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5日 星期一

兩個日本人,多麼痛的領悟

作者:徐銘謙/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最近日本的綠黨召集人渡邊智子來台,在一場「核去核從的台灣能源政策」論壇上,分享福島核災的慘痛經驗,提醒世人切莫以為核能是便宜方便的能源,如果將所將造成的風險計算進來,核能的代價是昂貴的。健忘的臺灣人或許已經淡忘將近四個月前的日本海嘯震撼,海嘯彷如電影特效畫面,使得真實也感覺太過虛幻;也許是塑化劑風暴威力蓋過了海嘯,使我們忽略福島輻射外洩的危機每日仍在持續,甚至讓我們麻木加劇,認為人生處處都有風險,而這些「都是沒有辦法的事」。
另一個日本知名作家村上春樹,在前往西班牙加泰隆尼亞領獎的時候,也對歐洲的讀者們提到了日本文化中的認命、技術與效率,從海嘯發生後 的新聞畫面,我們見證了這一點,但是正是日本人的認命、技術與效率,導致了海嘯過後難以衡量後果的福島核災。這位自詡為「非現實的夢想家」的村上春樹,從以前小說世界裡虛無的天上,藉由福島核災回到了地面,總算過完了他的青春期。
他在致詞裡提到日本人對無常的消逝習以為常、日本人的技術可以迅速修補損壞的道路與建築、日本人重視效率與經濟發展而選擇了核能發電, 結果犯了倫理規範上的錯誤,那就是讓廣島長崎的核災,再次發生在日本的國土上,而這次導致數十萬日本人流離失所的核災,不是外國人而是日本人自己的集體選 擇。因而,日本人是受害者也同時是加害者,核電這個對日本文化看似理性的集體選擇,卻讓日本人重蹈原害的歷史覆轍。
兩個日本人不約而同地向世人傳遞「福島核災的福音」,正是這百年一遇的大地震造成反應爐無法降溫的連鎖反應發生在技術精良的日本,帶給 我們這一代人的重要訊息。過去安全、乾淨與永續的替代能源,總以效率與技術的考量被輕易放棄,迷信集中式、高效能的核能發電現在已經被無可承受的風險徹底 挑戰,我們應該認真將技術、效率與認命的價值放在分散式、小型的再生能源發展上,當生活不是那麼便利的時候認命、當技術尚不成熟的階段加緊突破,努力讓友 善環境、永續下一代的再生能源更有效率。
現在台灣各地都有各種努力,屏東縣政府在養殖場上發展「養水種電」,卻面臨經濟部的政策反覆、過去雲林與宜蘭農田水利會曾發展運用圳道 水的「川流發電」,卻因為制度上的問題而拆除,甚至景觀上接受度較高的風力發電,也因台電收購電價過低而使廠商卻步。
在電影《愚蠢的年代》中,2050年的人們回頭問我們這一代人,為何在訊息已經相當明確、替代方案也已經存在的時機,並未採取行動改變 決策?也許時間不夠長,我們無法得知這些替代能源對環境的影響,但是也許當時間過去,未來的我們回頭看,會後悔此時的我們錯過了決定的最佳時機,兩個日本 人傳遞的是希望福音還是末日警語,就看我們這一代人的集體選擇。
◎本文簡版刊 載於7月4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心痛的感覺

作者:蘇菲/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我是一個普通的家庭主婦,心願也很一般,無非是希望丈夫、家人可以平安健康。但是,生活在科學昌明卻毒物充斥的現代社會裡,這反而像是 一個艱難的願望。雖說人生不脫生老病死,天命難以預料,但我們總要努力『盡人事』了以後,才能說『聽天命』吧?
這一陣子的塑化劑事件很是驚心,但我也樂觀地稱幸,安慰自己,這下子,我們總算可以不要再被蒙在鼓裡,糊裡糊塗地吃下這個毒物。
閒聊的時候,聽朋友說起去年環保署公告了「限制聚氯乙烯及聚偏二氯乙烯保鮮膜製造、輸入及販賣」草案,回家立即上網看個仔細,想知道有 毒的保鮮膜什麼時候 才會從我們的生活裡徹底消失,看過之後,卻有一種再度遭到政府欺騙、背叛的感覺。
前半部的草案總說明,詳述了含氯保鮮膜的污染危險,也例舉別的國家管制措施,說明此乃國際公認之進步舉措。閱讀了這番說明,我懷著政府 能有此覺悟,令人甚感欣慰的心情,期待著下一頁的草案。此時,只見草案說這些含氯保鮮膜『禁止製造、輸入供零售業販賣』及『零售販賣』,但在上方名詞定義中卻提醒到,『零售』為『向一般民眾銷售商品之販賣行為』,『向批發商、工廠、公司行號銷售者,不在此限』。這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只要不要賣給一般民眾,製造業與輸入業者 仍得繼續製造輸入供批發商、工廠、公司行號轉賣或使用?所以,雖然家庭主婦們不會再買到有毒或燃燒會產生毒素的保鮮膜,我們仍然會在各式餐廳小吃、辦桌宴客、生鮮食品、垃圾焚化上繼續受到毒害,業者仍得繼續製造這些有害商品營利。
『好一個體貼的環保署,開了一個後門,讓全民繼續分攤健康風險來避免廠商的損失』,我只能這樣想,不是嗎?還是,其實是我誤會了,政府並沒有這個意思,只是這裡頭的哲學太過高深了。
去年,日本友人邀我去小住一陣子,我不清楚日本的法規是怎麼樣的,但是我注意到,友人住家附近的幾家生鮮超市,都已不再使用有毒的含氯保鮮膜包裝食品。而 在台灣,我們家附近的連鎖超市,我幾年來幾番建議都不見改善,如果政府不明令禁用,能夠期待他們哪天自己良心發現嗎?
這麼多年來,我們的政府大多在重要公共民生議題上,選擇遺棄人民,我該要習慣了才是,但是,為什麼?這一次我還是感到心痛,是因為看到 好友幾年來為了治療 不孕症而心力交瘁?還是為了孩子班上幾個小男生明顯的胸部發育而感到憂心所致?我不知道,也無法思考,只是在這個剛剛陪伴孩子入睡的平常夜裡,那沮喪感突然就撲天蓋地地襲來;在這個選舉話題紛飛的時節,我到底要相信誰?還能依靠誰?
本文簡版刊載於7月11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用錯心力的環教法

作者:四維(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今年六月五號環教法上路,號稱將使我國加入國際領先潮流,成為第五個將環境教育立法的國家,各界也投以不少關注與期待的眼光。但是以現 行公布的環教法看來,倉促實行未必真能收效,以下是筆者想到的幾點疑問:
首先,這套法案的教學目標實在太模糊。法案中對行政作業程序、經費來源、方案形式、責任歸屬等等敘述都頗為具體詳盡,唯獨漏了最重要的 教學目標;雖然洋洋灑灑寫了不少關於瞭解、維護、尊重環境倫理、社會正義與永續發展的立法目的,細部的教學目標規劃仍是一片空白。這也就是為什麼日前會出 現「觀賞動物表演跳火圈也算是環境教育?」的質疑,假如這部法案的細項中,對於「人與動物的關係」能有更具體的目標與期望,譬如設定「尊重一切生命、不得 將動物視為可供玩樂的次等族群」這樣的情意目標,或可避免上述爭議。
此外,最近關於環教法的焦點都在「場所認證」,雖然環保署曾公開表示各種場所(包括焚化爐或一段流域)只要管理者能符合要求,提出良好 的環教課程,皆可經審查認證為環教場所,但在環保署網頁上公布的場所認證及管理辦法中,又將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定義為「具有豐富生態或人文與自然特色之空 間、場域、裝置或設備」,更令人納悶的是,所謂良好的環教課程究竟該符合哪些條件,這些文件都隻字未提,讓人不禁想問:如果在受爐碴污染的河川進行污染防 治教育,其能否通過環教場所的認定?如果在動物園內只強調兩隻貓熊有多可愛,卻不檢討這種環境經常造成動物出現刻板行為的精神傷害,雖然實施地點可能是合 格的環教場所,但這是優良的環境教育嗎?
最後一點最實際,在得知一年需實行四小時的環教課程後,筆者對周遭幾位在職教師與公務員朋友進行簡單的調查,發現大家普遍認為這四個小 時很好「打發」,只要看個影片、聽個演講,甚至帶學生、同事大掃除就可以算數。這或許是因為各單位都缺乏規劃環教課程的人才,不知道該從哪裡獲得教學資 源,還因為國人仍將環境教育視為邊陲項目,食之無味,可有可無。該如何協助受教對象尋求教學人力與資源,又該如何提升國人對環境教育的重視,環保署若有心 做好環境教育,這些都是需要思考之處。
環境教育的範圍之廣、主題之多元,不僅不應受限於特定場所或時程,更好的作法是融入各個課程,落實在生活每個選擇與行動,而教學目標更 是一切教育方案的基礎。遺憾的是,目前看到的環教法似有形式優先於內容、本末倒置之虞,以這樣的模式實行環境教育,只怕效果有限,希望主管機關繼續努力, 日後提出更為周詳的環教內容。
本文簡版刊載於7月18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復耕,可以做的更好!

作者:江慧儀/看守台灣協會理事

近幾個月,糧食安全議題正夯。二月間,農委會為了因應全球農糧危機,終於決定要讓休耕地復活,鼓勵國內農民種植飼料玉米、雜糧與製糖甘蔗等經濟作物,面積達二十萬公頃。雖然相較於休耕補助,這項政策將讓耕 地再利用,似乎能為農民帶來新的生機,然而,農業問題遠比我們想像的複雜,也並非線性的邏輯能解決。因此,我們對於農委會有更高的期望。
現今台灣農業所遭遇的困難,不只是農產是否能夠帶來現金。關鍵在於企業型、大量輸入化肥、農藥與高用水量的單一種植農經模式是否還有未 來(所有的輸入都是能量的不同形式)。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的數據,大型農業所產出的每一卡路里能量,要投入十卡路里的能量。在所投入的能量與資源與產出不成正比的情況下,這樣的投資是退化型的投資。同時,這裡所指的退化,不只是以金錢來衡量而已。慣行農業不斷翻耕使得表土上的腐植質、微生物暴露在陽光下,傷害土壤,讓土壤的 生命力愈來愈低;表土流失日益嚴重等問題,這些都使得施行慣型農法的農人,把金錢與時間投資在退化型的事業上。土壤的流失等於財富的流失,因為健康的土壤才是全民真正的財庫所在。
若現今政府所提倡的復耕政策,同樣是以上述的模式來經營,可以預見的是,大量的能量與資源的輸入,所得到的產出,將無法有合理的回報。補助型的農業政策並非永續的作法,不僅無法為農民帶來真正的富足感,以及高投資報酬率的產量,這些復耕的土地也將如同過往,落入惡性循環的作法,在持續翻耕、化肥、農藥、大 量水資源的支撐下,日漸失去生機。產量的增加,恐怕也只是短期的成果。這還不能算是拯救農業的最佳策略。
此外,單純的經濟作物、糧食產量的提昇,尚不足以解決台灣農業所面臨的真正問題,究竟什麼樣的政策才能提供農民高生活品質,讓他們享有 安全、健康生活的權利?這些都是政府研擬政策最終應追求的核心價值與倫理。
三月間,聯合國發表的最新的研究報告中指出,2050年全球人口將達到90億,各國必須採取更高效益的技術來提高糧食生産力,而生態農業正是答案。生態農業指的在環境與經濟平衡發展、因地制宜的前提下,以生態系統中物種共生、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多層次利用等生態學原理,結合傳統農業技術與現代科學知識, 達到生態和經濟的良性循環。報告中指出,全球57個發展中國家的生態農業作物的平均産量提高了80%,在非洲的一些作物産量則提高了116%。因此,追求整體生態效益,而不僅是產量的提高,將可讓我們的復耕地產生更高的價值。這些價值,有些可以立即換成現金,但更珍貴的是隨著人類文明發展,我們的生態資源(水、能源、沃土、生物多樣性與人類的傳統智慧)會隨之累積,成為世代人類與地球上所有生物能持續賴以為生的搖籃。

⊙ 本文簡 版刊載於6月27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看塑化劑問題的另一些觀點

作者:金心/看守台灣協會會員
受恐怖攻擊下的企業供應鏈:一個脆弱的現代社會
在本次塑化劑添加到各種食品,所引起的問題,實在是可讓我們多多省思,可見知這個現代社會人心的可怕及社會自我持續力的脆弱。由一家 (或少數家)所生產、 銷售的產品,如「起雲劑」,經過產品供應鏈的傳遞,就可以產生如此巨大的危害、衝擊,這種連鎖反應性的擴大之影響力、衝擊面,實在驚人。雖然就一個社會、 國家的安全,我們常會著眼於恐怖份子的攻擊、重視傳染性疫病的影響、生物恐怖主義等,但此次塑化劑的影響,所看到的「一著之失的經由企業供應鏈的連鎖反應」,其型態、衝擊力道乃至損失,可謂也是一種恐怖行動,一種對社會安全的威脅。
應控管食品添加劑的添加劑的…
在這次事件,可看到生活上我們各種產品、社會上的各家生產廠商,竟然平日沒做好適當的品質或安全控管,實在不可思議。除了企業的逐利心態外,實在難以解釋,也就是該等企業業者只為貪圖該不法廠牌起雲劑的低價及其化學品效果,即使是明知道(?)有問題,仍然持續使用。甚至辯稱:該DEHP並沒規定為非法成份,或法令上並沒強制規定要對該等添加劑(起雲劑)進行檢驗,云云。若說,沒有法令規定為不能用的成份,就可以用;沒規定要檢驗的成份就是不必檢驗,那我們天天吃的東西就去了了了。
掺塑企業業者的法令責任: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詐欺罪
依照行政院消保會的解釋,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經營者,對於消費者應負無過失責任。其要件在:企業經營者於其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流通進入市場時,若未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即具有缺陷)者,即須對因而受有損害之消費者負無過失之損害賠償責任。商品或服務若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該企業經營者即無須負責。故那些掺塑產品的製造業者依法應負責消費者的損失。舉例如義美公司,就可以做到不受塑化劑的污染,可見那是一種可做到的、可期待的品管及安全的實務。有大廠商推責說,這是員工的個人行為,真是可笑。據聞昱伸公司負責人賴俊傑被檢查官起訴求刑25年,其違反法令為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刑法的詐欺罪。依法而論,統一企業等的老板,也應一視同仁的依如上法令被起訴求罰;並依消費者保護法負無過失責任。至於受害求償一事,目前的問題可能在:受害者較難舉証,但這應非絕對的困難、或全無受害個案。
生產及使用太多的塑膠:其所掺配的塑化劑等毒性化學物質,充滿生活空間
台灣是一個塑膠王國,無所不塑(塑膠無所不在)。塑膠製造過程,為增加其柔軟性,就會掺配某比率的塑化劑。以及該等塑膠材所加工製造的各種消費產品,其類別甚多,包括玩具、包材(如PVC保鮮膜)、餐具、食品容器等,也就是無所不在的掺有塑化劑的消費產品,充滿在現代生活的空間。美國政府於近日公布致癌物質報告,今年值得注意的:甲醛被列為「確認會致癌物質」;以及塑膠(如ABS塑膠)中常含有的苯乙烯,被列為「極可能致癌物質」。也就是塑製容器、消費品,其製造過程、或製成後的產品,常含有各式毒物,經由各種管道、方式被吸收進入人體、毒害人體健康。這種塑化劑的可怕之處,在其為一種環境賀爾蒙,極微量下就可干擾人體功能;在其可導致亡國亡種,使男人無LP,小孩無GG或發育不全或男女變性,豈可不慎。政策上,應嚴訂慎密的管制政策,也應降低塑膠的生產製造及使用。
⊙ 本文簡版刊載於6月20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

「塑」毒狂飆,「馬」腳畢露

作者:鄭益明/看守台灣理事
我們在2003年6月30日〈正視兒童飲食安全的問題〉一文中「呼籲全國民眾積極正視兒童食品安全的問題,督促政府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 機制」,特別提出 「現在我們的下一代卻打從娘胎就要承受難以言輕的環境荷爾蒙的傷害。……那麼我們是否更有責任去保護我們下一代生長的環境,包括自然環境中的空氣和水、 土,以及賴以成長的食物,以免受環境荷爾蒙的污染?」
8年前的呼籲仍在風中飄蕩;近日「塑」毒狂飆,由來已久。然而政府機關面對如此嚴峻的國民健康危機,手足無措,「馬」腳畢露;處理過程 中,毫無章法,看不 到政府團隊行政作業上的協調與合作。
首先,D-Day的決策很好。然而影響如此廣泛的行政命令,竟然沒有考慮檢測單位的負荷,以及整合檢測資源,使受影響的相關業者,可以 在D-Day前完成 檢測。目前政府倉促執法,守法業者由於檢測機構無法在時限內完成報告,因而遭受的損失,是否政府有責任補償?亦或守法業者活該?
再者,行政機構提出業者因此風波所受到的影響給予退稅;此決策一公布,當然引起國人群情激憤。受到「塑」毒掃到的業者,表面上看來也是 「受害者」,事實上 他們也是「共犯」,國人健康的「加害者」。這些業者在製造產品的過程中,本就該有製程的品管,有責任保證所有使用的原物料都符合食品安全的規定,替消費者 把關。然而為了貪婪,以及不遵守該有的原物料品管,因而製造出有害消費者健康的產品,理該受到法律的制裁,賠償廣大消費者因其產品所受的身心損害。政府機 構不思協助受害的消費者向違法業者爭取該有的公理和賠償,竟然表現出「政商」關係如此的密切,提出由受害者來補償加害者,天理何在?所幸在國人憤怒的抗議 下,制止了如此荒唐的決策。
「塑」毒狂飆,其實最大的受害者是我們的下一代:兒童和青少年;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由於政府功能不彰以及對業者監督不周,使其受此環 境荷爾蒙的侵害,身 心所受的摧殘將伴隨其一生。同樣的,我們看不到政府機構對這些受害最深的下一代,有任何道歉、照護和補償的措施,就當作非行政上的過失,自我感覺良好。
球又拋回我們民眾自己的手上了。「自助人助」,進入民主社會就需要國人發揮「公民意識」,積極參予公共事務,不只選舉時替國家舉才,平 時還得參與強而有力 的監督組織,要求立法委員與政府官員,建置統一事權的食品安全部門,開放相關法規制定時的民眾參予,以期建立以國人利益為主的食品安全機制,不只掃除狂飆 的「塑」毒,以及損害國人健康的有害物質,還我國人清淨安全的生活環境。
⊙ 本文簡版刊 載於6月13日立報看守台灣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