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放生與殺生

作者:黃煥彰 (看守台灣監事,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台灣保育團體發表全台灣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發現台灣至少有483個宗教團體和寺廟發動信眾放生,一年放生動物超過兩億隻,放生地點涵蓋台灣的山林、河流、湖泊、海岸、沿海、港邊、水庫、高爾夫球場、公園等。而放生動物種類包括,黑嘴筆、藍腹鷴、帝雉孔雀等二、三十種鳥類,吳郭魚、虱目魚、鯽魚、泥鰍等數十種魚類,螃蟹、沙蝦、龍蝦、紅蟳等蝦蟹類,龜、蛇、鱉等爬蟲類。

放生是『梵網菩薩戒經』、『金光明經』中所提到的,是從救護人類而擴大到救護眾生,是慈悲心的延伸。經論中談到放生的真意是如見到魚池乾涸了設法運水來救活池中魚類眾生。在自然的因緣中遇到動物受傷或在死亡邊緣,需發揮慈悲心設法搶救,這就是放生的本意。如此隨緣放生是慈悲心,是功德。

然現今一般的放生,是於台灣寺院舉行法會時,信徒們主動的集資放生或由寺方主辦信徒們發心樂施。透過商人定期的、大量的捕捉各種生物來放生。放生的動機有的人認為在於消除日常「業障」,因而每隔一段時間必須放生一次。放生也被某些大師們誤導成放生的生命個體數愈多,功德量愈大。實有違釋迦牟尼佛講隨緣談無我,試問這些大師們,如果你們不放生,這些可憐的動物眾生,會被捕捉嗎?如果他們的被捕,是為了成就你們的功德,是為了你們的延年益壽,這是什麼功德!一切眾生都是世界上的唯一,都有生存的權利與免於恐懼的自由,我們自己怕受傷害、畏懼死亡,眾生皆然。以生態學的觀點而言,密集的、不當的放生,也造成自然環境沉重的負擔:外來種的入侵、食物鏈的破壞、生物界神聖的平衡消失、新的生物戰場再現;而有些供放生的魚類或鳥類則來自人工繁殖,牠們多半沒有適應大自然環境的求生能力。這種種使得:放生即殺生,功德變缺德。

解鈴還須繫鈴人,期待宗教界帶領信眾一起復育森林、守護河流,保護與重建各類生物棲息地,重新舞動生界舞台,恢復繽紛的生命。成就佛家「眾生平等、萬物有情」的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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