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6日 星期一

大人的小事、小孩的大事

作者:周晉澄(看守台灣協會常務理事)

小學生班際杯樂樂球比賽輸了,是不是小事一樁?如果您是家長,請看看下述再決定。

事情發生在台北市某國小六年級的校內班級正式比賽。比賽採單淘汰制,每場打三局,一但輸了就沒有後續了。比賽的前兩天是週六,孩子與數個同學認真的在學校操場上練球,中午過了吃飯時間快一個小時才回來,看得出是很在意這個競賽。比賽當天,孩子很早就起床,出門時告訴我他們準備好了,不過他說對手很強,贏的機會不大,但是一定會認真打出成績。

傍晚孩子回來了,一臉沮喪,宛如被欺侮過般。怎麼回事,是不是輸了,「是的」孩子鼻酸帶著些抽蓄的說,「不過是輸給不公平的裁判。」

孩子說他們原來是第三場比賽,突然間被改成第一場,立刻就上場了。很巧的,對手打了一個滾地球,同學要接球時草地突然噴水,漏接了。這個情境很巧,巧的是只發生在孩子班接球時才出現,而且發生了兩次。

對手班級有家長在現場加油,看得出他們是非常重視。重視到怎樣的程度呢?重視到該家長拿著閃光燈對著正要接球的孩子同學照相,強光閃了一下,孩子的同學漏接了。孩子班級所有同學都生氣了、都不服氣了,立刻向裁判老師抗議,可是判決抗議不成立。又來一次,那位家長又對著正要接球的同學用強光照了一次,大家又抗議,但是裁判視若無睹。就這樣子,好幾個失誤球就變成漏接的安打球!

第二局結束,比數三比一,三上是孩子們最後反攻的機會,僅管人為干擾無法排除,但是總是還有希望的。突然間,現為對手班級體育老師的裁判宣布"比賽超過預定時間",直接判定這位裁判指導的班級獲勝,也就是沒有第三局,也就是孩子班落敗。

孩子班級所有同學又立刻向裁判老師抗議,「沒有這個時間規定啊!」,當然又是判決抗議不成立。
好像比賽的結果早已安排好了,大人的小技巧引導了小孩的大事,在最重要的小學身教時期,竟然有此德行的老師與家長,是大事還是小事呢?

事情過了一個多月了,未見到該位裁判老師有何道歉或解釋,只知道學生班體育老師是訓導主任給了每位學生一瓶寶健,導師雖有安撫但也表示無可奈何。這樣的情境清楚的烙印在孩子的腦裡,是不可能擦得掉的,或許說這是該北市小學要早日引導學生體認人性的險惡,故意實施的負面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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