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7日 星期二

波帕爾災變二十年的省思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1984年12月2日至3日的夜晚,美國聯合碳化公司(Union Carbide)在印度波帕爾的一家農藥工廠,發生大量的毒氣 (異氰酸甲酯;MIC)外洩事故,造成了7千餘人於數天內死亡,1萬5千人於其後的幾年內陸續死亡,以及約有10萬人左右至今仍遭受慢性病痛的折磨。事發至今已二十年,然受害者仍未得到合理的賠償與醫療照護,且聯合碳化公司堆積在廢棄廠房的有害廢棄物,已污染了當地的土壤與地下水,對當地居民的健康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聯合碳化公司於2001年被道化學公司併購,兩家原是競爭對手的財團合併後成為全球僅次於杜邦的第二大化學公司。他們聲稱對波帕爾受害者已盡了責任,且在印度最高法庭的背書下,印度政府已承擔起後續的照顧責任。於是在不負責任的印度政府與企圖撇清責任的道化學公司的合作下,受害者至今仍求償無門。

由此事件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化學公司是如何的唯利是圖。這也難怪他們可以將明明是毒藥的農藥,美化成人類的必需品。其實,除了這數十萬受到農藥工廠毒氣危害的無辜民眾,我們的環境與身體健康,更是日日受到農藥的侵襲。但是,那些立即直接的受害者,尚且求償無門,更何況是我們這些慢性間接的受害者呢?!

農藥不僅毒害人類賴以維生的土壤與食物鏈,更劇烈地改變了社會型態:它從農田裡抽離了大量人力,降低了農產價值,使許多的農業社會轉進工業社會。在工業社會裡,當大多數的人們 不再依賴、也無法依賴自己的土地維生時,就很輕易地受到那些掠奪資源、污染環境的大公司的奴役。於是許多人身陷泥沼,進退維谷;一生庸庸碌碌,心靈空虛;他們忙,但忙得沒有價值;胸中鬱鬱,卻也無法再學陶淵明高唱歸去來兮,因為田園已無。

年少讀史書時,總覺得古人為何如此之愚,會受人指揮來互相殘殺。即長,方知不良體制的可怕。今之財團,若古之軍閥,蹂躪大地並殘害生靈。但要解開這纏繞在我們身上的枷鎖,還是要從你我的實際行動開始。

1998年起,國際農藥行動網將每年的12月3日訂為「無農藥使用日」,以紀念1984年的波帕爾慘案。這提醒了我們消費者,除了為這些受害者哀悼聲援外,還可以做更多的事:我們除了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多多購買有機產品,鼓勵有機農業的發展外,更可要求政府,取消對化學農藥與肥料的補貼,並對之課征污染稅,同時制定政策獎勵有機農業,並加強廚餘等有機廢棄物的堆肥…。當更多人掙脫枷鎖重返田園之時,無農藥之日將不遠矣!

備註:

1.關於波帕爾事件的現況調查報告,請至國際特赦組織的網站:http://www.amnesty.org/actnow/。

2004年12月3日 星期五

北市焚化廠周界戴奧辛調查之解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台北市環保局在焚化廠周邊居民的要求下,從92年度起每年委託檢驗公司調查北市三座焚化廠的周界環境(2-5公里範圍內的空氣、土壤與植物)之戴奧辛含量。其於11月中召開說明會公佈了去年度的調查結果。從檢驗數據中,有幾點警訊值得提出供大家參考,更值得正在興建中與剛完工的幾座就位於糧食生產區的焚化廠之周邊居民了解。

首先,周界空氣的戴奧辛含量,雖然數據看起來很漂亮,但只能反映採樣期間2-3天 (且通常焚化廠在檢驗公司的知會下,已做好了萬全的準備)的平均含量,並不能代表全年的空氣品質,故參考價值不高。根據國外報告,在焚化廠正常操作下的戴奧辛排放量,甚至只能反映其全年總排放量的百分之二;因為當焚化爐在起爐、停爐與操作異常時,戴奧辛的排放量將比焚化廠正常操作時高出甚多。因此,建議台北市環保局,若要監測周界空氣的品質,應選擇在焚化廠預定的起停爐期間。儘管如此,以這麼漂亮數據所推估的台北市三座焚化廠全年的戴奧辛排放量(0.156 g I-TEQ/yr),仍相當於台北市這麼龐大的汽機車之戴奧辛總排放量(0.1756 g I-TEQ/yr);由此可見,蓋一座焚化廠等於為其鄰近社區帶來了幾乎整個城市的龐大交通量,空氣品質怎麼會好?

其次,我們從較能反映戴奧辛在環境中之累積狀況的土壤與植物之檢驗數據(木柵採樣7點、北投採樣6點、內湖採樣7點)中發現,三廠週遭的土壤戴奧辛含量全部超過1pg-TEQ/g(荷蘭的農業用途之土壤標準),並且各有一點介在5-10 pg-TEQ/g(德國的農業用途遠程目標為5 pg-TEQ/g;瑞典的敏感用途之土壤標準為10pg-TEQ/g),而南港高工所採到的土壤之戴奧辛含量則高達38.8pg-TEQ/g;這表示有些土壤已經不適合做農業用途。故環保局應即進行土壤的全面調查,並採取對策來保護民眾的食品安全,同時確保農民的福祉。

至於植物方面(採樣標的為榕葉,但三廠各有一點為居民指定的短期葉菜類),所有數據均超過歐盟對水果蔬菜榖類的戴奧辛行動值0.4 pg/g。歐盟對食品中的戴奧辛設有行動值與最大限值,其中行動值是預警用,即超過行動值時,主管單位應找出污染源及途徑,並予以切斷;而超過最大限值時,則應予以下架,並採取一連串的管制措施。由於戴奧辛為脂溶性,因此歐盟並未對水果蔬菜榖類等脂質含量較低、戴奧辛暴露風險相對較低的食品訂定最大限值;但如果連蔬菜等短期作物都可以輕而易舉超過歐盟行動值的話,那麼我們的食品安全實在堪憂。

最後,由於我國的土壤戴奧辛含量的管制標準是1000pg-TEQ/g,跟許多國家比起來都顯得過於寬鬆,且未針對不同用途的土壤設定不同的管制標準。基於台灣地小人稠,更顯得土地的珍貴,因此建議環保署,應採取比國外更嚴格的標準,並依土地用途採取分級管制,來修訂土壤的戴奧辛含量管制標準。

 

備註:

•土壤:德國5 pg-TEQ/g(農業用途的遠程目標);5-40 pg-TEQ/g(戴奧辛不轉移至產品的農業用途);荷蘭:1pg-TEQ/g(農業);10 pg-TEQ/g(酪農業);瑞典:10 pg-TEQ/g(敏感用途);250pg-TEQ/g(非敏感用途);台灣:1000 pg-TEQ/g。

•植物(蔬菜水果):歐盟戴奧辛行動值:0.4 pg-WHO-TEQ/g。

2004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國無誠不立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幾年前到德國,看到德國捷運系統並無人也無機器在收票驗票,令人相當訝異。他們認為每個國民都會誠實守法,即使在沒有人監督之下,也應誠實守法;因此就節省了收票驗票等監督機制的龐大成本,只是偶而有人查票,若查到沒買票而上車者,視同以前均未買票而課以相當的罰款。

因此,誠信實在是一個體制是否能良好運轉的基本原則,若一個國家的人民有多數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不惜鑽法律漏洞,破壞規則的精神,那麼,再好的體制,也沒有辦法保障人民的福祉,而且整個社會都必須為此付出龐大的監督成本。

目前,我們的國家,即往這種爾虞我詐的方向沉淪,甚至政府機關帶頭示範。以新竹科學園區的污泥焚化爐為例,其起源為新竹科學園區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國科會)與管理單位(科管局),為求符合廢清法第三十二條對既設科學園區應於93年底前完成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之規定而規劃設立;然該焚化爐之設置過程充滿相當可議之處。

首先,該焚化爐之污泥處理容量為每日95噸,並以廢溶劑為輔助燃料,故廢棄物處理容量合計超過96噸/日,依法應辦理環評。然科管局並未單獨針對該焚化爐做個案環評,僅在其依環評法第二十八條,對於該法施行前「已實施而尚未完成之開發行為,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命開發單位辦理環境影響之調查分析」之規定,而提出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環境影響調查分析及因應對策」中夾雜帶過,並未對此位於多所學校與住家附近、對環境與健康有重大影響之虞之焚化爐做審慎的環評。該焚化爐並非新竹科學園區當初規劃時之開發行為,而是依廢清法而新設之設施,自不應以環評法二十八條之對既存設施之補救條款來辦理(對於既存設施之環評,通常只能確保環境品質的現況不再惡化,而未能有嚴苛的要求)。此環評是否有效,尚待認定;然身為公家單位的科管局,本應更嚴格自律,卻知法玩法,循此偷雞摸狗之道,只重視程序圖章,卻不顧程序合理性,此其一也。

其二,該焚化爐在動工前從未向附近居民開過說明會,此已違反環評法第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其三,科管局在對外界說明時,屢屢提供不實之訊息。比如以「污泥乾燥爐」來取代「污泥焚化爐」;明明亦屬廢溶劑之處理設施,卻以「廢溶劑為輔助燃料」之「再利用」行為來企圖規避其有處理廢溶劑之事實(比如說其在談到焚化爐處理容量時只考慮污泥的處理容量:95公噸/日),渾然忘了這種把廢溶劑燒掉的行為就是「熱處理」,「再利用」只是指其熱 能回收的部分;這兩種行為常常是一體兩面,自應遵守同樣的規範,並不代表再利用的東西就不是廢棄物,就可以拿來亂燒!

另外,科管局還有許多推諉說辭,企圖迴避民眾之監督(比如年初時其答覆本人,污泥來自員工生活之廢水,然事實卻是科學園區工業廢水;因此污泥中將含有相當高的氟含量,所燃燒產生的含氟戴奧辛,毒性目前科學界尚未詳細研究。另外這種污泥「可能」還含有多種重金屬如砷與揮發性有機物,實可視為「準」有害事業廢棄物),這種破壞程序正義、而棄環境與民眾健康於不顧的作為,實不可助長;環保署應即要求其停工,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古有云,「君子之德風」,尤其在現今民眾對政府尚有期待的情形下,公家機關對自己的行事風格應更嚴格要求(行政程序法第8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以誠信、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來維護法律體制之運行,匡正社會投機之歪風;否則,上下交征利,國豈能不亡乎?

如今附近民眾在新竹公害防治協會的告知下,才恍然得知鄰近蓋了這麼一座焚化爐,所燒的污泥與廢溶劑之成分,科管局又無法每天每批檢測掌握,且附近的空氣自焚化爐運轉以來,一些毒性物質的含量有增高的現象,因此群情激憤。再次建議有關單位,莫再以愚民政策來面對問題,而是要坦然面對自己的錯誤,勇於承擔責任,藉此匡正公務人員行政作為與價值觀;否則如何要求廠商民眾遵守法制?

2004年11月15日 星期一

誰來維護我們的食品安全?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在本月初,荷蘭農業部因為發現有兩個動物農場生產的奶品被戴奧辛污染1,而緊急關閉了百餘座動物農場,2因為這些動物農場3的飼料均是來自一家位於荷蘭的加拿大分公司(McCain)所生產的、由馬鈴薯皮所做的飼料,而此飼料已被證實被戴奧辛所污染。飼料中戴奧辛的來源則指向一種由德國所生產的泥灰質黏土,此黏土用於馬鈴薯的分選過程。在荷蘭政府採取行動並發佈消息後,有進口該種飼料的德國與比利時,也跟著關閉了數座農場4,以避免戴奧辛透過食物鏈來危害人體的健康。

在此事件中,荷蘭等國家的明快作風令人激賞,其為了保護民眾的食品安全,而基於預警原則,立即切斷可能受污染的食品之生產與銷售,並立即追查污染源、調查食品與動物的污染狀況與可能受污染的食品與動物的流向。即使其調查後發現有些豬肉的戴奧辛含量並未超過限值,但是在全面檢測還未完成前,仍不輕易開放這些動物農場的營運。當然,這是歐盟有明確的制度5來保障食品安全,使其人民健康與環境安全能得到最大的保障。在人命關天的前提下,經濟損失的考量是微不足道的。

相較之下,我國政府官員的作風則過於「保守」。每當有檢測發現食品遭到嚴重污染時,從未見政府主動公佈訊息。而當消息經某種管道外漏後(通常與檢測發現時已晚了一段時間),政府官員的說法總是企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甚至以吃給你看的方式,來安撫民眾恐慌的情緒,以避免影響到廠商的食品銷售。而人民的健康,從未在官員的考量下,即使是有醫學背景的衛生署,亦復如是。

就以今年五月間遭到環保團體揭發的市售鮮奶受戴奧辛污染的事件6為例,衛生署在一年前就已握有這些資料,但是其並未在第一時間公佈結果,而且在今年發布調查結果時,仍企圖以平均含量來掩飾部分食品中戴奧辛含量過高的事實。在受到環保團體揭發後,才在媒體的壓力下,公佈廠商名單,但官員們仍口口聲聲強調,民眾透過這些食品所攝取的戴奧辛含量,仍未達到危害健康的程度。當然,他們並未去調查污染源,更不可能去關閉可能受到戴奧辛污染的動物農場,以全面檢查污染情形。

環境污染常常透過食物鏈而危害人體的健康,當前國人的癌症死亡率年年高升,得癌患者有年輕化的趨勢,即是明證。然而,我們的環保單位未能善盡環境保護之責,對於污染案件的處理常常是消極從寬處理,唯恐擋人財路;而我們的衛生單位卻又未能維護我們的食品安全,唯恐「毒」品滯銷。台灣人的命,難道真的如此不值?

備註:

1. 其中一件的戴奧辛含量為19.5 pg WHO -TEQ/g脂質,另一件的戴奧辛含量為6 pg WHO -TEQ/g脂質,而鮮奶之歐盟最大限值為3 pg WHO-TEQ/g脂質。

2. 目前荷蘭已關閉了197座動物農場。

3. 這些動物農場所畜養的動物包括牛、羊、山羊、豬。

4. 德國4座、比利時8座。

5. 歐盟於今年7月剛通過「當不符合食品中戴奧辛最大限值時的戴奧辛條款執行指導方針」,譯文詳見《看守台灣季刊》第六卷第三期。

6. 新聞稿詳見5月24日之看守台灣電子報。

2004年11月8日 星期一

新竹縣環保局長公然說謊嗎?

刻正在環保署檢討是否停建的竹北焚化爐,日前又傳出若停建要賠償多少的消息。據報導,新竹縣環保局長指出,若將垃圾送到新竹市焚化廠,每噸需付1,900元處理費;而「竹北焚化爐,是縣府根據中央政策和廠商簽約,如能完成興建,處理費每噸是近700元,比竹市低了二倍多」;且「萬一停建,縣府將面臨廠商求償40億元違約金。」

顯然新竹縣府欲以此二論點來表明其傾向續建的意願,惜此二論點皆有偏頗之處,而有誤導民眾之嫌。首先,根據新竹縣府與廠商的合約,每公噸的垃圾委託處理費是2,850元,足足比送到新竹市焚化廠(距竹北焚化廠僅約三公里遠)的處理費用要貴950元!新竹縣環保局長所謂的處理費每噸近700元(確實數字是692元)其實僅包含操作維護的費用,而未計必須分二十年攤提的建設費(每噸2,158元)!

如此新竹縣環保局長不是公然說謊嗎?這倒也未必,只是其並不是站在民眾的立場去著想。根據「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爐推動方案」,環保署將補助縣府約一半的攤提建設費,且第一年時由環署百分之百補助,然後以每年5%的幅度,逐年減少補助。所以對於興建焚化爐的首長而言,其所承擔的垃圾處理費是最輕,但繼任者的負擔將愈來愈重;而對民眾而言,並沒有任何差別,因為環保署補助縣府的攤提建設費,也是出自民眾的納稅錢。因此只要環保署立即宣佈取消補助,新竹縣府的續建意願將大幅降低。

至於該廠若停建,縣府是否需賠款40億呢?根據縣府與廠商的合約,竹北焚化廠的建設費僅23.1億元;且該廠工程進度目前僅28.6%,故現在停建的違約賠償將不用10億元!

如此新竹縣環保局長不是又公然說謊嗎?這又太過言重,實情是其太為廠商著想。由於合約中有一條款,即當縣府違約時,其必須支付廠商「尚未攤提之建設費餘額」及「自移轉日起至營運期間屆滿日止可得預期之操作營運合理利潤。」故廠商即根據這未定義任何計算原則之「預期合理利潤」來跟新竹縣府索賠40億,這簡直是拿老百姓的錢在開玩笑!而此喪權辱民的條款竟源自環保署所提供的合約範本,這才是公然的官商勾結!

所幸根據90年底通過的行政程序法第146條,行政機關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得終止契約,且「非補償相對人因此所受之財產損失,不得為之。」竹北焚化廠與另一座亦在檢討中的竹南焚化廠,其簽約日均晚於行政程序法生效日,故該條款實已違法無效!因此環保署與新竹苗栗兩縣府,請不用再傷腦筋,宣布停建吧!

2004年11月4日 星期四

呼籲重視京都議定書生效的因應措施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京都議定書拜俄國國會臨門一腳的核准而生效,後續各國將加強協商,執行減量方案,甚至可能使用制裁手段,對不遵守國際協商所賦予減量配額的國家,採取貿易或其他手段的制裁。對貿易依存度高、國際地位低的我國,必須提高危機意識,去除過去觀望態度,以積極面對危機的風險管理,做好因應之道。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的統計,我國1990年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為132.5百萬公噸碳當量,2002年增加到231.42百萬公噸,增幅高達74.66%;若計算國民生產毛額每一美元的碳排放量,2002年為0.67公斤碳當量,日本為0.21公斤,新加坡0.37公斤,美國0.61公斤。足見我國每單位國民生產毛額對溫室氣體的貢獻,遠高於日本和新加坡,甚且比能源浪費大國美國更高。顯示我國對二氧化碳減量仍有很大的空間,但看政府對能源和產業政策的規劃,以及推動減量的決心和努力。

這幾年政府努力推動設立科學園區,加速產業升級,從產業部門的二氧化碳減量顯著,足以看出成效。然而最近的幾個大計畫,中鋼子公司(前桂裕鋼鐵)增設高爐案、雲林離島工業區設大煉鋼廠案、及台電彰濱火力發電廠案,均會大大提高我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將更形惡化我國二氧化碳排放減量的成效,導致提高國際制裁的危機。

目前環保署推動以「焚化為主」的廢棄物處理政策,至今已有18座大型公設焚化爐營運,每天總廢氣排放量高達4,904萬立方米,而因此所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竟然查無資料;因為焚化爐所注重的是污染物排放量,而二氧化碳被視為非污染物,因此不受排放管制的項目,當然不管排放多少就不需要申報其排數量了。我們無法得知如此巨量的廢氣排放,會對我國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貢獻多大。目前國際上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管制迫在眉睫,環保署應針對廢棄物焚化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數量加以調查統計,進而擬定二氧化碳排放的減量計畫。

值此關鍵時刻,依據外電報導,我國政府於今年8月間核准美國數位氣體公司(Digital Gas, Inc.)的亞洲分公司(Digital Energy & Farming Asia LLC)與匡達(音譯,Quanta Energy Environment Consortium)合資,在北部和南部投資興建兩座 400 百萬瓦的焚化爐。若此消息屬實,那麼我國的垃圾大戰將更為加劇。目前的垃圾大戰已非過去的垃圾流竄街頭,而是搶垃圾大戰;因為垃圾量已不足餵飽環保署鼓勵興建的焚化爐。何況,更加劇我國二氧化碳的排放負擔。籲請決策者勿再陷我國於不義。

2004年10月29日 星期五

連塑膠袋都燒不掉的焚化爐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日前至國賓大地環保公司參觀焚化爐底渣篩分情形,但見台北縣三焚化廠送來的底渣惡臭無比,且舉目可見許多未燃燒掉的塑膠袋、布料、以及飲料的紙包裝。雖然陪同的環保官員強調,這些未燃物的比例只佔千分之五,然而據曾至德國某焚化廠參觀過的本協會同仁表示,德國焚化廠的底渣並不像國內般的潮濕,也沒什麼味道,更未見有燒不掉的塑膠袋。由此可見國內焚化廠的設計或操作大有問題。

然而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呢?據樹林焚化廠的廠長表示,是因為民眾習於將垃圾壓實,且袋中有袋。當像圓球、裝滿垃圾的垃圾袋進入焚化爐的機械爐床後,因為較易滾動而停留時間較短,故在未燃燒完畢時即隨同底渣落入爐底。另台北縣府的官員又表示,雖然焚化爐的爐溫高達800-1000℃,但因為機械爐床的溫度在燃燒空氣的吹送下,溫度較低,故有些停留時間較短的塑膠袋未能燃燒掉。

這般說法似乎也有點道理,然而垃圾在爐床的正常停留時間有多長?像圓球的垃圾袋在爐床的停留時間又有多長?爐床的溫度大約幾度?據樹林焚化廠的廠長表示,以樹林焚化廠為例,垃圾在爐床的正常停留時間為20分鐘,垃圾袋若被裝成圓滾滾的,其在爐床的停留時間約減少一半,也就是10分鐘。而爐床的溫度約有400℃。

這不禁令人大為起疑了。如果像塑膠袋這種易燃物,在400℃以上的溫度停留10分鐘以上,還不能完全燒掉,就太違背自然法則了。定還有其他原因。其一,可能是我國的垃圾太過潮濕;其二,垃圾在進入爐體前的破碎分散動作不確實;其三,可能是爐體設計未符合我國垃圾特性。

可能還有其他原因。然而,台北縣未做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而將產生的垃圾大部分送入焚化爐,可能是最大的原因。比如垃圾太過潮濕,就是導因於佔垃圾量約25%、應該拿去堆肥的廚餘,被送入了焚化爐。

曾見台北縣環保局長洋洋得意於可以讓台北縣的垃圾產生量與台北縣焚化爐的處理容量相當,一點也不把垃圾減量當成是施政的重點。而環保署在計算到底需要幾個焚化爐時,竟把所有產生的垃圾全算進去,以焚化率90%以上為目標,一點都未考量到垃圾減量、資源回收!而為了能讓竹南竹北焚化廠免於停建的命運,再把所有可燃性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的量算進來,以正當化其興建的必要性,完全忘了在零廢棄的政策下,焚化率應該愈低愈好。

環保署,請不要再自打嘴巴了!

2004年10月23日 星期六

期待新的限用政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消基會日前發出警告,國人日常生活中隨手可得的紙杯與塑膠杯,一旦裝入過熱的水或放入微波爐加熱,溶出的致癌物質將會對使用者的健康造成傷害,然而這些商品卻全都沒有標示使用限制和警語。另外在中秋節前幾日,亦有新聞報導指出,以鋁箔紙或錫箔紙來烤肉,調味料中的酸性物質將會把鋁或錫溶出,其中鋁會傷害腦部,造成癡呆症。

在這兩則新聞中的商品,都屬隨用即丟的產品或包裝,其在許多場合中,均是可以避免使用或者可以重複使用產品來替代。然而在過往的錯誤宣導下,這些商品被許多國人將其與安全衛生劃上等號,再加上其便宜、方便,而使得這類免洗餐具與包裝,被大量使用於餐館、會議、家庭、與休閒活動中,而產生許多原可避免的垃圾。

同時,這些商品的濫用,也降低了國人的生活質感。可重複使用的杯、碗、筷子,其通常可以成為藝術表現的媒介,增進使用者在進食時的情趣,無形中也提高餐館或相關活動的水準;而大量生產、單調乏味的免洗餐具,所代表的卻是一種速食文化,只講求方便快速,卻遺棄了其他許多的美好價值。

環保署雖於兩年前提出限塑政策,然而卻只針對塑膠袋與塑膠類免洗餐具,而未針對所有隨用即丟的產品,造成政策本質的不公,也未符合其「源頭減量,減少垃圾產生」的宗旨,而埋下了失敗的因子。塑膠類免洗餐具的禁用,而導致相關業者提出紙類免洗餐具更不環保的批評,即是一例。

其實不論紙類或塑膠類,這些免洗餐具與包裝均將許多成本外部化,包括健康、環境、與廢棄物處理成本。與其設計那些複雜的卻埋藏許多不公、並涉及圖利廠商(指購物用塑膠袋不能免費提供)的限制措施,倒不如以課稅方式,大幅提高此類隨用即丟產品的成本,使其外部化的成本得以內部化,以符合污染者付費的精神,同時形成有利於可重複使用產品的市場機制;然後再針對某些實在沒有必要使用這些隨用即丟產品的場合與用途,以及對環境危害甚大的材質如PVC,予以禁用。

南韓於1999年即推出「促進資源節約及再使用法」,成功地禁止了餐館中所有免洗餐具的使用,以及塑膠袋、塑膠容器、旅館中盥洗用具、傳單等隨用即丟產品的限用或禁用。反觀較遲推出政策的我國,卻形成如此難堪的局面。為何至此,環保署應誠心面對檢討,廣納他國經驗與各界建議,莫再以一些虛假的數字來掩飾路人皆知的失敗事實。

2004年10月11日 星期一

DDT與蚊帳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據報導,環保署副署長林達雄日前表示,未來三年內環署將編列9,000萬元經費,徹底消除居家周圍入侵紅火蟻;並視環境用藥之急迫性,必要時採專案方式核可紅火蟻防治藥劑,只要廠商備齊文件審查,五個工作天內即可核發許可證,以期「適當」的環境用藥能迅速投入滅蟻行列。

紅火蟻這種外來種對環境生態的威脅,固然不能輕忽,然而個個是毒的環境用藥,其對環境生態的長遠影響,就能忽略嗎?環保署還有農委會這種病急亂投醫的心態,沒有整體宏觀考量的決策,實在是要不得的。這種措施,只是讓風險由一處移到另一處,讓肉眼可見的紅火蟻的威脅,轉移成一般大眾短期之內無法感受到的毒害危機。紅火蟻事件,彷彿瘧蚊而造就DDT的濫用,以及垃圾大戰造就過多焚化爐的歷史般,已成為許多沒有必要存在世上的殺蟲劑入侵台灣的最佳藉口。

況且,這些環境用藥的滅蟻效果,可能遭到了誇大。這些環境用藥的藥效,或許專家說得沒錯,比沸水法、水淹法好一點,但只要這些環境用藥無法百分之百滅除紅火蟻,紅火蟻就有捲土重來的機會。如此一來,三年滅絕紅火蟻將成為不切實際的承諾;而不斷的紅火蟻事件,將使這些環境用藥持續進入環境;人類與蟻群將如鷸蚌之爭,而在背後偷笑的正是推廣這些環境用藥的廠商與官員。

其實,我們可以從DDT防制瘧蚊的歷史中,習到教訓。DDT從1940年代即因防制瘧蚊的效果而被大量使用。雖然一開始很有效,然而幾十年過後,瘧疾仍再捲土從來,從1970至1997年,全球瘧疾的死亡率增加了13%。在非洲撒哈拉以南一帶,死亡率於此一期間躍升了54%。而且現在瘧蚊也產生了抗藥性,DDT的效用因此減失。當農藥專家的誇口開始破滅之際,人們也逐漸發現,其實一些簡易、低技術的預防工具,即可降低瘧疾的死亡人數,實在不用噴灑太多的DDT。這些方法包括經殺蟲劑處理的蚊帳、去除蚊子的棲息地、較好的病例檢查與處理、並將殺蟲劑的噴灑視為最後的手段。(參考《世界現況2003》,看守世界研究中心。)

瘧蚊也是蚊子,誰會笨到不知道要用蚊帳來避免蚊子的叮咬,並改善環境衛生以消除蚊子的棲息地?然而DDT被誇大的神效,竟使那時全球的人們甘願放棄大腦,而到處噴灑這種毒性被專家刻意忽略不提的劇毒殺蟲劑!因此,我們呼籲各界對紅火蟻的威脅不應過度恐慌,並善用大腦來面對其威脅。在未找到最安全有效的解決方法之前,先以水淹等非藥劑方法來控制其族群數,莫讓紅火蟻事件成為農藥廠商的宣傳廣告。

【後記】

最近發現一個比較令人欣慰的新聞報導:比較有大腦的中研院,對於處理火蟻巢,目前已有一些構想,但是在做實驗與研究前要先收集一些資料,像是在沒有氧的狀態下,紅火蟻可以活多久,溫度下降到幾度又可以活多久,因此將和其它研究單位合作,等資料收集好了之後,初步規劃使用液態氮和臭氧(二氧化碳也未嘗不可)來試試看其效果。

在此重申,對付紅火蟻不應只是農藥專家的專利,大家應該集思廣益,莫再重蹈覆轍,而讓DDT的歷史重現!

於9月22日被環保署火速通過的環境用藥「愛美松」,即農藥「蟻愛呷」的有效成分,於兩年前被歐盟列為320種應於2003年7月25日前下架撤回的農藥之一,理由是為了確保環境與人類健康的安全。該歐盟法規編號為n° 2076/2002 of 20 November 2002。

2004年10月6日 星期三

何必採取化學戰?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紅火蟻的入侵,引起了媒體的關注。由於專家學者指出,紅火蟻對農業經濟、公共安全有嚴重的威脅,因此農委會、桃園與台北等縣市政府,紛紛動員起來,誓言要光復失土。在這種恐慌的紛圍中,一些難得聽到的殺蟲劑也紛紛在媒體上亮相,知名度水漲船高,儼然成為對付紅火蟻的最佳武器!

在這些殺蟲劑中,有一種是剛於9月22日獲得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的「蟻愛呷」。根據新聞報導,這是環保署最近在各地分傳入侵紅火蟻為害後,在「各界殷殷期盼」下,所發出的第一張專門防治紅火蟻的環境用藥許可證。蟻愛呷名稱易懂好記,加上獲得許多免費的廣告,恐已成為民眾滅蟻的最佳選擇。然而蟻愛呷到底是何方神聖,為何會獲得許多學者官員與環保署的青睬,不免令人好奇。

根據環保署的網站資料,蟻愛呷的有效成分是愛美松(Hydramethylnon),這化學品名稱也是最近在紅火蟻新聞上常與「有效」兩個字連在一起的名詞。愛美松是一種含氟的碳氫氮化物,是發育與生殖毒素,為可能的人類致癌物質,可能的環境賀爾蒙。在陽光照不到的情況下(也就是當紅火蟻搬回蟻窩時),於土壤中的半衰期為383天,於水中的半衰期為30天。其為脂溶性,有可能累積在魚體中,且其對魚類有相當高的毒性。

雖然愛美松在一些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被准許使用,但歐盟於2002年11月26日決定,要於2003年7月25日前,將包括愛美松的320種的農藥(包括殺蟲劑、殺真菌劑、與除草劑),從市場上下架撤回。這項法規的目的,是要確保所有保護植物藥物的使用對環境與人類健康是安全的。而另一種跟愛美松搭配使用的殺蟲劑「加保利」(Carbaryl),也好不到哪裡去,其為一種神經毒素(即抑制神經傳導的膽鹼酯酶抑制劑),可能的人類致癌物質,可能的環境賀爾蒙。愛美松與加保利,均被國際組織「農藥行動聯盟」(Pesticide Action Network)視為「壞蛋化學品」(Bad Actor Chemical)。

1942年,由於DDT被發現在防制瘧疾極為有效,而開始普及於全球各地;即使卡森於1945年時即提出警告,但卻等到二、三十年後,許多科學證據證明了DDT的危害後,各國才紛紛禁用,並慢慢在國際社會形成了共識,要以「預警原則」來面對這些毒性化學物質。愛美松等殺蟲劑或許不如DDT持久,然而對環境生態與人體健康的危害卻不能漠視,根據預警原則,當然避免使用。何況在農委會的「火蟻資訊網」上,即有以非藥劑的方式如沸水法、水淹法來對付紅火蟻;除此之外,應該還有其他方法。殺蟻應不只是農藥專家的專業,只要大家集思廣益,應該都可想出既安全又有效的方法。對付鼻屎大的紅火蟻,又何必採取化學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