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社區之環保為用大矣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社區(Community),是一個常聽到的名詞,在生態學上也可翻譯為「群落」,表示一群共同生活存在的生物,與其生存環境(或說棲 地)所組成的一種互動、共生的結合體(或社群),也有翻譯為「共同生活體」、「命運共同體」等。

19世紀德國社會學家F.Tonnies認為,社區指的是具有根源、道德一致、親密及友誼的連結;成員對團體認同,具有生命共同的一體 感。社區是以生存、生活和生涯發展為目標,以友誼、互助和感情為特性(林振春,1995)。在社會學上之定義,依徐震(1992)之整理彙集,指「社區」 應包含居民、地區、共同關係、社會組織以及社區意識等五項要素;並提出綜合的應用性定義:「社區,是一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 體系的一個人群」。(可參見:崇維的部落格--新浪部落

台灣的「社區」,在行政組織上,可相當於「里」、「鄰」,或村落、街坊,其組織定位及範圍,原則上不是很嚴格的,主要在其功能及精神。 在環境問題上,很多個人生活上、街道角落的環境問題,生活品質維護及污染防制、安全防護等,宜以社區自治及自我管理的要求,追求解決及改善。

若說,每個人是污染(排放)者,但也常是受害者;人皆在追求已利,但也要顧及公益、尋求群體和諧。在法律上常以微罪不舉,無法處理小的違規行為,但社區內的自治及管理規章(或地頭規矩)就可予以處理、懲罰教訓。常見的社區陳情,尤其是臭味、噪音問題、社區之狗大便問題等,可由社區自律來處理。所謂的鄰避設施,若要設在某鄉鎮內,當然要獲得當地居民的同意、認可及體諒;但這隱含著社會對「零污染」是不存在的認知,及對某種可接受、可忍受程 度污染的妥協。

但社區自治也要注意以下幾點,(一)社區居民最大,且有其自主權或主權,有權做最後決定;(二)社區居民要有良好的組織運作及自我管 理;(三)需避免直接實質利益為主導及選舉勢力之操弄;(四)應呈現最多的善,以正面價值為發展主軸。

傳統的「里」、「鄰」組織,僅是國民黨行政組織控制下的一個小單位、小階層(屬內政部、民政係統下統籌;目前非屬院轄市、五都的鄉鎮機關,法令上仍係自治機構)。在民進黨執政時期,特別注重及發展「社區」組織,彼時由文建會推動成立類如「社區發展協會」民間自發性團體,成立社區大學,最盛時還有「社區寫村史」等運動。由於社區的正面發展及主動、活潑,呈現一波波頗有活力的社會趨力及盛景,民間活力發舒伸展。但由於價值及功能不一樣,彼時,有些「村里長」與「社區發展協會」互相爭奪而不睦,這是很可惜的。

廣泛來看,社區之環保為用大矣。環保以外的各種社會功能更多,如社區照護及安養、綠美化、守望相助、地區文化(文物、建築等)保存、社會教育等,甚至社區內停車問題都可由社區來自主管理。我們希望政府及各界(如公益性基金會),注重及善用「社區」之功能,而不要只是對區長、里鄰長為選舉 之操弄。

◎本文簡版刊載於6月4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治水先保林

作 者:黃煥彰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101 年6月10日起,由西南氣流引發今年最強梅雨鋒面,連續三天重創全台,根據農委會土石流監測系統的監測,有389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域達到紅色警戒標準,達到黃色警戒的土石流潛勢溪流域也增加到414條,水利署亦公佈18座水庫正洩洪、溢流或調節性放水,一級淹水警戒區域也從11日發布時的4個縣市,增至9 個縣市。全台有6萬戶停電,農損逾5億元,同時造成六死四傷一失蹤。知名風景區如南投廬山溫泉、清境農場、梨山、阿里山,無一倖免。

內政部長李鴻源受訪時就防災專家的專業角度指出,由於山上有太多鬆動的、含水的土石,災情可以預見,且由於莫拉克風災至今,我國的防災、救災等,從未被真正檢視,莫拉克風災造成12億的土壤鬆動,當時沖下來的4億噸,山上遺留有8億噸土石。

森林是水的故鄉,治水需從源頭開始,然而在101年3月13日,農委會林務局公佈生效的《經管國有林地變更為非公用財產處理要點》,卻棄守保林職責。該要點第二點規定: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其地質穩定、無礙國土保安及水土保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林務局林區管理處檢討已無法復育造林,並符合國有 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得依國有財產法及其相關規定所定程序核定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一)訂有租約作建築或附屬用地使用(含擴大使用租約約 定以外土地)。(二)訂有租約作水田、旱地使用。(三)作寺廟、教堂使用。(四)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因地方發展需要報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定之農業專區。(五)其他已無法恢復營林者。

林務局制定該要點,原本只是要解決58年5月27日前與林務局有租約的原墾農土地占用(共219公頃)問題,但結果卻趁機放寬認定標準,讓符合該要點的面積膨脹至767公頃,連占用國有林地的民宿、寺廟、教堂等都可以「就地合法」。林務局有必要依專業能力解釋,何謂「無法恢復營林」者。

每個人從小就知道「把土地還於自然,土地公自然幫我們種樹」的簡單道理,林務局官員卻出賣當「人」的基本良知,要以合法掩護非法,希望透過土地變 更、租用等方式,解決長期以來國有林地遭到侵佔的燙手山芋,並規避林務局在國土復育應有的基本責任。我們呼籲廉政署與監察院應強力介入調查,揪出官商勾 結的不法政客與官員,也期待馬總統展現改革的魄力與決心,領導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的國民黨,趕快通過可以有效解決問題的《國土計畫法》。

◎本文刊載於6月18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塑化劑事件一年後 政府做了什麼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塑化劑事件自爆發以來已經過了一年,這個廣受注目的事件,引起了社會對食品安全、毒性物質管理與塑膠製品氾濫等種種議題的討論。然而, 除了將違法亂紀者繩之以法,並將七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納入第1、2類毒性化學物質以加強流向與使用上的管制外,政府是否也一併檢視國人的種種塑化劑暴 露途徑,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國人健康?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如果有任何動作,也如牛步。以醫療用品為例,添加塑化劑的各式PVC軟袋、軟管,依然大量使用, 完全沒有受到限制,讓最脆弱的病人直接承受塑化劑的危害。

衛生署雖然比照歐盟訂定了五種塑化劑的每日耐受量(TDI)參考值,卻束之高閣,沒人參考,並未依此檢視超過此耐受量的暴露途徑該如何 斬斷。根據美國FDA報告,採用PVC輸液軟袋與軟管的各式療程中,DEHP的暴露劑量接近或超過衛生署的每日耐受量者(0.05 mg/kg bw/day)比比皆是。然而衛生署除了一紙公文要求相關醫療器材業者於一年內要標示外,再無其他措施。如今一年已過,許多相關醫療用品並沒有標 示,也未 見衛生署有任何動作,難道連這種效果微薄的措施,也只是虛應故事?

PVC的輸液軟袋、軟管除了讓病患承受塑化劑危害外,也是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排放戴奧辛的重大來源。根據環保署的調查,廢棄物焚化量僅為 大型垃圾焚化廠0.55%的醫療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排放量卻高達大型垃圾焚化廠的31%,可見醫療廢棄物的氯含量之高。醫療廢棄物焚化量一年約有3.4 萬噸,其中光是PVC點滴袋,一年450噸的產生量就為這些廢棄物帶來了0.74%左右的氯含量,遠高於一般生活垃圾的氯含量(0.35%);若 再加計 PVC血袋、軟管等,這個數字會高到多少,令人不敢想像。因此無論從戴奧辛或塑化劑的減量,都凸顯了淘汰PVC醫療用品的必要性。

然而衛生署不僅未採取適當措施,現行健保給付更任令PVC醫療用品的市場坐大。以點滴袋為例,目前有PVC與PP兩種材質(其中PP有 點滴袋與點滴瓶兩種產品),後者較安全(不含塑化劑,燃燒不會產生戴奧辛)也較貴,然而健保給付並未依材質安全性與成本不同而有任何差異,結果各醫療院所 為節省成本,除了剝削醫生與護士的勞力外,也大多採用價格較低廉的PVC點滴袋(佔七成市場)。而在洗腎方面,更是採包裹給付制,不管醫院採用什麼材質的 洗腎器具,結果幾乎百分之百的洗腎軟袋、軟管都是PVC材質。根據健保局統計,我國慢性腎臟病高居工業國家第1,每年有將近7萬人洗腎,這些腎臟已經出問 題的病人,卻要讓他們的腎臟直接接觸會傷腎的DEHP塑化劑,這不是謀財害腎嗎?

相信許多醫院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害人;然而不當的體制,反而讓他們陷入道德危機中,同時讓我國的醫療資源浪費在會惡化國 人健康的醫療用品,導致健保負擔日益沈重的惡性循環。要淘汰PVC醫療用品,減少戴奧辛與塑化劑的危害,請衛生署從檢討健保給付與限制特定療程使用PVC 醫療用品開始。

◎本文簡版刊載於6月11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6月5日 星期二

台灣鮭魚不能說的秘密

作者:郭金泉/台灣國立海洋大學 水產養殖系教授、海洋台灣文教基金會董事

國民政府為輔導安置退除役軍人就業,於1963年在大甲溪上游源頭設立武陵農場,開墾七家灣溪河谷地,種植高冷蔬菜、水果與茶等經濟作 物,面積達三百餘公頃;其中耕地面積約100公頃,歷時近50年。回顧過去80~90年代,一度是台灣發展高冷蔬菜的黃金歲月;也是七家灣溪的河谷被濫墾 濫伐最嚴重的時段,加上遊憩壓力(旅館飯店,林務局招待所)使用的民生用水,經年累月排入七家灣,污染物藉由食物鏈逐漸生物累積放大。

2000年代海洋大學水產養殖系我研究團隊,執行雪霸國家公園委託台灣鮭魚保育計畫,發現棲息在七家灣溪的一些雄台灣鮭魚,在繁殖季節 雖達成熟最小體型,卻擠不出精液。解剖切片檢查,發現其精子未分化,整個精巢的精子仍處於未成熟階段。2006年,研究團隊在七家灣溪的台灣鮭魚體內(肌 肉、肝臟)、周遭棲地(溪水、底泥、土壤、灌溉排水)、行道樹葉、魚飼料及農作物(高麗菜、白菜),都偵測出至少兩種環境荷爾蒙:壬基(苯)酚 (Nonylphenol,簡稱NP)及其衍生物的反應(濃度ppb;十億分之一),研究團隊懷疑汙染源為種植七家灣溪河畔高冷蔬菜、水果及茶園業所需的 肥料及農藥(如:除草劑、殺蟲劑、殺菌劑等)或遊憩壓力。2007年研究團隊更開發出雄鮭魚專有的DNA性別分子標記,能精準辨別台灣鮭魚性別,發現 1.8%的台灣鮭魚「基因型」與「表型」不吻合,也即發生性轉換情形;造成七家灣溪野外台灣鮭魚族群,雌魚多過雄魚,性別比例失衡現象。由於生物個體自身 染色體互換造成性轉換的機率非常低,研究中抽樣一百尾就有二尾發現性轉換情形,幾乎可判定是由於外界因素影響。

此研究結果於2008年首度曝光後,雪霸國家公園2008年2月26日於國家公園官方網頁馬上提出反駁,認為:「武陵溪流之水流狀況可 使農藥迅速降解,殘留底泥之量推測不高;武陵地區早已於2000年完成全區污水接管並正常營運,所有污水均經由污水處理廠處理,是以最易產生壬基苯酚之清 潔劑等已經處理完成,所以武陵地區溪流不可能有高量殘留之壬基苯酚。…推測壬基苯酚不至於在魚肉內產生生物累積、生物轉移及生物濃縮現象;根據雪管處多年 捕捉野生族群進行人工繁殖工作之經驗,野生族群雄雌捕獲率是相同的,也就是雌雄魚比例約為一比一。」(2008年2月26日雪霸國家公園於國家公園官方網 頁的公開聲明:〈有關中國時報2008年2月23日A3版「棲地汙染 櫻花鉤吻鮭雌化恐絕後」新聞之說明〉。),但雪管處卻從未提出他們偵測值的數據,來佐證與辯駁。

隨後雪霸國家公園也委託中部某國立大學團隊背書,指出:「壬基苯酚在台灣鮭魚體內殘留量低於儀器偵測值,無法在台灣鮭魚體內偵測出。」 然而其儀器最低偵測值是10ppm,以ppm為單位(ppm為百萬分之一,為ppb的1,000倍),而無視本研究團隊偵測出的壬基酚濃度是以ppb為單 位。

環保署遲至2001年才開始委託學者長期監測全台30條河川,環境荷爾蒙殘留及濃度變化;2011年首度公布全台河川環境荷爾蒙調查報 告,全台30條河川「無一倖免」!都有檢測出環境荷爾蒙。最近台大研究發現淡水河流域充斥數種(NP、NP1EC、NP1EO、NP2EO、BPA等)環 境荷爾蒙,其中以壬基酚的濃度最高(濃度ppb)。壬基酚在河水的濃度最低,底泥次之,魚體的濃度最高;而魚體的濃度又以肌肉最低,肝臟次之,生殖腺最 高;生殖腺壬基酚的濃度赫然近河水的萬倍。雖然河水的壬基酚濃度尚未達到實驗室實驗會產生性轉換的劑量濃度,但他們同時也發現,棲息於此的吳郭魚有雌多於 雄的現象。

壬基酚是合成非離子表面活性劑,洗碗精、洗衣精和浴廁清潔劑靠它更容易起泡、洗淨力更好,其原料及其環境降解物,在河流、湖泊和海洋中 均有一定的殘留,並且有生物積累作用(bioaccumulation)。研究發現,水環境中的壬基酚具有擬雌激素效應,被界定為環境內分泌干擾物 (Endocrine disrupting chemicals,簡稱EDS)。國內外大量研究皆顯示,壬基酚不僅使雄性生物生殖力下降,也影響著雄性生物的精巢發育,成熟精子數量減少等,汙染嚴重 時可導致精巢退化,誘導雄魚分泌卵黃前質而雌性化。所以野外(field study)導致吳郭魚產生性轉換的壬基酚濃度,可能比實驗室(laboratory study)的濃度還低;因為一般野外同時存在有數種環境荷爾蒙汙染,使得雖然單一環境荷爾蒙濃度未達實驗室導致性轉換的劑量,卻因數種環境荷爾蒙並存, 而產生加乘(additive 或synergistic)效應,雄魚終究性轉換成雌魚。

化學家穆勒(Paul Hermann Mueller)於1948年發明DDT殺蟲劑,因廣泛應用於農業、畜牧業、林業及優生保健等產業,而獲頒該年度的諾貝爾生理醫學獎。然而1960年代, 科學家發現DDT會帶來長期環境荷爾蒙的災難,不僅危害人類更造成許多生物瀕臨滅絕,而於1972年全面禁用DDT。環境荷爾蒙有「生物累積與濃縮」的效 應,在食物鏈頂端的生物體中濃度會被放大,甚至達到棲地的千或萬倍。環境荷爾蒙也有加乘效應,所以即使十億分之一(ppb)的濃度也不可掉以輕心。七家灣溪是大甲溪的源頭,且受到國家公園的保護,卻因為台灣脫序的高冷產業,受到汙染而危及國寶魚的生存與威脅國人的健康,身為國家公園的管理單位,實應採取積 極的作為。

註:關於壬基酚 (NP)的環境危害,請參閱: Soares, A., Guieysse, B. Jefferson, B., Cartmell, E., Lester, J.N. 2008. Nonylphenol in the environment: A critical review on occurrence, fate, toxicity and treatment in wastewaters. 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 34: 1033–1049.

◎本文刊載於5月21日及5月28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過量的清潔劑 PVC的元兇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祕書長
 
一個多月前,環保署召開一場專家會議,討論PVC/PVDC保鮮膜是否禁用的議題。在專家討論前,先讓列席的正反兩方就爭議點發表意 見。當然,經濟利益受到此政策影響的業者代表照樣在會中強調他們現在所使用的保鮮膜塑化劑不是鄰苯二甲酸酯類(這沒錯,但其他塑化劑不代表就不具毒性), 以及廢棄物氯含量和焚化爐生成戴奧辛無關的謬論等等;而我們也把握時間提出我們的看法。之後,專家們開始要閉門討論(又是決策過程不夠透明的一例),於是 正反雙方的列席代表只好到會場外等待並繼續交峰。令人驚訝地,業者代表之一竟坦承,PVC遲早要被淘汰,但不能用政策干預手段。他認為我們對產業不夠專業,如果PVC被淘汰了,那麼多的氯要送到哪裡去?

其實這種說法並非第一次聽到,因此不夠專業的我們能夠充份理解其語焉不詳的言外之意。氯氣是由電解海水而來,過程中還會伴隨產生另一項產品,就是俗稱燒鹼的氫氧化鈉。其實這鹼是清潔劑的重要原料,而這位業者代表認為清潔劑不可或缺,所以如果PVC被淘汰了,他煩惱著伴隨著燒鹼而生的這些氯氣或鹽酸等含氯物質,要拿來做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一種思考方式就如同上述,要為氯找出路,而找來找去可能會認為,PVC這種用途廣泛,可製成許多非必需品(需求是藉由廣告刺激而來,而非來自內在真正的需要)的含氯材料,正是最好、最具彈性的出路。於是我們就看到如今這種景象,各式PVC產品伴隨著「必需」的清潔用品充斥 在我們生活中,PVC對環境的危害正是為了平衡我們對於個人清潔衛生的需求,另類的酸鹼平衡。

但是,另一種思考方式則是檢討,我們真的需要那麼多的清潔劑嗎?在還沒有這些大量製造的清潔劑出現之前,我們的老祖宗是如何清潔身體?其實清潔劑所產生的河川汙染問題更早受到社會關注,各式替代方案也早已存在,我們是可以大量減少這些用鹼加上來自原油的人造油酯所生產的清潔劑的。比如海鹽可用來潔身(因為海鹽裡就含有鹼),而刷牙可以直接用牙刷慢慢刷而不用牙膏(唾液本身就有潔牙抗菌作用),茶渣、豆粉、咸豐草(含有植物鹼)或柑橘皮(含精油)等 可用來洗碗。

即使我們太習慣用市面上那些清潔用品,用量也可以大幅減少。這些清潔用品的業者,為了刺激消費,用廣告讓大家以為牙膏要擠一條鋪在牙刷上,清潔身體或洗衣服時要出現許多泡泡,才能洗乾淨。其實不然。刷牙時牙膏可以只擠一點點,甚至如前述不用擠,洗澡時肥皂也可以不用抹太多,易生油脂的部位抹抹就好,其他部位用水及毛巾搓搓洗洗即可。現代人生活在廣告虛構的假相中而養成了過度的衛生習慣,結果卻造成處處汙染,毒物到處跑,甚至用含有有害成份的清潔劑在清潔身體,這樣還算衛生嗎?

PS.近幾年有人在推廣用廚餘做的酵素,既可當液肥,也具清潔作用,但需與清潔劑混合使用。我們依樣畫葫蘆做了這樣的酵素,將之加入一罐已經見底的洗碗精瓶子 中,結果又是一罐滿滿的洗碗精,同樣按一下瓶子的壓頭,出來的量仍具有和未稀釋之前同等程度的洗淨效果。

本文簡版刊載於5月14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