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8日 星期二

台灣鋼聯戴奧辛排放 環署無法可管?

重大污染場址台鹼安順廠的已知污染範圍,進一步擴大,安順廠外圍的竹筏港溪、漁塭等都被證實遭到戴奧辛與汞的污染。當地居民的漁獲已沒有人敢買,而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與當地漁民的生計,政府也將收購銷毀周邊的水產漁獲。另外,長期居住在附近地區的居民有許多都因污染而罹病在床,甚至蒙主寵召;各類癌症、糖尿病、失明、截肢,令人不忍卒睹。這些直接依賴大地維生的善良弱勢族群們,成了短視近利的經濟發展的犧牲品;而負有納稅責任的一般民眾們,也多多少少付出財務與健康的代價。但當年縱容污染的經濟部與中油,則仍對高污染產業摩拳擦掌;不僅未對當年的錯誤行為公開道歉,更拒絕承擔污染行為人的責任。

鏡頭轉回因戴奧辛鴨蛋事件而被發現排放大量戴奧辛的台灣鋼聯公司。由處理廢鐵的電弧爐業者所共同成立的台灣鋼聯公司,是處理電弧爐所產生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集塵灰」。根據環保署的說法,不僅電弧爐高居我國戴奧辛排放量的首位(焚化爐次之),台灣鋼聯公司這單一污染源的戴奧辛排放量,更佔全國戴奧辛排放總量的13%,其對周遭居民健康與食品安全的影響,令人憂心。雖然環保署空保處在兩年前即檢測發現台灣鋼聯的高額戴奧辛排放量,卻以無法可管為由,遲至近日才欲以一較寬鬆的排放標準(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倍),要公告管制。雖在環保團體與立法院永續會要求比照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下,暫緩公告,但業者與環保署空保處以廠商利益而抗拒較嚴格管制標準、無視戴奧辛排放風險的反應,卻令人不禁聯想到台鹼安順廠的周邊居民,或許他們今日的慘狀會是將來大部分台灣人的縮影。

戴奧辛是空污法法定的空氣污染物,台灣鋼聯未經許可排放戴奧辛而排放,如此明顯違法事實,如何說無法可管?台灣鋼聯將電弧爐集塵灰混合矽砂與焦炭,送入旋轉窯(焚化爐的一種)燃燒處理,整個過程完全符合焚化的定義:「利用高溫燃燒,將事業廢棄物轉變為安定之氣體或物質之處理方法」,本就該符合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如何說無法可管?難道只要將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擋下的顆粒(氧化鋅)回收,就可以說這不是焚化設備,而須另立標準?

根據廢清法,廢棄產品的生產者與事業廢棄物的產生者,須負起廢棄物的回收責任。身為回收業者的電弧爐與台灣鋼聯公司,只要將妥善回收所需的成本,向廢鐵產生源索取必要的費用,不致影響其成品的市場競爭力;又何必要以內部成本外部化的不道德方式(包括將未經適當前處理、帶有大量塑膠與油漆等雜質的廢鐵送入電弧爐,讓熔煉廢鐵的電弧爐成了燃燒塑膠油漆的焚化爐;又將因此產生的劇毒集塵灰,以回收有價金屬、卻不顧其他有毒物質排放的粗糙方式來處理),讓環境生態與無辜民眾來承受污染惡果?而環保署空保處又何必以只顧經濟可行性而漠視環境健康風險的狹隘眼光來另訂寬鬆標準?

2005年6月22日 星期三

從台灣鋼聯看焚化的迷思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提倡廢棄物焚化(包括飛灰熔融)的人通常會告知民眾,在焚化爐800℃以上的高溫下,戴奧辛幾乎完全被破壞,因此焚化爐的戴奧辛排放不應是民眾該憂心的事情。而否認PVC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業者也說,PVC在焚化爐的高溫下,即使產生的戴奧辛也會被破壞,因此PVC的焚化處理並不會對環境造成傷害。這些說法剛好在這次鴨蛋事件獲得檢驗。

這次彰化線西戴奧辛鴨蛋的最大可能污染源為台灣鋼聯廠,根據環保署的檢測資料,其煙道的戴奧辛排放值高達210 ng/Nm3(編註: ng=奈克=十億分之一克;Nm3=標準立方米),為中大型焚化爐戴奧辛排放管制標準(0.1 ng/Nm3)的2,100倍,戴奧辛排放量之高,令人咂舌。為何台灣鋼聯廠會產生如此大量的戴奧辛呢?

首先其所處理的為電弧爐的集塵灰,也就是電弧爐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從電弧爐廢氣中所擋下來的污染微粒,相當於垃圾焚化爐的劇毒飛灰。由於我國的電弧爐在融煉廢鐵時,並未先將廢鐵上的油漆去掉,也未將廢鐵所夾帶的塑膠(許多為燃燒會產生戴奧辛的PVC)去掉,因此會產生戴奧辛。這些戴奧辛有許多就吸附在煙塵微粒上,然後被電弧爐集塵設備抓下來。因此電弧爐集塵灰被環保署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除了含有戴奧辛外,還含有鉛、鎘等有毒重金屬。

而處理這劇毒集塵灰的台灣鋼聯廠,其所採用的設備為溫度高達1100-1200℃的旋轉窯,集塵灰停留在爐內的時間約為數小時之久。以如此優越的條件,按提倡廢棄物焚化者的說法,戴奧辛應該已被破壞無餘,因此台灣鋼聯的集塵設備,是用來回收有價的氧化鋅顆粒而設計,卻阻擋不了戴奧辛的排放。因此,我們才得以藉由這慘痛的事件,證明高溫熱處理設施(包括電弧爐與焚化爐等),並沒有辦法完全破壞戴奧辛,因此只要這些熱處理設施後端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失效,我們就必須承受極高的污染風險。

當然,這不表示戴奧辛可以耐受800-1200℃的高溫;在此高溫下,戴奧辛雖會分解,但在廢氣經過冷卻設備降溫的過程中,戴奧辛的前趨物質會重新再合成戴奧辛,因此這些熱處理設備並無法解決戴奧辛的問題,更無法解決永遠不會被破壞分解的重金屬問題;而這是提倡廢棄物焚化者閉口不提的。

此次環保署雖已要求台灣鋼聯停廠加裝活性碳噴注設備,但是因此降低的戴奧辛排放量預計仍高達10ng/Nm3,為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的100倍,若是以此讓其運轉一年,對當地居民與環境所造成的風險仍居高不下。站在民眾健康福祉的立場上,是要求其必須改善至符合焚化爐戴奧辛排放標準時,方得以開工運轉;同時要求電弧爐業者,在融煉廢鐵前,先將廢鐵的雜質去除,從源頭降低集塵灰的毒性,莫使業者為了方便、節省成本,而讓惡果由全民承擔。

2005年6月6日 星期一

何謂無悔?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

全國能源會議舉辦在即,經濟部的會議結論草案也大概草擬完成。令人不平的是,這個掛名「全國」的能源會議的會議結論草案,竟是由經濟部所主導的全國能源會議指導委員會關起門來完成的,之前經濟部在北中南所舉辦的三場分區會議,與這份會議結論草案,竟無多大瓜葛。這在已號稱民主的台灣,實是相當反諷。

雖然我們至今無法了解這份草案的詳細內容究竟如何,但由相關報導來看,經濟部將把2025年之前訂為「減緩期」,在這期間不考慮強制減量管制,不考慮碳稅,新設廠的溫室氣體排放,也暫不設限。這樣子的設計,是比照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對於發展中國家的要求,但公約之所以對這些發展中國家寬容的前提,是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量都遠低於OECD國家。根據經濟部工業局的資料,2002年時全球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包含其他溫室氣體)為4公噸CO2/人,這些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量當低於此值;而2002年時OECD等已發展國家的人均排放量平均約為11公噸CO2/人,我國則為10.6公噸CO2/人。以如此高的人均排放量,去比照發展中國家的要求,真是忝不知恥!

這個地球上60億的人口中約有12億左右的人口每日所得低於1美元,生活在極為困苦的環境中,是我們所難以想像的;而我國絕大多數的人民的收入是排名在全球人口的前20%以內,是個相當富有的國家。而我們今日之所以如此富裕,是擷取了這個地球上多少有限的非自產資源,包括石油、煤炭、與鋼鐵等等,才得以至此,我們當知足感恩。在現今全球面臨氣候危機之時,我們更應只取現有一瓢飲,同時思考如何減少浪費,並往不增加環境負荷、不戕害環境的方向來發展,以協助全球文明共渡此難關;然我們的經濟部,竟不考慮就此設限,還考慮在未來二十年內持續與發展中國家比競爭力、拼經濟成長率,爭奪有限的資源,還妄稱這種短視近利的政策是「無悔政策」!

也就是為此,經濟部不但不打算在這減緩期中課徵碳稅,更想以補貼的方式,來輔導廠商進行減量,並只管制排放密集度,而不是排放總量。換句話說,這些廠商可以持續去爭奪更多的資源,掠奪窮國與我們子孫的未來,並排放廢氣與溫室氣體來威脅我們這一代的生存,而我們的政府還要補貼他們,只要他們能改善掠奪資源的效率即可!若我們人民真讓經濟部訂出這樣子的政策,這就是我們國家與人民的恥辱,且將來一定會後悔!