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15日 星期二

護衛孩子的健康

世界衛生組織於去年的永續發展世界高峰會上,成立了「孩子的健康環境聯盟」,以創造孩子的健康環境為宗旨,其並將今年「世界衛生日」的主題設為「型塑生命的未來:孩子的健康環境」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每年有超過500萬個0-14歲的兒童,因為他們所處在的環境而得病死亡。不安全的飲水、不良的衛生條件、不當的廢棄物處理…等等正在威脅著孩子的健康。

而在今年的7月14日到18日,來自62個國家的235個團體,參與了由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AIA)所發起的國際行動日,以各種活動在全球各地表達「反對廢棄物焚化,護衛孩子健康」的立場。而這段期間也正是斯德哥爾摩公約於日內瓦舉行第七次國際協商會議的期間。斯德哥爾摩公約是以預警與預防為原則來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國際公約,而以廢棄物焚化為主要來源的戴奧辛與夫喃,正是該公約目前所管制的12種化學物質之一。根據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統計,全球戴奧辛排放量有69%是來自焚化爐。

對於戴奧辛與夫喃這類非刻意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哥爾摩公約要求應「設法減少來自人為來源的總釋出量」,且應「持續減量,如果可行的話,則最終消除」,這等於是宣判焚化的死刑。誠如GAIA將於國際行動日發表的一本書的書名,焚化爐在許多先進國家也已是「垂死的技術」。比如美國醫療廢棄物焚化爐由1988年的6千多座,降到2002年的767座;而日本更在民眾壓力下導致500餘座焚化爐自1998年起陸續關廠;在歐洲,也幾乎沒有興建新焚化廠的餘地。同時,廢棄物源頭減量、分類回收、重複使用、廚餘堆肥等替代方案也在許多國家大力推廣,且有不少地方有了不錯的成果。

然而焚化這垂死的外來技術,目前正透過原本應護衛我們環境的環保署與地方環保機關,在台灣掙扎求存,而犧牲的是我們已所剩不多的青山綠水與下一代的健康。目前嬰幼兒有異位性皮膚炎、氣喘等過敏疾病的比例與日俱增,癌症人口也逐年年輕化,這些莫不與散佈於環境中的毒物如戴奧辛等有關。而我國環保署不思如何去減少這些毒物的排放,不思戴奧辛這等毒物會如何影響我們小孩的發育、智力與生育能力,卻去鼓勵興建更多的焚化爐,帶頭增加戴奧辛等毒物的排放量,並讓毒灰渣散佈各地。這種違反國際公約、危害下一代健康與生存的政策,需要我們一起來反對制止。否則我們有何權利批評年輕人一代不如一代?我們可曾想過是誰給了他們什麼樣的成長環境?如果我們連我們的孩子都不能保護,那這又算是什麼社會?

關於GAIA國際行動日

GAIA今年的國際行動日目前有來自62個國家的235個團體參加,有五大主題,包括:
‧護衛孩子的健康--廢棄物焚化對孩子健康的有害影響。
‧斯德哥爾摩公約的實施,並特別提及公約關於焚化的條文。
‧廢棄物焚化對當地社區與經濟的不良影響。
‧斥責世界銀行對廢棄物焚化的提倡。
‧提倡清潔生產,零廢棄物,及永續的廢棄物管理體系等實際可行的替代方案。

GAIA之所以會選擇護衛孩子的健康為最主要的主題,主要是因為今年4月7日的世界衛生日,主題就是要創造「孩子的健康環境」。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每年有超過5百萬0-14歲的兒童,主要是在發展中國家,因為他們所處在的環境(包括他們住的地方、學習與玩耍的地方)而得病死亡。GAIA的會員團體之一,英國的社區反毒聯盟的Ralph_Ryder曾有一句至理名言:「如果我們連我們的孩子都不能保護,那這算是什麼社會?」

另外,GAIA的國際行動日則特別選擇在斯德哥爾摩公約的國際協商委員會第七次會議(INC7)舉行的期間,INC7將於7月14日起在日內瓦舉行。本次INC7的主旨是要討論針對某些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而實施的國際行動所需要的具國際法律約束力的工具。其中締約國大會也將討論斯德哥爾摩公約秘書處的工作與預算,該秘書處規劃的工作包括:確保締約國大會的有效運作,採取行動去幫助各國實施該公約,促進並操作有關POPs的資訊交換機制..等等。(INC7的詳細資料請看http://www.pops.int/documents/meetings/)

斯德哥爾摩公約是以預警原則與預防原則為精神來管制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國際公約,其於2001年5月23日於斯德哥爾摩由一百多個國家簽署成立。目前該公約只管制12種有機污染物:其中8種為殺蟲劑、2種為工業化學品(六氯苯與多氯聯苯)、另2種為非刻意產生的副產物(戴奧辛與夫喃)。為了管制戴奧辛與夫喃等非刻意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該公約要求締約國應「設法減少來自人為來源的總釋出量」,所以環保署還要興建焚化爐就是違反此國際公約,因為該公約於附件C中特別提及:「廢棄物焚化爐,包括都市廢棄物、有害或醫療廢棄物、與污泥的汽電共生焚化爐;以及燃燒有害廢棄物的水泥窯」是屬於「有可能形成與排放相對較多的此類非刻意產生之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之技術。

而對於戴奧辛與夫喃這類非刻意產生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此公約的第5條款設立了「持續減量,如果可行的話,則最終消除」的目標。注意這裡的減量,不僅僅是用空氣污染排放量來決定戴奧辛減量比率,而是考慮全部釋出量,包括固體和液體的殘餘物,即如焚化爐的灰渣與廢水等。因此,這個條文所隱含的意義就是要各國邁向一個非焚化之路。而我國的環保署的焚化政策正是與此背道而馳!

GAIA也將在此國際行動日時發表一本報告:「垂死的技術:廢棄物焚化」,該書中的內容共分三章,分別探討焚化爐的問題、替代方案、與全球對焚化的抵抗。內容涵蓋了今年行動日的主題,與廢棄物管理所需要的基本知識,是一個各關心團體與人士可以參考的工具書。

關於孩子的健康環境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說:「兒童比成人更易受到環境的危害。他們承受這些健康危害的能力還在發展,因此他們更易受到有毒化學物質、病菌以其他污染物質的影響。而他們單位體重所攝取的食物、空氣與水,比成人還多,且他們好奇心較強,而知識與經驗卻較匱乏,因此也承受著更多的風險。」

WHO主任,Gro_Harlem_Brundtland博士,解釋我們為什麼要提倡孩子的健康環境:「已有好幾代的孩子承受著存在他們環境中的某種"基本"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不安全的飲水、不適當的衛生設施、室內空氣污染、食物衛生不足、破陋的住家、及不適當的廢棄物處理。而今日"現代"的風險則來自於危險化學物質的不當使用、有毒廢棄物與其他環境有害物的不當處理、噪音與工業污染。存在於玩具中與家庭用品中的不安全化學物質也可能傷害到孩子。而"新興的"環境威脅則包括全球氣候變遷、臭氧層破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與化學物質及其他有害物的污染、及新興的疾病。」

一九九七年於土耳其舉行的「國際兒童腫瘤研討會」指出,癌症病毒的魔手已從老年人、中年人,逐漸侵害到孩童,尤其隨著生活環境的日漸惡化,兒童罹患癌症的比率也逐年增加,尤其以五歲以下的兒童受害最大。

「兒童癌症,不再是一個陌生遙遠的名詞。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癌症基金會的資料顯示,台灣小於十五歲的兒童每年約有五百個癌症新個案,相當於每一萬名兒童每年發生一個新個案,也就是說,由出生至滿十五歲止,一個小孩得到癌症的機會為七百分之一。」--高醫醫訊第十七卷第六期,沈俊明醫師。

2003年7月8日 星期二

北基合作的悲哀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北基垃圾合作案於7月4日在國民黨的甲級動員令下,以一票之差在台北市議會強渡關山。往後兩年北市將幫基隆燒垃圾,而基隆將幫北市埋同等重量的灰渣。這個陳年老案與新店安康掩埋場的興建案一樣,都是以灰渣將無處可埋為由,而無視其解決方案對環境與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傷害。如同以往為蓋焚化爐所使用的垃圾危機的藉口一般,在今日焚化爐已過多的情況下,藉口的主角已悄然換成灰渣。由此可見焚化與掩埋從來不是個永續的垃圾處理方式,兩者都會碰到掩埋場用地不足的窘境,何況這兩者均將對環境造成長遠的傷害。

在垃圾未能適當分類,且焚化爐進場管制未能落實的情況下,而讓垃圾混合燃燒的結果,即會產生許多原本不曾存在的有機污染物如戴奧辛等,同時也會釋出無法分解的有害重金屬如汞、鉛..等。這些毒性物質不是從煙囪排出,就是留存於灰渣(包括底灰與飛灰)中。已有許多檢驗數據證明,被環保署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的底灰,其實毒性不下於飛灰。英國新堡便曾經有一座焚化爐產生之底灰,原被用來舖路,後被發現戴奧辛含量竟高達我國管制值的9.5倍。這些舖在新堡各地的底灰後來被穿著防護衣的人員緊急挖起。這個案例顯示底灰實不宜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隨意掩埋或再利用。而在我國,這樣劇毒的灰渣,現正被環保機關送往各地掩埋場隨意掩埋。且隨著掩埋場容量的日漸不足,也必將隨著新建掩埋場或「再利用」的名義而散佈開來。

要減少焚化爐空氣污染排放與灰渣等所帶來的傷害,首重垃圾減量,其次為詳實的分類,並管制不讓有回收再利用用途的各類資源、廚餘,以及其他燃燒後會有害的廢棄物(如PVC塑膠)等進入焚化爐,並逐漸邁向非焚化之路。而這正是長期身受焚化爐危害的北市三座焚化爐周邊居民的要求,也是真正能夠解決灰渣危機的正本清源之道。

可惜北市竟本末倒置,在還未做好焚化廠垃圾進場管制、未能把廚餘全部回收之前,去向基市收取更多的垃圾來燒,而無視其將增加對民眾健康與環境的危害。這種做法,只是把台北市眼中的灰渣危機轉移到基隆市而已,危機並沒有解決。

為政者若無能解決問題,而只是想移花接木地便宜行事,而讓惡果由大眾承擔,這樣的官員我們應該要求其下台,以免尸位素餐,貽害萬年。

2003年6月29日 星期日

正視兒童飲食安全的問題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家都同意我國的環境污染已達到難以忍受的程度,不僅是長期經濟發展所遺留下的後遺症,更是政府在規範污染管制未能對症下藥的表徵。更可議的是到目前為止,政府遲遲未公佈食品和飲用水中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尤其是戴奧辛/夫喃)的管制標準,形成食品和飲用水中這類污染物無法可管的窘境。國際組織及各國政府都費盡心思去管制戴奧辛的產生和擴散,甚至對不可避免會產生戴奧辛的設備加以管制,以阻絕戴奧辛透過各種管道,特別是食物鏈,進入人體,而危害大眾的健康。

然而,何其無奈,現在我們的下一代卻打從娘胎就要承受難以言輕的環境荷爾蒙的傷害。這些累積在母體的環境荷爾蒙正是透過食物鏈進入母體,而後長期累積在母體,待母體懷孕後進入胎兒體內。如果說這是必然無可避免的風險,那麼我們是否更有責任去保護我門下一代生長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中的空氣和水、土,以及賴以成長的食物,以免受環境荷爾蒙的污染?

2002年有篇在國際學術期刊發表的論文,學者指出檢測市售魚肝油產品,發現戴奧辛濃度介於世界衛生組織的毒性當量0.16~38.69
批克/公克脂質,而國內仍無食品戴奧辛濃度的管制標準,若以歐盟的食品戴奧辛濃度標準2批克/公克脂質來看,最高者高達19倍之多。魚肝油廣為兒童食用,相信列有各種的管制標準,那麼獨漏目前被視為嚴重的污染物戴奧辛,我們的政府實應加把勁制定相關的管制標準,以保護我國兒童的食品安全。

2002年4月間瑞典科學家發現,兒童最常食用的洋芋片、炸薯條等油炸澱粉類的食物,居然隱藏著可能致癌的化學物質「丙烯醯胺」。而可能更嚴重的情形是,這些油炸薯條類食物,會不會也含有大量的戴奧辛類物質?有哪個相關機構曾經做過類似的調查?或要求過相關業者提出檢驗報告?

我們再看看學校的營養午餐菜色,很多都採買鮭魚、鱈魚、旗魚等被認為是高級魚類的魚肉。殊不知此類漁獲所受的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污染很高,而進入我國市場的這些食品,是否有相關的管制標準和檢測機制?

我們把「兒童是未來國家的主人翁」經常掛在嘴上,而人類的成長兒童期特別漫長,也就是要受保護的時期很長,那麼在這段期間內所有的安全都要靠我們身為大人者來維護,在此呼籲全國民眾積極正視兒童食品安全的問題,督促政府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機制,特別是針對兒童食品的部分,以盡到保護國家未來主人翁的職責。

2003年6月23日 星期一

我們要永保「安康」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新店安康,曾是個叢林茂密、伸手不見五指、盜賊出沒的地方,再加上曾有煤礦開採,故古稱「暗坑」,後更名為「安坑」,而後再更名為更文雅的「安康」,現已是個居民安居樂業的地方。

然而,在環保署推動的「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設置計畫」下,這舊有礦坑上方的一塊50.4公頃的陡峭山坡地,引來了中信集團下的欣服公司的覬覦,被其選為一般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預定地,並根據該計畫作業流程向北縣政府提出設置申請。

由於該山坡地「五級坡佔28.3%,六級坡佔56.6%,平均坡度高達60.7%」,即地目中有大半以上為林業用地。根據水土保持法,在林業用地上「從事農、漁、牧業之墾殖、經營或使用者」,即視為「超限利用」;意即農民若砍樹改種果樹檳榔者,就可能危及水土保持,何況興建掩埋場?

況且該預定地之標高由60公尺至260公尺,且上寬而下窄,而掩埋場下游300-400公尺處,即為人口稠密處。若將來此處真被設為掩埋場,由於掩埋場下鋪不透水布,勢必使地表徑流量增加,再加上所掩埋的內容物主要為灰渣(佔72%),倘若將來豪雨一來,帶下大量覆土與灰渣,再經過狹窄的宣洩口,這樣的流速恐將危及下游地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當此案在環評時,許多環評委員也覺得此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而建議進入第二階段環評,然而卻被現任北縣環保局長以「鑒於北縣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處置問題緊迫」為由,不顧環評委員的諸多疑慮,而於兩年前悄悄通過環評。最近因即將動工,而讓附近居民驚覺,並於6月16日群起向北縣政府表達抗議立場。

「問題緊迫」這樣的幌子,讓焚化爐在這十年來迅速遍布全台,並導致焚化垃圾量不足的窘境;而今政府官員又要用同樣的理由,欲將焚化的餘孽,遍布在全台的土地上,做為國庫通私庫的管道,而不視有其他可行替代方案在前。「問題緊迫」可以是官員鞭策自己戮力從公的理由,但不能成為官員公然違法的理由,不能成為官員漠視安全的理由,否則一急就亂下決策,法律將無法發揮功效,欲使社會清明也不可得。

更何況這「問題緊迫」是北縣政府官員長期怠惰於推行垃圾源頭減量、分類回收的工作所造成,更不能把其後果拿民眾的生命安全來承擔。自北縣政府意識到問題緊迫的90年度起,至兩年後的今天止,台北縣的每人每日垃圾量仍在1公斤左右徘徊;而一旁的台北市,則因89年7月1日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至今每人每日垃圾量已從89年的1.006公斤驟降到91年的0.769公斤以下。在台北縣長日前表示願意背負此掩埋場興建的十字架時,恰巧台北市政府環保局長也於6月18日表示,為配合「資源回收垃圾減量,環保局除研議山豬窟(掩埋場)延長使用(10年)外」,也正評估讓一或兩座焚化廠停爐(6月19日聯合報)。可見垃圾減量並非不可行,也非需要長久時間才能見到成效,端視行政機關的決心與魄力而已。而垃圾危機更是行政機關怠惰公務、以及方便財團便宜行事的藉口。

姑且不提灰渣毒性對這塊極具集水功能的土地的影響是如何深遠,單是水土保持破壞的這種立即可見的安全問題,就不禁令人聯想到幾年前林肯大郡的悲劇,以及中部土石流災區的慘狀。難道我們所犧牲的無辜生命還不夠,仍無法制止廠商的貪念與政府的顢頇?何時這些官員才會以永保民眾安康為念?

2003年6月17日 星期二

新聞稿轉寄: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是不堪虧損?還是以退為進?

美濃焚化爐想交換買賣收燒事業廢棄物?

【發稿單位】:美濃環保聯盟

又來了!從來沒通過戴奧辛檢測的美濃焚化爐,原訂六月十日依法進行第二階段檢測,日友公司以垃圾不足為由停止運轉規避,並對外宣稱是因縣府積欠上億的款項,再加上每天只有燒三十來噸的家庭垃圾,導致其不敷成本(原爐體設計為日燒100--130噸),因此決定在本月六日停收美濃鎮垃圾,並從八日凌晨停止焚化爐運轉。

美濃的家庭垃圾從來只有三十幾噸,本來就沒必要設置日燒一百噸的焚化爐,難道垃圾量不足是今天才發生的事?恰巧在戴奧辛檢測前需要停爐?一連串的事件,不只讓鄉親摸不著頭緒,更因為廠方宣傳的誤導,以為美濃小型焚化爐即將離我們遠去。

在此,我們針對幾個的問題的對答,來幫助鄉親認清美濃小型焚化爐現階段問題的來龍去脈。

一、日友公司為何停收美濃垃圾?
答:跟據廠方向媒體表示,他們已投資一千五百萬改善設備,並於上個月(五月二十三日)自行聘請顧問公司檢驗戴奧辛含量已合乎標准,但是因為入不敷出,所以決定停爐。在此我們不禁要反問,假如真有信心通過檢測,何以不讓具有公信力的環保署依法檢測後取信于民?何必自行花大錢『改善』之後,卻又在檢測前幾天片面宣布解約,並停止運轉?是否是為了規避檢測?用未經證實的數據,試圖混淆視聽,博取大眾同情?

二、美濃鎮的垃圾何去何從?
答:美濃鎮垃圾在高雄縣政府規劃兩座大型焚化爐時,早就劃歸仁武焚化廠的營運處理範圍;且美濃鎮垃圾送進仁武廠每噸只需三百元的處理費,相較美濃焚化爐每噸三千七百五十元,足足差了十二倍;以美濃垃圾每天約三十五噸來計算,鎮公所每天可省下將近十萬元的垃圾處理費,對日漸拮据的鎮庫,幫助不可謂不大。且美濃小型焚化爐實屬『過渡時期』的產物,現在本縣境內兩座大型焚化爐皆已完工(同時面臨垃圾不夠燒的窘境),過渡時期不再,美濃小型焚化爐早已失去其存在的價值。

三、停爐是否等於關廠?
答:停爐只是暫時停止運作!沒有實際操作「空污法」的罰則便拿它沒輒(縣環保局的解釋);所以日友公司用『垃圾契約量不足導致其虧損為由』,要脅縣政府賠償一億多元,等到年底契約到期,便可能重新申請操作許可,改變處理內容,在明年初就可能在美濃境內、荖濃溪的河床上燃燒事業廢棄物(日友是全台灣最大的醫療廢棄物處理廠商),各位美濃鄉親就只能莫可奈何地承受世紀毒害!

一個國家所訂定的污染排放標準,是以全國人民所能容忍的最高上限作為基準,美濃焚化爐從營運至今三年多以來,從未通過任何一次的正式檢測!而環保局在這次的事件中,不只沒有積極的進行「環保監督」的工作,更站在廠方的利益誇言不慚!對於一座從未通過戴奧辛檢測標準的焚化爐,玩弄法令、停爐、躲避罰則之外,還可以向『政府』索取鉅額的賠償,天空下還有這等的道理嗎?!

2003年6月16日 星期一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抵抗日本再度侵略台灣--支持鹽寮抗日行動
反對輸入核電機組行動

新聞稿
2003/6/15

行動內容:
◎2003年6月17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2003年6月18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0點反核朋友們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我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我們的疑問: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核四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行動說明:

核四的一號機組,於十三日離開日本,從廣島地區的吳港出發,廣島是日本受到核子傷害最嚴重的地方,吳港又是軍港,運送到貢寮鄉鹽寮,又剛好是日本第一次登陸台灣的地方,該核四一號機組預計於6月16日抵達台灣。

在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簽訂馬關條約清廷割讓台灣澎湖給日本。日本則動用武力強行佔領台灣,於5月29日由北白川宮能久親王率領之日軍從台灣東北角之鹽寮海灘登陸,台灣人民則與土地共存亡,義勇軍英勇抗日死傷無數。也就在這個登陸之地屹立著一座紀念碑,目前叫作「鹽寮抗日紀念碑」,而在日據時代卻叫作「日本領台紀念碑」。這座紀念碑見證了台灣百年來,土地與人民所受之災難,也見證台灣人民自主力量的奮起,然而,諷刺的是,百餘年之後,從日本受核害最深的地方的軍港,運進來一個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輸出的核子設施,幾乎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登陸,而這次「二次入侵」卻是台灣花錢把它請過來,坦白講,情何以堪?

多年來,日本國會議員曾一再質問日本政府對輸出核子設備的規範,但日本政府強調不做任何保證,而是「運作管理的當事國擔負安全性的責任」;而當去年日本發生與核四同機型的沸水式機組,有嚴重的結構性的裂縫安全問題及安檢資料造假弊案,日國會議員再度於2003/2/17質問,日本政府同樣是回答「安全性的問題應由台灣方面負起責任,我方沒有中止輸出的打算。」

而且,我們必須提出強烈的抗議與誠懇的呼籲,日本政府在備受爭議的違反「核不擴散條約」與「軍國主義復活」爭議聲中,台灣又何苦搶先成為第一個輸入國,台灣也不要花錢當冤大頭,在沒有清楚保證下,糊里糊塗接受瑕疵品。

所以我們嚴重質疑:

1.這次的核子設備輸入出到底是什麼名義?是「機器設備」?還是「軍事用品」?需不需要繳稅?

2.台電到底有沒有取得安全保證許可?到底核四機組未來發生問題是誰該負責?是得標商的奇異公司,還是轉包承製的日立公司?還是台電本身?

3.以後發生運轉問題,是土木建築的問題?還是設備問題?還是操作者的問題?仲裁機制與契約規定權責有釐清有完備嗎?還是最後台電自己要承受?

以上這些都未釐清之前,誰核准它入關通關,誰必須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

這已經不是貢寮人的事了,這也不是黨派政治惡鬥的口水,而是台灣社會必須很嚴肅的來面對這個問題:一個安全沒有具體保障的核子設備,在不管漁民海上作業的時間和海域,在曾是日本入侵地的鹽寮,進入「非核家園」的台灣。這是民進黨與陳水扁總統「廢核四承諾」的圖像嗎?這是國民黨「核四非蓋不可」就可以自動視而不見的嗎?為了一個電廠,台灣深層的歷史的文化反省,台灣的安全風險與基本國格,將成為最大的訕笑,這樣,值得嗎?

我們在此希望大家能夠一起來關心這件事,同時要求朝野政黨必須正視問題的急迫與嚴重性,也希望能有更多人共同來支持以及參加鹽寮的抗日行動,包括在海上在陸上,捍衛他們的生存權與免於恐懼的權力:

◎六月十七日星期二清晨5點半,貢寮鄉漁民將在澳底漁港「集結」,預計六點整乘漁船出海在三貂灣「漁撈作業」。

◎六月十八日星期三,預計上午11點將在核四廠大門口集合,希望能讓危險的核電設備,不要進駐他們世代居住的家鄉。

發起暨參與團體:

鹽寮反核自救會、貢寮區漁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協會、苦勞網工作站、台灣原住民族文化聯盟、看守台灣協會、數位台灣家族、台灣環境資訊網、立法委員趙永清辦公室…(陸續增加中)

聯絡人:吳文通(0939-129938)

環境議題中的民眾參與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國家環境保護計畫」在計畫理念和目標中特別提及「全民參與」為其基本理念之一。「本計畫強調全民參與之基本精神,即所有人各盡其力、各司其職、共享所成的社會環保夥伴關係,促使社會團體參與公共事務,與各社群共同討論釐清可以擔負的職責,並加以公平分配,且其中基本前提包括提供大眾和各階層確實的相關資訊,讓大眾了解並參與決策過程。」

這個制定於1998年的我國環境保護基本指導計畫,理念非常正確。在2000年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闢有專章討論「全民參與」的機制(第二篇第六章)。然而,其內容仍然不脫以政令宣導為主,少有在政策決策的過程中納入民眾參與的機制,特別是由下而上的決策模式。

由於我們脫離強人專政和一黨統治不久,民主制度也才蹣跚起步,更遑論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基石市民意識的建構;特別在環境議題上更不容易有切身之痛。每有環境議題或公害發生,官方或企業均以回饋金的方式達到息事寧人,並無任何的意願進行基本的改善,因而造成資源和環境的破壞持續不斷。大家都知道,掩埋場、焚化爐、核廢料場等各種相關環保設施的興建,總是以優渥的回饋金誘引地方人士接受,而瓦解民眾參與監督的機制及考量必要的環境正義。

今年3月底到4月底耗時將近一個月所舉辦的「全國民間廢棄物政策高峰會」,最後要與環保署協調結論執行的可行性時,環保署竟要求民間團體不得參加,僅願意和立法院的永續發展促進會進行協調,十足展現環保署的封建心態,及突顯環境政策的制定缺乏民間的參與。這從環保署各種行政法規的制定,雖有形式的民間團體代表背書,然而在制定法規的過程中,卻從來沒有邀請民間團體實質的參與。

政府機構許多相關調查報告都以「蜜餞」封存,民眾難以有機會得知,特別是環保署相關的研究或調查報告,必得經過署長的核可才得以對外發放。這些耗費民脂民膏的資料或資訊,如果製作後就成為「蜜餞」,那這些花費豈不成為該機構的公關「回饋金」,而百姓又再次成為冤大頭,既買了帳也繼續受了害。

符芝瑛在『破碎的信心、覺醒的民意』一文中點破:「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趨衝突』,是每個開發中國家均難茍免的陣痛,在尋求兩者平衡點的過程中,政府應該改變『老百姓』必須服從『父母官』的舊觀念,任何決策均歡迎民眾的討論參與,多闢溝通管道,同時妥適調和國家利益和地方需要。」

牧民時代已過,人民做主的口號震天價響;但是,若無市民社會內涵的民眾參與,也只是淪為消極被動的參與,無法讓我們的福爾摩莎「天更藍、水更綠」,而生活在沒有恐懼的樂土。

2003年6月10日 星期二

我們將為焚化政策付出慘痛的代價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今年(2003)4月1日的《天下雜誌》,有篇鄭一青所寫的報導『台灣食物有多毒?』,開宗明義就說「台灣人正透過食物鏈『收成』過去不計一切追求經濟快速成長所帶來的環境代價。」在此,筆者以沉重的心情呼籲:政府若不即時轉變廢棄物處理政策,將來我們也會透過食物鏈收成現在不計一切追求以焚化處理廢棄物所帶來的環境代價。

政府自1986年制定以焚化為主的垃圾處理方針後,推動興建焚化爐不遺餘力,甚至為掩蓋決策的錯誤,而行劫貧濟富,用老百姓的血汗錢來蓋焚化爐,替資本家解決廢棄物的處理問題,而裹著的外衣是「焚化廠若處理垃圾有餘裕時,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事實是,環保署在明知已有多座垃圾焚化廠發生垃圾量不足時,仍不思檢討當初設計的過當焚化容量,鼓勵推動區域處理,而一味以「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既定政策,繼續耗費公帑。

更嚴重的是,號稱戴奧辛排放管制為全世界規定最嚴格的國家,也只不過是表面文章而已。有研究調查發現,某座焚化爐週邊實測的空氣污染排放數據,若以官方所發表的排放數據來推算,高達50倍之多;也曾有國外專家看了我國官方焚化爐戴奧辛的排放數據,直呼不可能。再者,環保署對飛灰和底灰的處理,更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離譜的是「當初沒想到灰渣的戴奧辛濃度會這麼高」,所以現在正研究加強管制。我國焚化爐營運將近十年來,有為數數百萬噸理應列為有害廢棄物的灰渣,就在環保署的「沒想到」藉口下,全部散佈在全國各處掩埋場。曾有立法委員抽測在掩埋場的焚化灰渣,重金屬的溶出量均超過環保署的法規標準,至今環保署對這種違法事件不只不打算整治,也不打算追究違法的責任;更讓我們不安的是,當我們要求環保署應對這些灰渣所含的世紀之毒戴奧辛加以重視處理時,竟以掩埋場不適用土壤污染的規定,也就是無法可管的理由,不加理會。我們調查過,許多掩埋場均位居山區,或為集水區,或為小溪的源頭,下雨時的勁流或平時的滲出水,均足以把這些劇毒物質擴散而污染我們的食物鏈。

環保署一再告訴我們,我們從空氣中吸入的戴奧辛低於5%,95%以上都是經由食物鏈進入我們身體內。那麼環保署更應該保護我們的環境免受戴奧辛的汙染,以確保食物鏈的安全;然而環保署的做法正好背道而馳。今,一個個戴奧辛污染源正準備入侵我們的農業大縣(宜蘭、雲林林內、台東、苗栗竹南、花蓮、南投集集等興建中或招標中的焚化爐),一堆堆毫無防範措施的灰渣散佈在我們的掩埋場,將來還有以劇毒灰渣做為級配的一條條道路,環保署正以焚化政策在毒害我們的大地,而我們民眾不管身居何處,都將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2003年6月2日 星期一

維持現況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研究員﹞

「非核家園推動委員會」是核四爭議下的妥協產物。該會於91年9月由行政院成立後,不久即請經濟部研擬「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並已於近日送往立法院待審。

若能藉由這個法案逐步推動非核家園,倒也不失為一樁美事。然而仔細審視這個草案,卻覺得此法大多只是陳述現況,某些條款甚至還保障現有核電廠,使其得以安享天年。這實在已經失去此法應有的積極面。比如第六條規定,當核電廠發電量達到「預定總發電量」之時起,應永久停止運轉;如若其尚未達總發電量,即欲提前除役,得將其剩餘之發電量轉予其他核電廠。問題是,如果一核電廠經評估後,必須提早除役,以降低風險,為何還要將其剩餘發電量轉移出去?這不是讓其他核電廠,運轉的比預定使用年限更久,而保障了核能的使用,並增加了被移轉核電廠的風險;我們不是該運用任何機會去降低風險嗎?

另外該條款又規定,這個總發電量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相關主管機關及核電廠經營者後,報行政院核定。總發電量應該是民眾相當關心的一件事,若能讓民眾參與此決策,或能使核電廠運轉年限比目前的預定年限大幅減少,然而此一條款卻只考量此總發電量為核電廠經營者的利益,而忽略了民眾參與。我們可以預期,由這些單位會商出來的結果,不會跟現況有顯著差別。

推動非核家園無非是希望能達到「清潔能源」的境界,這和聯合國推動的「清潔生產」應是一致的。所以非核家園的政策應納入「清潔生產」的四個原則:即預防、預警、民主與整體原則。此四原則可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比如說環評法應是預防與預警原則的運用;預警原則尚可運用於讓核電廠停止運轉的判定;民主原則包括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決策的機制;而整體原則可用於能源結構的調整。

然而綜觀我們的現況,環評法只是個跛腳法律;資訊公開法尚未通過;民眾參與只能表達意見,並無機制得以讓民眾扭轉危害其權益的決策。是以當核四工程對當地生態環境的危害如此明顯、而且無法避免時,卻無明確的法條可讓其停工;當既有核電廠的工安事故不斷時,也無明確的原則可讓其關廠;當民眾反核四的聲浪如此高,卻因政治惡鬥而停工又復工。這完完全全是因為我們缺乏「清潔生產」的機制,而這部草案如果真得想推動非核家園,首先應該是去加強這些機制,或者引領相關法案朝清潔生產的原則來修改。可惜這個法案這方面做得太少。

希望行政院可以加強這個法案的功能,展現推動非核家園的決心,否則瞻前顧後,只會磨耗掉民眾的信心與耐心,如此並非國家之福。

2003年5月27日 星期二

中國如何照顧台灣

作者:周晉澄﹝台灣大學副教授、看守台灣理事﹞。原文亦刊登於台灣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中國肺病SARS突然間從中國冒出,不過我們並不知道SARS到底在中國已經存在多久了,或是究竟有多少人感染了SARS,或是已經有多少中國人死於SARS。這就如天安門事件般,到底那一晚北京死了多少人,還是有多少人失蹤了一樣。當然,現在我們都知道,也許說全世界都知道,中國肺病SARS已經讓全世界共享了。喔,不!也許還有很多中國人認為SARS是境外移入中國的。您不相信嗎?幾年後,中國的歷史就有可能這樣記載,如果中國還是這麼的神秘的話,就正如中國說天安門事件沒有死人般。

中國境內到底有多少可怕的疾病,我們實在不知道。何況中國也不跟你講。不過全世界都聽到了,中國副總理吳儀說中國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中國照顧的巨細靡遺,好的東西像SARS一樣,一定要分享。過去的口蹄疫就是最好的例子。很可能很多人都忘了,中國好心送了口蹄疫給台灣,短短半年內竟然有四百萬頭豬隻斷魂,而且從那時候開始,台灣每年都少收了數百億的外匯。您說,中國是不是一直在照顧台灣?當然是,而且我相信,如果給他更多的機會,相信中國會更全心全力的照顧台灣。比如說,狂犬病、禽流感……,將有收不完的好處。

很多人說,中國的藥材與食材好。近幾年,市面上充滿了中國年貨,大都便宜。今年消基會曾抽驗過,有三成二不合格的情形。比如說,魚翅殘留過氧化氫太高,會造成嘔吐、腹瀉及頭痛;墨魚摻了高濃度的甲醛,會引起肝腎功能異常;干貝發霉會造成腹瀉等。這幾樣是可以從中國合法入境台灣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抽驗合法進口的瓜子與蜜餞則有約50%與25%不合格。當然,市面上或餐廳裏也不難看到金華火腿、肉乾、燻雞、烤乳豬、臘肉、香腸等;應該注意的是,有沒有摻用過量的硝酸鹽防腐劑,而可能引起胃癌,或是有可能攜帶各種病源及抗生素與藥物殘留等。對了,不是有更多更便宜的香菇嗎?這些食品不曉得如何冒出來的。其實,這些食品是不准輸入台灣的。市面上真的看到了,其安全衛生要打很大的折扣。

說真的,來到台灣的中國食品大都不好。中國看起來還是承襲過去一樣,那麼努力的照顧我們。我們實在也不用再提及,每年還有檢出那麼多的高含量重金屬、除草劑或農藥的各式中藥藥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