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2日 星期二

我國垃圾處理追隨日本的迷思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執行長﹞

環保署及各縣市政府在推動興建焚化爐時,都以日本為師;除了標榜日本全國各處都在人口稠密處興建焚化爐來處理垃圾,不僅乾淨衛生,安全無慮;更招待各級民意代表和鄉、鎮、市長及村、里長到日本(尤其是東京)參觀焚化爐。然而日本焚化政策背後見不得人的陰暗面,卻隻字不提,以遂其灌輸民眾焚化爐為「高科技、安全衛生、無污染、最經濟」的垃圾處理方式。

殊不知日本在推行焚化政策的過程中,已發生許多無法克服且嚴重污染的情形。首先是日本政府以大量預算來補助焚化爐的興建與運作,從1995年到2000年度之間,國庫補助累計高達2,420億日圓(約新台幣605億元);其次日本五家大廠(三菱重工、日立造船、日本鋼管、川崎重工、田熊)獨占市場,而發生「圍標」之嫌,取得行政單位的投標價格後,五家大廠彼此串通,輪流得標以抬高得標價格;戴奧辛排放的檢測條件寬鬆,每年只測1、2次,而且選擇起爐和停爐外的4小時取樣調查,很難反映一年運轉8,760小時實際的複雜狀況,1995年日本焚化爐排放的戴奧辛佔全球焚化爐戴奧辛總排放量的一半;所謂新一代焚化爐的氣化熔融爐,這一、兩年在日本全國各地因技術問題而發生了多起事故,若非有人命傷亡,則不會被揭露出來,應該還有更多的事故發生。

近年來,由於日本國內反對興建焚化爐的聲浪漸增,市場日趨艱困;因此像日本的核能發電工葉一樣,焚化爐設備各大廠商利用政府的海外發展援助基金和出口信貸的方式,把焚化爐等污染設備推銷到第三世界國家,尤其是東南亞的發展中國家。當然,我國更是其優先進佔的市場,多數國內大型焚化爐的爐體均由日本廠商提供足以證明。

目前我國積極追隨日本採行焚化政策,而已發生或預期會發生的問題也和日本如出一轍。我國政府核定興建焚化爐總經費為90,976,800千元,1992年-2003年已編列46,612,518千元;而環保署於去年提出的垃圾處理方案總檢討文件中,為因應未來的垃圾處理,而規劃自2007年起逐年編列158,000,000千元興建新一代焚化爐。興建焚化爐幾乎是每個縣市政府極力爭取的建設,而如何來「供養」焚化爐卻像是不關縣市首長的事,如何「供養」焚化爐將成為各縣市政府的財政夢魘。其他的問題,我國並不比日本處理的好,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若政府垃圾焚化的政策不深入檢討,那麼我們可以預見夢魘將如影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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