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在全球暖化、資源枯竭、環境破壞等由過熱人為活動產生的惡果的交互作用下,其所導致的全球性氣候異常與物價高漲已令節能減碳成為媒體熱門話題、政府響亮的口號以及良善民眾在個人生活上自我要求的目標。在種種受到鼓吹的減碳作為上,具市場商機的或許得到最大的推動而受到注目,比如省電燈泡與LED燈。
據報載,能源局於6月4日表示,將強制提升11項電器用品的能源效率基準,其中白熾燈泡能源效率基準預計年底就會公告,並於民國101年實施,預期屆時其將無法達到標準而停產,全台將有2,500萬顆白熾燈泡面臨汰換,「商機高達20億到30億元。」雖然法規還沒正式實施,但公部門已開始作為,各級政府將全面汰換鎢絲燈,全國135萬盞路燈也朝改用 LED路燈規劃。
然而省電燈泡與LED燈具雖然較省電,但省電燈泡含汞,LED燈具含砷,均是有毒重金屬,其在生產過程與廢棄後所造成的負面環境影響,不容忽視。政府在大力推動之餘,可曾想到因此而增加的環境負荷,包括被汰換的大量廢棄燈泡的回收處理,以及省電燈泡與LED產業在成為社會新的依賴後,因此持續釋出的重金屬在環境與食物鏈中的累積?
在權衡省電與重金屬危害等正負面影響,並考量節能尚有其他許多作為的情況下,或許這個在鎢絲燈等耗能燈具還未壽終正寢前就全面汰換的政策,就不該成為優先推動的政策。以路燈為例,除了現在就開始汰換成LED燈外,是否應先考量是否可減少路燈的密度,縮短其使用的時間?此外,許多地方政府,在行道樹上掛滿奢侈的燈飾,是否更應成為優先禁止的行為?
節能減碳勢必會牽涉到產業結構的轉型,因此除了積極,也應審慎,避免由一害轉到另一害,而永遠無法除害。省電燈泡與LED燈具,只是一個小例證,而最令人憂心的,莫過於能源結構的調整。
行政院於6月5日剛通過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中,為滿足馬總統沒有實際考量全球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現實狀況就提出的誇口政見,而置入:「建立滿足未來4年經濟成長6%及2015年每人年均所得達3萬美元經濟發展目標的能源安全供應系統。」這實是違反永續發展以資源有限為前提的原則;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能源可供應量應成為經濟成長的限制,而非經濟成長做為能源供應追求的目標。
接著,為滿足這以財團開發利益而非人民真正福祉為依歸的拼經濟目標,馬團隊於是跟鬼拿藥單,於該綱領中指出「將核能作為無碳能源的選項。」並對外表示未來現有核能電廠除將延役外,還將擴增核能機組,以同時滿足經濟成長數字與減碳目標。至此,環境基本法的非核家園政策已正式被一黨獨大的執政黨踩在腳下,未來社會若無自覺,恐將承受高耗能(通常也是高污染)與核能產業所帶來的雙重環境負擔,產業結構將進一步往惡質方向調整。或許,這些汲汲私利、執迷不悟的短視執政團隊與財團,還未真正見識到上天的反撲力量,哀哉!
編註:核廢料的處理,是另一個目前沒有辦法擦的屁股,不獨台灣,世界各國皆然。核電因此遭台北縣政府罰款累計已達數十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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