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大財團「垃圾變黃金」

作者: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2008年10月15日台灣「經營之神」王永慶,病逝於美國新澤西州,享年92歲。2010年1月3日耗時逾一年、斥資六千多萬的王永慶長眠地「長永福園」首度曝光!台塑集團也在王永慶長眠地邊,規劃興建私立長永紀念福園喪葬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在民國2009年3月20日審查通過,後因台塑集團規劃使用的區位配置有所調整,提出變更申請,目前正在進行環境差異影響分析審查。

2012年11月6日立委田秋堇和資深媒體人楊憲宏召開記者會,呼籲新北市政府退回目前正在進行的台塑集團林口「長永福園」喪葬園區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並重啟環評專案小組審查,理由是該區是過去台塑集團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1997年台塑也針對同一場址提出「林口衛生掩埋場」規劃,但之後在2000年申請「操作許可」時卻遭到撤回,楊憲宏質疑,衛生掩埋場的設置或許是為了讓過去的掩埋場能就地合法,但當時審查委員認為不可行因此遭撤回。

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王美文強調,由於環評時開發單位並未告知此處過去是掩埋場,僅有附錄一張地圖中表示了其中一處為垃圾場,因此委員並不知道過去曾作為掩埋場使用。

台塑集團事後表示將掩埋場終止使用後覆土深度約達4至12公尺之間,掩埋場終止使用至今已6年,該掩埋場終止使用後即規劃成為公園綠地用地,現配合長永紀念福園開發計畫將其納入整體規劃中。

這過程有幾個疑點有待政府公部門的釐清,一、掩埋場面積真如台塑所言僅1.28公頃?二、附近居民直言非法掩埋場深度很深,到底多深?三、是否夾雜埋有有毒廢棄物?四、喪葬園區這些事業廢棄物將如何處理?五、廢棄物掩埋場可以當喪葬園區嗎?六、台塑集團是否涉及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

面對這些質疑環評委員會主委朱立倫市長與地檢署檢查官有責任主動調查,釐清事實真相,而非由台塑提供資料。2010年11月30日台南高等法院判決「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處永揚垃圾場業主黃淼湖1年有期徒刑,受託撰寫環說書顧問公司(十山公司)莊豐卿、葉松源等兩人各9個月有期徒刑,被告等人均不得上訴。在台南市,我們看到土地正義的申張,也期待新北市亦能。

⊙本文簡版刊載於11月26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大學生吃什麼,決定大學生是什麼

作者:徐銘謙/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英諺有云:「我們是我們所吃下的」,的確每日下肚的食物都在更新我們每日的樣貌,然而近來包括老字號「金墩米」爆發農藥殘留超標疑雲、韓國「辛拉麵」被驗出致癌物苯芘超標,食物安全狀況頻頻,令人擔憂。在此情況下,清大針對學生飲食與校園餐廳現況進行了問卷調查,並於日前舉辦校園綠食育論壇,將呈現的問題邀集專家學者進行診斷與行動建議。今日作為未來國家支柱的大學生,究竟吃得健不健康,正決定著明日整個社會的發展,而依賴外食的大學生飲食習慣,反映出整體飲食環境,值得認真關注。

從學生填答的717份問卷中看出,大學生蔬菜攝取量嚴重不足、選擇食物以價格便宜及口味好吃為優先考量,基本符合一般對大學餐廳「便宜才是王道」的印象,而在飲食資訊揭露方面,學生最在意的是營養與熱量,對於食材產地、是否當季以及生產者資訊多數並不關心,也因此當學生認知選用在地食材、公平貿易等可能增加售價的情況下,有41%的學生不支持;校方的觀點,也停留在強調安全、衛生基本要件,以及速食店、便利商店與美食街這類看似滿足多數選擇權的迷思,然而卻有不少學生在開放題中提及素食、綠色食材、公平貿易等選擇太少。因而提昇校園師生食農教育,關注食物生產與生存環境、公平正義與動物福利的整體關聯,方能建立學生真正的食物自主權。

在飲食的廢棄物部份,超過九成的學生並不清楚學校如何處理廚餘、廢水、廢油,有些學生甚至在開放題反映,校方沒有確實作好垃圾分類、廚餘回收。校園餐廳則觀察到約有七成的同學習慣使用免洗餐具;在餐廳提供的餐盤方面,竟仍有高達31%的店家提供會溶出三聚氰胺的美耐皿,使用可清洗的不鏽鋼僅有16%。經提示選項詢問餐廳是否願意給予使用環保餐具的學生折扣,多數餐廳表達了支持的態度。顯然校園在食器的材質、免洗餐具的使用乃至垃圾回收尚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56%的清大學生習慣自己去外面吃,或買回宿舍吃,即有日本最近關注的「獨食」問題。飲食與人際網絡的關聯近來受到重視,清大學生團隊進而提出,準備號召開辦「校園伙食團」的計畫,形成選用在地食材的共食群體,在聚會時進行共學。另一方面,有超過75%的學生有在校園自行煮食的需求,卻礙於校方擔心煮食的危險與管理問題,宿舍缺乏煮食空間的規劃,學生團體正積極向校方爭取安全煮食空間。

鼓勵學生拿回鍋鏟的權利,是大學生真正擁有食物自主權的第一步,藉由烹調連結食材銷售與生產環節,大學生才有可能決定自己將成為什麼樣的人,整個社會應該朝向什麼樣的未來發展。

⊙本文簡版刊載於11月19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由政府或公益基金補貼以修護民間老宅之建議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台灣僅存的民間老宅多已傾頹,實在不多了。走到鄉下、農村,每次看到紅磚的ㄇ字形老屋,在客家庄常看到白牆老厝、簷前立著數根圓柱,總是有幾分的感動與唏嘘。偶而可見到老屋內佝僂老者;很羨慕那方便兒童嬉戲、有味道的庭院(稻埕);庭前或有一方池塘,屋後常有一排遮風的竹林;庭院或立著老樹,幾代人住在這裏,如今荒廢中…,荒廢但又不忍心放廢。

以前在台中潭子,曾見那有名的「七星山莊」,多年前(約民國八十九年時),半夜被屋主拆掉半幢,幸靠當時縣政府(彼時廖永來任縣長)堅持,制止拆除這間「古蹟」,再予花錢修復,才保留了下來。常在鄉下、街角,不經意的一瞥,看到一棟老房子,覺得很有民俗、社區興味的,忍不住偷瞄幾眼,看看還有人住在裏面否?紅磚老房子一間間倒了、土角塊厝一間間老毀了,覺得很不忍。不禁想到明朝歸有光所寫「項脊軒志」文內,「…百年老屋,塵泥滲漏……三五之夜,明月半牆,風移影動,珊珊可愛…」,老屋未必不可愛、未必沒價值呢。

近年,台北市政府一直推動建築物拉皮,要美化某些少數醜陋建築物外觀、改善市容,進行所謂「外表拉皮」工程,花了不少錢,效果實在有限。市政府花不少錢整治既有「古蹟」,如台北市北平路口的舊鐵路局廳舍。移往新生公園的林安泰古厝,建築外觀完整,只是樣板;中山北路的、近圓山的、被拆下打包的中山橋(明治橋),已被五馬分屍,回建無望。庫倫街的台北孔廟及周遭,也花了好多億元整修、改建及整理。但若比較挺立於立法院旁的濟南教會,整齊有精神的紅砌磚教堂及其廡房,則仍在使用中,這棟紅磚「老建築」實在平實有趣多了。

指定、設立、修護古蹟,有其法律為依據,但常是老的、死的建築殘體而已,也花費很多經費,政府不如花一些錢來修復及維護既存的「民間老宅」,讓這些老宅繼續存在、挺立及被使用(活化),它們才是活的古蹟,是我們生活空間的一部分。例如松山菸廠、華山建國啤酒廠,經予修復、維護及活用,成為很有趣味的「生活工廠」,另人沉醉其間。

本文不在否定古蹟保護的努力,但建議:對非古蹟等級的民間老宅,也能花一些資源協助維護。若政府經費有限或使用上較有限制,則建議各公益性基金,也能花一些資源來修復及維護既存的「民間老宅」,應是頗有意義的。由於古宅仍屬私人擁有(或許仍有人住在裏面),會涉及對私人的捐補助課題,但這不是不可解決的。對於公益性基金會,因非屬公務經費,其使用可更有彈性。

另者,古蹟是少數的、特定的及昂貴的,而對民間老宅的照顧,則可是普遍的、生活化的、不必是高單價的(政府及民間各出一些錢,共同來維護)。全面的維護民間老宅,有其社會性、文化性,也有其經濟性及福利照顧的功能,爰提此倡議。

⊙本文簡版刊載於11月1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愚業

作 者: 鄭同僚/政大教育系副教授

近日和一位二十年來以釣魚為生的徐先生聊澎湖漁業。他自己買了一艘遊艇,可以帶客人出海釣魚,但大部分的日子,都是自己開船到外海釣魚,然後將魚貨整理好,冷凍後,直接寄給台灣的客戶。

他說,釣魚為生,運氣好的時候,一次出海可以賺幾萬元,運氣不好,天氣不佳無法出海,也可能一個月只賺幾千元。這真是靠天吃飯的行業;不過他釣的魚,百分之百安全衛生。

他苦笑著說,澎湖現在很多漁船,不做漁業,比較像是在做娛業,賣的魚也不安全。

他說,這十年來,不少中國的漁船常常來到海峽中線,甚至越界進入台灣水域捕魚。他們常用雙拖漁船,就是兩艘船,拖著笨重沈底的滾輪鐵網,一路橫掃海底,連二、三十公噸海底的石頭都會被拔起來。這樣惡質的方式掃過一次,海底生態的浩劫,由此可知。

只是,我們的漁船,在這裡也扮演一個輔助的角色。現在頗有一些漁船專門賣油和賣冰給在中線附近等待的中國漁船,擔任他們的後勤補給。他說,這些補給性質的漁船,每次出海,會購買兩三百桶柴油,每桶在陸上買四千多元,到了海上轉手,可以賣到六千以上。一趟出海,不用勞力、不用漁網,輕鬆可賺數十萬元。

可嘆的是,我們政府為了照顧漁民,補貼百分之十四的柴油燃料費,這些補貼,加上台灣和中國間的石油價差,竟然變成不肖漁民充當油販的槓桿。

中國漁船除了買油,也在海上向澎湖漁船買冰,這樣可以降低他們自己遠道而來攜帶冰塊的成本。油冰兼賣,完全不用流汗操勞,相當數量的澎湖漁船以及一些台灣漁船,現在實質上已經只做交易,不事生產了。

除了賣油、賣冰,有些漁船還會順便購買中國漁船捕獲的雜魚,回到漁市當成自己的魚獲販賣。雜魚,並非不好;問題是,中國籍的漁船因為缺冰冷凍,往往會在魚獲中加上各種保鮮劑。這些魚表面上看起來新鮮,售價也很便宜,但實際上,卻已經沾了不少的有害化學物質。

我拜訪了不同的漁民,徐先生描述的情形,似乎相當普遍;相關主管機關或地方政府也不是不知道這些情形,只是托詞海洋遼闊、人力不足,長年睜一眼閉一眼,能混則混。

清早的馬公漁市人聲鼎沸,站在當中,我絲毫沒有能力判斷哪些是中國貨,哪些是澎湖魚。徐先生說,除非內行人,否則幾乎無法得知魚的來源。

回想我在馬公漁市看到熱鬧的交易情形,心情不覺沈重起來。不肖漁民助紂為虐,賣冰賣油賣海賣健康賣靈魂,這樣的魚獲方式,豈止是自娛的娛業,更是禍延子孫的愚業。

本 文刊載於11月5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11月5日 星期一

台灣水產養殖產業的沉痾-逃避問題與引進外來種

作者:郭金泉/台灣國立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
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董事/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台灣水產養殖已有300多年歷史。原生種虱目魚是台灣南部的家魚,也是台灣水產養殖之濫觴。早期中國四大家魚隨漢族先民由中國引進來台;吳郭魚則是在1946年自南洋引進,也是台灣那個糧食匱乏年代,提供廉價蛋白質主要的淡水養殖魚類。1960年代後期,台灣改以外銷與經濟掛帥,養殖魚種由草食性的淡水魚種,逐漸拓展到食物鏈上方的肉食性魚種,養殖方式由粗放式的食物生產導向,轉向超集約化單養的生意導向;80年代起的鰻魚和近期石斑魚養殖是最顯著的例子。

突破種魚在人為圈養環境自然產卵的瓶頸,分工量產餌料生物,分期大量生產種苗,形成產業鏈,是台灣水產養殖的強項特色之一。但是盲目一窩蜂搶進、導致生產過剩,產銷失衡,價格崩盤;另外養殖環境汙染惡化,又超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海水倒灌、國土鹽化,面臨自然生態的反撲;此外長期濫用化學藥物(荷爾蒙、抗生素)、終至疫病爆發無法解決問題,進而頻繁改變養殖明星物種,甚至引進外來種企圖逃避問題,如此的惡性循環一再重演,卻也是台灣水產養殖的沉痾。
外來魚


因為引進外來種,台灣付出許多痛苦的社會成本與不可逆之環境代價。例如最近報載台北市公園內出現強勢外來物種-美國螯蝦肆虐,當初水族業者引進當水族觀賞用,熱潮一過旋即被棄養。但美國螯蝦不僅適應力強、繁殖速度快,又具攻擊性,不但滅絕公園池中原生物種,且嚴重破壞國內淡水棲地生態平衡。又如吳郭魚(一度改名為台灣鯛)為目前台灣水產養殖產量之冠,締造外銷產值是台灣經濟功臣;但同時牠也攻陷台灣所有主要河川,是台灣原生魚種的剋星與生態殺手。農委會林務局2012年10月出版的《台灣淡水魚紅皮書》即宣稱「日月潭90%的原生物種已經被強勢的外來物種淘汰掉。」

最離譜的是台灣農政主管機關與地方父母官,居然在沒有審慎評估提出周延計畫之下,即率先引進外來種(例如紅鼓魚、大閘蟹等),事後也不見被糾正處罰與彈劾。據中研院研究指出,90年代由美國德州引進的海水紅鼓魚已衍生台灣本土生態危機,是口誅筆伐的入侵種。國際也報導原產地於亞洲的中國大閘蟹,隨著壓艙水蔓延入侵而定居於歐洲和北美,已毀壞當地生態系統。除了和當地原生物種競爭及排擠減少當地原生物種之漁獲外,中國大閘蟹的穴居性也導致堤岸的損壞和排水系統的阻塞。農委會下屬兩個單位林務局(禁止外來種)與漁業署水試所(引進外來種),公然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最精神錯亂,令人瞠目咋舌,教人無所適從。
外來種危害

由於每年造訪台灣的颱風、豪雨、洪水頻繁,況且又有極端氣候的推波助瀾(例如2009年的莫洛克颱風);加上逃逸、人為棄養與宗教放生等及台灣保育單位的無作為,有意無意間,今天以增加人民收益為名,刻意引進的水產養殖外來種——大閘蟹,對脆弱的台灣島嶼生態多樣性之衝擊與重大戕害,由過去福壽螺、吳郭魚、琵琶鼠、大肚魚等水生與陸生入侵種的經驗和教訓,將指日可待,只是不曉得何時爆發。屆時對台灣的物種、生態系服務、糧食供給、國民的健康與經濟的負面效應與不良後果,恐將不可收拾,豈是短期效益可彌補。

⊙本文簡版刊載於10月29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揭露政府部門的碳排放

作者:陳鴻達/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雖然台灣有公布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但對於政府部門本身的排放有多少呢,則從來沒有計算過。因此各部門在宣導其節能減碳結果時,往往沒有客觀依據,也缺乏公信力。因此政府應儘速建立制度,定期揭露其本身的排放,以昭公信。

根據目前中央政府正在審議102年的總預算,各部會共編列100億元的油料費與54億元的電費,預計將消耗3.021億公升的汽油與15.5億度電。依環保署溫室氣體盤查建議值,每公升汽油排放2.26公斤二氧化碳,另依能源局公告,每度電排放0.612公斤二氧化碳,故中央各部會消耗的這些油、電,約將排放163.2萬噸的二氧化碳;若以中央部會二十一萬人計算,相當於這些公務員每人每年因公務排放了7.8噸二氧化碳。由於一噸二氧化碳的體積約有550立方公尺(在常溫常壓下),因此163.2萬噸的二氧化碳的體積有89,760萬立方公尺,大概可灌滿718個東京巨蛋。

油電是政府部門排放二氧化碳的主要來源,除此之外,各部會的文件印刷、人員差旅與公共工程等,也都會排放二氧化碳,只是因為計算複雜,在此先不列入計算。但對於目前行政院推動的「四省運動」(省油、省電、省水、省)紙,成果必須反映在總預算中,並揭露碳排放相關資訊,不能只是口號。英國為了確保達成京都議定書的減量承諾,以及國家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其政府定期向國會提出「碳預算」,說明國內各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趨勢,以及相關減量政策。除此之外,英國政府還以身作則,制定各公務部門的減量目標。「碳預算」相關作法,值得台灣效法。
中央政府各機關油電預算金額 單位: 億元 

98
99
100
101
102
油料費
111
94
91
91
100
電費
47.2
44.8
44.8
46.4
54.4
合計
170
150
147
149
168
註1. 98-100年為實際數,101年為法定預算數,102年為預算數
註2. 本表僅為中央各主管機關,不含公立學校、醫院、與國營事業等
註3. 各部會將水電費合併計算,本表以水電費的八成推估為電費。 

中央政府各機關油電使用量 單位:億公升;億度電 

98
99
100
101
102
油料公升
3.686
3.487
2.862
2.749
3.021
電力度數
15.7
14.9
14.9
13.3
15.5
註. 本表之數據,係依預算金額與該年度平均油價與電價推估出。 

中央政府各機關碳排放量 單位: 萬公噸二氧化碳 

98
99
100
101
102
油料碳排放
83.3
78.8
64.7
62.1
68.3
電力碳排放
96.1
91.2
91.2
81.4
94.9
合計
179.4
170
155.9
143.5
163.2
註1. 依環保署公告,每公升汽油排放2.26公斤二氧化碳
註2. 依能源局公告,每度電排放0.612公斤二氧化碳

⊙本文刊載於10月22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