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2日 星期日

跟鬼拿藥單的能源政策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秘書長)

在全球暖化、資源枯竭、環境破壞等由過熱人為活動產生的惡果的交互作用下,其所導致的全球性氣候異常與物價高漲已令節能減碳成為媒體熱門話題、政府響亮的口號以及良善民眾在個人生活上自我要求的目標。在種種受到鼓吹的減碳作為上,具市場商機的或許得到最大的推動而受到注目,比如省電燈泡與LED燈。

據報載,能源局於6月4日表示,將強制提升11項電器用品的能源效率基準,其中白熾燈泡能源效率基準預計年底就會公告,並於民國101年實施,預期屆時其將無法達到標準而停產,全台將有2,500萬顆白熾燈泡面臨汰換,「商機高達20億到30億元。」雖然法規還沒正式實施,但公部門已開始作為,各級政府將全面汰換鎢絲燈,全國135萬盞路燈也朝改用 LED路燈規劃。

然而省電燈泡與LED燈具雖然較省電,但省電燈泡含汞,LED燈具含砷,均是有毒重金屬,其在生產過程與廢棄後所造成的負面環境影響,不容忽視。政府在大力推動之餘,可曾想到因此而增加的環境負荷,包括被汰換的大量廢棄燈泡的回收處理,以及省電燈泡與LED產業在成為社會新的依賴後,因此持續釋出的重金屬在環境與食物鏈中的累積?

在權衡省電與重金屬危害等正負面影響,並考量節能尚有其他許多作為的情況下,或許這個在鎢絲燈等耗能燈具還未壽終正寢前就全面汰換的政策,就不該成為優先推動的政策。以路燈為例,除了現在就開始汰換成LED燈外,是否應先考量是否可減少路燈的密度,縮短其使用的時間?此外,許多地方政府,在行道樹上掛滿奢侈的燈飾,是否更應成為優先禁止的行為?

節能減碳勢必會牽涉到產業結構的轉型,因此除了積極,也應審慎,避免由一害轉到另一害,而永遠無法除害。省電燈泡與LED燈具,只是一個小例證,而最令人憂心的,莫過於能源結構的調整。

行政院於6月5日剛通過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中,為滿足馬總統沒有實際考量全球經濟、社會與環境的現實狀況就提出的誇口政見,而置入:「建立滿足未來4年經濟成長6%及2015年每人年均所得達3萬美元經濟發展目標的能源安全供應系統。」這實是違反永續發展以資源有限為前提的原則;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能源可供應量應成為經濟成長的限制,而非經濟成長做為能源供應追求的目標。

接著,為滿足這以財團開發利益而非人民真正福祉為依歸的拼經濟目標,馬團隊於是跟鬼拿藥單,於該綱領中指出「將核能作為無碳能源的選項。」並對外表示未來現有核能電廠除將延役外,還將擴增核能機組,以同時滿足經濟成長數字與減碳目標。至此,環境基本法的非核家園政策已正式被一黨獨大的執政黨踩在腳下,未來社會若無自覺,恐將承受高耗能(通常也是高污染)與核能產業所帶來的雙重環境負擔,產業結構將進一步往惡質方向調整。或許,這些汲汲私利、執迷不悟的短視執政團隊與財團,還未真正見識到上天的反撲力量,哀哉!


編註:核廢料的處理,是另一個目前沒有辦法擦的屁股,不獨台灣,世界各國皆然。核電因此遭台北縣政府罰款累計已達數十億。

2008年6月16日 星期一

脫掉馬英九的「九萬兆」內閣的減碳外衣

作者:台灣看守人

台灣的人口密度全世界第二高(但以使用面積計算,人口密度則為第一高的孟加拉國的三倍);每單位產值的能源消耗量位居全球前三名。自1990年到2005年間,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成長了約130%(是1990年的2.3倍),為全球成長趨勢速率的四倍。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人年均值已超過12公噸,是全球平均的三倍。

溫室氣體大量排放引起氣候變遷等環境問題,已到了危機的地步。在聯合國的報告中,台灣屬氣候變遷的高危險群。現在台灣溫室氣體的個人排放量已經超過英國、德國和日本以及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人均值排放量。如何有效地與世界同步,降低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是迫不及待的工作。

世界各國努力於達成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及京都議定書的要求,於2005年時相較於1990年之排放,減量幅度最大的如拉脫維亞,減少58.9%,大部分經濟轉型期的東歐國家排放量(-20%~50%)皆低於或遠低於京都議定書目標;工業化國家如西班牙(+53.3%)、葡萄牙(+42.8%)、希臘(+26.6%)、澳洲(+25.6%)、加拿大(+25.3%)、義大利(+12.1%)、挪威(+8.8%)、日本(+6.3%)、瑞士(+1.7%)、荷蘭(-0.4%)、歐盟(-0.6%)、法國(-0.6%)、丹麥(-7.0%)、瑞典(-7.3%)、英國(-14.6%)、德國(-18.4%)、俄羅斯(-26.7%)。有一些國家尚符合或接近京都議定書的減量目標,如瑞典、英國、德國、俄羅斯及經濟轉型期國家。這一個國際上的外交、貿易場域的「競局」,各國的努力成果將被紀錄及公布週知。

中國應是例外,據荷蘭環境署公佈顯示,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經在2006年首度超越美國,成為全球最大的二氧化碳騋禤a。荷蘭環境署根據最新的能源以及水泥生產資料,作出初步統計顯示,在2005年,美國還比中國多出了2%;到2006年,中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前年增加了9%,比美國多出8%。中國三分之二的能源需求來自煤碳燃燒、及水泥產量佔全球的44%,是排放二氧化碳的主要來源。2006年共製造出62億公噸的二氧化碳當量,超越美國的58億公噸當量,成為全球最大二氧化碳排放國,也是對全球環境的威脅。

在2005年台灣的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為2.85億公噸,能源使用部門排放占92%。大部份的能源、電力,為供工業所使用。排放量仍持續成長,我國2006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較2005年者,成長2.7%,在2002-2006年間之平均成長率3.1%。持續成長的主要原因為能源消費不斷增長,尤其「燃煤」發電比重居高不下。

馬英九領導的行政府上台後,應正視此問題。由近期觀之,其在溫室氣體管制方面似有不少具體的政策、聲言及行動。這些政策、行動,像是:將訂定「溫室氣體減量法」;要訂定台灣的減碳(定量的)目標;環保署積極推動「節能減碳酷地球」/ 環保生活化;近日劉兆玄宣布行政院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由選舉語言或媒體公關來看,似有肉的、似不錯的、似誠懇的,甚至是完美無缺的。然而實質上,這些到底是政策、還是花招?

在6月1日民間環境NGO會議上,民間環保團體點出了:馬英九所謂的將在 2016至2020年排碳量要減到2008年的排放量標準。但這些目標都是在馬英九下台後,是後任的目標。環保團體指出,目前台灣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約2.85億公噸,但光是台塑企業,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就占排放量的三分之一,而其所汲汲營營的「台塑大煉鋼廠」,就要增加排放1,500萬公噸。當馬的閣員們注意、努力於改變一般民眾的生活習慣、要民眾過低碳的生活時,其對會大量增加台灣碳排放量5%的「台塑大煉鋼廠」開發計畫,所持態度、看法、政策如何?「放行排碳大戶 全國脫光沒有用」(據97年6月1日自由時報),誠哉斯言。

而劉兆玄所宣布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其實是另一個「發展核能的政策」,馬英九的內閣準備用這一招在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上脫身,又能對耗能、排污財團有所交待。「永續能源」這幾個字又一次要被他們糟蹋了。依照維基百科的解釋,明白說明到:傳統核能或核融合有核廢料等不能解決的風險及禍害;再者,核能將只是一個暫時、過度的作法。當把「核能」當成「永續能源」的一種,實在是違反常識的,實在是對「永續的」這幾個自字的褻瀆。

在節能減碳上,馬英九的領導班子能不能要求台塑企業內部的火力發電廠,全部改以天然氣做燃料,或是對台塑的煤碳進口,課一課煤碳「進口稅」,試試看吧,做給我們看吧。 台灣的新領導班子的新政策,似與財團、富人資本家走得更為緊密了。在趨於「全球化」的現在,在全球環境問題趨於嚴重、全球資源消耗威脅更為緊繃的今日,馬英九的政策似將把台灣中下的、弱貧的民眾,趕到財團的狼群中、獅口下。

難道這就是他愛台灣的方法嗎?

2008年6月2日 星期一

反怠速是開創性的環保措施?還是環保秀?

作者:沈弘文(看守台灣協會 理事)

五月中旬有一則有趣的環保新聞,源起是台南市正在執行的汽機車反怠速政策;該規定要求車輛停車等候時,未關閉引擎的時間不得超過3分鐘,否則將受罰。這則新聞則報導取締到「車震」怠速超過三分鐘的情事。

根據報載,這次取締發生在凌晨4時。有輛汽車未熄火將車停放在台南安平5期重劃區的廣場旁,怠速引擎聲引起早起運動民眾的注意,向環保局電話檢舉,稽查員迅速前往現場。當稽查員趨近該小汽車時,察覺到車內有人窩在駕駛座旁的前座「晃動」,渾然不知有人靠近。稽查員並未驚動車內的人,靜悄悄地依照作業標準來執行稽查,將採樣器放在車體後方排氣管前,並閃到一旁進行錄影蒐證。

稽查人員足足錄下3分30秒怠速狀況,等到「車震」狀況停止之後,確定車體不再連續晃動,才上前拍打車體,叫喚車主出來。當時車內男女一陣錯愕,連忙整理衣裝,男子步出車外時,還散發著酒氣,稽查員表明身分,說明是執行反怠速稽查取締任務。這名男子得知是環保稽查員執行公務,鬆了一口氣,因為當車子被拍打時,他擔心遇到抽戀愛稅的歹徒。該男子向稽查員表示,家住台南縣,不知道有這條規定,但稽查員還是鐵面無私地開出1000元罰單。

讀了這條新聞,我不禁會心一笑,因為反怠速稽查是高難度的。依照台南市的作業標準,要對排氣管進行採樣,以證明引擎超過三分鐘的連續運轉,此外,還須攝錄車輛停止未行駛的證據,稽查員要同時蒐集兩種證據,才不會造成與民眾爭執不下的場面。

可以想像,稽查要成功,有多困難。一種狀況是車內無人但引擎仍在運轉,這種情況並不多見。另一種狀況是車內有人但怠速,這時若發現有人在車旁架設錄影機與採樣器時,很自然地會下車查看或將車子開走;只有當車主渾然不知有人在蒐證,才有可能取締成功。因此,若在「業績」壓力下,車震成為反怠速稽查的標的,是可以理解的。

有人會問這則新聞會不會是環保稽查員的主動出擊?還是如報載,凌晨4時民眾檢舉,稽查員火速趕到現場執行取締?看法見解容有不同,但台南市環保稽查員的工作態度,令人讚嘆;環保主政者若能將其積極性引導到更嚴重污染行為的取締,例如工廠的非法排放與非法棄置,將不知有多好? 我支持以道德規範來推動反怠速,但若採用取締的方式,則認為考慮的層面要更周全。取締若不能全面性的落實,實質意義並不大,被處罰的違規者更會有我只是倒霉的想法;而當採用強力取締來推動政策時,更要考慮是否能形塑出新的社會行為典範,否則不再推動強力取締時,民眾的行為若又回歸如前,那政策只是三分鐘熱度,反怠速取締將淪為一場環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