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大財團「垃圾變黃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2008年10月15日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病逝於美國新澤西州,享年92歲。2010年1月3日耗時逾一年、斥資六千多萬的王永慶長眠地「長永福園」首度曝光!台塑集團也在王永慶長眠地邊,規劃興建私立長永紀念福園喪葬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在民國2009年3月20日審查通過,後因台塑集團規劃使用的區位配置有所調整,提出變更申請,目前正在進行環境差異影響分析審查。

2012年11月6日立委田秋堇和資深媒體人楊憲宏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退回目前正在進行的台塑集團林口「長永福園」喪葬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並重啟環評專案小組審查,理由是該區是過去台塑集團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1997年台塑也針對同一場址提出「林口衛生掩埋場」規劃,但之後在2000年申請「操作許可」時卻遭到撤回,楊憲宏質疑,衛生掩埋場的設置或許是為了讓過去的掩埋場能就地合法,但當時審查委員認為不可行因此遭撤回。

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強調,由於環評時開發單位並未告知此處過去是掩埋場,僅有附錄一張地圖中表示了其中一處為垃圾場,因此委員並不知道過去曾作為掩埋場使用。

台塑集團事後表示將掩埋場終止使用後覆土深度約達4至12公尺之間,掩埋場終止使用至今已6年,該掩埋場終止使用後即規劃成為公園綠地用地,現配合長永紀念福園開發計畫將其納入整體規劃中。

這過程有幾個疑點有待政府公部門的釐清,一、掩埋場面積真如台塑所言僅1.28公頃?二、附近居民直言非法掩埋場深度很深,到底多深?三、是否夾雜埋有有毒廢棄物?四、喪葬園區這些事業廢棄物將如何處理?五、廢棄物掩埋場可以當喪葬園區嗎?六、台塑集團是否涉及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

面對這些質疑環評委員會主委朱立倫市長與地檢署檢查官有責任主動調查,釐清事實真相,而非由台塑提供資料。2010年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判決「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處永揚垃圾場業主黃淼湖1年有期徒刑,受託撰寫環說書顧問公司(十山公司)莊豐卿、葉松源等兩人各9個月有期徒刑,被告等人均不得上訴。在台南市,我們看到土地正義的申張,也期待新北市亦能。

⊙本文簡版刊載於11月26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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