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8日 星期六

地球日需與政治人物共舞嗎?

作者/ 林文印(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

政客尊重環境與制度嗎?

台灣的政治人物喜歡做秀,環保議題更是被當成權力爭奪的工具,隨著每次要討好的群眾,東秀秀、西秀秀,表演一齣齣的環保秀!政治人物更缺少真心去尊重制度與環境的價值,爭議一起,政治人物想到的只是這次要討好誰,在鎂光燈下要怎麼做秀!

2002年底,陳水扁總統公布「環境基本法」,明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落實「環境基本法」開章明義所宣示的環境保護優先之基本信念,在所有的環境法規當中,就屬環境影響評估法最能消弭污染危害於先,遂行預防勝於整治的積極作為。

4月21日,陳水扁總統出席「NGOs環境會議」,他當場指出興建環台高速公路系統是政府既定政策,蘇花高有興建必要,但如果環境差異分析評估沒通過,蘇花高當然就沒有辦法興建,這是政府最明確的立場。其所發言範疇,概未脫離環境影響評估法制。然而,陳總統在4月20日接見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席德蘭時說,台塑大煉鋼廠投資案是政府推動建設的重大投資案,卻在環評遭到阻礙。陳總統這段談話已略見對於環評褒貶之意。除此之外,陳總統說經濟與環保是可兼顧,台塑大煉鋼廠可以附條件方式核准投資,未來將要求台塑集團做到最好,把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陳總統已經定調附條件方式核准,下了環評指導棋,還需要開會審查嗎?

政客才是台灣人民的歷史共業

其實,國務費、特別費並不是台灣人民的歷史共業。台灣人民的共業是立身處命所在環境的優劣品質,勉強稱的上是人民共業的,是承先啟後一棒接一棒造惡業的政黨,幫著企業財團汲取理應全民共有共享的生活環境資源,由少數人分配分享,其苦果卻由人民共同承擔。

台灣政治人物的素行,也不是到今天才知道。當數位環評委員在4月19日發出不平之鳴,要求行政院不要給環保署壓力,也不要介入環評會議,別替財團排除開發障礙而要求簡化環評程序、限縮環評委員的審議範疇,以求快速通過環評;當4月20日陳總統說,政府推動建設的重大投資案遭到環評阻礙;環境NGOs還能期待陳總統在4月21日「NGOs環境會議」貼心的宣示嗎?

去年4月21、22日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有環保團體領袖在4月21日晚上,無視其他會議代表還在為會議共識努力,跑去和馬英九會面,曾被批評為不顧時間情理,這些經驗還不夠嗎?NGOs的檢討前瞻會議,還需要找政治人物增添表面光采嗎?還是該彙整檢討階段成果,更貼近社區或區域環境受難人心,發掘新的環境問題,尋找新的環境議題切入點,建立更強的合縱連橫網絡等。畢竟,要透過政治、媒體發揮影響力,還是必須有更緊密更感動的土地環境與人的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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