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

比救災更困難的挑戰:對大自然應懷抱著謙卑的心

作者:沈弘文(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這幾天有關莫拉克颱風災情所引發的救災問題,在媒體上刊載了相當多的新聞報導與評論。救災是考驗政府與社會對於危機的應變能力。中央與地方政府在這次救災的因應過程,暴露出相當多問題。但在救災之後,身為環保團體,我們還是想提醒社會大眾,我們究竟有沒有由這次的災難中學到什麼教訓?如果沒有,如果我們思維方式與行為模式依然沒有改變,如果我們還是重複犯下過往的錯誤,那這次在災難中罹難者與救難殉職人員用生命所付出的代價,不僅不值得,更完全沒有意義。

當災難事件成為媒體焦點時,指著別人的鼻子批評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可是,當一、兩個月之後,當八八水災的新聞報導會逐漸由媒體消失,我們對待環境的態度是不是有所改變,我們是不是做好未雨籌謀的防災因應,那時才是檢驗我們究竟是不是一個有反省力的社會的開始。

救災是災難已經釀成以後的危機處理。現在除了救災,重建安置更是當務之急。但是,在重建安置的過程中,如何吸取過去的教訓,預防災難的再次發生,才是以「永續發展」與「長治久安」為職志的政府所應該重視的工作。在人類與環境的互動經驗中,環境科學一直提醒我們,人類常常因為「短視近利」與「以鄰為壑」的作法,做了建設,以為自己會因此獲得利益,但這往往只是短期的現象,長期而言,卻是引發社會整體更大的災難的肇因。因此,由這次的水患災害事件中,我們不僅應該關心救災的反應效率、政府官員的同理心與執行力,我們更要檢討過去究竟是那些「短視近利」、「以鄰為壑」的行為,才會讓天災變成這麼嚴重的人禍。

環保團體常扮演預警災難的烏鴉,不僅常擋了人家的「財路」,更往往被發展導向的技術官僚視之為「不理性」的激進份子。可是,技術官僚所謂的「理性」是真正的理性嗎?還只是替開發建設辯護的「官方說法」?不論人類的科學再怎麼發達,大自然的複雜性與變異性並不是工程技術人員用幾條方程式就能輕易掌握的,更何況我們今天觀測大自然的工具雖然已經強化了,但是,對於預測大自然變化的能力依然還是相當地不足。

過去一段時間,我們想想,台灣挖了多少條貫穿山脈「鑽地隧道」?是的,短期間來看,交通的時間是縮短了,除了有沒有經過嚴謹的經濟效益評估之外,我們更是擔心,台灣的山林環境真的能夠承擔這樣無止盡的「開挖」?在這次災難過後,台灣社會應該要學習對大自然謙卑,了解到人類不應一直跟大自然爭奪用地。這句話說起來簡單,卻是擋人財路,要有相當大的魄力,才能完成這個挑戰。如果在未來的重建工作中,台灣能夠吸取這次的災難經驗而做好這一課,這才是更重要也是更困難的社會提昇,也才能說明我們是一個有反省力的社會。

山奔泥流、惡水衝大橋之額外思考:八八水災的幾個看法

作者:劉金心〈看守台灣協會 會員〉

這次莫拉克颱風所帶來降在南部的雨量,真的是創紀錄(如在小林村,三天下了1760毫米雨量,而台灣年平均雨量約為2550毫米),這對台灣的山區之自然環境及生活環境,帶來絕大的考驗,也考驗山區及下游平地的公共設施(道路、橋樑、水庫、河堤),結果是不堪一擊。

在屏東佳冬、林邊地區,早已有地層下陷,甚至高程低於海平面,若水大一些、水漫河堤,那就只好淹水了。這次水災過後許久,水仍不退,且下水道、排水溝渠都積滿了淤泥,若沒有清疏,水終究排不出去。

這次土水災由上游衝下來很多的漂流木,隨水流衝下,擊壞橋樑,到處滿坑滿谷,流到海後,充塞海港、海岸,如富岡漁港就被漂流木塞滿了。這些木材是從那來的,是否是人為因素?有人懷疑是盜伐的「山老鼠」?或政府施作工程所砍伐、廢棄?

若這樣大的降雨量是降落在台北地區,台北縣、市應付得了嗎。以前曾發生林肯大郡事件,則如安坑的大台北華城、綠世界(舉例言)的山上高聳建築,是否也一棟一棟倒塌?輪也會輪到,說不定下一次就是看到在台北救災了!

這次土水災害的衝擊、受害地區,都是在中南部山區,包括台南、高屏的平地、海岸地區。就山區來看,很大部分是原住民部落生活圈。會不會因此原住民的部落崩毀了、文化滅絕了,山上不能住了、老人們提早死亡了?

南部及山地,遭受這麼大的土水災難,造成個人及地區的巨大財產損失,將導致更大的社經不公平性。對南部人、山地人、貧下工農者,與北部人、較有錢人間的收入水平,相差更遠了;台北與中南部間,差更遠了;高級的外省人與平實憨厚貧困的台灣人,差更遠了。我只是覺得:原住民對此有沒有一點自覺?像高金素梅到中國北京去交流、去要錢,自稱代表原住民?她是代表誰?

常說「人定勝天」,這次似乎是不成了,故又有人提出「調適」,也就是要提早逃難、撤離。這一次土水災患,在南投信義鄉新中橫沿線的新山村、神木村等的村民,生命損失較少,因他們已經歷到多次土石流的侵襲,住民較熟知、見識到土石流的威力,當有徵兆時,即相互走告及時逃避。

若論山上農業,在山上種高麗菜、茶葉、水果可以有多少產值(可以賺多少錢),實在是不多。在二、三十年前,陳玉峰教授就已對阿里山公路沿線的農業開發提出警告,謂估計高山農業若賺1元,大自然要損失37元。據知,這次莫拉克颱風的重建,恐需花1000~2000 億元,及損失了600餘人命。

有人提出:這次是「氣候變遷」所帶來的災難,對人類生活的具體衝擊,一齣「明日過後」的預演。

在民進黨時代政府,有感於每次颱風(如賀伯、納利、桃芝、卡尼基、鳳凰…)來所造成的損害、山河的破碎,提出了「國土復育條例」,但都被國民黨擋下,根本排不進去程序委員會。這是很實在的證據,顯示國民黨對國土復育的態度及政策。有影響到他(她)們利益的,他(她)們就不幹。因為這條例希望可抑止山上的開發利用。像台中谷關通往梨山的(中橫台8線)道路,在民進黨時主張封路(路雖已修復,除緊急外不開放通行),當國民黨主政,上年就又開放了。

這個政府對整個台灣的經營運作,除行政部門外,這群立法委員的角色也是不可忽略的。立法委員由地方選區民眾所選出,國民黨的立法委員都很積極服務選民的。但這群立法委員要的利益更多,很多較好的法令、政策、行政作為無法實現,都是這些立法委員阻擋。平時或是災難時,他們也是熱心服務或救災(如高雄的陳XX,這陣子也是很熱心送救濟品、要派兵…),但別忘了,未能落實、通過良好政策的原兇,也包括這些立法委員諸公。只是說,一票一票把他們選出來的,就是今天蒙受天災、哀號哭叫無助的這些災民啊。怪誰呢?怪你手上所投的那一票啊!

有人在追究責任,這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則。若是靈活、有效的民主制度,在國家危難時,應能運作選出足以擔當的領導者,例如二次大戰時的英國首相丘吉爾、美國總統羅斯福。若然,當領導者無能、不負責時,應即可運作倒閣、或罷免重選等,進行制度上之運作。民主制度要運作得成功,要有靈活有效的制度運作,也要有良好的公民教育、及對政客無情的選民(不可為了500元、顧人情,就把這一票投出去)。

有人說,我們不要責怪、究責,我們應從其中檢討、得到教訓。這個說法、作法也是對的,而且應該馬上進行的。因為老天還會繼續降雨、颱風繼續會來,超大毫雨仍會再來的。

八八水災,思及台灣前途,讓我想起早時的英文流行歌曲,那充滿感情的「青青草原」(Green green grass of home)及「惡水大橋」(Bridge over troubled water)。曾幾何時,我們只看到後者。

2009年8月14日 星期五

由抗旱變防洪談減緩與調適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莫拉克颱風帶來了豪大雨量,一夕之間解除了這幾個月的旱象,讓正苦惱著將要祭出限水措施的相關單位鬆了一口氣,不過卻要反過來著手防洪救災。這幾年來,類似這種不是不下雨、一下就是豪大雨的極端天氣,出現的越來越頻仍,印證了人類已攜手進入暖化的世界。

任職於美國太空總署、二十年前率先發出警語的科學家韓森認為,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應當穩定在350ppm以下,才能將長期暖化程度(與工業時代以前的水準相比)維持在較安全的1℃左右;而今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已達到382ppm以上,且增加的速率越來越快,人類若不趕緊採取行動,未來氣候進一步變遷所帶來的威脅,將使今日拉開暖化序幕的這些極端天氣事件,成為破壞力不值一顧的小角色。

然而,即使我們今日有採取必要行動,頂多也只是減緩了暖化速度,我們過往與現在繼續排放到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在未來仍將導致氣候進一步的暖化;人類可做的,是盡量將暖化幅度控制在可承受(但已非安全)的範圍內,並在達到危險程度前,達到溫室氣體的負排放,以脫離這暖化趨勢。也就是說,這個世界其實已沒有排放增量的空間,而長期以來排放大量溫室氣體、人口只佔世界的千分之三、二氧化碳排放量卻達全球百分之一的我國,更不能像發展中國家一樣,振振有辭地為了發展而要先增量、再減量,而是應當戮力地逐年減量,往負排放的目標前進。

除了減緩暖化,我們還要面對的是在這個仍持續暖化的世界中,風調雨順已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美夢,農民曆也將越來越難以參考;而若我們不有所作為,以增強這個社會與自然生態的體質(恢復力),那麼未來我們將變得越來越脆弱,無法承受氣候變遷的打擊,這也就是世界各國越來越重視的調適措施。而在 制定任何政策或i行任何發展規劃時,也都應當考量其對社會及生態之恢復力與脆弱性的影響。

以水資源為例,由於未來降雨型態變得更加難以捉摸,因此政策上除應鼓勵節水與蓄水措施外,也當抑制總耗水量的增加,因為任何用水量的增加,都將使我們更沒有餘裕面對不知何時會開始與結束的乾旱。更何況,在我國許多地方,長期以來因為地下水超抽而持續地層下陷,更顯見我們早已沒有這樣的餘裕。 另外,我們也要停止繼續開發集水區與濕地,並加以保護,除可避免暴雨來襲時造成土石流與水災,也有利於把難得的雨水留下來。而任何政策與開發行為,若導致水資源的脆弱性 提高,除將影響供水穩定度外,也將影響農業生產,而危及糧食安全。而無論是水或糧食,均左右你我生存,且在人口持續成長的暖化世界裡,都將是各國需求恐急的民生必需資源,難以寄望他國支援。

為求生存,減緩與調適應當成為各國國家發展的兩大主軸。然而,我國政府近年來仍以上世紀思維陸續推動幾個高耗能與高耗水的開發案,如現正在環評中的中科四期、國光石化以及環評即將上陣的六輕五期等,完全與之背道而馳;甚且還要犧牲已脆弱不堪、但卻為國家生存基礎的農業,來換取這屬於少數人的短期利益。試問:當生存基礎不在,黃金鑽石又何益?

2009年8月2日 星期日

風險管理的能力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經濟不景氣、光電與半導體產業受重大打擊且前景不明之際,國科會仍然大力推動該等產業之擴張,要在彰化二林一帶開發佔地635公頃的中科四期園區供廠商進駐,不僅不顧整體國家資源集中化的經濟風險,且衍生出大量的空污、水污、溫室氣體排放與用水緊繃等環保問題。自該開發案環評說明書於4月初送入環保署審查以來,即受到環保團體強烈批擊,在開發單位無法澄清眾多疑慮之下,環保署只選擇了放流水一項進行其認為可以「釐清真相」的專家會議。現在該專家會議已結束,該案繼續進入專案小組審查,然而真相是否已釐清?

在會議進行過程中,開發單位只就放流水標準中幾項與其有關的重金屬以及懸浮微粒、生物需氧量與化學需氧量等一般項目進行污水放流後的水質推估,再與丙類水體標準比較,然而光電與半導體產業使用了眾多有機溶劑與特殊的重金屬,則未列入評估;連最常見且亦為放流水管制項目的砷也沒有計算。

另外,開發單位左援右引美國1980年代公布之30種針對電子業之總毒性有機物與日本環境廳於1997年提出之70種疑似環境荷爾蒙,還有斯德哥爾摩公約所管制之21項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以及歐盟REACH新近公告之高度關切物質清單,強調廠商所使用之物質沒有幾種列在這些名單裡。然而美國之總毒性有機物質名單已年代久遠,在電子業技術日新月異之下,其當初之評估範圍恐無法涵蓋中科四期廠商所使用之物質,況光電產業是新興產業;日本環境廳所列出之70種物質則多是殺菌劑、殺蟲劑以及塑膠品所使用之添加劑,與本開發案相關性更低;而斯德哥爾摩公約與歐盟REACH名單更是因為其為一國際性或區域性的管理機制,而只看寥寥數種超級毒物。幾場專家會議下來,開發單位就是不列出廠商所使用之化學物質、使用量與可能之排放量,以利環評委員與專家進行評估。

在基礎資料不明的情況下,其對環境之風險可以釐清嗎?在風險不明且依照過往經驗可能會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情況下,只見眾委員與專家在討論的是要排舊濁水溪、濁水溪、還是直接入大海好,卻沒有不開發、不排放的選項,宛若開發已成定局。縱使未來環評委員對放流水的水量與水質設限,也只是憑直覺,或是私下的政治角力,而非立基於避免沿海生態、農漁業與人民健康受到不利的影響;而這些條件更不可能針對性的限制或禁止廠商所使用的眾多化學物質。

在環保署縱容開發單位打混仗的情況下,也就難怪之前有廠商放流水中被發現含有PFOA與PFOS等最近為斯德哥爾摩公約所禁止的毒化物,卻因為放流水管制標準沒有這一項,環評結論又未予以特別限制,而面臨無法可罰的窘境;也不用奇怪有學者以環保署許可六輕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來推估「苯」的致癌風險,卻發現已遠超出國際認可的270倍。以人力、物力及法規的侷限來看,環保署根本欠缺化學物質風險管理的能力,若不採預警原則以避免風險,實無異於環境破壞者之幫兇。

譴責的對象

作者:蔡瑄庭(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乍看七月十四日環保署「譴責高雄市環保局吳家安科長不當言論」新聞稿之標題,措辭強烈,以為吳員捏造事實,阻擋環保署行政執行,稍加深究,發現係吳家安科長提出對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之疑慮,媒體援引失誤,竟引大加撻伐。事實上,環保署本其職責,應就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嚴審把關,而非針對正進行中之環評案,表明其放行之意圖。暫不論環保署譴責環保局科員之舉是否失格,台電公司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攸關國民健康、環保實效與我國能源政策走向,足資公眾論辯監督與把關。

關於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評案,環保署謂,將要求台電公司於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中,承諾以台電公司自台電其他電廠減量來交換,或購買國內外碳權,抵銷未來大林電廠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並要求台電大林電廠朝「傳統污染物」減半的方向努力,以改善高雄地區嚴重的空氣污染。

問題是,大林電廠更新,改建為4部超臨界燃煤機組後,每年新增排放一千萬公噸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量,當此時購買碳權之機制尚未成熟,購買碳權之可行性堪疑;且全球碳排放高達80億噸,遠超過地球碳吸存能力48億噸之限,而我國人均排放量又名列世界前茅,環保署先增量再抵減的作法,恐難獲國際環保社群之認同。而對於懸浮微粒之減少與抵換機制,台電之作法,亦未完全取得參與此案之環評委員與專家學者之肯定,是否能收實效不無疑問。

懸浮微粒之傳輸與影響係區域性,高雄居民之健康可能因此受損,不能不察;且粒徑不同,其影響範圍與對健康之威脅亦不同,難以像二氧化碳般可以抵換。相關資料顯示顆粒較大之懸浮微粒主要引起氣喘等呼吸道疾病,而較小之顆粒則造成肺功能下降、呼吸道症狀等健康風險,居民之死亡率可能因此升高。環評委員與專家學者更殷殷告誡,台電承諾要降低污染,卻沒提出具體可行方案,對於機組更新產生的污染物,也沒有檢驗的機制。

此外台電引進美國衍生性粒狀之抵換機制為說帖,充其量亦不過試圖以污染物換污染物,是否能確保國民健康不無疑問,更遑論衍生性粒狀之抵換機制之相關規範尚未研議完備,抵換之說,只是空頭支票。舉此一隅,可知,該案未來成行,對我國環境污染之係屬確定,而台電控制污染之實效,卻仍屬未定之數。然縱此疑慮紛紛,環保署仍支持台電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想必有更強烈的政策需求。

事實上,燃煤發電產生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碳與懸浮微粒,污染土地、空氣及水,造成生態污染、財產權受損與人體健康危害,除氣候暖化外,還包括人民呼吸道問題、糧食作物減產與酸雨。台灣地小人稠,空氣污染物之傳輸遍佈全島,燃煤發電於我國能源選項中比例,應與環保、國民健康等問題,全面檢討之。倘技術上無法提高能源效率並減少污染排放至可接受程度,則應考慮替代方案如再生能源,而非斷然擴大燃煤發電。

再者,台電動輒引用美國經驗為說帖,亦非全無差池。除地理空間、人口分佈等條件之異外,燃煤生產量與產業結構亦相去甚遠。蓋美國煤資源豐富,燃煤發電產業結構與我國不同,因此美國政府針對燃煤發電產業之污染,透過經濟誘因機制,如限額與交易(cap-and-trade)等達成污染總量管制之目標,即便如此,美國環保署於1988年提出較嚴格之審查標準:新建設施審查(”new source review”即新污染源審查),意圖減少燃煤生命周期中各式污染物之排放與先進清潔生產技術之要求。此外美國政府對於公用事業各項監管亦較為嚴格,尤其針對人民健康與職工安全事項,特別把關。

我國電力公司係屬國營,對於技術提昇與排放減量之任務,更是責無旁貸,更何況是為環保把關之環保署,應要求台電與相關能源產業對環境之破壞減至最低,維護全國人民健康,而非以不當抵換機制來搪塞各界。當環評通過多年後,六輕周圍居民罹癌率增高,環保署把關不力,人民救濟無門等等問題浮上台面,誰才是應被譴責的對象,不言而喻。

 

編註:

台電大林廠更新改建計畫的環評案,最後在7/29環評大會時表決,以一票之差,維持前次環評(只新建兩部機組)之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