然發生在多處不同地方,但可以快速指出可能來源的原因。此事件應不致於爆發如過去之數千或上萬人的感染,此係結合了生產履歷與快速生物檢驗科技及同步網路比對的共同結果。在美國的例子,我們看到一個負責任政府的做法 ─ 要認真、用心、果決為人民服務,才能致力於民生相關的改善。

台灣具有致病風險

台灣牛場曾有分離出該菌的報告,致病風險不能完全排除。由於牛肉食用偏重熟食,牛乳亦經高溫消毒,甚少生食蔬菜,感染風險相對較低。不過,台灣農業已漸轉型為觀光農業,加上速食人口增加,該菌藉由糞便污染環境造成傳播的風險將提高,故在公共衛生管理上除應建立生產履歷源頭管控及從農場至餐桌的監控制度外,亦應教育民眾勤洗手、充份清洗生鮮食材或以熱消毒,應可免除該菌的肆虐。

2006年9月19日 星期二

淺談RoHS指令的立法趨勢

作者:趙士弘,看守台灣協會成員


歐盟RoHS指令已於今年七月一日開始正式生效。全名為《限制電器與電子設備使用特定危害物質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2002/95/EC)的RoHS指令,一如當初它被歐盟通過後大家所預期的,掀起了一陣產業管理改革的風潮,也是當前業界最炙手可熱的話題之一。

然而,另一場可能來自政府部門的法律風暴仍然隱而未現,卻逐漸醞釀成型中。歐盟ROHS指令明定歐盟各國必須在指令通過後十八個月內(2005年8月13日)必須將指令內容轉化成各國的國內法,雖然各國皆如期完成這項要求,但這並不表示他們的政府部門已經完全做好執行RoHS的準備。由於RoHS指令本文在執行細節上留上相當模糊空間,將成為各國政府與相關產業在執行RoHS要求上無法避免的挑戰。

在所有歐盟國家中,英國政府提出的行政程序要求是比較明確的,為了避免產官雙方的困擾,英國去年公佈的RoHS管理章程中提出了「適當注意義務」(Due Diligence)概念,作為英國法院判斷違法業者是否應受到懲罰的考量點。英國的「RoHS管理章程」,是以自我宣告(Self-Declaration)原則作為RoHS管理制度的基礎。所以在該法案中,生產者除了必須確保他們的產品能夠符合RoHS指令要求,還給予生產者額外的法律義務去準備及保存相關的技術文件,所以即便是一家公司的產品並未含有這些有害物質,但若沒有妥善地準備或保存這相關的技術文件,仍可能會遭受處罰。相對地,英國政府認為,即使是已發生產品違反RoHS指令事件的生產者,若其在自身產品的產銷過程中已經採取所有合理的步驟及適當的努力(all reasonable steps and exercised all due diligence)去防止產品違反RoHS指令,該生產者可能會得到法院的認同而豁免原有的處罰。

所以整體而言,英國政府所關心的並不僅止於市面上的產品是否含有有毒物質,他們更為關切的是,那些設計、製造產品的生產者終究有無負起他們應有的管理責任。英國政府在他們的RoHS章程中試圖要去建立的是,企業對於他們產品的環境責任管理制度。英國的做法是否會成為一個典範,供其他國家政府部門在執行管理時的一個參照,是未來必須密切觀察的對象。但可以肯定的是,英國的「RoHS管理章程」是一個目前解決RoHS爭議比較好的方案。或許目前要對其成效下斷語尚言之過早,對於產品的品質管理要做到何等地步才稱得上盡了「適當注意義務」,各國政府與產業界也尚在摸索當中。

2006年9月6日 星期三

廢棄物焚化浪費能源、糟蹋氣候、浪費機會

廢棄物焚化浪費能源、糟蹋氣候、浪費機會--呼籲實施污染者付費 邁向零廢棄

今年9月6日是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AIA)所發起的第五屆的「反廢棄與焚化全球行動日」,全球有來自30個國家的106個團體及社區參與了這個活動。今年行動日的重點在於強調廢棄物焚化會導致大量的能源消耗,而回收則可以比不符合潮流的廢棄物焚化節省更多的能源。

GAIA的國際共同主持人Manny Calonzo說:「避免廢棄物產生與資源回收,可減少被浪費在焚化爐與掩埋場的物資,進而減少能源密集的原物料開採與處理製造過程,而得以節省能源使用,包括化石燃料的使用,同時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而焚化爐則會排放溫室氣體,尤其是燃燒塑膠時。而紙張的回收,則可以減少樹的砍伐,讓更多的樹能夠繼續存活在森林裡,以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而這恰可減少氣候的改變。

資源回收可以節省的能源比廢棄物焚化所產生的能源還要多。在美國,資源回收所節省的能源相當於119億加侖的汽油,每年所減少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當於美國所有汽車年排放量的四分之一。而廢棄物的焚化會導致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增加的惡性循環。而且,典型的焚化爐合約通常會要求提供焚化爐一定量的垃圾,未達垃圾保證量時仍需給付相同的垃圾處理費。這樣子的合約正是政府改善廢棄物預防策略與實施資源回收與廚餘堆肥的一大阻力。

零廢棄的目標,提供了政府一個邁向綠色經濟的地圖,且可以創造工作機會、保護環境、改善大眾健康。零廢棄意指要以廢棄物的避免產生、分類回收再利用與堆肥的方式來削除廢棄物的產量與毒性影響。在我國,在民間團體的極力呼籲下,政府已於2003年底決定實施零廢棄政策,且已有些許成果:資源回收加上廚餘回收再利用率已從2002年的11.55%、2003年的16.53%、上升至2004年的22.36%、2005年的29.43%、2006年的32.03%(統計至2006年3月止)。然而,儘管這成績相對於之前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的垃圾處理政策時期大有進展,但離零廢棄的目標顯然尚有一段距離。

看守台灣協會認為,要邁向零廢棄,一個很重要的策略是污染者付費,亦即要讓垃圾產生者付出應有的成本;這不僅是為了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更是希望藉由經濟的手段,讓垃圾產生者主動去思考如何避免廢棄物的產生,並促進資源與廚餘的回收再利用。然而,我國各縣市政府所訂定的垃圾費費率,均未能反映每噸垃圾清除處理所需的所有成本;而除了台北市以外的其他縣市所採行的垃圾費隨水費徵收方式,則無法讓垃圾產生者如實付出垃圾費。這種偏頗的垃圾費徵收,不僅對垃圾量產生少的人不公平,更是違反了廢清法第二十四條,縣市政府為清除、處理垃圾,「應依清除處理成本,向指定清除地區內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環境基本法第二十八條:「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及環境復育費用」;以及環境基本法第三十二條:「各級政府應加強環境保護公共建設,提升環境品質,並對受益者或使用者徵收適度費用。」

而各縣市政府之所以未能調高垃圾費率以足額反映處理成本,在於民選首長與民意代表的猶豫不決或反對;而遲遲未能如台北市一般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制度,則是考慮到少數民眾貪小便宜而未能老實守法的習性,讓缺乏執法人員的許多縣市政府,怕實施後會收不到垃圾處理費而裹足不前。而環保署則受限於行政院對環保政策的支持度不足、恐怖的地方政治生態、以及自己本身施政魄力、創意、與積極度的不足,而未能督促各縣市政府遵守廢清法的規定,也未能廢除不符合環境基本法的垃圾費隨水費徵收方式。在如此的「共業」下,形成各級政府公然違法的奇特現象。

污染者付費策略的難以實施,是我國目前實施零廢棄所遭遇的一大阻力之一。此外,妥善的灰渣處理方式、淘汰PVC於醫療與營建用途中的使用、以及如何達到事業廢棄物的零廢棄等,都是迫切需要面對解決的課題,各級政府固然責無旁貸,全體民眾亦不能置身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