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7日 星期四

讓拾荒成為有尊嚴的工作

作者:沈弘文(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上個月,前立委王雪峰與她的先生王作良從事拾荒的話題,成為一時的媒體風潮。媒體報導的焦點往往擺在新聞性上面。是的,王雪峰過去是立法院亮麗的漂亮寶貝,他們夫婦更擁有令人欣羨的學歷,王雪峰的學歷為台大法律系學士與康乃爾大學法律碩士,而她的先生則是台大醫學系畢業。這樣的一對高學歷夫妻,如今卻從事拾荒工作,以世俗社會價值而言,的確反差很大,難怪會被當成聳動的新聞來報導。

但是,從環保產業的角度,拾荒與許多的環保產業從業工作者(如污水處理廠的工程師)所做的都是類似性質的工作,都是在幫忙降低社會所製造的污染,對於社會的貢獻並沒有高低之分,真正的區別反而是在收入上 - 拾荒者所獲得的酬勞是相當的微薄。

依照「資源循環利用」的精神,比起很多管末處理的環保工作,拾荒反而是更環保。資源再利用法中就提到:「為達成資源永續利用,在可行之技術及經濟為基礎下,對於物質之使用,應優先考量減少產生廢棄物,失去原效用後應依序考量再使用,其次物質再生利用,能源回收及妥善處理。」套上專業名詞,拾荒其實就是進行物質再使用與再生利用的一個流程;依據這個條文的精神,比起能源回收與妥善處理,拾荒更符合二十一世紀的環保思潮。

因此,台灣社會如果把王雪峰事件不僅僅當成一個茶餘飯後的新聞,或者不是只想到如何幫王雪峰夫婦找到更「高級」的工作;而能進一步省思到如何把拾荒者當成環保產業的從業人員?如何把拾荒當成有尊嚴的工作?進而去建立制度來落實對拾荒者的工作保障,那這個新聞事件的社會意義就相當的大。

要讓拾荒成為有尊嚴的工作,要回到提高其經濟條件做起,首先要提供拾荒者基本生活條件的保障,其次要提高拾荒者的收入。政府可以做的是對於繳不起國民年金的拾荒者,應該檢討可以提供怎樣的保障?目前環保署基管會提供近千名臨時工名額來雇用拾荒者,畢竟僧多粥少,不是解決整體問題的作法。

宗教團體則必須重新檢討是否還是要延續過去的作法,鼓勵信徒去當資源回收的義工。在1990年代,宗教團體鼓勵信徒做資源回收,這對於回收觀念的普及化與提高資源回收的社會觀感,有著非常重要的貢獻。

但是,隨著社經環境的變遷,尤其是2008經濟風暴更造成失業率的升高,在王雪峰新聞事件已經反映出從事資源回收是失業者找到收入來源的一個選項。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宗教團體是可以針對過去的作法進行調整,慢慢地從資源回收工作中功成身退,轉而鼓勵信徒推動其他更需要愛心與關懷的環保工作,而把拾荒工作留給更需要這份工作機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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